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里八子)故事我来说一下, 1.吉里惹黑,很多人都说是阿莫惹古是一个家族,还有说吉里惹古或吉里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7收藏

(吉里八子)故事我来说一下, 1.吉里惹黑,很多人都说是阿莫惹古是一个家族,还有说吉里惹古或吉里,第1张

你是谁,分歧我的家族,,跟你们说吧,从藤蔓里面挑出来的是阿莫,也就是现在的阿莫惹古的祖先,阿莫,用彝语翻译,看不见,不知道不知道来历的,所以后人称阿莫为斯惹(神仙的意思)所以他九个儿子的名字前面都有一个斯,跟你们讲清楚,把阿莫挑出来的是一个土司,具体名字不详,后来阿莫,就成为了一代枭雄,所以同志们,不要分歧我的家族了,对你们又没有好处,

凉山彝族十大家族黑子惹所、阿莫惹古、尼乃惹所、俄木惹古、日格阿鲁惹石、帕查惹石、拉俄惹额、火火惹石、尼波惹石、木古惹古。

吉克家族是彝族的主体名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文化,也是中国彝族第二大家。

吉克共有七子,从大到小分别是“尼省、阿友、沙呷、吉布、吉史、吉木、吉达”;主要在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和日本、香港、台湾及东南亚和北美洲也有较多分布。

