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族谱,强制要求大学以上学历的人交2080元钱,不交不给上族谱,合理吗?
不合理。组织修族谱,这是大公大德的好事情,怎么变成了硬性摊派,聚众敛财的工具了呢!以这样的方式修的族谱怎么面对失去的祖上和后辈?这种事情投诉不会有人管,可以给你们的宗族长辈反应一下,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也不是个个都是大款,应以节俭原则办事。
修家谱的害处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修家谱可能会带来家族内部的纷争和矛盾。家谱往往注重血缘关系和传统价值观,如果某些成员被排除在家谱之外,会引起不满和嫉妒,导致家族内部的不和谐。其次,修家谱容易滋生虚假的信息和篡改历史。有些人可能为了追求家族的声望或财富而故意修改家谱,编造祖先的荣耀或世袭权益,这样会扭曲真实的历史,损害家族的信誉。此外,修家谱也容易带来社会问题。家谱的存在可能导致对血统的歧视和排他性,加剧社会阶层和地位的分化,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综上所述,修家谱的害处在于引发家族内部纷争、扭曲历史事实和带来社会问题。
农村大肆兴建祠堂,修族谱,这是一件好事情,中国人的根在哪里,就在族谱,中国人的寄托在哪里,就在祠堂。我们应该鼓励修建祠堂。修建族谱,举办族人大会。但是我们也反对那一种浮夸的,超级浪费的奢侈型的族人聚会。我们经常说没有家教,一个家族的家族文化传承对后代是有很大的教育意义的。一个中国人,你可以是无神论者,有神论者,但是你必须敬养祖先,这种思维是在中国人的血液里。因为那是你的祖先,你的来源,人不可忘本。常怀祖先创下基业之艰辛,常勉后代子孙砥砺前行。
兴修族谱从宋代开始。
宋代编纂族谱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说世系、序长幼、辨亲疏、尊祖敬宗、睦族收族,且比较关注亲亲之道的提倡。家谱的编纂也逐渐由官方垄断走向民间私修。总的来看,宋元时代民间私修家谱尚未形成风气,并不普遍,而这一情形的转变主要是在明代。家谱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先秦时,社会上流传有《周官》、《世本》等谱学通书;秦汉以后,又出现了《帝王年谱》、《潜夫论志氏姓》、《风俗通姓氏篇》等谱学著作。到魏晋南北朝时,门阀制度盛行,家谱成了世族间婚姻和仕宦的主要依据,于是便迅速发展起来。隋唐五代后,修谱之风更从官方流行于民间,以至遍及各个家族,出现了家家有谱牒、户户有家乘,并且一修再修、无休无止。因此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记载各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功用,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功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可作为数典认祖、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族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核心提示:袁义达说,在宋代以前,中国的家谱只能“官修”,也就是说,只有帝王将相、名臣才有资格修家谱。普通人如果要修家谱,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属于“犯上”。
众多家谱上,都有个“亮闪闪”的名人是自己的先祖,或为帝王,或为名臣。
比如,有的李氏称李唐皇帝为本族始祖,萧姓则号称自己这一支先祖为萧何,张氏则拉张良、张飞等为自己的祖宗……
其实,“攀附”名人并非简单如阿Q般“我祖上比你阔多了”。这样做,除敬重祖先的思想外,老百姓也有自己迫不得已的原因。
宋代以前家谱只能“官修”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华夏姓氏源流研究中心主任袁义达。袁义达长期从事姓氏群体遗传学研究,曾任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室主任,出版过《中华姓氏大辞典》等著作。
袁义达说,在宋代以前,中国的家谱只能“官修”,也就是说,只有帝王将相、名臣才有资格修家谱。普通人如果要修家谱,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属于“犯上”。
宋代以后,民间言论开放,普通人才开始修家谱。因为中间多年文献断档,没有人知道自己的祖上到底是谁,只能根据自己大概来自哪里,和哪个同姓官员的某一支重合,就直接跳过去了连接上了。
当然,老百姓们这么做,也是受了刘邦的启发。众所周知,刘邦做皇帝前仅仅是个小小的亭长,出身低微。他当了皇帝后,竟然拐弯抹角把自己的家谱续成了炎帝之后。老百姓一看,皇帝都这么干,大家当然可以效法。于是,几乎所有的家谱,往上数祖先必定是名人,因为普通人根本就没有家谱传下来。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登基后,曾有人要为他续家谱,想把宋代大理学家朱熹认成他祖先,但最终放弃。有人说,是因为年代太近,朱熹子孙尚在,朱元璋实在不好蒙混;也有人说,是朱元璋后来自己没同意,而是把自己讨饭的经历给写上了。
