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祖宗的牌位顺序是怎么排列的啊?
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为九族顺序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高祖以上可并入“本门历代祖先神位”
祖宗牌位在写法上是一件很严肃的大事。总而言之祖宗牌位在字数上必须合大小黄道,否则就会因写法不当而触犯祖宗神灵。
自己会写的就自己写,或者自己不会写的就得请人写。每个村子还是找得到一两个毛笔字写的不错的人的。那请人写的就需给书写者一点润格之资,我们叫做打利是。
扩展资料:
祖宗贴的注意事项
祖宗贴是常年固定牌位,人去逝的祭典牌位是临时牌位。以供路祭安葬之用。上面一般书写不带供奉二字。正中央写灵位。即写男·女:某太公或某太君或某公某先君(再右出格写一讳字,避忌姓名直书不敬之意。)。
再回归原位书写名字某某大人之灵位。右边落格书写一联:永垂不朽一一万古长青等等。左边下落笔:不孝儿·女某某泣血敬立。均内竖写。
右上左下。位用黄纸,上下一尺二寸,宽三寸六分。此含义不祥解了。若是祠堂或家中立主位为长年供奉牌位。纸用**,不可它色,黄是至高无上的至尊之色之意。红绿青白黑是八辈中的低晚辈之用。不可失礼。
大小高宽同上。做一个方架再糊纸,上面不要左右两小角。只可供位,不可贴墙位。居中书写先人考或妣某公某君讳字右出下面字再回原位,写名字某某之灵位即可。
-牌位
祠堂文化的功能及现实意义?
祠堂,是族人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场所,是我国乡土建筑中的礼制性建筑,是乡土文化的根,是家族的象征和中心。
祠堂文化既蕴涵淳朴的传统内容,也埋藏深厚的人文根基,它涵盖有祠堂、祠产、祠约、祠堂建筑规制、祠堂陈列格式、祭祀礼仪,以及宗谱家乘、行派世系、传记事略等广泛领域,是中国重要的传统文化。
当前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祠堂变身为农村文化室、老人之家、农家书屋等,祠堂以其独特的存在演绎着现代文明。因此,在农村先进文化建设中探讨祠堂文化的社会功能和现实意义尤为重要。
一、祠堂文化的社会功能
(一)教化功能:是指以祠堂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对族众教育、感化的活动。
祠堂,以宗族血缘为基础,建构的目的是通过对先祖的祭祀供奉收宗睦族,增强本宗族的向心力、凝聚力,以求宗族的兴旺发达,通过祠堂之筑、堂号堂联、仪式活动、配以宗谱家谱的修订和族规民约的制定严格地梳理了本宗族的血脉源流关系,达到明彝伦、序昭穆、正名份、辩尊卑的目的,向后人昭示道德情感、伦理法治和文明教化。
祠堂建筑,一般强调伦理道德、儒家耕读为本、亲仁孝悌、科举功名,人丁兴旺之理念,其形制、雕刻、绘画内容大多以此为主题。从平面布置看,祠堂采取建立中轴线,两边对称的建筑格局,这充分显示出父子、君臣伦理教化的特征。其四合院式的建筑形制,把“四水归堂”的文化概念,融入到祠堂的二进间、三进间的建筑模式。
祭祀是族众间的一条精神联系的纽带,通过祠堂仪式活动,加强了血缘关系,联系了族众感情,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别是通过祭祖强调了家族内部上下尊卑伦序,宣传了以孝悌忠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提倡了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的孝道。这样家族的儿童成员从幼年起,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礼仪就在其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堂号就是祠堂的名称、称号。堂号的意义主要在于区别姓氏、区分宗派,劝善薄恶,教育族人。如“叙伦堂”,“叙,次弟也;伦,辈也”叙伦,就是对后人进行 “明伦倡序”、“知书达礼”的教化。堂联,就是祠堂里的对联,其主要以训勉后人,激励后人向上、不断进取为内容。堂号、堂联是民间家族文化中的一种用以慎终追远、团结血亲、敦宗睦族的符号标志,它不仅具有向后代灌输一种文化意识的内涵,还具有“敦促后代重视农业生产、重视教育、培养好下一代”的教化功能。
族谱记载着一个宗族的源流、始祖的功绩、辗转的迁徙过程和他们族支的世系承传与繁衍。各宗族的族谱多通过叙传、碑记等记叙历代祖先出类拔萃的事迹,如显宦名儒、孝子顺孙、烈女节妇等,为后人树立起效法的楷模,以激励后人奋发努力,耀祖光宗。
族规民约以伦理纲常之道,制定家族成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如其关于“忠”、“孝”、“节”、“义”、“礼”、“名分”的规定,关于修身、齐家、敦本、和亲之道,关于“职业当勤”、“崇尚节俭”、“重视教育”、“济贫救灾”等规定,充分反映了族规民约对族众的教化功能。
当然,祠堂文化教化功能最直接体现在:有的宗祠附设学校,族人子弟就集中在这里上学,让祠堂变为传授知识的课堂。
(二)规范功能:指祠堂文化对族众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起的约束作用。其作用在于根据特定条件,将某种方式予以肯定和强化,使之成为一种群体或标准模式,从而使社会生活有规则地进行。
邓河《论近代社会宗族组织的存留与演变》指出:“祠堂之功能是‘上奠祖先之灵,下规后嗣之则’”。在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因祠堂文化中的精神与国家儒家文化思想相一。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广大地处偏僻的农村是封建行政权力的“盲区”,法律推行的“空白区”。为了更好地管理,统治阶级也默认了祠堂作为封建法庭的存在,代为执行国家意志。
祠堂是族人的议事场所和司法机构。祠堂作为本族的大型公共空间,族内的大型活动及其他族内重大事务的商议都在祠堂内进行。在根据族规所定,本姓族人的日常行为不得违反族规,一旦触犯,或发生纠纷、治安等案件,先由族长等人召集全族人于祠堂进行审议,教导其及时悔改并给予相应的惩罚,若犯事严重,则可能驱除出族,甚至在祠堂中被剥夺生命,让全族人引以为鉴。在此,祠堂便充当着如今“法庭”的角色,族长便是法官。
