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家族的族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2收藏

胡姓家族的族谱,第1张

唐代末年

哀宗被朱温杀死,太监胡三抱着太子回到家乡江西婺源上庄,家谱追溯到这里,后来迁徙到安徽绩溪,家谱能够查找。

大学者胡适自己认为是李唐后代,应该有所作为。

(一)我的母亲 胡适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麇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麇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麇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故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 ,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他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他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服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零两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二)我的母亲 老舍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结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象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廿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象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象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一)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骍,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生于上海。幼年在故乡家塾读书。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现代著名诗人、学者。14岁到上海求学,1904年随兄到上海,先后进梅溪学堂、澄衷学堂,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 1910年赴美留学,先入康奈尔大学农科,1912年转文学院,修哲学、文学。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系主任是杜威。从此一生信奉杜威的实用主义。 1916年开始与在美同学讨沦白话文,最后写成《文学改良刍议》,1917年1月发表于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这是最早全面系统地提倡白话文的论文,在新文化运动初期产生重大影响。 191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新青年》编辑,1920年出版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 五四运动以后,思想逐渐趋于保守。1928年受聘担任中国公学校长兼文理学院院长。1931年回北大任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1932年5月创办《独立评论》。 抗战期间一直担任驻美大使。1946年就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到美国,次年任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图书馆馆长。1958年回台湾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2月24日中央研究院举行第五次院士会议,为欢迎新院士举行的酒会迎新院士举行的酒会结束时,因猝发心脏病逝世。享年72岁。

(二)老舍(189923~1966824),字舍予,原名舒庆春,老北京(满族正红旗)人,中国现代小说家、戏剧家、著名作家,因作品很多而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曾任小学校长、中学教员、大学教授。笔名“舍予”、“老舍”,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笔名,另有鸿来、非我等笔名。曾经担任山东大学等名校教授。一生主要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及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话剧《龙须沟》、《茶馆》等。1899年2月3日出生在北京西城小羊圈胡同(现名小杨家胡同),满族正红旗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巷战中,“老舍”这一笔名最初在小说《老张的哲学》中使用。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苦旗人家庭。一岁半丧父,襁褓之中的老舍家曾遭八国联军的意大利军人劫掠,还是婴儿的老舍因为一个倒扣在身上的箱子幸免于难。老舍九岁得人资助始入私塾。1913年,考入京师第三中学(现北京三中),数月后因经济困难退学。同年考取公费的北京师范学校。于1918年毕业。

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民主、科学、个性解放的思潮,把他从“兢兢业业办小学,恭恭顺顺侍奉老母,规规矩矩结婚生子”的人生信条中惊醒;文学革命的勃兴,又使他“醉心新文艺”,由此开始生命和事业的新起点。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自1925年起,陆续写了3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对乌烟瘴气的教育界做了生动的揭露;《赵子曰》的鞭挞锋芒指向以新派自诩其实醉生梦死的青年学生;《二马》的主人公是旅居英国的北京人,讽刺的仍是在封建的小生产的社会土壤里培植出来的“出窝儿老”的畸形心态——都以清脆的北京口语,俏皮的幽默笔墨,渲染北京的民俗风情,通过闭塞守旧、苟且偷安的民族心理的剖析,申述对于祖国命运的忧虑,显示出与众不同的艺术个性和思想视角。3部作品陆续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后,引起文坛的注目。1926年老舍加入文学研究会。1929年夏,绕道欧、亚回国。在新加坡逗留期间,为当地高涨的民族解放要求所鼓舞,创作反映被压迫民族觉醒的中篇童话《小坡的生日》。1930年回到中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

[编辑本段]〖写作背景〗

(一)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许多亲人相继死去。为了她唯一的儿子胡适,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忍受一切,挣扎着熬过了23年。她宁可自己遭受困窘,也要供胡适读书,她处处为儿子设想,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了人世。

[编辑本段]〖评析〗

(一)文章在平淡的语言下,多了一份感情。这份宽广、持久的母子之爱,通过淡似白描的勾勒,显示出那样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本文之所以能具有感人至深的力量,当然不是凭借什么宏伟的结构和华丽的文字。而是凭着它的平实。

平实的语言,朴素明净,把母亲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催我去上早学”。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中国,女性的地位极低。更何况胡适之母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主妇,她身为寡妇又兼后母后婆,除了巴望亲生儿子“踏上”他“老子”的脚步外,还企盼什么所以“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对于非己所生的儿子、女儿,母亲则“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母亲忍辱负重的痛苦形象,只通过这平淡的叙述,便跃然纸上,并在读者心中碰出同情的音响。没有华丽词藻的堆砌。对母之爱倒显得深沉而质朴。

