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家谱字辈大全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3收藏

程氏家谱字辈大全,第1张

1、伊洛地区程氏字辈:“子彦思克、继世心宗、佳接起延、倓洛璋铭、毓秀广远、相传大千、源推其业、长流万年”以及新续辈字“恪守秉正、修齐治平、道珩仲兴、志笃永恒”。

2、广东梅州五华、河源程氏字辈:“国家传世德,理学必宗先,孝支宜为则,崇文作善元。”后来又往下续了二十个辈—字:“燕翼富强本,知书万道全。品行铭高洁,昌兴起俊贤。”

3、湖北仙桃、天门、洪湖一带程氏字辈:“忠厚传家远,诗书衍庆长。果克从斯语,定贤德荣昌”。

4、四川广安区程氏字辈:文武朝天子,世代祝明君;儒学崇兴正,才德有光荣;尚纪先泽远,家国道长清。(共三十字)

5、河南信阳程氏字辈:建德修道,敬守先则。薪茹培学,永振家声。

扩展资料

程姓起源:据史料记载,春秋时,晋国荀氏的支子(非正妻长子或妾生子)食采于程邑(今山西省新绛县东北),其后裔以邑为姓,称程姓。

春秋时期晋国出现了一些势力强大的姓族。荀姓就是其中之一。荀姓在西周时聚居在今山西省临椅县南部,后来迁到新绛县西。荀林父、荀宾、荀家、荀会等人都是晋国著名的卿大夫,是对晋国政局有一定影响的人物。晋国大夫荀骆的采邑就是程邑。

有人说这个程邑就是关中地区咸阳东北的程邑。但是当时咸阳附近应该属于秦国的领地,晋国虽曾拥有“河西八城”,它的领地也难到达咸阳附近。因此我们认为,作为苟驩采邑的程邑,应该在今山西省境内。因为驩的采邑名叫程邑,他的子孙就以邑为氏,改姓程氏。

-程姓

-程姓家谱

综述:

首先干好自己的本责工作,要爱党,爱人民,其次是要有特别贡献或是特别有影响的事。比如,军事训练突出,抗震救灾有突出贡献,见义勇为者,多有可能根据情况给你立功的!

立功等级分为:嘉奖(由团以下单位授予)、三等功(团级以上单位可以授予)、二等功(师旅级以上单位可以授予)、一等功(军以上单位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大军区以上单位和中央军委授予)。

实施奖励和表彰是我军褒扬先进、鼓舞士气的基本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军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制度尤其是关于表彰的规定大多分散于多个法规和文件中。随着军队职能使命不断拓展、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官兵结构变化等,同时部队对当前奖励数量偏多、等级偏高、单项表彰过多等问题也有较多反映,都对奖励和表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对奖励和表彰管理工作作出科学系统规范。

实施奖励和表彰是我军褒扬先进、鼓舞士气的基本方式。我军经过几十年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特色鲜明的褒奖制度,对于激励官兵履行职责使命、完成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军队职能使命不断拓展、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官兵成分结构变化等,都给奖励和表彰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制定《规定》,与时俱进科学规范奖励和表彰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体系,为更好地发挥褒奖的功能作用,大力激发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汇聚强军兴军的强大正能量,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军委和四总部领导对制定《规定》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给予有力指导。《规定》起草组认真学习习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法规文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先后到61个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单位了解情况,3次征求总部有关二级部、各大单位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保证了《规定》的质量。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以上资料参考:-立功奖章

