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1收藏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第1张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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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民族大融合中,各个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也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

追溯最早家谱的产生为口述家谱,资料显示:“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即所谓“亲亲以相及”。此后万变不离其“别”与“聚”这两个基本功能,但随时代推移,社会制度不同,其具体内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样。它的发展也是根据历史朝代的政治体制来进行兴衰交替的演变。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家谱的起源吧。

家谱发展及其功能嬗变的脉络,大致可分为周代、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和五代以后几个阶段。

周代

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经过春秋战国战火的局面影响,特别是秦王扫除六合后,宗族组织由兴到衰,由破坏到重建,到东汉时已由世族和宗族代替。

周代行的是宗法封建制度。“族”本来只是 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并无尊卑主从之别,但进入阶级社会,便有了“宗”,也就是在亲族之中奉一人以为主,主者为尊并享有特权,其死后则由宗子继承。这样,家谱“ 别亲疏、明统系”的功能便渗进了主从尊卑的阶级斗争里,其功能也是宗法封建政治服务的内容。

“辨昭穆者,帝系《世本》之中,皆自有昭穆亲疏,故须辨之云”。由此可见:周代的家谱《世本》之类,是属于以周 天子为首的周室宗族的,它所明的统系,是周宗室的帝王统系;所辨的亲疏,是尊卑贵贱的亲疏。所以,周代的家谱完全是为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王朝统治服务的。

两汉时期

两汉时期基本是世族地主占统治地位,“命官以贤,诏爵以功”,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所以,两汉的家谱功能是为恢复、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是士族政治、魏立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选官品人,婚姻嫁媾,士庶分明,尊卑严格,“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 姻,必由谱系”,因而维系门阀制度的家谱特别兴盛。

此时的家谱成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根据,同时也成为士族政治服务的工具。正因为家谱对于人 们的社会地位、发展前途、社交层次有如此重大的作用,造假的现象也泛滥起来,这也是利益驱动所致。

五代以后

由于北方战乱频繁,大量中原人口南迁,经济中心南移,特别是宋明清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城镇商业繁荣和商帮的出现,推动着社会权力的进一步下放,士族宗族也向平民宗族发展。五代以后家谱由于失去了以前的政治功能,也由官修变为私修,内容也就更加广泛丰富起来,它的功能也由政治功能向社会功能的方向发展。

具体地说,私修家谱通过姓氏原始、迁徙本末、世系渊源的展现,起着追踪溯源、联宗收族,维系和强化宗族的作用。尤其到了明清时期,家谱的作用已经上升到规范族人行为准则的一种约束力,其姓氏文化也得到大力的发展,为现在历史学家研究历史提供了大量的民间史料。

总之,家谱在我国源远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形成有独特内涵、浸润着民族情愫的谱牒文化,它已经成为历史学家探究真实历史的考证资料,它的文化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它的产生与发展,同社会群体氏族、家族、家庭相联系,它的功能是随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变化而改变,从社会功能至政治功能再回归到社会功能,自有文字家谱以来,总的发展趋势是由贵族到士族再到平民,维系和凝聚的人群也越来越广。它从家族史的角度来阐释、反映、印证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对我们今天弘扬民族文化,热爱祖国,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及研究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历史学等学科,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家谱一般记录祖宗八代,连自己九代。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华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据研究表明,中华古姓来源于图腾崇拜,系氏族徽号或标志。

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经历了历朝历代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历史上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

当今可见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在我国明清时期,出现了专门替人伪造家谱世系的“谱匠”。

基本含义

家谱名称繁多,大致有宗谱、世谱、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会通谱、统宗谱、支谱、房谱等称法。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家谱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产物。

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作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可作为数典认祖、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

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家谱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来源、迁徙的轨迹,还包罗了该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

家谱是从家族的开创者或者知名祖先开始撰写的,记录家族世系、传承和家族故事的一种文献。

在编写家谱时,有一些特定的规则和注意事项需要遵循。

首先,家谱的编写应该从家族的始祖或者开基祖开始。始祖是指一个姓氏的最初来源,而开基祖则是家族在特定地域或更远地方的开创者。如果无法确定这些信息,可以从可追溯的最早祖先开始整理。

