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范本
一个家谱有很多种,具体如下:
1、欧式
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
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
2、苏式
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
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
3、宝塔式
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
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
此种图谱最迟在南宋时期出现,其特点是将始祖置于上方正中位置,后世子孙按辈分依次排列,每一父辈必置于字辈的上方正中,这样家庭成员的亲疏、血缘关系表现的非常明了。
但宝塔式的缺点是,当家族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无法将世系在一张纸上画出,而且由于各支系子嗣多寡不一,难以保持图谱整体上的均衡,容易给人一种不整理的感觉,另外宝塔式图谱在附记履历时由于篇幅有限也受到较大的限制。
4、牒记式
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
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藏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
牒记式家谱类似于每位家庭成员的简历汇编,其起源大约是源于欧式图谱,大致相当于欧式图谱后面的传记部分。其优点是世系固定,依次分明,因此, 有不少家谱采用这一图谱。
扩展资料: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
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参考资料:
一、序
序就类似于现在书的序,可以由族中得望高的人写,也可以由外人写。主要是通过另一个或另几个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本族谱。通常情况下,新序在前面,旧的序也要包含在内并排在新序后面。
二、简介
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族,能全面了解的人也不多,所以
需要首先简介一下自己家族,可提及的内容有:刻谱凡例、本族谱本次创修(修订)参与人员、时间、为什么要修订;此次编码的依据是什么;家族的整体情况、历史、迁移史、当前分布、人数;本族宗派、字辈,即记录每一代人起名规则;祖坟所在地、祖坟中各代分布图;对祖先事考查、考证。
总之,这里不具体到某一个人,只是对整个家族进行整体描述。
三、人物志
其实一本家谱本身就是人物记录,但通常情况下,家谱中会记录某一个或多个优秀的典型人物或团体。而记录这些优秀人物时,常常格式多样,有该人的传记、他写的文章书稿、获得过的功名、官名、、画像、碑记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同姓历史名人强编入本族谱,即使是小小提示也不可。因为后人续谱时,常常会因为这一次信以为真,而以讹传讹。
四、世系表
世系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最简单的家谱,有时只有一个世系表。
世系表是记录家族中每个人的关系,用计算机中的术语,这种一对多的结构是“树”状结构,但实际中的往往会比较复杂。当一个家族很大、人数很多时。会出现嗣出嗣入(通过过继、领养、送人)、迁入迁出的现象。
五、世略表
通常情况下,仅有世系表的家谱其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对一些不是名人的名字,除了这几个字,你还能知道什么呢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增加世略表,世略表是记录世系表中每一个族人简历的表。这一部分可以和世系表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列。我认为单列更好,因为合二为一,常常导致世系表过肥过大,查找一个成员的时候非常麻烦。
很多家谱中,世略只写到父名、娶妻、生子数及名字数,这样写虽然整体看上去挺规范,实际上也没多大意义,因为世系表本身就可以表示这种信息。我认为世略不一定能做到每个人都有完整的简历,但至少应该有:本人生卒年月、主要职务、职称、主要生活工作地、本人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妻子姓名、妻子嫁出地、妻子父亲的名、妻子简历、子女名、女儿出嫁地、所嫁人姓名。这样不仅妻方家谱可以通过家谱查到本家族,本家族也可以通过自己家族查到女儿家族。
六、后记
后记写一些感想即可。
(来源:百度经验等)
在世者为现人,至于多少世孙则从家谱的始祖也就是本支脉始祖算起,至于多少世之称呼与离世和在世无关,例如:明洪武初迁者为始祖的话,现在在世的世代差距都在十世左右。
四年前我见有官方解答错误“从始祖的儿子算起为一世、孙子为二世、……(以此类推)”。对此,我一看就是大错特错,本想提议纠正这种误导,但无奈系统一再提示我必须出具依据书号即知识来源,这种死搬教条迫使我无法提出异议,只好作罢。
在此,我还是当年尚未成功提议的那句话:自本支始祖以一人之身分身之后,始祖本身就是首世即一世,儿子为二世,孙子为三世。若说儿子为一世的话,其父算个什么?
1、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2、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3、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4、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5、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6、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7、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8、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9、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10、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11、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12、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13、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14、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15、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16、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17、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18、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19、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20、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21、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22、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23、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24、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25、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26、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27、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28、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29、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30、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31、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32、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33、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34、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扩展资料:
中国人排资论辈由来已久,“辈”就是“辈分”的意思,这是中国宗法社会形成的一个传统。“辈分”又为“辈份” ,《辞海》中解释为“家族、亲戚等的世系次第的分别。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
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辈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辈分不是特别讲究,如小说《白鹿原》中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这个“孝”字是取忠孝之类的用字,没有特别严格的辈分用字沿革。
再如,我们的父辈名中,辈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较好的字来使用。在这种宗族观念下,一般排辈分主要体现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谱,故不采纳。
现今,许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辈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选一个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关系,并无序辈之意。行辈字是宗族内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并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随便选用的。
-辈分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家谱的范本
本文2023-10-12 21:56:5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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