祠堂是村落的法庭,那么祠规民约便是“法律”。祠规民约是族众在历史变迁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维护生产和生活需要,将一些宗族观念和习俗,如仪式、禁忌、族规、习惯、良俗等,逐步固定为族条祠规祖训,成为家族、村落或社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内容广阔,包括职业、婚姻、伦理、交友、娱乐等;其形式多样,有禁忌、族条、祠规、家训、禁碑、风俗。在祠规中,包含了一些封建性的东西,如妇女不得随意入,族人修建居室不得有碍祠堂风水等。但更多的是一些积极的内容,像族人损坏祠堂物件必须赔偿,族人之间要和睦相处,严禁行窃、嫖娼、赌博、狼狈为奸、仵逆尊长等有违家族道德的行为等,对违反者进行教育,使之改过迁善。当在祠堂审判犯法的族人时,族众都要去旁听,借此引以为鉴。虽然.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健全,这种族规的作用已经有些弱化,但毕竟还是在农村社会中发挥着一定程度上道德规范的作用。
(三)维系功能:指祠堂文化起着统一族众的行为与思想的作用,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族众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
祠堂一盖就是数百载,族谱一修就是几千年,作为我国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祠堂文化是华夏各民族带着明显的血缘地特征的标志,一条维系着各宗族姓氏之间的血脉,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架起穿越时空的桥梁。
祠堂供奉先祖,是祭祖先的场所。由于历史的变迁,宗族人口日益增多,很多家族不但有族祠(宗祠、总祠),支祠(房祠、分祠),而且有跨越地域的大宗祠,甚至有跨国的宗祠。祠堂就这样把不同地域的有血缘的族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祠堂祭祖有季祭、节祭、生辰忌日祭等。一般来说,无论巨族或寒族,对祠祭都十分郑重。如精心安排日期,定有庄严司祭仪式,一般要读族谱,使族众了解家族的光荣历史,讲述先祖的“光辉业绩”,以励族人;还要宣读族规、家训,以教育族众;参加祭祀的人要思念祖宗遗训及其遗范,以教育自己下一代,祭毕,族人间还要行礼,后辈向前辈行礼。可见,祠堂祭祀是一个精神联系的韧带。通过祠堂祭祖活动,加强了血缘关系,联系了族属感情,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族谱是宗族用来记载本族源流、世系发展、族规家法,族产族田等情况的簿籍,是维系封建宗族制度的精神上的纽带,是确认族众的血缘关系亲疏远近、防止血缘关系混乱的依据。
一个家族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凝聚力,但是修谱建谱是最有凝聚力的途径之一。过修撰家谱过程中的反复登门拜访,不断了解情况,追根溯源,寻祖问宗,加强了家族内部人员和家庭之间的交流沟通,增进了家族内部的彼此了解和信任,凝聚了人心。在实现祖国统一的今天,族谱,承载着义无反顾的民族凝聚力。做好侨乡族谱的普查和整理工作,特别是将其中出洋族人的世系沿革、居地变迁,人口流动,族人业绩等有关内容汇总成编,进一步为海外侨亲寻根竭祖提供方便,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调节功能:通过祠堂文化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功能。
族规是宗祠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一种调节手段和机制,用于调整和规范族人的生活和行为。在缺乏法制治理的近代社会,族规在社会中往往起到法律的作用。弥补了国家、社会在教育、救济、赡养和治安等方面的职能缺陷。祠堂这一执法场所一一“民间法庭”也在追求公平公正的决断,对于一族中房派、邻里或众家出现的纠纷,祠堂可以仲裁者的身份,进行调解并作出权威性的裁决,涉及双方都必须执行。邻族之间的纠纷,或者族人侵犯邻族利益或个人间的案件,一般是由两族祠堂来协商解决的。而没有经过祠堂处理,族民个人是不能直接向官府告状的。可见,祠堂通过祠规民约的制定和对族民约束,对社会各种矛盾排解,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族民利益冲突的调节起着难以想象的作用。
祠堂是婚丧嫁娶的公共场所,也是开展娱乐活动的场所。祠堂一般设有上、中、下厅,上厅为享堂,放置祖宗牌位;中厅为祀堂,用来举行祭祀仪式或喜庆活动;下厅设有“万年台”,为吹鼓奏乐之地,也可以演戏。凡是婚丧寿喜,一般都有在祠堂进行拜祭活动,仪式结束后,就在祠堂大摆宴席,设宴就餐,酒、菜非常丰盛。族人们相聚在宗祠,饮水思源,缅怀祖先业绩,颂扬祖先恩德,思祖之情融于佳酿,崇祖观念进一步地得到强化。逢年过节,有的祠堂装饰一新,族人带着自家做的果子、酒来到祠堂,大家坐在一块,相互问好,大人喝酒、聊天、下棋,小孩嬉闹玩耍,其乐也融融。有的地方祠堂还搭台唱戏庆贺。每次演戏,不会是演一、二天,而是演一段时间,短至三、五天,长至一、两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添丁上灯之日,鞭炮齐响,醒狮起舞,主人大宴亲友,还会有戏曲表演或醒狮武术表演,令众亲友心情欢庆。
综上所述,祠堂文化在历史上发挥其巨大的作用。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各种运动的开展,祠堂作为“四旧”彻底被破坏了,其社会功能也逐步消失,直至80年代,改革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寻根热”的兴起,祠堂又得以复兴。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各地方政府都根据各地的情况,把祠堂文化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引领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祠堂文化也被赋于了新的内涵。
二、祠堂文化的现实意义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内容整理现代社会中的宗族祠堂基本都已经剔除宗族传统内容中的糟粕,如何发掘其有利于当代社会的文化内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成为重要的任务。