出俞友顺房,到客栈大堂,找到伙计二牛,二牛说:“在发现俞老汉死前的一个时辰,看到一伙人怒气冲冲地奔想楼上,看他们很凶,就没跟过去看,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走了,不知道跟这案子有没有关系。那伙人为首的好象是天喜赌场的沈老板,他在城里开了好几家赌场和妓院。听说他叔父是个大官,没人惹得起!”看来要去天喜赌场走一趟了。来到天喜赌场,找到赌场老板沈万谋,询问沈万谋,希望他能好好配合案子的调查工作。选择追问证人俞友顺,沈万谋回答说“俞友顺是他们赌场的常客,经常过来赌钱,前阵子突然有了一笔钱,不过没几天就输光了!”。在沈万谋左边的桌子上发现一本帐本,上面可以找到俞友顺在赌场内的借钱记录。向沈万谋追问帐本的事情!但沈万谋说的似乎在隐瞒什么,于是选择举证(物),要沈万谋解释帐本上俞友顺欠的三百两是怎么回事!但沈万谋的解释显然有漏洞,只好选择“威吓”,沈万谋只好从实道来:原来沈万谋知道俞友顺有个貌美如花的女儿,自己曾向她提过亲,但遭到拒绝!如果俞友顺还不上钱,就准备拿他女儿抵债。借此推理是否是沈万谋计划不成就杀死俞友顺,于是就跟沈万谋说“客栈的伙计二牛曾看到俞友顺死前一伙人去找过他。” 沈万谋回答“那是俞友顺答应那天给他答复,要么还钱,要么把女儿给他。没想到又推脱,就给了他点颜色看看!自己只是让他享受下皮肉之苦罢了,并没那烛台打他,自己还要娶他女儿过门,不会下毒手的”看样子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只好先回客栈再好好调查下。这时候吴迪说他已经知道真相了,约了第二天在衙门里见。并给了个提示:事发当日,有客人离开客栈,可以去那个房间查下!回客栈,到时千房。在时千房间的床上发现一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衣服!询问正在打扫房子的伙计阿柳姑娘。追问她有关衣服的事情,阿柳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是客人留下来的,具体可以去问下客栈的老板田姐。到客栈大堂,找田姐,追问有关衣服的事情,田姐回答“那衣服是一个叫时千的客人的,不过这人行踪不定,经常鬼鬼祟祟的四处游荡,自从出了命案后就失踪了!”原来如此,看来吴迪并非浪得虚名,先回衙门去听听他是怎么推理的!回县衙。知府升堂。吴迪认为凶手就是时迁,不过已经逃之夭夭了!他认为沈万谋在教训了俞友顺后,时迁趁机进入行窃,被俞友顺发现,时迁于是拿烛台砸在俞友顺头上,然后拿着银子跑路了,跑的时候太过匆忙,连衣服都落在客栈房间里了。于是知府命令追捕时迁。但两天后,在城郊发现一具尸体,正是时迁!有可能是畏罪自杀,或者是杀人灭口,先去现场调查下再说了。到城郊,查看时迁尸体,发现时迁是中毒死的,死亡时间是俞友顺遇害的当天!在时迁尸体左边的木桩发现十几个铜钱。又在左边的草丛中发现半个已经发霉的馒头!这一切好象证明吴迪的推断是正确的,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疑点:时迁是怎么中毒死的?死亡时间怎么跟俞友顺同一天?那馒头怎么剩一半,难道俞友顺也吃过馒头?决定回去重新验尸!回衙门禀告大人,要求重新验尸!赶回衙门,原来吴迪已经找人重新验尸过了,发现俞友顺确实含有剧毒,只好赶回客栈再继续调查。在客栈老板田姐的右边第二格墙上发现食谱(上面写着当日的食谱)。追问二牛关于证物丝巾,二牛说丝巾很眼熟,好象是阿柳的。于是到时迁的房子里追问阿柳关于证物丝巾(在俞友顺房的床上可以找到)。阿柳说丝巾是她的,前些天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继续追问阿柳关于田姐,知道田姐的丈夫跟人家跑了。又回到客栈大堂,在左上角的厨柜里发现药罐,里面装着黑色的粉末。就药罐追问老板田姐,田姐解释说“那里面装的是消灭老鼠和害虫的药”。出客栈大堂,到各个房间去询问有关案情的线索!柳远茗:那天和苏兄一起出去读书,回来才知道客栈出事了。和苏兄是赶考路上认识的。在柳远茗房间下面中间的桌子上发现一本家谱。追问家谱一事情!蔡安:商人,案发的时候一直待在房间,什么都不知道。经常来这做生意,这次住大概已经半年了。在房间上面中间发现一价值不菲的玉器。回去追问田姐关于证物馒头。跟他聊起他的丈夫,田姐说他的丈夫早死了,举证(人)阿柳,反驳田姐听人说,丈夫是跟人家跑了的,田姐由此感叹天下男人都是薄情寡义。于是就推理田姐因此也厌恶俞友顺。举证(物)丝巾证明俞友顺是好色之徒。