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过继给叔父有家谱为证,叔父有一女儿,叔父死了侄儿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0浏览:2收藏

我弟过继给叔父有家谱为证,叔父有一女儿,叔父死了侄儿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第1张

您好,您想问的是您的弟弟被叔父收养,叔父去世之后,您的弟弟能不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不一定。

一、菜园地能否被继承

请问您所说的菜园地指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您叔父的个人财产,菜园地可以被继承。如果是宅基地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二、您的弟弟是否有菜园地的继承权

如果菜园地能够被继承的,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您弟弟有继承权。

第一,您叔父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指明菜园地由您弟弟继承。

第二,您叔父没有对菜园地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您弟弟是叔父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那么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叔父的遗产,包括菜园地。

需要提醒您的是,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需要看双方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您提到的家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需要看您叔父和弟弟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收养关系的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19年,关羽发动襄樊之战,俘虏了曹魏大将庞德,劝降遭拒之后,关羽杀了庞德。然而因果轮回,263年蜀国灭亡,庞德之子庞会进入成都,对关羽后人展开了血腥报复。

《三国志·蜀书六·关张马黄赵传》:庞德子会,随锺、邓伐蜀,蜀破,尽灭关氏家。

一句“尽灭关氏家”,说明关羽断子绝孙,没有后代留下。然而,河南邓州一座山村发现了《关羽家谱》,却颠覆了这一段历史,原来关羽还留下一支血脉,至今仍在。不仅如此,这一部家谱,还解开了很多历史谜团,比如关羽家世之谜,关平身世之谜等。

一,关羽究竟有几个儿子?

根据《三国志》记载,关羽有二个儿子,即关平、关兴。其中,《三国演义》中关平是关羽养子,关定崇尚关羽为人,便将儿子关平送给关羽。所以,关平是不是关羽的亲生儿子,一直也有很大争议。

但《关羽家谱》中记载,“汉寿亭侯羽生三子”,即关平、关兴、关索,都是亲生儿子。在襄城县关氏族人的《关氏家谱》中,也有这一记载。

因此,如果家谱记载真实,那么这就改写了历史。至于陈寿为何在《三国志》中只记载两子,这就不为人知了,或许只能是一个历史悬案了。

二,关羽三子的下场如何?

关羽发动襄樊之战时,关平就在他身边,败走麦城之后,与关羽一同被斩于临沮。但无论家谱,还是史书,都没有记载关平是否有后人。

按照史书记载,关平出生于178年,死于220年初,享年43岁,在古代这是做爷爷的年龄了。但由于没有文献说明,所以无法得知关平后人情况。

关羽二儿子叫关兴,年少成名,深得诸葛亮器重,20岁就担任侍中、中监军,数年后去世。但他留下2个儿子,即嫡子关统(刘禅女婿)和庶子关彝,关统无后,关彝后人情况不详。

至于关索,在清朝毛宗岗版本的《三国演义》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关索,荆州失陷后逃难到鲍家庄养病,伤愈后听说东吴仇人已死,于是回归蜀国,并随同诸葛亮南征,但也没有记载他的下场,以及后人情况。

三,关羽有没有断子绝孙?

《三国志》中,提到庞会“尽灭关氏家”,但河南这一本《关羽家谱》中,记载的却是关兴留下一支血脉,按照上文讲述,应该是关彝这一支没有灭绝。

关彝,是三国时期蜀汉官吏,关统去世之后继承了爵位,正史记载中字号和生卒年均未提及。但根据关彝兄长关统情况,却可以大概推算出他的年龄。

由于关统深得“诸葛亮器重(诸葛亮234年去世),二十岁即担任侍中”,所以关统应该出生于210年前后,那么关彝应该差不多,到蜀国灭亡之后,关彝已经50余岁,子孙一大堆了。因此,完全可能有“漏网之鱼”,庞会没有“尽灭关氏家”,可能性非常大。

四,关羽其实是官二代?

三国志中,没有记载关羽身世,仿佛关羽只是一个寒门子弟。然而,关羽家谱却显示,关羽家世还算不错:祖父关审“为汉谏议大夫功德史书可考”,父亲关毅,“沉葬于井内,后人建塔以表之”。

由此可见,虽然不能说关羽是官二代,但却是隔代的官二代。在康熙年间,山西解州修水井时,发现一块“关羽墓砖”,上面就刻有关羽祖、父两世的表字、生卒年月,为文人世家,与《关羽家谱》记载的内容极为相似。互相印证,也说明了《关羽家谱》的可靠性。

这也解释了关羽能力从何而来的疑问,毕竟关羽没有师傅,如何学得一身本领?原来人家是家学渊源!

