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先的家谱孙女写可以吗?
普遍能接受的做法是,将女儿、女婿、外孙、外孙女载入家谱,再往下一代就不再记录。
但是对于入赘的情况,要特殊说明一下,由于在入赘时,子女跟随女方姓氏,所以这里在孙子孙女辈之后,再往后,依然要继续记录后辈的情况。
“孝 女”
楼主,给您一个参考:
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
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改写旧谱,是重修家谱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从科学全面而长远的观点来看,这是重修家谱的必然趋势,不改不行我们已经明白旧式家谱的确存在不少缺陷,应用“祖宗牌”家谱的体例和修谱方法,完全可以将旧式家谱改写成自己满意,子孙后代也满意的新体例家谱对于孤本老谱来说,可结合“改写”将孤本老谱(特别是手抄本的老谱),改写复制成多套《家谱》,这不但是挽救孤本老谱这一珍贵资料的必要措施。
老祖先的家谱孙女写可以吗?
本文2023-10-07 06:04:2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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