认为俞友顺对阿柳心怀不轨。田姐于是下毒毒死俞友顺,但这些仅仅是推理,还得找证据。于是追问二牛关于证物药罐:知道俞友顺晚饭是由二牛送的,案发那天的晚饭也是二牛送的,并且根据食谱的推断,案发那天的晚饭是馒头。接着继续问二牛是不是喜欢阿柳,举证物丝巾,说明阿柳跟俞友顺的关系,实际上俞友顺曾经试图非礼阿柳。就此推测可能是二牛下的毒药。于是举证物(药罐):说是二牛下的毒。二牛回忆起,那晚送馒头的时候,俞友顺不在,就把馒头先放在隔壁书童那,等俞友顺回来再给他吃。于是来到苏思泉的房间,苏思泉:苏焕之的弟弟。那天看完戏子,就一个人去逛街了。房间里还有个书童叫苏晓,他说那天听到隔壁有打斗的声音,害怕死了,后面竟然发生了命案!当时不敢喊人,怕被发现,也被人揍!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一书信(情书)。追问苏思泉关于书信的事,原来信是苏思泉写给一个姑娘的情书。转身来到苏焕之的房间,苏焕之(秀才。案发那天,和柳远茗听完戏后就出去读书了,不知道客栈后面发生什么事。是去听俞金香的戏。每天下午都会去听上半个时辰。)在苏焕之的房间下面中间的桌子上发现一本诗集。追问苏焕之书信的事,原来信是苏焕之写给俞金香的信,让苏晓代为转交!!追问诗集,知道是苏焕之的拙作!再次来到苏思泉的房间,追问苏晓关于书信的事情:在恐吓下,苏晓道出两人关系其实并不好,在继续恐吓下,推理出那书信应该是苏焕之所写,举《诗集》为证据。事情真相是:书信原本是苏焕之所写,让苏晓代为转交俞金香。结果被苏思泉发现,他把信留了下来,不让声张!原来苏思泉也喜欢俞金香,只是俞金香的父亲更喜欢苏焕之。这让苏思泉大为气恼。由此推理是否是苏思泉怀恨在心,下的毒呢?举证二牛,追问苏晓,那天晚饭的事情,苏晓想起那天给俞友顺送饭的时候,好象提到一个什么安的人,莫非是蔡安!?于是去找蔡安。问不出所以然!转身到俞金香那追问玉器的事情。知道有一次俞友顺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玉器,后面就没再看过了。再次回到蔡安那,询问蔡安如何得到那玉器。他说是在市集上一位老伯那买来的。威吓蔡安,蔡安仍然不说真话,举证人俞金香曾经看到那玉器。蔡安仍然不说真话,举证人苏晓说俞友顺晚饭前曾经找过蔡安。蔡安只好说俞友顺是找他借钱。继续威吓蔡安,蔡安说当时贪图便宜就花小钱买下了俞友顺的玉器,后来俞友顺才知道玉器是传家之宝,找他来要更多的钱,蔡安不肯给,那玉器好象是个赶考的秀才给俞友顺的。发现了这重要的线索,于是追问苏焕之关于玉器的事情。知道苏焕之因俞金香而心神不定。继续追问下去,知道那天柳远茗和苏焕之一起去看俞金香的戏,还给了不少钱。总之掌握了不少线索了,是到水落石出的时候了,回县衙开启结案推理。问题:是谁杀了时迁答案:时迁问题:是谁杀了俞友顺答案:柳远茗正式开堂!!!知府:二位捕头,圆缘客栈的命案调查得如何?吴迪:回禀大人,此案错综复杂,不过本人已查出真凶知府:吴捕头从来没让本府失望过,快详细道来吴迪:是,大人,我们一开始以为俞友顺是被人打死的,后来发现重新验尸,发现俞友顺也是被人毒死的,物证就是馒头知府:你的意思是馒头是时迁从俞友顺身边拿走的?吴迪:是的,那天客栈的晚饭是馒头,时迁偷走铜钱时,顺便从俞友顺身边拿走馒头充饥饿。知府:有道理,那下毒的人是谁?吴迪分析那天接触到馒头的有三人:田氏、二牛、苏晓。推理受俞友顺轻薄的人是阿柳。证明苏思泉喜欢俞金香的是书信。证明俞友顺对阿柳不轨的证物是丝巾。从而断定二牛是杀人凶手!这时候丁聪表示反对吴迪的分析。丁聪认为,二牛是无辜的,凶手另有其人!此案的关键证物是玉器。玉器是在蔡安那发现的,此玉器是俞友顺卖给蔡安的。而玉器是赶考的秀才送给俞友顺的,这赶考的秀才是柳远茗。柳远茗假装这玉器是他卖给俞友顺的,经过威吓,他承认是自己送给俞友顺的。原来柳远茗送玉器给俞友顺,是让他们父女两来客栈卖唱,分散苏焕之的精力,以便自己中状元。证明柳远茗害死俞友顺的证物是帐本!帐本上记录着俞友顺欠下三百两,为了还债,俞友顺找柳远茗要钱,推理:柳远茗是通过什么东西下毒的?铜钱!!!原来俞友顺虽然是吃了馒头才中毒的,但毒不在馒头上,而是在柳远茗看完戏给的赏钱上!原来,俞友顺是个极其邋遢之人,他吃东西之前肯定不洗手,而那天的晚饭是馒头,在食谱上也写的清清楚楚,俞友顺拿过铜钱后,手上便有了毒,再通过馒头传入口中,而大多数人都认为毒在馒头上,而不在铜钱上。柳远茗可谓是机关算尽!再加上机缘巧合,沈万谋和时迁又先后击打过俞友顺,更让次案显得错综复杂!在强有力的证据和推理面前,柳远茗只能坦白从宽!剧终!恭喜丁捕快破案成功