其次,家谱是对家族历史的研究和记录,必须保持高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在收集和整理资料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夸大、虚构和错误的信息。

第三,除了对事实的尊重,家谱也应该传递积极的信息和价值观。它应该反映出家族的成就、荣誉和道德风貌,以及家族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

最后,家谱应该根据家族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整理,不仅要包括重要的家族人物和事件,也应该记录下家族的传承、家训和家族文化等重要内容。

在编写家谱的过程中,要尊重和继承老一辈的写作要求和思路。比如在整理家族世系表时,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家族成员的信息,包括他们的生平和重要事件。同时,对于重要的家族故事和传统,也要尽可能地进行详细记录。

总之,家谱的编写是对家族历史和文化的一种重要的传承和保护,必须认真对待,尽可能真实、全面、详细地记录家族的世系、传承和文化信息。

《三字经》云“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至曾玄,乃九族”于此观之,三代宗亲最近的应该是由“身”(即自己)算起上至“祖”(爷爷)、“父”(父亲),下至“子”(儿子)、“孙”(孙子)。若如此即应该是五代人。另外,“宗”应该是祖宗之意,“亲”当是父母双亲,所以,由自己作为中心,不论往上还是往下,都迎合了“宗亲”之意。但须注意这个还是有一定的语言环境的,我们平日所谓的“三代宗亲”一般用于供奉先祖牌位的书写,所以我认为这个多指上三代(包括自己在内)。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幻雪001 | 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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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最早能追溯至夏朝时期的“宗法制”。宗法制又是以“父系单系世系”为基础,维系这一个家族的血脉传承。并且在宗法制的发展下,繁衍出了“家谱、宗祠、族规”等一系列表现形式,而“祖籍”便是当中之一。

祖籍一般来讲是指父系祖辈(祖先)一族长期居住过的地方。子孙后代在离开祖辈(祖先)居住地后,为缅怀祖先,便将此地称之为祖籍。它体现了汉民族对宗法思想的尊崇和对祖先的尊敬。

《鹖冠子 泰录》:“上贤为天子,次贤为三公,高为诸侯,易姓为王,不以祖籍为君者,欲同一善之安也。”

要弄清楚祖籍应该从哪一代算起,这还得了解另外一个概念:籍贯。

籍贯是指三代以内也就是父辈或者祖辈现今居住的地方即户口所在地。

如此一来,我们不难发现,籍贯所牵扯的年代一般在三代以内,而祖籍所涉及的年代在三代以上。在这里也就会发生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祖籍与籍贯是同一个地方,这主要是指那些世代都居住在同一个地方的家族,没有因战争、天灾等因素影响而被迫离开现居住地而迁往其它地方居住。当然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当中,因战争而移民的次数是非常多的,如五胡乱华时期、安史之乱时期、元末明初时期,都是历史上移民规模比较大的时期,更不用说经常有的自然灾害了。

第二种情况比较普遍,就是祖籍和籍贯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这也就是古代移民所带来的结果。五胡乱华与安史之乱时期就有大量北方人民为躲避战争而移居南方,以及比较有名的元末明初“洪洞大槐树”移民,将山西大量百姓移至因战争人口流失严重的中原地区,也就是说中原地区很多人的祖籍就是在山西。

这样看来至于祖籍应该从哪一代算起,也就比较明显了。祖籍可以从三代之前的任何一代算起,但有个前提就是居住地有没有发生过变化。未发生过变化的,祖籍与籍贯便是同一个地方。发生过变化,祖籍应该从居住地变更的那一代算起。

上按次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

下按次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读kun)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即:子、孙、曾孙、玄孙、来孙、仍孙、云孙、耳孙。

扩展资料:

中华文化底蕴深厚,人名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意义。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更重行辈之序和长幼之别,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

辈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下来就被确定了,自己别无选择。同宗族之间的辈分是严格遵守的,比如说称呼必须准确,日常生活中要向长辈请安、敬烟、让座、让路,坐次上也十分讲究,不能乱了礼法。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甚至命运都会受到宗族礼法的影响和传统道德的束缚。

—辈分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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