其实,平实的风格来源于作者的真情实感。因此任何虚情假义、矫揉造作都不会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通读全篇,我们能够感到胡适对母亲的深深爱意。胡适作为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幼年时期接受的便是论述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的伦理教育,以后又从朱子《小学》中,学会了“勤谨合缓”,因而对于母亲的不易,便理解得更深、更切,所以说除了家乡“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当然,对于自己的母亲,也就爱得更深。“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爱母之情,敬母之意,透过字里行间,强烈涌现出来。感情之真、之纯,动人心弦。

(二)文章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从"我"生下来的那刻开始,母亲就与我相依为命一句"把我端在怀中致为冻死",体现出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同时也表现出了老舍母亲对老舍的重视.在父亲的死后的日子里,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又如”我这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此句写出了母亲从小到大对我的无尽关怀,指明了我的人生道路,让我成为了一个素质人格品德都健全的人

本文采用口语与书面语相结合的形式,既流畅朴素生动,又凝练含蓄隽永,抒发了对母亲的敬仰感念追怀和永世不忘的深情。叙述语言流畅、朴素、亲切,极富表现力。这也是老舍文学语言的基本特点。如“史不到十岁……一直到半夜”这一段记述就把父亲死后,母亲为了养活一家人,含辛茹苦,日夜劳作的经历与精神写得很充分了。而所用语言则是唠家常式的朴素、流畅、亲切的语言。议论语言凝练、深情、隽永,蕴有哲理意味。在文章中,老舍经常在叙述到一定的时候,便适时地插进议论文字,这对于深休全文题旨,抒发浓郁的感情,都发挥了如点睛般的作用。例如“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心里是安定的”,这段话是作者在抗战时期被迫躲到四川成才见不到滞留在北平的母亲,无比思念又担心年迈的老母遭遇不测所表达的忧惧、思念交织的复杂感情的一段话,是人处在特定的环境中时才会有的感觉和想法,作者以其凝练的文字表达出来,其隽永意味是颇具启发性的,所以,足以引发很多人的共鸣。

根据《元和姓篡》等史籍记载,胡氏的姓源可以追溯到上古圣君虞舜的妫姓后裔这样说来,其胡姓始祖,应当是三千多年前被周武王封为陈地的胡公满了胡公满是虞舜的第三十三代孙,周武王的东床快婿,被封为陈侯由此可见,中国胡氏的先祖是正统的虞舜后裔,黄帝子孙,并非后来入侵中原的"五胡"后代

胡氏还有两支源于古代的国名周代有两个胡子国一个在今河南,是西周初分封的周朝同姓诸侯国它曾参与以楚国为首的联军去攻打吴国,后来又跟随楚国与吴国作战,楚国回师途中顺便吞并了胡子国另一个胡国是归姓,在鲁定公时被楚国灭掉这两个胡子国亡国之后,王族子孙都以原国名为姓,又形成两支胡氏

在胡氏中,曾经出现过复姓胡母氏胡母氏这一复姓,得姓于齐宣王之时,距今有两千四百八十多年的历史胡氏复姓,开始也很盛行秦时,有太史令胡母敬,汉时有胡母生和胡母班晋代以后,胡母复姓渐渐被"胡"这一单字姓氏所代替由于其后世子孙大多改姓为胡,使得胡母复姓所传日渐减少这大概是这一胡母复姓传之不多,至今仍然为数稀少的原因之一吧

胡姓中,除了源自黄帝后裔的这一支外,外族改姓胡的也为数不少汉代以后,特别是五胡乱华之时,进入中原的外族,纷纷"改姓胡氏",为汉族胡氏冲添了新的成分,使得后来胡姓的繁衍,又多了一支世系

聚集地:

迁徙分布

至于胡氏的源地,当然是周初的封地陈国了即今天的河南省淮阳县从此之后,胡氏以此为源地,其后世子孙逐渐向四处延伸经过数代的繁衍,先后南达新蔡,北到山西,并成为当时的胡姓望族再以后,又由新蔡和山西两地的胡姓向其他各地迁居、繁衍,致使遍及了全中国

胡氏南迁,始于西晋末年胡氏的后代,从中原渡江南下,先迁到安徽,然后又从安徽再迁至福建最后由福建迁居入台湾台湾的胡姓,至今已遍及全省不过,居住较为集中并且人数最多的,则是台南、台北、彰化和新竹等地

三、堂号

胡氏堂号主要是"澹安堂"得名是由于宋朝胡诠所著的《谭安集》

历史名人:

