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朱氏宗谱》六卷首二卷
分类: 百家谱
谱名: 安徽太湖《朱氏宗谱》六卷首二卷
书名据版心、书签、书名叶题
版本堂号: 民国六年白鹿堂木活字本
册数: 八册
修纂者: 朱文忠主修
开本: 长264厘米、宽168厘米、厚96厘米
目录: 卷首上圣谕、诰勅、婺源茶院世谱系、修茶院世谱训、集族讲谱说、文公格言、文公家训、迁居告家庙文、赠官告皇考文、祭造远祖墓文、归新安祭墓文、复黄勉斋叔代聘启、致仕告家庙文、松公迁墓记、告考妣文、祝孺人圹记、冠字元晦祝文、文公传、历代源流世系、婺源茶院至和州世系、德真公下支世系、学禄公支下世系、学寿公支下世系;卷首下目录、旧序跋、谱引、新序、修谱派行名次;卷首二(即卷一)谱论、谱式二十八条、凡例、家训、家规、列传;卷二至六世系、家礼仪节、山图、契传、捐约、议约、收谱字号。
迁徙经过: 始祖德真,贡士,仕宣州教授,明初自吉水县迁江西德安县。至十世,希真,字茂卿,清顺治年由西同迁太湖白洋保,卜居黄泥坂;希奎,讳胜魁,字明溪,居太湖;希斗,字任吾,同兄同居太湖。此即三大房所修。
排行: 德泽绵远学 胜孟宗知希 必发可兆名 忠文起家声
礼乐从先进 诗书裕后昆 前贤宏矩笵 奕禩懋奇英
历修年代: 清乾隆癸丑创修,道光己亥二修,同治丙寅三修、光绪丙申四修,此为五修。
赏析: 被鲁迅先生誉为“中国济慈”的现代著名诗人朱湘及其父朱延熙出于此族,为奎公孙发显支下。延熙为十六世,文同(即朱湘)为十七世。
朱延熙,生于咸丰二年,字季卿,号益斋。光绪丙戌年进士。长期供职于翰林院,直到五十岁,才结束翰林院的生活,调任湖北武昌盐巡道,不久又调往湖南辰州盐巡道,是张之洞的下属。朱延熙在家时,娶同乡余可行的女儿余氏为妻,生育一男二女,光绪十五年余氏不幸病故。朱延熙继娶湖广总督张之洞之弟、湖北候补知府张之清女,朱湘即为张氏所生。
朱湘(1904—1933),字子沅,一生致力探索中国新诗创作和外国诗歌的译介,提倡诗歌的“形式美”。在清华大学学习期间,人称“清华四子”之一,享有诗名。1926年与人合办《晨报诗镌》。1929年留学美国,回国后执教于安徽大学。朱湘为人外冷内热,性情孤傲、倔强,一生穷困潦倒,颠沛流离。离开安大后,南北奔走求教职未果,心灰意冷,1933年12月自沉于南京采石矶。年轻的朱湘一生只活了29岁,他以杰出的诗歌、散文成就,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被鲁迅称为“中国的济慈”。
主要作品有诗集《石门集》,散文书信集《中书集》、《海外寄霓君》等。
关于这部家谱,余世磊在《朱湘的前十一年》《朱湘与二嫂薛琪瑛》、《以讹传讹——朱湘研究的几处硬伤》中均引用过这部家谱,以此考证了不少外界不实的传闻,由此认为这部《朱氏宗谱》“非常珍贵”。事实也确是如此,这部在朱湘生前所修的家谱当时仅不过印了二十八部,流传至今存世自是更为稀少,抛去资料性不说,仅以物以稀为贵来衡量,也是极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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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的编修是每族的大事,朱氏家族的家谱一般为二十年或三十年编修一次,称为做谱。编修家谱时,全宗室或整个家族设立总局,总管家谱编修的人叫谱东,掌管财务的会计称银东,以下各支族设立分局,分局也设有谱东和银东。各房还要派人担任分录、汇抄、校对。分局负责填写各户人丁口数目,出生、婚配情况,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总局将分局的材料进行汇编,请人执笔编纂,刻板印刷。领谱时,全族要摆宴庆贺,附近的家族和官府也会派人来祝贺。家谱每户一册。必须妥善保管。为了保证家谱的准确无误,每隔若干年还要进行验谱,验谱由族长主持,对每户族谱的收藏情况进行调查,凡把族谱损坏的,都要受到重修。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按照历代规制,也编制了皇家家谱,称为玉牒,朝廷设有专官管理,称宗人府,记录皇族成员的世系。由于战乱,明朝的玉牒未能存世。
·⑴修谱
历史上的朱氏,也与中国其他族姓一样,非常重视本族姓历史的编修。最早的朱氏族谱兴修于何时何代,资料不足征;但作为汉魏六朝东南最古老和庞大的门阀世族,朱氏已有家乘、谱牒。
隋唐之世,谱牒之学大兴。当此之时,朱氏谱牒不仅藏于私家,且为国家收藏,甚至公开流传于世。所以宋人欧阳修撰《新唐书》时,才可能将宰相朱敬则的沛国朱氏世系理清。唐人林宝的《元和姓纂》,也应是参考了朱氏谱牒而撰成其“朱氏”条的。
理学大师朱熹也非常重视族史的研究。他成名后,曾率领福建族人到安徽婺源寻根访祖,又亲自编修了《婺源茶院朱氏族谱》,并撰写谱序。他的这种重视家族历史的态度,为后世朱氏树立了榜样。
明清之世,朱氏修谱之风更盛,并产生了如南海九江朱氏的朱次琦这样的谱学名家。朱次琦在继承前人谱学成就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编纂体例,强调重实证的修谱方法,编成了一部清朝谱牒的典范之作《南海九江朱氏家谱》,被誉为“清朝谱牒学发展中的一个大家”。
