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社会而兼梁山伯式的"是什么意思?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2浏览:2收藏

宗法社会而兼梁山伯式的

中国传统社会特征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中国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崇拜祖先。二是崇拜文字。三是以阴阳辩证的思想方法认识和解释世界。

在世界各民族中,远古时代的图腾崇拜,大多演变为后来的宗教。自周朝周公因发现天命不可恃而提出“敬天保民”思想后,中国的文化开始了重大的决定性转向——通过祖先崇拜上代图腾、下接神灵。按照祖先崇拜的思想逻辑,人生的三大问题就这样得到了解决:我从哪里来——我从我父母那里来,为我父母所生。父母又有父母,此之谓生生不息。一言一蔽之,我来自祖先。作为代相传承的历史和现实见证,家谱、祠堂、祖坟等自然而生。我到哪里去——死后入祖坟、上家谱,成为祖先的一分子。人生如何度过——孝敬父母、忠于君王、光宗耀祖,为家族承担自己的责任,并从中实现人生的价值。按照这一思想逻辑,人生三大问题的答案完全是可以理解和验证的,而不是先验的。中国人祖先崇拜的形成,是中国人实用理性的必然选择和结果。

而对于不可验证的神灵,中国人并不完全否定它的存在,其态度是两条:一是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二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比如,即使是在中国影响最大的佛教,大多数中国人所采取的态度也不过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随着周以后重人事轻天命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代当政者普遍重视记载历史并从中总结成败得失,于是,保留文字的传统逐渐升华为文字崇拜。正是由于中国人对文字的尊崇,从公元前842年的国人暴动后,中国就开始了不间断的历史和文化记载。这些历史和文化记载的丰富性和连续性,为世界各民族所仅见。而自隋代以来的科举制度,又成为文化传播的强大推动力,于是,这些文字记载及其所承载的文化,不仅学在官府,而且深刻影响到了民间。

从秦汉以后,易经便沿着两个方向并行发展。一是继续作为占卜之术而流传,一是发展易经中的阴阳之理,并以阴阳之理来认识和解释万物。早在秦汉,就产生了解释易经之理的易大传,共十篇文章。在易经的后续发展中,卜术一路逐渐式微,而易经之理却被发扬光大,并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易大传也与易经本文共同被称为易经。在对中国传统社会影响最大的四书五经中,易经以其阴阳辩证的思想方法,而位列五经之首。易经之理主要是三句话,一是认为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是无穷的,这叫做变易;二是这些无穷的道理都是阴阳之理的变种,阴阳作为决定无穷道理的根本是不变的,这叫做不易。三是掌握了简单的阴阳之理,就可能认识和解释无穷的道理,这叫做简易。变易、不易、简易,被中国人称为易学三义。总之,易学的本质是以阴阳辩证之理驾驭万事万物的无穷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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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大军: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家传统及其价值

作者:钱大军

内容提要:一般认为,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建构的思想基础主导着中国传统社会的运作。然而自秦代开始,法家思想实际上一直受到统治者的青睐,统治者治理国家所运用的有效制度,就是以法家思想为基础所建构起来的。借助以法家思想为基础的制度,政治权力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控制变得细致严密,虽然产生了如压制个人自由、限制社会发展等副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家思想在社会治理、解决社会的道德困境问题和对官僚队伍进行制度化管理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正面作用。同时,法家思想中重视制度的威信与执行,是当代中国消除选择性执法现象、树立制度权威可以借鉴的传统资源。

  关 键 词:法家思想/制度建构/社会治理/制度权威/传统资源

  标题注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中国实践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理论研究”(17JJD820003)阶段性成果,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资助阶段性成果。

在现代社会,每个理性的民族都会珍视本民族的历史,而且会不断地对其进行重新认知和解释,重塑本民族的集体记忆,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与自信心。故每个民族都可能有不同的本民族历史的诉说版本。

对于中华民族来说也是如此,中华民族的子孙在探究民族历史的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认知。对中国传统社会认知与解释的主流观点认为,除秦代外,法家思想并未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尤其在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从此主导着中国的思想世界并进而作为传统中国社会建构的思想基础。也即传统中国治理所采用的制度立基于儒家思想,可以简称为儒家传统认知。

