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4收藏

我国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1张

  孝道思想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为子女做榜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 孝文化根据地 孝感动苍穹——荆楚“孝文化” 湖北孝感,因董永行孝感天而得名,是全国惟一一个以孝命名,又以孝传名的城市。 在古代中国的二十四大孝子中,汉代“卖身葬父”的董永和“扇枕温衾” 的黄香,三国时“哭竹生笋”的孟宗,三大孝子均出自孝感。孝感,可谓“孝子之渊薮也”。 “孝”字源于中国古代的甲骨文,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其原义为“奉先思孝”。儒家道统认为“孝”是百行之首,《论语》载:“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舆!” 在孝感,上自耄耋老者,下至懵懂学童,问到“孝感”地名由来,都能娓娓道来,“因为古代这里出了几个大孝子,孝行感天,所以叫‘孝感’”。 孝感在1500年前建县时定名“孝昌”,乃“孝子多矣”;而后改名“孝感”,乃取董永行孝感天之意。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这是《二十四孝》中董永一节的记述,也是千百年来流传不息的神话传说的古文记载之一,只是后世在原故事的基础上加入了许多世俗的情爱缠绵,使得故事的主题由原来的“孝感动天”变成了现在的“情爱缠绵”。 董永墓,黄香墓,孟宗哭竹处……光阴流转,以上历史遗迹多不复存。1984年,孝感人在相传董永卖身的付员外家址,修起一座仿古式建筑——董永公园。瑶池仙境、槐荫古树、理丝桥、升仙台、孝子祠等景观,再现了董永孝敬老人、勤劳朴实的精神风貌。 1996年,为进一步挖掘、弘扬孝文化,在董永公园“孝子祠”里,又塑立了“二十四孝”蜡像。沐浴淳朴的孝德古风,孝感孝文化历久弥新。 古风新貌:移小孝为大孝 孝感以孝传名。仅据明、清《孝感县志》记载,孝感史册留名的孝子就有493人,孝德古风盛行不衰。 传承古代孝文化,必须“扬弃”。古代孝文化中包含的“父慈子孝”、“敬老爱幼”、“明礼诚信”、“与人为善”等,具有永恒的价值。曾当选孝感“十大孝子”的刘青枝,一人“撑四家、养八老”;倾情孝亲敬老的余汉江,7年来共计捐款达500万元,今年元月8日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十大楷模”,蜚声华夏。 中华孝文化是历史对孝感的馈赠。近年来,孝感社会各界孝文化研究如火如荼,2003年10月,《孝感——孝子之乡》画册编印发行;《孝感文化研究》、《孝感孝文化》、《孝感孝子》三部99万字的孝文化系列文集,去年10月全部出版;去年7月开始,孝感学院在校报开辟《中华孝文化研究》专栏,使孝感成为继济南之后,我国第二个中华孝文化研究基地…… 目前,孝感市有关部门正着手准备,将“董永”品牌申报为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芭蕾舞形式重排《天仙配》的工作,也在紧密筹备中。 孝感人给“孝”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小孝为父母,大孝为人民;移小孝为大孝,替天下儿女尽孝心!

中国传统孝文化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也是最真实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代发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和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而发展的,而在当代孝文化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亲系关系,应该也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当代价值,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几个历史变迁,先秦时期孝道的形成与确立、汉魏隋唐时期“以孝治天下”、宋元明清时期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相适应。

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的德行的标准,虽然它的内容、实现形式及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

在我看来,对于作为社会伦理的孝道,应加以扬弃,而不是简单的否定,“想 要划清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与封建性糟粕的界限”必须做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把孝道和封建主义的扭曲影响加以区分和剥离,作为社会伦理观的孝道,在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孝”的观念和行为中的合理成分,还需要继承和发扬。 首先,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还不够完善。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国社会还需要家庭养老的传统,做为子女必然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在物质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境况下老人也需要儿女对他们的精神的赡养。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基本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明确的提出弘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其次,传统孝道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中国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伸展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孝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作为人们调整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生活,如果孝由小到大,由爱家推而广之去爱社会,爱天下,爱世界万物,则孝文化有力的培养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世界就少了许多战乱、冲突和纷争,而多了团结、和谐与温情。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作用,就应使传统的东西与时俱进,做到传统文化的时代化、社会化,使孝文化永远散发灿烂的光辉,并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了时代。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 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国***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

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辨其真伪,学会扬弃。

在上大学期间,我们要逐渐学会各种社会生存的技能,毕竟以后是我们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独自谋生,没有别的人再可依靠,所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已经很好了,至于在物质上给与父母,我们暂时还是消费者,还不能为父母提供丰裕的物质享受,但是偶尔买件衣服,补品,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尽孝。在时间上,要充分的给足时间,让他们做好自己的工作,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社会价值,要时刻记住,父母的社会价值绝对不是只来自与子女,要鼓励和支持父母的工作,也许这更是一种人生价值的实现。当父母年迈时,我们要更加多的给父母提供精神上的关心,要更加精心的照顾,耐心的安慰。

父母养育了我们,教会我们如何做人,是他们让我们明白了生活的意义并给与我们极大的支持。所以以后不管我们身的哪里,心一定要记得父母,而且更要趁现在还在他们身边,多孝敬他们,还是那句老话,世界上最不能等待的事情就是孝敬父母!

