能否告诉我土司的确切解释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1收藏

能否告诉我土司的确切解释吗,第1张

在讨论苗疆土司与苗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弄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那就是“苗疆土司”和“苗族土司”。简言之,凡苗族聚居区的土司均为“苗疆土司”,在这些土司中,由苗族充任的土司称为“苗族土司”。苗疆土司的外延,与苗疆的地域相重合;本文所说的苗疆,即苗族东部方言区,也就是史籍所称的红苗生息地。这块苗疆的地域如何?请看诸种史籍皆相同的记载:“红苗原出铜仁府,其族甚繁。东至辰州界,西至四川平头、平茶、酉阳土司、北至保靖,南至麻阳、东南至五寨司、经线三百里,纬线一百二十里,周千一百二十里,皆其族所居之所。”

按现在的地图计算,这块苗族聚居区的经线为360华里,纬线240华里,周围1200华里,面积21600平方公里,内含铜仁、松桃、秀山、酉阳、沅陵、泸溪、吉首、古丈、花垣、保靖、凤凰、麻阳等12个县市。除此之外,永顺、龙山、桑 植、大庸、以及鄂西边缘县份,尚有红苗寨落。

这块在历史上定格的苗疆,其地域一直保持相对稳定。明朝开国之后就着力于对苗族的镇抚,但37年后酉阳的生苗才开始归附。《明史》记载:“永乐三年(1405年),指挥丁能、杜福抚谕亚坚等十一寨生苗一百三十六户,各遣子入朝,命隶酉阳宣抚司。”到了光绪八年(1882年),官方镌刻的《移建安化县碑记》仍称“黔之东铜思所属有梵净山,高耸数千仞,绵延数百里,向为苗人所居。”

在这块土地上,统辖苗众的中小土司多由苗人充当,而担承治理责任的大土司,则多由汉人担任。民国二十年(1931年)编撰的《沅陵县志》,依旧沿引史籍的记载来陈述这种史实。该志有曰:“蛮部(指苗族)各有酋长,其酋皆各相雄长,不能统一。汉人之才智狡者,往往因而利用之,结合诸酋,使之承奉其号令。溪州之氏,盖汉人而为群蛮之所推尊者也。”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对这种史实有了新的说法。潘光旦教授在他的洋洋十余万言的专题报告中讲:“‘土司’不是一般的土官,而是‘土家人’所担任的‘土官’”改变了土司的内涵以后,对于它的构成成分,潘说:“元代以来,湘西的土司是一般的、十有八九的,由‘土家人’充当的”。尽管还有点闪烁其词,可他最后还是勇敢地过渡到预定的结论上,那就是:“元、明、清三代实行所谓‘土司’制度,一直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为止,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对当地的苗族,代表中原统治者经常‘约束’,随时镇压。”

历史果真如此吗?

历史上,汉族大土司对苗族没有起到“约束”和镇压作用。那位创导修筑长城来防御苗族的蔡复一,在公文中曾经强调过这种事实。

蔡氏字敬夫,福建同安人,万历进士,几次升迁官至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后总督贵州、云南、湖北军务。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蔡任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带管辰沅兵备道,驻节沅州(今芷江县)。他在《边防条又议》“责担承”那段中写道:“永顺(土司)约束镇苗,保靖(土司)约束竿苗,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苗哨原设有抚苗防守舍巴头目,月食禀粮……今则担承毫无实效,认结只属虚文。就中草苗猖獗尤甚,历数冬春二季入犯,十(之)三镇苗,而十(之)七竿苗也。”不仅“受国恩世有爵土的”永顺、保靖两宣慰司奈何不得镇竿生苗,就连专事屯戍的营哨兵也如同虚设。明代官员马协在同类的公文中写道:“(哨官)不为自强之计,甘为媚苗之术。”“……真所谓畏苗如虎,自视如鼠也。”

