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说的:“二十四史,不过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原文在哪里可找到
选自《梁启超文集》:中国之旧史
(1902年2月8日)
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
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
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然则,但患其国之无兹学耳,苟其有之,则国民安有不团
结,群治安有不进化者。虽然,我国兹学之盛如彼,而其现象如此,则又何也?
今请举中国史学之派别,表示之而略论之:
都为十种、二十二类。
试一翻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上自太史公、
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
而陈陈相因,一邱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
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
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吾党常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其言似稍过当,然按之作史者之精神,其实际固不诬也。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
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舍
此则非所闻也。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
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虽以司马温公之贤,其作《通鉴》,亦不过以备君王之
浏览。(其“论”语,无一非忠告群主者。)盖从来作史者,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
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其大蔽在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于
是乎有所谓正统、闰统之争论,有所谓鼎革前后之笔法。如欧阳之《新五代史》、朱子
之《通鉴纲目》等,今日盗贼,明日圣神;甲也天命,乙也僭逆。正如群蛆啄矢至今不
能兴起者,数千年之史家,岂能辞其咎耶!
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
舍英雄几无历史。虽泰西良史,亦岂能不置重于人物哉!虽然,善为史者,以人物
为历史之材料,不闻以历史为人物之画像;以人物为时代之代表,不闻以时代为人物之
附属。中国之史,则本纪、列传,一篇一篇,如海岸之石,乱堆错落。
质而言之,则合无数之墓志铭而成者耳。夫所贵乎史者,贵其能叙一群人相交涉、
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
善其群之心,油然生焉!今史家多于鲫鱼,而未闻有一人之眼光,能见及此者。此我国
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所以永不发生,而群体终不成立也。
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凡著书贵宗旨。作史者,将为若干之陈死人作纪念
碑耶?为若干之过去事作歌舞剧耶?
殆非也。将使今世之人,鉴之裁之,以为经世之用也。故泰西之史,愈近世则记载
愈详。中国不然,非鼎革之后,则一朝之史不能出现。又不惟正史而已,邓各体莫不皆
然。故温公《通鉴》,亦起战国而终五代。果如是也,使其朝自今以往,永不易姓,则
史不其中绝乎?使如日本之数千年一系,岂不并史之为物而无之乎?太史公作《史记》,
直至《今上本纪》,且其记述,不少隐讳焉,史家之天职然也。后世专制政体日以进步,
民气学风日以腐败,其末流遂极于今日。推病根所从起,实由认历史为朝廷所专有物,
舍朝廷外无可记载故也。
不然,则虽有忌讳于朝廷,而民间之事,其可纪者不亦多多乎,何并此而无也?今
日我辈欲研究二百六十八年以来之事实,竞无一书可凭借,非官牍铺张循例之言,则口
碑影响疑似之说耳。时或借外国人之著述,窥其片鳞残甲。然甲国人论乙国之事,例固
百不得一,况吾国之向闭关不与人通者耶?
于是乎吾辈乃穷。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夫陆沈我国民之罪,史家
实尸之矣!
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人身者,合四十余种原质而成者也,合眼、耳、鼻、
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而成者也。然使采集四十余种原质,
作为眼、耳、鼻、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无一不备,若是者,
可谓之人乎?必不可。何则?无其精神也。史之精神维何?曰理想是已。大群之中有小
群,大时代之中有小时代,而群与群之相际,时代与时代之相续,其间有消息焉,有原
