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3收藏

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第1张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家谱的正确写法如下:

家谱除了具有民用存录文书共有的特点之外,还有以下特征:

一、由族人编修和续写家谱通常由同一支脉家族的后代进行编修和续写,其他人一般不参与。因为,这是家族内部的事。

二、入谱者有严格规定。在旧式家谱中,只要有据可查的来历清楚者,不论身份贵贱,不论地位高低,都可以入谱。但是,不是所有的家族成员都可以入谱。例如,许多家谱对被收养的人员和母亲改嫁后带到家族中的人,大多不准入谱。

论资排辈的编写次序:

家谱十分讲宄论资排辈,严格按照辈分的高低和山生的先后来排列家族成员。在旧式家谱中,对官位显、地位高、名望大、影响广的人物,除了介绍他们的举考、仕宦、功绩、分迀、生卒、聚葬之外,还要单独为他们立传,以表述他们荣宗耀祖的功德,供后世族人效仿。

实录来龙去脉:

家谱的编写,着重于记录家族支脉的来龙去脉,列清血缘源流。自始祖而下的家族衍生、发展、存亡、变迁的历史,要一一实录,不能有虚妄之处。

写作要点提示:

续编和新修家谱,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继承传统和发扬新风的关系。对旧式家谱中的封建性做法要剔除,如对收养的人,对母亲改嫁后带到家族中的人,不应有所歧视,应一视同仁。

家谱中新修的内容,既要发扬新风,又要符合家谱的特点,不是什么材料都可以放进去的,要有一些新的规范。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

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在家谱中,如果不知道祖先的生卒年月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记录:

1 暂时空缺:可以选择在对应的位置上留下空白,以表示未知的生卒信息。

2 不确定的日期:如果知道具体的年份,可以使用“约”或者“——”来估计月份和日期。例如,“生于——年——月——日”或“约生于——年——月”。

3 均采用一个纪念日:可以选择一个具有家族意义的日子,如家族创立日,作为祖先的出生日期。同样地,可以选择一个家族重要的事件发生日,作为祖先的逝世日期。

4 使用“未知”或“不详”:可以在生卒年月的日位置上使用这样的标注,以表示无法确定具体的日期。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在记录的下方或旁边进行说明。这样可以保证其他阅读家谱的人了解到你所标记的含义。

例如:秦氏家谱

姓氏: 秦 [ 分布地: 益阳 ] [ 本资料收藏于: 中国家谱网珍藏 ]

[ 族谱名 ] 益阳秦氏四修族谱 [ 堂号 ] 天水堂

[ 始祖 ] 始祖:秦商,字子丕,鲁人,世居曲阜县 东善慕道 从事孔子 贤列七十 唐封上洛伯 宋对鄄城侯 明嘉靖时对冯翊 于周敬王十四年冬十月十五子时生 于周考王十七年秋八月癸丑日卒 葬山东 州府曲阜县东岭山 配言氏,赠夫人,于周敬王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七日子时生 于周定王九年辛巳十月十五卒 葬兴子丕公合墓 子二 耀 辉

[ 字辈 ] 一修派语 冥添受胜思 兴伯邦朝自 在大民国正 先有均能致 忠孝流芳远 诗书裕后昆 文章光世泽 淮海振

[ 名人 ]

“孝 女”

楼主,给您一个参考:

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

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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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鹤湖风光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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