例如,《江苏溧阳朱氏忠字号宗谱》,是民国年间朱仲昌等纂修的,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紫芝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四册。《溧阳朱氏宗谱》卷首谱序、凡例、源流旧序、艺文;卷二先祖图像、像赞、家训;卷三至十六世系图表;卷十七至二十传记、赞文、寿序、墓文等;卷二十一祭仪、家训家规、议祠、墟墓志、修谱纪名、领谱字号、后跋等。谱载世系图的始祖为朱瓖,南宋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朱熹为其第九世孙;溧阳地区的始迁祖为朱仪,为朱瓖第十三世孙。朱仪,字高四,号仙泉,自建阳避居平陵后,子孙繁衍星散各乡为溧邑支派源流,该宗谱主要反映了朱仪家系的延续情况。据谱载,此种宗谱于民国二年续修后,共印谱五部,分别为天、地、人、忠、孝字号。
家训家规多如牛毛,基本上一个姓氏有一个家规,古代的名门望族都有家规家训。比较著名的刘家家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敕后主辞》
诸葛氏家训: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诫子书》
朱氏家训: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朱柏庐《朱子家训》
梁氏家训: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梁焘《家庭谈训》等等不胜枚举!
而家规更是如此,订立的也是五花八门:
各家家谱有记载,大抵都是规劝后人向善,努力经营的文字,受时代局限,对作奸犯科的族人处置比较残酷的宗族条款,比如旧时的沉塘、赶出家门,不得继承遗产,不得再姓本宗姓氏等等。
胞兄弟:同父母所生者。
堂兄弟:同祖父母的兄弟,也叫从兄弟。
从堂兄弟:同曾祖父母的兄弟。
族兄弟:同高祖父母的兄弟,也指同姓同宗的同辈人
堂兄弟也叫“伯叔兄弟”,就是亲伯、叔家的兄弟。虽比胞兄弟远一步,但毕竟还是同一爷爷、奶奶,从亲情上还是很密切的,互相称呼和胞兄弟相同。
宗法知识简介
作者 胡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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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由若干个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宗法制度。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治理国家和管理臣民的国家机器的代名词。它是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朝。一般人们所讲的宗法制度,主要指的就是以西周为典型代表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确定政治、经济等方面特权地位继承秩序的同时,又规定这种特权地位的继承人应该依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把部分权力和财产分配给宗族中的其他成员。
一、祖先崇拜
所谓祖先崇拜,就是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且可以成为超自然的一部分而加以崇拜。祖先崇拜是在图腾崇拜逐渐消失的过程中产生的。母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技能的提高和对生殖现象的逐渐理解,人们不再愿意把被自己征服的动物认作祖先,而以神化面貌出现的祖先取而代之;又因为母系氏族社会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神化的祖先也由女性变成男性。中国进入夏、商、周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后,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取得绝对优势地位,建立了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根本准则的宗法制度,所以祖先崇拜始终偏重或仅限于男性。
1、祭祖。
祭祖起源夏代,到商代已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化的祭祖仪式。商人祭祖包括“周祭”和“选祭”,“周祭”即普遍祭祀,“选祭”即选择五系之内的直系祖先若干位一次合祭;同一氏族的人在宗庙祭祀,同一宗族的人在祖庙祭祀,同一家族的人在称庙祭祀。周代的庙制则规定: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左为昭,右为穆),合太祖之庙为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合太祖之庙为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合太祖之庙为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家中,不得立祖庙。
秦汉以后,郡县制取代诸侯分封制,由选拔而成的官僚体制突破了宗法制的天罗地网。相应地,祭祖不再像周代那样是全国性的统一行动,而更多地局限在宗族家族内部进行;但皇族内部宗法与祭祖更加细密、系统,民众的家祭礼仪也更加烦琐;祭祀形式也由庙祭过渡到墓祀,也就是现代的扫墓。东汉应劭的《汉官仪》中记载的墓祀时间有月底、月中、二十四节、伏日、社日、腊日等。
唐代扫墓盛行。据史载,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唐玄宗曾明确规定允许百姓寒食节时扫墓。