(一)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祠堂这个特殊“载体”,充分利用祠堂资源,挖掘祠堂文化积淀和传统道德积淀,把祠堂变成为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思想文化传播的阵地;在农村,群众对姓氏宗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为强烈,许多祠堂都设立了诸如理事会、监事会、老人会等民间管理机构,其成员作为祠堂活动的“掌舵人”,为灌输新鲜血液、拓宽文化内涵、调解邻里纠纷、宣传思想道德和科普知识身体力行、不辞奔波,对社会安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祠堂文化作为地方传统文化,是最具个性特征的文化,有着突出的地域性,它所承载的是千百年来历史文化的积淀。不少村两委也不失时机地引导祠堂活动,发挥祠堂文化“以德育人”功能,培育时代道德风尚,为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祠堂阵地作了有益的探索。摒弃祠堂内的菩萨、神位等东西,在祠堂举办成年宣誓仪式、尊老爱幼、移风易俗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实现对传统文化的扬弃。如设立计划生育婚育新风先进文化"七室一栏",即计生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书画室、活动陈列室、功德榜室、计生戏曲宣传排练室、计生宣传栏。不少祠堂引入功德榜、能人榜、成才榜、好样榜、寿星榜等"五榜",评选表彰各类典型,一年一评,未上榜的见贤思齐;有条件的祠堂可设置阅览室、电视室、棋牌室等活动场所,平时对居民开放,节假日可举办象棋赛和书画展等文娱活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特别是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保留古老的乡村祠堂风,发展旅游和休闲观光业。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日趋富裕,对年代久远、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建筑文化价值、体现地方特色的农村祠堂,加以保护和整修,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以祠堂为中心进行的旅游景点开发以及展览馆、博物馆的改造。通过大量的报道、或文字展示等,让民众加深了对祠堂历史、文化、建筑审美价值的认识,同时也增强了村民对祠堂的保护意识。其合理的利用与开发不仅有利于文物的长久保护,并拉动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当代的祠堂其名称或许还沿用了旧制,但它们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祠堂变成为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思想文化传播的阵地。在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正确认识祠堂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性,继承和弘扬祠堂文化成为研究当代农村建设的新课题。
当今中国祠堂兴建的原因
(1)经济发展——兴建祠堂的经济原因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经济收入地增长了。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少打工农民赚到了大钱。党和政府又重视“三农”问题,在农村实行“免征农业税”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惠农政策,我国农业和农村有了巨大的发展,农民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农民有了钱,就为祠堂的兴建提供了资金来源。
(2)草根意识——兴建祠堂的文化因素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开放的文化指导方针,使得人们的儒家思想观念回潮,从而激发了人们心灵深处的家族观念。中国农村宗族文化在当代虽有演变、转型甚至消亡,但是几千年的文化底蕴根深蒂固。它都会有一个不变的内核——对血缘原则和“报本敬宗”理念的坚持。“寻根问祖”、“叶落归根”的思想在农村流行。催生了农村宗族文化的复兴与转型。祠堂作为农村宗族文化的“载体”和本村(或者本堂)的“心理场域”,在农村有着重要的地位。
(3)文化资本——兴建祠堂的突出角色
田北村三座祠堂的兴建,充分体现了文化资本的力量。主张祠堂的兴建,有三类人在起核心作用:一类是村干部、一类是富裕人、一类是退休干部和教师。这三类人是祠堂修建理事组成人员,在修建祠堂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
(4)心理场域——祠堂的心理动态
村落中的祠堂就是一个具有“正价”的点场。村落的整个心理场都是以宗祠为中心层层扩展的,这种具有“正价”的引力场不仅使宗祠成为村民日常活动的中心,如各种祭祀、议事、喜庆等村中大事均在祠堂里进行,而且使宗祠成为村民心目中的精神文化中心。田北村村落组织按血缘关系以祭祖尊先的场所——宗祠堂(敦本堂)为中心进行布局,全村按血缘关系派生出三个支系,各支系都有一定的空间且有各自的支祠堂——叙伦堂、奎观堂、菊记堂。
(5)政治真空——兴建祠堂的政治氛围
我国在农村实行“村民委员会”建制,这以群众自治性组织的设立,实行村民自治,农民在各个方面有自主权。当地政府对农村修建祠堂的做法“不闻不问”,这为祠堂的兴建和宗族文化的复兴提供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真空。另外,国家对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为祠堂的兴建提供了契机。田北村三座祠堂的兴建也有这样的因素。
2 祠堂教化功能的载体
(1) 堂号堂联
祠联、堂号,是祠堂文化的典型产物,反映祠堂教育功能。堂联、堂号的立足点则是从训勉后人的角度出发,告诫子孙珍惜家族声望,努力进取,不要辱没了列祖列宗。
(2) 仪式活动
祠堂为祭祖的圣地,通过繁琐而又严肃的祭典,使族人受到孝悌人伦的教育和训练。通过祭祖强调了家族内部的上下尊卑伦序,宣传了以孝悌忠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提倡了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的孝道。
(3) 族谱