胡姓始祖,虽然可以追溯到周代的满文公,可谓渊源久远但是胡氏在早期能够名垂史册的,却并不多见能数得上的,只有春秋时期的名士胡衍他以其大义化解蒲邑之危而名盛于世除此之外,所知甚少

然而到了秦汉,胡氏有极为出色的表现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七章,称为"秦篆"(即后来所称的小篆);经学家胡母生,著《春秋公羊传》胡安,是一位了不起的教育家,曾在白鹿山聚徒受经,司马相如便是他的得意门生之一;胡烈,则是一位出名的好官,他在担任襄阳太守时,筑堤灌园,曾被老百姓歌颂为"譬春之阳,如冬之日"

唐宋时期,是胡姓人氏才华横益、人才辈出的兴盛时期唐代时有诗人胡曾,宋代教育家胡安定,经学家胡安国,学者胡直等宋代教育家胡安定,开创宋代理学的先声,曾提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的主张,并且把讲学分经义和治事两斋,严立学规,以身示范至于胡安国,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宋朝在王安石施行新法的时候,曾废弃先秦时期最为精辟的智慧结晶"春秋三传",将之摒诸学宫的大门之外要不是胡安国的矢志"抢救",今天呈现在国人面前的传统文化的内容,很可能就是两样了胡安国对于整个中华文而言,可谓是功高五岳,难怪他身后会被从祀于孔子庙,千秋万世受人瞻仰

元代之后,史学家胡三省,明时文学家胡应麟、胡震亨,清时经学家、地理学家胡渭,军事家胡林翼等,也是胡氏中名垂千秋的人物

明代在文化领域较有成就的胡姓人物有学者胡居仁、胡直,伊斯兰教学者和经师胡登洲明末有胡正言,擅治印、绘画,与刻工汪楷等合作,改进了彩色套版印刷术

近现代的胡姓名人主要有:国民党右派首领胡汉民,著名学者胡适,病理学家、医学教育家胡正详,小说家胡也频

胡哥的祖先——抗倭名将胡宗宪传

一说起抗倭名将,大家可能首先会想起戚继光,其次则是俞大猷,或许根本不会想起胡宗宪。其实胡宗宪抗倭的功劳不在戚、俞之下,更准确地说,应该在二者之上,只是人们过于注重道德评价,以至把胡的功劳有意无意地给埋没了。实际上在抗倭斗争最关健的那几年,戚、俞不过是胡宗宪的部将,且胡对戚、俞并不是遥领性质,而是实际负起了调度指挥的责任。另外抗倭的方针大计大多由胡亲手制定,戚、俞往往不能预闻,只是临事但听驱驶而已。胡宗宪对戚继光一直欣赏、重用,后来赫赫有名的“戚家军”与胡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可以说,没有胡的支持,“戚家军”或许根本不会诞生。胡宗宪对俞大猷确实有所压制,以至诬他入狱,主要是由于两者在抗倭政策上有歧见,而且由此引发了两者的误解。

胡宗宪后来名声不显主要与他的党附严嵩有关,他的最后身败名裂也因严嵩倒台。确实,胡宗宪能坐到兵部右侍郎总督东南军事的位置与严党赵文华有关。如他不趋奉赵文华,赵不可能提拔他,不过赵能看到自己的军事才能不行,及时荐贤自代,也算是这个无耻小人的一个闪光处。平心而论,胡要开展抗倭事业,不与朝内权臣搞好关系是不行的,胡的前任朱纨、张经的屈死都与严嵩有关,胡如搞不好与严的关系,则不用说坐不上军事首长的位置,就算坐上了,很可能就是步前人后尘,身死而事不成。奸臣当道,想干事业的人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不屈已则事不成,屈已则可能身败名裂,胡最后的下场就是如此,长为英雄浩叹。

倭寇的来历

我们一般认为 “倭”就是指日本人,然而这样的认识用在元明时期的倭寇身上是不合适的。据《明史 日本传》记载,真正的日本人最高估计不过是十分之三,一般的估计是十分之二、三。其余十分之七、八都是中国人,特别是闽浙一带通番之徒,打扮成倭的样子来冒充。至于中国人为什么要扮成日本人的样子呢?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这些中国人多有亲属在中国,怕事情败露后连累他们;二是真倭的武器锋利,作战勇猛,为明军所惮,所以乐得狐假虎威。如果倭寇中只有日本人的话,实际上是不足为患的,因为毕竟日本人到中国人地两生,又不知明军虚实,想要劫掠不是那么容易;但一旦有大批中国人参与期间,为其谋主,甚至为其首领,则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倭寇能为患中国上百年,这么难缠,其原因就在此。