彝族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团结的民族,都是以部落的形式生活。其中也分系着各自的分支及家族文化。

其中“黑子惹所”家族是大多数人公认的第一大家族。还有“阿母惹古”家族、”怕查惹史”家族这些都是比较大的家族。

然而我今天说的是一个其他家族。它就是“古属惹尼”家族。古属惹尼至今有200多代的历史。至今子孙有16万多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家族。其中的"且萨阿子惹古"和"冷博惹黑”都有自己的一定地位。只是后期才找到大部份分支出来族谱,很少人了解。但是它绝对可以排在彝族家族前列。

凉山最出名,人口最多的是:沙马诺布,沙马勒文,沙马曲白这是一家勒格惹史,阿子惹古,马海尔只惹这是一家。吉子,阿米,阿莫惹古这也是一家。这是凉山人口最多三家。

彝族历史最长的是哪一家族

彝族历史最长的是阿莫惹古家族。阿莫惹古谱系长达124代,是所有彝族家族当中最长的,当然历史也最长。

阿莫惹古是居住在四川凉山、云南、贵州等地区的彝族最庞大的一个家族,在彝族家族里人数和代数都居首,是彝族家喻户晓的四大家族之首。

阿莫惹古,表意为“阿莫的九个儿子”,九子分别为斯俄、斯都、斯依、斯布、斯兹、斯色、斯伍、斯普和斯使。

凉山彝族民间有“百姓分支阿莫惹古为最先,植物生长你莫丝五为最先”的谚语,它说明了一点阿莫惹古这个群族是个源远流长的全体,它的分流比凉山彝族地区其他家族要早的多。

阿莫是阿莫惹古家族最早的祖先,在大凉山彝区,多用“阿莫惹古”指代阿莫惹古家族。小凉山彝区则多用“阿莫惹索”指代本家族。

阿莫惹索和阿莫惹古均为彝语音译,阿莫惹索即为阿莫三子或阿莫真子,阿莫惹古即为阿莫九子。

阿莫娶过两个妻子,第一个妻子生下三子,分别为斯俄,斯都,斯依,因此小凉山等极少数地方称之为“阿莫惹索”。

阿莫的第二任妻子生了六个儿子,总共九个儿子,“阿莫惹古”由此而来。

根据彝族经典《勒俄特依》记载,子祖谱务是曲伙系的阿莫惹索惹古和诺伙系的古候圈涅曾经共同居住过的地方,他们在这里建了祖先根业。

阿莫惹古家族是大家族,人数太多,子孙后代大多以名代姓,造成姓氏繁多而复杂的形象,不完全统计有80多种姓氏,部分姓氏如下:斯都,海来,莫色,瓦西,曲木,阿罗,吉合,吉东等。

彝族人中为什么要分黑彝和白彝

黑彝和白彝是两个次族群的概念,在1956年中国政府在凉山地区搞民主改革以前土司管辖区的彝族叫白彝,非土司管辖区叫黑彝。

其次,彝族内部分五个等级:兹,诺,曲诺,阿加和嘎西。

其中诺等级被译为黑彝,曲诺等级被译为白彝,阿加等级被译为安家娃子,嘎西等级被译为锅庄娃子。

而现在大理的彝族大多着黑衣服,大多数白族也称他们为“黑族”;而在凉山的黑彝、白彝是血统上的划分,不是经济上的。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地区和方言不同,彝族支系繁多,有许多不同的他称和自称,主要的他称有“夷”、“黑彝”、“白彝”、“红彝”、“甘彝”、“花腰”、“密岔”等。

主要的自称中,云南昭通、武定、禄劝、弥勒、石屏,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自称“诺苏”、“纳苏”、“聂苏”,这部分彝族约占总人口的1/2。

云南哀牢山、无量山及开远、文山、马关一带的彝族自称“密撒(泼)”、“腊苏(泼)”、“濮拉泼”、“尼濮”等。贵州的彝族自称“糯苏”、“纳”、“诺”、“聂”等。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族识别,按照广大彝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以鼎彝之“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

没有分白彝黑彝。

彝族原本没有“黑白红”之分,只有“六祖分支”之说。四川凉山彝族总称为“诺蜀”,阿都方言区称“脸蜀”,自称为“尼”或“尼惹”。从古代历史上看,彝族社会曾分为“兹、莫、毕、格、卓”五个阶层。从近古史上看,凉山彝族社会又分“兹、诺、曲诺、阿甲、干席”等阶层。从“诺”、“曲诺”等字意表面上看,虽有“黑”、“白”之意,但根本没有现在的“黑彝、白彝”之含义。

