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家谱有什么意义?
家谱族谱作为与国家史志、地方史志并称为重要历史载体,续修的意义:
1寻根、留本。
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从哪来。人们常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可以通过修谱追根溯源。
2清缘、备查。
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人兽之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有血缘关系的本族人,有一种生生相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庭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人们有着他自己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谱,只要有了谱书,凡与族人有关的人和事,谱上都有记载,本族来由、远祖世系,可查本族由来。
3增知、育人。
家训族规中规范了本族后人的言行,谱书中收录了历代经典,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舞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
扩展资料:
家谱修编方法
族谱大致有二种体例:欧体和苏体,二种体例,并无原则上的区别,只是齿录编排上有所不同。
(1)欧体适合于房份较多,人口较多的情况。它的原则是“五世一提”,具体做法是,在齿录前画出世系图,以备检索。
在编排齿录时,根据房份支派,将某房的某一支派五代安排为一个段落,编完了这一支,再编另一支的五代,编写了这五代,再编下一个五代,以此类推。
(1)苏体适合于房份不多,人口较少的情况。它的原则是“一辈一辈”。
具体做法是:从第一世起,将所有同一字辈的人先后排列,再第二世、第三世……以此类推。
二种体例,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欧体,使人对自己的近亲的了解比较明了,苏体对自己的同辈的了解比较明了。我曾经作了比较,但在采用苏体的同时,也应注意吸收欧体的长处,可以在齿录编排时详细注明房份支系,可以起到合二为一,优势互补的效果。
无论欧体还是苏体,强化检索系统是关键,编辑应在族谱的目录、书眉等地方详加标注,使阅读者能顺利地找到他所需要的资料。
-修家谱
这是一个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家谱编修的问题。
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
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后是没有后代,它特指没有儿子。
没有儿子,意味着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
从1970年代,特别是1980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准备要儿子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
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能一概而论。我的意思是说,要看族人的反应和其本人的意愿,这一点要在凡例中说明清楚,作为一条制度规定下来,要行都行,一视同仁。我们林氏家族在修编族谱时采用的办法是:在女儿的齿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再载入所生子女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对其第二代以下暂不延伸登载,广大族人普遍接受。
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在过去,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但并不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按照传统的宗法制度只能如此。不然的话就会乱。我曾经研读过一本《韩氏女谱》就是如此,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
打个比方,某人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一些家族,谱名只能随父姓。她长大以后要结婚,结婚之后要生孩子。如果这个人坚持要将女儿、女婿、外孙修入自己的族谱,那他的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再如果到时候女婿的家族也要修谱,那她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
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不是没有办法。有一种情况就是可以变通的。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换句话说,过去出现过继或领养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就是采取了这种方法处理的,比如李鸿章原本应该姓许,但他的祖父改为李姓,他自然也就不再姓许了。
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 翻印损耗效应
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来诠释家谱传承所隐藏的重大危机。
将一张记载信息的纸张放进复印机中复印,再将得到的复印件进行复印,每次都用上次的复印件进行复印,多次重复这个操作,将发现复印件纸越来越模糊,最后得到的是一张毫无价值的纯黑色废纸。
这是因为每次翻印都会产生误差,而一次次误差叠加将导致这个最终结果。
家谱在历史传承中,每隔数十年重新修谱都要:翻录旧家谱—>添加新族人—>印刷家谱书。这一次次修谱的过程不正如同翻印纸张的过程!
传承影响因素
在以前家谱秘不示人的家规下,很多家族家谱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后,旧的家谱除留下一两本保存在宗祠或族长手中外,其余都全部销毁掉。
如经历战争、饥荒、动乱等灾难,家谱保存无比艰难!仅近代就有:太平天国运动;日本侵华战争;文革的“破四旧”…… 让无数的家谱被焚毁,甚至孤本也不曾留下,家族历史从此中断!
且因家谱书纸质的原因,在历史岁月中容易受到火灾、水浸受潮、自然磨损等影响而阻碍家谱向后世传承。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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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家谱的封面
家谱的形式
家谱的主体形式,叫世系图,长这个样子
世系图分为宝塔式图谱、树系图谱、线性图谱和牒记式图谱(无图,曾以是以文字叙述先人事迹)
树系图谱
线性图谱
再来说说,为什么要写家谱呢?