孝悌”——治理天下的为政策略

“孝悌”,不是简单的孝德外延的扩充,而是体现一种完整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形成,理想的家庭伦理秩序的建立,是使社会形成“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孝治天下”的为政策略。

《二程集》载:“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舆!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4](卷十一)《三字经》:“首孝悌,次见闻。”在很多文献中都出现过孝悌联用,并还有不少学者为其作了专门注释。《论语·学而》:“弟入则孝,出则悌。”朱熹《集注》中讲:“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3]“孝悌”与初始孝的内涵与背境已经大不一样了。孝包含的主体成员仅只是父母与儿女的双边关系;“孝悌”另外已经扩充溶入了兄嫂,也就是包括父母,兄嫂等一家人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孝悌”实际已经包含着完整的家庭伦理关系。如果我们站在历史长河的岸边审视,孝到“孝悌”是一个历史性转折。孝,刚从动物世界中摆脱出来,进入人性世界,稍释人伦光辉后,便进入一个全新的“孝悌”家庭伦理境界,这是一个崭新的伦理层面。这时,家庭已经成为社会的细胞或基础而存在,又相应的已经建立起了较为稳固的家庭伦理秩序。

自汉代以后,统汉者为适应中国的宗法家族社会结构极力推崇“孝梯”,并从稳定家庭结构入手,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他们大力表彰“孝悌力田”,在《汉书》、《后汉书》等帝王本纪中,记载着大量的全国性的“孝悌”的褒奖、赐爵。此时,儒家学说受到官方的特别关照,被钦定为“独尊”之学,孝道也就变成“以孝治天下”的手段。《孝经》,给人突出印象就是孝道的核心内容已经从“善事父母”发展引申为”孝治天下”,

“孝治”成为贯穿全书的根本宗旨。《论语·学而》有子曰:“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3](P70)从这则语录中可以看出,孔子是先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来讲的,先强调家庭伦理关系,后由此及彼的。认为,能够做到“孝悌”的人,去犯上是少有的,而不好犯上的人,去作乱是没有的。有德性的人善于追求“孝悌”这个根本,根本的东西树立起来后,良好的仁道就会随之而来。《孝经·感应章》“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是说孝悌之道,若是做到了至极的程度,就可以与天地鬼神相通,天人成了一体,互为感应,德教自然光显于四海之外,远近幽明,无所不通。孔子十分看重人的基础道德的建设,强调只有打好了“孝悌”这些最基本的道德基础后,一个人的道德前途就会一片光明。程颐说:“孝悌,顺德也,故不好犯上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悌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仁以孝悌为本。”[4]从家庭中的伦理开始,先使家中亲人间充满仁爱,而后使这种仁爱扩展到其他事物中,这样就是真正的“仁”。从这个角度讲,“孝悌”是使社会形成“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孟子对孔子的孝悌思想作了进一步阐释和发挥,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3](P385)这种推己及人的孝道观,是孟子的独到见解。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P253)《孝经·孝治章》说:“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以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先王……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此述非常精妙,一方面可以看出统治者推崇儒家学说的根本缘由,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儒家“以孝图治”论说征服人心的说教力度和政治用心。“孝悌”观念,尽管受到历代帝王推崇与利用,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稳定其统治,但不可否认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孝忠”——教化天下的潜导策略

“孝忠”,在以孝劝忠意识形态策略影响下,形成忠孝并论的潜意识结构,给孝注入更多的意识形态因素,使维持家庭秩序的伦理道德范畴,演绎、扩展为来维持社会秩序的政治范畴,反映出跨越自然属性人际关系的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构式。

孝悌观念的推广,对稳定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得到统治者的赞许和大力提倡,并在实践中逐步将“以孝图治”演升到“以孝劝忠”,且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成为统治者治理天下的为政之本。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3](P82)这一则对话就说明了儒家创史人孔子一开始就将宣扬孝悌观念的活动看成是政治行为。《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孝”是“事亲”伦理道德和“事君”政治行为的结合体。而“孝道”对封建政治的重要性在《孝经·三才章》里则体现得更为具体。《孝经·三才章》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治理国家以道德教化为基础,道德教化以孝行为根本,故孝道既行,天下自然垂拱而治。《孝经·孝治章》记载:“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直接指出只要推行“孝悌”,就会国泰民安,政治清民。正因为如此,故历代帝王对它大力提倡和推崇,并将其逐步高度政治化。

