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姓氏重要吗
从理论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子随父姓是伴随私有制产生而产生的,它是母系社会走向父系社会的必然结果。通过几千年以来的繁衍生息,这一传统观念逐步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已经形成了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民间习惯,已经构成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
作为一种历史形成的观念,子随父姓带有一种不可否认的性别歧视的色彩。当社会的脚步悄然迈进21世纪的时候,这种观念越来越不断地受到公开的冲击。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些豪言壮语令人激动, 男女平等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自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男女平等这一目标不断完善,但是由于我国受到长期封建社会和传统礼教的影响,仍然在不少方面存在性别歧视,尚没有达到完全的平等。我国关于人口性别统计的数据让人吃惊: 由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存在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目前男女性别之比竟然到达117:100,中国内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突出社会问题。
究竟是哪些封建的传统观念在驱使一些人重男轻女呢 其实不少人常用“传宗接代” 四个字回答,似乎只有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只生女儿则会绝后了。
这里的传宗接代实际上就是姓氏的传递。比如王家下一代有四个子女,三女一男,他们把王家香火传递的希望就寄托在这个男孩身上了,如果这个男孩后来不能够生出儿子来,在他们看来,王家在他们这里就绝后了,
其实,所谓绝的应该是“王”姓在通常的潜规则中的消失。为了解决姓氏传宗接代的问题,就有了过继,倒插门等子随母姓这类修改方法,当然姓氏得以传承的一方就要作出相应的补偿。 因此,我们可以说,传统的、封建的重男轻女、传宗接代观念是“子随父姓”这一民俗得以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每个人有选择自己姓氏的权利,既可以跟随父亲,也可以跟随母亲,甚至可以自己另行选择。 有趣的是上海复旦大学卢大儒教授提出了不同观点,即“子随父姓”有科学合理的一面。
他认为: 遗传学告诉我们,子女基本上是均匀获取父母各一半的遗传基因,是父母基因共同的传承,从这个角度来看,子女跟谁姓均可以,没有原则问题,但是,从姓氏的长远传递来看,这样的随机方式不够稳定,子孙后代就难以追寻其祖宗先人。
当然,一个人的祖先离他子孙代数越远,他传递给子孙的遗传基因就越少。有趣的是,如果父生子,子生孙,孙又重孙,玄孙,子子孙孙,能够传承下去,不管祖先遗传基因传递的减少和变化,Y染色体的传递是一直伴随的,因为下一代男孩总是从上一代父亲那里继承Y染色体,这是祖先的唯一不变的传承,你拥有和你的祖宗相同的一条Y染色体(假设没有基因突变)。
从这个角度,你不得不佩服我国姓氏传递潜在规则-“子随父姓”科学合理性的一面,符合了遗传学的原理,也正是这个规则,让我们能够通过家谱追寻我们的父系祖先。
从理论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子随父姓是伴随私有制产生而产生的,它是母系社会走向父系社会的必然结果。通过几千年以来的繁衍生息,这一传统观念逐步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已经形成了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民间习惯,已经构成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 作为一种历史形成的观念,子随父姓带有一种不可否认的性别歧视的色彩。当社会的脚步悄然迈进21世纪的时候,这种观念越来越不断地受到公开的冲击。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些豪言壮语令人激动, 男女平等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自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男女平等这一目标不断完善,但是由于我国受到长期封建社会和传统礼教的影响,仍然在不少方面存在性别歧视,尚没有达到完全的平等。我国关于人口性别统计的数据让人吃惊: 由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存在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目前男女性别之比竟然到达117:100,中国内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突出社会问题。究竟是哪些封建的传统观念在驱使一些人重男轻女呢 其实不少人常用“传宗接代” 四个字回答,似乎只有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只生女儿则会绝后了。