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死亡后家属待遇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9浏览:2收藏

离休干部死亡后家属待遇,第1张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法律依据:

      《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

离退休老干部,指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总称,离休,指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

离退休干部政策包括哪些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

上述办法仅限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时,离退休人员仍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规定的办法执行。(国办发[1999]78号)

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水平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相当,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1999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1998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目前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今年已经对养老金进行了正常调整的地区,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国办发[1999]69号)

工人干部身份退休年龄:

(1)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法律分析:1、面向的对象不同,

离休就是“离职休养”,面向的是建国前参加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而退休面向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基层干部。

2、享受的待遇不同。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离休干部还有生活补贴,医疗待遇上也是实报实销;而现在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的条件,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

3、年龄的条件不同

离休老干部离休的年龄因为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级干部为65岁,副省级及以下干部为60周岁,其中女性处级以下干部为55周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拓展问题:离休干部各项津补贴的具体规定

1、离休干部每年增发1-3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2、每年底发放的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3、护理费。

4、特需经费。

5、参观考察费。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也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

综上问题所述,2022年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建议退休人员合理享受补贴。

离休干部各项津补贴的具体规定,离休干部每年增发1-3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建议退休干部充分利用。

2022年离休退休干部预计增加每个月的生活费是200元。

2022年离退休干部,也就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为我们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每个月增加他们200元的生活费,这是很好的事情,对他们生活来说提高一点点。被他们退休前来说,提高一点点,让他们更加生活的放心一点,安心一点。这是很好的事情。

能被称为退休老干部的,一般有一定级别。比如处级、厅级干部。他们在退休前工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退休后,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是全额计发,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则需要按工作年限进行一定比例换算后计发,也就是工龄越长工资越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第一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人员,除按国发六十二号文件和国发一百零四号文件规定享受的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外,从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每人每月发给十七元生活补贴费。

一、老干部概念。对“老干部”这一词的解释,各国有所不同,在我国,老干部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从狭义上讲,“老干部”专指离休干部,即1949年9月30日(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参加中国***领导的革命战争(工作)、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随着时间的推移,离休干部越来越少、退休干部越来越多,又形成了广义上的“老干部”。现在,通常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干部也称为“老干部”。

二、老干部分类。一般分为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

(一)离休干部。简言之,离休干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参加革命工作时期分,他们又分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四大类。

(二)退休干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不管是建国初期的、文革时期的、还是改革开放以后的包括现在,统称为“退休干部”,没有细分。

三、离休干部概念

(一)干部离休的条件

1、对建国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摘自国发〔1982〕62号

2、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摘自劳人老〔1982〕10号

(二)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概念

指在中国***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摘自中组发〔1982〕11号

根据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先后分类

红军时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抗日战争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抗日战争后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三)离休干部“三个机制”

2003年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组厅字〔2003〕18号)规定:

(1)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1、地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纳入同级财政安排。乡镇财政确有困难的,其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纳入县级财政安排。

2、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确保按时社会化发放。

3、凡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开支项目,省(区、市)政府和中央管理企业要全额纳入离休费予以保障。

(2)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1、地方行政机关和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有切实保障或建立了有效的保障方式。

2、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

3、乡镇离休干部参加县级医药费统筹,乡级财政缴纳统筹金确有困难的,县级财政要帮助解决。

4、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金标准,既要符合离休干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到当地的财政经济状况。

5、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合理使用。

(3)财政支持机制的基本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省、市(地)级财政要对所属困难地区离休干部“两费”的资金缺口给予财政支持,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条 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

第四条 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易地安置的(包括军队已转地方的),由接受地区的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建立小型干部休养所。

第五条 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确需新建住房的,由原工作单位将经费划拨给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负责解决。干部休养所和直接管理离休干部较多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车辆,为离休干部服务。

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以后,还区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吗?

