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家谱时没有血缘关系,即第二任丈夫带来的孩子要写进家谱吗?
古代的家谱在选官、袭爵、婚姻、社交、财产继承、睦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编修家谱时,都应把这些方面的内容收录进去,以传示时人和后人。从家谱产生之时起,三千多年来,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内容的侧重也有所不同。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证明血统,是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的,关于这点,可从甲骨实物和《史记》中的有关部分得到证实。先秦时期的家谱特别重世系,家谱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均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相应比以往有所增加。魏晋以至唐代的家谱现在已基本无存,从现存的其他一些著作所引的零星文字和后人再整理的资料来看,仍可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魏晋至唐代家谱的内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当然,首先书写的还是姓名,姓名包括字、号,还包括小名、异名、别名,然后记载生平,官爵(即使没有做过官,是处士也记录上谱),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如何时、何故遇害等等),婚姻状况(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门第,离、退婚等等),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配情况,以及著述、居住、迁徙、家族支系、坟墓等等,其中尤以地望,家世,官爵,自己及兄弟姐妹、子女的婚配等情况,记录得比较详细。宋代以后,家谱在政治生活中不再发挥作用,家谱的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谱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宋元时代的家谱流传极少,明代的家谱现在保存较多,分析一下,宋代以后家谱基本上去掉了关于岳家的内容,而把记录的重点移到有关祖先、世系、恩荣、祠堂、居住、田产、坟墓等方面,尤以子嗣和与血统有关的内容记载特详,但如岳家家世显赫,也可写上。宋代以后家谱的内容通常包括:1、族姓源流,一般总要上溯到家族的始祖,大多上托帝王、名人,以表谱形式,列出家族流传世系。2、恩荣,记录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诸如科举、仕宦以及受到政府褒奖等情况,即使没有做过官,也要写上处士,实在没有可写的,年纪活得大,则写上耆寿、寿妇等字样,努力使自己的家族门楣生光。3、对每一个入谱之人,尤其是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写有传记,详细记录他的名字、号谥、婚姻、生死经历、登谱之年、妻妾、节孝,其中对子嗣记录得特别认真,严格掌握入谱标准,对诸如养子、私生子、女儿、11岁以下死亡的幼殇以及人赘等情况,特别慎重,以防出现“冒宗”、“乱宗”之事,保证血统的纯净。4、祖宅是先人们居住、生活过的地方,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场所,祖茔是列祖列宗长眠之地,尊崇祖先对于团结族人有着极大的意义,故对祠规、祠记、祠产、义庄、义田、家礼、家训及祖茔、祖屋的地形图等也记载较详。5、最后是家传,一般收录有声望的先人的墓志铭、行状、寿序、年谱、像赞等传记资料。有些家谱后面还专列著述或艺文一节,收载家族先人的著述、诗文等。中国古代的家谱,因为时代不同,作用不同,因而,记录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大致看来,越到后期内容越多,越到后来记录越详,与之相适应的是,家谱的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商周甲骨、青铜家谱仅录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说明关系,较为简单。汉代的家谱格式大致有三种:一为横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时代顺序排列,《史记》中有关各表是其代表;二是以姓名为单位,先叙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贯连写,汉代流传至今的两块碑文《孙叔敖碑》和《三老赵宽碑》是其代表。魏晋南北朝是分行写,或连行写,每代与前代空一格,这从现存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彭城王元勰妃李媛华墓志和刘宋临澧候刘袭的墓志就可看出。不同的是后两块墓志不仅记述了自家世系,而且还详细记述了亲戚的谱录,这在后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南北朝时期却是司空见惯的。唐朝的家谱,大多为合谱,一般是以姓为单位排列连写。宋代以后,又开始分代分格。明清时代的家谱,大多取法于宋代家谱,卷首列世系总表,以备检查,然后每人半页,依辈排列。家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已基本定型。明清两代,家谱的格式大致排列如下:1、谱序:有自序和他序的区别,其内容为叙述修撰缘起,修谱目的,本谱的修撰历史、过程与内容大要,修谱的人员构成,修订年月,家族的渊源传承和迁徙经过,郡望,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以及对谱学理论的认识等,作用是宣扬本谱主旨,颂扬祖德,使子孙读后能敬祖向善。如果本谱是续修之作,那么,除收载新写的序外,以往历次修谱的旧序也一并收入,对于续修次数多的家谱,有时新旧序能多达数十篇。此外,为了增光族望,还会专请当代名人作序,并将以往名人为列谱所作的序也依时代先后排列收载。谱序在有些家谱中亦有别称为“引”、“谱说”、“谱铭”、“谱券”等。2、题辞:不是每部家谱都有,大多是前代皇帝或名人为本家族或家谱的题辞,放在显著位置,目的是以此炫耀家世。