族谱是教科书,各宗族的族谱多通过叙传、碑记等记叙历代祖先出类拔萃的事迹,如显宦名儒、孝子顺孙、烈女节妇等,为后人树立起效法的楷模,以激励后人奋发努力,耀祖光宗。宗谱家谱的修订,严格地梳理了本宗族的血脉源流关系,达到明彝伦、序昭穆、正名份、辩尊卑的目的。族谱不仅是对宗族历史时间的叙述,而且要通过其严格的入谱规则和谱式图序确定宗族成员的界限和等级,表明宗族成员的血缘和身份组织关系,同时通过族规族训完成对宗族成员的道德教化和管理。
(4) 祠规民约
族规是宗族权力的具体体现,具有劝谕和强制的作用。由于祠规禁止族人有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加强了家庭道德和行为的纯洁性,起到了劝善扬德的效果。家法族规规定遵纪守法、尊长敬老、自尊自爱、孝顺父母、教育子孙、和睦相处、重家庭、讲信义、保护公有族产、强调责任义务、重视血缘亲情与血族关系、极力维护稳定的政权、反对社会动荡等,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目前基层政府工作中的某些薄弱环节。现代各宗族组织的家法族规,虽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规定对其族人实施各种惩罚,但在注重教育感化的基础上,普遍强调以惩代罚,各种经济制裁、名誉罚还是存在的,如训斥、赔礼道歉、罚款、记过等,这种惩罚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家现行立法中惩罚体系的内容,对我国现行法律加以补充。
3 祠堂教化功能的体现
(1) 集体意识和民族认同的培养
以宗祠为中心在本宗族人中开展的纵向活动,主要是祭祖;以宗祠为基本单位与远宗开展的横向活动,主要是联宗。这些祭祖和联宗活动,所追求的实际上就是对同宗文化的认同,宗祠每开展一次这样的活动,都会强化宗人的集体意识和民族认心理,并将这种文化心理积淀传输到下一代。尤其是宗祠开展的横向联宗活动,其着力证明公祖、校正班辈、再立祖碑,这都是对民族文化认同心理的有力刺激。(2) 个体社会化的过程
祠堂承担着个体社会化的功能。祠堂祭祀是一个精神联系的纽带,通过祠堂祭祖活动,加强了血缘关系,联系了族属感情,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别是通过祭祖强调了家族内部上下尊卑伦序,宣传了以孝悌忠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提倡了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的孝道。通过祠堂祭祀之礼,外则教之以尊君长,内则教之以孝其亲。这样家族的儿童成员从幼年起,长幼之序,孝梯之礼等礼仪就在其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另外,通过祠堂的祠规、族规的制定和族规的执行宣传封建礼法,维护了封建伦理纲常,很多家族成员改邪归正,成为社会的优良分子,族中每位成员也都明确了自己的社会角色。
(3) 文化传递与选择
礼堂建筑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物化现象。它的建筑规模、格式包含有向后一代灌输一种文化意识的内涵,这在宗祠内的灵牌、堂号堂联尤为明显。
(4) 道德法治的教化
祠堂是‘祖宗神灵所依’的地方,这里有祖先对子孙的审视,族长在这里代祖宗立言,对犯错子孙进行惩罚,同时也对其他子孙有警示告诫的作用。祠堂是传统伦理道德的载体,对社会越轨行为起控制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祠堂是一种“规训和惩罚”的空间。
祠堂里的先祖画像起源于古代人对先祖的祭祀,不过那时还没有画像,而是用活人代替的,这个代替祖先的人就叫\\“尸”,它的具体起源年代无法考证,但至少可以确定是在汉字起源以前,汉字中有很多带尸字头的字就是证明。画像具体起源于哪个朝代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定论,但尸祭在战国时期就逐渐废除了,至秦始皇时尸祭已完全绝迹,取而代之的是祖宗牌位,宫廷画像始于汉朝,兴于唐宋,但没见到把先祖画像陈列到祠堂里的记载,这个的传统儒学也不允许这么做,把祖先的画像挂到祠堂里供奉是受到外来民族影响的结果,我认为把先祖画像供奉到祠堂里应该是清中期以后的事。
一、宗庙、祠堂概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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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庙的起源甚早。商代甲骨卜辞中大量的祭祀祷文,就是占卜之后由主持者在当时国王的宗庙中举行的仪式上宣读的。据《诗经·大雅·緜》所咏唱诗句为:乃召司
空,乃召司徒,俾立家室,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周人的祖先太王一到周原,立刻就命令官民,建立宫室、宗庙、大社;周原出土的先周甲骨刻辞中也
有
祠,自蒿于周周原甲骨刻辞编号为H11:117。考释见徐中舒《周原甲骨初论》,《四川大学学报丛刊》十,《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的记载,这
是对周王从镐京往岐山周原的先王宗庙进行春祭活动的一条记录。这说明宗庙的历史与汉人宗族的历史一样悠久。祖先祭祀活动是宗族存在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标志,
也是它的人文价值所在。因此,古人把宗庙看得非常神圣,所谓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
《诗经·大雅·緜》
作庙翼翼郑笺。《十三经注疏》上册,第510页。的说法,不仅象征着迁居、立朝的合法性,甚至还带有生存合法性证明的意义。
由于周代实行的是贵族政治,社会上各个等级拥有的宗庙数量,就受到非常严格的等级规定。如在《礼记·祭法》中有以下一套复杂的制度:
(1)天子七庙:考庙(父)、王考庙(祖父)、皇考庙(曾祖)、显考庙(高祖)、祖考庙(始祖),此五庙一月一祭;另有二祧庙(一昭一穆),高祖以上远祖入祧庙。祧庙不受月祭,只在冬至时接受一次祭祀,称为尝
。
(2)诸侯五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此三庙受月祭;另有显考庙、祖考庙,受
尝祭。
(3)大夫三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都只受
尝祭。显考和祖考不另设庙。
(4)上士二庙:考庙、王考庙,只受 尝 祭。皇考以上都不另设庙。