其实“黑彝”“白彝”都源自于一个血脉,而且多半是爱情的结晶。

杨志

天暗星青面兽杨志

杨志,在梁山好汉中排名第十七位,梁山军马里做马军八虎骑兼先锋使,排行第三。

林冲来到梁山,王伦不容,要他先下山取“投名状”杀一人上山。不想正巧碰见青面兽杨志,两人拔刀大战三十余回,不分胜负。

原来杨志是杨老令公杨家将的后代,本来是殿帅府制使,因押送花石纲在黄河里翻了船畏罪逃避。与林冲不打

不相识,被王伦一起邀上梁山。

但杨志一心想到东京找个官做,不肯入伙。杨志在东京花光了身上的钱,只好去卖祖传宝刀,与泼皮牛二发生争吵,不得已杀了牛二,被发配到大名府充军。

为梁中书护送生辰纲去东京,又被晁盖等所劫。杨志无奈和鲁智深打上二龙山,杀了邓龙,做了山寨之主。后归了梁山泊。征讨方腊时在途中病故。

杨志的性格特征

生辰纲最终被夺,这是否说明杨志是个很愚蠢的人?其实结合《水浒》中其他描写杨志的章节,我们可以看出,杨志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 杨志久在江湖,知道押运生辰纲的凶险,刚一接受任务,就多次推托,推辞不掉时,才做了精心的安排:首先要求扮做普通的行商客人,悄悄赶路,避免大张旗鼓,引人注意 后又要求梁中书给自己提调众人的权力,防止内部不和,被“贼人”钻了空子。 后来在路上,也是根据不同的地形,更改行路的时间。开始是趁凉行路,后来到了“人家渐少,行客又稀”的山路地带,为安全起见,改为“辰牌起身,申时便歇”,天正热时赶路,而且不允许大家在黄泥岗的松林里休息。 后来兵士要买酒喝,他又千方百计阻拦。这都体现了杨志的精明。 那么,既然杨志如此小心,为什么最终还是失败了?这一方面固然是要突出吴用计策的高妙和无懈可击,但最主要的原因却是他性格的另一面:急功近利、粗暴蛮横。正是这种性格,使得他对手下的兵士“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这就激化了运送队伍的内部矛盾。“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有了内讧,失败也就不可避免了。 从《水浒》对杨志的整体描写来看,杨志的性格经历了“失意——得志——幻灭”的发展历程。 杨志本是“三代将门之后”,原“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应该说最初也是满怀抱负。不想命运多舛,先是失陷了“花石纲”,又在盛气之下杀了泼皮牛二,吃了官司,被发配充军。这是其人生的一个失意时期。但岂料却因祸得福,得到梁中书赏识,收在门下,“早晚殷勤听候使唤”,并把押运生辰纲的重要任务交托给他。只要他完成这个任务,前途就会一片光明,他的命运也似乎是“柳暗花明了”,离志得意满的日子也不远了。可是“福兮祸之所伏”,他太在乎这趟任务了,唯恐辜负了梁中书的厚爱(这也有点“士为知己者死”的心理),所以处处小心,时时在意,因此就有点急功近利,有点急躁。而且太过小心时,脑筋就死板了,他一心怀疑蒙汗药已经下在酒里了,所以一直等到别人先喝过才允许兵士买,却忘了酒里可能本来就没有蒙汗药,而别的人虽能证明酒里没药,却未必清白。所以丢掉了生辰纲,自己的幻想也最终幻灭,不得不上梁山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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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面兽杨志,梁山好汉中真正的名门之后、将门虎子,血统论排名前三的人物。如果单从出身来讲,小旋风柴进是后周皇室嫡系后裔,大约是冠军;大刀关胜据说是三国关老爷子孙,虽说过了八百年,这血液纯度有待考证,可人家家谱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不服气不行;第三便应该轮到我们杨志先生了,杨家将的故事,那可是风靡万千少女,折服无数少男啊,大破天门阵,穆桂英征西,那可是说书先生案头的保留节目!再后面大约才轮到呼延灼、彭玘等人。

杨志被迫上梁山,严格来讲,他只是二龙山强盗股份公司被实力更大的梁山强盗股份公司收购了!从他个人内心世界来讲,恐怕是不太愿意的。小说第五十八回《三山聚义打青州,众虎同心归水泊》写道:

杨志起身再拜(宋江)道:“杨志旧日经过梁山泊,多蒙山寨重义相留,为是洒家愚迷,不曾肯住。今日幸得义士壮观山寨。此是天下第一好事。”。宋江答道:“制使威名,播于江湖,只恨宋江相见太晚!”