二十世纪末开始,学界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观点,其认为儒家思想主导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成为主流观点,是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思想文化的研究中学者们的认知依据大多是传统中国的官方文件、经典等史料。由于这些史料本身带有官方意识形态和价值倾向,导致以其为依据的认知并不能客观地反映中国传统社会。

通过对多元史料的研究后认为,传统中国的思想世界和社会运作实际为法家思想所主导——相应地可以称之为法家传统认知。由于法家思想与统治者强化政治权力的目的相契合,在董仲舒之后,中国传统社会在独尊儒术的表象下,法家思想受政治权力的支持不间断地对中国传统社会进行改造并极力推行以法律制度进行社会治理的思想,因此造成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权力极度膨胀,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危害。

面对这两种观点,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一是在儒家思想主导中国传统社会几乎被中国学术界一致认可的背景下,这种新观点的立论基础是什么,它何以能够完成对主流观点的批判二是若中国传统社会实际为儒家思想所主导,法家思想又因何能够影响着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三是传统中国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是什么四是法家思想在当代还有其存在的意义吗,或者对正处在激烈社会变革期的当代中国社会,法家思想又能否为我们所借鉴

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首先,简要论述学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认知的主流观点、理论及其受到的批判,引出学界的法家传统认知。其次,找出新观点的立论基础,分析法家思想是否如这种新观点所言一直影响着中国传统社会。再次,进一步讨论法家思想是否确如新观点所认为的那样,它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相当的危害而鲜有益处。最后,基于前三部分的分析,论证法家思想在当代是否还有值得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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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家传统认知的产生背景——儒家传统认知及困境

  学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家传统认知建立在对儒家传统认知批评与反思的基础上。只有廓清儒家传统认知的内涵、核心观点以及此种认知存在的理由与缺陷,才能确定儒家传统认知的困境,为引出法家传统认知做准备。

(一)中国传统社会的儒家传统认知

儒家传统认知认为,儒家思想主导了中国传统社会,儒家的道德自律和礼乐纲常成为传统社会建构的基本依据并影响着社会生活。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认为,儒家思想为政治权力的来源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权力的分配和政治活动均将儒家思想作为其理论基础。正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而民本思想则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核心;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主流和“常道”为儒家思想,礼仁、民本、中庸、和合及忠孝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主要架构等。

 (二)儒家传统认知的困境

儒家思想主导中国传统社会的成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学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依据主要是经过意识形态处理的间接史料。

葛兆光教授认为这种主流认知受史传文体与目录之学的影响,形成了花名册加光荣榜的方式,它以中国历史上思想精英出现的历史顺序为章节目录,以这些思想精英的传记、选文及其内容点评为章节内容的精英思想史。按照这种认知方式,中国思想史就成为孔孟、程朱等思想巨人及其经典话语的陈列编纂。

1、家谱的历史渊源可以看出其最原始的功能就是明辨祖宗世系传承。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人们有着把自己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谱,只要有了谱书,凡与族人有关的人和事,谱上都有记载。

2、一部完整的家谱,都记载着姓氏渊源、始祖源流、支派迁徙、世系繁衍、人口变迁等最基本的内容。通过修谱、建谱来追根溯源,寻祖问宗,也使自己和家人受到一次很好的祖系传承的亲情教育。如果没有家谱,别说后辈不明祖宗,可说三代之后便无人知晓我辈。

3、家谱,引领同姓宗亲寻根问祖,是子孙的根系所在。家谱是每个家族文化之DNA的传承,也是中华文明的承载。

4、家谱不仅是寻根问祖的重要依据,而且具有道德教化的作用。所谓“尊谱施教”,一部家谱,就是一本教科书,它对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子孙后代的影响将会世代传承。

5、传承文化家谱的重要的意义在于文化传承。当代家谱可以作为传统文化展示,可以重温先祖的优秀文化。

6、族谱记述着中华民族由宗族团结,扩充到国家民族的大团结。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我们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扩展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突出表现在: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着力推进合作共治;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公平正义为要旨,以公共服务为抓手,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国家安全体制为基石,健全立体的公共安全体系;

以基层为中心,以条线为抓手,加强城乡社会治理;以法德共治为框架,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网-把新时代社会治理提升到更高水平

当代国家和社会治理主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手段来发挥作用。

道德手段的运用,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客观要求,是“两手抓”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宏观调控中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的重要补充。

道德对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关系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对于与之相对立的经济关系则具有谴责、否定、促使其灭亡或延缓其发生等作用。