理焉,作史者苟能勘破之,知其以若彼之因,故生若此之果,鉴既往之大例,示将来之
风潮,然后其书乃有益于世界。今中国之史但呆然曰:某日有甲事,某日有乙事。至此
事之何以生,其远因何在,近因何在,莫能言也。其事之影响于他事或他日者若何,当
得善果,当得恶果,莫能言也。故汗牛充栋之史书,皆如蜡人院之偶像,毫无生气,读
之徒费脑力。是中国之史,非益民智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
以上四者,实数千年史家学识之程度也。缘此四蔽,复生二病。
其一,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英儒斯宾塞曰:“或有告者曰,邻家之猫,昨日产一子。
以云事实,诚事实也;然谁不知为无用之事实乎。何也?以其与他事毫无关涉,于吾人
生活上之行为,毫无影响也。然历史上之事迹,其类是者正多,能推此例以读书观万物,
则思过半矣。”此斯氏教人以作史、读史之方也。秦西旧史家,固不免之,而中国殆更
甚焉:某日日食也,某日地震也,某日册封皇子也,某日某大臣死也,某日有某诏书也。
满纸填塞,皆此等“邻猫生子”之事实,往往有读尽一卷而无一语有入脑之价值者。就
中如《通鉴》一书,属稿十九年,别择最称精善,然今日以读西史之眼读之,觉其有用
者,亦不过十之二三耳。(《通鉴》载奏议最多,盖此书专为格君而作也,吾辈今日读
之实嫌其冗。)其他更何论焉!至如《新五代史》之类,以别裁自命,实则将大事皆删
云,而惟存“邻猫生子”等语,其可厌不更甚耶?故今日欲治中国史学,真有无从下手
之慨。《二十四史》也,《九通》也,《通鉴》、《续通鉴》也,《大清会典》、《大
清通礼》也,十朝实录、十朝圣训也,此等书皆万不可不读。不读其一,则挂漏正多,
然尽此数书而读之,日读十卷,已非三四十年不为功矣!况仅读此数书,而决不能足用,
势不可不于前所列十种二十二类者一一涉猎之。(杂史、传志、札记等所载,常有有用
过于正史者何则?彼等常载民间风俗,不似正史专为帝王作家谱也。)人寿几何,何以
堪此!故吾中国史学知识之不能普及,皆由无一善别裁之良史故也。
其二,能因袭而不能创作。中国万事,皆取“述而不作”主义,而史学其一端也。
细数二千年来史家,其稍有创作之才者,惟六人:一曰太史公,诚史界之造物主也。其
书亦常有国民思想,如项羽而列诸本纪,孔子、陈涉而列诸世家,儒林、游侠、刺客、
货殖而为之列传,皆有深意存焉。其为立传者,大率皆于时代极有关系之人也。而后世
之效颦者,则胡为也!二曰杜君卿。《通典》之作,不纪事而纪制度。制度于国民全体
之关系,有重于事焉者也。前此所无而杜创之,虽其完备不及《通考》,然创作之功,
马何敢望杜耶!三曰郑渔仲。夹漈之史识,卓绝千古,而史才不足以称之。其《通志·
二十略》,以论断为主,以记述为辅,实为中国史界放一光明也。惜其为太史公范围所
困,以纪传十之七、八,填塞全书,支床叠屋,为大体玷。四曰司马温公。《通鉴》亦
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为蓝
本,而至今卒未有能逾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五曰袁枢。今日西史,大率皆纪事本末
之体也,而此体在中国,实惟袁枢创之,其功在史界者亦不少。但其著《通鉴纪事本末》
也,非有见于事与事之相联属,而欲求其原因结果也,不过为读《通鉴》之方便法门,
著此以代抄录云尔。虽为创作,实则无意识之创作,故其书不过为《通鉴》之一附庸,
不能使学者读之有特别之益也。六曰黄梨洲。黄梨洲著《明儒学案》,史家未曾有之盛
业也。中国数千年惟有政治史,而其他一无所闻。梨洲乃创为学史之格,使后人能师其
意,则中国文学史可作也,中国种族史可作也,中国财富史可作也,中国宗教史可作也。
诸类此者,其数何限!梨洲既成《明儒学案》,复为《宋元学案》,未成而卒。使假以
十年,或且有汉唐学案、周秦学案之宏著,未可料也。梨洲诚我国思想界之雄也!若夫
此六君子以外(袁枢实不能在此列。)则皆所谓“公等碌碌,因人成事。”《史记》以
后,而二十一部皆刻画《史记》;《通典》以后,而八部皆摹仿《通典》;何其奴隶性
至于此甚耶!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以故每一读辄惟恐卧,而思想所以不进也。
合此六弊,其所贻读者之恶果,厥有三端:一曰难读。浩如烟海,穷年莫殚,前既
言之矣。二曰难别择。即使有暇日,有耐性,遍读应读之书,而苟非有极敏之眼光、极
高之学识,不能别择其某条有用、某条无用,徒枉费时日脑力。三曰无感触。虽尽读全
史,而曾无有足以激厉其爱国之心,团结其合群之力,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者。
然则吾中国史学,外貌虽极发达,而不能如欧美各国民之实受其益也,职此之由。
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使我四万万同胞强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则本国史学一
科,实为无老无幼、无男无女、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所皆当从事,视之如渴饮饥食,
一刻不容缓者也。然遍览乙库中数十万卷之著录,其资格可以养吾所欲、给吾所求者,
殆无一焉。呜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新史学》
之著,吾岂好异哉?吾不得已也。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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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卜氏宗谱》第四次重修新序
