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2收藏

复印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第1张

法律分析: 可以,合同的电子档或者是传真过来的复印件双方都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 —— 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盖红章的合同而复印件是人们俗称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办理下列行政案件时,对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场所、设施、物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复印店把正版书的内容扫描印刷成书后进行贩卖,是违法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我国法律对于著作权的规定是,只有作者本人才拥有对其著作进行复制、翻译、出版、展览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作者允许不得复制、售卖非本人著作。因此,复印店扫描正版书的内容并进行贩卖是违法的。

相信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一些“10元一本”的文学著作售卖摊,这些作品内容上与正版基本没有差别,唯独在纸张质量上稍逊一筹,但是价格却非常便宜。这种往往就是复印店的扫描件,把正版内容做了简单的处理从而牟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权了,作者本人是有权利进行赔偿的。

但是由于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侵权者比较分散,而且证据不便收集,同时定罪赔偿的过程也比较繁琐,就会导致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著作权拥有人也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极高的维权成本,使得那些侵权这有可乘之机,毫无底线的售卖他人的作品,赚“黑心钱”。

二、这种行为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复印正版作品来低价售卖的行为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意味着花更少的钱就可以拥有正版书籍的阅读体验,对于一些谋利者而言,可以获得不菲的收入。但是对于真正用心创作的人来讲,确实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著名的作家莫言先生,在一次采访的过程中就说过,自己每年都会给自己的读者签名,有时候读者拿来盗版的书籍,他也会签名在上面。虽然知道自己被侵权了,但是依然希望自己的文字能够感染到读者。但是,如果一个作家,作品被不断的盗版,自己没有读者们的正版支持,那么他创作就无法继续下去。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复印正版书籍并进行售卖的行为,会严重影响作者的创作激情,也会损害我们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复印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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