四川冯军华怎么立功军营建功勋,家乡传美名。12月3日上午,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双祠堂村,锣鼓喧天,人头攒动。遂宁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解放军某部领导组成慰问组,来到一等功臣冯军华家中,共同为其家人送上喜报和慰问金,并悬挂“一等功臣之家”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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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组与功臣家属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家庭情况,感谢他们为国家和军队培育了一名好男儿。冯军华感慨地说:“感谢组织的培养、军地各级的关心,这份崇高的荣誉激励我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突破,在强军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据遂宁军分区政委刘中路介绍,近年来,遂宁市扎实抓好拥军优属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努力为驻军和遂宁籍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军人军属自豪感、获得感、幸福感,让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让他们扎根军营、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为了确保战争机器的高效运作,历朝历代统治者对军队将士的奖赏和抚恤都十分重视。清代沿袭明代制度,又作出了一些改变,对于那些在战场上立功的将士给予了优厚的赏赐,即“功赏”。功赏主要包括攻城、陷阵和水战三个方面,以下作详细介绍。

就功城而言,分为云梯功城,火炮攻城等几种情况,还要视其攻城难度分别给赏。其中又有“攻下府城赏银”、“攻下州城赏银”、“攻下县城赏银”等几种不同的赏银标准。

以云梯攻城为例,第一个攻入府城的赏银250两,州城200两、县城150两;第二个攻入府城的赏银200两,攻入州城的赏银150两,攻下县城的赏银100两。如此类推,攻入府城城池的前五人都给赏银,以50两为基准递减。

冲锋陷阵赏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凡强敌在前、阵坚垒固,能倡众战胜者”;二是交战双方“势均力敌,有于本营中冲锋前进者”。针对这两种情况,朝廷按军功分别给予50两、40两、30两不等的赏银。

水战赏银则分别船只的大小(共分三等),依次赏先跃登敌船者前四人、三人、二人不等。比如,登一等船第一人赏银100两,二等船80两,三等船60两;登一等船第二人赏银80两,二等船60两,三等船40两。以20两为标准,依次递减。

上面所说的攻城、陷阵、水战的定例在顺治朝就以形成,且为以后历朝所遵循。但当时八旗、绿营的军功仅限于赏银,至康熙朝三藩之乱期间,兵部认为只有赏银不足以鼓舞士气,因此奏议:“大兵所至之处,或敌人坚壁相距,或大列阵相迎,有能挺身先登,以及越众冲锋者,应各依立功等第,授予守备、千把总等官。至于先跃敌船立功者,应各依船大小等第,授以都司佥书、守备、千把总等官,并各给赏银有差,以示鼓励。”(清圣祖实录卷47)

兵部的这个提议很快被康熙帝采纳,此后,军功的奖赏便将赏银和授官相结合。当然,在特定的情况下,军功赏赐又会有所变动。如在康熙统一台湾是即重新订立了赏赐标准。水战中规定,若跃登伪藩坐船“本船每兵赏银50两,舵工赏银100两。兵丁第一名跃过船者,以参将用,赏银500两;第二名以游击用,赏银300两;第三名以都司用,赏银200两”,若是有临战退缩也有相应的惩罚,凡此,都在于鼓舞鞭策将士用命。

当然了,打仗肯定也会有伤亡,为此自康熙十三年以后确立了统一的抚恤制度,并为历朝所沿袭。以绿营阵亡将士为例:提督800两,总兵700两,副将600两,参将500两,游击400两,都司350两,守备300两,千总150两,把总100两,外委100两,马兵70两,步兵50两。

千总以上官员,除了抚恤银之外,还有加级、荫子和恤典的待遇。如副将的恤典为:加都督同知、都督佥事衔者,予祭二次,照例造坟安葬;未加衔副将任满三年者,予祭一次,造坟安葬;未满三年者,予祭一次,减半造坟。

如果参战将领并非是战死而是出征期间病死,也有相应的抚恤制度:“一二品提镇以上,候旨遵行;其副将以下及三四品官赏银50两,五六品官40两,七品以下30两。”乾隆三十年又补充规定:“出征官兵行至五百里外病故者,照例给予恤银;其在五百里以内者,减半给予;若行至一二站病故者,毋庸给予。”

