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说“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该怎么解释?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8浏览:2收藏

圣经里说“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该怎么解释?,第1张

堕落的天使(就是神的儿子们,也就是魔鬼)控制了人类男子以后和女人交合。

第一,就是因为后文提到产生了巨人,如果多参考几种英文译本及其解释为何如此翻译,即便我们不认识希伯来字,也可以看出,英文译本一般有“拿非利人”和“巨人”两种意思的翻译。

此处指明人类产生了变种,除了堕落的天使,其余方式解释“神的儿子”都说不通,可以说那些解释忽略了此节圣经。

不过那个答案有一点说得不对,他自己引用的英文圣经都用的Giant,却又解释说此处没有说他们是巨人,巨人是本义,这个字今天也许有一些引申义比喻义可以解释成伟人。

我们等会下面会讲到原则的问题,这里同样的根据圣经的原则,我不觉得圣经有什么理由说那些神所恨恶甚至导致神必须消灭一部分人的巨人是“伟人”。

第二,是因为神的原则,或者说神公义的法则,神对待人的态度和行动受限制于神自己的原则。三种解释里面,后两种解释都不合神的原则。

我们读过路得记就知道,摩押人路德成为神拣选的子民,甚至进入了基督的家谱,成为基督肉身的先祖。

神不看重出身,即便讲出身,该隐也还是亚当的儿子,不能说亚当生错了。说神儿子和人类的女子分别指赛特和该隐的后裔,神因此就除灭人类,这是不合神的原则的。

圣经用“神的儿子”在圣经中的确有两种情况,也仅有这两种情况,一种是生命的关系,就好像基督,以及今天的基督徒。

另一种则是创造的关系,就好像亚当和天使。下面我们会提到一些例子里,在解释同一处圣经时,说圣经将同为创造关系的两班人分别称为“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是不合逻辑的。

亚当和夏娃的儿女必定不止三个儿子,至少还有一个女儿作为该隐的太太,那么也许还有其余的作为赛特的太太,也许赛特还有弟弟,这是非常合理的推断。

若是这样,就没有理由仅仅把赛特的后代成为神的儿子,其余成为人的女子。若非如此,赛特的太太若不是亚当的女儿,说明赛特的太太就只能是该隐的女儿(我稍微忽略一下亚伯的女儿这种可能),同理以上称呼也不怎么合适。

说神的儿子是统治者本身就不合逻辑,并且创世纪告诉我们人类政权产生于该隐后代发明的无神文化和建城的举动。

若是这样,圣经在同一句出现人类的女子的情况下称呼该隐的后代是神的儿子就更奇怪了。何况我们也知道新约开始于神成为人来救罪人,说神因为某种很平常的过犯灭绝人类,更是毫无道理。

第三,神为什么要消灭一代或者一些人呢?圣经启示,神自创造以来所有工作的目的就是得着一班人做器皿,神进到他们里面做生命,与他们调和,使他们有神的形象彰显神,有神的权柄代表神管理全地。

神需要保护他的心意和目的不被毁坏,把形势从打岔中带回来。

我们可以看到神两次除灭一些人,就是在诺亚和罗德的时候,而这两次的原因都是人类本身受到相当的破坏,不是罪或过犯,而是更严重的,可能使整个人类灭绝或变种。

诺亚的世代人类产生了不合乎神在创世纪一开头创造生命时候的原则:“各从其类”,产生了杂交,破坏了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人。

罗德所居住的城,同性恋成为流行,而今天我们可以看见,这一类文化的流行最后的结果必定是全种族的灭绝(当然你若不清楚这事,可以考察一下欧洲的出生率,以及人类学家对民族发展存亡和出生率之间关系的结论)。

综上,此处神的儿子必定是指堕落的天使。

《圣经》:

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共同经典,出于希伯来文kethubhim,意为“文章”,后衍意为“经”;希腊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汉译作“经”。

路加12章1一12节应该怎样解释介绍如下:

路加12章1-12节是斥责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本性,并警戒门徒不要容让这样的人进入他们的生命和事奉中。