(5)中士一庙:考庙,王考无庙。
(6)庶人无庙。
如此等级分明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适应贵族政治的身份要求,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除了贵族以外,当时其他阶层中的宗族组织还没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对祖先的追
溯,也远未达到王族、贵族的水准,因此,在先秦文献中,完善和典型的宗庙系统只与天子宗族,即所谓的王族相连。而在其他阶层中,由于宗庙数受到非常严格的
限制,宗庙的意义显然不够完备。但在文献中,无论存在多少等级差别,凡是为祭祀祖先而建造的建筑物,宗庙仍是最基本的通称。在元朝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九
一《宗庙考》中,所谓的宗庙就涵盖了全部,其中包括天子宗庙、后妃庙、私亲庙、功臣配享庙、诸侯宗庙、大夫士庶宗庙等等。
战国以后,随着政治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将
宗庙专归于祭祀历代帝王,相当于国庙系统,而对帝王以下各阶层宗族祭祀本族祖先的场所,则出现了 祠堂
的称呼。如楚国屈原流放到汉北,彷徨山泽,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
《楚辞集注》卷三《天问》王逸注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祠 ,或特指春祭。《说文》:
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其时青黄不接,可祭物品缺乏,故以宣读文辞为主。或泛指祭祀。《公羊传·桓公八年》: 春曰祠
,东汉何休注: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 祠堂
之意主要指后者。由于秦代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吕祖谦编《宋文鉴》卷七六,文渊阁《四库
全书》集部总集类二。,祠堂这一名称就进一步从帝王宗庙系统中分离出来(例如在著名的西汉宫廷庙议
中,就没有 祠堂 的地位参见拙著《西汉礼制建设之一
庙议》,汤志钧等《西汉经学与政治》第六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不过,那时的祠堂与后世不同。首先,它大多建立在墓地
边上,而不是像后世那样,总把祠堂建于宗族居住地的中心。《汉书·霍光传》:复土起冢为祠堂
;司马光也说:
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同上引司马光文。其次,它也不一定都属宗族所有。许多官吏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当其调转升迁,当地人民为抒感怀
纪念之意,集资为其建造
生祠,此风兴起于汉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二《生祠》: (《汉书》)《于定国传》: 父于公为县狱吏,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
《汉纪》:栾布为燕相,有治迹,民为之立生祠。
此后世生祠之始。黄汝成《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中册,第1268页。,对后代的影响也很大,为保佑一方平安的
地方神祠堂(名目甚多),亦来源于此。如香港新界石湖墟的 周王二公书院 为纪念将当地居民从清初
迁海令的浩劫中拯救出来的广东巡抚王来任、两广总督周有德二人,由当地各界人士集资,于康熙中期建立 报德祠 一座,后来改称
书院,并成立了相应的神诞祭祀组织。参见田仲一成著、钱杭等译《中国的宗族与戏剧》第一篇第一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另可参见拙文《祭祀圈与民
间社会以平阳县腾蛟镇薛氏忠训庙(大夫殿)为例》,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99
414页。韩国学者朴元镐《方仙翁庙考 以淳安县方储庙的宗祠转化为中心》,《
家庭·社会·大众心态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山书社,1999年,第459 462页。,就属于这一性质。
唐、宋年间,上层官僚、士大夫宗族所立 祠堂 大多改名为
家庙。比如,唐代流传下来许多 家庙碑 、 先庙碑 之类,而很少见有称
祠堂碑的。唐末社会大乱,各级家庙大多毁于战火。宋朝建立以后,为防止重新出现豪强割据,朝廷曾严令禁止各类宗族设置家庙。庆历元年(1041),仁宗颁布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
《宋史·宋庠传》。王曙也奏请三品以上立家庙,复唐旧制;文彦博请定群臣家庙之制。,但人们仍心有余悸,
因循顾望,不敢奉行。一直到十几年以后的仁宗皇祐年间,由朝廷正式下令,允许大臣建立家庙,才逐渐 复唐旧制
。从此,官宦之家可设家庙,祭高祖以下五代 ,就成为定制了。详情可参阅《宋史》卷一九《礼志·吉礼·群臣家庙》的记载。
如果要指出宗庙与祠堂的区别,那显然是因为前者有
百世不迁之宗,而后者由于宗法制度的演变,已不再有条件维持这种严格的系统与级别。明末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说:今天下宗子之制不可复,大率有族而无宗。宗
废故宜重族,族乱故宜重祠。有祠而子姓以为归,一家以为根本,仁孝之道,由之而生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一七《宫语·祖祠》,《续修四库全书》史部734
册,第695页。,这个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我们不能将宗庙和祠堂这两个本质上基本一致的概念绝然对立起来,虽然它们确实有过不同的发展历史和适用
范围。
一套堪称完善的汉人宗族祠堂系统,是明中期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到清初得以固定下来。除了帝王仍袭用宗庙之称外,其他各阶层宗族的祭祖场所都称为祠堂,如赵翼所说:今世士大夫家庙皆曰祠堂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二《祠堂》,中华书局,1963年,下册,第691页。;科大卫则称之为