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到个人社保之后,还分辨不区别干部和工人的身份呢?这个问题主要是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会出现一个显著的改变。因为在2014年10月份之后,每一个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已经开始缴纳了机关养老保险。那样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公务员单位的在编人员,可能列入个人社保之中来。列入个人社保之后,未来还分辨不区别干部和工人身份呢?这也是很多人比较关注一个话题。

实际上还是有所分辨的,干部身份也罢,或是工人身份也罢,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管理工作间的区别,那样许多招聘的工勤岗位,不过它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组员,所以和管理工作二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尽管都正常支付了机关养老保险,可是实质上来说,不同类型的身份从我在工作期间这个职位晋升,级别升职,包含的工资破格提拔等各个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对于退休以后,那样事实上你倘若在离休以前归属于干部身份,退休以后依旧是具有干部身份,其实就是退休老干部。目前很多大城市都是有所谓退休老干部文化活动中心,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当然这干部身份也罢或是工人身份也罢,最重要的区别还在于工资待遇层面和岗级层面的差异。管理工作的升职层级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多一些,升职的途径就会比较普遍一些,那样工勤岗位的晋升通道相对比较少一些,层级区划也少一些。

所以最后退休以后体验到养老金的待遇水准,实际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虽说与此同时都缴纳了我所谓机关养老保险,可是实质上来说,她们二者之间的区别或是很大的,因为薪资待遇水准的不一样,创建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不相同的,最后体验到有关养老金工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一方面问题针对企业单位而言没有太大的区别,企业单位怎么来区划干部和工人,不过它并没有一个清楚的界线。

乃至而言你人事档案之中,例如是干部身份,但还是有很有可能从业企业单位一线工人的这样的一个岗位。相反如果你即使是工人身份,那样也有可能会从业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所以在企业单位内部结构,它其实没有很明确的区划干部和工人身份,只不过是在离休的过程当中针对女性来讲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由于女性分成不同类型的退休年龄规定,假如是做为女性工人,那就可以在50周岁年龄层去办退休,享有分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相反假如说你是女性党员干部,那样只有到55岁才可以办退休,享有分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一点和行政事业单位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对于男士而言,不论你是归属于干部身份也罢,是属于工人身份也罢,都一律到60岁养老,所以就算自己归属于工人身份,也享受不到提前退休政策待遇。

退休干部乡贤材料两篇

 当代乡贤 事迹材料 1

 为应对农村发展新常态、构建和谐新农村,徐州市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创新“用老百姓法儿,平老百姓事儿”工作思路,在辖区84个自然村选拔了165名、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农村优秀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族长等“三老人员”,组建以党员为骨干力量的“乡贤工作室”,充分发挥党员自身优势服务邻里乡亲。这群“乡下党员能人”凭借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地熟、人熟、事熟和为乡亲所信任的优势,在广袤乡间,唱响了一出化解矛盾、助推发展的和谐大戏。

 跑断腿,只为民工把薪讨

 农民工工资拖欠是年初年末易发多发问题,也是造成基层重大集访、闹访的主要事项。

 针对每天都在发生的乡亲邻里矛盾纠纷,当地政府通常更是束手无措,“这正是我们乡贤党员最擅长的,因为我们年龄较大,且多是乡亲邻里长辈,再难缠的村民都会或多或少的遵守村里的“老理”,给我们一点面子,不尊长辈,不听长辈劝,会被周围村民“围攻”的。我们总结出化解邻里纠纷的“三法宝”也很奏效,平息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退休老干部耿德堂自豪的讲到。一是“一对一”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乡贤老党员们不仅利用自己威望与长辈优势,更是认真钻研“心理学”化解途径,通常以当事人心理为突破口,采取“各个击破”的“一对一”调解法,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二是多渠道劝导法。针对矛盾纠纷制造者,常常采取“非常手段”,对“闹事”一方进行教育施压。退休老干部耿德堂一脸无奈地说到,“生活中很多无赖拿他们实在是没有办法,法律、政府往往束手无措,万不得已才这样做,其实这就是一种“激将法”,但也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三是亲情感化法。针对家庭纠纷,乡贤党员们多从亲情角度出发,直击矛盾缺口。2015年3月11日,张庄村一对父子因土地征收补偿闹得不可开交。同村乡贤党员张军到达现场听到的第一句话,父亲对儿子说咱们之间以后都不要往来了。经了解,儿子想从父亲那多得一点土地补偿款做点小生意,但父亲考虑自己年纪大了又无生活来源坚决不答应,双方互不相让。张军平时也知道儿子挺孝顺的,便以此为突破口,在自家摆上一桌酒菜,邀请双方当事人及村里的家族长辈到家里聚会。酒过三巡,张军及自家长辈们苦口良言,讲述父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艰辛的养儿经过,儿子意识到自己的错,当场跪在父亲面前留下悔恨的泪水,并向长辈们保证今后善待父亲,和谐相处。