鸟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
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青草绿。
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生死离别处。
冥漠重泉哭不闻,萧萧风雨人归去。
白居易这首《寒食野望吟》诗,描写的就是当时清明扫墓的情景。
清明扫墓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在中国人的祖先崇拜仪式中,除了扫墓之外,还有在家中供奉祖宗牌位,农历七月半冥节期间宗族内各家各户轮流为祖宗供饭等等。
2、宗祠祭祖
宗祠祭祖,是最为重要而隆重的宗族活动。祭祀活动名目繁多,有每年对高、曾、祖、考的春、夏、秋、冬四时祭,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分祭祢以及忌日祭等特祭,每逢年节还有年节祭。平时族人经过宗祠门口,都要下车下马,毕恭毕敬。祭祀时,合族男子会集宗祠,拈香行礼,更是极其严肃。每次祭祀,都由族长或宗子主祭,并以年辈、官爵较高者为陪祭,另外安排通赞、引赞、司祝、司尊、司帛、司爵、司馔、司盥等执事人员负责赞礼和奉献各种祭品,有时还配有钟鼓和歌诗生。其余族人则依辈次的先后和身份的尊卑,井然有序地随主祭、陪祭之后,在赞礼声中跪拜如仪。参加祭祀的人一定要衣冠端正,行礼时尊者在前,卑者在后,整齐严肃,如祖考临之在上。祭毕会食,依次饮福、享胙。饮福为饮用祭酒,享胙为食用祭肉。祖先用过的祭品,吃了会沾有祖先的福泽,而“革胙”、“停胙”则是对犯有过失的族人的一种处分。宗祠祭祖目的在于通过追思共同祖先的“木本水源”之恩,用血缘上的联系团结族人,以免日久年长,一族之人名不相闻,面不相识,视同路人。而繁缛隆重的仪式又充分体现了封建伦理,展示了礼教规范,不失一种有效的教化作用。
3、丧葬。
祖先崇拜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是丧葬。丧葬属于近祖崇拜,一般在三代之内进行。丧葬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如土葬、水葬、火葬、天葬、悬棺葬等,汉民族崇尚“骨肉复归于土”之义,所以主要用土葬之法。
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基本上以周代确定的为准制。一般来说,从人死到丧事完毕,要经过停尸、招魂、吊丧、沐浴、穿寿衣、入棺、占卜阴宅葬日、出殡下葬、放置死者神位于祖庙、服丧等繁琐的礼仪;概而言之则只有先殡、后葬、再服丧三个阶段,服丧又成为丧葬的主要礼仪形式。服丧按规定要节制饭食起居,穿戴特定的丧服,十三个月(周年)小祭,二十五个月(三年)大祭,然后服丧才告完毕。丧服制度具体而言指的就是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为五服。丧服不同,居丧期限也不同。丧服的等级是根据与死者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的,血缘越近,丧服越重,居丧时间越长,而且嫡庶有别,男女有别。但这种服丧制度事实上并没有严格遵行。
二、宗族繁衍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族中所有人员都要按亲属关系的亲疏不同为之服丧,这样合族在大小宗宗子的统率下,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一个依靠对在封邑、采地、禄田上劳动的农奴的剥削而存在的统治集团。这就是传统宗法制度下的宗族繁衍体系,即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聚族而居。
与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相比,春秋以后迄于清末民初的宗族繁衍制度,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的特点,即宗族内部的层次系统不是因大宗小宗血缘的远近而作明晰的区分,而更偏重于各个支系、各个家庭的政治权势和财富,宗族中官位最高、财富最多的成员成为实际上的首领,他们取代了宗子的地位,而对宗族的控制则具有更为粗暴的形态;但其重视血统和家世,以血统家世决定社会地位,并在宗族内部实行家长制控制,区别尊卑贵贱,强调等级服从,二者完全是一致的。
现在,人们所说的宗族繁衍制度,已经只具一般的抽象意义和象征意义了。一方面,血缘虽不再具有区分家族内部成员身份贵贱、地位高低的决定作用,但仍是区分不同宗族的唯一种系依据;家规(族规)虽不再具有约束家族内部成员言行举止的强制作用,但仍是约束不同宗族的唯一道德力量。尽管聚族而居的壮观景象被散处四方的各家各户所取代,证明宗族血缘关系的家谱被家庭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所取代,约束家族内部成员言行举止的家规被国家法律所取代,决定家族内部成员身份贵贱、地位高低的宗法权利被社会化财富分配政策所取代,作为社会成员有机组成体的个体的人,无不归属于某一个地区的某一个姓氏族群的某一个家庭;即使为了统计的需要,现代政府也有必要允许这些宗族在国家法律的允许下自行制订一套宗族繁衍制度。因此,现在人们所说的宗族繁衍制度,就只剩下一般的抽象意义和象征意义了,或者说只剩下姓甚名谁的个人身份辨识意义了。
在清末民初定型的以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发展到现在就只剩下修宗谱、建宗祠这两样了。