家庙式的祠堂科大卫《祠堂与家庙从宋末到明中叶宗族礼仪的演变》,《历史人类学学刊》第1卷第2期,2003年。。由于贵族特权的衰落,一般地主和庶民势力的增长,普通民众也逐渐获得了自建祠堂的权利,因而其分布面就非常广泛。
清代祠堂广泛兴建, 居家变祖祠
得到普遍的提倡,常常是每一村落,聚族而居,不杂他姓其间。社则有屋,宗则有祠程庭《若菴集》卷五《春帆纪程·入新安界》,《四库存目丛书》子部补编第8
册,第114页。。这是徽州一些单姓宗族聚居村内的情况。诸姓杂居村内亦复如此,除非某姓尚未成族,否则没有例外。就连位于川渝山区的江津县,也是族必有
祠,族必有长,以祠统家
聂述文等修、刘泽嘉等纂《江津县志》卷一一之一《风俗一》,民国十三年(1924)。。
在宗族的总祠之下,各房支都建有分祠、支祠,如曾国藩所说:分建支祠,亦犹古小宗亲庙之遗意。曾国藩《先大夫置祭费记》,《曾国藩全集》第五册《诗文·杂
著》,岳麓书社,1986年,第353页。在世系的归属上,分祠很明显地要受控于总祠,但在实际功能上,除了举行全族性活动(修谱、散谱、修祠、宗族庆典
等),分祠有义务作为宗族的一个部分参与其中外,分祠日常活动的组织,财产的筹集、使用、分配,对本房族人、族务的管理等等,都是独立进行。
与祠堂性质相同、但规模有异的祭祖场所,还有上面已经提到的 家庙 。
家庙的形成可远溯至先秦,惹得孔子大怒,宣布 是不忍孰不可忍 的 八佾舞于庭
,据说就发生在季氏的家庙之中《论语·八佾》郑玄注: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刘宝楠《正义》:此注所云家庙,当即指桓庙,以公庙设于私家,故亦称家庙也。《清经解续编》卷一五三,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第四册,第787
页。。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一九《吉礼·祭始祖先祖》:或建为宗祠,或合为家庙
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四。,宗祠对外,所祭祖先的规则很严,规定了继高祖以下的小宗如何在龛中祭奠他们各自的祖先,并借此更加明确各小宗通过祖先祭祀实
现亲族统合的宗法理念井上彻《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钱杭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96页。。家庙不对外开放,可根据建庙者愿望,突出一个
合字,所祭对象上至始祖,下至祖考,组合比较随意。比如,在明朝夏言关于家庙的著名建议中,就提出允许三品以上高级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大宗集团,允许四品以
下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小宗集团同井上彻上引书,第122页。。常建华的分析应该可以成立:虽然家庙与祠堂、宗祠同是祭祖所在,均与《家礼》有直接关系,但是
二者仍有一些重要差别。建立家庙者多为高级官僚,等级观念严重,家庙名称背后蕴含着特有的社会文化意义。常建华《明代家庙述论》,《明代宗族研究》附录
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27页。
宗族宗庙、祠堂系统的主体已如上述。除此之外,有一种性质特殊且规模甚大的
合族祠也值得一提。合族祠,也就是联宗祠,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联宗的产物。笔者曾在《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
社,2001年。一书中详细研究过广州的
苏氏武功书院 、广东的 庐江何氏书院、东莞等地的 陈氏试馆 、东莞的 都庆堂邓氏大宗祠 、 广州大宗祠 、广州 吉山书院 、温州平阳的
陈氏纪念堂等著名合族祠,指出了它们的基本性质,其实已不是宗族组织,而是宗族间的一种同姓地域组织。关于这一问题,读者可阅读日本学者牧野巽的《广东的
合族祠与合族谱》之一、之二后收入东京御茶水书房1985年《牧野巽著作集》第六卷《中国社会史诸问题》。,以及笔者对此所作的详细评论拙著《血缘与地缘
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2001年,第46
47页。。最近黄海妍著《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清代以来广州合族祠研究》三联书店,2008年。,对这个问题又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讨论,极具参考价值。
祠堂的经济基础是祠田、祭田,有关研究成果很多,此不赘言。读者可集中阅读前引常建华《宗族志》第五章《族产》,前引井上彻《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第七章《清代的苏州社会与宗族》。
二、宗庙、祠堂的象征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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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研究汉人宗族宗庙、祠堂(以下简称祠堂)问题的著作,都要肯定祠堂作为宗族象征物 这一深层次意义,甚至还不无夸张地称之为 血脉的圣殿
刘黎明《祠堂·灵牌·家谱中国传统血缘亲族习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页。。所谓 象征 ,是 反映 、 影像 出 本质 、
底蕴的意思,但宗族的本质和底蕴并非 血脉 所能准确概括,无血缘或血缘不明的
拟制关系大量存在于祠堂之中。那么,祠堂究竟象征了什么?怎么象征?这两个问题在中国宗族祠堂史的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可惜研究者大多语焉不详。
祠堂的功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按一定规则供设祖先神主(牌位)的场所;
(2)举行各类祖先祭祀活动的场所;
(3)宗族尊长向族众宣讲礼法戒律和道德规范的场所;
(4)宗族成员讨论族中事务的场所;
(5)处理宗族内部纠纷的场所。
这五个方面中的每一个,都是在说
祠堂是一个什么场所,或者宗族成员在祠堂里干什么,并没有涉及祠堂的象征问题。
林耀华对义序宗族祠堂的学术思考出自于他的亲身体验,所以读来非常亲切:
宗族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族人所供奉的祠堂。祠堂的建立,原是为祭祀,崇拜宗祖,感恩报本,然时过境迁,祠堂的功能,不复仅限于宗教方面,其他功能也渐
渐附着产生。祠堂化作族人交际的场合,变为族老政治的舞台;公众意见由此产生,乡规族训由此养成,族人无不以祠内的教义信条奉为圭臬。简言之,祠堂是宗族
中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乡的集合表象(collectiverepresentation)。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28页。
祠堂本身只是一个建筑物,祠堂内可以进行各种性质不同的活动,可以发挥各种不同的功能(这些活动和功能当然必须与宗族有关)。但是无论何种活动和功能,对
于宗族设立祠堂的初衷或目的来说,都只是外在的和派生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直接反映宗庙祠堂的本体意义。祠堂在宗族成员心目中的地位,实际上远远高于在
祠堂中完成的各种纷繁的具体功能。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祠堂所具有的特殊的象征意义,完全可以脱离那些具体功能而存在。而若无那些特殊的象征意义,祠
堂中也许就不会再举行任何活动了。象征意义是所有功能表现的真正基础。
建立祠堂,供奉祖先牌位,举行祖先祭祀,对于宗族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清人说:祠堂之设,所以尽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开业传
世之本也。康熙四十四年(1705)浙江会稽《顾氏族谱》卷二《祠堂例禁》。这里指出了很重要的一点,即:设立祠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宗族成员的报本反始
之心
和 尊祖敬宗之意 ,换言之,祠堂所象征的,就是这一个 心 和这一个 意,两者是相通的。通过对祖先世系的追溯来探求自身肉体、精神和文化的
根 ,这是 报本反始 ;不仅在肃穆的仪式中
祭神如神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将祖先的遗训和祖先的恩德当作无声的至高命令,时刻感觉到祖先神灵的呼唤,诚心诚意地尊崇着祖先正体的延续者(宗子),这
是尊祖敬宗。前者体现的是宗族的历史感和归属感;后者体现的是宗族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这四种心理追求构成了宗族整个意识形态的支柱。祠堂的建成,之所以能
够成为宗族实现整合的标志,就是因为它以浓缩的、象征的形式,把原先不无虚幻的心理感受显现了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对于研究者来说,宗族的祠堂
不是一个物质性的空壳,不是一种建筑的模式,也不是仅仅表现具体功能的场所。透过宗族祠堂的外墙,我们应感受到这一建筑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它培养了宗族成
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感,显示了宗族的价值源泉。
祠堂通过两类形式不同的 符号 来体现其特殊的象征意义。
一类是正面表达上述四种心理感受的符号,如见于各类祠堂中的楹联、匾额。由于这是在祠堂中进行的一种典型的正面宣传,因而就充分象征了宗族报本反始之心
和
尊祖敬宗之意。当然,这些楹联具有显而易见的理想性夸张成分,即便如此,仍应对之高度重视。因为这是汉人宗族成员关于祠堂象征意义的最直接的自我评价。这些评价基本上是脱离具体的功能表现的。
另一类则是反面体现祠堂象征意义的符号,就是把违反宗族规范的族人赶出祠堂,让不守规则者 出局 的
禁令。剥夺某一族人的宗族成员资格,是宗族在国法所允许的
自治范围内,对一个违反本族规则者所能进行的最不动声色、但又是最严厉的惩罚。如道光五年(1825)江苏润城《全城章氏宗谱》,对犯有下列过错而不思悔改的族人,不但当时就要革出祠门,以示惩训
,而且还要在家谱上 书大恶某人,使之遗臭万年 。这些过错共十四条:
(1)倚仗护符而出入衙门;
(2)不尊卧碑而兴灭词讼;
(3)逞酗酒而凌辱父母;
(4)倚强力而殴辱弟兄;
(5)不务正业酷好赌博,先破家而复诱同宗子弟;
(6)游手好闲专事挑唆,图口腹而致一脉参商;
(7)纸上栽赃设阱而贻害同族;
(8)平地生波下火而暗伤宗人;
(9)不分尊卑而戏谑无度;
(10)不论叔伯而殴詈交加;
(11)娱情嬉游而使营生之失业;
(12)溺爱婢妾而致阃范之不清;
(13)捕风捉影借端而戕贼宗支;
(14)拨草寻蛇无故而诈害子侄。
不许违反规约者入祠的警告具有非常强烈的威慑作用。它不像一般的体罚只触及皮肉,也不像一般的罚款只涉及身外之物,打了、罚了之后,人还是自己人
。 不许入祠 这一震撼人心的
符号的特殊功能,是触动了族人最敏感的神经,并且将宗族价值规范的源泉和基础,提到了生死攸关的高度:如果不被允许进入祠堂,一个人与宗族祖先之间的联系
纽带就将断绝,从此也就会失去了族人之所以为族人的全部理由。其后果的严重性,甚至还会导致那些失去入祠资格的族人死后成为无所依归的孤魂野鬼
。对于习惯将个体价值融入群体价值的中国汉人来说,被自己仍深刻认同、只不过因忘乎所以而一时有所悖逆的群体抛弃、勒令
出局,无疑是不堪设想的最悲惨的结局。日本学者田仲一成在研究了中国南方农村盛行的
孤魂祭祀(比如农历七月中旬的盂兰盆会)后,指出了这类仪式的象征性含义:
孤魂者,或多或少是被宗族抛弃的,宗族对这些孤魂,或是恐惧,或是负疚。罪犯和浪荡子之所以在孤魂之列,也是因为他们作为脱离了宗族秩序束缚的人,引起了族人的恐慌。
由于宗族是一个单靠相同血缘的人们联结起来的封闭社会,因此不属于该血缘集团的人,就被作为
外人排除出去。虽然有可能象同族合并和宗亲会那样扩大成拟制性血缘关系,但即使这样, 血缘范围之内 与
血缘范围之外的区别仍然非常严格,宗族作为封闭社会这一点并未改变。如果一个人越出宗族范围,得不到宗族的保护,其命运必定是悲惨的,他们大多要被死亡吞
噬。如果这些族外者增多,就会导致封闭社会的不安定,族外者的敌意也很可能导致宗族的动荡。因此,宗族社会有理由对这些在外无祀的孤魂、幽鬼表现出异乎寻
常的关注。孤魂祭祀对于维持宗族社会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安全措施。安居在宗族内的人们,害怕流落于野外的孤魂野鬼他们感到孤魂的怨声是最可怕的。田仲一成
《中国的宗族与戏剧》,钱杭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35
436页。
反面的威胁,尤其是对一旦不能入祠而沦落为
