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夸夸我的姓崔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5收藏

作文夸夸我的姓崔,第1张

崔氏源流

   一、崔姓来源

   出自姜姓,为炎帝神农氏后裔。西周初年,有姜姓吕尚,字子牙,为官太师,也称师尚父,又俗称姜太公,因辅佐武王灭商有功,被封于齐,为诸侯国,建都营丘。姜太公有一子名(亻及),周成王时为朝廷重臣,康王时为顾命大臣,死后谥号为齐丁公。齐丁公有嫡子名季子,本应继承齐国君位,却让位于弟叔乙,自己食采于崔邑(今山东章丘县西北的崔氏城),遂为崔氏,故崔氏的始祖为崔季子。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述为:“姜姓本炎帝,生于姜水,因以为姓。”姜姓部族是羌人的一支,姜、羌二字古音相同。羌字从羊从人,表示族名;姜字从羊从女,表示族姓,他们都生活在我国西部地区。《说文》云:“羌,西戎牧羊人也……西方羌从羊”;《风俗通》谓:“羌本西戎卑贱者也,主牧羊。”而姜姓部族原来也居住在今陕西省扶风县一带。《水经注·渭水》说:“岐水又东经姜氏城南,为姜水。”这里所记的姜水和姜氏城,可能就是姜姓部族最早活动的地区。由于姜、羌同源,故《后汉书·西羌传》说:“西羌之本……姜姓之别也”;近代人章炳麟也指出:“姜姓出于西羌”,追其祖先都应是以牧羊为主或以羊为图腾的部族。然而,姜姓部族很早就从羌人中分离出来,他们的居住地在羌人的东部,其经济生活也由游牧转变为以农业为主。据传姜姓部族的始祖为神农氏,或称炎帝。《说文》释“姜”字曰:“神农居姜水,因以为姓。”《帝王世纪》述:“炎帝神农氏,姜姓也……长于姜水,因以氏焉。”关于神农氏开始从事农业的故事在古代流传极广,可知以炎帝神农氏为始祖的姜姓部族,实为羌人中最先进入农业经济阶段的一支。

   在中国古史传说中,最早、最显赫的氏族即姜姓炎帝族与姬姓黄帝族。炎帝族的姜姓部落和黄帝族的姬姓部落原来十分接近,两族还有亲属关系。《国语·晋语》曰:“昔少典氏娶于有(足乔)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姜、姬两姓有密切的血缘关系,他们不但世为婚姻之族,而且不断争斗,其中最著名的是蚩尤与黄帝之战,或曰炎黄之战,战争的结局以炎帝族失败与黄帝族胜利而告终。在史前时代,姜姓部族辗转四迁之地甚多。在历史的进程中,炎帝的许多子孙分为很多支系,变易为其他姓氏。

   姜姓较主要的一支即吕氏,据《吕氏世系表》载:“共工氏从孙伯夷,佐尧掌四岳,佐禹治水,封为吕侯,为吕姓之始。”《新唐书·宰相世系》记载:“吕氏出自姜姓。炎帝裔孙为诸侯,号共工氏,有地在弘农之间,从孙伯夷,佐尧掌礼,使偏(通遍)掌四岳,为诸侯伯(通霸),号太岳。又佐禹治水,有功,赐氏曰吕,封为吕侯。”可见,吕姓,源自姜姓,是由古部族名和古国名、古邑名等而得姓。炎帝的后裔,共工氏从(堂)孙伯夷,是帝颛顼之师,帝尧时辅政,掌管礼仪,帝舜时正式任命他为秩宗,并告诫他说:“伯夷啊,由你做秩宗,早晚都要小心恭敬,只有为玖清明才能正直。”伯夷牢记帝舜教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禹代行天子之政时,伯夷尽心辅弼,成为禹的“心吕之臣”(吕,据许慎《说文解字》:“吕,脊骨也,象形。”《新唐书·宰相世系》:“吕者,膂也,谓能为股肱心膂也。”心吕之臣意即心腹之臣)。为嘉奖伯夷,帝舜晚年赐伯夷姓姜,赐氏为吕,并封他为吕侯,形成吕氏部族。伯夷的后代,早年活动于甘青山岳地区,由于崇拜山岳之神,形成了四岳部落。在尧、舜、夏禹时代,四岳成为部落联盟的山岳祭司,也是当时强大的部落之一。吕与申,皆为四岳部落之后,属羌人的一支,是姜姓的主要分支。《诗经·大雅·崧高》称:“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维申及甫,维周之翰。”(这里的甫就是吕,《尚书·吕刑》在《礼记·表记》中引作《甫刑》,就是明证。)

