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学国学】义庄
唐朝中叶以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变迁,使世家大族受到的最大冲击,就是经济地位的不稳固。宋代官僚阶层要想长保富贵,就不能不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采取诸多新手段、新举措,以稳定经济地位,收合族属。范仲淹创建的义庄,作为一种前无古人的新举措,在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向为研究者们所重视,论述已多。已有的研究成果,诸如陈荣照《范仲淹的义庄》[ ](pp186-212)、邢铁《宋代的义庄》[2]以及廖志豪、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3]等等,多是就义庄本身立论,对范氏家族进行个案剖析则很不够。作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族建设新举措,如果能将义庄与范氏家族的发展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对说明宋代社会条件下的经济手段与世家大族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无意是很有帮助的。笔者不惴谫陋,拟从这一角度加以探讨,以补前贤研究之缺。不妥之处,肯望教正。
一、义庄之创立与发展
皇佑元年(1049年),范仲淹知杭州。由于杭州与其家乡苏州相去不远,因而得以与族人有较多的接触。据范仲淹于皇佑三年正月八日所撰的《续家谱序》记载:“皇佑中(应为‘初’),来守钱塘,遂过姑苏,与亲族会。追思祖宗既失前谱未获,复惧后来昭穆不明,乃于族中索所藏诰书、家集考之,自丽水府君而下四代祖考及今子孙,支派尽在。乃创义田,计族人口数而月给之;又理祖第,使复其居,以永依庇。故作《续家谱》而次序之。”[4](pp731-732)
在《太子中舍致仕范府君墓志铭》一文中,范仲淹又说:“皇佑初,某来守钱塘,与府君(范仲温)议,置上田十顷于里中,以岁给宗族,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5](P370)购买义田在是年十月,可知一年之内范仲淹在苏州为宗族做了两件事:一是续修家谱,一是创置义庄。 这一年,范仲淹61岁。
关于范仲淹创置义庄的动机,以往学者多认为出于范仲淹的公心和慈爱之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又是宋代“收族”观念的实践手段。这种看法固然不错,但更为重要的因素则没有被揭示出来。我们不妨先看看范仲淹曾对子弟说过的这样一段话:
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以入家庙乎?[6](P863)、[7](P1174)
对于一个60余岁、为官数十年的老年高级官僚来说,与祖宗子孙同享富贵自然是一种颇令时人敬仰的思想境界。但不宜言表却更有吸引力的理想,则是如何使子孙后代长保富贵。在为乃兄范仲温所撰写的墓志铭中,范仲淹以“积善不诬,厥后其昌”[5](371) 作尾语,即已透露出了这样的信息。而其贤子贤孙们,也是完全能够领会得出其良苦用心的。范纯仁曾说:“先文正公置义田,非谓以斗米疋缣使能饱暖族人,盖有深意存焉。”[8](1170) 范仲淹五世孙范之柔亦曾明确提出,创置义庄是乃祖“欲为传远之计”[9](P1164) 的结果。南宋刘宰在为希墟张氏义庄作记时,曾引用了范仲淹的上述一段话,并分析义庄创建的动机说:“夫乐富贵而羞贫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爱其子孙而不欲其贫且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10](P579) 可见,无论是范仲淹自己的言论,还是其后裔或其他士大夫的理解,都是将创办义庄与子孙长保富贵绾连在一起的。
由于一些研究者只注意了义庄对贫乏族人的赡助,所以很容易将其视作慈善机构。但从范仲淹初定的十三条规矩中,我们即可以发现以下这样几条内容:
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听给米。
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子弟出官人,每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给。
对于家中使唤着女使、奴婢的族人来说,显然原本就是没有“寒馁之忧”的。至于“出官人”,即使不在官任或暂不领取俸禄,也不应有太大的生活问题。范仲淹对他们的支助,自然已超出慈善的范围。何况对其他族众的支助力度,也基本上达到了衣食无忧的程度。明显具有慈善性质的条款,仅见一条: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诒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可以看出,义庄的慈善性质并非主流。范仲淹的主要动机是为家族长保富贵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这一点,从范仲淹后人的行为中还可以得到明显的印证。在陆续形成的续定规矩中,增加了对应举士人的资助及义学方面的内容,以便“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9](P1168)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为了长保富贵,收合族众,加强宗族势力,范仲淹可谓殚精竭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范仲淹为宗族建设不吝钱财,但他本人生活却十分俭朴。据说在他创置义庄的前夕,子弟曾劝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12] ,被他断然拒绝。《宋史》说他“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13](10276) ,想必不误。
义庄创建之初,范仲淹就已十分注重它对维持提高宗族势力的长久作用。建义宅,设义学,续修家谱,制订义庄规矩,草创之初便注意各种配套措施,考虑可谓较为周全。但范仲淹在义庄建成后的两三年内,便去世了。义庄的巩固和初期发展,主要是在范仲淹儿辈们手中完成的。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反映这一点。
首先,义田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义庄的主体经济势力是义田,初创规模为1000亩,范纯仁将其增加为3000亩。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14](10293) 。其做法颇似乃父,但官位却过之,因而能够获得更多的俸赐,从而也就更有条件为范氏义庄多做贡献。
其次,义庄规矩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日趋严密。范纯仁兄弟先后十次续订规矩,分别为熙宁六年(1073年)、元丰六年(1083年)、绍圣二年(1095年)二月、绍圣二年四月、元符元年(1098年)、元符二年(1099年)、崇宁五年(1106年)、大观元年(1107年)、政和三年(1113年)、政和五年(1115年),平均4年左右续订一次。由于是“随事立规”,所以续订的内容,多是根据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如果说范仲淹的初定十三条“止具给予之目,仅设预先支请之禁”,基本上是赋予族人获得资助权力的内容;那么范纯仁兄弟续订的二十八条,则“关防益密”[15](P1172) ,主要是对族人相关责任的规定。权力和义务的相互结合,必然使得义庄在管理上日趋严密。
再次,义庄规矩得到了宋朝官府的支持,从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治平元年(1064年),范纯仁上书朝廷,述说在义庄的管理中,“今诸房子弟有不尊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敕条,本家难为伸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子孙饥寒无依”,并因此而要求“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这一要求得到了朝廷的批准。从此,义庄规矩以朝廷指挥作尚方宝剑,获得了政治上的保障。范氏子孙将其刻石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子子孙孙遵承勿替”[16](P1160) 。