封建统治者重视孝道的宣扬,并将孝道高度政治化的重要标志和潜导策略,就是“以孝劝忠”。那么,它的理论基础源于何处?就是《大学》里的“三纲八目”。《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为“三纲”。就是一要修明天赋善德,二要治国安民,三要达到以上两项所应当达到的目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八目”。《大学》载:“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统治者利用孝道来教化百姓,就是修其身的过程。向广大民众宣扬孝行,就是希望以此影响人们,以齐其家。而这两项措施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治国必先齐其家”,[3](P12)指出了以孝齐家对治国的主要性。“孝者·所以事君也,”[3](p12)把人们行孝的对象直接指向为君主。《礼记·祭义》则说“事君不忠,非孝也。”更加明确地指出对君主不忠,就是不孝的表现。当然,统治者要推行孝道,还需以身作则,广敬博爱,规范天下。“所谓平天下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民不倍,是君子有挈矩之道。”

[3](P14)正因为如此,历代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也做出了许多诸如上述的一些宣扬孝道孝行的姿态。

孝在《孝经》中得到比较全面的概括与总结,较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倡孝的意图。《孝经》集中议论了“以孝治天下”的原则,在绝大多数章节中,不是讲“事于亲”,而是讲“事于君”。《孝经·广扬名章》说:“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这里利用因果关系把“事亲”和“事君”巧妙的结合起来了,给人有一种较强的逻辑说服力。《孝经》以孝为教、以孝劝忠的意识形态潜导策略所产生的效果对以后影响较大,“出则忠,入则孝”、“忠于君,孝于亲”、“孝慈则忠”……孝的内涵被延伸为忠于君王、忠于国家,为官不忠、临战不勇也被认为是不孝的表现。在这种传统文化氛围中,孝与忠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逐渐形成忠和孝相通,忠和孝互喻、忠和孝并论的潜意识互通构式,与这种意识形态构式相一致,同时也形成了国和家的合一,国和家类化,国和家并提的政治形态构式,应是理所必然,孝忠也因此成为古代社会的最高境界之一。

这个时候的孝,已远远超越了家庭伦理范围,忠成了放大的孝,国成了放大的家。孝概念的内涵与原始状态仅含亲情因素的孝概念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其中添加了许多浓厚的意识形态成份,不只是一个伦理范畴,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范畴。历史实践证明,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人际之间既存着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亲情,也存在着建立于私有制基础上的等级压迫。在这两方面,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儒家倡导的“孝治天下”,以“亲亲”率“尊尊”,“孝忠”观念等,虽不能从根本上取消阶级对立,但不失为一种缓和社会矛盾的巧妙方法,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将本来规范血缘家庭的伦理范畴孝道,变成了国家的政治哲学,将非血缘的利益关系硬说成是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一方面会掩盖阶级国家的实质,另一方面也会扭曲孝道本身意义。

“孝廉”——稳定天下的组织策略

“孝廉”,将行孝作为推荐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纳入国家的政治制度,给规范家庭且仅具有伦理道德属性的“孝”,赋予了许多法律意识形态因素。这样,不仅使孝在更高层面上得到普及、强化,更重要的是对实施“孝治天下”的为政策略更具有强制作用和保障意义。

