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修谱原则有哪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8浏览:1收藏

家谱的修谱原则有哪些?,第1张

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一直有记录祖宗事迹的习惯,后世称之为“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地方有志也。宗谱的存在有着“辨亲疏,明昭穆”的重要作用,古人常云:“谱谍立身之本也。”可见,族谱虽与国史、方志都属于中华民族三大历史文献,但谱更能通过追根溯源了解到你是谁、从哪来。

孝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而家谱又是体现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修谱即是行孝,那如何才能将行孝做到尽善尽美?修谱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生不立传”,是写史人的一个态度。古语有云:“盖棺定论!”、“历史对错让后人来评说。”,人会变化,先前行为良好,后来人生发生变化,导致晚节不保也是常有的事例。如若给生人立传会出现偏差,且带有请托行为、人情世故、主观色彩、个人喜恶等影响客观公正的因素产生,因此给尚在世的人立传为时尚早。既然要立传,就应让后来者认识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盖棺再定论”。

史料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以史为据编修家谱能增强家谱的可信性。在家谱的编修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史料,辨别史料真伪,搜集本家族始祖、名人等重要历史资料,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人物的生活轨迹为线索,客观记叙。对先人不作主观带感情色彩,影响后世对家族先辈客观认识的评论。

人无完人,不能对一个人责备求全。且好坏也不是一两件事能定论的,判断历史对错也要因特定历史时期、历史环境而定,不以今时之参照标准去衡量古人,今日之标准也不能成为后来者评价今人的标尺!

家谱本身具有教化作用,警示后人更是家谱的重要作用。因此家谱里更不应有与传统道德观念有抵触的内容,否则不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文化。

过年供家谱,教育子孙记住列祖列宗,是传家的一种教育方式。我觉得你去儿子家过年,你的祖宗也是他的祖宗,当然可以供了,供完之后必须拿回来。根据传统,老父亲在,儿子不供家谱,父亲不在了,儿子才开始供家谱。你还健在,当然得拿回来。

写家谱的规矩有以下这些: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一般来说,以下这6种人事不得入谱的:

1、弃祖。水有源,人有祖;敬祖尊宗,人皆行之。如果不尊重祖先、不孝敬父母、随便改姓氏,这种人不得入家谱。所谓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就是这个道理。

2 、叛/党。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 、犯/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

4、败伦。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 背义。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

6、 杂贱。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家谱的修谱原则有哪些?

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一直有记录祖宗事迹的习惯,后世称之为“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地方有志也。宗谱的存在有着“辨亲疏,明昭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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