这里的传宗接代实际上就是姓氏的传递。比如王家下一代有四个子女,三女一男,他们把王家香火传递的希望就寄托在这个男孩身上了,如果这个男孩后来不能够生出儿子来,在他们看来,王家在他们这里就绝后了,其实,所谓绝的应该是“王”姓在通常的潜规则中的消失。为了解决姓氏传宗接代的问题,就有了过继,倒插门等子随母姓这类修改方法,当然姓氏得以传承的一方就要作出相应的补偿。 因此,我们可以说,传统的、封建的重男轻女、传宗接代观念是“子随父姓”这一民俗得以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每个人有选择自己姓氏的权利,既可以跟随父亲,也可以跟随母亲,甚至可以自己另行选择。 有趣的是上海复旦大学卢大儒教授提出了不同观点,即“子随父姓”有科学合理的一面。他认为: 遗传学告诉我们,子女基本上是均匀获取父母各一半的遗传基因,是父母基因共同的传承,从这个角度来看,子女跟谁姓均可以,没有原则问题,但是,从姓氏的长远传递来看,这样的随机方式不够稳定,子孙后代就难以追寻其祖宗先人。当然,一个人的祖先离他子孙代数越远,他传递给子孙的遗传基因就越少。有趣的是,如果父生子,子生孙,孙又重孙,玄孙,子子孙孙,能够传承下去,不管祖先遗传基因传递的减少和变化,Y染色体的传递是一直伴随的,因为下一代男孩总是从上一代父亲那里继承Y染色体,这是祖先的唯一不变的传承,你拥有和你的祖宗相同的一条Y染色体(假设没有基因突变)。从这个角度,你不得不佩服我国姓氏传递潜在规则-“子随父姓”科学合理性的一面,符合了遗传学的原理,也正是这个规则,让我们能够通过家谱追寻我们的父系祖先。 另外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指出这个潜规则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地方,姓氏传递的不平等是造成男女不平等的重要因素; 母系的祖先如何追寻?其实。从遗传学和表遗传学的角度,母系遗传传递的贡献要大于父系遗传,母亲传递给子女的基因要略多于父亲,主要是性别相关的X染色体的基因要远多于Y染色体,此外,母亲还能够将细胞质,包括含有遗传物质的线粒体传递给了儿子和女儿。我们身上有母亲传递的线粒体遗传基因,这种传递能够通过母女的垂直传播,一直传递下去,如,外婆传给母亲,传给女儿,到外孙女等等,这些传承者和母系祖先拥有共同的线粒体DNA。诚如是,我们不妨设想,如果女儿跟随母亲姓,不就解决了母姓传递的问题吗?将来,我们也很容易找寻自己的母系祖先了。而这种姓氏传递规则的补充,丝毫没有影响到原来的子随父姓的潜规则,只不过这里将“子”限制为“儿子”,因为,女儿即使跟随父亲姓,在再下一代子女中,根据潜规则,其外祖父的姓仍然不能传递,换句话说,女儿跟随父亲姓,只能传递一代,有些“浪费”。相反,如果女儿跟随母亲姓,就可以长远的将母姓传递。 卢教授从遗传学的角度,提出一种兼顾男女双方的姓氏传递建议:姓氏传递如同生男生女随机化,子随父姓,女随母姓,男女平等,这样何乐而不为呢?希望这样,每个家庭太平,再也不要爆发姓氏传递大战了。 卢教授认为这种姓氏传递的改良规则,淡化了性别差异,强调了随机性和科学性,可以帮助我们从父系,母系的角度追寻自己的双重祖先,一改过去只有“亚当”,不见 “夏娃”的局限,也真正意义上做到了男女姓氏传递的平等性,这也很符合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C |
试题分析:“再没有先是外人,后是自己的”可见强调血缘亲疏远近,体现了浓厚的宗法观念,因此选C。A错在题干反映的不是性别歧视而是血缘亲疏远近,BD也无从体现。 点评:近几年高考对分封制的考查,主要从分封制的变化、对后世的影响、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差别、分封制实行的时间和概念等角度切入。对宗法制的考查主要是通过其他事物映射宗法制度的存在切入。 因此,复习时,除了以上角度外,还要注意宗法制的概念;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分封制、宗法制与礼乐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宗祠、族谱或家谱等。 |
坐道没有,尘姓有的。
尘[尘、𦧄、𡐪,读音作chén(ㄔㄣˊ)]←“尘”字的古体字“𦧄、𡐪”显示不出来者,请安装方正超大汉字集库。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
源于姬姓,出自周王朝时期官吏尘人,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据史籍《万姓统谱》记载:“尘,姓。”
尘人,为周穆王姬满执政时期始设之官吏,起初为伴随君王出游时的仆从,兼管记录君王游历之事,称游尘史,后成为固定职业官吏,负责开闭王宫之门户,改称辰人,又称晨门、阍人。 至春秋末期,专职为君王服务的学宦之官鹊起,初期的宦官是君王的嫡亲或心腹亲信,并不净身,其受宠而有身份地位之宦官称尘子,允许手执“拂尘”和“辟尘犀”以侍君主,不但负责掸扫国君之衣尘,还负责君王的衣食住行、清洁内宫、用“辟尘犀”给君王、王后和嫔妃等梳理头发等。而那些没有身份地位的仆从们则没有执“拂尘”和“辟尘犀”的资格,因此称那些宦官为尘子、尘史、内尘史等。
在史籍《岭南表异录》中记载:“犀角为簪梳,尘不着发,名辟尘犀。”因此“辟尘犀”就是用犀牛角制作的梳子,传说用它来梳理头发,则头发不会着落灰尘。
在尘人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尘人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尘氏。 注: 其实用牛角类梳子梳理头发,如果不是沾水湿着梳理,由于物理接触摩擦分离起电效应,其产生的摩擦静电更大,多在24×10-8毫微库仑以上,不吸附灰尘才怪!