路加12章1-12节中,主耶稣用天父对麻雀的顾念强调神对门徒的保护,所以信徒毋需害怕迫害,在人面前认主的,将来在神使者面前主也必认他,告诉我们生命不只在于物质,更重要的是与神的关系。

耶稣基督被认为是以色列的一个人,根据圣经的记载,他出生在以色列的伯利恒,成长在以色列的拿撒勒,并在以色列的地区开展了他的传道工作。以下是一些佐证:

1 圣经记载:《新约》中的四本福音书详细地描述了耶稣生平、教导和传道的事迹。这些记载强调了他与以色列人民和犹太教的关系。

2 圣经中的家谱:《新约》中的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提供了耶稣的家谱,将他的血统追溯到以色列的亚伯拉罕和大卫王。

3 圣地遗址:耶稣在以色列的伯利恒和拿撒勒地区有众多的圣地遗址,例如圣母领报教堂、圣墓教堂和彼得堡等。

4 犹太教传统:耶稣被犹太教视为一位犹太教先知和圣人,并对犹太教法律和传统进行了教导。

5 历史记录:除了圣经,一些独立的历史文献也提到了耶稣。例如,第一世纪的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在他的作品《年谱》(Annals)中提到了一位名叫基督的人在尤大亚省(当时的罗马行省)受到了彼拉多的处决。

圣经是由旧约三十九卷和新约二十七卷组合成的,是由四十几位作者经过一千六百年的时间写成的。作者有君王大卫,政治家但以理,祭司以斯拉,哲学家摩西,法律家保罗,也有牧羊人阿摩司,又有税吏马太,也有渔夫彼得,约翰,还有医生路加,还有先知以赛亚,耶利米等。论到这书作者的地位,学问,性情,风俗,习惯,都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写作圣经的地点,更是各在一处,有的写在西乃旷野,有的写在阿拉伯高大的山岭中,有的写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写在耶路撒冷圣城圣殿里,有的写在伯特利的先知学校中,还有的写在波斯国的王宫里和巴比伦的河边,还有的写在罗巴的监狱内和拔摩的海岛上试问四十几个不同的人物,从地位高的君王哲学家,到地位低的牧人渔夫,在各国各地,各种不同环境下,经过了一千六百年时代的改变,怎么能合编成一本书,并且能成为一本象圣经这样宝贵的书呢试问世界上难道有第二本书,是经过一千六百年才写成的吗?世人用最长时间写成的书,就是韦氏大词典,但也不过用了三十六年的光阴就完成了;世界最著名的罗马史,也不过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就写完了圣经如果不是由一位神的圣灵引导而写成那么也就没有其他解释的可能了

如果有一部医书,也是六十六卷 也是由四十多个专门学校毕业的医师,经过一千六百多年写成,内容包括各种医疗方法,有顺势闻法,针灸法,物理疗法,不药疗法,草药疗法,等等如果把这些书订成一大册,然后照书所写的医治病人,请问在医学上能合理吗 能有什么成效吗 会有人采用吗 不要说由不同技术的人,在不同时代,合写一本书是不可能的,就是你自己单独写一封信,如果你今天没有写完,明天再接下去写,就显得不一致了;或者另外换一个人接下去写,更要看出明显的不同和不连贯来,何况一本传留古今中外的圣经呢 正好象

我要做张桌子 不叫一个木匠制造,却叫许多木匠各人制造一部分,四个人每人造一个台脚,另有一位只造一张桌面,却不给他们图样,也不叫他们彼此商量,完全随他们自己的意思,各人在不同地点去做,你看各部分能配合得起来吗 能成为一张合用的桌子吗 它们必定大小不同,形式不同,榫头不同,高低不同,木料不同,所以你没有办法把它们配成一张桌子如果我在事先,发给各个木匠一张图样,又亲自指示他们怎样做法,当他们做成以后,各个部分必定能互相配合,并且能成为一张精美的桌子圣经的组成也是这样圣经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写出来的

