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的,崔氏家谱中有英字辈吗?
崔-百家姓排行74,约有364万,占全国028%
崔姓出自于西周时期的齐国,有将近三千年的历史,曾经长期是山东望族和中国著姓。根据多种古籍的记载,崔氏出自姜姓。齐国是西周初周武王分封的重要诸侯国之一,建都于临淄(今山东淄博市),开国君主是吕尚。吕尚本来姓姜,因为他的先祖被封于吕(今河南南阳),从其封姓,故称为吕尚。吕尚的儿子丁公佶,是齐国的第二代国君,他的嫡子叫季子,本来应该继承君位,但却让位给弟弟叔乙(即乙公得),而自己则住到食采地崔邑(今山东章丘县西北),后来以邑为氏,就是崔氏。而这位丁公佶,相传是姜太公姜子牙的儿子。由此可见,崔氏中国人是源自姜太公的直系后代,追本溯源还是上古时期炎帝神农氏的子孙。他们的得姓,算起来大约有三千年的历史了。
亲,你说的排位不全的,应该是两个半句,并且你说的排位应该有异音或起名字时候的修改,全句应该是“润兆洪岭昌尔,玉德厚宝之仁”。然后润前面的我就不知道了,后面应该是还没有续?这我也不清楚,我最多知道第25世,但至少咱们是一家人,可以论的起来的,我是崔氏十九世-尔字辈,作为家人很高兴看到你的帖子。
《说文》中有“姓”字,从女旁,生亦声。此字始出现时已比较晚。殷墟甲骨卜辞文字中虽已有几片残辞中见到“姓” ,但与《说文》所列这种会意兼形声的“姓”字似有不同,由于甲骨卜辞残破,其在卜辞中用法多不详,仅一片略能知道是作女子之名或字,此种加了女旁(性别符号)之字,一般只作为女子个人名号使用,不同于《说文》中的姓字。西周古文字中尚未见姓字。春秋时代中期末叶的齐器铭文中有一汉字,左边是“亻”字旁,右边是“生”,不从女,从人。这个汉字亦见于战国时代玺印文字 。战国时代晚期秦诅楚文方有“姓”这一汉字。由此可知,“姓”字古义上要需从对文献记载爬梳整理去求得。
杨希枚著《姓字古义析证》,对“姓”字在文献中的用法详加整理,得出结论是“姓”字古义有三:其一,训子或子嗣;其二,训族或族属;其三,训民或属民。 朱凤瀚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将“姓”字在先秦时代的含义如下:
其一,实前义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说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户,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所谓“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左传·昭公》所谓:“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 《左传·昭公》:“二后之姓,于今为庶。” 《礼记·丧大记》:“父兄子姓立于东方。 (郑玄注: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等例中之“姓”皆属此种本义。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所以广其义,姓可作族属、族人解,亦可以进一步将之理解为泛称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辞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卜辞中“多生”是指占卜主体(王)的亲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从铭文内容看,可以用来称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没有亲族关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东周文献中所见的“百姓”,则不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义,而且有的含义更广泛,几乎近于今日所说之百姓,即民众,旧解或将”百姓”释为“百官”,其说不可信。
其三,“姓”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姓”。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这是“姓”的另一引申义。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其最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中,即夫从妻居,子女属于母族,世系以母方计。对于这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织的名称,杨希枚先生主张称为“姓族” 。典籍所记姬姓、姜姓,最初应皆属母系姓族,姬、姜则是此种母系姓族之名号。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妻从夫居,子女不再属母族而归于父族,世系以父方计,所以母系姓族遂转为父系姓族。此后,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今日所见古姓族名号如姬、姜、姒、妫等皆带女旁,虽造字时间不早,但从女可能表明其本原与母系姓族有关。父系姓族所以沿用之,则当是因为在母系向父系转变之初,子女虽已属父族,但仍以其母之姓族名号为族名,后延续作为父系姓族的名号,同于传说的黄帝诸子异姓之例。在商代、周代这一历史阶段,诸父系姓族实皆已分化为若干独立的、以宗族形态存立的分支(即卜文所谓氏)但姓族在商代的作用仍比较明显,仍有实体性质,可以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族。姓族到周代后多只有名义上与观念上的作用,已非实体,不具有组织上共同的联系与政治、经济或宗教生活,亦即不属于所谓的家族。