3、凡例:也有称谱例,主要是介绍本谱的纂修原则与编写体例,收录范围,结构特点,各种著录规则,本谱中各类目的立类理由,适用范围,各种可入谱和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以及诸如如何避讳等行文要求,中心是强调家族血缘的重要性和谱书记述的真实性,内容较丰富,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4、谱论:也称谱说、援古,主要收录前代名人学者谈论谱学的简短语录,其中尤以欧阳修、苏洵、朱熹、程颐、曾巩等宋儒语录最为普遍,也有将明清两代皇帝的谕民榜、谕民诏令载入谱中,作为另一种类型的谱论。5、恩荣:也称告身、诏敕、赐谕、公文,集中记载历代皇帝和地方官员对本家族或某些成员的褒奖和封赠文字,包括各种敕书、诏命、御制碑文等,有的还包括皇帝或地方官员为本家族题写的各种匾额,目的是通过重君恩来彰明祖德。6、图:明清时代家谱的卷首,多数都有图版,内容不完全相同,二般总具有祖庙、祖茔、祠堂以及牧场、水源或住宅四至图。7、节孝:宋代以后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因此,很多家谱都在首卷立节孝一章。8、像赞:将本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仪容,有些还写上赞语,置于卷首,以求达到光大族望,熏陶后人,使“后世子孙起敬起孝,且可惜为感奋”的目的;有些还刊载一些先人遗墨。9、考:有疑则考。一个家族,存在几百年、千余年,自然有些事情不太清楚,可修谱时又必须写上;因此,只得进行考索。通常需要进行考证的,大抵有如下内容:姓氏来源、得姓始末。始祖、始迁祖、支派、迁徙经过和原因、如今分布、某些世系、仕籍、先人科名以及祠庙、祖茔等,尤其是本支的迁徙、定居历史和各支外迁史比较重要,其中以先世考最为重要,也最为常见,也有的家谱将这些内容称之为谱镜、谱撮。10、宗规家训:可单称为族规、族约、祠规、祠约、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议、家典、家范:家训、家箴、规约、诫谕、宗禁、祖训、规条,是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和教化家族成员的家族法规,内容广泛,基本上为修身、齐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为规约,族人必须遵守,如有违犯,则以家法制裁。另一些为训语,主要为劝戒的内容,教人做人行世的道理,这部分通常称为家教。还有一部分为庙规,也称家礼,为家族祭祀礼仪,如祖庙祠堂组成,祭祀规矩、程序,婚丧仪式等等。这部分内容是封建伦理道德在家谱中的集中体现。11、祠堂、祠产、坊墓: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与现状、规制、神位、世次、祠联、祠匾、配享、崇祀、管理,以及祠产、义庄、义田、祭田的管理和牌坊、祖茔及各房墓地的分布与坐向等。12、派语,也称字辈,为记载族人的排行字语。封建时代,家族排行都是有一定寓意的,大多是由皇帝、名人、祖先确定,子孙后代一代一字作为排序。如孔子后代排行字语为: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就是明清两代皇帝赐予的,孟、曾、颜三家亦一体遵行。字辈原为汉人专利,清代以后也曾为满族人采用,如清代皇室起名原无字辈,康熙朝始确定字辈,皇子名首字用“胤”,皇孙名首字用“弘”,二字用“日”旁,乾隆、道光、咸丰三朝,又分别增加四字,形成“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岂(加门旁〕、增、祺”14代字辈。13、世系:也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根图,是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五代为一表。14、世系录:也有家谱称世序、世系考、传实、行实、世录,是对世系表的解释,即记录一个人生、老、病、死、葬的简历,内容包括父名、排行、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官职、功名、德行、葬地、葬向、妻妾的生卒年月日时、封诏、岳家、子女、女嫁之人,有无富贵外孙等,特别重生死、血统。15、传记:与世系录有点相似,不同的是世系录是本家族每个男性成员均有,而传记类则是家族中有功名贤能、特殊事迹、丰功传业、名可行世之人方可入传。形式包括行状、墓志铭、神道碑和年谱等多种。传记又可分为内传、外传两种,内传为有懿行的女子传记,外传为男子传记,可由后人写,也可请当代名人写。也有的按德行、孝友、烈女、仕宦等分类排列。16、仕宦录:也称荐辟系、科第录,用以记载族中历代及第人仕族人的名单、履历、科名、政绩、功勋、著作等。17、志:家谱中另一种比较重要的内容,大多为家族中专门资料的汇集,如科名、节孝、仕宦、宗行、宗寿、宗才、封赠、族内学校、、学产、历代祖屋、祖茔、祖产分布等等。这是明清家谱取法于史书中的“志”,即专门史而成。18、杂记:其他类不收或遗漏的均在此处叙述,大多为本家族的一些专门资料,如男女高年、争讼。田产、茔地的契约、合约、合同、诉讼文书等,范围很广、很杂。19、文献:也称著述、艺文、文苑,收载的均为本家族先人的著述,其中包括各种家规、家训、家范、墓志、行状、诗、文、帖、简、奏疏等。有的全收,有的仅开列目录。20、修谱姓氏: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为领衔、编纂人姓名,一为捐献经费人姓名,均列在谱未。21、五服图:五服是封建家族法规的重要依据,很多家谱后附五服图,目的是为了令族人重视和了解,不得混乱。22、余庆录:家谱修成,末尾照例留几页空白纸,上书“余庆录”,意为子孙绵延,留有余庆。23、领谱字号:为了防止家谱外传,一般在家谱后都有顺序号,或用一段特殊文字,如撷取《千字文》中的一段等,然后登记注册,某人领某号,定期抽查。此外,在有些家谱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内容,如某些家谱专设义谱一类,收载族内各支所收异姓养子、义子的世系,有些家谱中收录有家族中重要人物的年谱资料等。还有些家谱则在谱末专辟“修谱志”、“附记”等篇章,专门记述本次修谱的经历和遇到的问题等。也有的家谱会注明修谱时的收支账目。近代一些家谱后面,有的还附有一些统计图表,如人口等。以上所说的家谱的各种格式,并不是每部家谱都完全具备的,由于时代、地区、家族的差异,所修成家谱的详略程度不会完全一样,其余诸如格式分合、排列次序也不会都完全一致,但总体来说,基本上还是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