圣经不是人凭自己的意思随便编造写出的,而是神默示一班虔诚敬畏他的人写成的大卫,摩西,保罗等人,不过是代神写圣经的人,他们所写的都是根据神的指示例如以赛亚自己承认说:"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好信息"又彼得后书"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先知所写的,有的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因为他们多半是写将来的事,而这些事是经过许多年以后才被应验出来的从这点可以证明他们不过是神手中的工具,被神使用写成圣经因为他们敬虔忠心,所以神乐意用他们,叫他们写出神自己的意思再从

圣经写事实这方面来看 也可以证明圣经是被神的灵引导而写成的因为圣经记载很多犹太人羞耻卑鄙的罪恶,例如提到祖宗说谎,诡诈,偷盗,奸*,甚至拜偶像等等,如果不是真神引导犹太人,叫他们必须按照事实一件一件地写出来,他们是一定不肯把这些丑事记在他们历史上的,正象我们不愿意把自己家族中的丑事写在家谱中一样

就律法的美好和完备来看 可以说古今中外各国的律法,没有比圣经的律法再完备再美好的了你看十条诫命是多么简单,详细明了,精妙广博啊!哪一个国家的律法会判定恨人和贪心是罪呢 美国的宪法是经过不少的专家,开了许多次的会议编了十年才完成的;它可算是今天的世代中,最完美的律法了但是和圣经比较却相差很远,因为他们现在还是常常在修改宪法

现在我稍微举几条圣经的律法给你看看:"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免得因他担罪""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失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 困苦穷乏的雇工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第二年不要任一自由出去,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酢之中多多的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第五十年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奴仆到了禧年他和儿女一同出去,归回本家""你若在路遇见鸟窝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其上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只可取雏就可以享福,日子长久""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朋友,你看象这样关心穷苦的百姓,包括对动物也加以爱护的,满了恩惠的律法,除了在以色列国以外,实在没有另外一个国家有这样的规定了

神到底怎样感动人写圣经呢 那并不是受符咒的作用,或进入晕迷状态中写的,而神借著圣灵感动他们,使他们心灵受神的引导,然后象学生默书那样写出来的他们正象给神记笔记的人一样,这样才能不至于遗漏或误会了作者原来的意思

圣经中有好多的地方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个问题你如果翻到民数记23和24两章,就可以找到巴兰的故事巴兰曾经接受摩押王的邀请,为著财利去咒诅以色列民他自己很高兴,很热心地去做这件事,所以他一到山顶,就想办法献祭,并且开口求神咒诅以色列民但是神的旨意完全管理了他的意识,这时他只能说神传给他的话,(民数记二十三章五节)以致巴兰只能为以色民祝福而不能咒诅这些祝福的话虽然是巴兰的口所说的,但是他所说的却是神的话,因为他受神管制所说的话正和他自己的意思相反

又有一次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商量怎要处置耶稣的时候,大祭司该亚法忽然说出一句不符合他自己内心思想的话来,他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这话并不是出于他自己,而是神使他预言耶稣将要替人受死的事,他并不知道神的灵临到他所以默示就是圣灵把所要说的话,安放在神所要作用的作者心里,并且管理他,使他所写的没有错误这不是说作者失掉了自己的意志,而是他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顺服他的引领,这样才能为神使用,所以各卷圣经是前后一致和连贯的

彼得后书第一章说:"圣经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记录员不能照自己的意思写一个字当时先知并不明白他自己所记的,例如以赛亚曾经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又有人问,难道圣经每字每句都是神所默示的吗 是的,原稿是每字,每句,每点,每画都是神所默示的,圣经自己说:"一点一画不能废去"也不能"加添",因为希伯来文中一点,就是字母中最小的一个,一画就是记号里面最小的一个

参考文献:圣经是神默示的吗

“次日”和“再次日”是《圣经》中常用的表达方式,通常用于描述事件或情况的发展过程。

在《圣经》中,“次日”通常是指“第二天”,也就是在描述某个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例如,“次日,耶稣被带到审判官面前。”、“次日,耶稣复活了。”等等。

“再次日”则是指“第三天”,也就是在描述某个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例如,“再次日,耶稣被带到审判官面前。”、“再次日,耶稣复活了。”等等。