1、宗谱(参见《家谱知识简介》一文)。
2、宗祠。
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
宗祠为追远报本而建,所以在建筑规制上要体现出礼尊而貌严。自南宋到明初,一般的祠堂都是家祠,多根据朱熹《家礼》所定之制,并参考唐宋三品以上官家庙的形制,建堂立龛,供奉高、曾、祖、考四代神主,龛下设附位,安放旁系神主,另于东侧建屋贮藏祖先衣物遗书和各种祭器。明代中期以后,宗祠大兴,一些官僚豪绅、富商巨贾所在之族,依靠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力量,所建宗祠气派宏伟,富丽堂皇,以大门、享堂(厅事)、寝堂(龛堂)为中轴线,又有许多附属建筑,所谓“上建龛堂,所以安神主而序昭穆也;中树厅事,所以齐子孙而肃跪拜也;前列回楼,所以接宾朋而讲圣旨也;左右两庑,所以进子弟而习诗书也”,大型宗祠建筑的规模气魄于此可见一斑。
除了作为祭祀场所之外,宗祠还是处理宗族事务、执行族规家法和教育本族子弟的处所。
宗祠或由族长直接管理,或由族中威望较高的人轮流在族长的领导之下担任管事。也有的宗族设有宗祠总理、宗祠知事。经管宗祠的人又往往同时经管族产。许多宗祠都起有堂名,堂名被认作是该宗族的代称。
顺便再简单介绍一下族田、族规、族长和族权的情况。
族田
族田,既称族产又称祠产,名义上是合族公有的财产,包括山林、土地、房屋等,不得典卖。除祖先所置并有遗嘱规定不许分散、归子孙共享的那一部分财产以外,族产的来源主要有三:一是族中官绅所捐,二是族中富商所献,三是族人合伙捐献。此外还有把犯了过失的族人财产罚入者。族产中最重要的就是年年有地租收入的族田,所以用族田代称族产。族田又分祭田、义田、学田等,一般都招佃耕种:祭田的地租供祭祀用,义田的地租供赒济贫困族人用,学田的地租供宗祠办学用。族田一般由族长统率下的专人管理。
族长
族长是管理全族事务的一族最高首领。族长和宗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宗族宗子的身份是以其大宗世嫡的血统继承而来的,而族长并非世袭,一般由推举产生。因宗子的威权久已不复存在,所以封建社会后期绝大多数宗族都只设族长统理族务。少数宗族即使立有宗子,但同时也有族长,宗子只是本族名义上的代表,族中真正的权力仍操纵在族长手里。
族长,又称族正、宗长、宗相、宗直、评议、董事、知事等。虽然在形式上是推举产生的,但并不是宗族成员人人都有推举或被推举的权利。能推举族长的只是族中的长老和或富或贵者,年轻人和贫穷的劳动人民都无从表示自己的意见。而被推举者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年辈较高的,其次是族中殷实廉能者。一些较大宗族的族长还有若干助手,族下如分支、房,又设有支长、房长,在族长领导下管理本支、本房事务。这些族中执事人员或者由族长指定,或者经过名义上的推选。
族长高踞于族众之上,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主要包括:第一,主持祭祀典礼之权。族长作为主祭人,成为祖先意旨的代表,俨然是祖先化身,能替祖先立言,可代祖先行事。第二,主管族产之权。第三,对族人的教化和惩罚之权。第四,处理族中各种纠纷,调停争端之权。族长还有权过问、干预族人婚丧等事。
族规
族长是根据族规行使权力的。族规又称族训、族约、宗规、宗约、家规、家训、家礼、家范、祠规等等,是宗族的法律,起着维护封建秩序的作用,对族众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所谓“王者以一人治天下,则有纪纲;君子以一身教家人,则有家训。纲纪不立,天下不平;家训不设,家人不齐矣。夫家中之有长幼内外之殊,公私亲疏之别,贤愚顽秀之不同,苟非有训以示之,而欲一其性情遵模范,绝无乖戾差忒之虞,虽圣人不能强也”之论,就是对族规最典型的注解。《
有相当一部分宗族的族规是某一祖先的遗训,累世相传,永不更改。也有的宗族在修谱或续谱时由族中头面人物议订族规,一经订立,同样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所谓祠堂读谱,主要指的就是读宗谱中的族规。此外,族规家训也有单独汇编成册的,有些著名家族的族规、著名人物的家训,其影响超出本宗族的范围,而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如《朱氏家训》、《颜氏家训》等。
不同宗族由于传统、经历、地域、势力等种种差异,所立族规反映了不同的家风,各有特色,但它们的共性是,都以三纲五常为基础,带有浓厚的封建礼教和宋明理学的色彩,所体现的思想原则一脉相承。
大体说来,族规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尊崇君权,履行对封建国家的义务。第二,把尊祖、敬宗、收族的宗法原则具体化。第三,提倡封建伦理道德,规定不同宗族成员不同的等级名分和行为准则。第四,宣扬同族一气,不论贫富应各守本分而又互相互爱,并规定出敦本睦族的一些具体措施。第五,出于维系家声的考虑,规定了对族人本身、持家等方面的要求和禁约。第六,为了保证宗族血统的纯一,规定了立后承继的原则和办法。第七,规定了对违反族规家训、败坏纲常名教、损害了封建国家和封建宗族利益的族人的处罚办法。
族规只行于一族,如果以地域为单位,由若干家族共同制订,那就成了乡约。乡约的内容同族规基本相同,但更着重于建立严密的组织以控制农民。族规、乡约虽然只是民间规约,却具有合法的地位,在封建政权的允许之下发挥效力以补充国家法律之不足,对巩固封建统治起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三、有关名词解释