短短两句看似无关紧要的对话,实质上阐明了两人的观点!杨志对晁盖是有情绪的,要不是七星劫了生辰纲,他杨志也不会落得这般田地!所以杨志会明褒暗贬,讥讽说“天下第一好事”云云;而宋江,早已经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不满之意,晁天王的敌人便是自己的最好的朋友,故而连忙拉拢收买,称呼杨志是当日官衔“制使”,而不是失陷生辰纲时的“提辖”,更不是“杨英雄”、“杨大侠”等江湖称谓,“只恨宋江相见太晚!”

七星劫生辰纲,那是架构梁山强盗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笔原始资金,梁中书搜刮十万贯孝敬丈人的民脂民膏,谁都想上去咬一口唐僧肉。而这里有个细节我们不应该忽视:七星聚会当中,其实人人都会耍两手:晁盖能搬动石塔,双臂膂力应该不小;吴用虽说是个书生,但也颇有胆略,曾用铜链架开正在恶斗的刘唐、雷横;公孙胜殴打晁盖家丁十余人如抛稻草人;刘唐能和郓城县刑警大队副队长雷横同志交手五十余招不分胜负,想来也不是无能之辈;三阮更从小说中给的绰号可见一斑。

但是,黄泥岗上,面对区区一个杨志(十一个军汉攻击力低下,连杨志自己也曾对梁中书说:他们见事就走;两个虞候更是酒囊饭袋;谢老都管自己还要人来照顾。可怜杨志不仅要照料财物,而且还要和一帮兵痞无赖交流,可谓是心力交瘁),七星却没一个敢正面交锋的!

天时地利方面,晁盖等人早就埋伏在林子里等待战斗,又是本土人,地形熟悉。无论如何,区区一个杨志,七星都应该一涌而上,抢了东西就跑,而不是花偌大功夫做戏,用下蒙汗药这江湖不齿的方法取了生辰纲。

这也从侧面说明一个问题:杨志的战斗力,恐怕是不可轻易撩拨的。

战斗力不仅仅等同于武力,严格来讲,应该包括:武力、智力、体力、魅力、魄力。

武力是战斗力最重要的因素,占据70%;打仗讲究斗智斗力,因此智力占据10%;体力是保证战斗胜利的必要要素,吃饱了饭的鲁达和饿饭的鲁达就完全是两个概念,占据10%;魅力值高的人物,可以不战而胜,占据5%;两军相遇勇者胜,实力比较接近的,魄力值高的战斗力也高,占据5%。

梁山好汉108条,完全不会外家功夫的大约为零。不管是领导班子宋江吴用,还是普通文人朱武萧让金大坚,乃至于鸡鸣狗盗之徒,比如白胜乐和王定六等,小说里总也要给他们加上“好习枪棒”一条。好像完全靠嘴皮子吃饭的,不仅不能进入中上层干部之列,而且有性命之虞,比如说酸秀才王伦。

抛开武力不说,论智力,杨比不过吴用背后下阴招;论体力,杨走了大半月,早就累得半死不活;论魅力,有青色胎记的杨只能和刘唐的朱砂记相提并论;论魄力,杨志哪里是晁天王的对手?由此可见,杨志真正占绝对优势的是自己的家传武学!正是杨志的出色武艺,才让晁盖等人颇为忌惮。

杨志在梁山脚下和林冲步战五十余合不分胜负;在大名府和索超马战五十余合不分胜负,这说明他的战斗力在梁山好汉中,完全可以进入“十大元帅”之列。但是这并不代表杨志的战斗力和林索二人一样,事实是介于二人之间。

林冲要缴投名状,第一次杀无辜的好人,难免心中忐忑不安,战斗力便要打个折扣,况且杨志挑财物是要去打点关系的,安身立命的东西,哪能放弃?此消彼长,林的真实战斗力在杨之上;和索超斗武,那是以犯罪之身升级,切不可得罪太多人,同样在官场混迹的杨志深知“花花轿子人抬人”的道理,故而手下留情,和索超斗个平手。

黄泥岗劫金银是小说第二个高潮,而相当有趣的是,梁山好汉远比金庸古龙小说中的大侠来得现实,金古人物基本不为生计发愁,像东方不败,掌管偌大的日月神教,整天描眉画眼、针织刺绣,没见他们谁去种田。你能想象郭靖一招“亢龙有悔”打倒金兵,转身就从他怀里东掏西摸有无银两吗?你能想象陆小凤一记“灵犀一指”刺出,随后便掳下敌人的戒指放进自己的钱袋里吗?