这种情况到了清朝依然没有甚么改变。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湖广总督郭(左王右秀)在反映苗疆情势与防务的奏章中写道:“历任督抚提镇诸臣,止议永顺、保靖二土司分寨抚管,土司相距颇遥,且兵未经制,止可偶供征用,未便其永远抚管。”十年后,湖南巡抚赵申乔在《题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中指出,土司的担承“毫无实济”。该疏曰:“镇竿有镇苗、竿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竿苗即红苗,向系竿子坪长官司抚管。前明以镇苗令永顺司担承,竿苗令保靖司担承,苗乃叛服无常,二土司有担承之名,毫无实济”。就是这道奏疏,取消了永保两土司担承“约束”苗族的虚名,改土归流。

为何汉族土司无法约束苗民?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苗族的社会结构与其他民族不同。苗族是个崇尚自由、强调自我意识的民族,它的尊卑全由实力的强弱来决定,无精神方面的因素,所以其社会管理框架属多系统的不稳定型结构,由于不是稳固的宝塔形模式,使异族统治者无法提纲挚领。关于这点,史籍中有许多记载。明代曾任贵州巡抚的郭子章在《黔记·诸夷》中写道:“诸苗夷有囤峒而无城廓,有头目而无君长。”清代凤凰敬修书院山长孙均铨在《苗蛮辨》中写道:“蛮犹有上下之分,苗则无所统纪。”关于苗族社会的特点,《永绥厅志》有比较详细的记述:“生苗各分寨落……有部落无酋长,其俗不以人命为重,寨中有父子兄弟数人数十人,强梁健斗或能见官讲客话者,则寨中畏之,共推为寨长;如寨中再有一人一户,则又各自为党。或一寨一长或一寨数长,皆以盛衰强弱迭更易,不如他部之有酋长世受统辖也。”

二是苗族的生存环境,外族难以适应。溆浦人严如煜,嘉庆元年(1796年)征举孝廉方正,廷试第一,以知县试用陕西,后随军到湘西镇压苗民起义,著有《苗防备览》、《苗疆风俗考》等多种关于苗族的文献。他在《总论苗境事宜务为筑堡议》中写道:“……又溪涧之水,夫马既多,腥秽不可入口。其泉水稍清洌者,俱为岩浆,极寒,败人脾胃,兵役饮之,水土不服,多生疟痢二疾,或痨黄肿,四肢无力,地势使之然也。”

三是苗人的战术斗技,精于他族,难以制服。对此,严如煜在他那篇《议》中写道:“他省近边夷人,以弓弩为武器,易为遮御。苗人本寨好打冤家。苗人五六岁即习鸟枪,种山赶场,寸步不离。”严氏还说苗地向产土磺、洞硝,苗人配制火药的技术“精于内地”,“放火器非诸夷所能及。”关于苗人的战术,严氏写道:“我军施放火炮,彼则挖坎伏避;即不能避,而三五分队,中毙者亦少。”为让官军高度重视苗人的战术,《苗防杂识》在印证了严氏的记述后写道:“(苗)遇敌必先择土坎岩窠,伏身暗中,放枪后,即从莽草中退十余步潜避他所,以防反击。”它的结论是“苗人火枪最难提防。”

严如煜在《议》中还写道:“苗人所居之险,猱崖猿壁,非人迹所能到。外间劲旗,扳援一峻坡,已喘息不能行动,安能与之追蹑?”而苗人在这种险竣的山地又表现如何呢?请看《乾州厅志》的记载:“而苗人走崖谷往来如猱,或明东暗西,堤防少疏,一营有事,数营震动矣。”

古代苗族社会的各种条件决定,大土司以下的中小土司大部分得由苗族来充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对苗族起到一定的统辖和约束作用。至于“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的说法,只是潘光旦教授个人的认定,并非历史的真象。但是,这种说法却被少数学者当成科学论断,将人导入误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主要是“五姓真苗说”的影响,以及图解民族压迫的结果。