九族:宗法专用名词。指一种本宗自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到己身,再从己身到儿子、孙子、曾孙、玄孙等九代直系的血缘关系。世世代代、子子孙孙以己身为基点计算。
七族:宗法专用名词。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以己身为基点,上至曾祖,下至曾孙。第二种解释:父族一;姑之子二;姊妹之子三;女子之子四;母之族五;从子六;妻父母七,合为七族。
三族:宗法专用名词。也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指父、子、孙。第二种解释:指父族、母族、妻族。
昭穆:祭礼名词。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汉代经学家郑玄《三礼注》:“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其在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是:太祖居中,三昭位于太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太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亲疏远近。 “昭穆”与“五服”有密切联系。从自己算起,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为五服(亦称五代),五服之上为己身始祖。从始祖开始下推,始祖入宗祠中龛,高祖列中龛之左为昭,曾祖列中龛之右为穆,祖父列中龛之左为昭,父列中龛之右为穆。以绍字辈为例:绍、名、立、成、克为五服,士字辈为绍字辈始祖。士字辈入宗祠中龛,克字辈列中龛之左为昭,成字辈列中龛之右为穆,立字辈列中龛之左为昭,名字辈列中龛之右为穆。依次类推,代代昭穆不变。
宗族:亦称家族、族。指以一成年男姓为中心、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而组成的父系单系血缘亲属集团。
宗子: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宗法制度中身承大宗的嫡长子;二是指族长。
大宗、小宗: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一系为大宗,承继天子之王位,世袭罔替,称大宗;其余子孙为小宗,分封诸侯、卿、大夫、士,累世不迁,称小宗。
始祖: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也指始祖和始祖以下的历代先人。
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礼记• 祭法》:祖,道德之初始也;宗,有德可尊也。
宗庙:亦称宗祊。本意指帝王、诸侯祭礼祖先的地方。祊,庙门。有时也借指皇家。
宗祠:祠堂,也称家庙。同族的人共同祭祀祖先的房屋建筑,供奉历代祖宗神位等,依时祭祀。
宗人:同宗之人。
五宗:根据宗法制度,继承始祖的后人为大宗;仅继承高祖、曾祖、祖、父的后人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称为五宗。
亲戚:一是专指至亲,如父母、妻、嫂及叔伯兄弟、子侄等;二是泛指内外亲属。
亲属:指在本宗内及与外姻中有服制关系的人统称为亲属,又称亲眷。
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派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
三党:指父族、母族、妻族。
五属:指五服内的亲属。
亲族:家属和同族之人。
族人:同宗族之人。
本家:一是指已婚女子的娘家;二是指同宗,同姓。
五服:指斩衰(读作崔)、齐衰、大功、小功、缌(读作思)麻五种丧服的名称;也代指五代以内(从自己算起,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的血缘亲疏关系。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极粗生麻布制成,不缝边,无饰,服期三年。适用范围:子为父母;妻为夫。
齐衰:用粗麻布制成,缝边,服期有三种。服期一年的:为祖父母;夫为妻。五月的:为曾祖父母。三月的:为高祖父母。
大功:用熟麻布制成,服期九个月。适用范围: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已嫁女为叔伯父、兄弟。
小功: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服期为五个月。适用范围: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
缌麻: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为三个月。适用范围: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祖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亲中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
胞兄弟:同父母所生者。
堂兄弟:同祖父母的兄弟,也叫从兄弟。
从堂兄弟:同曾祖父母的兄弟。