汉代颁布了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叫《孝廉法》,作为选拔官吏的依据。《孝廉法》规定,虽则有博学宏词、贤良方正等科,唯以孝廉为重。公然将孝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合乎标准者可以被举为“孝廉”,由朝廷任命为官。如果说我们前面所讲的“孝悌”、“孝忠”是普遍意义的“劝民从孝”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所讲的“孝廉”就是特殊意义的“劝官从孝”。“孝廉”之倡举,隐含着两层重要的意思:第一,孝者,孝悌;廉者,廉洁。孝则忠君,廉则爱民。诚然将行孝与廉洁并列起来,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说明孝与廉的意义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在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时,才能被举为“孝廉”。第二,孝与廉不是简单的并列,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孝要求官对民施廉,不廉则对民不孝;廉体现官对民行孝,不孝则无从言廉。犹孝必崇廉,犹廉必倡孝。孔子说:“政者,正也”,为官者要督率民众,就要做出表率,把廉洁奉公当作自己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所谓“廉者,政之本也”。西汉刘向曾说:“廉士不妄取”,为官者不能贪国之财,夺民之利,在物质利益面前,取或不取,其标准要看它是否符合道德。否则,夺民之利则为不孝,贪国之财则为不忠,不仅要受到道德的遣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历代帝王深知倡孝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大力提倡和宣扬孝道,褒扬孝子,如官修正史正立《孝子传》等,为世人树立孝子榜样,推行“孝治天下”;另一方面采取法律措施,或罚“不孝”,或举“孝廉”等,保障“孝治天下”的推行。自秦代以后,“不孝”被定为重大罪恶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欧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到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记载:某甲控告其子不孝,要求官府惩治,官府按其所告查办,“将其子断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其后历朝都有对“不孝”作出惩治的法律条文,甚至更为具体严历。统治者为了使孝伦理得到顺利推行,制订了大量的“惩治不孝”的法律条文,运用强制性手段来推行孝道,将“孝”的伦理思想渗透到了刑律之中。汉代推崇孝道,遵从“以孝治天下”,上至天子,下至官吏都积聚民众进行孝道教化。不仅制定实施贬惩“不孝”的法律条文,而且制定实施褒奖“行孝”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孝道的贯彻执行。其中“举孝廉”,就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把“孝廉”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的品德者不能为官。统治者认为,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不可能把老百姓当成父母“孝敬”;一个连基本家庭责任感都不具备的人,不可能对国家、人民克尽职守、认真负责,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表达的递进关系不难理解。“举孝廉”的制度,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当时统治阶段与老百姓之间的尖锐对立,但也不失为一种缓和社会矛盾的巧妙方法。不可否认,原本仅具有伦理道德属性的孝道,又增添了许多法律色彩的意识形态因素,这样对孝道的推行更具有强制作用和保障意义。虽然用强制的手段推行孝道,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国家的实质,扭曲了孝道本身的意义,但从对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的实际效果看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孝观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孕育、洗礼、发育,形成了内涵深刻的孝伦理体系,并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孝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伴随孝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存在状态逐渐闪现出人性光彩与文明印迹。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其中夹杂着一些不良成份,但也掩盖不住它在历史文化中的文明光辉。即使在现代文明的今天,孝强调的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的仁、爱思想和对国家的忠诚意识,也是值得宣扬和提倡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的这种孝文明,应是普世文明的精神家园中绚丽的一束。

     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和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中国传统孝文化历经了古时期的萌芽、西周的兴盛、春秋战国的转化、汉代的政治化、魏晋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时期的极端化直至近代的变革,是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而成的。 

  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从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当代,我们不能对其作简单的二元对立分析,而要从孝文化的历史与内涵中重新审视其当代价值。 孝作为一种社会意志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

 先秦:孝道的形成与确立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 

  殷商、西周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 

  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 

  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观念除了祭祀祖先这层含义之外,还增添了奉养父母的新意义。 

  祭祀祖先是贵族的特权,奉养父母作为平民的义务,使孝观念向着“子德”的方向演进,并逐渐取代祖先祭祀,成为后世孝道德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点,并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从而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

  汉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汉代是中国帝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定型的时期,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它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随着儒家思想体系独尊地位的确立,孝道对于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更加凸显,“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渐走向理论化、系统化。 

  《孝经》、《礼记》以及“三纲”学说集中体现了孝治理论的风貌。 

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孝治国”的王朝,并实施了一些举措,提倡和推行孝道。 

  例如,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都表明了对朝廷的政治追求。 

  除此以外,西汉也把《孝经》列为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程,还创立了“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把遵守、践行孝道与求爵取禄联系起来,这成为孝道社会化过程中最强劲的动力。 

  魏晋至隋唐五代七百余年,孝道观念虽然时而淡薄时而强化,但各朝统治者都坚持汉代孝道的基本精神,比如“举孝廉”作为察举的主要内容之一,一致为后世所承袭沿用,清代的“孝廉方正”仍是进宫入仕的重要途径。 

  其间最值得强调的就是孝道向法律领域的全面渗透,凭借法律力量推行孝道,进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这也是“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方法。 

     宋元明清: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 

    宋元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社会正统思想,理学家认为孝道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伦理属性,儿子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不可违抗的,与此同时孝道的专一性、绝对性、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对父母无条件顺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父母有不慈儿子不可不孝”成为世人的普遍信念,孝道进一步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在实践上走向极端愚昧化。 

  族权的膨胀和愚孝的泛滥,就是孝道畸形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族必有祠”、“家法伺候”等等。后来的“割股疗亲”就是愚孝发展到极致的产物,这时孝道被异化到面目全非的地步。 

  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适应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时代的内到了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

  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国***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

 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辨其真伪,学会扬弃。

古往今来,在中华大地上孝子贤孙的故事层出不穷。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向为世人所推崇。作为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与传播者,中国***人一直把孝文化作为 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基础。