第二个渊源:源于世系,出自宗族孙系辈次称谓,属于以辈次称谓为氏。 汉朝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这说明儿子的儿子叫作“孙”,“孙”字是由“子”和“系”两部分构成的。
“孙”字的本意,是说明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血缘关系,即子之子。从中分析,“孙”字,肯定是人类社会演化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后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否则,干嘛要写成“子系”,而不是“女系”呢!当然,在瑶族特有的《女书》中,确然有“女系”一字,就是指“孙”。
“子”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小孩”,是典型的象形字。但在中国古代,“子”字一直以来就有两重意义,而且截然相反:一为尊称,有大贤、大德、大学问之男人才被冠称为“子”,如孔子、老子、孟子、孙子、墨子、韩非子、诸子……等等,这个“子”没有血缘关系,不但说明其为男人,而且要自己的后代要学习、尊崇、顺服他们,就如同对待有血缘关系的长辈一样。二为鄙称,有大贱、大恶之男人必被冠以“子”,如小子、疯子、傻子、贼子、亡子……等等。 一个字有两个截然相反的字义,这在文字学中是比较稀罕的,却也是非常符合中国古代的朴素辨证法则的。
至于女人,有值得称道者才能冠以“女子”之称谓,例如东汉时期的女才子班昭,她最终继承父、兄遗志,完成了千古不朽之史书《汉书》的编纂,并写出了千百年来深刻影响中国妇女观的锁书《女诫》。否则,皆不值一提。
“系”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用来捆扎物品的绳索,亦是典型的象形字。这绳索的发明不知有无专利,反正用途极大,人们不可或缺。将家族宗亲的血缘关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用“系”是再合适不过了。
从子为系,“孙”字就诞生了,如今简化字就是“孙”,变为会意之字。 在计算某人的后代世次时,从其子开始,即可称算为“第几代后裔…”,这是无庸置疑、不需讨论的;但如果要称算“第几世孙”,那就必须让过其子,而从其第一代孙开始起算。
实际上,作为对“孙”辈的称呼,从第一代孙即“子之子”开始,中国自古就有严格的专用称谓,依次为:孙→曾孙→重孙→玄孙→弘孙→榴孙→忽孙→微孙→尘孙→沙孙→渺孙→莽孙→轻孙→烟孙,一共可以按父系联称十四代嫡系裔孙,母系无称。到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国有加以“外”字以称呼母系孙辈者(姑表、姨表),如外孙、重外孙、重外曾孙、重外重孙、重外玄孙……等,由于“一表则三千”,因此皆不记入氏族家谱。
所称谓的第九世孙,就是尘孙,亦称灰孙。世人有以其世系称谓为姓氏者,称尘氏、灰氏,表示辈份再小也是该宗族的嫡系。后世人等在争执时常用“尘孙”、“灰孙”来辱骂对方,就是斥骂对方为小丁点晚辈,不配与自己平坐论谈。
在中国古代,最凶残的刑法就是“连诛九代”与“联诛九族(诛联九族)”,这是两种不同的但皆为残忍到极点诛戮刑法。
“连诛九代”,就是罪罚直系,仅杀戮其直系,不涉及旁系,一直要从曾祖父杀戮到弘孙,或从祖父杀戮到玄孙,或从父杀戮到榴孙,或从当罪者杀戮到忽孙,或从其子杀戮到微孙,总之皆饶恕过尘孙一系,以示帝王国君的“是为仁慈且留一脉”。不过,由于没有几个家族的老祖宗能当世活得了那么长久或传系到那么久远,所以顶多用到“榴孙”即第七代后裔、第六代孙,就呜呼哀哉了。因此,其直系已经几乎没有剩余生还者了,所谓的“仁慈”也就并不存在。 而“联诛九族”,则是罪罚亲系,不仅要杀戮其直系,还要涉及所有的旁系亲属,其杀戮之广,往往一人获罪,则成千上万的关联人等皆要遭及血腥殃池。
按古人通常十六岁结婚,十七岁生子计算,那时的人如果还能活着看到“榴孙”之辈,其老祖宗大多已经高龄超过一百二十岁了,甚为稀少,所以,“榴孙”后边的那些孙辈称谓都用不上,因而人们也就逐渐遗忘了对后面“孙”辈的称谓。以至于到后来,大家反而不知道该怎样去称呼那么多代的“孙”,只好称“第几世孙”或“第几代孙”了。
如今,本书在此将“孙”的辈次称谓告诉诸位方家,请牢牢记住!至少能用到第十四代裔孙——只要你能够活到如许之久,就一定用得上。
第三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战国时期越国故邑越尘,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越尘,即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地区,古越国人有称为越邑者。