 流汗水,只为家乡更美好

 在积极做好“矛盾调解员”同时,乡贤老党员们更是扮演着“文明巡防员”、“群众宣传员”角色,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主动加入建设大军。针对各村上访户,乡贤工作室采取责任包挂方式进行逐一化解,理由确实合法合理,乡贤工作室将会纳入帮扶范围;对于“非访”者,家族长辈、乡贤党员等实施长期教育劝导;确实存在困难的,竭尽全力予以帮助。针对乡村建设方面乡贤老党员也是殚精竭虑,为建设美丽乡村,乡贤针对发展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勇于建言献策,更是亲力亲为。对于乡贤的贡献,王集村村民耿万成竖起大拇指说到,“针对村容村貌问题,未整治前,猪舍、厕所、违建、垃圾,脏乱差现象那是相当严重。经过村里乡贤提议整治,现在环境比以前干净多了,还建了公厕,多亏了‘乡贤’的协助。

 当代乡贤事迹材料2

 xxx,男,xxx8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xxx8年8月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现任xxx市xxx县xxx乡xxx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村党建、组织、宣传、远程教育和办公室等工作。任职以来,他真情投入农村、真心融入群众,虚心学习、深入调研、勤奋创业,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村官”的风采。

 一、信念坚定,热爱基层。六年来,该同志认真学习了党和国家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创业设计大赛以及各项培训学习活动。 特别是在在深入学习农村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先后查阅了20余本关于新农村建设及其“三农”问题的书籍;认真详细地学习了党内表决、民主选举、代表会议、“四议两公开”农村工作法等方面知识,通过不断地学习思考,不断地创新工作思维方法,更加坚定了自己“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理想信念。

 二、勤政务实,强基层组织。作为村里分管党建工作的干部,自任职以来,他一直把党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了党支部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实行了党务公开、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制度,不断完善了全村党员个人档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远程教育学习等档案。特别是在他的创新下,村会议室的墙上挂满了政策展板,发展党员流程、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等内容了然于目,以前这些政策文件都是一叠纸,老百姓怎么可能弄得明白,现在以图表的形式呈现在展板上,老百姓看得一清二楚,xxx庄村党建工作一跃成为全县党建示范点。xxx1年,xxx庄村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xxx2年和xxx3年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五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三、为民服务,促农村发展。“真的服务者是实干家”,从父辈身上学到的这个箴言,在xxx参加工作后愈发体会得深刻。每每跟村民聊起生活不易,总能感觉到其内心深处想要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村民需要的不仅是好的政策,更是有效地落实。六年来,除积极传达全乡各项会议精神,配合村干部做好计划生育、护林防火、城乡清洁等刚性任务之外,还积极宣传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种植补贴、一事一议、林权改革等相关惠农政策。特别是在村里实施的中央福利**公益金、山西省新旧两轮“五个全覆盖”、整村推进等各类民生项目工程中,能够积极配合村干部做好项目上报、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相关资料汇编、工程质量把关等一系列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老百姓的心中。

 四、敢于担当,让农民受益。xxx现在处于工业向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花大力气取缔了所有的企业,让乡亲们回归农业生产,实现工业向农业的转型发展。再加之,xxx“十年九旱”,农业基础薄弱,农田以山地为主,土壤贫瘠产量低。针对上述现状,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xxx同志于xxx1年10月13日组织创办了xxx县致富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xxx庄村103户农民发展大蒜、马铃薯种植产业。他为村民算了一笔账:一亩地要是种一般的土豆,最多就xxx0斤的产量,每斤1元钱,也就xxx0元的收益,还没除去种植成本;而要种植大蒜、“青薯9号”马铃薯等产品,一亩地的收入要远远高于种普通土豆和小杂粮。

 xxx同志的经历是千千万万个大学生村官的缩影,“三农问题”的解决,既有赖国家、政府,更有赖于他们这些服务底层的小小实干家。他们回报村民一分,村民给他们的信任就多一分,对国家的信任也会多一分,对生活的希望就更多一分。通过六年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经历,xxx同志也多次受到上级的认可。xxx0年4月被共青团xxx县委评为“xxx县优秀大学生村官”、xxx1年4月被共青团xxx市委授予“xxx青年五四奖章”、xxx1年12月被xxx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离休干部死亡后家属待遇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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