总的来说,“次日”和“再次日”在《圣经》中是用来描述事件或情况的发展过程的,并没有具体的时间概念。

从表面来看,或许我们以为,乌撒的被杀是无辜的,因为他只不过是匆忙之中,“犯规”去扶了一下本来不应该摸的约柜而已;而且,若再追究下去,必须为此事故负责任的,还有大卫,因为他不应该同意用牛车去拉约柜,造成牛失前蹄而闯祸;若再进一步追究下去,则大卫身边的祭司们也罪不可赦,因为他们明知约柜是不能用牛车去拉的,却明知故犯地任凭大卫胡作非为,一句劝阻的话也不说。如此一来,只杀鸡儆猴地杀了乌撒,而不追究大卫及祭司们的罪责,岂不是显出神的不公正么?可见,乌撒被杀的事件,并不像我们所想那样的简单。为此,我们必须全面地查考圣经,看看它要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属灵启示。首先,我们回到这整个事件的起点。撒母耳记上第四章告诉我们,当时以色列人要跟非利士人打仗,因为怕打输而把本来放在示罗的约柜,抬到前线“壮胆”。结果,不但打输了,连约柜也“沦陷”在敌区之中。在这里,我们看到以色列人从头到尾都是按规矩办事的——无论去哪里,约柜都是由人抬着。然而,最后以色列人还是吃了败仗。原因是糊涂的老祭司以利的两个儿子胡作非为,早已失去了神的同在。而由这样两个不认识耶和华的恶人带队,以色列人岂有不打败仗之理?可见,神看重的是实质,而不是外面的花样。一付虔诚的样子抬着神的约柜,照样可以打败仗,这是我们所发现的第一个事实。接着,在撒母耳记上第五、六章,我们看到自以为是的非利士人吃遍了“俘虏”约柜之苦。最后演出了用牛车送回约柜的闹剧。在这里,我们又看到非利士人用牛拉约柜不合规矩,但他们那不得不在神面前服下来的态度,却是让神放他们一马,使之脱祸的根本原因。无知固然不可取,然而无知却愿意悔改,还不至于死路一条;无知再加上对神顽梗不化的藐视,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从神对无知的非利士人的“悔改从宽”,我们再一次看到,鉴察人心的神,一直注重的是,人里面到底怎么想,胜于外面做了什么事。在撒母耳记上第六章中,我们还看到当约柜送回到以色列人这一边时,“耶和华因伯示麦人擅观他的约柜,就击杀了他们七十人,那时有五万人在那里。〔原文作‘七十人加五万人’〕。百姓因耶和华大大击杀他们,就哀哭了。”(撒上 6:19)结果,约柜最后就转到了基列耶琳人那里,并且平安无事地放了二十年。从经文上来看,我们不容易明白,为什么伯示麦人只擅观了一下约柜,就要遭耶和华的击杀,而约柜放在基列耶琳达二十年之久,那里的人却平安无事。然而,如果我们了解上述这两个地名的含义,就不难找到答案了。照圣经字典所示,“伯示麦”一名的意思是“太阳之家”;“基列耶琳”一名的意思是“森林之城”。显然,“太阳之家”和“森林之城”刚好成了一明一暗的强烈对比。从此对比中,我们应该悟解到,住在“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自以为是活在与神同在的亮光当中,以至失去了对神的敬畏之心,擅观约柜只不过是其自以为是的心态的表露而已。结果,神就一下子击杀了“七十人加五万人”,几乎是“太阳之家”全部的人。相反,活在“森林之城”中的基列耶琳人,他们以谦卑为怀,自认是落在黑暗之中,瞎眼看不到神的人。他们也不以人身祸福为选择的目标,毫不忌讳地一下子就把耶和华的约柜给接过来。天上的父自然乐意在暗中与他们同在,并帮助这样的人成就他的旨意。可见,判定一个人的灵性如何,并不是以见到多少的“亮光”来衡量,而是取决于这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有多深。越是属灵的人,就越认识自己的黑暗、污秽、可怜的光景。主耶稣跟法利赛人说过这样的话:“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 9:41)。这不正是“太阳之家”与“森林之城”两者之间的差别吗?圣经还告诉我们:“基列耶琳人就下来,将耶和华的约柜接上去,放在山上亚比拿达的家中,分派他儿子以利亚撒看守耶和华的约柜。”(撒上7:1)在这节圣经中,“分派”一词,在原文字典中的意思是“分别为圣”;而以利亚撒的意思是“神是帮助”。也就是说,亚比拿达一共有多少个儿子我们并不知道,只知道这一个被分派看守约柜的以利亚撒,不但是神亲自分别为圣的,而且是神一直帮助他持守在圣洁的地位。所以,才能一守就是二十年而不出事。但是,所谓属灵的人、事、物,都是会变的。亚比拿达一家也是如此。当来到撒下第六章,也就是大卫要从亚比拿达的家中接回约柜的时候,我们看到圣经把基列耶琳改名为巴拉犹大,意即“犹大的主人”。“犹大”一名的意思是“赞美”,“犹大的主人”岂不就是把赞美归于自己一身的意思吗?显然,圣经是在暗示我们,透过二十年的“属灵”经历,基列耶琳人无形之中已经翘起了骄傲的尾巴,成了把赞美归与自己一身的主人了。圣经连续两次提及亚比拿达的家是在高高在上的“山岗”上,不也是在暗示我们亚比拿达一家已经成为金鸡独立,众人心目中的偶像吗?由此便可预知,亚比拿达一家会出事,只是早晚的时间问题罢了。果然,在运送约柜回耶路撒冷的过程中,乌撒被神击杀的事就发生了。圣经如此记载了乌撒被击杀的镜头:“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或作“惊跳”),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撒下6:6-7)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这处经文中的“错误”,旧约圣经只出现过一次,它的字源是从“安逸、懈怠”而来。也就是说,其实乌撒的错误不在于伸手去扶神的约柜,而在于他那不把护送约柜当成一回事的傲慢、轻浮的态度。