在两宋之际的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战乱的冲击。政局稳定以后,义庄已经是“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寄廪坟寺,迁寓民舍,蠹弊百出,尽失初意”[17](P1165) 。战乱不仅破坏了义庄的一些基础设施,而且也使义庄规矩受到了冲击,制度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从而使义庄日益向着崩溃的方向发展。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对这一情况做了如下叙述:
中更兵毁,族党星散。故基榛芜,编民豪据为居宇,为场圃。僦直无几,甚失遗意。粟无所储,寓于天平山坟寺,倍有往来给散之劳。寻复圮废,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来范氏义庄的庄宅不仅受到破坏,而且为他人所占,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点租金。尽管田亩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氏子孙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职的子孙,力图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范公武,“念此有年,赍志而殁”。其子范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庆元二年(1196年),他们正式开始了义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历告居民,尽除僦直,约期而遣之”。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有许多“不服者”不愿迁出,范氏兄弟不得不“诉于郡、于监司,以至上达台省”。由于提刑何异、太守郑若容“咸义此举,力为主张”,才使得范氏能够悉得故地。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缭以垣墙;创建一堂,仍扁‘岁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处贫族;就立新仓,寖复旧观”[15](P1171) 。这样一来,义庄的硬件建设便得以重新恢复。接下来便是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参定约束,加备于前”[17](1165) ,范良器还“亲掌出纳一年,以为后式”[15](1171) 。他们还“经本州镂给板牍,揭示义宅”。尽管如此,时任左司谏的范之柔还不放心,又学范纯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颂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证新规旧约的执行。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庆元二年(1196年)以来范良器、范之柔兄弟对义庄的重建,在范氏义庄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它表明义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势力仍出自范仲淹一系(即文正位,范良器兄弟为范纯佑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范氏义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不断提高。除了范之柔上奏获准,义庄规矩的执行重新获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还对范氏义庄给予了各种各样的特殊关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府对义庄赋役的与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范之柔主持的《续定规矩》中,曾提到“义庄及白云功德寺差役并应干非泛科敷并蒙官司蠲免”问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认为“范文正公义庄乃风化之所关”,理应“与免科籴”,因此免除吴县、长洲县范氏义庄劝米共计九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18](PP1086-1087) 可见,义庄在经济上享有赋役与免的特权,逐渐成为宋朝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对范氏的优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先贤,成为地方官员进行社会教化的楷模。因此,历任地方官无不对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另眼相觑,多加优崇。咸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潜说友有感于本府未有范文正公专祠,乃“事关风化”的要事,因此不顾财力“窘乏”,于范氏义庄之东建筑范仲淹祠堂。在建成了“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拨没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费”。在范氏义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属亲莅”[19](pp1087-1088) ,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规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传。由于范氏义庄的收族作用明显,逐渐受到了理学家们重视。许多知名人士纷纷撰文,对义庄加以宣传和褒奖。如刘清之“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传至今的此类文章,北宋时仅有钱公辅《义田记》一文,南宋时则有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刘榘《范氏义庄申严规式记》等文。此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氏义庄知名度的不断扩大,许多宗族纷纷效法范仲淹的做法,创建义庄,并借鉴范氏义庄的管理经验。范氏义庄逐渐成为宗族义庄建设的楷模。
通过南宋朝野人士对义庄的各种特殊关照,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得以不断提高。这既是义庄发展的表现,又反过来对义庄的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氏义庄在两宋200余年的发展,尽管曲曲折折,并非一帆风顺,但毕竟逐渐稳定下来,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扎住了根。就这一点而言,已可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是“田宅无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权转移之频繁,时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P494)之类的语言来加以形容。范氏义庄的发展,不但表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扩大等方面,而且其田产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初创时为1000亩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与免科籴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合计3168亩3角。