为什么会有大批中国参与倭寇队伍呢?这与明朝的海禁政策有关。倭寇其实自元末即有,不过大都是些小股海盗而已,不足为大患。但明太祖朱元璋因噎废食,实行海禁,大批在海岛上的居民被迁回内地,又禁止沿海居民与外人做生意,这样导致了大批沿海居民的生计困难。另外当时的中日贸易产品实际上有互补性质,明政府强行禁止给双方人民都带来不便,也给一些以商为业的人失去了利薮。于是大批亡命之徒铤而走险,做起了中日间的走私贸易工作。由于工作的不合法性,走私份子不得不组成集团,自我武装,以便在必要时以武力抗拒明政府的稽查;同时为了争取在走私集团中的优越地位,不同的武装集团之间也经常有争斗、兼并。由于这些走私武装集团尽知中国虚实,所以当条件便利时,也做一些抢劫财物、掠夺人口行为。随着中国尚海武备的废驰,他们发现抢劫的利益比走私还丰,这类行为就越来越普遍,规模越来越大,给沿海居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明史 日本传》记载:“(嘉靖)三十二年三月,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破昌国卫。四月犯太仓,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八月劫金山卫,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泰。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屯柘林。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

所以对倭寇已到了非严厉打击不可的时候了。这时中国沿海已形成几个较大的倭寇集团。第一就是上面说到的汪直集团。汪直,徽州歙县人,与胡宗宪同乡。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汪直年青时,与徐惟学一起做过盐商,大概在经商中触犯明朝的禁令,曾对徐惟学等同伴说:“国中法制森严,动辄触禁,孰与海外逍遥哉”,后来果然下海为盗。汪直下海初期,因实力不够雄厚,暂时投奔许氏兄弟走私集团,因表现出色,不久就成为该集团的主要头目之一。 当该集团被朱纨击溃后,因汪直素有机略,人多服之,于是重新组成以汪直为首的海商集团,被众商推为舶主。汪直后又击败另一走私集团,将其部众吞并后,就成了走私集团中最大的霸主,有“净海王”之称。其次是徐海走私集团,徐海也是徽州歙县人,原是汪直部下的大头目,后来,他自拉队伍,独树一帜,自称“天差平海大将军”,与汪直一起,横行于浙江海面。其它较大的走私集团还有陈东、麻叶等。这几股倭寇集团后被胡宗宪一手摧毁。

胡适妻子:胡适妻子是安徽省旌德县蒋村人,蒋家是旌德县的名门。胡适的妻子江冬秀的祖父,曾经是一位院士,而她的姑姑是胡适的阿姨。胡适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是两个老太太决定的,没有胡适的同意。

订婚后,胡适赴上海留学,并在美国留学十余年。直到1917年结婚之前,他从未见过江冬秀。胡适的婚姻是彻头彻尾的旧式婚姻,对于当时的中国新派第一人来说,讽刺多于搞笑。

婚后,胡适为了让董秀照顾母亲,自己回了北京。直到1918年,胡适他的妻子江冬秀离开了中国,去了胡适面。江冬秀不像普通的农村妇女那样害羞和胆怯。胡适的老婆相当果断,有一种撩人的处事能力。到京后,梁欲与心地善良的妻子何氏离婚,并娶才女为妻。

胡适他的妻子江冬秀不能不要看过去。她亲自去法院为梁的妻子何氏,最后打败了梁。当时在京都引起了轰动。为此,梁愤然离开北大,与女友私奔。人们曾经谣传江冬秀像老虎一样健壮。其实,胡适的妻子江冬秀要求胡适保留他的名分和地位。

幸运的是,胡适也有弱点,而这一弱点被聪明的江冬秀清楚地感受到了:胡适爱出名,爱面子,爱保持他作为中国人良师益友的圣人形象。因此,当胡适的婚外情被发现,江一次又一次的倒,让胡适无力回天。

胡适他的妻子江冬秀于1890年出生在景德镇,他的父亲蒋世贤很早就去世了。母亲卢仙英是殿主卢朝瑞和翰林父子卢佩芬的后代。

胡适的妻子江冬秀出生在一个官员家庭,但由于她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她没有我没有受到多少文化教育。她只私读了几年,刚开始学的字。在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姓,但毕竟是一代名人胡适的夫人。所以她是千万不幸女性中的幸运儿。胡史的名字在宇宙中很有名,他的妻子的脚步也跟了过来。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娶了一个有脚的乡下女人,这不是什么奇闻。因此,胡适的小妻子成为了中华民国历史上的七大奇迹之一。

(本文根据相关史料和回忆文字整理而成。)

胡适终其一生,获得35个荣誉博士的帽子,但自他1917 年离开哥伦比亚大学返国后,他的博士帽子问题就引起学界与坊间关注,内在的悬疑直到今日仍未搞清。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这一问题又成为研究者疑惑、考据、争论的热点。