而这一骄傲的种子,早在巴拉犹大的“山岗”上就萌芽了,拿艮的禾场上只不过是收其恶果罢了。乌撒被击杀的事件,发生得突然却不偶然。原文字典指出,“拿艮”的意思是“已准备”。也就是说,拉约柜的牛来到拿艮的禾场失前蹄,看起来似乎是一宗意外事件。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它是神早已准备好的一步棋。倘若乌撒死期未到,难道神连保守牛不失蹄的能力都没有?当事故发生之后,大卫因为惧怕耶和华,不敢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结果约柜就被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直到三个月后,大卫听说俄别以东一家不但平安无事,而且大蒙耶和华的祝福,才敢把约柜接回耶路撒冷。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迦特人俄别以东到底是什么人,能如此蒙神的悦纳?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迦特”的意思是“酒醡”;“俄别以东”的意思是“以东的仆人”。顾名思义,酒醡是葡萄被压成酒的地方。有一首许多信徒熟悉的诗歌唱道:“你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变成酒”,很能表达“酒醡”在圣经中的含义。还有,“以东”是那用一碗红豆汤就把长子名份给卖了的以扫的别名。如果说,以扫——以东一名是属肉体的人事物的代名词的话,那么,“以东的仆人”的属灵位置显然就更低了。然而,如果一个属神的人,真能认识自己实际的身份不过是“以东的仆人”,常常会活在肉体之中;但愿意被神放在“酒醡”,经受生命的对付的改变,那么,他(她)就会是那把神的约柜接进自己的家里而蒙福的人。想一想,开始是“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受击杀,“森林之城”的基列耶琳人,谦卑地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现在是来自巴拉犹大“山岗”上的乌撒被击杀,而名不见经传,地位卑微的迦特人俄别以东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以东的仆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接替了“犹大的主人”的地位。历史的重演无非要告诉我们一个来自天上的定律:“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整个与乌撒事件前前后后相关的人事物,都离不开这个主题。如果我们深入思考一下,大卫在乌撒事件发生之前、后的思想转变,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当大卫第一次领着三万人,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地去迎取约柜的时候,实际上他是想藉着约柜显明神与他的同在,使之作王的地位更具不可置疑的权威性。然而,这种想让约柜往自己脸上“贴金”,与当年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打仗时,想靠约柜为自己“壮胆”,在心态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结果,以色列人打了败仗,大卫的盘算也落了空。这说明神的同在是不会与任何污秽的动机为伍的。但是,当大卫第二次前往俄别以东家接约柜时,圣经让我们看到他的态度完全变了:“抬耶和华约柜的人走了六步,大卫就献牛与肥羊为祭。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华面前极力跳舞。”(撒下6:13-14)也就是说,大卫完全放弃了一个王的尊严,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一样,在耶和华面前毫不造作地表达了他对神的敬畏和谦顺。以至到了一个地步,他的妻子米甲轻视地认为大卫有失体统,在众人的面前丢尽了脸。但是大卫却反应说:“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撒下6:22)结果,嘲笑大卫的米甲反而落了个终生不育的下场。倘若米甲也能像大卫一样,多一份谦卑悔改的心,说不定她早生“太子”,后来在圣殿上坐王位的,不见得是所罗门呢。无论如何,乌撒的事件的确带给我们许多的反省和思考,使我们对神的生命之律有更深刻的认识。因为经常理论无法联系实际的我们,遇到事情总喜好趴在善恶树上论是非。“枪打出头鸟”,就像乌撒的死。对此类事情的发生,许多人常常感到不解、不平、不服。但是,有谁想到,当地上的人为乌撒的死感到不值的时候,乌撒却可能在天上大声的感谢赞美主呢。因为是神使他藉着被击杀,虽然肉体突然“消失”,灵魂却不至于掉到地狱里,落在撒但的手中。而且,属灵的事物是不能照外表的模式去“复印”的。非利士人用牛车拉约柜没事,大卫甚至他身边的祭司团队,都可能以为这样的“创举”,是来自神的新启示而可以效仿,结果一跟就出了事;大卫两次去迎取约柜都跳了舞。第一次跳舞跳出了事;第二次却跳出了神的祝福。这足以说明,一切脱离了谦卑立场,或想藉着神来利益、抬高自己的人,都喜好从外表来探摸神的“约柜”。而一切从外表去摸神之同在的人,都是摸到边而摸不到底的。愿神提升我们的眼界,让我们可以透过乌撒事件,看到更多、更远的东西。