二、义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义庄的创立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座里程碑,对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无疑起过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庄赡养、团聚了大批家族成员。苏州的范氏族人,均为范隋后裔,至北宋中期已经过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严重。范仲淹虽出身于仕宦支系,但由于家世衰替,甚至“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而不得不声称“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6](863) 。义庄初建时登记在册的族人数量为90口。当时的千亩义田“岁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霈然有余而无穷”[23](P1169) 。此后,范氏家族人口不断增多,义田虽经过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扩大,且逐渐稳定下来。至南宋时期,3000余亩的义田已赡养了数百口范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义庄“岿然复兴”之时,养活族人约四百五十口,与初创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义庄的庇护下,的确有大批贫穷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有着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于义田对“仕而家居”者同样予以支助,所以又对许多仕宦者回归故乡产生了吸引力,从而团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员。而两宋时期仕宦不归故乡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一系来说,出于仕宦的需要,子孙曾落户于京师附近的许昌,尽管仍与苏州的范氏族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受到两宋之际的战乱冲击之后,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世家大族南迁后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迁的范氏族人受义庄团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于苏州地区。南宋家铉翁以十分羡慕的口气说:“(范仲淹)立义庄,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范氏裔孙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见,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义庄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为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教育,所至各地,兴学倡教,不遗余力。义庄创置的动机,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内。虽然在其初创时手定的规矩中尚无有关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首次续定的三条规矩中,便已有了详细的有关义学教师选拔和待遇的规定:
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若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学者不得与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诸房量助出钱以助束修者听)。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必定是有一定根据的。在家族内部,有教师,又有学校,自然使家族成员受教育有了方便条件。更重要的是,稳定的经济来源,足以使族众衣食无忧,这就为他们安心读书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况家族内的教育又是全部免费的。
再次,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的仕宦具有一定的作用。范氏家族成员在教育中的有利条件,即已为他们从事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范氏义庄还为实际赴考的子弟提供经费资助和奖励,鼓励子弟赴考。熙宁六年(1073年)的续定规矩中这样一条:
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七十七陌下皆准此),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嘉定三年(1210年)的续定规矩,又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如下调整:
旧规诸房子弟得贡大比者,义庄支裹足钱十千金。物价翔贵,难拘此数。如有子弟得解赴省,义庄支官会一百千,其钱于诸房月米内依时值均克。其免举人及补入大学者支官会五十千,度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
更重要的是,义庄为家族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家族成员在日益加剧的社会竞争中有了一个避风港。这就使家族的发展不至于骤起骤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族整体上衰败到一蹶不振的程度,而是总有重新兴起的条件和机会。在历史的短时段内,这种作用可能不甚明显,处于一种潜在的状态中。但在长时段内,潜在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的体现。透过范氏家族在宋代的发展历史,时人即已看出了这种作用。南宋刘宰甚至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何近时名门,鲜克永世;而范公之后,独余二百年,绵十余世而泽不斩也”[10](P580)
不过,就两宋时期而言,义庄对范氏家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作用,毕竟是次要的,不能估计过高。北宋时期的范仲淹支系,对义庄的贡献是主要方面。由于定居于中原地区的许昌,成员从义庄中得到的实际助益并不多。这一时期范仲淹支系仕宦的昌盛,主要得利于其他各种因素,如荫补、婚姻关系、社交关系以及范仲淹声望的影响等。经济上由于有两代高官仕宦所得的丰厚俸赐为主要来源,再加上范氏俭朴家风的作用,至北宋末期尚没有衰败的迹象。南宋时期义庄的作用的确较为明显,但范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仍是多种因素促成的。
应当加以注意的是,在宗族内部,义庄使范仲淹直系后裔基本上确立了族长的地位。元朝初年的范士贵,曾“充平江路学职,兼管本族义庄、义学勾当”,据云“系先贤范文正公嫡孙”[26](P1089) 。方回在其诗注中提到的范氏族长范邦瑞[27](P994) ,亦被称为范仲淹之八世孙。这说明,从增广义庄的范纯仁,到恢复义庄的范良器、之柔兄弟,再到异代鼎革后的范士贵、范邦瑞,范氏家族的***基本上是产生于范仲淹直系后裔之中的。由于在管理规矩中逐渐增加了各种对族人的惩戒内容,这些内容不但与族人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重要处罚还要“诸房具申文正位”[17](P1167) 。因此,义庄又为范仲淹直系后裔中的领导层实施家法族规提供了基础。明人方苞曾说:“范氏之家法,宗子正位于庙,则祖父行俯首而听命。过愆辩讼,皆于家庙治之。故范氏之子孙,越数百年,无受罚于公庭者。盖以文正置义田,贫者皆赖以养,故教法可得而行也。”[28] 可见,义庄在教养、团聚族人的同时,也束缚、控制住了族人。
三、结语