而我们见到的是,不仅崇尚武力,而且迷信武力的梁山好汉们,多么在意“一文钱憋死英雄汉”的“真理”。我们不仅见不到梁山好汉“替天行道”之后,潇洒地高唱“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反之,我们见到的是一群战斗后不忘带走战利品的现实人物。大的战役比如三打祝家庄、曾头市、高唐州、大名府,小的斗殴比如鲁达破瓦罐寺,取桃花山,武松灭张都监满门等等。大伙快意恩仇以后,都记得“把金银器具踏扁了,收拾起两个包袱”带走!

杨志上梁山后,职位是马军八骠骑兼先锋使,八人中排第三。其实以杨志的战斗力,仅次于五虎上将之一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而在急先锋索超之上。

杨志是一个信奉“一刀一枪在边疆上博一个封妻荫子”的人物,黄河中失了花石纲,选择变卖家产贿赂上司,而不是直接落草为寇;王伦盛情款待,给足了面子,也不为所动;英雄落魄汴梁街头,也不是说用块黑布蒙面去抢点银子来,只得满含心酸将祖传宝刀变卖,一个英雄,落到如此田地,心中痛楚,恐怕不是能用语言来表达的。即便对于无赖牛二,杨志也表现出一个极具耐心的业务代表素质,要剁铜板,可以;要吹毛断发,可以;要杀人不见血,杀只狗不满意,只有杀了你这个狗都不如的恶棍!

杨志等人上梁山后,宋江集团的势力更强大了,强大到晁盖不得不提防的地步。晁盖只有立战功才能平息大家对他领导地位的猜疑——攻打曾头市。书中写道:

宋江道:“哥哥是山寨之主,不可轻动,小弟愿往。”(按:常用辞令),晁盖道:“不是我要夺你的功劳。你下山多遍了,厮杀劳困。我今替你走一遭。下次有事,却是贤弟去。”,宋江苦谏不听。晁盖忿怒,便点五千人马,启请二十个头领相助下山;其余都和宋公明保守山寨。当日晁盖便点林冲、呼延灼、徐宁、穆弘、张横、杨雄、石秀、孙立、黄信、燕顺、邓飞、欧鹏、刘唐、阮小五、阮小二、阮小七、白胜、杜迁、宋万:共是二十个头领,部领三军人马下山。

晁盖带的手下,全是自己的嫡系部队,比如林冲刘唐三阮,以及不得宋江重用的人才,比如呼延灼杨雄石秀,而吴用这个见风使舵的家伙,更是绝不能加上。从“宋江苦谏不听,晁盖忿怒”一句话,关系之微妙,可见一斑。

晁天王根据小说需要,必须死在敌人手里,由此,杨志至少在拜见领导的时候,双方都不必尴尬。

杨志上山后,基本属于没嘴葫芦类型,话也不多说,对于梁山,他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要不是日后能招安,他未必愿意留在这里。杨志在梁山上的功劳也很不起眼:攻打大名府,只是策后马军;关胜要游说水火二将,吴用要派林冲杨志监督(此村夫心胸狭窄!);卢俊义攻打东昌府,杨志和没羽箭张清交手两招,头盔上挨了一石子,伏鞍归阵。哪里有半点杨家将后裔的威风?!

宋江受招安,最高兴的莫过于杨志,满足了他的毕生心愿。可惜征方腊途中,只是仅仅过了长江,便在丹徒县患病不起,最终也病死异乡。竟然欲“一刀一枪在边疆上博一个封妻荫子”而不可得!

也许,“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的杨志,谨遵祖先遗志,刀枪只对外敌,而对于方腊,只是人民内部矛盾。他举不起自己的钢刀,正如汴梁城惹事的宝刀,收归国有后,从此不闻踪影。

是也非也,化作蝴蝶。

(吉里八子)故事我来说一下, 1.吉里惹黑,很多人都说是阿莫惹古是一个家族,还有说吉里惹古或吉里

你是谁,分歧我的家族,,跟你们说吧,从藤蔓里面挑出来的是阿莫,也就是现在的阿莫惹古的祖先,阿莫,用彝语翻译,看不见,不知道不知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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