当然,这本《关羽家谱》记载的内容,到底是不是真实可靠,这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但从历史来看,古人想要灭别人一门,难度非常大,因为“犯人”不像现代社会几乎无所遁形,古人随便躲在一边,然后换个地方就行了,根本没办法找,比如刘邦都做了皇帝,但项羽后人都能传下来,所以关羽有后,也不算多么奇怪。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曹腾是曹操养祖父不是亲爷爷。曹操的亲生父亲是曹腾的养子,并不是亲生儿子。

(1)曹嵩(?—193年或194年 ),字巨高,沛国谯县人,是曹操的父亲,东汉末年宦官中常侍大长秋曹腾的养子。汉灵帝时,依靠买官升迁为太尉,太尉位列三公之首。曹腾,被认为是汉相曹参之后。他侍奉过东汉顺帝、冲帝、质帝和桓帝四位皇帝,而桓帝的即位更是多亏了中常侍曹腾,曹腾也因此被封为费亭侯,官拜大长秋。

(2)曹腾,字季兴,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祖籍江苏沛县。《三国志》记载为西汉相国曹参之后。东汉宦官。曹腾死后由养子曹嵩嗣为侯,曹操是曹嵩之子。魏明帝曹叡即位后,被追尊为高皇帝。

(3)曹操(155年-220年3月15日),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县人。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奠基人。

扩展资料:

曹腾自幼入宫后与女子吴氏结为“对食”夫妻。曹腾死后,他的养子曹嵩(曹操的父亲)承袭了他的封爵。

太和三年(229年)六月二十六日,魏明帝追尊其高祖父曹腾为高皇帝,其夫人吴氏为高皇后。直到西晋代魏,这个称号都一直保存着。曹腾也成为曹魏王朝六个拥有帝号的人物之一。在中国历史上,被正式授予正统王朝皇帝称号的宦官,仅此一人。

参考资料:

-曹嵩

参考资料:

-曹操

1405年7月11日(明永乐三年)明成祖命郑和率领庞大的二百四十多海船、二万七千四百名船员组成的船队远航,访问了30多个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家和地区,加深了中国同东南亚、东非的友好关系。每次都有苏洲刘家港出发,一直到1433年(明宣德8年),他一共远航了有八次之多。最后一次,宣德八年四月回程到古里时,在船上因病过逝。民间故事《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将他的旅行探险称之为三宝太监下西洋。

郑和曾到达过爪哇、苏门答腊、苏禄、 彭亨、真腊、古里、暹罗、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岸,红海、麦加,并有可能到过澳大利亚。

郑和在公元1414年(永乐十二年)由非洲带来的长颈鹿。沈度《瑞应麒麟颂》的附图,由明宫廷画师所绘。

下‘西洋’的定义:明朝初期以婆罗(Borneo)/文莱为界,以东称为东洋,以西称为西洋,故过去所称南海、西南海之处,明朝称为东洋、西洋,且暹罗湾之海,称为涨海。

第一次下西洋

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1405年7月11日)从南京龙江港启航,经太仓出海,永乐五年九月初二(1407年10月2日)回国。

第一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800人

第二次下西洋

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1407年10月13日)出发,到达文莱、泰国、柬埔寨、印度等地,在锡兰山迎请佛牙,随船带回,永乐七年夏(1409年)回国。

第二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000人。

第三次下西洋

永乐七年九月(1409年10月)从太仓刘家港启航,姚广孝、费信、马欢等人会同前往,到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等地,回国途中访锡兰山,永乐九年六月十六(1411年7月6日)回国。

第四次下西洋

永乐十一年十一月(1413年11月)出发,随行有通译马欢,绕过阿拉伯半岛,首次航行东非麻林迪,永乐十三年七月初八(1415年8月12日)回国。同年11月,麻林迪特使来中国进献“麒麟”(即长颈鹿)。

第四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670人。

第五次下西洋

永乐十五年五月(1417年6月)出发,随行有蒲寿庚的后代蒲日和,途经泉州,到占城、爪哇,最远到达东非木骨都束、卜喇哇、麻林等国家,永乐十七年七月十七(1419年8月8日)回国。

第六次下西洋

永乐十九年正月三十日(1421年3月3日)出发,往榜葛刺(孟加拉),史载“于镇东洋中,官舟遭大风,掀翻欲溺,舟中喧泣,急叩神求佑,言未毕,……风恬浪静”,中道返回,永乐二十年八月十八(1422年9月2日)回国。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去世,仁宗朱高炽即位,以经济空虚,下令停止下西洋的行动。