楚考烈王十二年(秦孝文王元年,公元前250年),越国为楚国所灭,居越尘之住民被楚考烈王熊完立强迁至零陵冷水地区(今湖南永州冷水滩),越国人念记故地,有称尘氏者,世代相传至今。 二分布:
今湖南省的永州市,北京市,上海市,黑龙江省的鹤岗市,广东省的珠海市,福建省的泉州市等地,均有尘氏族人分布。
三郡望:
零陵郡:零陵、永州是两个重要的古地名。永州在隋朝以前称零陵。隋朝以后,永州、零陵成为一地二名。零陵得名于舜葬九疑。《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这里所说的零陵,实际上就是舜陵,或者说是舜陵的别称或美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立零陵县,也有纪念舜帝之意。三国时期孙吴国置郡,为黄盖之族所建。唐朝初年废黜。隋文帝统一中国后,按“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废除州、郡、县制,实行州、县制。因郡西南有“永山永水”,将零陵郡改置永州总管府。从置永州总管府到现在,永州这一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已经存在一千四百多年了。1949年10~11月,永州各县先后解放,永州专区于10月正式成立。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名零陵专区。1952年11月,衡阳、零陵、郴州三个专区合并为湘南行政区。1954年7月,湘南行政区撤销,原零陵专区所属各县,除新田划归郴县专区外,其余县全部划归衡阳专区。1962年12月底,恢复零陵专区,专员公署设零陵县芝城镇(今芝山区),辖8县:零陵、东安、道县、宁远、江永、江华、新田、蓝山。原零陵专区的祁阳、祁东2县划归衡阳专区。1964年5月,划零陵、道县的12个公社和9个国营林场,设置潇水林区管理局。1968年9月,改零陵专区为零陵地区。1979年,零陵县东风镇改名永州镇,由地区直接领导。1982年1月,改永州镇为县级永州市。1983年2月,祁阳县重新划归零陵地区管辖。1984年6月,撤销零陵县,恢复县级冷水滩市。至此,零陵地区辖永州、冷水滩2市和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新田、蓝山等9县。1995年11月21日,国务院以国函[1995]110号函批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零陵地区和县级永州市、冷水滩市,设立地级永州市。原县级永州市改名芝山区,原冷水滩市改名冷水滩区。地级永州市辖原零陵地区的9县和芝山、冷水滩两区,市委、市人民政府驻芝山区。1997年7~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先后迁驻冷水滩区。
坐道没有,尘姓有的。
尘[尘、槄、,读音作chén(ㄔㄣˊ)]←“尘”字的古体字“槄、”显示不出来者,请安装方正超大汉字集库。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
源于姬姓,出自周王朝时期官吏尘人,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据史籍《万姓统谱》记载:“尘,姓。”
尘人,为周穆王姬满执政时期始设之官吏,起初为伴随君王出游时的仆从,兼管记录君王游历之事,称游尘史,后成为固定职业官吏,负责开闭王宫之门户,改称辰人,又称晨门、阍人。 至春秋末期,专职为君王服务的学宦之官鹊起,初期的宦官是君王的嫡亲或心腹亲信,并不净身,其受宠而有身份地位之宦官称尘子,允许手执“拂尘”和“辟尘犀”以侍君主,不但负责掸扫国君之衣尘,还负责君王的衣食住行、清洁内宫、用“辟尘犀”给君王、王后和嫔妃等梳理头发等。而那些没有身份地位的仆从们则没有执“拂尘”和“辟尘犀”的资格,因此称那些宦官为尘子、尘史、内尘史等。
在史籍《岭南表异录》中记载:“犀角为簪梳,尘不着发,名辟尘犀。”因此“辟尘犀”就是用犀牛角制作的梳子,传说用它来梳理头发,则头发不会着落灰尘。
在尘人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尘人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尘氏。 注: 其实用牛角类梳子梳理头发,如果不是沾水湿着梳理,由于物理接触摩擦分离起电效应,其产生的摩擦静电更大,多在24×10-8毫微库仑以上,不吸附灰尘才怪!
