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0浏览:1收藏

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第1张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女方进男方族谱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女方需要与男方订亲并结婚,确立夫妻关系。

2 女方需要将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家庭地址等,上报给修谱组,由修谱组进行记录和编纂。

3 在族谱中,已婚女子的信息通常会记录在夫家的谱系中,同时注明其出生家族的信息。

4 如果已婚女子有子女,其子女的信息也会被记录在夫家的谱系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族谱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编写族谱时,建议遵循当地的传统和习俗,同时考虑族谱的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物,以维护族谱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出生就能入。古代嫁入夫家出生就能入上族谱,在古代,女子是不能入本族族谱的,而是记入丈夫姓氏家族谱书上,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

早先的满族人入族谱是要晚辈人将其入族谱,嫁入的女人只标注姓氏,不注明。本家闺女不入家谱。

现在不一样了。满族女人无论是本家闺女还是嫁进来的媳妇都可以正式入家谱了。

没必要结婚就入族谱。防止有变数。正式的族谱是不能胡乱添加修改的。

按传统观念看,可能族里的祖训有这条规定:同姓不能通婚。

有这个规定,大概是为了避免同族同脉的近亲结婚,乱了宗脉。

而实际上,每个姓氏都有很多不同支派,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个姓氏也有可能出自不同支派。现在不是旧社会,多少同姓的人结婚,再平常不过,而且现在法律也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也就是说三代以外结婚是合法的。

旧社会的一些“老规矩”是针对当时的社会环境立的,适合当时,现代社会不可能完全按照那一套规矩来,否则就“乱套”了。比如,古代规定女子未出嫁前不能外出见人、女子要“裹脚”、男子可以有三妻四妾等等。这些规矩能在当今社会实行吗?答案是肯定不行的!老祖先给我们留下家规家训以及很多宝贵的经验,但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如果家人听得进上面的这些话,那么接下来折中的办法是查询各自的家谱(也称族谱、宗谱),看是否属于同一个祖先同一个支派,你只要证明你们之间三代以内没有共同祖先即可。(建议去找长辈问问,父亲、爷爷、父亲的兄弟、爷爷的兄弟、或者其他较年长的族亲。家谱一般在族长、族头那里,或者族里指定的某个人保管,另外祠堂也会有)

一般是没问题的,祝你好运~

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文 | 鹤湖风光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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