1919 年2 月,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由蔡元培推荐,商务印书馆出版,封面署名“胡适博士著”,蔡元培亲自为之作序。

蔡氏在序中说胡适是著名的绩溪大学问家“三胡”的后代,并云:“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虽自幼进新式的学校,还能自修‘汉学’,至今不辍;又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兼治文学哲学,于西洋哲学史是很有心得的。所以编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难处,一到先生手里,就比较的容易多了。”

后世有一种说法认为,蔡元培明知道胡适没有拿到博士学位,且不是绩溪大学问家“三胡”的后代,但在《大纲》中有意加上“博士”二字,以抬高胡适的身价。

而在序中有意移花接木向“三胡”靠拢,为的是彰显其具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所有这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震慑当时北大气焰嚣张的保守派和反对派。

亦有人认为,当时的蔡元培对胡适这路英雄的家底并不熟悉,关于“博士”与“三胡”问题,是受胡适巧妙的蒙骗而稀里糊涂地落入圈套的。

也就是说“蔡氏固不明胡氏的底细,而胡适明知而照登在书前,直到后来有了《南‘安全感’后,才说(自己)原非出自汉学世家的绩溪胡氏”。(汪荣祖《胡适历程的曲直》,载《读书》,2005 年第2 期)到底哪种说法更具历史的真实,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考证。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胡适于1917 年离开哥伦比亚大学时并没有戴上博士帽子,而是光着头,空甩着十个手指头归国的,直到10 年后的1927 年才获得博士学位。

有争论的是,胡氏为何毕业10 年才得以戴上他梦寐以求的那顶博士帽子,其中的奥秘何在?

金岳霖晚年曾写过一小段关于胡适的回忆文章,叫作《胡适,我不大懂他》,其中涉及胡氏毕业论文事。

金说:“在国外留学,写中国题目论文的始作俑者很可能是胡适。他写的博士论文好像是《在中国的逻辑发展史》。在论文考试中,学校还请了一位懂中国历史的、不属于哲学系的学者参加。这位学者碰巧是懂天文的,他问胡适:‘中国历史记载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准确的?’胡适答不出来。那位考官先生说:‘《诗经》上的记载“十月之交,率日辛卯,日有食之”,是正确的记载,从天文学上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个情节是我听来的,不是胡适告诉我的。虽然如此,我认为很可能是真的。”(《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刘培育主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 年出版)

老金说这话的时候已是新中国成立后的若干年,当年老成持重的金岳霖已变成了老金头,记忆力明显衰退,回忆起往事也就免不了有一些失误。

其实,胡适的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1922 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以英文刊行,底稿的中文本标题是《先秦名学史》。1983 年上海学林出版社以《先秦名学史》书名出版了中译本。

金岳霖对胡适的学问向来有轻视意味,蔡元培说胡适“旧学邃密,新知深沉”,而金氏却说胡“旧学不过乾嘉,新学止于赫胥黎”(余世存《非常道》),又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二)等。

从老金表示对胡适不太懂的文章中还曾举过几个小事例,其中一个说:“这位先生我确实不懂。我认识他很早的时候,有一天他来找我,具体的事忘了。我们谈necessary 时,他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必需的或必然的事要做。’我说:‘这才怪,有事实上的必然,有心理上的必然,有理论上的必然……’我确实认为他一定有毛病。他是搞哲学的呀!”又说:“还有一次,是在我写了那篇《论手术论》之后。谈到我的文章,他说他不懂抽象的东西。这也是怪事。他是哲学史教授呀!”(《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

通过这些小事例,看出金岳霖对胡适这位哲学博士的疑义,同时也隐约透出金氏怀疑胡适当年在博士学位考试中没有合格的信息。

这个信息得到了海内外学术界见仁见智不同的评述,相信者有之,否定者亦不乏其人。

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曾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的美籍华人,著名史家唐德刚就曾明确指出:“金岳霖先生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所长!’这就很明显的是一种‘文人相轻’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在中国哲学界里像金氏这种能够和胡氏‘相轻’一下的‘文人’也实在不多啊!在文学、史学、宗教……等各行各业,其情形亦复如是。相轻者既鲜,剩下如我辈的芸芸众生就只有‘爱而且慕’了。这也该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所以能为举国上下一致接受的主要原因吧!”又说:“加以胡氏气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深知自重,因而纵使‘批胡’‘搞胡祸’的专家们也断难信口雌黄,骂胡适之‘无聊’‘无耻’‘无行’。他们如果以三‘无’中的任何一‘无’来加诸胡适,也就会‘不得人心’了。无聊、无行乃至无耻之人,在今日世界里,真是滔滔皆是!但是,凭良心,不是胡适!”(《“我的朋友”的朋友》,载《胡适杂忆》,唐德刚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出版)

