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欣赏 家谱与岳家文化-五谈《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1收藏

散文欣赏 家谱与岳家文化-五谈《家谱》,第1张

  家谱 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的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良好的家风是家族文化的最重要内容,但是,现今社会上已经不是以前的纯封建大家庭,一个大家庭实际上是老辈家庭与小辈家庭的组合,都有相对独立性。尤其是社会风气变了,以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今是“女方提出:‘要结婚,必须在婚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而且,女婿是岳家的义务劳力。社会阴盛阳衰,必然造成岳家文化对家族文化的极大影响。

  一、现今社会中,岳家无子或者独生女儿的情况很多。 社会上女人有一种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与父母有血缘关系,与公婆无血缘关系,当然对娘家亲。”中国古代,为了女儿出嫁后不受气,就在嫁妆上加码(当然,娘家的社会地位也是重要筹码)。现今社会,娘家的女儿“出嫁前教育”大多是“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对付婆家?”家庭关系中,历来最微妙、最难处的是婆媳关系,但婆媳关系融洽与否又直接影响整个家庭中其他人际关系,如: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及祖孙关系等。

 家庭基本关系有两种: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两者构成家庭结构的基础。其它关系,如:兄弟姐妹关系、姑嫂关系、婆媳关系、祖孙关系等都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婆媳关系既不是婚姻关系,也无血缘联系,是由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延伸而形成的特殊关系。因此,这种人际关系一无亲子关系的稳定性,二无婚姻关系的密切性。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极复杂。封建社会中,婆媳关系不平等,媳妇必须俯首听命于婆母,没有独立、平等的人格尊严。“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是旧社会做媳妇艰难的生动写照。同时,“多年媳妇熬成婆”形成一种妇女压迫妇女的恶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女人地位不断升高,婆媳矛盾也随之升级。据有关方面调查,现今多数家庭是媳妇“执政”,因而在解决婆媳矛盾中,媳妇负有首要责任,尤其是婆媳共同生活的家庭。

 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女“授受不亲”,公公和媳妇大多因避嫌而相安无事。但婆媳都是女人,一个是儿子的老妈,一个是儿子的老婆,一旦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婆婆认为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而媳妇心想“到底不是婆婆亲生,婆婆不会把自己当亲人”。于是,儿子受夹板气,偏向老娘就会受老婆的“冷暴力”,偏向老婆就背上“不孝”罪名。

 对于从旧社会过来的婆婆,思想上、生活上、习惯上难免带有旧痕迹。媳妇思想较新,常不易理解婆婆的习惯 ,故一些举动会引起婆婆反感,从而引起婆媳不合。即使是红旗下成长的婆婆,与媳妇仍然有代沟。在婆媳共同生活的家庭中,还有一个经济利益的分歧:我国家庭有“男治外、女治内”的传统,婆婆做了几十年的内当家,现在把权力交给媳妇,婆婆往往不易适应。有的婆婆虽已年过花甲,却仍希望继续保持家庭中的经济支配权,难以接受由媳妇掌握家庭经济大权的事实;而做媳妇的往往不甘让步,这就难免发生矛盾。另外,婆媳原来生活在不同家庭中,家族文化不同,难免不相适应。

  二、婆媳相处本是一家人,就怕你认为对方是外人甚至是冤家、仇人。 现今社会的家庭中,婆家与娘家不能一碗水端平(利益分歧)是夫妻争吵的重要原因,其责任方一般是媳妇的“不是婆婆亲生”的理念。有的媳妇成为娘家利益的代理人,“娘家驻婆家的全权大使”。这样的家庭怎么会有太平?当然也有的婆婆认为“媳妇不是亲生”而不信任。婆媳都刁蛮的婆媳关系往往不可救药。

 所以,岳家文化对家族文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媳妇。

  三、岳家文化对外孙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尤其是子女由岳家带领的家庭。 所以,为了子代的健康成长,必须注意生活在什么家族文化的环境中。因为孩子还没有成熟的`判断力,“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文化影响会作用孩子的一辈子。

  四、在兄弟姐妹多的大家庭中,妯娌关系比姑嫂关系、嫂叔关系更加重要。 姑嫂关系、嫂叔关系之间只有一个中介;而妯娌关系之间有两个中介。例如:兄弟姐妹为房子发生矛盾,如果是姑嫂关系、嫂叔关系,夹在中间涉及利益的是兄妹、兄弟,背后只有一个岳家(嫂子的娘家)。而妯娌关系涉及利益的虽然也是兄妹,背后则有两个岳家(妯、娌的娘家)。所以,在处理这类矛盾时,不能不考虑背后的岳家。这里不是简单的是非问题。