当刚刚从一个旧的经济制度废墟中建立起来的新的经济制度在取得统治地位后一段时间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道德,总是要调动一切手段,千方百计地论证这一经济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并促使其为这一经济制度的不断巩固、壮大、发展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同时毫不留情地批评、清除旧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与现行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道德。

扩展资料:

道德手段的特征:

1、道德手段具有特殊规范性。这种特殊性不仅表现为调节的内容,也表现为调节的方式来自于人们的道德自觉。道德是通过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自主地、自觉地、自动地约束和限制自己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

2、道德手段具有显著的践行性。知行统一,这是道德手段的一个基本特征。道德不是一句空话,它必须实际地实现由动机到行为的转化,从意识形态到现实活动的转化,否则,道德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道德的践行性总是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我们的行为选择上。道德不仅告诉我们“不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还告诉我们“马上去做什么”。道德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也将永远指导下去。

3、道德手段具有协调性。道德手段的这种协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道德通过评价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二是运用道德规范来调整约束人们的活动,并在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帮助下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保持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4、道德手段具有激励性。道德激励人们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充分发挥个人在争取美好未来的选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自身和社会不断进步完善、社会文明不断提高发展。

5、道德手段具有有限性。否认道德的能动作用,误以为只要经济水平提高了,一切道德问题就迎刃而解,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但过分神化道德的作用,认为它是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也是不对的。

其实,道德也只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而已,无限地拔高只能使道德凌驾于现实之上而失去对现实的指导。高不可及的道德目标只会导致伪善。对于这两个极端,中国人都有过深刻的教训。

道德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也是有限的。人们既不能无限扩大道德的功效,也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应该给道德一个合适的位置,这对历史和现实都是一件好事。

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治理、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秩序治理、公共服务治理、社会文化治理、社会参与和民主治理。

1、政府治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主体,承担着社会治理的责任。政府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推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公共服务体系,维护社会稳定等。

2、公共安全治理:公共安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包括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治理工作。这需要政府、执法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3、社会秩序治理:维护社会秩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包括管理和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正义、稳定、和谐等。执法机关、司法系统、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4、公共服务治理:公共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涵盖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住房、交通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服务。政府需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并优化服务质量,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

5、社会文化治理:社会文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文化治理包括传承和创新传统文化,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民道德,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需要政府、文化界、社会组织、公民等共同参与。

6、社会参与和民主治理:社会治理强调社会的参与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可以促进社会治理的公正和有效。政府要积极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诉求,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和渠道。

社会治理的前景

1、政府引导作用的加强:随着社会变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作用将会进一步加强。政府将继续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等,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2、多元参与的深化:社会治理将越来越强调多元参与的原则。政府将积极引导和促进社会各方的参与,包括市民、社会组织、企业等。这将通过建立更加开放和民主的参与机制、倾听各方声音、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等方式来实现。

3、技术创新的引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社会治理也将受到技术创新的引领。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丰富和精确的数据支持,推动更智慧、高效和便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

4、非政府力量的发展:除了政府的作用,非政府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社会组织、公民团体、企业的参与和作用将得到重视,并在特定领域和区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丰富的资源和智慧。

5、治理能力建设的加强:社会治理发展需要具备有效的治理能力。政府和社会各方将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培养更多专业化和专业化的社会治理人才,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和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社会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因此,社会治理的前景也需要不断的总结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社会治理可以不断创新和完善,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农村修建祠堂,应该量力而行,修族谱是为了更好追思祖宗的业绩,这是文化的延续总结,是对先人的敬仰与尊重,也是对家族后人的一种教育方式,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总结,当今对推进伟大的中国梦,建设和谐社会将发挥巨大作用。