为此,唐德刚给胡适当年的博士问题辩诬,专门用功费力做了仔细精密的考证。

按唐的说法,胡适时代的哥伦比亚大学文科博士学位研读过程是:研究生修毕规定学分之后(胡氏在康奈尔研究院的学分,哥大是承认一部分的),还要考过一道笔试、一道口试、一门欧洲语。门门及格,这样才算是“博士候选人”。既为候选人便可选择题目,撰写“博士论文”了。论文完毕,再来一道“防卫口试”。防卫口试是最后一道关,也是最容易的一道关。但是尽管比较容易,考后仍有三种,通称“三栏”或“三柱”的不同结果。其分别如后:第一柱,“小修通过”。“通过”之后,由主任论文导师监督,“小”事“修”改就成了。第二柱,“大修通过”。“通过”之后,要另组考试委员会监督“大”加“修”改。这是件极麻烦的事。论文“大修”之后,还要回校参加“补考”。第三柱,“不通过”。十年之功,废于一旦,不许补考,博士告吹。

还有,哥大当年博士论文一定要出版成书,缴入大学100 本(今日用缩微胶片),才算有正式学位。所以不论你考得大修、小修,至少要一年半载以后才能算真博士。加以那时美国出版太贵,中国学生论文频多带回上海交商务印书馆一类的出版商代印,然后以100 本寄回哥大,才算大功告成。

所以那时的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不管考得哪一“柱”,甚至没有考,一旦回国,都迫不及待地以“博士”自居了。

所以那位疑胡派诗人张子英先生说的“哥伦比亚读未终,先把博士使用”,那时几乎个个博士都如此。张诗人如把他的《西江月》里的“先”字改成“都”字就更贴切了。不过有的“先用”一年半载,有的三年五载乃至十载。“先用”一辈子的也不是没有的。

夏(志清)、富(路得)二教授认为胡公先用了10 年,别无他因,只是“论文缓交了”就是了。

夏、富二先生都“有疑处不疑”地认为他考得第一柱——小修通过。如此,则胡氏的论文便立刻可以在上海出版,1917 年底便可拿得哲学博士学位了(哥大博士学位是论文随缴随拿,不以学期为限),何必等到1922 年杜威离华之次年始付印,1927 年亲返纽约始拿学位呢?!

事实上,胡氏在1917 年口试上所遭遇的困难略同于后来的“二柱”。考入第二柱在普通情况之下,便非返校补考不可了。那时中美之间又无喷气客机,返校补考,谈何容易!所以他就只有“拖”之一途了,一拖就是10 年!

杜威来华讲学归国后,以杜氏当年在哥大的地位,配合胡氏本身在中国和国际间的声望,从大修改小修,自然就没有补考之必要了。如果杜威遗札尚存,哥大记录犹在,“胡适学位问题”的官司也就不必再打了。(见《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释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年出版)

唐德刚之说遭到了胡颂平、余英时等人的反对与责难,胡颂平在《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的“编者按”中引述了唐德刚在《胡适杂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 年出版)中的一段记述。唐说:“胡氏在哥大研究院一共只读了两年(1915—1917 年)。两年时间连博士学位研读过程中的‘规定住校年限’(required residence)都嫌不足,更谈不到通过一层层的考试了。……所以胡适两年时间读完是不可能的。”

对此,胡颂平为胡适辩护说:“照《胡适杂忆》的话,似哥大不应授予胡先生博士学位的。但哥大授予胡先生博士学位乃是事实,若非唐君推断有错误,则是哥大办理博士学位授予的人有错误。”

按史家余英时的说法,“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全无问题,除了因‘论文缓交’延迟了十年之外,别无其它可疑之处”。也就是夏志清所说的,只是“手续未完”而已。

为证明这一说法,余英时根据胡适日记、往来书信与《口述自传》等材料,列举了几项与此相关的事例加以论述,认为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最后两年已修够了哲学史和哲学课程,所以加上哥伦比亚的两年,读博士学位的时间一共是四年,“有了这样充分的准备,胡适两年内在哥大完成‘哲学博士学位的一切必需课程和作业’便丝毫不必诧异了”。(《重寻胡适历程》,余英时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年出版。下同)