族兄弟:同高祖父母的兄弟,也指同姓同宗的同辈人。
家法:一是指封建家长的治家之法;二是指家长对子女奴婢施行体罚的刑具。
祭社稷:古代吉礼的一种。社代表土地神,稷为谷神。社稷神是仅次于昊天上帝的重要神祗,祭社稷也成为国之大典。天子与诸侯每年春季祭祀社稷,祈求丰年;秋季祭祀,表示报谢。
牺牲:古代祭祀用的毛色纯而完整的牲畜,多指牛、羊、豕等。毛色纯曰牺,未加分解曰牲。春秋以后,用羊、豕二牲称少牢。
太牢:亦称大牢,古代祭祀时所用畜牲,代指一种祭祀礼仪。祭祀时牛、羊、豕三牲兼用称太牢。
少牢:亦称小牢,古代祭祀时所用畜牲,代指一种祭祀礼仪。祭祀时用羊、豕二牲称少牢。
门阀:亦称阀阅,指封建社会中的世家门第。魏晋南北朝时尤重门阀特权,是一种垄断政治特权和社会富贵,借以压抑中下级士族的封建等级宗法制度。
门第:亦称门地,指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家族的等第。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寒门。东晋以后,分氏族为上下之别,由此在爵位官职之外,规定社会地位的贵贱,故又有旧门、次门、勋门和役门之分。门阀、门第的实质核心,是依据士人的籍贯及祖父官位门第的高低,然后依据士人当前门第(父亲的官位门第)的高低,决定是否选任官职和婚配。
牌坊:牌坊是封建朝廷为表彰臣僚的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所立的门洞式纪念性建筑物,也是祠堂的附属建筑物。又名牌楼,具有宣扬封建礼教、标榜家族荣耀、昭示先人功德、合族展亲祭祖等多种功能。牌坊建筑起源于汉高祖建棂星门祭天、祀孔,成熟于唐、宋,至明、清登峰造极,并从实用性建筑衍化为一种纪念碑式的建筑。牌坊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功德牌坊,为某人记功记德所建;二是贞洁牌坊,多为表彰节妇烈女所建;三是科举牌坊,多为科举成就突出或父子、兄弟同榜登科者所建;四是标志科举,一般多立于村镇或街衢入口,作为空间段落分隔和指引告示之用。除第四种外,其余三种牌坊大多为朝廷敕建。
仪门:祠堂的第一进。即祠堂大门,也叫门厅、仪门。没有山门的祠堂,仪门可以代替(无诰命之祠堂不能开山门)。
享堂:祠堂的第二进的前厅。即祠堂大厅,也叫正厅、正堂、享堂,是举行祭祖典礼和举行宗族活动的地方。
寝室:祠堂的第二进(有天井的祠堂称三进)的后厅。又称寝、正寝、寝室,是供奉宗族列祖列宗神主(又叫主、木主、牌位、神位)的地方。
正享:指按照中国家庙左昭右穆传统礼法排列神位的奠享方式。
配享:指按照中国家庙左功右德传统礼法排列正享神位以外的祖先神位的奠享方式。
清明会:宗族于每年清明节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清明会。
冬至会:宗族于每年冬至日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冬至会。
团拜会:宗族于每年元旦或除夕前一日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团拜会。元旦举行称为元旦团拜会,除夕前一日举行称为除夕团拜会。
族长:宗族机构中的最高首领,也叫绅士。
房长:宗族中层组织的首领,每房一长,故称房长。
乡佑:协助族长和房长工作的称乡佑,是族长和房长的助手。每房一人。
管众:管理祠堂的人称管祠众,简称管众。
管账:管理祠堂账目的人称管账
司年:负责筹备祠祭和墓祭的人称司年。
当头:宗祠举行清明会、冬至会、团拜会时成立的临时性组织的负责人称当头。有清明会当头、冬至会当头、团拜会当头。当头按宗族房数每房一人计算组成,一般由当年满二十岁的青年支丁担任。众当头中,生日最大者任头首
颁胙:宗族举行合族祭祀大典时,凡属宗族人丁者人人分得一份胙肉,叫做颁胙。
合食:宗族举行合族祭祀大典时,凡亲临参加祭祀活动的宗族人丁一起会餐,叫做合食。
守节:古代社会风俗的一种,即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如翁姑在堂及有子,则需奉老扶孤。守节风俗起源于周代而极盛于宋、元、明、清四朝。有时,在丈夫死后,妇女不仅不准再嫁人,甚至被逼殉夫。由于道德的说教――立贞烈传,朝廷的旌表――立贞节牌坊,榜样的劝诱,文人的赞颂,加上舆论的压力和宗族的需要,遂使守节行为由上层家庭普及于全社会,成为一种流行过几千年的潮流。
三纲五常:儒家维护其封建统治秩序的伦理教条。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封建社会三种主要道德关系,即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准则。三纲五常学说,是西汉大儒董仲舒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而提出的,是继西周宗法制度消失之后形成的封建礼教的重要理论依据。
五伦:即封建宗法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种人伦关系,称为五伦。其理论依据来源于孟子。《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意思是: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有内外之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三从四德:中国封建礼教主要内容之一,即妇女必须遵守的三种道德关系和四种德行。三从:《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汉班昭《女诫•妇行》: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工,不必技巧过人也。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犬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宾客,是谓妇功。