其四,“姓”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如《国语·周语下》言“赐姓曰姜”之“姓” ,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又如《左传·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 很明显“姓”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即“姬”。所谓姓族之“姓”与作姓族名号讲的“姓”是一实一名,属于两种概念范畴,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实,积久而以实为名,于是产生姬、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司马迁在《史记》中常言姓某氏,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但他所说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 “氏”字最初造字时本义已难知。《说文》以巴蜀方言训解之,当非其本义。此字在殷墟甲骨刻辞中仅一见,刻辞残破,含义亦不明。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较常见,其字义与东周文献中“氏”的含义有彼此相同者,故并在一起分析,其主要用法大致是:
其一,指称个人。有多种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后,作官称,像师氏、尹氏等。《左传·昭公》讲少昊氏诸鸟官名 ,亦是鸟名加氏为称。接在爵位后表示尊称,如“侯氏”。接在字或亲称后表示一种较亲近的称谓,如伯氏、叔氏、舅氏。接在姓后,指属于该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接在作为家族组织讲的“氏”之名号后,指称属于该家族的个人,如叔孙氏、雍氏、庄氏。 除以上用法外,东周典籍中称上古传说中的帝王、部落首领亦在其名后加氏为称,如“黄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其二,与表示姓族之“姓”义同,如《左传·昭公》:“姜氏、任氏,实守其地。” (杜预注:姜,齐姓;任,薛姓。)又如《国语·周语上》:“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此“姜氏”即“姜姓”,但这种用法较少见。
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国语·周语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 除此所谓有夏氏、有吕氏外,《左传·襄公》的所谓陶唐氏、御龙氏、豕韦氏、唐杜氏 等等,以及《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述诸上古国族,均未必是单纯的血缘组织。刘师培《释氏》论及此种氏:“是氏即所居之土,无上则无氏。”其实质乃是一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 先秦典籍在记述商周时代的历史时,已很少使用此种含义的氏的概念,只是偶用以称一些边远地外的部族,如《国语·周语上》中“犬戎氏以其职来王”之“犬戎氏” 。
其四,指一种家族组织。此种例子很多,如《左传·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 可见羊舌氏即叔向所属宗族的十一支分族之一。《国语·晋语八》:“终灭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韦昭注:“宗,同宗也。” 由知羊舌氏本身亦构成宗族。《左传·昭公》:“子皮之族饮酒无度,故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 子皮氏显即子皮之族。《左传·襄公》:“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候氏、子师氏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这五氏亦即五族。《左传·哀公》中宋皇氏、灵氏、乐氏又称“三族”。 《国语·晋语九》:“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 ,辅氏即从智氏中所分立出来的,智果本人之近亲家族。以上文字可说明氏即族。实际上《左传》、《国语》中凡列国卿大夫家族多称“某氏”,如鲁桓公之后称“孟氏”、“叔孙氏”、“季氏”,齐国的“崔氏”、“田氏”,郑穆公之遗族统称“穆氏”等,皆属于氏的此种用法,显然不同干上述那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之氏。指称家族之氏,已经见于西周金文,如散氏、虢季氏等。春秋金文中所见厚氏、干氏、彪氏、京氏也是。这种属于家族组织的氏与姓族的关系,当如《史记·高祖本纪》索隐引《世本》所言:“言姓即在上,占氏即在下。”即是说氏是统于姓族之下,二者有主体与分支的关系。
其五,“氏”亦可专指族氏这种血缘亲族组织之名号,也可以说只是一种标志。如《左传》中可见有“某氏之族”之称,如“游氏之族”,细析之,所谓“某氏”在这里实仅专指该族氏之名。又如《左传·隐公》:“公命以字为展氏” ,即是命以“无骇”之字“展”为其氏名,称展氏。郑樵《通志·氏族略》列举了多种氏名来源,如“以官为氏”、“以地为氏”等,此种“氏”均是指族氏之名号。“氏”亦与“姓”一样,具有名(族名)实(族之实体)两种含义。由此也可以进一步领悟到作为亲族组织的氏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凡称“氏”,皆表未该亲属组织有自己独特的名号。按照典籍中旧有说法,也可以说是有个独特的家名。所以所谓“立氏”不仅意味着在组织上相对独立,而且意味着起一个足以表示其独立性的名号。