“五姓真苗说”人为地缩小了苗族的范畴,使我们把一些苗族土司作为异族。此说先见于孙均铨的《苗蛮辨》,其中有曰:“其时蛮中大姓则有彭氏、舒氏、向氏、冉氏、田氏,各有分土,中环五种土酋,有石、陇、吴、麻等姓,今苗姓有此,疑即是苗。”到了嘉庆年间,严如煜在《平苗议》中写道:“统计三种苗,惟吴、龙、石、麻、廖五姓为真苗,其欧阳、彭、洪等姓乃外民入赘,习其俗久遂成族类。”这就把五种土酋为苗的说法深化为“五姓为真苗”,即五姓真苗说。此说被后人承袭,谬误留传后世。其实苗族自己就有削、没(芈)、边(卞)、管、卡、来(莱)、刊等七大苗姓,他们使用的汉姓不计其数,若按多少来决定大小的话,那彭、向、田也是苗族中的大姓。关于这些情况,笔者曾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作了比较详细和阐述(见《吉首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按照现代的观点,为了体现民族压迫,苗疆土司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把它们都视为异族是不会引起非议的。也就是说,至少苗族学者不会去关注这种界定是否客观。另一方面,由于“土司”与“土家”早先就被潘光旦混为一谈,于是那种界定又容易被人渲染,这样,就弄得苗疆土司中似乎不存在苗族土司了。

为了矫正视听,我们还是来正视一下史实。先谈几个没有争议之处的苗族土司。

吴毕朗,明宣德年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宣德五年(1430年)率苗众造反。

廖彪,明永乐三年(1405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曾与其他苗族土司一起遣子入朝进贡。

杨二,明洪武初年的“卢溪苗长”。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卢溪县的辖区很宽,包括如今的泸溪、花垣、吉首三县市,以及古丈、凤凰的部分地区,那时,朝廷企图对该县的苗民实施籍户口、派赋税的统治措施,引起苗民的反抗。为了平息苗疆的骚乱,“卢溪县主簿孙应龙入峒招渝,领苗长杨二赴奏,准轻赋,始割上五都蛮民分为十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关于此事,《明史》、《湖南通志》,以及湘西的多种地方史志均有记载。杨二进京面圣的结果是:要苗民缴纳的一万一千石粮食减去一万石,对卢溪苗民分而治之,割124寨为十里,为清康熙年间永绥厅(上六里今花垣县)、乾州厅(下四里,今吉首市)的问世铸定雏形。镇抚十里苗民的镇溪军民千户所建置后,杨二和其他“苗之渠首”被任命为百夫长,以约束苗民。

至于田姓土司中是否有苗族土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关于首任田姓土司田儒铭的族属,笔者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已举证说明他是苗族,此处不再重复。为证实那种说明并非妄断,下面以《湖南通志》和乾州、凤凰、芷江三厅县的志书记载,再铺陈两位田姓土司的情况,从中亦可见苗族土司的特征——叛服无常。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都指挥邵鉴诬诌竿子坪乌牌寨(属今凤凰县)苗人陇老恰、陇党叟,称其替川黔叛苗窝脏。于是镇竿守备陈表令土司田兴爵诱出二苗,解辰沅备道府衙(今芷江)监候。十八年(1539年),陇母叟因其父陇老恰屈死狱中,遂率苗众造反,守备陈表被弹劾离职。第二年,雅酉寨(属今花垣县)苗头陇求儿,乘势邀集川黔苗众造反。是年,田兴爵与镇溪土指挥田应朝,统领所部土兵,随大队军官到暴木营(凤凰县禾库镇吉寅村)参予剿抚造反苗民。史籍所称之“土兵”,实为凤凰、吉首、花垣三地的苗兵。由于二田的作用,官军得以利用廖羊保等苗族头人四处招谕,用“抚”的办法使战役尽快结束。这时,田兴爵、田应朝是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发挥土司的职能,以苗剿苗。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田兴爵因开罪官府被关押在辰州(今沅陵县)狱中,后经一些苗人暗中贿赂官吏将其救出,藏于生苗腹地腊尔山。第二年,田兴爵便率领苗众称兵反叛。田是一条无情无义的色狼,他仗势到处奸*妇女,并恩将仇报,虐待营救自己出狱的苗人。这家伙,有一次到土官隆歹家,因“呼其妇不至”,便把土官为求子而用来祭祖的猪杀了。后来,因为满足色欲,强夺阿留弟媳,“负以牛,将入山”。这时,土官隆歹率领被虐之苗众一齐杀来,田见寡不敌众,“乃挟刀且战且走”。从田兴爵在腊尔山苗寨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这位土司是通苗语、谙苗情的,否则,就不会有“呼其妇不至”的情节,也不敢独自用牛驮上美妇人入山享乐,尤其是他敢于“且战且走”,独自在生苗腹地闯荡。就是到了四五十年代,整连整排荷枪实弹的军队,若没有苗族作向导,也是不敢闯进腊尔山的