至于被近代一些人诟病的《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鱼”、“郭巨埋儿”、“卖子行孝”、“割骨疗亲”等故事,不过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后人对于“孝”的内容的一种诠释,是在特定生活条件中的一 种解说。决不能因为这些故事就认为孝是“吃人礼教”。

“二十四孝”故事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孝文化的材料,在特定的历史阶段 发挥过教化的作用。它在强调孝亲至高无上的重要性时采取了某些在今天看来极端化的表达方式,其本意原为强调孝亲的至关重要,本亦无可厚非。在双亲面前躺在地上,摇着拨浪鼓, 引父母开心的做法,这同今天出钱为父母买个电视机,让父母天天能开心观看相声和戏剧的内涵意义,其实是一样的。

只是时代变化了,做法不同而已。人们自然不能够,也不应该以今天的生活方式来要求或者丑化历史上的人,不能以飞机和高铁来讥讽牛车和独轮车。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应该如何学习?应注意认识以下几点:

首先,弘扬孝文化,需要正确领悟传统孝道的真正内涵。

众所周知,“孝”是古代中国社会的核心道德理念。“孝” 作为中国伦理观的基础,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

“孝”这个字最初见于殷墟卜辞。古文字学家说明“孝”字字形的含义, 上面一个“老”字,是老人弯腰弓背,手柱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下面一个“子”字,表示儿子搀扶和服侍老人的形状。可见,早在中国文字初创时期,孝道已经有了明确的思想内容, 并且渗透到中国社会生活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弘扬孝文化,要将孝的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中。

当今时代,我们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百善孝为先”的“孝文化”,将有助于从社会道德方面提升和完 善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今天的一些学校还通过让学生回家给父母洗脚、给父母端茶、主动帮助服务做家务来培育孩子的“孝心”;一些地方还通过每年评选孝子的方式来树立孝敬老人的榜样,五好家庭评选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孝敬自己的老人;一些地方考察公务员时甚至还要了解他是否孝敬老人,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是很难好好为大众服务的。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养料”。“孝文化”乃是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的组 成部分,弘扬“孝文化”的正确内涵就是要把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孝亲养老”、“尊老敬老”、以礼待人、与人为善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因此,弘扬“孝文化”就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内容。

第三,弘扬孝文化,需要青年的响应和支持力量。

当代的中国青年,有知识、有能力、有视野。他们对于中国传统国学的态度,也比以往任何时代的青年都要理性接受,都要平和开放。他们对于儒家的正统思想能够有选择性地吸收,不再迷信,也不会全盘接受。他们对于道家的、佛家的思想也不再片面地判定为“愚昧的”、“迷信的”和“落后的”东西。正因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传统思想必将在我们这个新的时代重放光芒。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传统孝文化还具备信仰意义。人要有信仰,信仰是人的生存和生活的支撑,人的生存和追求,都需要有一种超越于个人生活之上的力量和目标来作为精神的寄托,否则,人在现实当中就会感到迷茫和无望,就会失去生存的要求,而且无法解脱。而传统的家族社会关系就是通过“孝”联结起来的一代代人的“生命共同体”,承担了缓解人的生死忧患和抒发生存迷茫的作用。因此,在中国,道以孝为道德之基,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

      传统文化要求人做到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因为只有爱父母的人,才能进一步去爱别人的父母,进而把这种爱扩展到对待身边的一切人上,最终达到一种超越了血缘关系的更广意义上的博爱。

    孟子说:“唯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先哲提倡的孝道曾经被扬弃过,如今又重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并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使之融入当今社会的德育范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于如何弘扬立足当代、着眼未来的孝文化,则是放在当代中华儿女面前的一个急待解决的课题。

昨天上午,应朋友邀约,来到香河中信国安天下第一城见面交流。第一城有266万平方米,是浓缩的北京城,外仿北京故都城垣风貌,内集华夏古今文化精华和神州民俗风采,集娱乐、观光、美食和度假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旅游景区。

我们选在城里的一座四合院儿中喝茶畅聊,谈起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孝道。

南怀瑾先生曾说过:“中国文化中,经常提到’孝道’,与世界其他文化相较,孝道是中国特有的优点,其高明可贵之处,无可置疑。”

中国文化是以孝道治天下,百善孝为先,孝即是道,讲孝就是在讲道,讲理,是一种智慧的文化!