第二个渊源:源于世系,出自宗族孙系辈次称谓,属于以辈次称谓为氏。 汉朝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这说明儿子的儿子叫作“孙”,“孙”字是由“子”和“系”两部分构成的。
“孙”字的本意,是说明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血缘关系,即子之子。从中分析,“孙”字,肯定是人类社会演化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后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否则,干嘛要写成“子系”,而不是“女系”呢!当然,在瑶族特有的《女书》中,确然有“女系”一字,就是指“孙”。
“子”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小孩”,是典型的象形字。但在中国古代,“子”字一直以来就有两重意义,而且截然相反:一为尊称,有大贤、大德、大学问之男人才被冠称为“子”,如孔子、老子、孟子、孙子、墨子、韩非子、诸子……等等,这个“子”没有血缘关系,不但说明其为男人,而且要自己的后代要学习、尊崇、顺服他们,就如同对待有血缘关系的长辈一样。二为鄙称,有大贱、大恶之男人必被冠以“子”,如小子、疯子、傻子、贼子、亡子……等等。 一个字有两个截然相反的字义,这在文字学中是比较稀罕的,却也是非常符合中国古代的朴素辨证法则的。
至于女人,有值得称道者才能冠以“女子”之称谓,例如东汉时期的女才子班昭,她最终继承父、兄遗志,完成了千古不朽之史书《汉书》的编纂,并写出了千百年来深刻影响中国妇女观的锁书《女诫》。否则,皆不值一提。
“系”者,最原始的字义就是用来捆扎物品的绳索,亦是典型的象形字。这绳索的发明不知有无专利,反正用途极大,人们不可或缺。将家族宗亲的血缘关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用“系”是再合适不过了。
从子为系,“孙”字就诞生了,如今简化字就是“孙”,变为会意之字。 在计算某人的后代世次时,从其子开始,即可称算为“第几代后裔…”,这是无庸置疑、不需讨论的;但如果要称算“第几世孙”,那就必须让过其子,而从其第一代孙开始起算。
实际上,作为对“孙”辈的称呼,从第一代孙即“子之子”开始,中国自古就有严格的专用称谓,依次为:孙→曾孙→重孙→玄孙→弘孙→榴孙→忽孙→微孙→尘孙→沙孙→渺孙→莽孙→轻孙→烟孙,一共可以按父系联称十四代嫡系裔孙,母系无称。到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国有加以“外”字以称呼母系孙辈者(姑表、姨表),如外孙、重外孙、重外曾孙、重外重孙、重外玄孙……等,由于“一表则三千”,因此皆不记入氏族家谱。
所称谓的第九世孙,就是尘孙,亦称灰孙。世人有以其世系称谓为姓氏者,称尘氏、灰氏,表示辈份再小也是该宗族的嫡系。后世人等在争执时常用“尘孙”、“灰孙”来辱骂对方,就是斥骂对方为小丁点晚辈,不配与自己平坐论谈。
在中国古代,最凶残的刑法就是“连诛九代”与“联诛九族(诛联九族)”,这是两种不同的但皆为残忍到极点诛戮刑法。
“连诛九代”,就是罪罚直系,仅杀戮其直系,不涉及旁系,一直要从曾祖父杀戮到弘孙,或从祖父杀戮到玄孙,或从父杀戮到榴孙,或从当罪者杀戮到忽孙,或从其子杀戮到微孙,总之皆饶恕过尘孙一系,以示帝王国君的“是为仁慈且留一脉”。不过,由于没有几个家族的老祖宗能当世活得了那么长久或传系到那么久远,所以顶多用到“榴孙”即第七代后裔、第六代孙,就呜呼哀哉了。因此,其直系已经几乎没有剩余生还者了,所谓的“仁慈”也就并不存在。 而“联诛九族”,则是罪罚亲系,不仅要杀戮其直系,还要涉及所有的旁系亲属,其杀戮之广,往往一人获罪,则成千上万的关联人等皆要遭及血腥殃池。
按古人通常十六岁结婚,十七岁生子计算,那时的人如果还能活着看到“榴孙”之辈,其老祖宗大多已经高龄超过一百二十岁了,甚为稀少,所以,“榴孙”后边的那些孙辈称谓都用不上,因而人们也就逐渐遗忘了对后面“孙”辈的称谓。以至于到后来,大家反而不知道该怎样去称呼那么多代的“孙”,只好称“第几世孙”或“第几代孙”了。
如今,本书在此将“孙”的辈次称谓告诉诸位方家,请牢牢记住!至少能用到第十四代裔孙——只要你能够活到如许之久,就一定用得上。