第七次下西洋

宝船从龙江关出水

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初六(1431年1月从龙江关(今南京下关)启航,返航后,郑和因劳累过度于宣德八年(1433年)四月初在印度西海岸古里去世,船队由太监王景弘率领返航,宣德八年七月初六(1433年7月22日)返回南京。

第七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550人。

发展海外贸易:郑和下西洋发展的海外贸易包括朝贡贸易,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

航海技术和装备-宝船:据《明史》《郑和传》记载,郑和航海宝船共63艘,最大的长44丈4尺,宽18丈,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船,折合现今长度为15118米,宽616米。船有四层,船上9桅可挂12张帆,锚重有几千斤,要动用二百人才能启航,一艘船可容纳有千人。 《明史•兵志》又记:“宝船高大如楼,底尖上阔,可容千人”

肯定派:认为明史基本上正确,因为南京静海寺郑和残碑所记“两千料海船”,不是“宝船”,而是较小的“战座船”。

对南京郑和造船厂的考古,发掘出一根约15米长的舵,和明史所述宝船大小相符。

南京郑和造船厂的船坞宽可容20丈。

伊本•白图泰(ibn Battuta)(1304-1377)游记中早已纪录中国巨大的12张帆可载千人的海船。白图泰的纪录可作为12帆载千人的宝船的旁证。

质疑派:认为木材强度有限,过大的船体无法保证水密性,难以做长时间的航行。

根据南京静海寺郑和所立残碑记载,郑和首次出海宝船为“两千料”,根据他们推论,折合长约为长十五到二十丈,宽六到八丈左右。载重量约为五千吨。

至今未有人复制能够实际航行的44丈“宝船”。目前复制中的宝船多采用质疑派的说法。

即便采用质疑派的说法,郑和宝船仍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巨型船舶。

航海技术:根据《郑和航海图》,郑和使用海道针经(24/48 方位指南针导航)结合过洋牵星术(天文导航),在当时是最先进的航海导航技术。

郑和下西洋的意义:郑和曾到达过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蜡、古里、暹罗、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岸,红海、麦加,并有可能到过澳大利亚。这些记载都代表了中国的航海探险的高峰,比西方探险家达伽马哥伦布等人早80几年。当时明朝在航海技术,船队规模、航程之远、持续时间、涉及领域等均领先于同一时期的西方。

在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意义,还有有许多超出于航海之外的解读。“郑和时代的中国,则是真正承担了一个文明大国的责任:强大却不称霸,播仁爱于友邦,宣昭颁赏,厚往薄来。

郑和档案被毁之谜:据《殊域周咨录》记载,郑和下西洋的档案《郑和出使水程》原存兵部。明宪宗成化年间,皇上下诏命兵部查三保旧档案,兵部尚书项忠派官员查了三天都查不到,已被车驾朗中刘大夏事先藏起来。项忠追问官员,库中档案,怎么能够失去?当时在场的刘大夏说“三保下西洋,费钱几十万,军民死者万计,就算取得珍宝有什么益处?旧档案虽在,也当销毁,怎么还来追问?”。

《郑和出使水程》应当包括大量原始资料,如皇帝敕书、郑和船队的编制、名单、航海日志,帐目等。大批郑和档案究竟有没有被刘大夏销毁,至今仍然是个谜。大批郑和档案失踪,给郑和研究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限制。

郑和发现美洲论:在2002年出版的畅销书《1421年:中国发现世界》中,前英国皇家海军潜水艇指挥官加文•孟席斯提出郑和船队的分队曾经实现环球航行,并早在西方大航海时代之前便已发现美洲和大洋洲的论点。

2006年1月16日,北京和伦敦的格林威治国家海事博物馆同时展出一张1763年绘制的附注有永乐16年(1418年)的中国航海地图。该中国航海地图有详细的航海区域,以及绘画美洲、欧洲、非洲的的轮廓。除此以外,该图更附有对美洲土著(肤色黑红、头和腰戴羽毛),以及澳洲土著(肤色黝黑、赤身、腰部戴有骨制品)的描术。唯一缺憾是该航海地图中没有不列颠岛的记载。 根据该地图的收藏家中国律师刘刚称,他是在2001年以500美元从一个上海商人处购得该地图,并且因为读过上文提到的《1421年:中国发现世界》而得知该航海地图的历史重要性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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