孤魂野鬼的恐惧,显然比正面的评价更深刻地揭示了祠堂的象征意义。同时它也说明,宗族成员对祠堂意义的反复强调,并不是出于某种功能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需
要,更不是欺骗。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责任感,关系到宗族存在的根本理由,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就是汉人与宗族之间那不解之缘的真正纽带。族谱当然也具
有这种象征性,尤其是在修谱、散谱的过程中尤为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族谱毕竟不能像祠堂那样,可以直接地、老少咸宜地、极为通俗而不论文化高低地、形象化和
日常化地,将宗族成员与祖先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最迅速地满足汉人对以上四种心理感受的需求。
有些批判以轻蔑调侃的口吻对宗族祠堂作了漫画式的描述,似乎这一切只是一场可笑的闹剧,而宗族首领都是一群自欺欺人的大骗子,族人都是蒙在鼓里的大傻瓜。
有些人又反其道而行之,竭力渲染祠堂内的恐怖气氛,把祠堂看成一所私刑充斥、滥杀无辜的残酷的牢狱,而宗族首领近似刽子手,族人则是一群听凭宰割的可怜
虫。这两种观点都是严重的误解。宗族祠堂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更不是戏台。它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场所,寄托了汉人宗族成员深沉执著的感情。我们当然可以
去批评这些感情所包含的不合时宜的历史内容,但我们不要去嘲弄这些感情。汉人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自觉追求,是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精髓,
应该得到现代人的尊重,尤其应该得到汉人子孙们的尊重。请读下引两段文字,体验一下沉浸于其中的那略显悲怆的感慨:
祠宇为祖先栖神之地,已故者自当进位于祠,但该支后裔,当思创造何等艰辛,不独资材为难也。今附主于祠,俾先灵享无功之奉,亦何以相安?光绪五年(1879)江苏武进《承氏宗谱》卷首《祠墓规》。
临祭不许跛倚。每见近来好游荡者,于演戏赛会之场,终日争趋,不厌不倦;又或好祈福者,朝南海,走东岱,不惜劳苦,虔心虔意;乃一年三百六十日,只二日祭
祀。今所行仪节一概从简,即礼仪大备,亦不须半日时辰。凡我族人,反不若游荡祈福者聚精会神,而行立跪拜,漫不恭肃,殊失礼意!道光十年(1830)江苏
江都《卞氏族谱》卷一《基沙祠堂禁约》。
这些话,就像是一个老人正在对祠堂的象征意义作一番心情沉重的回顾。其实,他真正感到痛心的,并不仅仅是一些族人没有遵守祠堂的有关规则,而是他们对宗族价值源泉的漠视。这当中的道理,也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宗族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和重建,说明汉人与宗族的联结是极其牢固的,说明上面所提到的那种
漠视,毕竟没有能占领汉人的心灵。这肯定是一件幸事。
1、有神龛,照片和遗位(灵牌位)都供在那里。
2、没有神龛,可将遗像先用塑料布包好以防潮,再用黑布包好以防变色,最后用红布包好以安心。然后放在柜子一角,到春节或冥节祭奠的时候再摆放出来。
灵牌一般是供奉在自己祠堂内。纪念逝去的祖先的木牌,通常会刻上或写上被纪念的人在族谱上的名字。比如祖父某某大人之灵位。
家人说到这个可能是想用杉木给某位祖先立一块灵牌,供后人祭奠。
家神牌位是人们心目中最神圣的,所以书写是一件非常严肃、隆重的大事,且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和格式规范。不写则已,若写定不能草率、马虎,会书者若不德高望重,慎写家神牌位。
凡欲写香火的人家,必先看好吉日,购买好新毛笔、墨水、红纸,准备好香案,须请方圆几十里地书法最好且德高望重者到自己家里,盛情款待后,摆置香案,先生净手后方才提笔书写。根据约定俗成的习惯和规矩,先生可以无偿帮人书写春联、婚联等等,但书写香火必须是有酬的,由先生定多少,主家无须还价。
“堂号”的书写要求,必须是毛笔正楷体,不得用行书、草书。横排自右向左写读。“堂号”须依据主家的家族谱记载世传下来的堂号,不得随意取名。书写“堂号”须用红底黑字或黑底黄字,不得用白、蓝、绿等色的底、字。纸或牌匾的规格为宽二尺四寸,长四尺五寸。
“神位”的书写要求更加具体、规范、严格,有五大禁忌和五要五不得。五大禁忌是:
写“天”,要求“一不压大”,禁忌撇连二横;写“地”,要求“土不离也”,禁忌土也分开;写“君”,要求“君不闭口”禁忌尹下的口字封严和随意改写为“主”或“国”字,以防产生歧义;写“亲”,须写繁体“亲”,要求“亲不闭目”;写“师”,要师不离位,就是写师字的一竖要拉长挨上“位”字。这五禁忌一方面是忌讳和计较,一方面是从书法角度上审美的要求。
五要五不得是:要写正楷体,不得用行、草、及其它字体;毛笔掭墨要适度,不得滴、溅、流、洇,保证书面干净整洁;笔划要润圆饱满,不得起毛分叉;神位写好后,要小心谨慎地平放在僻背、干净的地方自然阴干,不得用它物粘吸、擦抹字上余墨或用火烘烤,以防弄坏字纸;干后贴墙时,要将胶水或浆糊抹在纸的周边一指宽即可,不得满抹,以防胶水或浆糊干后字纸起皱和变色。
“神位”的规格与堂号的规格一样,即用一张半红纸竖接起来为长,一张纸的宽度,从上往下竖写,须是红纸黑字。
“堂联”的书写,基本要求是红底黑字或红底黄字,字体要小于“神位”六个字,字体可楷可行可草可隶可篆可宋可魏,但不能用童体和其它变形异体,以防不严肃不庄重。堂联的内容前面已作介绍,不得写成春联及其它内容;堂联的张贴以神位两侧相对应,面右为上联、面左为下联,与神位上端对齐。如若要张贴两幅或多幅堂联的,仍以神位两侧相对应,以联文内容和字体相区别,禁忌将一幅联文贴在一边。
“报条”也用红纸从上往下书写,纸宽为一张红纸竖折的1/4、1/5、1/6均可,一年一新,讲究的是一年要比一年长。设置香火的第一年,报条不宜书写的太长,要为以后留有余地,直到最后一个报条将墙面贴满、长至地面。贴报条上端不得超过堂号牌匾的上沿。待香火右边墙面贴满报条后,视“香火”字纸破损情况来确定更新与否,若完好无损,只是将过去已贴满的旧报条撕掉又重新开始写贴报条即可。
历代祖宗的牌位顺序是怎么排列的啊?
本文2023-10-07 18:36:1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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