出征将士阵伤制度要视伤情分为三等或五等:一等伤给银30两,二等伤25两,三等伤20两,四等伤15两,五等伤10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面所列的功赏、抚恤等制度在历次战争中,也会出现一些变动。如在康熙二十二年平定台湾之役中因军费吃紧相应减少了标准。乾隆时期因国力强盛,几次用兵又相应地提高了赏赐、抚恤的标准。总之,功赏和抚恤都遵循因时制宜,视国家财力和战事而定。

一、姓氏源流 尚(Shàng)姓源出有四:

1、出自姜姓,是姜太公地后裔,以祖名为氏句号。据《元跟姓纂》及《万姓统谱》等所载,姜太公名尚,字子牙,辅佐周武王推翻了商王朝,被封于齐,是为齐太公句号。太公在周朝为太师,故又称太师尚父,简称为师尚父或尚父句号。它地后代子孙便以它名字为姓,称为尚姓句号。

2、源于秦代,以官职为氏句号。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设有六个带“尚”字地官职,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沐、尚书六个带尚之官职句号。有管理、负责跟司掌之意,这六个官职就是管理服饰、膳食、冠冕、起居、沐浴、书籍地宫廷官吏句号。这“六尚”之官地后裔,有地以祖先职官为姓,也称为尚姓句号。

3、出自姒姓,以祖名为氏句号。夏部落成员尚黑,后世有以其名字中地尚为姓句号。

4、出自它族改姓及小数民族有尚姓:

① 据《姓氏考略》所载,唐时尚书右仆射、冯翊郡王尚可孤,为东部鲜卑宇文之别种句号。

② 据《唐书》所载,唐时吐蕃有尚姓,即宣宗时降唐地酋长尚延心一族句号。

③ 清满洲人姓,世居沈阳句号。

④ 景颇族木染氏汉姓为尚句号。

⑤ 今满、蒙古、保安、东乡、土家、朝鲜等民族均有此姓句号。

⑥ 出自宇文氏句号。宇文氏本为东部鲜卑族复姓,其中一支世居松漠句号。唐朝时有人名宇文可孤,官至神策大将军,初赐姓李氏句号。后复本姓宇文句号。以功加检升校尚书右仆射句号。官居高位,遂以职官命姓为尚氏,称尚可孤,其后亦为尚姓,融入汉族尚氏句号。

★★★得姓始祖:尚父句号。即姜太公,名尚,字子牙(一说字望),因其祖上伯夷曾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被封为吕侯,建立吕国,故又名吕尚,为炎帝后裔句号。是商末周初著名地军事家、政治家,曾垂钓于渭水之滨,被周文王礼聘为辅助大臣句号。武王伐商时,任统兵师氏(简称师),被尊为师尚父号太公望,又号太师尚父句号。在牧野会战中,歼敌立功,是周朝地第一开国功臣句号。成王时封于齐,建都营丘,授以征讨五侯九伯地特权,地位在各封国之上句号。春秋末年,田氏代齐后,原齐国王族有一支以其字名为氏,称尚姓句号。它们尊尚父为其得姓始祖句号。

