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家谱的主要问题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2浏览:1收藏

修家谱的主要问题,第1张

这是一个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家谱编修的问题。

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

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后是没有后代,它特指没有儿子。

没有儿子,意味着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

从1970年代,特别是1980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准备要儿子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

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能一概而论。我的意思是说,要看族人的反应和其本人的意愿,这一点要在凡例中说明清楚,作为一条制度规定下来,要行都行,一视同仁。我们林氏家族在修编族谱时采用的办法是:在女儿的齿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再载入所生子女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对其第二代以下暂不延伸登载,广大族人普遍接受。

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在过去,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但并不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按照传统的宗法制度只能如此。不然的话就会乱。我曾经研读过一本《韩氏女谱》就是如此,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

打个比方,某人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一些家族,谱名只能随父姓。她长大以后要结婚,结婚之后要生孩子。如果这个人坚持要将女儿、女婿、外孙修入自己的族谱,那他的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再如果到时候女婿的家族也要修谱,那她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

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不是没有办法。有一种情况就是可以变通的。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换句话说,过去出现过继或领养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就是采取了这种方法处理的,比如李鸿章原本应该姓许,但他的祖父改为李姓,他自然也就不再姓许了。

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 翻印损耗效应

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来诠释家谱传承所隐藏的重大危机。

将一张记载信息的纸张放进复印机中复印,再将得到的复印件进行复印,每次都用上次的复印件进行复印,多次重复这个操作,将发现复印件纸越来越模糊,最后得到的是一张毫无价值的纯黑色废纸。

这是因为每次翻印都会产生误差,而一次次误差叠加将导致这个最终结果。

家谱在历史传承中,每隔数十年重新修谱都要:翻录旧家谱—>添加新族人—>印刷家谱书。这一次次修谱的过程不正如同翻印纸张的过程!

传承影响因素

在以前家谱秘不示人的家规下,很多家族家谱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后,旧的家谱除留下一两本保存在宗祠或族长手中外,其余都全部销毁掉。

如经历战争、饥荒、动乱等灾难,家谱保存无比艰难!仅近代就有:太平天国运动;日本侵华战争;文革的“破四旧”…… 让无数的家谱被焚毁,甚至孤本也不曾留下,家族历史从此中断!

且因家谱书纸质的原因,在历史岁月中容易受到火灾、水浸受潮、自然磨损等影响而阻碍家谱向后世传承。

过继的行为对应我国的法律就是领养。

首先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领养是要进行专门的手续的。

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登记手续,不管是不是自愿的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写入家谱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应的规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也不存违法这个说法。正如我上面所说,是没有用的。

望采纳!

  嗣是一个汉语字,拼音是sì ,作名词时有接续、继承、子孙等意思,也可作动词、形容词、副词的词性变化。出自《说文》、《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等。

一,作动词时意义

(1) (根据隶定字形解释。形声。从册,从口,从司,司亦声。册,帝王对臣下封土授爵的文书。口,口头命令。司,世代从事某专业。口、册、司联合起来表示“关于子承父业的皇帝批文”。本义:(经皇上恩准)父亲传位或传业给嫡长子。

(2) 又如:嗣王(继位之王);嗣君(继位的君主);嗣主(继位的国君);嗣位(继承君位);嗣皇(继位的帝王);嗣圣(新继位的皇帝);嗣临(继登皇位)。

越朕嗣服,起自田间。——明·钱谦益《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

(3) 继承;接续

嗣,继也。——《尔雅》

禹乃嗣兴。——《书·洪范》。传:“继也。”

其弟嗣书。——《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4) 又如:嗣位(继承君位);嗣产(继承子产的事业);嗣徽(继承善美的德行);嗣守(继承并遵守和保存);嗣芳(承继前贤者);嗣承(继承);嗣封(承袭先人而受封);嗣统(继承皇位);嗣武二祖(继承汉高祖、汉光武二祖的事业);嗣音(继续传其音信);嗣事(继续从事);嗣奉(继前人而敬受)。

(5) 过继 ,如:嗣母(继母)。

(6) 通“司”。主持,掌管

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国语·晋语四》

若天之嗣,其事不可识,百姓浅然不识其邻。——《荀子·哀公》

远近高下,各得其嗣。——《管子·版法》

二,作名词

(1) 君位或职位的继承人

今又不礼于卫之嗣。——《左传·昭公七年》。注:“新君也。”

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左传·襄公三年》

及长当就国也。(王)立嗣子 融从 长请车骑。——《汉书·淳于长传》

(2) 又如:嗣子(帝王或诸侯的嫡子);嗣孙(承嗣的子孙);嗣体(承嗣之人);嗣适(承嗣的嫡子)。

(3) 后代

夫晋侯非嗣也,而得其位。——《国语·周语上》

此君婆娑,政坐宦薄,著书未成,嗣息中绝。——明· 王世贞《与俞仲蔚书》

尝有壹男子,然无一日之命,至今无以讬嗣续,恨痛常在心目。——唐· 柳宗元《与杨京光凭书》

(4) 又如:后嗣;嗣人(子孙);嗣胤(子孙后代);嗣息(子孙);嗣继(子孙);嗣续(子孙世代继承)。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一般家谱中出现和嗣有关的几个词。

无嗣:1没有继承的人;没有后代。2中医术语,指妇人不育。出《辨证录·受妊门》。指无子孙而后继无人。

子嗣:子嗣释义是儿子。指传宗接代的人。嗣作名词时有接续、继承、子孙等意思。

乏嗣:乏是指贫乏和缺少之意,说明某人缺少继承的人,并不代表此人绝后,有可能在续谱的时间段没有嗣子,也有可能将来会有。也有可能有几个女儿(在古代女子不入谱),在以前有七八个女儿而老来得子的有之。

绝嗣:同“绝根”。无子传宗接代;没有子孙断绝嗣续。一般指续谱时此户已经实际销户不存在了。

兼嗣,是说一个后人,同时作为几个人的继承人。如兄弟二人或三人只有一子,此子兼做二人或三人之继承人、传承人。同兼祧,在封建社会俗称一子顶两门或三门,同时可娶两房或三房妻子,生下的嗣子为和名继承人。建国后我国婚姻法中禁止这一做法,提倡男女平等。

入嗣: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

出嗣,意思是过继为他人后代,和入嗣相对。

女嗣:在大周及其附庸国,自有史以来皆奉行女尊男卑的制度,男人生而为奴,是母亲和姊妹们的财产,可以被任意买卖,与牲畜物品等同。唐代时有武则天嗣爵,说明史上有女子作为继承人的。(欢迎指正)

                古城茂东文    2018 12  12

承嗣,(世袭,继承的意思。)

承祧,(祧tiāo 承继奉祀祖先的宗庙。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此後成人婚娶,俱系鲍文卿抚养。立嗣承祧,两无异说。」)

承继,(承袭;承接。给没有儿子的伯父、叔父等做儿子。把兄弟等的儿子收做自己的儿子。现代社会把此项承继叫做‘过继’。)

修家谱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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