两宋时期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使官僚家族长期维持已有的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依靠荫补、科举竞争、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大官僚家族的社会地位一般可以维持两三代人的时间,但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其衰败也是较为迅速的。义庄的创置,为家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经济保障,对家族地位的维持起着潜在的和持久的作用。
范仲淹家族以科举而兴,又靠荫补、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创置和经营义庄使这一家族在两宋时期没有彻底衰败,维持了较为长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成为宋代世家大族学习的楷模。
唐朝中叶以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变迁,使世家大族受到的最大冲击,就是经济地位的不稳固。宋代官僚阶层要想长保富贵,就不能不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采取诸多新手段、新举措,以稳定经济地位,收合族属。范仲淹创建的义庄,作为一种前无古人的新举措,在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向为研究者们所重视,论述已多。已有的研究成果,诸如陈荣照《范仲淹的义庄》[ ](pp186-212)、邢铁《宋代的义庄》[2]以及廖志豪、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3]等等,多是就义庄本身立论,对范氏家族进行个案剖析则很不够。作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族建设新举措,如果能将义庄与范氏家族的发展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对说明宋代社会条件下的经济手段与世家大族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无意是很有帮助的。笔者不惴谫陋,拟从这一角度加以探讨,以补前贤研究之缺。不妥之处,肯望教正。
一、义庄之创立与发展
皇佑元年(1049年),范仲淹知杭州。由于杭州与其家乡苏州相去不远,因而得以与族人有较多的接触。据范仲淹于皇佑三年正月八日所撰的《续家谱序》记载:“皇佑中(应为‘初’),来守钱塘,遂过姑苏,与亲族会。追思祖宗既失前谱未获,复惧后来昭穆不明,乃于族中索所藏诰书、家集考之,自丽水府君而下四代祖考及今子孙,支派尽在。乃创义田,计族人口数而月给之;又理祖第,使复其居,以永依庇。故作《续家谱》而次序之。”[4](pp731-732)
在《太子中舍致仕范府君墓志铭》一文中,范仲淹又说:“皇佑初,某来守钱塘,与府君(范仲温)议,置上田十顷于里中,以岁给宗族,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5](P370)购买义田在是年十月,可知一年之内范仲淹在苏州为宗族做了两件事:一是续修家谱,一是创置义庄。 这一年,范仲淹61岁。
关于范仲淹创置义庄的动机,以往学者多认为出于范仲淹的公心和慈爱之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又是宋代“收族”观念的实践手段。这种看法固然不错,但更为重要的因素则没有被揭示出来。我们不妨先看看范仲淹曾对子弟说过的这样一段话:
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以入家庙乎?[6](P863)、[7](P1174)
对于一个60余岁、为官数十年的老年高级官僚来说,与祖宗子孙同享富贵自然是一种颇令时人敬仰的思想境界。但不宜言表却更有吸引力的理想,则是如何使子孙后代长保富贵。在为乃兄范仲温所撰写的墓志铭中,范仲淹以“积善不诬,厥后其昌”[5](371) 作尾语,即已透露出了这样的信息。而其贤子贤孙们,也是完全能够领会得出其良苦用心的。范纯仁曾说:“先文正公置义田,非谓以斗米疋缣使能饱暖族人,盖有深意存焉。”[8](1170) 范仲淹五世孙范之柔亦曾明确提出,创置义庄是乃祖“欲为传远之计”[9](P1164) 的结果。南宋刘宰在为希墟张氏义庄作记时,曾引用了范仲淹的上述一段话,并分析义庄创建的动机说:“夫乐富贵而羞贫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爱其子孙而不欲其贫且贱,我与祖宗同是心也。”[10](P579) 可见,无论是范仲淹自己的言论,还是其后裔或其他士大夫的理解,都是将创办义庄与子孙长保富贵绾连在一起的。
由于一些研究者只注意了义庄对贫乏族人的赡助,所以很容易将其视作慈善机构。但从范仲淹初定的十三条规矩中,我们即可以发现以下这样几条内容:
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岁以上听给米。
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子弟出官人,每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给。
对于家中使唤着女使、奴婢的族人来说,显然原本就是没有“寒馁之忧”的。至于“出官人”,即使不在官任或暂不领取俸禄,也不应有太大的生活问题。范仲淹对他们的支助,自然已超出慈善的范围。何况对其他族众的支助力度,也基本上达到了衣食无忧的程度。明显具有慈善性质的条款,仅见一条: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诒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可以看出,义庄的慈善性质并非主流。范仲淹的主要动机是为家族长保富贵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这一点,从范仲淹后人的行为中还可以得到明显的印证。在陆续形成的续定规矩中,增加了对应举士人的资助及义学方面的内容,以便“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9](P1168)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为了长保富贵,收合族众,加强宗族势力,范仲淹可谓殚精竭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范仲淹为宗族建设不吝钱财,但他本人生活却十分俭朴。据说在他创置义庄的前夕,子弟曾劝他“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12] ,被他断然拒绝。《宋史》说他“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13](10276) ,想必不误。
义庄创建之初,范仲淹就已十分注重它对维持提高宗族势力的长久作用。建义宅,设义学,续修家谱,制订义庄规矩,草创之初便注意各种配套措施,考虑可谓较为周全。但范仲淹在义庄建成后的两三年内,便去世了。义庄的巩固和初期发展,主要是在范仲淹儿辈们手中完成的。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反映这一点。
首先,义田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义庄的主体经济势力是义田,初创规模为1000亩,范纯仁将其增加为3000亩。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14](10293) 。其做法颇似乃父,但官位却过之,因而能够获得更多的俸赐,从而也就更有条件为范氏义庄多做贡献。
其次,义庄规矩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日趋严密。范纯仁兄弟先后十次续订规矩,分别为熙宁六年(1073年)、元丰六年(1083年)、绍圣二年(1095年)二月、绍圣二年四月、元符元年(1098年)、元符二年(1099年)、崇宁五年(1106年)、大观元年(1107年)、政和三年(1113年)、政和五年(1115年),平均4年左右续订一次。由于是“随事立规”,所以续订的内容,多是根据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如果说范仲淹的初定十三条“止具给予之目,仅设预先支请之禁”,基本上是赋予族人获得资助权力的内容;那么范纯仁兄弟续订的二十八条,则“关防益密”[15](P1172) ,主要是对族人相关责任的规定。权力和义务的相互结合,必然使得义庄在管理上日趋严密。