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各项:
1谱名 一般均称为家谱、宗谱、族谱、家乘、世谱、统谱、支谱、祖谱、合谱、联宗谱、大成谱、房谱等,也有的称为谱传、真谱、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典、世牒、世恩录、故谱、族谱图、族系、族讲、石谱、世家、私谱、本书、大同谱、乡贤录、传芳集、家传簿、先德传、系谱、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等,可谓名目繁多。
2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 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一般而言,一些家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适合社会潮流与需要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4谱论 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 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高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赞、遗像 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 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家法 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 、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 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 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同时又表明与死者同有关系的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所以不仅在执行丧礼时要涉及到,而且在执行宗族、家族事务及执行法律时也必须涉及,所以家谱中一般都载有五服图。
11世系 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所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元定论,不过至迟已在南宋时出现,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产品。(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 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抄自史传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方行可书”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
13谱系本记 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数等。
14族产 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 专门登载与记录和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 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 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 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 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 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 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 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 或称余庆录。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 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族成员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任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其实一部完整的家谱就是一部宗族、家族史或宗族、家族百科全书。通过这部家谱,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该家放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该有族的经济情况和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谱也正是将这些内容以书、图、志、表、史的形式记录下来,从为可与正史与方志并列的又一文史宝库。
玉皇大帝的家谱
过世的父亲一名:东王公,即古神东皇太一。
退休的母亲一名:西王母,即隐居昆仑山瑶池的王母娘娘
正宫皇后一名:天后海神娘娘马祖
姐姐长公主一名:二郎神之母,封号不详
妹妹长公主一名:红鸾星君龙吉长公主
外甥一名:二郎神杨戬
女儿一名:三圣母
太子一名:天子--转世为人间的皇帝
奴婢七名:七仙女。最小的管纺织,叫织女。大概其他六个应该叫茶女、酒女、饭女、果女、车女、衣女等等名字
补充回答:
还有一种答案是
瑶池圣母(老婆)
七仙女(女儿们)
织女(孙女)
补充回答:
今存晋代到唐代的董永遇仙传说材料几乎是空白,也许正好说明牛女传说的巨大影响抑制了董永传说的传播。之所以会这样,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既然牛郎已经与织女结缘,那么董永怎能再与之结为夫妇呢?