第三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战国时期越国故邑越尘,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越尘,即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地区,古越国人有称为越邑者。
楚考烈王十二年(秦孝文王元年,公元前250年),越国为楚国所灭,居越尘之住民被楚考烈王熊完立强迁至零陵冷水地区(今湖南永州冷水滩),越国人念记故地,有称尘氏者,世代相传至今。 二分布:
今湖南省的永州市,北京市,上海市,黑龙江省的鹤岗市,广东省的珠海市,福建省的泉州市等地,均有尘氏族人分布。
三郡望:
零陵郡:零陵、永州是两个重要的古地名。永州在隋朝以前称零陵。隋朝以后,永州、零陵成为一地二名。零陵得名于舜葬九疑。《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这里所说的零陵,实际上就是舜陵,或者说是舜陵的别称或美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立零陵县,也有纪念舜帝之意。三国时期孙吴国置郡,为黄盖之族所建。唐朝初年废黜。隋文帝统一中国后,按“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废除州、郡、县制,实行州、县制。因郡西南有“永山永水”,将零陵郡改置永州总管府。从置永州总管府到现在,永州这一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已经存在一千四百多年了。1949年10~11月,永州各县先后解放,永州专区于10月正式成立。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名零陵专区。1952年11月,衡阳、零陵、郴州三个专区合并为湘南行政区。1954年7月,湘南行政区撤销,原零陵专区所属各县,除新田划归郴县专区外,其余县全部划归衡阳专区。1962年12月底,恢复零陵专区,专员公署设零陵县芝城镇(今芝山区),辖8县:零陵、东安、道县、宁远、江永、江华、新田、蓝山。原零陵专区的祁阳、祁东2县划归衡阳专区。1964年5月,划零陵、道县的12个公社和9个国营林场,设置潇水林区管理局。1968年9月,改零陵专区为零陵地区。1979年,零陵县东风镇改名永州镇,由地区直接领导。1982年1月,改永州镇为县级永州市。1983年2月,祁阳县重新划归零陵地区管辖。1984年6月,撤销零陵县,恢复县级冷水滩市。至此,零陵地区辖永州、冷水滩2市和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新田、蓝山等9县。1995年11月21日,以国函[1995]110号函批复湖南省人民,同意撤销零陵地区和县级永州市、冷水滩市,设立地级永州市。原县级永州市改名芝山区,原冷水滩市改名冷水滩区。地级永州市辖原零陵地区的9县和芝山、冷水滩两区,市委、市人民驻芝山区。1997年7~8月,市委、市人民先后迁驻冷水滩区。
本月读书两本书。
其实因为疫情,被动休息很多天。该是有可能睇书很多的。不过生活没有那么多“应该”,没有就是没有,计划的很好,可实际上每天刷新闻,后来下厨房,就是没想起读书交作业。还是果断写完比较好。有规律地看书,也有规律的作息,被信息过载而“失控”的头脑冷静下来,可以思考一些事儿,自己今后的人生等。感谢阅读,让自己慢慢找回“自己”。
本月阅读以下两本:
《生活,是很好玩的 》 汪曾祺
《富人是野生动物》美 理查德•康尼夫
本月继续阅读这本书。
之前十二月是看到太多各地风味特产美食的分享,这次看,多的是汪老的人事牵绊。
这个月大家都已经过了214,可是,却还是在书里读到了甜蜜:
《水果店》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香。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
——《果蔬秋浓》还能说什么,可能是从春天开始,经历夏天,到秋天果蔬都有了还一直在的恋爱。伴随着那么甜,那么香,那种“长在的、永恒的香”。
汪老颇有些考据癖好,《贴秋膘》里关于北京烤肉不一样,"我到过回民集中的兰州,到过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吐鲁番,都没有见到如北京烤肉一样的烤肉。"
而介绍烤肉的文字也是形象:
北京烤肉是在“炙子”上烤的。“炙子”是一根一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劈材,松木或果木。羊肉切成薄片(也有烤牛肉的,少),由堂倌在大碗里拌好佐料——酱油,香油,料酒,大量的香菜,加一点水,交给顾客,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蹬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
最后还叮嘱一句“贴秋膘”的注意点儿—— 那篇文章漏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即羊肉要秋天才好吃,大概要到阴历九月,羊才上膘,才肥。羊上了膘,人才可以去“贴”。
——《贴秋膘》
写“陆”这个人。说他有点传奇性,“他曾经徒步旅行了大半个中国”。
接下来写他的日常:,“ 他的特点是一天到晚泡茶馆,可称为联大泡茶馆的冠军。他把脸盆、毛巾、牙刷都放在南英中学下坡对面的一家茶馆里,早起到茶馆洗脸,然后泡一碗茶,吃两个烧饼。 ”
不过也有些感慨,“他看了那么多书,可是一直没见他写过什么东西。联大的研究生、高年级的学生,在茶馆里喜欢高谈阔论,他只是在一边听着,不发表他的见解。他到底有没有才华?我想是有的。也许他眼高手低?也许天性羞涩,不爱表现?”
对于老师沈从文,记忆很多都是钦佩感动,最后的送别也是。
“ 他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但火化之前,总要有一点仪式。新华社消息的标题是“沈从文告别亲友和读者”,是合适的。只通知少数亲友。 —— 有一些景仰他的人是未接通知自己去的。不收花圈,只有约二十多个布满鲜花的花篮,很大的白色的百合花、康乃馨、菊花、菖兰。参加仪式的人也不戴纸制的白花,但每人发给一枝半开的月季,行礼后放在遗体边。不放哀乐,放沈先生生前喜爱的音乐,如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等。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读几遍都不够的汪老的书,其实适合品。各种松弛的时候品读,会发现文字里透出来的人生智慧,还有无尽的乐趣。感谢靓靓的推荐,很好的过年阅读书目。
本书书名,似乎是在描述一种事实,不过还是需要更确切的,通过作者写的一些故事和事例,让普罗大众看到更近一些的富人生活。当然首先,如果你发现并承认,这个社会是有阶级的,不论在地球哪个角落,就可能会更容易理解本书。
作者其实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富人,显然会得到一些批评,一些对进化学心理学的批评。一个是这门研究不过是在强化传统的性别角色:男性得到钱与多个性伴侣,女性都得到的是双重标准。作者是要把性别歧视从人类的天性中厘清。即很多例子在动物界,进化的不专情倾向在雌性身上表现得也一样强,不同的是雌性比较有选择性。第二种批评是,有钱人的生物发展史听来像是倒退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立场。"适者生存"的最早提出是英国的赫波特、斯宾塞,那时候有钱人可能把财富归功于上帝。那实际上呢?看作者后面慢慢解释。
本书首先是介绍富人的生活,还有看待财富与自己。富人生活似乎不必担心很多。当然,富裕阶级自古以来就在划清自己与一般民众的界限。穿着规定不一样,记录自己的世袭家谱,甚至使用的语言都不一样。比如19世纪的俄罗斯大资产阶级在家里说巴黎腔法语,中国的读书人和权贵使用文言文。
富人的财富可以换来长寿,通过购买各种生活服务还有更好的医疗服务。有钱人日常感受到的压力通常比一般人小,享有的社会支持却比一般人多,而且有很清楚的自主感。
接下来展现富人获取和持有财富的各种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际关系的整合,获取优质人脉资源;尽力用一切手腕掌握统御权;
友善支配,通过“舍”来“得”;了解下属的心理来支配他们;勇于冒险,并征服团队吓退敌人;
巧妙的展示实力,不停展示。
后面是财富传承,家族延续。这里主要讲了富人营造家庭环境培养后代凝聚家人,还有家族传承方面的一些选择与表现。
在此要讲一下,动物的三大需求: 食物、性交、社会关系 。在富人这个"物种"里面,似乎也是一样。甚至,跟动物一样。社会关系,对富人来说尤其重要。他们不光从关系中笼络人心统帅下属,还从中找到更多体现个人特质的感觉。
比如, 炫耀 这件事。