再次,义庄规矩得到了宋朝官府的支持,从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治平元年(1064年),范纯仁上书朝廷,述说在义庄的管理中,“今诸房子弟有不尊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敕条,本家难为伸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子孙饥寒无依”,并因此而要求“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这一要求得到了朝廷的批准。从此,义庄规矩以朝廷指挥作尚方宝剑,获得了政治上的保障。范氏子孙将其刻石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子子孙孙遵承勿替”[16](P1160) 。
在两宋之际的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战乱的冲击。政局稳定以后,义庄已经是“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寄廪坟寺,迁寓民舍,蠹弊百出,尽失初意”[17](P1165) 。战乱不仅破坏了义庄的一些基础设施,而且也使义庄规矩受到了冲击,制度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从而使义庄日益向着崩溃的方向发展。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对这一情况做了如下叙述:
中更兵毁,族党星散。故基榛芜,编民豪据为居宇,为场圃。僦直无几,甚失遗意。粟无所储,寓于天平山坟寺,倍有往来给散之劳。寻复圮废,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来范氏义庄的庄宅不仅受到破坏,而且为他人所占,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点租金。尽管田亩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氏子孙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职的子孙,力图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范公武,“念此有年,赍志而殁”。其子范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庆元二年(1196年),他们正式开始了义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历告居民,尽除僦直,约期而遣之”。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有许多“不服者”不愿迁出,范氏兄弟不得不“诉于郡、于监司,以至上达台省”。由于提刑何异、太守郑若容“咸义此举,力为主张”,才使得范氏能够悉得故地。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缭以垣墙;创建一堂,仍扁‘岁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处贫族;就立新仓,寖复旧观”[15](P1171) 。这样一来,义庄的硬件建设便得以重新恢复。接下来便是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参定约束,加备于前”[17](1165) ,范良器还“亲掌出纳一年,以为后式”[15](1171) 。他们还“经本州镂给板牍,揭示义宅”。尽管如此,时任左司谏的范之柔还不放心,又学范纯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颂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证新规旧约的执行。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庆元二年(1196年)以来范良器、范之柔兄弟对义庄的重建,在范氏义庄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它表明义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势力仍出自范仲淹一系(即文正位,范良器兄弟为范纯佑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范氏义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不断提高。除了范之柔上奏获准,义庄规矩的执行重新获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还对范氏义庄给予了各种各样的特殊关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府对义庄赋役的与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范之柔主持的《续定规矩》中,曾提到“义庄及白云功德寺差役并应干非泛科敷并蒙官司蠲免”问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认为“范文正公义庄乃风化之所关”,理应“与免科籴”,因此免除吴县、长洲县范氏义庄劝米共计九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18](PP1086-1087) 可见,义庄在经济上享有赋役与免的特权,逐渐成为宋朝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对范氏的优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先贤,成为地方官员进行社会教化的楷模。因此,历任地方官无不对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另眼相觑,多加优崇。咸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潜说友有感于本府未有范文正公专祠,乃“事关风化”的要事,因此不顾财力“窘乏”,于范氏义庄之东建筑范仲淹祠堂。在建成了“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拨没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费”。在范氏义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属亲莅”[19](pp1087-1088) ,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规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传。由于范氏义庄的收族作用明显,逐渐受到了理学家们重视。许多知名人士纷纷撰文,对义庄加以宣传和褒奖。如刘清之“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传至今的此类文章,北宋时仅有钱公辅《义田记》一文,南宋时则有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刘榘《范氏义庄申严规式记》等文。此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氏义庄知名度的不断扩大,许多宗族纷纷效法范仲淹的做法,创建义庄,并借鉴范氏义庄的管理经验。范氏义庄逐渐成为宗族义庄建设的楷模。
通过南宋朝野人士对义庄的各种特殊关照,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得以不断提高。这既是义庄发展的表现,又反过来对义庄的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氏义庄在两宋200余年的发展,尽管曲曲折折,并非一帆风顺,但毕竟逐渐稳定下来,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扎住了根。就这一点而言,已可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是“田宅无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权转移之频繁,时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P494)之类的语言来加以形容。范氏义庄的发展,不但表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扩大等方面,而且其田产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初创时为1000亩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与免科籴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合计3168亩3角。