余氏还指出,在已出版的《胡适秘藏书信选》续篇(台北:远景出版公司出版)中,有一封1919 年9 月7 日朱经农给胡适的信,文曰:“今有一件无味的事体不得不告诉你。近来一班与足下素不相识的留美学生听了一位与足下‘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先生的胡说,大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的神气,说‘老胡冒充博士’,说‘老胡口试没有pass’,‘老胡这样那样’。我想‘博士’不‘博士’本没有关系,只是‘冒充’两字决不能承受的。我本不应该把这无聊的话传给你听,使你心中不快。但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种谣言甚为可恶,所以直言奉告,我兄也应设法‘自卫’才是。凡是足下的朋友,自然无人相信这种说法。但是足下的朋友不多,现在‘口众我寡’,辩不胜辩,只有请你把论文赶紧印出,谣言就没有传布的方法了。

据史家余英时考证,这“昔日好友,今日雠仇”乃指与胡适同在美国留学的梅光迪。这是当年“谣言”的策源地,但朱经农显然知道问题的症结在于胡适的博士论文没有印出来。

1920 年8 月9 日,朱经农在致胡适函中附注说:“又,你的博士论文应当设法刊布,此间对于这件事,闹的谣言不少,我真听厌了,请你早早刊布罢。”

根据这两封信件,余英时认为胡适的论文终于在1922 年刊出,与其有一定的关系。按唐德刚的说法,如果胡适在哥大不是在考试时遭遇了大修通过而且必须补考,胡氏何必等到1922 年杜威离华之次年始付印,1927 年亲返纽约始拿学位呢?(《胡适口述自传》)

余英时认为此说比较荒唐,当时哥大“博士论文‘口试’是‘最容易的一道关’,这是唐先生也承认的。除非‘哥大纪录’中有关于胡适从‘大修’改‘小修’的明确记载,我们实在很难想象考官中有谁故意和杜威过不去,一定要挑剔他所指导的论文”。

余英时的解释是:“胡适1917 年回国后立即卷入了如火如荼的‘文学革命’,紧接着又是1919 年的五四运动。在最初四五年中,他活动之多和工作量之大简直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我们只要一查1919—1920 年《日程与日记》残本(《全编》第三册)便可见其一斑。这一段时期内他心中不可能有印论文、拿学位证书的念头。

那么他为什么终于在1922 年出版了这篇论文呢?除了与上引朱经农的信有关外,另一原因是他一度动念,愿意应哥大之聘,去教一两年中国思想史和文学史。……这应该是他决定将论文付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完成学位的最后手续;另一方面也可用为讲授中国哲学的教材。

不但如此,1923 年6 月他还有赴美参加教育会议的机会。所以论文不迟不早,就在1922 年出版,决不是偶然的。后来这两个远行计划都取消了,因此拖延到1926—1927 年才有欧美之行。……总之,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除了因‘论文缓缴’延迟了十年之外,别无其他可疑之处。”(《重寻胡适历程》)

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并在该校任教授,后出任过香港新亚书院院长与中文大学副校长的余英时——这位钱穆的追随者,一向自视甚高,号称海外研究胡学的权威人物,虽没有到当年傅斯年“目空天下士”的份上,但也牛气哄哄,不把其他史家放在眼里。因而便有了痛责海外史学界大腕唐德刚的“义举”。

不过与“天子门生”唐德刚相比,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不是一个等级,英时堪称小字辈,无法与修炼得几乎成精的唐老夫子对阵匹敌。就唐德刚而言,英时只不过是个娃娃,无须与之较真,面对责难乃避而不言,一笑了之。

但英时的“犹大之吻”却惹恼了与其年龄相当的台湾史家汪荣祖,汪氏同样出于看不惯唐德刚遭受问责的“义举”,像大陆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常说的一句政治术语一样,“自己跳出来”挥刀弄棒地对余氏进行了一番痛击。

汪说:“余氏澄清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胡适的日记,根据胡适日记所载来纠正一些有意的误传与谬误,当然有其正面的意义;不过,胡适日记的权威性也不能说百分之百。除了日记常因事后追记、补记而失真外,胡适由于成名甚早,而又爱惜羽毛,他的日记明摆着是要公之于世,给别人看的,不免因谨言慎写而掩遮真相。换言之,胡适的日记并不全是胡适的私密空间,像他与何炳棣在纽约闲聊时所说的‘陈寅恪就是记性好’‘雷海宗就是笨一点’‘马寅初每天一个冷水澡,没有女人是过不了日子的’(见何著《读史阅世六十年》)等‘真情表白’全无掩饰的话,在胡适日记里是找不到的。”(汪荣祖《胡适历程的曲直》,载《读书》,2005 年第2 期。以下引文同)

在谈到胡适“博士问题”的关键点时,汪荣祖说:“大力捧胡而又出版《犹大之吻》来痛骂唐德刚的苏雪林,也承认她当年上胡适课时,胡适用的就是印有‘胡适博士著’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不过,她引胡适的话说:‘我向来不喜以学位的头衔炫人,这胡适博士著数语,是出版商弄的花样。’所谓不喜炫耀学位,乃表示有学位不炫耀而已,至于出版商又如何能擅自弄此花样?