摩西的家谱在圣经出现在《出埃及记》第六章,其中列出了摩西和他的哥哥亚伦的祖先和家族成员。

以下是该章节中列出的一些人物:

- 摩西、亚伦:以色列人领袖、先知和祭司。

- 利未:雅各之子,以色列12支派之一,被上帝指定为事奉他的神职人员。

- 亚米拿达、以利沙玛、以他玛、乌薛:亚伦的儿子,都是祭司。

- 可拉、尼答、亚比兰:利未支派的人,参与了叛乱反抗摩西和亚伦的权威。

此外,在后面的圣经书中,还会提到一些摩西家族成员,如大祭司以利亚撒、士师申孟和山门守卡勒布等。

《圣经》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共同经典,出于希伯来文kethubhim,意为“文章”,后衍意为“经”;希腊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汉译作“经”。

基督教的《圣经》又名《新旧约全书》,由《旧约》《新约》组成。《旧约》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来文(含亚兰文)写成,由犹太教教士依据犹太教的教义编纂而成,囊括了犹太及邻近民族从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的人文历史资料。

《新约》一共27卷,《旧约全书》即犹太教的圣经,是基督教承自犹太教的,但《旧约全书》和《希伯来圣经》有所差异,书目的顺序也不同。

重要性:

1、在新约中,六十多次被不同的作者引用,就连主耶稣也提到过多次创世记上的话。

2、圣经中一切真理的种子,都先种在这本书里,以后在后面诸书中发芽、生长并结实。

3、神在本书中藉着各种不同的名字把自己向人多方启示出来,使我们可以由此得着许多宝贵的亮光。

4、本书就是论到天地的起初、万物的起初、人的起初、罪恶的起初、救赎的起初、宗教的起初、凶杀的起初、文化的起初、家谱的起初、世人被灭的起初、国家的起初、巴比伦的起初、神呼召的起初、信心和应许的起初、以色列人的起初、选民下埃及的起初。

圣经里说“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该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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