目的是记载自己家族的光辉史,以及记载家族的历史和发展。
一般是家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家中德高望重的人提出,我们是不是该写家谱了。大家一致决定好,然后如果祠堂的钱够,那就直接从祠堂拿钱,开始写家谱。如果祠堂没钱,那就大家捐钱。如果是家族第一本家谱,那就由德高望重的人决定辈分什么的。
现在有很多人没有家谱了,可能是由于迁移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回到原来的祖籍,请家谱;另一种就是重修家谱。
家谱的内容都有什么?
一、写清楚姓氏源流。
意思就是同一族姓的来源、迁移等。中国上下五千年,渊源古老,如果没有家谱,后人就很难搞清楚。每套《家谱》都认清自己姓氏源流,这样才能世世代代承继,也能将族系根缘流传千百年。
二、写清楚堂号。
堂号名称一般取自于郡号名,或者是史祖自创。
一般来说,堂号多取自于郡号名,郡是秦、汉时期对行政区域的建置,郡号名又取自于郡名,或诸侯国名,地方府、州、县名。也有很多姓氏同为一个堂号的,比如:王,胡这两个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自创的,例如:杨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为人风范。很多重修家谱的情况,只能用自创堂号。
三、家训和家族的历史。
很多家谱中,都记录了许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流传到后世了,比如我们熟悉的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
家训大致包括了以下内容:
(一)、注重家法、国法
(二)、和睦宗族、乡里
(三)、孝顺父母、敬长辈
(四)、合乎礼教、正名分
(五)、祖宗祭祀、墓祭程序
四、有功绩和品行之人的传纪。
一般分为:列传、内传和外传等。列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功绩男子的传记;内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品行女子的传记;外传是记录家族中已出嫁有品行女子的传记。传记中多配有该人的画像或关于该人的故事图画,用词以真实平朴为重,最忌溢美之词。这也是评价一部“家传”水平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准。
五、家族中人的诗文著作。
以家族中名人所写的诗文著作为主要内容,也收集本族人与外人的书信来函,以及经籍、表策、碑文、书札等,有的还有版画、肖像画、版本作品、名家书法、歌曲等。在这部分进行续补时,更需精心挑选,慎重录入,把最有价值和代表性的文献传给后代。
六、祖先、老照片、风水图等。
这里的祖先、老照片好理解,其中风水图主要只祠堂图、墓土。祠堂是供奉先人的地方,所以在记载和刊载建物版图、描绘实状,甚至详记地理方位。有的族谱中还要把故居和村庄图放上。
最后补充一点,女孩可以上家谱吗?
古时认为,女孩是嫁给别人的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过也有例外,就是终身不嫁的女性,就有机会上家谱,当然女孩子是没有权力拥有家谱的。不过现代修家谱也有例外,因为有可能小辈都是女孩子了,所以也有女孩保存家谱、传家谱和修家谱的情况出现。
家族族谱排辈用字有:
希、言、公、彦、承、弘(宏)、闻、贞、尚、胤(衍)。
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
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
建、道、敦、安、定、懋、修、肇、彝、常。
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族谱里面的字辈是按照什么顺序排的?
辈份在中国人起名里面,以前是都必须表现出来的。例如:我父亲姓张的话,他的名字就是:张元×,到我们这一辈就必须是:张德×,儿子辈就必须是:张为×,孙子辈就必须是:张普×。
一直这样往下传,到外面碰到了一个家族的人,只要通报姓名,就知道您的辈份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了。也就决定了我和对方的称呼和地位。
字辈的选取,一定要按家族流传下来的字谱选取,否则就会乱了家谱中的规定,是必须沿用家谱里面流传下来的取名字谱。如果您的名字中没有家族字谱中留下来的“字”,这个家族是不会承认您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只会认为你是同姓的外家族人员。
要根据自己的家族搬迁史,寻根续谱,确定中间字的排序。实在找不到根源,可请人排辈,——就是姓的笔画数、中间字的笔画数及二者加的总数都是吉数,才好。
字辈应该说一部完整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一个家族的印记。其实字辈也算是一种比较随意的文学形式,它的随意性在于,虽然有一定的格式但是不像律诗那样讲究严格的押韵,不像词曲那样必须套用现有的牌名。
通过字辈可以把两个不认识的人团结到一块儿,可以使陌生人之间产生突如其来的亲切感。更能够增强各群体间的凝聚力,字辈作为姓氏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将它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下去。
续修家谱有什么意义?
本文2023-10-10 00:29:1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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