敦煌残卷《董永变文》是一篇重要的文献。变文有一个重要的变化是,织女已经从一个演变成三个了!董永的儿子董仲长到七岁,受人羞辱,要找母亲,一个道士孙宾告诉他说:“阿耨池边澡浴来,先于树下隐潜藏。三个女人同作伴,奔波直至水边旁。脱却天衣便入水,中心抱取紫衣裳。此者便是董仲母,此时纵见小儿郎。”织女变成三个的契机,一方面是为了与牛女传说划清界线,另一方面也是以天上星象为依据的。织女星本有三颗,位于银河岸边,三星呈三角形排列。虽然有了三个织女,到底还不能与牛郎之妻截然分开,也不能确认哪一个织女是董永之妻。到了宋代,这个问题才得以彻底解决。
明代人所编的一部载录宋元旧话本的小说集《清平山堂话本》在中国早已失传,20世纪初由日本传回国内,书中保存着一篇完整的话本小说《董永遇仙传》。董永的儿子董仲舒为了寻母,道士严君平指点道:“难得这般孝心。我与你说,可到七月七日,你母亲同众仙女下凡太白山中采药,那第七位穿黄的便是。”董永所遇的仙女第一次成了“七仙女”。从此之后,明清以来的各种地方戏中,董永所遇的仙女都叫七仙女了
织女一下子变成了七位,那么在天上,她们又是什么星宿的化身呢?
笔者发现,在中国古代星象学中,天上以“七星”命名的一共有十三组:北斗七星、紫微垣华盖七星、太微垣常陈七星、天市垣七公七星、东方亢宿折威七星、北方女宿扶筐七星、北方危宿车府七星、西方奎宿外屏七星、西方奎宿天溷七星、西方昴宿昴七星、南方鬼宿天狗七星、南方星宿星七星、南方轸宿青丘七星。这些星宿都有自己的特定功能,其中北方女宿扶筐七星的功能是:“东七星曰扶筐,盛桑之器,主劝蚕也。”(《晋书·志一》、《隋书·志十四》)、“扶筐七星,为盛桑之器,主劝蚕也,一曰供奉后与夫人之亲蚕。明,吉;暗,凶;移徙,则女工失业。彗星犯,将叛。流星犯,丝绵大贵。”(《宋史·志三》)
得名较迟的“扶筐七星”,首见于《晋书》,而《晋书》、《隋书》均为唐人所修,则此星大致得名于六朝之后。唐宋时期,扶筐七星的主功能是非常明确,为人间桑蚕、纺织的主星神。因七星相围如采桑之提筐,所以得名“扶筐”,即“盛桑之器”。《宋史·志三》还说:“织女足常向扶筐,则吉;不向,则丝绵大贵。”元人所修的《宋史》对之记录甚明,可知当宋末元初扶筐七星主桑蚕之功能在民间定有流播。而首出七仙姑的《董永遇仙传》正出于宋元之际。可知,扶筐七星的纺织功能及吉凶预兆上的反映正是七星姑形成的星辰源典。这种民俗认定与宋元话本《董永遇仙传》中首次出现七仙女身影在时间与寓意上都是非常吻合的。因此,唐宋之后,民间观念中织女与七仙女才能不相混同,牛女传说与董永传说则自然分离开了。
补充回答:
写家谱时没有血缘关系,即第二任丈夫带来的孩子要写进家谱吗?
本文2023-10-07 04:53:3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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