二、义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义庄的创立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座里程碑,对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无疑起过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庄赡养、团聚了大批家族成员。苏州的范氏族人,均为范隋后裔,至北宋中期已经过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严重。范仲淹虽出身于仕宦支系,但由于家世衰替,甚至“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而不得不声称“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6](863) 。义庄初建时登记在册的族人数量为90口。当时的千亩义田“岁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霈然有余而无穷”[23](P1169) 。此后,范氏家族人口不断增多,义田虽经过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扩大,且逐渐稳定下来。至南宋时期,3000余亩的义田已赡养了数百口范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义庄“岿然复兴”之时,养活族人约四百五十口,与初创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义庄的庇护下,的确有大批贫穷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有着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于义田对“仕而家居”者同样予以支助,所以又对许多仕宦者回归故乡产生了吸引力,从而团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员。而两宋时期仕宦不归故乡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一系来说,出于仕宦的需要,子孙曾落户于京师附近的许昌,尽管仍与苏州的范氏族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受到两宋之际的战乱冲击之后,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世家大族南迁后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迁的范氏族人受义庄团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于苏州地区。南宋家铉翁以十分羡慕的口气说:“(范仲淹)立义庄,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范氏裔孙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见,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义庄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为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教育,所至各地,兴学倡教,不遗余力。义庄创置的动机,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内。虽然在其初创时手定的规矩中尚无有关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首次续定的三条规矩中,便已有了详细的有关义学教师选拔和待遇的规定:
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若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学者不得与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诸房量助出钱以助束修者听)。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必定是有一定根据的。在家族内部,有教师,又有学校,自然使家族成员受教育有了方便条件。更重要的是,稳定的经济来源,足以使族众衣食无忧,这就为他们安心读书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况家族内的教育又是全部免费的。
再次,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的仕宦具有一定的作用。范氏家族成员在教育中的有利条件,即已为他们从事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范氏义庄还为实际赴考的子弟提供经费资助和奖励,鼓励子弟赴考。熙宁六年(1073年)的续定规矩中这样一条:
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七十七陌下皆准此),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嘉定三年(1210年)的续定规矩,又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如下调整:
旧规诸房子弟得贡大比者,义庄支裹足钱十千金。物价翔贵,难拘此数。如有子弟得解赴省,义庄支官会一百千,其钱于诸房月米内依时值均克。其免举人及补入大学者支官会五十千,度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
更重要的是,义庄为家族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家族成员在日益加剧的社会竞争中有了一个避风港。这就使家族的发展不至于骤起骤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族整体上衰败到一蹶不振的程度,而是总有重新兴起的条件和机会。在历史的短时段内,这种作用可能不甚明显,处于一种潜在的状态中。但在长时段内,潜在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的体现。透过范氏家族在宋代的发展历史,时人即已看出了这种作用。南宋刘宰甚至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何近时名门,鲜克永世;而范公之后,独余二百年,绵十余世而泽不斩也”[10](P580)
不过,就两宋时期而言,义庄对范氏家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作用,毕竟是次要的,不能估计过高。北宋时期的范仲淹支系,对义庄的贡献是主要方面。由于定居于中原地区的许昌,成员从义庄中得到的实际助益并不多。这一时期范仲淹支系仕宦的昌盛,主要得利于其他各种因素,如荫补、婚姻关系、社交关系以及范仲淹声望的影响等。经济上由于有两代高官仕宦所得的丰厚俸赐为主要来源,再加上范氏俭朴家风的作用,至北宋末期尚没有衰败的迹象。南宋时期义庄的作用的确较为明显,但范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仍是多种因素促成的。
应当加以注意的是,在宗族内部,义庄使范仲淹直系后裔基本上确立了族长的地位。元朝初年的范士贵,曾“充平江路学职,兼管本族义庄、义学勾当”,据云“系先贤范文正公嫡孙”[26](P1089) 。方回在其诗注中提到的范氏族长范邦瑞[27](P994) ,亦被称为范仲淹之八世孙。这说明,从增广义庄的范纯仁,到恢复义庄的范良器、之柔兄弟,再到异代鼎革后的范士贵、范邦瑞,范氏家族的***基本上是产生于范仲淹直系后裔之中的。由于在管理规矩中逐渐增加了各种对族人的惩戒内容,这些内容不但与族人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重要处罚还要“诸房具申文正位”[17](P1167) 。因此,义庄又为范仲淹直系后裔中的领导层实施家法族规提供了基础。明人方苞曾说:“范氏之家法,宗子正位于庙,则祖父行俯首而听命。过愆辩讼,皆于家庙治之。故范氏之子孙,越数百年,无受罚于公庭者。盖以文正置义田,贫者皆赖以养,故教法可得而行也。”[28] 可见,义庄在教养、团聚族人的同时,也束缚、控制住了族人。