就在田兴爵狼奔鼠窜的时候,平头(属今松桃县)长官司土官携带印信与“所部诸苗逃奔蜡尔”。原因是苗族群众拖欠赋税,并在铜仁知府督催缴纳时逃亡他乡,于是知府责成土司偿还,土司也只得一走了之。当平头土司与所率之苗同田兴爵相遇后,便联合称兵造反,“围麻阳县,执知县,官军讨之不能克”(见《乾州厅志》,上同)。这时,田兴爵又完全背叛了朝廷。

就在田兴爵称兵造反时,田应朝仍然在为朝廷效力,在副将都御史万镗的统率下,参予剿抚“湖广蜡尔山蛮叛”(见《明史》)。万镗采纳了田应朝的计策,软硬兼施,对苗族首领晓以厉害,诱以利禄,后来如《湖南通志》所载:“镇溪土司田应朝等,招出(陇)求儿等五十余人。”余下苗众,被官军各个击破,苗疆得到短时期的安静。

站在官方的立场上,各种史料一方面承认田应朝的能量,一方面又说他“狡黠多诈”。确实如此,作为异族,田应朝没有孝忠皇上的意识,顺从只是表面的,那只是为了谋求切身利益,反叛的本质,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显现。对于异族土司,他毫无感情可言,暗中制造矛盾,挑唆是非,让永顺、保靖两土司相互仇杀,自己坐山观虎斗,并从中两面讨好,两面收受贿赂。除此之外,他还暗中勾结和支持田兴爵与平头土司称兵造反。此次苗叛平息后,到了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他又如法炮制,阴结贵州苗酋龙许保等为乱。田应朝知道自己只是朝廷的一只猫,如果老鼠不闹事,猫便会丧失原有的地位。这家伙“战则庇贼冒功,抚则反复要重资”(见《乾州厅志》),使平苗之役久而不克,给官府施加压力。

嘉靖三十年(1551年),龙许保、吴黑苗再次统率湘黔苗民造反,攻陷思州府。掠执知县李允简等官员。苗民此次起兵反抗,得到了酉阳冉姓土司的暗中支持。这时,田应朝反叛朝廷,率部合酉阳土司兵在平茶一带多次阻挠官军。奉旨征苗的都御史张岳,多次派人召田应朝罢兵来见,田不听从。后来张岳侦知田之叔田勉,饶勇悍桀,常被应朝恃为后盾,便设计将其捕来乱棍打死。此时田应朝有些畏惧,派人向张岳表示改过自新,张许其以功赎罪,但田又变卦不出山,张岳便削掉他的土指挥职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在官军的围剿下,田应朝感到形势窘迫难以维持,便到永顺宣慰司见张岳表示归顺。张岳先以军棍仗之以示惩罚,再令其随同官军征苗,后来还是把他杀掉,悬首于市,以惩戒其他苗酋。

