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汪曾祺是京派小说的传人?
汪曾祺的小说给人的印象,大都是清纯无邪的,比如他最出名的《受戒》,便是最好的代表。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清白的爱情,或许还算不上爱情,像是他的《鸡鸭名家》里写的烘小鸡一样,懵懵懂懂地烘出来了,给人一种心窝痒痒的柔软。就像是现在人们所说的“小拳锤在你胸口”的甜蜜感觉。汪曾祺的爱情小说似乎成为了这种带着质朴天真爱情的代表,人们一说到汪曾祺,便忍不住说,真是个孩子一样的作家啊,心地质朴纯净,写出来的文字,也像是溪水里的青石子,圆润清澈,干净极了。
可是这样一想,便和汪曾祺走远了,实际上汪曾祺的小说,非但写那种纯净的爱情,也写那种让人咋舌的畸恋,现在我们就挑选几篇出来谈谈罢!
汪曾祺的《大淖记事》里,巧云和小锡匠结合前,她先是被刘号长奸污了的。这一幕剧情想必大家都很熟悉,那便是《神雕侠侣》里面,小龙女和杨过结合前,小龙女也先被尹志平奸污了。都是一段清白的爱情突然蒙上了“污点”(在中国人的观念里,被奸污是一种污点),但是金庸写得没有汪曾祺大气,小龙女被奸污了,便觉得自己是配不上杨过的女人,是不贞洁的,所以内心很矛盾很挣扎,但是汪曾祺写的巧云,被奸污了,却并没有小龙女那么多心思,也没那么多挣扎,她依旧坦然地去爱小锡匠,也坦然地接受小锡匠的爱。从这点上看,汪曾祺对这种“污点”是要比金庸看得淡的。汪曾祺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一个坚定的女性主义者,他在小说里就好几次尝试解开女性身上的性束缚,从他的小说来看,他觉得女性在性上面是自由的,是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权的,而且性并不是一种不好的东西,相反,性是美的。
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另一篇小说《小姨娘》中得到佐证,小姨娘章叔芳是在一个封建家庭长大的,这个封建家庭严格地恪守儒家道统,吃饭做事,样样不可没有规矩,男女之事,更是大防。可是在这样家庭长大的章叔芳,却在十六岁的时候和同学发生了性关系,还怀了孕,最后被发现后,干脆离家出走到上海去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反抗性压迫,追求性解放的故事,汪曾祺在笔触间,虽然并没有过多表达自己的爱恶,但是还是能看出来,他是支持章叔芳的,对章叔芳的行为是抱着赞赏态度的。
在《双灯》里,汪曾祺又讲了一个故事,更能说明他的观点。一个美艳的狐妖,因为爱上了在酒坊卖酒的二小,便在夜晚时来和二小睡觉,没有什么条件的,兴许就是因为山中寂寞,就来了。但她和二小在一起半年后,却决定走了,二小问她为什么走,她说:“我喜欢你,我来了。我开始觉得我就要不那么喜欢你了,我就得走了。”她又说:“我舍不得你,但是我得走。我们,和你们人不一样,不能凑合。”于是这个狐妖便真的不见了。从这个故事看,汪曾祺更是百分之百地赞扬女性这种自主的态度,在爱情中,没有谁是高于谁一等的,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在爱情中,唯一的标准只能是爱不爱。
在那些正常的恋情上,汪曾祺又加足马力,想讨论一下那些不正常的爱情了,比如是畸恋,比如**。他决意将爱情放在各个角度上考量,看爱情在不同的境况下是否能经受住考验,爱情承受的压力越大,越是能焕发出爱情真正的光彩。
他在《辜家豆腐店的女儿》里,讲了一个卖豆腐的女孩儿,因为穷,就陪人睡觉挣钱,一个村子里的人,好多都和她睡过。可是她依然憧憬着爱情,深深爱着米厂的二儿子王厚堃,她知道她并不能嫁给他了,所以她只想和他睡一觉,把身体给他,或者把他的身体要过来。于是在一天她行动了,主动扑在王厚堃的怀里,把舌头吐进他嘴里,把王厚堃的手按在胸前,让他摸她的奶子,含含糊糊地说:“你要要我,要要我,我喜欢你,喜欢你……”这真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直白的表达,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个身体,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和你有一次肌肤相亲。汪曾祺是对这个女孩儿抱着莫大同情的,一个身体是脏污的女人照样是有资格去追求爱情的,在爱情面前,身体脏污不脏污又有什么关系呢?
而《小娘娘》里,汪曾祺更是讲了一个**的故事,谢淑媛是谢普天嫡亲的姑妈,却比谢普天小几岁,他们家人丁凋零,只有他们两个人了,谢普天靠教书卖画养着谢淑媛,什么都给她最好的。他们在房门对房门的地方住着,一次打雷,谢淑媛害怕,就跑到谢普天的房间里,于是他们情不自禁地发生了**行为。他们的**行为终究被人发觉,不能在故乡住了,于是跑到昆明去,二人在昆明过了一段幸福时光,谢普天经常给谢淑媛画裸体画。后来谢淑媛怀孕了,然而却死于难产,谢普天在埋葬了谢淑媛后就消失不见了。
这是一个唯美而伤感的爱情故事,**是违背人类准则的事情,可是当爱情来了,人类准则又怎么能抵挡呢?