三、结语
两宋时期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使官僚家族长期维持已有的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依靠荫补、科举竞争、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大官僚家族的社会地位一般可以维持两三代人的时间,但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其衰败也是较为迅速的。义庄的创置,为家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经济保障,对家族地位的维持起着潜在的和持久的作用。
范仲淹家族以科举而兴,又靠荫补、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创置和经营义庄使这一家族在两宋时期没有彻底衰败,维持了较为长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成为宋代世家大族学习的楷模。
孙氏家族的名门望族!

世界孙氏宗亲
2022年6月12日06:00安徽

关注
唐宋以降,由于取士标准发生了变化,加上在天灾战乱中,民众家族迁徙频繁,世人已不太看重郡望,多将其作为谱名标题而已。随着南移浪潮的起伏,据有关史籍、家谱考证,也可见到一些南方新的大家族及其聚居地望的出现。

一、安徽的休宁和黟县
(一)安徽的孙万登休宁(新安)大家族
唐僖宗时大将孙万登为山东乐安族人,谱称是乐安世系中后魏建威将军孙方嗣之八世孙,唐朝后期率族人南迁,定居安徽休宁黎阳乡之唐田。江苏《斜河孙氏宗谱》载“唐田世系图”,是记该族始迁之祖孙万登来唐田之后的世系,其后人再分散迁徙。“自唐田有迁择富前村、坑口、阳湖、湖稼、小溪者,亦有迁宣门、太平、常州者,由是”休宁为郡之大邑也,而邑有孙氏者,为邑之著姓也。”安徽休宁逐渐成为孙氏新的郡望。
宋代后期有休宁名士孙吴会,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进士,累官沿江制置使参议,迁朝请郎知常州。宋元之交有孙嵩,志尚幽洁,以荐入太学,宋亡隐海宁山中,誓不复仕,有《艮山集》。其弟孙严,亦为隐士,工于诗作,有《爽山集》。明代休宁有名医孙一奎(后有传)。还有一些文人,如著《松罗吟稿》的孙英,著《三山人诗稿》的孙良器,著《沧洲草》的孙元孚等。明末清初有孙逸,流寓芜湖,精画山水,尝作歙山二十四图,亦工花卉,为当时名家。清代有名士孙默,字无言,初客寓广陵(今江苏扬州),贫而好客,后归故土黄山,海内多赠以诗文,书室名笛松阁,著有《笛松阁集》、《十六家词》。还有工书画的孙殿龄等。
现存许多名称“新安”、“休邑”的孙氏宗谱(参阅文献编家乘族谱章),都记录了该族人在休宁的分布状况。清《道光休宁县志》“姓氏”卷,“孙氏”载,今坑口、草市、阳湖、溪东、栈山、浯田、梅林、高桥、黄村、汊口、闵口等地孙氏家族皆出此派。在草市、东溪、后村、仙人林诸地都有孙氏祠堂。其族繁衍兴盛后,外迁支族众多。如《苍基孙氏族谱》称,其族人中一支在元末,由徽州休宁迁扬州泰兴,后复迁回安徽,卜居于桐城东廓之苍基。《南淮孙氏重修本支世系谱》记,明朝末年,其支族由休宁迁风阳,复迁全椒之西南乡的白水塘坊。《仙源岘阳录氏族谱》和《宣池富春孙氏宗谱》谓,有支族迁徽州仙源的水北殷家巷和宣池村前山竹园。总之,该族人广布安徽的休宁、歙县、婺源、祁门、贵池、全椒、宁国诸地。
同时还散迁至江苏、湖南、上海、江西等地,尤以江苏为多。如《常熟孙氏宗谱》载,孙吴会知常州时,该家族便由休迁到常州,元朝中期再迁琴川(今江苏常熟)。《沙州孙氏支谱》载,元末时,其族人中一支由休宁迁江苏阴华墅,再迁泗港(今江苏常熟)。迁居无锡的有港下孙氏、孟里孙氏、义村孙氏等(详后)。迁居江阴的有四河镇之南的斜河孙氏和黄桥孙氏。还有迁南通、涟水、连云港诸地的一些支族和迁居湖南的韶山孙氏。《娄邑枫泾乐安孙氏支谱》载,明朝末年,其族人中一支由新安(休宁)迁至娄邑(今上海松江县)枫泾镇。
(二)安徽的孙师睦黟县家族
据今黟县《古筑孙氏家谱》“宋嘉已亥谱序”所记,其先世宦家广陵(今江苏扬州),唐僖宗末,高祖孙师睦,字汝厚,因避孙儒之战乱,挚家离广陵而迁黟县,为其始祖,其谱系中有广西转运使孙抗等人,即为其后裔。到宋代“今嗣裔或居乡,或居外地,浸以炽昌。……先世系出富春,源远流长。”曾巩《永州军事推官孙君墓志铭》也说:“孙氏世家富春,唐有徒歙之黟县者,讳师睦,始自别为黟县之孙氏。”所记世系是:孙师睦-孙延绪-孙旦-孙遂良-孙恩-孙抗。
孙师睦的孙子孙旦,以做生意而致富,孙旦的曾孙,即宋仁宗时的孙抗,字和叔,登进士甲科,历任知浔州、监察御史、广西转运使,有文集百卷,为黟县孙氏最显赫人物,有五子。长子孙适,登第为上虞县主簿,终永州军事推官。次子孙邈,好学能文,亦尝为县令。四子孙适,为秘书省校书郎。孙抗父子死后葬黟县怀乡上林村。明代有任湖广茶陵州同知的孙志甫。任仪征守备的孙光先,后从史可法抗清而殉国。清代也出过几位名人,如乾隆举人孙学治为清溪县知县,文采风流,治抚有方,且为官廉洁,后卒官时,竟清贫无以入殓,百姓捐助才得以归里下葬。还有书法篆刻家孙克述,究心六书,书、印皆为佳品。孙廷冕,也是诗、书、画靡不工,还精刻苦印。
如今《古筑孙氏家谱》,即其族人中一支由黟县月塘。再迁古筑村,也成望族。翻开清道光、同治及民国《黟县志》,古筑孙氏名人层出不穷,上述孙光先、孙学治、孙克述都为古筑人外,还有清广东知县孙云、书画双绝的孙殿元、为国外国商人买办的孙雨亭等。后人文编第一章结尾还会提到一些有关人物。当代著名学者孙洪芬教授,也是黟县古筑村人。《吴溇孙氏家谱》记其族人有一支由黟县迁四安(湖州),再迁江苏吴江七都镇。而《甲山北湾孙氏宗谱》是其迁往江苏吴县市西山镇的支脉。
安徽这二支孙氏族人各来自山东乐安与浙江富阳。

二、浙江的余姚和杭州
(一)浙江的孙岳余姚孙氏家族
今天江南的许多家谱以五代后唐的三司使孙岳为先祖,如《余姚孙境宗谱》称,孙岳之族由睦州(今浙江建德县)徙居越之余姚梅川乡。《旧五代史》本传称,孙氏为冀州(今河北冀县人,其族或出河北清河孙氏之脉。
宋代余姚有孙介家族:孙介,字不朋,号雪斋野叟。长子孙应求,字伯起,乡贡进士。次子孙应符,字仲潜,著有《历代帝王篡要》。三子孙应时,字季和,号烛湖居士,淳熙二年进士,官黄岩尉、知常熟县,有惠政且精理学,著《烛湖集》。孙介父子四人俱有文名,以烛湖居士孙应时为最。其他还有:为官多有惠政的孙子秀(后有传),其侄子孙炳炎,官历福建教授、宗正丞,出知饶州,终武学博士。孙嵘叟,字仁则,历任监察御史、礼部侍郎、兼太子宾客,史称其竭忠尽智,排斥奸回,不为身谋,著有《读易管见》孙之宏,字伟夫,叶适弟子,第进士,为承直郎。孙椿年,字永叔,读书博达,解义精深,变通古今,然科试终不第。学者孙畴,字寿朋,为从事郎试太学录。
到明代有显赫的孙燧大家族:孙燧,字德成,弘治六年进士,历官河南右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为官以才节著称,为叛王所害。三子:孙堪(官都督佥事,爱画菊)、孙墀(官尚宝卿)、孙升(官礼部侍郎)。孙堪子孙钰,官都督同知,孙子孙如津,亦任都督佥事。孙升四子:孙鑨 、孙铤、孙錝 、孙鑛 。孙鑨,历任光禄卿、大理卿、吏部尚书;孙铤,南京礼部右侍郎;孙錝,太仆卿;孙鑛,历任兵部侍郎、右都御使。孙鑨长子孙如法,官刑部主事;次子孙如洵,官参政。尤其是孙墀之孙:孙如游,进士出身,光宗时,累官礼部尚书,熹宗即位,命以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就是宰相),辞请去官后加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如游有孙:孙嘉绩,授南京工部主事,从南明王朝至绍兴、舟山,累进东阁大学士。
明代还有名人孙应奎,字文卿,从王守仁讲学,嘉靖进士,历官礼科给事中、右副都御史,迁山东布政使,曾疏劾奸党,忤旨遭谪,时称其直,著有《燕诒录》。官员孙继有,也是上疏直言,批评朝政,被夺官除名,后终知府之职。清代有篆刻家孙学渊,善刻晶、玉、紫砂诸印。另有书法家孙树峰等。
可见孙氏宗族在余姚为繁盛。而该地孙氏源头并非孙岳一家,据兴宁《章峰堡孙氏族谱》载,唐末孙讠利的七世后裔孙建邦,也迁居浙江余姚县,时间估计应在宋代,而其族源据上章分析,或是出于太原孙氏。
余姚孙氏向四周的扩散:《燕兜孙氏家乘》记,元至正年间,其族人由姚江迁武塘(今浙江嘉善县魏塘镇 )。前章已述,明永乐年间,该族有一支北迁河北玉田。《镇海龙头西铺孙氏世谱》谓,其族人明代由余姚孙境梅川迁居镇海(今浙江宁波)。《会稽孙氏宗谱》谓其族人先由余姚迁嵊县,明初再迁会稽。《余姚孙境宗谱》谓“其后子姓散处,则有嵊县派、烛源派、云南派、四胜派、马堰派、武清派、上村派、山南派、慈溪派、舟山派、直隶派、新城派。”主要分布在周围嵊县、舟山、慈溪、绍兴、嘉善、宁波诸地,也有远迁云南、直隶(今河北)者。