华夏:古代汉族的自称,亦称夏。据《说文》,夏,意为中国之人。中国,指中原地区。古文献中常以夏、蛮夷、或华、夷对称。相传原居于陕西的部落联盟首领黄帝,打败炎帝和其他部落后,在黄河流域形成统一的部落大联盟,奠定了华夏族的基础。黄、炎二帝被后人奉为华夏或汉族的始祖。公元前廿一世纪至公元前八世纪,散布于黄河、长江流域的各民族,逐渐融合、同化到以夏、商、周为核心的华夏族中。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兼并战争,使华夏和其他各族接触更为广泛和频繁。秦汉时形成了以华夏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
西汉武帝、宣帝后,华夏族渐次简称汉族,并沿用至今。
( 原载《四修石溪胡氏族谱》作者 胡先林)
家谱记载“朱氏家训”
这本“新时代朱氏家谱”为A4纸印刷合订本,共计106页,遵照古印刻本模式,竖排版繁体字印刷。书的封面是瘦西湖五亭桥风景,正中印着“朱氏家乘”4 个字,封底以扬州白塔为背景。“我们朱氏这一支血脉在扬州许多年,以瘦西湖风景彰显最妥帖。”朱福茂解释。
记者粗略翻了一遍“朱氏家乘”,前几页有两幅画像,经同意用相机翻拍。一幅为松公逍(肖)像,另一幅是熹公逍(肖)像,均为真迹的拓印。“松公即为熹公的父亲,也是一位儒学大家。但从家谱上看,熹公列为第一世。”
与别的家谱不同,这本“朱氏家乘”前言很长,其中“朱氏家训”尤让记者印象深刻。“孝父母、崇节俭、憎邪恶、尊美德”等19条“家训”至今仍有现实的教育意义。后面都是一代代朱氏子孙的生辰及殁日。
二、族谱
族谱,又叫家谱、宗谱,是维持宗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是宗族生活的一件大事。家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形态。它产生于上古时期,完善于封建时代。近四千年来,家谱在不同时代显现出不同的形态,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古至今,我们的先民们编制了难以数计的各类家谱,虽经岁月侵蚀,流传至今的至少仍有三万多种,其内容之丰,价值之高,很值得我们今天去了解与认识。
古往今来,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散居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家族,他们都有着各自的共同祖先,血缘关系将他们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虽然有贫富差异,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共同居住在同一块土地上,即使是战争、瘟疫和各种自然灾害,也不能将他们分开。这些家族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氏族是一个大家庭,国家是一个最大的家族,国王或皇帝是这个家族的总族长,百姓是这个家族的子民,总族长利用各种手段和相当于血缘关系的纽带,维持和统治着自己的国家。
为了能使统治得到延续和稳定,权力更替和财产继承能够平稳实现,不致落入外人之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个家族,都十分重视血统的纯净,为此,记录血缘关系和血统世系的谱牒就应运而生了。
明代宗谱在体例上继承了宋代欧阳修创立的欧谱或苏洵创立的苏谱,并有所发展,使宗谱体例更加完备。如黄岩谢氏宗族,在成化七年(1471年)重修宗谱,即“取旧谱参用欧、苏家法,阙疑去伪,揭(谢)鞅为始迁之祖。断自(谢)滦为一世,世为经,支纬之。既又与其从子太史君(谢)鸣治推义广例,为《名录》,为《谱传》,为《宗范》,为《居址世考》,为《祠墓志》。又系以累朝诰敕,及士大夫所著述者为若干篇,篇有序,序有义,可谓无遗法耳”。而在此之前,即于成化六年(1470年)之岁,将旧谱世系图中自谢鞅以上不可考者削去,仅存谢鞅以下世系图。总计谢氏宗谱为七项内容。金坛段氏族谱则“先之图,次以家传,又以先世遗文与凡儒硕诗文为段氏作者”。再加上谱序,共有四项内容。江西丰城游氏族谱也是先列本族世系图,以表世系;次之谱,以记其行实;而后列历朝诰敕及名儒的词章,再加上谱序,共有五项内容。
由以上几个宗谱可以看出,宗谱的内容,大致包括谱序、世系图、世谱、家规、家仪、诰敕、词章等内容。有些族谱还有名录、居址世考、祠墓志等内容。宗谱体例大致定型下来了。
万历朝以后,随着宗族的发展,编修宗谱更多,体例也进一步丰富完整。这一时期宗谱的内容大致包括: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传、祠墓、居徙、仕宦、恩纶、神像、文献、家传、家训、姓氏、本原、文献、宅第、丘墓遗文、遗迹、里社、续后(空白纸)等内容,几乎囊括了与宗族有关的所有事例,内容丰富,体例基本完备了。此后家谱的体例,大致沿袭这些内容,或时有侧重,或时有损益。
明代不仅宗谱的体例完备,而且对于修谱的时间也有大致的规定。一般说来,宗族修谱,短则10年一修,长则30年或50年一修。崇祯年间江苏赵氏宗谱强调或30年,或50年一修;而同时陈氏宗谱则主张10年一修。修谱时间的规定,有利于补充新的材料,保证宗谱的内容充实、完整,真实可靠。