从有关史料可以看出,由汉族充当的苗疆大土司,对苗族的直接影响力不大他们只负一个“承担”和“约束”苗民的虚名,只是在朝廷调集官军镇压苗民反抗时,率部随军进剿,依靠由苗人充当的中小土司,发挥前锋作用。由苗人充任的中小土司,能对苗族起到直接作用,而他们又具有时顺时叛的两面性。在顺从朝廷协同镇压造反苗民时,他们因熟悉地形,了解战术,通晓语言,总是作打头阵的尖兵,但是,他们往往都是用献策招抚苗族首领的办法来结束战事。这样,官军可尽快撤离,苗族也能保存实力,因此每次战后的安定都只是短暂的。从总体上看苗疆一直动荡不安,于是土司也就才能乱中取势,直到改土归流。苗族土司一旦反叛朝廷,结局都是削职杀头,所以史籍中出现的中小苗族土司,能世袭其职的不多。

莫色家族是个比较具有传奇色彩的凉山几大姓氏家族之一,各地因为音译不同有不同的叫法,如木森,米易和普格等阿都地区叫米色,史扎地区叫莫色,莫色姓氏彝语里是指,莫史色坡(部队将领的意思),莫色兹莫是来自彝族南诏帝国时期的南诏贵族部队将领。南诏帝国被元朝 灭亡后迁徙到现在的昭觉竹核一带,现在的竹核坝子,莫色兹莫源于彝族的曲淰系,后来与该地的海来土司和几大黑彝家族联军打了一仗(阿陆、马、阿候、八且、瓦扎),战败。而莫色兹莫家当时只生了一个叫莫色诗微的女儿,但是有一个私生子叫吉则(莫色吉则),当时有两个美女(古瓦莫日洛和古瓦莫吉洛),一个嫁给了利利兹莫家,一个和莫色兹莫生了吉则(因为没有结婚就生了吉则所以算是私生子),后来莫色兹莫的女儿诗微嫁给了黑彝洛木家,而无法继承兹莫这一位置,剩下的吉则也没有这个权利继承于是兹莫一支绝嗣(其实莫色兹莫并不算绝嗣),而私生子吉则生了七个儿子,所以这支后来叫做莫色吉则惹时(吉则七子的意思),莫色兹莫家战败后在竹核波克梁子处分了家,吉则的七个儿子中最小的儿子和其他几个儿子沿用莫色姓氏,剩下的有些支就跟随莫色诗微嫁到四开的一部分成了黑彝,一部分则成了白彝,而兹莫一支除了一个私生子外绝嗣了。从莫色族谱看来其绝嗣与清朝中叶,起源于南诏灭亡时期的(莫史色坡)将军,而如今凉山州的莫色吉则一家则是莫色兹莫的私生子一支。但是与黑彝莫色都是出自一支,所以比较独特,是凉山州一个比较古老的姓氏。另有海来莫色则与以上不属一源,族谱姓氏也不是出自一处,有种说法是莫色兹莫和海来兹莫打仗是因为跟随了莫色兹莫的百姓后来取姓为海来莫色,通用海来姓氏。所以才打仗。。。

      

      

      莫色兹莫的儿子为什么取名叫吉则?当吉则出生时兹莫天天打战(和海来兹莫和几家黑彝联军),有一天莫色兹莫匆匆赶回家来看他刚出生的儿子,他当时只看了吉则一眼就要匆匆的往战场上赶 并要求他老婆带儿子跑(因为当时这一仗败局已定),但是孩子还没有名字所以他老婆叫住他问儿子叫什么名字?当时正是黄昏,莫色兹莫抬头看了看就要落山的太阳和正温暖他脸庞的霞光,说了句就叫吉则吧(有下午或黄昏之意),可能莫色兹莫当时战败了很失落 向往这种接近黄昏还能有的霞光温暖的感觉,也可能是莫色兹莫对自己儿子的一种期望(彝族有句格言叫快要落山的阳光最暖人),对他来说也许这个儿子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了!!!