二、迁徙分布 尚姓源起周代地齐国句号。公元前三八六年,周安王被迫承认田跟为齐侯句号。至此,齐国姜姓地江山被田氏取代,史称田氏代齐句号。因田氏代齐并未发生大规模地流血冲突,属于一种跟平演变,故尚姓大多仍留居齐国句号。尽管尚姓得姓很非常早,但在以后地开展中一直云山雾罩,就这样其早期历史一直很非常难让人知其详句号。先秦二汉是就像如此,魏晋南北朝也是就像如此,尚姓散见于史册,而且鲜少,很非常难让人窥探其庐山真面目句号。唐时,尚姓名人有官任礼部尚书兼侍御史地濮阳人尚衡,还有卫州汲(今河南汲县)人尚献甫,还有唐末地种地的起义首领尚君长、尚让弟兄(从其二人经历来看,应为河南或山东二省间人)句号。此际,尚姓一方面表现优异,另一方面加入了由宇文氏改尚姓地生力军,使得整个尚姓家族自此庞大茁壮不少句号。《元跟姓纂》跟《姓氏考略》讲尚姓望出京兆、清河、上党、汲郡句号。望即郡望或地望,指魏晋至隋唐时每郡显贵地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句号。这说明在唐代及其以前,尚姓家族曾昌盛于今陕西西安、河北清河、山西长治、河南汲县一带句号。五代闽国王王曦有宠爱尚妃,说明此际已有尚姓入迁福建句号。南宋以后,南方各地渐有尚姓家族句号。元代,尚文由祁州深泽(今属湖南)徙居河北保定,尚野由保定迁居河北满城句号。元末明初,种地的起义军四起,既为推翻元人统治,又为争夺皇权互相攻杀,导致中原、华东、中南各地人口锐减,朱元璋统一天下后,因山西表里山河地特殊位置,所受波及不大,就这样乎从山西移民,尚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河北、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句号。明清之际,尚姓开始在南方各地开展起来,并有渡海赴台,远播海外者句号。就像如今,尚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河北、河南、青海等省多此姓,上述三省之尚姓约占全国汉族尚姓人口地百分之六十三句号。尚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三十五位地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地百分之零点一句号。

三、历史名人 尚 长:字子平,汉代名士句号。为子嫁娶毕,即不复理家事句号。见三国魏嵇康《高士传》:“尚长,自子平,河内人句号。隐居不仕句号。为子嫁娶毕,敕家事断之;勿复相关,当就像如俺死矣句号。”后用为不以家事自累地典实句号。唐许浑《村舍》诗之一:“尚平多累自归难,一日身闲一日安句号。”明张邦伊《沈嘉则有三楚之游席上得分字》诗:“知尔尚平家累浅,逢人胜事好相闻句号。”

尚 让:唐末黄巢起义军将领句号。初从王仙芝起义,王仙芝死后,归黄巢句号。大齐政权建立后,任太尉中书令句号。随黄巢四处征战,为黄巢地重要将领句号。黄巢死后,降唐句号。

尚 野:保定(今属河北省)人,元代大臣、学者句号。累官至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句号。为官廉介有为,决狱无留滞句号。文词典雅,博闻强记,从学者甚众句号。

尚 达:陕西省同州(今大荔)人,明代官吏句号。弘治初,以贡士任岳阳令,县有涧水为患,尚达命令开渠灌田,时逢天旱,可谓二得其便句号。

尚 衡:同州人,明代官吏句号。弘治年间进士,累官工科给事中,曾上疏谏议,停止建造佛塔,后卒于汉阳太守任上句号。

尚 雨:山阴(今浙江省绍兴)人,清代画家句号。善山水、杂画,松石师郭熙,墨竹潇洒可爱句号。

尚 钺:河南省罗山人,著名历史学家句号。1927年入党,本着历史为政治服务地原则,编写了《中国历史纲要》等多部著作句号。

尚可孤:唐代东部鲜卑族人,宇文之别种,世居松、漠间句号。初事安禄山,后附史思明句号。肃宗时降唐,封为神策大将句号。平叛有攻,累官至检校尚书右仆射,封冯翊君王句号。

尚结赞:唐代吐蕃大相句号。极有才略,伏兵御寇,屡立战功句号。

尚君长:唐末王仙芝起义军将领句号。公元874年与王仙芝同起于长垣,并随王仙芝转战于山东、河南一带句号。后被王仙芝派去同杨复光洽谈投降之事,中途被唐将擒获,不久被杀句号。

尚道长:名大伸,以字行句号。相州安阳(今属河南省)人,宋代官吏、学者句号。以父荫入官,因屡与上峰争辨曲直,故抑压不进句号。博古多闻,尤嗜《资治通鉴》,亦工诗句号。有《家集》、《跟陶诗》句号。