 如果家族文化有兄弟和睦、相互谦让、互相帮助的风气,势必涉及谦让方夫妻的关系,因为利益关系,势必要谦让方夫对妻做思想工作。而更多的情况是谦让方夫本人内心并不愿意,于是就借妻或岳家不愿意为由,拒绝谦让。要求对方谦让的夫妻,因为利益一致,态度一致。对方不肯谦让,矛盾就会激化。

  五、在重婚、二奶、小三等的情况下,夹在中间涉及利益的是不仅是正房与二奶、小三等的关系,还有背后的“岳家”利益。 这里也不是简单的是非问题。

 问题是:“岳家”文化有极大的差异,谁也无法改造“岳家”文化。因此,找老婆其实就是找岳母。你无法抵制不良的“岳家”文化。

第五周 

阅读《家谱图——评估与干预》第五章 解读家庭结构

阅读了华盛顿、黛安娜王妃、马丁路德金、富兰克林罗斯福、切格瓦拉、伊丽莎白泰勒、阿德勒、爱因斯坦等知名人士的家谱图。

一、多核心家庭要求孩子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二、兄弟姐妹排序对人的影响

排序要看诸多因素,例如有一个妹妹有个哥哥,兄妹两人,但是妹妹同时嵌入了表哥表姐的家庭,他们经常在一起,就不能只从兄妹两人来看排行。

1、家庭解体时兄弟姐妹互相依靠;

2、老大会背负家庭的期待和压力,有责任感,可能过度担当;老大可能对弟妹有嫉妒和怨恨;兄长姐姐患病或残疾,小的子女可能承担老大的角色;

3、中间子女更少放纵自己,易迷失,他们必须格外努力,他们喜欢做调停者,成就他人;

4、最小的孩子可能因不必承担责任而自我放纵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他们较少自我怀疑,而有较多创造力;

5、双胞胎的最大挑战是发展个体性,可能为了区别而走极端;

6、有男孩和女孩的家庭,男孩更容易欺凌女孩,女孩的心愿往往不受到重视;

7、姐妹关系可能错综复杂,需评估女性无法结盟时,谁在从中获益;

三、独生子女集长子的严谨、责任感和幼子的特立独行、特权感于一身。通常一生都和父母关系紧密,而和朋友或配偶建立亲密关系困难。

四、夫妻关系与家中排行

1、配偶间的嫉妒、权力争夺和对立竞争会在兄弟姐妹关系中预先上演。

2、夫妻在出生顺序上互补可带来熟悉感,但未必是幸福的保证。

五、父母可能会过度认同和性别、自己排行相同的孩子,有补偿行为。

按传统观念看,可能族里的祖训有这条规定:同姓不能通婚。

有这个规定,大概是为了避免同族同脉的近亲结婚,乱了宗脉。

而实际上,每个姓氏都有很多不同支派,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个姓氏也有可能出自不同支派。现在不是旧社会,多少同姓的人结婚,再平常不过,而且现在法律也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也就是说三代以外结婚是合法的。

旧社会的一些“老规矩”是针对当时的社会环境立的,适合当时,现代社会不可能完全按照那一套规矩来,否则就“乱套”了。比如,古代规定女子未出嫁前不能外出见人、女子要“裹脚”、男子可以有三妻四妾等等。这些规矩能在当今社会实行吗?答案是肯定不行的!老祖先给我们留下家规家训以及很多宝贵的经验,但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如果家人听得进上面的这些话,那么接下来折中的办法是查询各自的家谱(也称族谱、宗谱),看是否属于同一个祖先同一个支派,你只要证明你们之间三代以内没有共同祖先即可。(建议去找长辈问问,父亲、爷爷、父亲的兄弟、爷爷的兄弟、或者其他较年长的族亲。家谱一般在族长、族头那里,或者族里指定的某个人保管,另外祠堂也会有)

一般是没问题的,祝你好运~

家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修的,在一些字眼上,一定要小心,千万别用错了。

名、字、号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

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

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

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重点注意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

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

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重点注意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

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

适:

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与男方的聘相对应。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重点注意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

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重点注意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祧、兼祧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承祧: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祧。

兼祧:

兼祧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

重点注意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

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殇:

7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

夭:

8岁至15岁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年:

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

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

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重点注意

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家系图离婚后再婚的画法如下:

1 首先,在画布上为男子绘制一个图形,例如一个矩形。

2 然后,在他的旁边为他的前妻绘制一个图形,例如一个圆形。在男子和前妻的图形之间画一条直线,表示他们曾经结婚。在直线上画一个斜线,表示离婚。

3 接下来,在男子的另一侧为他的现任妻子绘制一个图形(例如圆形),并在他们之间画一条直线,表示他们目前的婚姻关系。

4 如果他们有孩子,可以在父母图形的下方为每个孩子绘制一个图形,并用一条垂直线连接父母和孩子,表示亲子关系。

5 在家系图上标明关系,如父母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

这样的家系图可以清楚地展示出男子先后与两位妻子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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