田完。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他追封前代圣王后人——舜的后裔妫满为陈侯,史称胡公满。传到胡公满十世孙陈完时,陈国宜公杀太子御寇,妫完与御寇私交相厚,陈完恐祸及己,便逃于齐国。

陈完为人谦逊有礼,一向很有贤名,齐桓公很赏识他,就任命其为公正(管理工匠的官),并封他于田地。其后子孙就以采地为氏,称为田姓。他们尊田完为田姓的得姓始祖。每个地方的家族都会有族谱。

扩展资料

田氏最初发源地是今山东省境。自秦国吞并齐国后,田姓最初是向西、北之地迁播。汉初,田氏贵族,曾先后裂地称王,但不久均被灭掉。为了清除各地反叛势力,维护汉朝统治,汉高祖强迁关东豪族于关中的阳陵(今属陕西),田氏贵族也就不得不迁入此地。

再后,田氏族人又有迁徙至北平(相当今河北、天津一带)。魏晋南北朝至隋唐这段时间里,田姓的郡望又有信都(今属河北)、范阳(今属河北)、颍川(今属河南)、汝阴(今属安徽)、并州(今属山西)、易州(今属河北)、汾州(今属山西)、兖州(今属山东)等地。

可见,汉至隋唐之际,田姓已基本上分布于长江中下游以北广大地区。宋时,田氏南迁繁衍于今福建、广东等地。据有关资料所载,田希圣为田氏闽、粤始祖,原居浙江杭州,4传至田衍,移居福建宁化,2传至滋茅,徙居福建长丁;

芝英迁广东兴宁。田滋茅子松岗,于宋末迁广东海阳,后徙达埔,为大埔开基始祖。明清之际,田姓便播及大江南北广大区域。总之,从历史上看,田姓基本上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北方姓氏。

-田姓

  思恩府:古百粤。汉属交阯。唐天宝元年,改为横山郡。元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正统五年,升为思恩府。弘治末,改流官,清因之。

  上林土县,在府西南二百七里。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明洪武二年,以黄嵩为土知县,仍属田州;嘉靖初,改隶思恩军民府,佐以流官典史。传至黄国安,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白山土司,在府东北。宋皇佑间,随狄青有功,世袭土舍。明嘉靖七年,以王受明为白山土巡检。传至王如纶,清初,归附,仍袭旧职。

  兴隆土司,在府东北八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贵为土巡检。传至韦万安,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那马土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理为土巡检。传至黄天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定罗土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嘉靖七年,以徐伍为土巡检。传至徐朝佐,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旧城土司,在府西北一百二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黄集为土巡检。传至黄世勋,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下旺土司,在府西二百十里。明嘉靖七年,以韦良保为土巡检。传至韦际弦,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安定土司,在府北。明嘉靖七年,以潘良为土巡检。传至潘应璧,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都阳土司,在府西北六百里。明嘉靖七年,以黄留为土巡检。传至黄宏会,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古零土司,在府东。明嘉靖七年,以覃益为土巡检。子文显,征大藤峡有功,加千总。传至覃恩锡,清初,归附,仍准世袭。

  田州土州,在府西四百五十里。唐天宝元年,横山郡。乾元元年,改为田州。宋属横山寨。元置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明改田州府,寻复为州。嘉靖九年,以岑芝主田州。传至岑汉贵,清顺治初,归附,仍准世袭。近改百色直隶,置流官。

  归顺州,旧为峒。元隶镇安路。明因之。弘治年间,升为州,以岑瑛为知州,世袭,改隶思恩府。传至岑继纲,清顺治初,归附,仍予旧职。雍正七年,改隶镇安府。八年,巡抚金鉷以土司岑佐不法状题参,革职改流。