从古至今,有很多孝道的典故和传说,例如《二十四孝图》。《二十四孝图》的作者是元代的郭居敬。主要内容是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图》,我们来看看其中的2个典故:

1 、《上书救父》

这个故事 发生在汉文帝时期,有位名医叫淳于意,在民间为百姓治病。他生性情直爽耿直,在治病的时候,无意间得罪了大官,受到了诬陷后,被押到长安受刑。他的女儿缇萦为了救出父亲,不畏强权,不惧劳苦,随着父亲一同前往长安城。到了长安,她便上书给汉文帝,陈述了肉刑的害处和她父亲在民间所做的救死扶伤故事,并愿意替父亲受刑。最后汉文帝发觉她的父亲是遭人陷害的,不仅赦免了她父亲的罪行,还废除了肉刑,她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救出了父亲,惠及了民众。

2、《扼虎救父 》

晋朝的时候,有一位叫杨香的十四岁孝子,他和父亲一同在田间耕种的时候,父亲被一只突然出现的老虎给叼走了。杨香虽然震惊害怕,但是要救出父亲的信念支撑着他,令他他保持镇静。他直接爬到了老虎的后背上,扼住了老虎的脖子。最后老虎不得不松开了他的父亲,他终于把自己的父亲救出了虎口。

《二十四孝图》中还有其他22个故事:

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为亲负米、啮指心痛、芦衣顺母、亲尝汤药、拾葚供亲、为母埋儿、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

但是,在《二十四孝图》中,也有部分典故,在现代社会中需要加以分析和斟酌,不能照搬。例如“卧冰求鲤”,讲的是晋人王祥冬天为讨继母喜欢,为想吃鱼的继母,自己身体卧在冰上,将冰暖化得鱼,献给继母的故事。

孝道是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理应传承发扬 ! 但类似“卧冰求鲤”的愚孝是可悲的,是不可取的。 我们要吸取其精华,摈弃其糟粕,古为今用,才能符合当今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道德规范,并使之发扬光大。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有着广泛的含义和深邃的哲理。

孝道最能深入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如何将中国的孝道传统文化传承下去,是我们现在这代人要好好去思考的问题。

《论语》是我国历史上儒家学派的瑰宝,集儒学精神之大成。其中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的言行,体现了孔子对于政治、伦理、教育等一些方面的思想和原则,主要与对话文体呈现,文风平实内涵深刻。它是由孔子的弟子整理而出的,寓意深远,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是研究儒学的一部重要典籍。由于《论语》一书当中包含的思想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广,而孝道是一种以血缘亲情作为纽带的一种敬老的传统美德,是我们中华文化当中重要的组成,承袭孝道对于后进样中华精神有重要的价值。在孔子的儒学精神当中孝道也是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以“仁”为本的核心,是“礼”的重要的形式体现之一。故本文将着重对于孔子在《论语》当中对于孝的理解以及对于如今的影响做浅要论述。

《论语》当中的孝道

在《论语》当中对于孝道的阐述有很多,比如发在为政篇当中就有“子游问孝”等,学而篇当中也有,《论语》当中对孝道的阐述有很多,但是大都是以孔子和弟子问答的形式来呈现的,比较零散并没有对于孝道做出明确的定义。但是从他们的对话当中可以体现出孔子对于孝道的理解。

首先是“赡养”,对于孝来说“赡养”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子游问孝一篇当中子曰①:“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由此可见在孔子看来,为人子女谈及孝道最基本的就是要保证老人的温饱,让老人不会为了衣食去担忧劳碌。赡养双亲是孔子在《论语》当中界定孝道的物质标准也是一个最为基础的标准。

其次是“尊重”。赡养并不仅仅就是孝道的全部,做到了赡养也不能称之为孝,在为政篇当中孔子说到“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清楚地阐明了孔子的观念,他认为仅仅只是供给父母衣食是不够的,还需要去敬重父母,如果只是给吃给喝但是却不尊重,那也和养狗养马没有太大的区别。父母老人是一个人,需求的不仅仅是吃穿,更是需要子女的态度,也就是尊重,对于父母的意见还有言语要恭敬,虚心。

然后就是“色”这个色指的是你的脸色,前两者做到是比较容易的,但是第三点要求相对比较高。孔子认为不仅需要供给父母吃穿,在侍奉父母的时候神色也要保持愉悦,也就是发自内心的去愿意孝敬父母,把侍奉在父母身边当做一种愉悦的事情,而不是去为了“孝”而“孝”,父母会察言观色有思考,对于子女的神情最是关注,孩子是不是开心快乐,愿不愿意去做这件事情,其实父母是最了解的。天下的父母都是期盼自己的子女能够幸福快乐的,子女愉悦父母才能感觉到真正的快乐,父母需要的其实仅仅只是物质上的奉养更是精神上的。所以孔子对于孝道的第三个层次的定义“色”是相当的准确的。