尚可喜

尚可喜:辽东(今辽宁省海城)人,清初藩王句号。原为明广鹿岛副将,降后金后,受封智顺王,隶汉军镶蓝旗句号。顺治六年改封平南王,率军征讨南明政权句号。后告老返乡,因其子尚之信响应吴三桂叛乱,它受惊吓而死句号。

尚之信:尚可喜之子句号。其父乞归后,因未能袭爵,遂起兵响应吴三桂叛乱,被任为招讨大将,后进号辅德亲王句号。不久反正,袭平南亲王之爵,从讨叛军句号。胜利后,被清廷所逮,赐死句号。

尚其亨:辽宁省海城人,清代大臣、学者句号。隶汉军旗,光绪十八年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句号。经史词章以外,阴阳医相、绘画金石,均能窥其深奥句号。

尚小云:河北省南宫人,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一句号。它擅演艺高胆大、豪放豁达地古代妇女跟少数民族妇女句号。解放后,历任陕西省京剧院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等职,1976年病逝,终年76岁句号。尚派名剧有《梁红玉》、《汉明妃》、《双阳公主》、《墨黛》、《昭君出塞》等句号。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京兆郡:即首都长安直辖区句号。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至华县一带句号。

汲 郡:晋秦始皇二年置句号。治所在汲县(今河南省汲县一带)句号。

清河郡:汉高帝时置句号。相当今河北省清河至山东省临清一带句号。

上党郡:战国时韩国初置上党郡,秦灭韩后袭之句号。治所在壶关(今山西省长治市北);西汉时移治长子(今山西省长子县)句号。相当今山西省沁水以东地区句号。

2、堂号

廉介堂:廉是清廉洁白,介是性格行为独特句号。元代尚野,志趣正大,文词典雅,事继母至孝句号。为国史馆编修,出为汝州判官,为人清廉洁白,性格行为不同于众句号。

此外,尚姓地主要堂号还有:“高师堂”、“仁寿堂”、“清河堂”等句号。

五、宗族特点 1、尚姓是典型地北方姓氏句号。其源于北,而盛于北句号。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所载,明清二代尚姓进士及第者共三十七名,除湖广、浙江(均二名)外,还有安徽、四川(各一名),南方人士不过六名句号。北方诸省中以河南为最多,共十名,其中六人为罗山人句号。其次为陕西(八名)跟山东(五名)句号。需要提一下子地还有奉天(今辽宁省),有三人入围句号。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十二条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维护纪律,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节奖励的项目

第十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五条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勋章。

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六条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

第三节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七条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八条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十九条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时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条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保障、装备保障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一条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二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或者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课目的比赛中,获得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军事训练比赛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三条积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需要,改进训练方法,或者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军事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四条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航天发射测控、远航、导弹发射、战略演习、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五条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六条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七条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八条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环保,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二十九条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条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一条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装备、弹药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二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部队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三条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四条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五条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六条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七条在体育比赛中,夺得奥运会铜牌、银牌、金牌的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八条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三十九条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在全军表彰的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条在参加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赋予的重大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比武竞赛等活动中完成任务出色,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可以记三等功;获得国家部委表彰或者在执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军事演习等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完成任务出色,获得四总部联合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可以记二等功;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一条在本条令第十八条至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第四十二条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节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四十三条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嘉奖。

第四十四条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对作战胜利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五条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六条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七条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八条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管理科学,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事故、案件,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九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五十条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五十一条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五十二条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五十三条在本条令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第五十四条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解放初期军人立功中的“大功”,是指军人有重要或重大贡献,相对于“记功”更高的荣誉。其相当于现在的记一等功或二等功。

现在的记功,包括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其记功等级标准为,岗位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而解放初期,军人记功仅分为记功和记大功两个层次。对应看,当时的记功相当于现在记三等功,记大功的对象有重要或重大贡献的军人,所以相当于现在的记一等功或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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