小云南即云南说,似有道理,而笔者不敢苟同。今滇省尚有云南驿、祥云县、云津桥等地名,独不见"小云南"之记载。

明初,朱元璋定鼎南京后,数次派使臣诏谕占据云南的梁王归顺,均遭拒绝,遂令傅友德、沐英率军征伐。傅友德征云南时带来的三十万大军,大部留驻云南,分拨于卫所。直到洪武末、永乐初,奉旨转驻山东各卫所军户一万五千余户,七万余人。这些军户虽大部分原籍并非云南,但长期驻守云南各地,妻室大部为云南土著之民之女,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子女是在云南出生,后来迁到山东而以云南为原籍,而迁居到山东的云南同乡们居地贯以小云南名之以示对云南故地的纪念,此为情理之中。但云南并非就是"小云南"。

小云南在山东说

小云南在山东的说法较为普遍,也被多数人所认同。

现收藏在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王姓家中《王氏谱书》,即王春芳始修于1958年,王彦兴续修于1985年。其内容有谱序、世系等。谱书中所记王氏原居"山东小云南大榆树",于清顺治八年(1651年)迁居辽宁入旗。所记"小云南"人小脚指甲分辨复形的特征和王氏从满习俗为其他谱书所不多见。

又据李林所著《满族宗谱研究》一书中宗族迁徙篇所记:"由山东迁居关外的汉人,在籍贯上有两种,一种是山东小云南,一种是原籍云南,又迁到山东。小云南究竟在何处辽宁省岫岩县《王氏谱书》记载:顺治八年始祖王明政率四子,从山东小云南大榆树迁来奉天城北康家屯定居。由此来判断,所谓的'小云南'乃泛指山东登州、莱州、青州一带的地方,并非现在云南省地方。"

今吉林省吉林市第一商业局张锡印所藏《张氏家谱》记载,张氏迁吉前原居"山东小云南大榆树下",于清道光年间迁居吉林。这亦把小云南定在山东。另有今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三胞亲友联谊会会长马镇洛先生所存《马氏家谱》所记,马氏原居"山东小云南马家庄",清乾隆时迁吉林永吉县缸窑镇,后迁舒兰县白旗镇。

以上谱书记载,证实了小云南不在山西,也非指云南省而就在山东一说。并且,其地域范围在莱州、登州、青州即今山东半岛地区。

小云南在山东,已为大部分民间家谱记述佐证。那么小云南在山东何地呢

明朝初年,倭寇不断侵扰沿海地区,今山东青岛地区,北东南三面环海,以山为岸,港湾交错,岛屿罗布,是为海防重地,为防倭寇侵袭,自洪武中先后在登、莱、青三州,设置七卫、十二所,即安东卫分辖东海中所(在今江苏连云港市),隶青州府。大嵩卫分辖海阳所、大山所。靖海卫分辖宁津所。成山卫分辖寻山后所、百尺崖后所。威海卫分辖金山左所、奇山所,隶登州府。灵山卫分辖夏河寨前所、王徐寨前所,隶莱州府。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开始在今山东即墨市东20公里边海筑城设防,并于建文四年(1402年)置鳌山卫(即今即墨鳌山卫镇)、分辖雄崖守御千户所(在今即墨市丰城乡雄崖所)和浮山备御千户所(在今青岛市浮山所)划境而治,直隶莱州府。直至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卫所等裁并于即墨县。