(二)杭州(钱塘、仁和),也是孙氏家族聚居之地
五代时的孙承祐,其女为吴越王妃,累迁知静海军节度使事、光禄大夫检校太保,入宋授泰宁军节度使,改知滑州。子孙诱,官至驾部郎中,出为淮南节度使军司马。宋代还有:孙龙舒,字士云,历知平阳县,通判楚、同、郓三州,迁大理寺丞诸职。孙瞽,字叔静,微宗时官显谟阁待制,知郓州。孙惟恭,字执礼,官历将仕郎、少府监丞,为人孝友简直,博学多才。孙叔豹,以朝散郎直秘阁知严州,有治绩。画家孙必达,淳祐间画院待诏,善长释道鬼神。诗人孙邦,宣和进士,官郎中。
元代有画家孙君泽,工山水人物。明代有山西右参政孙枝,附合阉党的工部尚书孙杰,礼部员外郎孙迪等家族。另有:孙适,以诗闻名,善行草书,尤长针炙术,隐居甘泉里,著有《东岩老人集》。孙继先,善画梅、竹、兰、菊。女诗人孙瑶英,著有《琴瑟居集》。及书法家孙胤科等。
清代孙氏名人蔚为大观:有位居宰相的孙士毅,户部左侍郎孙诒经,光禄大夫孙补笙,四川观察使孙春岩等家族。还有雍正进士孙灏,官左副都御史,著有《道盥斋集》。乾隆进士孙志祖,官御史,著有《文选考异》、《孔子家语疏证》等书。乾隆举人孙宗洁,筑堂名寿松,藏书数万卷。孙灏元也是一位藏书家兼鉴别家。学者孙之騄,博览群书,年逾60尚与诸生讲学,著有《晴川八识》、《考订竹书》、《别本尚书大传》等书。学者孙冯翼,著述亦丰,有《校定神农本草经》、《禹贡地理古注》、《江宁金石待访录》等。还有著《容庵集》的孙爽、著《鉴庵集》的孙治等。光绪进士孙知敏,曾任浙江高等学堂和两级师范学堂监督。
著名书画家有:士毅孙子孙均,工篆、隶,善写生,花卉鸟竹,颇得神趣。孙允中,善写兰竹。孙志皋,工兰石、荷花。孙大 ,善画花鸟竹石,亦工行、草、隶书,其子孙渊,能绍父艺。孙第培,流寓广西桂林,官茶陵知州,善画花卉,间作山水。孙楷,工墨竹,偶作花鸟。孙蒙,官至广西左江道,工诗文书画。孙锡晋,篆刻工整爽逸。……
清代杭州尤以孙氏才女云集。孙春岩有6个女儿:孙云凤、孙云鹤、孙云鸾、孙云鹄、孙云鹇,都是能诗善画的才女,尤以云凤、云鹤有名,为随园女弟子,一门才女之盛,令人刮目。女诗人还有:孙兰韫,著有《卧云阁诗钞》;孙佩兰,著有《吟翠楼诗稿》;孙佑纯,著有《凤翥吟》;孙苕玉,著有《琬华诗稿》;孙安祥,著有《白云楼遗稿》;孙传芳,著有《曼陀罗室稿》;及孙廷楷、孙廷凤姐妹,分别著有《晴云阁诗草》、和《贞松阁诗抄》。女诗人有:孙莹培,著有《翠薇仙馆词》;著有《碧香词》;孙荪意,著有《贻砚垒诗稿》、《衔蝉小录》和《衍波词》。还有画家孙之娴,工山水、花卉。
从如今杭州的孙氏家谱中可知:姚江孙氏尊唐昭宗时宰相孙偓为始祖。该族在明季,由浙江余姚兰凤迁居杭州。其他还有梅东孙氏、钱塘孙氏、武林孙氏诸派系。周围余杭、萧山诸地的孙氏家族也不少,当然最有名的要数富阳孙氏大本营。

三、上海及其周围地区
上海,包括嘉定、青浦、松江(华亭、娄县)等地,五代宋时就出了孙汉英家族,孙汉英为吴越国昆山镇防遏使,家居练祁(今嘉定城厢),儿子孙称为通议大夫,孙子孙载为北宋朝议大夫,孙临为大理寺评事。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中进士的孙岳,是当地孙姓最早的进士及第者。据史书记载,孙载一生曾举荐百余人为官,其侄、子却大多为布衣、小吏。元代有孙道明,号清隐居士,博学好古,书房称映雪斋,藏书万卷,手抄书亦数百卷,今犹有存者。
明代嘉定出了孙元化为一代儒将(后有传),其祖父孙抬是明给事中孙浚的后裔,居江东高桥镇(今上海浦东),有子3人。父亲孙继统,不乐仕进,却肆力于诗作,迁居嘉定。孙元化累官登莱巡抚,于辽东镇守有功,后因兵变而被枉杀。有子3:孙和鼎、孙和斗、孙和京。孙和斗,屡次谢绝父亲部属的举荐,不愿为官,潜心整理父亲的文稿,编成《水一方人集》。孙和京,牺牲在嘉定抗清的战役中。孙子孙致弥,清康熙年间任出使朝鲜副使,后为大型类书《佩文韵府》总纂。后裔孙思曾,著有《杖左堂自怡草》,其子孙宝仁,著《杖左堂自娱集》等,自嘉定迁居月浦。
明代还有礼部尚书孙承恩,书法遒劲,亦善画人物,著有《让溪草堂稿》,子孙克弘(后有传)尤为有名。还有映雪老人孙道易,著有《东园客谈》。知深州孙士美,抗清兵,城破一家殉国。清代诗人孙云鹏,画工山水,有《东皋诗抄》。
明清著名书画家有:孙鼎徵、孙荣期父子,都能诗善画。孙光祖,善写生,尤长篆刻。孙兆鏖,工山水、花鸟。孙安期、孙荣期兄第,诗、画皆精。孙卫,精篆、隶,工摹印和山水。孙南乔,善绘山川人像,临摹尤为逼肖。孙逢吉,精篆刻,善书画。孙钰,及弟孙孙镆、子孙鸣泰,家族世传写真。孙锡恩,工诗文,精绘事。孙锡海,所画山水人物笔致浑厚,摹古更得神似。还有:孙炳,工画花卉。孙效泉,善竹刻。孙士毂,善画兰竹。孙铎,工墨竹。……当代画坛有孙雪泥、孙祖勃。
西邻的昆山(新阳),孙氏人物有:明刑部郎中孙琼,执法平允,因与宦官结怨,谪戍辽阳,后复职得归。清代孙铨,乾隆举人,官山东阳信知县,工书画,好写生,尤善兰竹,中年兼画山水、人物,悉有古韵,其仕女像,风神闲静,非凡工可及。其女孙玉田,子孙兆溎、孙兆蕙,亦善诗画。孙坤,传九岁就能壁画,其山水苍秀,人物更妙。孙大登,工篆、隶。孙光祉 ,篆刻、书、画为时推重。女画家孙凤台,亦好吟咏,篆刻有汉人神趣。
南邻的嘉兴、嘉善一带,孙氏名流也以才女居多。元代女诗人孙潮,著有《映雪书屋诗》。清代女诗人有:孙兰媛,著《砚香阁诗钞》,亦善画兰竹。其妹孙惠媛,著有《悉余草》。孙湘畹,著有《篟 窗居诗钞》和《红余词》。孙蕴雪,著有《红余集》。女画家有:孙瑞英,善画花卉,亦工书法。孙淡英,工吟咏,善画兰竹。孙宝珊,精于小楷,亦工花卉,号铁仙女史。孙桂,工钩染花卉。女医生孙兰溪,工诗词,精医术。
另有明代孙叔吕,官光禄寺署丞,善画。清咸丰举人孙福清,曾任广东知县。文化方面:孙友金,工诗文,书法尤为超群。孙钧,善描山水,写真尤神似。孙吴,善治印。孙庆治,工书画。另有著《柳南堂集》的孙燕昌,著《山晓阁诗集》的孙琮,著《圣学大成》的孙钟瑞等。
可见,明清时期,上海一带已逐渐汇聚了相当多的孙氏家族。

四、江苏的常州、镇江和苏州、无锡
(一)常州、丹阳、镇江一带
常州(有毗陵、晋陵、武进、阳湖诸称),在宋代已名士辈出:孙卖,字仲益,别号鸿庆居士,大观进士,历官翰林学士,吏、户部尚书,立朝正直,知秀州、温州、临安诸郡。因忤执政,归隐太湖,有《鸿庆集》。其叔孙稷,精于《易》学。曾祖孙讽,官职方员外郎。为一大家族。其他还有:孙昌龄,熙宁中知通州,后改知江宁、温州,迁两浙转运使,又以秘阁校理知福州。孙汝翼,字端朝,建炎进士,历任秘书丞、知福州,终知荆南。孙杞,字德发,官知宣州婺源县、朝奉郎。孙畋,字无逸,历任知钱塘县、安吉县,以朝议大夫致仕。孙时,字季中,号乐安,以文学行义一州之望,字画遒丽,学生多人有功名,授宣教郎致仕。孙邈,字明远,授将仕郎。孙诂、孙世南、孙世仪三兄弟,淳化至道间,皆以文名驰声,著有文集。
明代有中书省参知政事孙英、礼部尚书孙慎行(后有传)等家族。知新安府孙隆,善画梅花、禽鱼、草虫,自成一家。孙珑,善画草虫、雪兔,随意点染,即有生趣。清代有经学大家孙星衍(后有传),其诗文书法亦皆著称,侄女孙漪惠也是诗人,著有《诗微室草》。另有孙如珍,善画佛像、人物。孙西灏,善写竹石,水墨明秀。
镇江,包括丹徙县等地区,宋代孙氏家族:孙荩,字道祖,政和五年进士,历知兴化军、严州、真州、泰州,迁淮南路转运判官兼提点刑狱。其孙子孙大成,字振道,天性至孝,操行纯笃,好聚方书,常济人困。大成子孙沂,字彦兴,嘉定四年进士,授吴县主薄,改常熟丞。《至顺镇江志》卷18,称其家族为“大港孙氏”。元代孙氏家族:孙规,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为庆元路学教授。其弟录矩,累官桃源知州、松江知府。矩子孙煜,以父荫授温州路税务提领,历新喻州判官等职。
地处常州与镇江之间的丹阳,同样孙氏族人汇聚。《严庄孙氏家乘》记,其家族为富阳孙权家族的后代,世为云阳(江苏丹阳)人,居白鹤山30余世。其先祖五代时人孙衍,宋初由云阳之白鹤山迁包港。后裔有迁丹阳严庄、无锡陡门和玉祁镇严家桥、朱青庄、西盛塘等地。称“世为丹阳望族,族聚子姓,至满2000余人。”江阴《斜河孙氏宗谱》有序称:“孙氏云阳望族,……自包港分徙者,若湖广,若河南,若苏之常熟,丹徙之丁岗,邑城之寺前,俱子姓昌炽,各有支谱,然皆以严庄为大宗。”
南宋以后,以孙翊为始祖的孙氏族人迁来此处,一些家谱称孙翊曾为朔宁府尹,抗金而战死。《云阳孙氏宗谱》谓,南宋时,其后代孙法镇守润州(今镇江),遂定居润东丁岗(云阳丁岗)。其后裔有迁润东当江沙、丹阳包港、虞港河、阳邑城北、吕城、黄圹、沟湾者,也有迁溧阳、句容、溧水、武进、常州、安徽凤阳等地。《富春当江沙孙氏族谱》也是其族支脉,由丁岗迁安徽沙夹扬岸。《润州岗东当沙孙氏重修族谱》与《阳湖孙氏谱记》都载,该族人在明初由濠州(安徽凤阳)迁常州葛巷与阳湖。《竹园孙氏宗谱》记,该族支
【开心学国学】义庄
本文2023-10-12 05:02:58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233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