问题一:社会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管理主要是 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政策选择 (一)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机制 首先,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对象、手段、目标、监测指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社会政策,开发适应社会管理和调控需要的社会指标,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系统。 其次,要确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当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认真梳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着力解决一些影响社会发展的体制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问题;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协调问题;混合所有制社会格局下 的有效社会管理和调控问题;社会事业(文教、卫生、文化、体育等) 、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统一劳动力市场等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问题。这些问题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会制约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高,这些关键领域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体制上实现新的突破。 最后,还要处理好管理社会发展的有关 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从中央 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方向来说,这些社会发展管理部门需要本着建设公共服务型 的基本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己任来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而不是各自为政,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来配置公共资源。 目前有关社会发展管理部门管理的社会资源实际上是第二次分配后的公共财政收入。众所周知,公共财政的目的在于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公共财政出现的前提是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 政权组织的角色,依据政权力量,以市场失效为范围,执行国家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和非营利性两个基本特征,其收支活动主要通过公共预算来实现,包括经费预算和公共投资预算。社会发展管理部门必须本着公共性和非营利性这两个基本原则来使用公共财政资源。不从根本上认识这个问题,就不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个问题不解决社 会管理体制改革就不能取得根本突破。 (二) 做好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目前各省都在开展社会指标的研究和设计以及采样工作,如果各省都是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和统一,将来全国的比较和总结将会存在很大的困难,因此,国家应组织专家和各省一道开展研究,建立一套全国和各地都能使用的社会管理指标体系,为建立全国社会宏观调控机制提供技术支持。 要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必须把其目标具体化,通过技术设计编制成可以测度的社会指标,就像经济发展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消费价格指数、国际收支、就业率、居民收入等一样。历史上,我国曾经建立并在实践中使用了若干社会发展的指标,有关部门和地区也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的发展设计了若干社会指标。但是,到目前为止,能够像经济发展那样用几个指标来预测社会发展的社会指标则很鲜见,对于社会宏观管理,这无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三) 实现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特点和部门分工,可以把社会管理部门原则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负责社会公平,主要手段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包括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劳动社保等;第二类负责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主要手段是行政和司法,包括公安、司法、安全、社团>>

问题二:什么叫社会治理?它有哪些特征 社会治理必须强调“过程”。在这里,“过程”的涵义是:社会治理的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社会治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进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一刀切”的规章条例,试图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以不变应万变;同时也不能靠一场“运动式”的大轰大嗡,试图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而这两者,恰恰是以往“社会管理”的最显著的特点。

社会治理必须倡导“调和”。社会本身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通常处于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中。所以,不能试图用某种强力乃至蛮力去“支配”社会。而是要让社会本身发挥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乃至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所以,社会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艺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以往的社会管理的缺陷,恰恰是过于迷信强制力量。

社会治理必须兼顾“多元”。社会是由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构成的,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会治理必须非常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错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赐惠当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极具“社会排斥”的色彩。

社会治理必须注重“互动”。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针对长期目标的利益共识,就要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使多元主体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然后在沟通交流、相互妥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在行动上,也应该是互动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是“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视而只顾眼前利益

问题三:综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它是指:在各级党委和 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户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问题四:社会治理现代化 现代社会是指什么 社区是社会的根基,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推动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将社会管理与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 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 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等改革任务,形成了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到社区治理一体贯通、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

在此背景下,江苏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框架指引,加快转变治理方式,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从“ 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从由 单一主体向 、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多元主体转变,从 管理、控制社会向 调控、引导、服务和整合社会转变,逐步构建起 、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

问题五:基层社会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管理主要是 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计

问题六:社会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社会管理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社区服刑人员就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具体体现,其他方面也有。

问题七: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可以有哪些 我国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党(领导)、 (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

《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中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 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 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问题八:综合治理包括哪些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方面的法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依据。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全体公民要学法、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含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四、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各级人民 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的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应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改进预防和惩治犯罪活动的技术装备,切实提高国家执法队伍的素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各部门应当督促下属单位,结合本身业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 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市、县人民武装部门要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形成群防群治网络。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地方各级人民 要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组织应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对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负伤、致残人员要妥善治疗和安置;对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牺牲人员的家属给予抚恤。对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七、>>

问题九: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要从四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 单向管理向 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第二、坚持依法治理,从治理方式、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

第三、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第四、坚持源头治理。

问题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要治理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1、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要坚持经常性打击和集中打击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2、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加强居民区楼院的安全防范设施。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居住地的治安防范,健全群防群治机制。

3、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和战略性措施。要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共青团、工会、妇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要与学校、家庭密切结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废旧物品收购、旅店、娱乐场所等行业的管理,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和对金库、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门的管理。

5、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健。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特别是要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综合治理的主体方面,明确了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团体,而是在各级党委和 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个部门和人民团体,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社会治安工作,即全党动手,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来说,要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来整治社会治安。第三,就通过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不但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改造罪犯,挽救失足者,控制和减少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争取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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