如苏雪林所引不误,反而显示胡适的不诚实。当年北大并没有非博士不能当教授的规定,若非胡适尚未取得学位时已自称博士,就不会有识者所谓‘老胡冒充博士’的反应,朱经农也没必要在一九一九年的信里提醒胡适,并希望他赶快将论文印出,以释群疑。

胡适在此压力下,并没有尽快将论文印出,取得博士学位,却等待了十年之久,当然可疑。

余氏的解释是:胡适于一九一七年回国后,‘立即卷入了如火如荼的文学革命’;换言之,胡适无暇去印论文、拿学位。然而,如果学位考试在一九一七年就已通过,论文既不需要大修或小修,但须交给书商印书,则所谓‘没有时间’或‘没有念头’(在朋友们质疑下念头应该很强),就难成理由;剩下的理由没钱印论文,恐怕也难以成立,其中必有蹊跷。

唐德刚曾告知笔者,胡适博士论文未于一九一七年通过的档案资料仍存哥伦比亚大学,他曾取阅过,也曾当面与胡适谈过;不过,现在这些档案非经家属同意,不再能够调阅……”

汪荣祖最后说:“胡适的缺点在余氏的笔下可以成为优点,甚至是‘健全的榜样’。套一句殷海光的口头禅:‘要我们从何说起呢?’”

近来又看到余英时新近发表的一篇名为《胡适“博士学位”案的最后判决》。(见《余英时文集》,第5 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余氏在文中称自己又发现了几条新证据,足以彻底解决胡适“博士学位”的悬案,并举例说明,以“作为全案的最后判决”。

余氏所得新证据为胡适的一篇“略记”和一封信。“略记”写于1922 年1 月,是胡适为亚东版《先秦名学史》所写,内中说:“这部论古代中国逻辑方法之发展的专著是我在1915 年9 月到1917 年4 月旅居纽约市时期写成的。它已被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接受,作为完成哲学博士学位的一部分要求。……过去四年中我曾渴望能有机会,对这篇论文进行一次彻底的修改。但工作的压力使我无法达成这一愿望,这是此书迟迟未能出版的原因。在华的英、美朋友读过此书原稿的,都一再劝说我将四年前的旧作照原样刊印出来。我现在决定这样做,虽然很有些勉强……”

就这一“略记”,余英时得出结论:“我们由此确知两个基本事实:第一,1917 年他的博士论文呈缴后,当时便已为哥大哲学系所正式接受;第二,1922 年亚东刊本,除‘略记’和‘导论’之外,与1917 年呈缴的论文原稿完全相同,并无改动。1926 年12 月[ 胡适]《日记》记:‘发电亚东,请他们寄《名学史》一百册到杜威处。’可知他1927 年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即是凭着1917 年写成的论文定稿。这一事实必须建立在一个绝对性的前提上面,即1917 年5 月22 日的论文口试已顺利通过。”

第二个凭证是,1917 年4 月13 日,胡适有一封长信给韦莲司,信末说:“我还在写论文的结论。我把写好的部分给了杜威教授,他对我所写的非常满意,并给了我许多鼓励。我估计再一星期就可以整个写完了。”

余英时得信后,认为“这真是一条铁证,可以摧毁任何关于论文口试未通过的妄测”。针对唐德刚一段“极其生动而有趣的‘想象’,最主要的关键人物当然在于指导教授杜威对它的评价如何”。

因而余英时认为:现在“我们已确实知道,杜威读过了除‘结论’以外的全部论文初稿,感到‘非常满意’并且给予‘许多鼓励’,那么所谓‘口试未过’的推测已彻底失去了存在的根据……指导教授杜威既已肯定了论文的价值,任何奇峰突起的意外是不可能在这一场最后的口试中发生的。”

因而,余氏认为胡适的博士学位迟拿了10 年的根本原因就是论文迟交的缘故,其他的解释和猜测都是妄言。“八十五年来的一件疑案终于完全消解,再也没有争论的余地了。”余氏所做的这个结论是否就是真正的结论,在这一悬案破译的过程中还有没有“奇峰突起”的可能?且等历史的检验吧。

胡姓家族的族谱

唐代末年哀宗被朱温杀死,太监胡三抱着太子回到家乡江西婺源上庄,家谱追溯到这里,后来迁徙到安徽绩溪,家谱能够查找。大学者胡适自己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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