   原始社会末期,吕部族由羌人分出,与亲族申部族由甘肃东部东迁。在申人迁至今陕西甘泉县之北的上申川时,吕人同时迁至上申川之北的吕川,即今志丹县东北的杏子河。杏子河发源于靖边县的白云山,东流注于延河,后流入黄河。吕人正是顺着延河河谷,东渡黄河,与申同时迁至今山西中部的吕梁山。今山西乡宁县东南4公里地有吕乡废城,是吕进入山西的落脚点。有人考证:“吕氏旧地,疑当在是”。这里接近舜都蒲坂及夏都安邑,伯夷便在此接受帝舜的赐封,建立侯爵国吕国,世称吕侯。吕人在夏、商时世有其国,后又东迁至汾水中游肥沃的平原,今存古吕城遗址。《元和郡县志》记载:“霍邑西南十里有吕乡。”霍邑在今山西霍县西南。商朝末年,吕国成为周人的同盟。西周中期,吕国南迁至宛,即今河南南阳。

   商周之际,吕侯支孙吕尚(据《竹书纪年·帝系名号归一图》,又称臧丈人、吕牙、吕望、吕消,后来人们又从其祖姓称他为姜尚、姜子牙、姜太公)在灭商建周的过程中建立了盖世功勋,成为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

   《史记·齐太公世家》说他是“东海上人”,《吕氏春秋》说他“东夷之士”,《战国策》又说他是“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而《竹书纪年》 (战国时魏国史臣纂录古书及其国典籍而成的史书)则说:吕尚为“魏之汲邑(今河南卫辉)人”,西晋《太公吕望表》、东魏《太公碑记》、宋《太公舟人》诸文,均称吕望为汲入。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太公钓鱼台管理处曾为研究吕尚的籍贯,从豫南吕姓封地《西周时吕国南迁至宛即今河南南阳),到古称东海郡的山东郯城,最后来到河南卫辉。他们遍查各地,均未能查到说明吕尚籍贯的史实资料,更末发现任何历史遗迹,而关于吕尚为汲人,确有多方面的论证依据。

   吕尚青年时期,家境穷困,曾在朝歌 (今河南淇县)屠牛卖肉,后又到孟津(今河南孟州南)司厨卖饭,他还在商朝做过官,因感商纣王昏残无道,辞官而去。他曾游说诸侯,却无人欣赏,失望之余,遂隐居下来,此即《孟子》所言“太公避纣(乱),居于东海之滨”。后来,吕尚听说西伯姬昌(周文王)在西岐崇贤尚老,就千里跋涉,迁徙至今陕西。这时的吕尚已届古稀之年,但他谙识典籍,见闻广博,胸怀治国之道,心藏用兵之术,兴世强国之心不衰。相传,吕尚到陕西后,垂钓于渭滨,与姬昌出游狩猎相遇,两人一见如故,非常投机。姬昌听了吕尚侃侃而谈的治国安邦之策,赞赏不已,遂同载而归,并高兴地对吕尚道:“我先君太公曾预言:‘当有圣人到周,周因而能兴盛,此即指先生吧我的太公期望先生好久啦!”姬昌尊吕尚为“太公望”,并立为掌管军事的“太师”。