“立身”,这最后一个孔子对于孝道的定义也是《论语》当中对于孝道的最高要求,也是很多人都很难做到的,因为这个界定是对于自身的一个严格的要求。孝顺的子女不仅需要做到前面三个去对待父母好,还要从严格要求自己,品行端正,拥有高尚的品德,让父母对于自己的立身行事都很放心,不用为你的处世而感到忧心。父母之爱子必为其计深远,父母对于孩子的未来是最为担忧的,孩子的品行也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事情,能够做好自己好好的去生活,让父母安心地安养晚年,这便是最大的孝道。

“孝”与“礼”的关系

在《论语》当中提到,尊敬父母要以“礼”待之。由此可见在孔子的心中孝道和礼法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儒家重视礼学文化,在《论语》当中关于礼的体现更可谓是淋漓尽致。礼可谓是儒学的核心,在孝道的界定当中更是把“礼”放在了首位,也就是礼是对孝的一种界定,孝道要符合礼节,生之以礼,死之以礼,祭之以礼。礼仪贯穿了孝道了全部,无论是父母生前还是死后,都需要以礼相待,方为孝道。

“礼”与“孝”结合来看的意义很广泛,包括言行举止各个方面,在孔子的观念里面侍奉父母是一件严谨的事情,要郑重相待,表情、言语、举止都要合乎礼仪规范去对待父母才能称之为孝顺,其实放在现在来看不能说错,但是未免有些严苛。“孝”与“礼”的关系和界定也是如今对于孔子孝道思想承袭的一个很关键的地方。

《论语》当中的孝道的发展及影响

《论语》当中对孝的阐述为我国的传统美德奠定了基础,孝道是一个人立身的根本,孔子围绕孝展开论述,深化了人们对于孝文化的认识,是一种对孝礼的推行,使给后世在治国齐家上面留下了一个道德参照基础。以孝以仁治国从汉朝以来孝文化开始逐渐走向巅峰,知礼懂孝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论语》当中的孝道文化深刻久远对于现今也是有借鉴意义和价值的,首先要赡养尊重孝顺父母,这是我们立身的根本。父母含辛茹苦的将我们养育长大,在正当壮年时期你努力奋斗都是为了我们,辛苦的将我们养大之后,父母变得年迈,生活上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这个时候回报父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孔子提出孝顺父母不仅仅只是物质更是精神上的。在如今随着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温饱不再是一个问题,父母年迈之后都享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对于父母而言其实对于孩子能够给予多少物质上的东西给他们其实真的要求不多,他们更加需要的其实是精神上的慰藉,他们需要的只是子女经常回家看看他们,说几句贴心的话。所以在当今社会孝道中的“赡养”这一项相对而言弱化了,但是更加强调“尊敬”和“色”而“立身”古往今来的父母皆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正是因为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所以对于孩子的品行,是否能够很好地在社会上面立足就是他们最为关心的。

从现在社会的一个整体态势来看,还有很多啃老族的存在,像是一个寄生虫一样依附于父母生活,不断的去榨取父母的精血,让父母年纪一大把还在为着生计子女发愁。或者是一些年轻人遇见了一点挫折便选择放弃生命,完全忘记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抛弃了自己的赡养职责,是不孝的表现是逃避责任的表现。这是一种忘记了礼法的行为,所以可见学习礼法,体会古人经典当中的内涵是多么的重要。《论语》礼法孝道对于今天的影响也是极为重要的。

《论语》当中除了强调对于生者以礼,侍之以孝之外,对于逝者也要尊重虔诚的缅怀。曾子②在学而篇中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于逝者要慎重的去对待,要虔诚的去缅怀祖先,人民的道德会变得忠厚。通过祭祀来改善道德风气着实是一种不错的方法。在祭祀当中不仅仅只是在缅怀先人,更是一种对于孝文化的重温和弘扬,追思的不仅仅是先人更是先人的一种精神,对于后代也是值得学习和敬仰的。也更加有利于形成一种感恩的品质和习惯。

在后世对于《论语》的孝文化发扬过程当中其实有些走偏了,后来孝道变成了一种“愚孝”其实这样也是不好的,“愚孝”其实对于父母而言根本不是孝顺。在孔子的观念里面倡导的是一种合理的孝道,在孔子看来对父母耐心的提出谏言也是一种孝道的体现。父母有了过错,不应该盲目的去选择跟从,也不该去听之任之,任凭父母走向错误的深渊,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作为子女在发现父母的错误之后,应该找对方式方法,心平气和的耐心的去和父母进行沟通,去说出自己的看法,和父母交换意见,去倾听父母的内心真正的想法以及他们坚持的原因,不能去指责父母,一味地去批评父母不对。在《论语》的里仁篇③当中就明确的指出了为人子女在父母犯错之后,要抱着尊敬的态度去规劝父母的行为,这些都是与后面的愚孝是不一样的。