一个是 不利条件原理 。不利条件的原理(扎哈维):动物和人类不是在做出最冒险最过分的行为之余侥幸能兴旺,而是正因为有这类行为而兴旺。孔雀还有一些鸟类表现的很明显。而性选择, 遗传基因的改变受吸引异性的本领的影响,至少与受自然淘汰的影响一样多。另,绝大多数物种的交配成败是由雌性掌握,性的条件选择也大多由雌性决定。
这里还要引入一个概念—“ 招摇式挥霍 ”。《有闲阶级论》作者凡勃伦提出,“招摇式挥霍是有钱人取得社会地位的钥匙”。但他们又不能太招摇。因为招摇的后果,一是成为窃贼、绑架者、募捐者等的目标;二是引起别人的反感,或别人看不出这是炫耀。有钱人面对着有不招摇的挥霍与想要炫耀的冲动之间的矛盾。
因此,有钱人采取双重求生的策略:
1)在自己成就富贵的老家只做不招摇的挥霍
2)另外再搭配一个俱乐部或社交圈或位于非有钱人进不去的栖息地之内的休假别墅,在这些地方升高炫耀的尺度,在身份相称的群体能接受的范围内展开招摇式挥霍。
比如 慈善 。
我们说的利他行为,典型的如慈善行为,显然会是有钱人做广告宣传的一种方式。
男人和女人为什么要不断获取他们无论如何也用不了的资源?答案当然是:为了在社会地位与财力的竞争中感觉自己在做主、有成就、能获胜。也即,慈善行为往往是为了争夺统御地位而做。
慈善行为还可使得潜在的敌手胆怯,敌手如果没有在慈善上较量的本钱, 会更加胆怯。施惠者靠施惠确立自己的统御地位,而地位优越总能带来较多的交配机会。
还有统御行为。多数生物学者获得共识的一点是;统御不是一种个性特征。谁也不能凭某种态度或专横行为而在任何情况下自称老大。统御是个体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突然想到那种权威状的也是一种角色赋予,有一段时间流行模仿"甄嬛传"角色来演戏的那种,也是一类社交吧 )
最后的家族传承,也有残酷真实却有效的一面。后代的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反而降低繁殖正是有钱人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本意。有钱人要降低繁殖—应该说降低合法婚生子女的数目比较正确 —的道理很容易懂。而且一夫一妻制把家族财富集中于最少而又最有效数目的合法子嗣身上,有助于保住家族王朝的前途。
还有 亲上加亲 和 同型繁殖 。
对于有钱人而言,近亲联姻提供了将合法婚生后代减至最少的一个方法,可以将家产集中,并且确保封地领土不会越分割越小。此外,近亲联姻也可以将奠基始祖的基因势力增至最大,可以在她死后发挥看守配偶的功能:即便后代某位公子(被?)带了绿帽子,公子的妻子也是他的堂表亲,所生的继承人仍将是始祖的血缘后代。
但是更为普遍的是同型交配。按照生物学家的定义,这是一种雄性动物会与同种雌性动物交配生育的倾向。人类也是,多半会选择和自己相似的人为结婚对象,不但智力、发色、社会经济地位要和自己接近,甚至可能还会选耳垂长度和自己差不多的。而养育子女,也是以达成同型交配为目标似的。帮孩子挑对了幼儿园,选对了舞蹈班,都有助于确定孩子绝不会结识不适合交往的人。
综合来看,本书从进化来看待有钱人的整个家族存在,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理解。从原始社会的有了囤积粮食的原始富人,到现代还有神秘色彩的各种富豪联姻,奢侈生活,还有像黑猩猩家族的首领争夺一般的传媒大佬特纳与默多克的商业战争。他们似乎是在进化,已经有了很多独特的生活以及行为方式,但也还是会有一些得失在出生时就注定(普通人看来)。不过激励人的财富会让人更多遐想,谁也需要更多一步了解这个世界,以免陷入一种简单思考,就像某位将军说的“猴子爬得越高,你越看得见它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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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福大家,可以平安度过这个被困住的特殊时段,保有自己的平静喜乐好心态。也在积攒实力以后更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尽管不容易,尽管有泪流,但还是相信,并坚定走向那属于自己的世界。
继承姓氏重要吗
本文2023-10-08 16:41:3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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