家谱文化是一种信仰
如果家谱是这么来的,那它还可信吗?袁义达说,家谱文化,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种信仰。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保留几千年的家族文化。这种信仰,也是对祖宗的敬畏,让人有根有源,知道自己从哪儿来。
实际上,对于家谱,前面是真实的,后面也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家谱前面多少代,因为有文献记载,是有据可依的;最近数代,牵涉自己的叔伯、爷爷、曾祖等,也是真实的。唯一的断层就是在文献缺失的那些年代。
“曾经有人发现,一个县如果有5个进士,那么全县同姓的人都认这几个人为祖先,难道这几个进士就没有兄弟吗?其他人都去哪儿了?”袁义达说,这就像是一棵大树有众多分支,你本来属于第三支第五根,但是你认了第一根,中间的差别其实并不大。
说到底,中国的家谱文化,就是整个民族的血脉信仰。
袁义达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黑人开始寻根,由此带动了华人寻根。和他们不同的是,我们有家谱,追根溯源,就知道自己从哪儿来。不管中国的社会结构如何变化,只要姓氏文化不丢,我们的文化就能传承。
姓氏轶事
朱熹的“序”被多个姓冒用
除了认名人当祖先,以前还有人喜欢假托名人作序。史料显示,朱熹作谱序的家谱多达十几个,有的是真的,有的则是伪作。
他的一篇谱序,竟为周、黄、刘、戴、吴、洪等姓氏的家谱同采用,其中只姓氏一字之别,其余文字均雷同。
明清时期,甚至有了职业“谱师”、“谱匠”,专为一些家族制作假冒伪劣家谱。
如今,随着寻根和民间修谱的兴起,“谱师”这个职业又重出江湖,甚至有了专门的修谱公司。
有学者说,这应了“盛世修谱”这句话,也跟“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的修谱传统有关。
在南方一些城市,如今的“谱师”月入上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但有些“谱师”修出来的家谱并不靠谱。修家谱需要仔细考证,要把每个人诞生、工作、嫁娶的轨迹都找到,何时迁徙、埋葬在哪里等都要弄清楚。掌握好这全部的要素,并不是一件易事。
刨根问底
五百年前是一家?这事真不一定
常常有两个同姓的人初次遇见,会笑称“五百年前是一家”。也有人会主动和名人搭关系,比如姓孔的就认为自己是孔子后代,姓关的认为自己是关羽后代。
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有学者解释称,一方面,同一姓氏最终追溯到老祖宗,不可能是一个人,而应该是一个家族。比如姓孔的,老祖宗可能是孔子,也可能是孔子的兄弟。再比如,中华民族所有姓氏追溯到头就是炎帝和黄帝,但不可能只有这两人,而是两个家族。
更重要的是,在姓氏流传和演变过程中,会影响一个姓氏“血统”的纯正。大量的赐姓、改姓,还有姓氏避讳等,都使得“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说法难以成立。
“岳”姓是怎么来的?
近日,有岳姓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岳姓的来历。
据袁义达、邱家儒主编的《中国四百大姓》,岳姓在姓氏排行榜中列第124位,总人口大约149万。
“岳”和“山”有关,来源于先民对大山的崇拜。岳姓源出风姓,伏羲氏后代。相传在尧舜时期,有大臣羲和,掌天地四时之官,擅长观察天象,发明了日历,因此为尧执掌历法。他的后裔建立了羲、和两国,在今天河南登封、荥阳、巩义一带。
岳姓血脉一直纯正,几乎没有混入过外族的血脉。南宋民族英雄岳飞遇害后,他的后代和族人有北上东北的,在辽宁定居,到明清时,和当地满人融合。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只有“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规定,但对于违反者却没有相应的罚则。从这个规定看,强制捐款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违法者所付出的代价仅限于强制捐款被叫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
强制捐款是出资人处于外界强制情形下的行为,而非捐资人自愿认同的事情,因此,这种捐款有点强人所难,是被慈善、是摊派、是道德绑架……是赋予政治色彩的、被异化的捐款。强制或变相强制捐款不仅违反民法的财产处分公平自愿的原则,也侵犯了个人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一条: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中国新闻网-强制捐款,没有人们想得那么“善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村里修族谱,强制要求大学以上学历的人交2080元钱,不交不给上族谱,合理吗?
本文2023-10-09 06:23:1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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