当然《论语》当中也有一些不太可取的地方,比如它重视礼仪,对于丧礼要求极为繁琐,这对于今天来说是不适用的,而且会有些靡费的成份在里面。祭祀更重要的是去追思怀念,更需要的是心意,而不是去以一些形式化的礼节来彰显孝道,那样就有些本末倒置了。而将祭祀发展成为一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事情去做的话,就更是不利于当今的社会发展了,这些都是要舍弃掉的,只要保留精华的对于我们的成长是有益处的发扬和传承就好了。

《论语》中还将孝界定为“无改于父之道”。孔子认为在父亲活着的时候要去观察他的言行和志向,在父亲时候要继续继承。有点子承父业的意思,但是在当今社会当中多元化发展,个体都是具有差异性的,每个人想要做的事情都不一样,所以这样去界定孝道在当今是不合理的,但是可以理解成为对于父亲优良品质的一种学习和继承。

《论语》当中对于孝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在其中体现了孔子对于孝文化的理解,孝礼的提出无论是在当时的社会还是在现在都是极其具有价值的,不过随着时代的变革许多食物发生了变化,所以对于孝道的界定也不能太多过于的单一,也需要更加多元化的去理解,有选择性的去加以传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心去理解当中真正的奥义,然后付诸行动才更加具有意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对孝道最权威的说法来自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从原文里能看出,这里的“无后”,指的是没有后代之意(此处为误译,正确愿意为:不孝有多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诉父母差不多。“不守后代之责”即没有将结婚的事告诉父母,并不是“没有后代”)。本来娶妻是应当告知父母的,但是舜帝娶妻却没有告知,舜帝是古代的圣人,他这样做对不对呢?孟子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行为,因为他娶妻的目的是传后,而传后是最大的孝。所以尽管没有告知父母,但是在贤明的君子眼中,那是犹如告诉了一般。

现代有人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诉父母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这是一种凭空想象,无中生有的曲解,所谓的“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完全没有出处,没有依据可言,并且为什么尧主动要嫁女儿舜就可以不告知父母了?这是什么理由和逻辑呢?而把无后解释成“不尽后代责任”也逻辑不通,因为孝的意思本来就是对长辈“尽后辈的责任”,怎么最大的孝却又是“尽后辈责任”?同义反复?这是很荒谬的。

事实上汉代著名经学家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早已有完备的权威性解释。“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绝先祖祀”四个字,这解释了为什么不娶无子是最大的不孝。因为早在西周,汉族人民就确立了以崇敬天道,祭祀祖先为核心的信仰,也即所谓“敬天法祖”。在传统汉族人看来,人的生命是在子孙身上得到延续的,通过后代对祖先的祭祀,祖先的灵魂可以得到安息,血脉代代相连,永远传承,一代代祖先的牌位存在于宗祠之中,香火不灭,这就是汉族人的信仰和精神寄托。在传统汉族人看来,无人祭祀的人死后会成为孤魂野鬼,在地下也不得安宁,处境是非常悲惨的。因此,不娶无子是最大的不孝。

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派,以复兴周礼为宗旨。孟子作为儒家学派巨擎,坚持儒家敬天法祖的基本立场,强调敬奉祖先,进而强调传后的重要性,也就自然而然了。

孟子论孝

一般认为,孔门以曾子最能传孝道,而子思是曾子的学生,孟子又是就学于子思的门人,所以孟子对孝的重视程度也自然超过了其他儒者。他对孝道的继承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出性善论,进一步完善儒家孝道的哲学基础。

孟子接受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人都能达到“仁”的主观因素,“人人皆可为尧舜”,从而提出人的本质是性善的理论。人性是天赋的,孝的善德当然也是天赋的 ,人人都是生而具备的。

2、亲亲原则的建立,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离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事亲、尊亲成了人最高的道德表现。正因为孝成了人生最高 的 道德,所以孟子才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不孝有三种“。

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这五伦中,孟子认为父子、君臣两伦最重要,“仁之实,事亲是也;父之实,从兄是也” 《孟子·离娄上》,孝悌成了五伦的 中心,所谓“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离娄上》,“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 《孟子·滕文公下》,都将孝悌作为德性的 最高表现。因此,孟子所最为推崇的圣人是尧舜,“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

总之,孟子将孝悌作为伦理道德的中心,是对孔子孝悌合一的思想的直接继承与发展。使孝道进一步政治化。

孝治是孟子为君主设计的一种理想境界,他不厌其烦的向梁惠王反复宣扬孝治,“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使儒家孝道进一步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孔子论孝

春秋战国是我国奴隶制走向灭亡,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礼崩乐坏”。而当时的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必先稳定家庭,如果不树立父母家长的权威,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所以,孔子提倡“孝”。孔子对西周的“孝”进行了继承发展改造和创新具体如下:

1、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

2、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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