鳌山设卫后,明政府先后从云南乌撒卫等地调来许多军队,这些军队又自鳌山卫分拨到登莱青各卫所。其中仅鳌山卫辖墩堡四十余处,迁入军户约七万余人。这些军户的祖籍遍布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四川乃至云南等广大地区。随傅友德平定云南后,便落籍云南守乌撒实行军屯。自洪武十四年(1381年)入滇,至永乐初年,驻守云南长达20余年,第二代也已长成。况且当年从军之时大部分只身一人,少数妻室家小是在驻守云南后随军,而独身者则多与当地女子结合成家,故转驻鳌山卫后,他们多以云南为原籍。查今山东省《即墨市地名志》记载,今即墨市30个乡镇近1000个村庄,半数民户多称祖籍为云南,或云南乌沙(撒)卫。亦有云南"槐阴县"、"威宁"、"毕阳县"、"乐歌屯"、"照阳山前"、"狮子口"、"凤仪县"、"哥嘎县牛角胡同"。而多数家谱为"云南乌沙(撒)卫,大槐树"或"乌沙(撒)卫槐树沟、大槐树里头"等。独无"小云南"字样。其迁移时间多为洪武末至永乐年间。而以随徐辉祖自云南乌撒卫转防鳌山卫者为多。《明史·四川土司传》说,乌撒,元置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蛮夷复叛,傅友德、沐英,因乌撒、乌蒙、东川、芒部四府离四川较近,上报朝廷,请将四府改隶四川获准。直到清雍正年间鄂尔泰命改土归流,因东川距昆明近而距成都远,经奏准将东川、镇雄、乌蒙复隶属云南,乌撒则隶属贵州。又据明万历版《即墨志》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即墨县人口为13480户,126800人。这其中鳌山设卫后一次性自云南迁来军户就达7万余人,占当时即墨总人口的60%还多,而这些军户以鳌山卫为中心分屯在即墨东部沿海,北至雄崖,南至浮山,包含今即墨全境和青岛市区。明代,鳌山卫是即墨的政治、军事中心,自云南迁来的军户,集居在这一地区,为不忘云南故地又区别于云南,而以小云南之名称于此地,是在情理之中。今吉林省的九台市东北部、舒兰市的西北部、榆树市的西南部这一地区沿松花江两岸即有"小昌邑"之称,正史虽不见记载,民间却广为流传。其名则源于清代乾隆以后,这一带属奉天府永吉州巴彦鄂佛罗防御旗管辖,而这一带的居民80%是在清代康熙以后来自山东莱州府昌邑县,为不忘故土,故冠以"小昌邑"之称。

另据今山东省昌邑县《谭府万世谱书》所记"……余谭氏之相传,于元明之际,自小云南鳌山卫迁邑城之北、潍水之东,庄名海眼……"该谱系谭玉湘修于清朝光绪年间,谭春和作序。这一记载明确表述了谭氏迁昌邑之前,原居住在鳌山卫,而鳌山卫即设在小云南这一地方。这种表述再清楚不过的说明了小云南即指今山东省即墨市东部沿海和青岛市区。今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马氏家谱》序言中亦表述了马氏原居"山东即墨小云南马家庄",于清代迁吉林省永吉县的缸窑,后又迁到舒兰县的白旗镇。这些都足以说明小云南在山东,而确切地点在山东即墨东部沿海一带。

在今山东威海、烟台、潍坊等地区以及今东北诸省,许多姓氏家谱和口碑流传提及"小云南"之名。可以想见,这些家族的祖先必是洪武至永乐年间集居小云南(鳌山卫)的军户,自明中后期自小云南又迁徙到各地,因而在家谱中则有山东小云南字样。笔者的祖先,则是于明洪武十四年随傅友德入滇,又于明永乐二年(1404年)转防鳌山卫(自永乐以后鳌山卫地区开始有"小云南"之称),又于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北上,兄弟五人一迁北京上林苑,两迁潍邑(今潍坊),一迁渔营,一迁海眼。笔者祖先即为海眼谭氏,又于清乾隆年间迁居吉林。

综上可知,"小云南"不在山西,也不在云南。小云南在山东,其具体地点即指今青岛市和即墨市的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心治所即今即墨市

小云南是由云南北归的兵户聚集居住区域,这些人通常戏称这样的地方是"小云南",在山东,其具体地点即指今青岛市和即墨市的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心治所即今即墨市,在山东的潍坊等地也有由云南北归而聚居的区域,也叫"小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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