汪曾祺自然不是支持**的,他只是再一次站在了爱情的这一面,不管这个爱情是什么?只要是真爱,汪曾祺都报以无限同情。在汪曾祺那里,爱情是人类最纯粹最值得同情的情感,所以他敢于将爱情放在各种严酷的环境里考验,因为他相信,真正的爱情总是能经受住考验的。
五月十六号正是汪曾祺逝世二十周年的日子,这个可爱的人已经走了二十年了。他不单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更是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
2017-5-15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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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二)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他是敢于在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便出自汪曾祺之手。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三)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浮生有几,叹欢娱常少,忧愁相属。
富贵功名皆由命,何必区区仆仆。
燕幅尘中,鸡虫影里,见了还追逐。
山间林下,几人真个幽独。
谁似当日严君,故人龙衮,独抱羊裘宿。
试把渔竿都掉了,百种千般拘束。
两岸烟林,半溪山影,此处无荣辱。
荒台遗像,至今嗟咏不足
《自画像》汪曾祺著辽宁人民出版社
关于汪曾祺,人们经常谈论他的小说和散文,却很少提及他的诗歌。《自画像》 这本诗集的出版正好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欣赏并理解这位小说家的诗。
笔者对诗歌并无研究,但在翻阅这本诗集时发现,汪曾祺的诗歌实际上和他的小说创作共享着一条创作轨迹。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汪曾祺早年求学于西南联大。那时,现代主义对他的影响甚深。他在1940年代创作的小说就带有非常强烈的意识流色彩。即便是具有现实色彩的作品,如 《落魄》 《鸡鸭名家》,也善于采用现代派小说的技法 (比如叙事视角的频繁转换)。
同时期写作的诗歌也深受现代派影响,有的把本不相关的意象黏连在一起,制造陌生化效果:虫鸣声如轻雾,斑斓的谎从容飘落又像浓荫旧处。(《秋辑·落叶松》,1942)有的则用寥寥数行营造难解的意境:生如一条河,梦是一片水。俯首于我半身恍惚的倒影。窗帘上花朵木然萎谢了,我像一张胶片摄两个风景。(《秋辑·私章》,1942)
这些现代派新诗既像那时一个忧郁青年的喟叹,也像一个理性诗人对世界的思考。汪曾祺的确把诗写得很“现代”,但读来却不觉生硬。他不靠死学和模仿,而是真正把现代派诗歌的味道和精髓融化在了自己笔尖。如果没有十足的才气,很难做到。
但是,如果只看到现代派的这一面,就很难全面地理解他。汪曾祺在1980年代凭借 《受戒》 和 《大淖记事》 暴得大名,成为经典作家。这种轰动效应当然和作品本身的成功有关,但值得思考的是:什么样的评价机制定义了这种“成功”? 这就要回到当时的文学环境——对“现代主义”的追捧造成了对汪氏小说的形式要素的承认。很多人看到那个时候汪曾祺的形式实验,就直接把他和1940年代接受的现代主义影响联系在一起,得出“汪曾祺=现代主义”的结论。而对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相互对立的想象,又在汪曾祺的作品和现实之间拉开了一道距离,把它审美化、人性化。到了今天,用柄谷行人的话说,汪曾祺成了一个“风景”,我们耽溺于这一“风景”,却忘记了它的“起源”。
有学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罗岗就认为,汪曾祺之于中国当代文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把1940年代的“新文学传统”带到1980年代的“新时期文学”的面前,更重要的是时代给汪曾祺的创作埋下了怎样的伏笔,又是如何最终酿造了他的横空出世。
从这个角度阅读汪曾祺后来的诗歌,会有别样的启示。1949年后,汪曾祺先后担任 《北京文艺》 《说说唱唱》 《民间文学》的编辑,经历过农村劳动,其间搜集过民歌,编写过戏曲。这段经历对汪曾祺本人来说很宝贵。他自己坦承:“我编过几年 《民间文学》,深知民间文学是一个海洋,一个宝库。”,他还告诫青年作家:“读一点戏曲、曲艺、民歌”。在他看来,群众的语言才是“活的”、“滚动的”,“土”和“洋”的对立并不绝对,民歌的手法也可以很现代。民歌语言的影响在 《自画像》 这部诗集的后半部分也得到了清晰的呈现。比如:
大雁飞在天上,影子留在地上。
巴特尔要离开家乡,心里充满了忧伤。
巴特尔躺在圈儿河旁,闻着青草的清香。
圈儿河流了一前晌,还没有流出家乡。
(《巴特尔要离开家乡》,1986)
和早期的现代主义诗歌相比,这首诗的语言更加洗练、通俗、口语化,少了技巧的雕琢,多了民间的味道。开头显然运用了民歌的起兴手法,整首诗则采取民歌常见的以叙事来抒情的写作模式,读来非但不俗,反而很雅,虽不如早期诗歌那样高深,却因明快畅达而自成一趣。
还值得一提的是,旧诗在 《自画像》 中占了大半。这也是很有意思的现象。这印证了汪曾祺对古典的重视。他在告诫青年作家学习民歌的同时,也提醒他们“趁现在年轻,多背几篇古文,背几首诗词”。但是,正如汪曾祺不是死学现代派一样,他对古典的继承也并非保守。他的旧诗做得并不“迂”,而是灵活多变,不拘一格:既有标准的旧体诗,也有歌行体和竹枝词;诗中既有古雅的词汇,也有通俗的口语;既表现知识分子的生活情趣,也表现老百姓的浮世欢乐。可以说,汪曾祺的旧诗打通了古今雅俗的区别。观其诗文小说,士大夫气并不比市井的烟火气更浓厚。有人说他是最后一个士大夫,在我看来,他更像一个喜欢在民间记录生活的小老头儿。
这些特点都和他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深入民间文学与生活是分不开的,或许这才塑造了我们看到的汪曾祺。因此,现在是时候回过头去清理那个时代留下的精神遗产了,而 《自画像》 里的诗或许可以为我们寻找这份遗产提供一些线索和启示吧。
为何说汪曾祺是京派小说的传人?
本文2023-10-13 07:26:4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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