在嘉靖年间以后,宗谱的编修已经相当正规化和经常化了。这是嘉靖中后期宗族发展的结果。
尽管宗谱的内容有如许之多,对我们研究宗族制度来讲,其宗规、宗约,或称之为族规族约,或称之为家规、家范,则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范的制订,有的经历了数代,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程。如浦江郑氏宗族首领郑濂,他的六世祖郑文融撰写了《家范》3卷,凡58则。五世祖郑钦增至70则,郑铉又增至90则。传至郑濂这一辈,又与兄弟共同增删修订,增至168则,刊行于世。这一家规,历经六世,近200余年才完成。
其实,家范、宗规,在很早以前就已产生,对后世都有很大影响,如《颜氏家训》、《朱氏家训》等。尤其是《朱氏家训》对明代的宗族规约产生了很大影响。可以说,很多宗族法规都是以《朱氏家训》为范本,损益修订而成的。
明代宗族族规家规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圣谕当遵”。前述明太祖朱元璋的“圣谕六言”,很多宗族都将其列入宗规之中,需求子弟认真遵守。并声称:这圣谕六言,包罗了做人的道理,能遵守的,便是好人,不能遵守的便是恶人。因此,圣谕六言,成为各宗族家谱中必须备载的金科玉律,宗族子弟必须奉行唯谨,不敢有丝毫违背。
第二,和睦乡里。在农业社会中,宗族子弟世代定居一处,附着于土地之上,求生存,求发展,势必经常与邻里乡党发生诸多联系。因此,很多宗规宗约都把和睦乡党,禁止启衅闹事当作重要内容,列入宗规之中。如明初名儒方孝孺所著《宗仪九首》中,在列举“睦族”之后,又列举了“广睦”之条,他的目的就是由“睦族”而广推之于乡,达到和睦乡里、美风俗的目的。
第三,和睦宗族。这是宗族族众联宗续谱的根本目的。上引方孝孺在《宗仪九首》中专门列举了“睦族”之条,强调了和睦宗族的问题。明代其他宗规宗约,也都强调同宗族之人必须休戚相关,互相帮助、扶持。如江都卞氏宗族规定:本宗子孙有贫不能嫁娶殡葬者,同宗之人自当念及。其中殷实之家,自当笃念本支,为之周助。同时,该宗规还规定:卑幼不可以犯上,尊长亦不得以尊凌卑,富贵不可蔑视贫贱,强众不可凌虐寡弱;违者家长要进行责罚,祖宗也会厌弃他们。
同时,一些宗族还规定,同宗之人,都是同一祖先一气所生,即使小有矛盾冲突,也应忍气息争,以和为贵。即使矛盾冲突很激烈,也应在同宗族内调解,不得径直告官,由官府办理。
第四,婚姻当谨。在婚姻方面,很多宗族族规都重视婚姻的门当户对,强调良贱不婚,反对婚姻论财及卖女为妾。婺源江氏宗族祠规专门列有“慎嫁娶”之条文,规定凡嫁娶须择门第相等,并对方父母性情笃厚者,方许结婚;禁止卖女为妾,违者将其家长开除族籍。
对于妇女的节操,各宗族都十分强调“闺门当肃”,要求以三从四德教育妇女,使其养成内勤职守,勤俭持家,持公婆以孝,侍丈夫以礼,待娣姒以和,抚子女以慈的传统美德。
第五,宗族对成年男子择业也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明初宗族对择业仍持传统观点,强调士为四民之首,农为本。明中后期则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宗族规约对择业的规定也有了变化,有些家族规约中出现了“工商皆本”的观念。
此外,明代宗族的宗规中,都规定了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名分当正,反对赌博,反对奢侈等内容。对于个体家庭生活,也要求宗族子弟,谨守儒家伦理纲常,做到父慈子孝,兄和弟恭,夫妻相敬如宾的美满生活。对于大家庭中的婆媳、妯娌、姑嫂、祖孙、叔侄、叔嫂关系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总之,宗族的宗规宗约,以儒家的伦理纲常为指导,教导族人遵守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做一个安分守己的正人君子。其实,这些规约,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明代朝廷礼法的延伸。这些规约,约束了宗族成员的生活,使之服从于政府。
宗谱作为宗族生活重要的内容,对宗族本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首先具有辨别世系、昭穆,明确族人血缘关系,联系族人的作用。在一个拥有成百上千丁口的大家族中,没有明确的家谱记载族人的辈分、血缘关系,势必发生紊乱,无法辨别族人之间的亲疏关系。有了一部家谱,并且每三五十年一修,历经几世,族人之间的关系便一清二楚地记载明白了。宗族的规约,作为家谱的重要内容,规范了宗族成员的生活、行为,统一族人思想,便于维系族人的团结,巩固宗族组织。而宗族对于田产、坟茔等不动产的明确规定,保持了族产的不流失,使宗族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所有这些,都对宗族组织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然,宗族的规约,是族长统治族人的法律依据。通过族规宗约,族长对宗族实施其统治和管理。
安徽太湖《朱氏宗谱》六卷首二卷
本文2023-10-13 04:51:5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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