久闻家之有谱如国之有史、省、县之有志。家之谱 是所载一家一族的世系 , 谱录本家族内所有重要人文事迹的书 , 亦有 " 宗谱 " 、 " 家乘 " 、 " 世谱 " 、 " 族谱 "' 等别称之类 o 按国之有国史可治国兴邦之经验 , 弘扬 祖国文化 , 亦可总结平息动乱、暴乱有益的教训及其产生之根源。 J;
朔谱谍之有创始于前周 , 继兴于东汉或魏晋为我国之特有伦理。
早在1000多年前粱朝任方《王文宪》集中就有先秦至国史家谍评骏句。唐代大诗人自居易的潘州剌史裴夫人李氏墓志勒上也有得国史家谍之存在了。待至明、清时代辑修家谱之风特盛。 , 各族各姓几乎都有修谱。
时至今日祖国政治安定 , 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物质、精神两个文明建设是我们祖国 极好时期。人民生活随 着生产不断提高而不断改善 , 从而使各族人民也随之安 定 , 过着美满幸福的社会主义生活。因之 , 在我们卜氏周围修家谱、族谱之声时有所闻。
按其谱谍有 " 家谱 " 、 " 宗谱 " 之别,父子孙在一起者谓之祖孙三代为一家 , 三代以外者谓之宗 。 全国及海外同姓者谓之族。家谱之意族属也。如族兄、族弟、宗叔、宗伯等均属之。三族以外之亲一脉永传。
惟自一八四 0 年鸦片战争、三年解放战争、八年抗日战争 ( 迄今已一百五十三年 ) 以来 , 由于战争频繁 , 凡保有家谱者均大半已散失 , 现尚幸存者也是廖廖无几,残 缺不齐 , 经过四、五处凑合集中才可作为我们这次修谱 的可靠依据与基础 , 这是我卜氏家族不可多得的 , 具有历史价值的史料。
按我们修谱之宗旨,在于和亲睦邻, 搞好家族团结互助,从而加到中华民族炎黄子孙民族大团结之大家庭中来 , 使我卜氏家族亦成为社会组成结构不可分割的细胞之一。因之 , 在这里必须号召族人自觉地响应党和政府之号召 , 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搞好工农业生产从而继续不断地提高人民生活并大力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 , 作出自已应有的努力 , 为加速政改革开放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
同时要号召族人要人人自觉地协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所有国家军事设施、电力、水利、公路交通等各项 设施与绿化均负有保护之责 , 协助公安机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以尽到每个公民应尽之 义务 , 从而使我们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得到不断的巩固 ,更好地保卫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 , 使伟大的祖国不断繁荣昌盛 , 从而达到国富民强 , 使祖国不断地获得巩固强大 ,屹立于亚洲东方、列于世界之林。随着中华民族之强盛壮大 , 使我卜氏宗族也随之一代一代的不断繁衍下去为最终目的 o 使祖国大地坦道阳光 , 条条大路通向社 会主义。世界人类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是亚洲的世纪、中国十三亿人口社会主义国家的世纪。坚信共产主义伟大理想终会在中国大地上实现。
按我卜氏族谱在清康熙年间由我卜氏 玘 作支大宗九世祖卜永升进士第一次修谱、至清乾隆二年 ( 公元 1737年)由玘支门第十世祖卜怡字愉公的所修二次谱 , 按 乾隆在位 60 年中经嘉庆 25 年至道光 29 年共历时 112 年修的。当时由卜氏十四、十五世祖 , 汝淳所倡议由霞昌、丰年,利 川、养素、芳年等积极大力支持,奔波各地而又完成第三次修谱艰巨任务。而我们这次第四次修谱。按从清道光二十九年 ( 在位三十年 ), 其中经历清咸丰 11 年 , 同 治 13 年 , 光绪 34 年 , 宣统 3 年加上孙中山创立民国从 1911 一直到 1949 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 蒋介石败返台湾38 年与 49 年 10 月 l日 迄今 43 年,总计先后 143 年之 久 ,才修第四次谱 , 已逝者从十五世‘敬’字起 守、贻、谟
四代未入谱 。现生者从 , 贻、谟、 训 、廷、昆、广,有六世未入谱 , 共计十代人未入谱。如再不修谱 , 则我卜氏家谱将有失传危险 , 故这次卜氏族谱的修谱的历史责任落在吾等在坐的各位身上 , 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 祖宗交待我们不可推卸的神圣的历史任务 , 也是我卜氏千万个子孙对吾等的要求 , 九谟这次深受卜氏家族的爱戴和信任 ,推我肩负此重任 , 深感责任重大 , 任务艰巨 ,但也有决心、有信心只要大家群策群力 , 有力出力 , 有钱出钱,我一定能完成这次任务。
梁启超说的:“二十四史,不过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原文在哪里可找到
本文2023-10-12 04:32:2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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