其六,在西周、春秋时代,作为贵族家族之“氏”,虽本身是血缘组织,但往往不是以单纯的血缘组织形式而是以一种政治、军事、经济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只作为这共同体的核心。此种共同体有时亦可以“氏”相称。如《左传·昭公》记载昭公伐季氏,叔孙氏之司马言于其众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因。凡有季氏与无,于我孰利?”皆曰:“无季氏,是无叔孙氏也。” 可见这些家臣、私属是将“我”归入叔孙氏之内。此时的叔孙氏严格起来讲,不是指叔孙氏家族组织,而是指包括其家臣、私属在内的共同体。但是,此种用法的“氏”显然是由“氏”的亲属组织含义引申而来,并不能因为有此种用法,而认为所有的“氏”皆是指此种共同体。 第一:皆是血缘亲属组织。
第二:以外婚制为正常属性。
第三:均是一种单系的继嗣群,即父系的继嗣群。 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时间久远,亲属数目的庞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员间仍以自认的单系共同来源为亲属纽带,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个共同明确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间明确的谱系关系。而氏一般皆有明确的、可以追溯到一个人的始祖。
第二:对于所有同姓成员来说,其所属姓是同定的。氏名来源较多样,如以邑为氏,以谥为氏,以官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为氏,也可以族长的官职为氏,当时也经常出现命氏、别族等情况。在这种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几个氏,如晋卿士会,以士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当是以官为氏,但士会由于食采于随、范,在《左传·文公》曰随会 ,《左传·昭公》曰范会 。《国语·晋语九》所记晋智氏之族人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即是智果,又称辅果 。
第三:姓是统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层次区别,虽有氏为分支,但没有更小的姓族。而氏却可以是多层次的。一个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来的若干小氏。从史料看,这在商代比较明显,卜文所要论述的商代晚期青铜器铭文中的所谓“复合氏名”即显示了此种多层次的氏的存在形式。多层次的氏组织随着血缘关系与其作用范围的减弱而渐渐不再盛行,渐向单层次发展。但较大的氏组织内仍包括若干分支,只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第四:女子不论出嫁与否,皆有同定的姓。但女子出嫁前与父同氏,出嫁后属夫氏,所以可以夫氏为称,但亦可以仍以父氏为称。此从周代青铜器铭文资料可知,如:父为其女制媵器,在铭文中称其女名为“夫氏加女姓”,如辅伯鼎铭。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称其名为“夫氏加己姓”。夫为其妇制器,在器铭中称妇名为“妇之父氏加妇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铭。可见出嫁女子在夫家并未完全失去自己的父氏。 秦汉以来,姓氏合而为一。《通志·氏族略》载,“秦灭六国,子孙该为民庶,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
自此以后,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种书面用语。而在不同场合,姓和氏的使用是有区别的。例如在社会人际交往中,不相识的人碰在一起,往往会礼节性地问:“请问贵姓?”答曰:“免贵姓×。”从未听说有:请问“贵氏”的。在家谱、族谱的题名上却是《×氏家谱》、《×氏族谱》,也从未见过《×姓家谱》、《×姓族谱》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大概在口语中问“贵氏”犯忌,因“氏”与“死”同音。“氏”在远古时代是男子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是纪录某一姓氏男姓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的图册,所以家谱、族谱的题名用某氏。
百家姓的排名只是名义上的,虽然有字面上的这么多姓。因为某些姓氏虽然在字面上不同,实际上部分姓是从某姓衍生出来的,比如姚姓,据2005年在湖南零陵召开的全球华人公祭舜帝大会上的最新统计,由姚姓衍生出的姓氏达60个之多,如陈、王、胡、孙、虞、田、袁、车、陆等姓氏,流布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五帝之一的舜,其后子孙以姚为氏,称为姚氏。因舜帝居姚地(河南濮阳),有子孙以姚为姓,称为姚氏。舜在当帝之前,有搬到妫河边居住,他们的子孙有留在妫河边居住的,便以妫为姓。舜帝登帝位后,仁德荣耀,有子孙以帝名舜为姓,禹封皇舜长子商均于虞,至始祖四十三世孙妫满封于陈,官拜陶正,谥胡公,其子孙或以国号陈称姓,或以官号改称陶唐氏,或以谥号胡称姓,或以尊讳满称姓,演变至汉朝,姚氏衍生出:妫、舜、虞、陈、胡、田、袁、王、孙、陆、车等六十种,繁姓同根,异氏同源,是一家亲。在中华姓氏中,妫、陈、田、姚、胡五姓同根同源,其血缘先祖同为舜帝姚氏。郑樵《通志·氏族略》言:虞有二姓,曰姚曰妫。因姚墟之生而姓姚,因妫水之居而姓妫。因而史称妫、陈、田、姚、胡为妫汭五姓。
我是江苏的,崔氏家谱中有英字辈吗?
本文2023-10-11 10:05:3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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