   吕尚辅佐西伯操练兵马,励精图治,西伯攻灭密须(今甘肃灵台西)、黎(今山西黎城)、崇(今陕西西安沣水西),建丰邑(今陕西长安县沣河以西),多出自他的谋略。西伯死后,姬发继位,史称周武王,尊吕尚为“师尚父”,迁都于镐(今陕西长安县西北)。姬发继位后的第九年,在吕尚和周公的协助下,率军东征,进攻商朝,会盟孟津,当时有800多个大小不等诸侯背殷投周。吕尚认为虽然灭亡殷商的条件基本成熟,但殷纣的实力还不可轻视,建议暂缓出兵伐纣。又过了两年,殷纣王杀比干、囚箕子之后,招致天怒人怨、众叛亲离。于是周武王以吕尚为国师,率部伐纣,由孟津渡河,大战于牧野(今河南淇县西南)。周军在吕尚指挥下,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纣王之军如堤溃岸崩,纷纷倒戈。纣王见大势已去,逃回朝歌城中,登鹿台自焚。根据吕尚的建议,周武王悬纣王首级示众,到社庙前,祀告天地,宣布伐纣战争的最后胜利。武王灭商之后,在各国拥戴下建立了周朝,他派人封比干墓,释放被囚禁的箕子,封纣王之子武庚于朝歌,散发鹿台所藏钱财和巨桥国库所积粟米赈济贫民,又派人视察传国之宝——九鼎。接着,吕尚又带兵东征商的亲族同盟军——淮夷、徐夷、莱夷以及奄、齐、郯、薄姑等17国。

   周武王称王天下后,大封同姓宗族和异姓功臣谋士。吕尚受封东夷族齐国故地,仍称齐国,他即是齐太公。齐国为侯爵,都营丘(今山东临淄北)。齐国地处泰山以北,多处近海,地处僻远,发展农业的条件较差,受中原影响较小,东夷人的风俗习惯更为浓厚。齐太公在打败了东夷人莱侯的进攻,安定了封国后,对于东夷人的风俗采取了保留与因袭的态度。齐太公没有强制性也推行周朝的制度和礼仪文化,对于东夷人的传统习俗不是加以革除,而是加以因袭,只是对其君臣之礼略加简化。在经济政策和经济思想方面,重视发展经济,利用靠近大海的条件,因地制宜,在注意发展农业均同时,还注意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齐民争为渔盐之利,齐文化更多地表现出许多工商社会文化的特点。齐国很快成为经济、军事强国。

   周武王灭商后不久便病逝,其子成王姬诵继位。成王年幼,武王弟周公辅政,武王的另外两个弟弟管叔、蔡叔等怀疑周公有夺取王位的意图,对周公极为不满。商王纣子武庚乘机拉拢管叔、蔡叔,又联合东方的徐、奄、薄姑等郡,起兵反周。周公率领大军东征,齐太公参与了平叛。周成王策命齐太公对五侯九伯有征讨其罪的权利:“东到大海,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关,北到无棣,在此范围之内的五等诸侯,九州方伯,若有罪,皆得以征讨他们。”齐国从此代替天子征讨不服从者,成为东方大国。

   姜太公有个儿子叫(亻及),周成王时为朝廷重臣,周康王时为顾命大臣,死后谥号为齐丁公。齐丁公有个嫡子季子,本应继承齐国君位,或许出自宽厚与世无争的秉性,或许厌倦了纷争的人世,看破了红尘;或许惧怕相互倾轧,争权夺利,担当兄弟反目为仇相互残杀,骨肉相残,杀庶逐弟的罪名,姜季把父亲传给他的齐国国君的位子拱手让给了弟弟姜乙,自己甘愿要了一个名叫崔的地方为食邑,过一种田园生活,崔邑即今山东章丘县西北的崔氏城。其后,姜季子就在这里定居并繁衍生息,他的子孙逐渐以邑为姓,改姜姓为崔姓。

   据有关资料,现在彝族、回族、蒙古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中亦有崔姓分布。唐时新罗国有人姓崔,今朝鲜半岛崔姓是该地的主要姓氏之一。清代高丽人崔姓共分四个支派,出易州、瓜克山、刚城府、得州等地,今为朝鲜族第一大姓。清代满洲人有姓崔的,世居辽阳。清代满洲八旗姓崔佳氏者后改为崔,如今满族仍有崔姓。

   二、崔姓迁徒史

   崔氏发源于山东省境内。其后在汉晋南北朝、隋唐这段漫长的时期里,一直称盛于清和、博陵两部之间的武城安平两地。其间,崔氏还繁衍到了河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

   东汉末年的时候,军阀混战,平州刺史崔毖率族人千余避乱入朝鲜,后发展成为朝鲜族大姓;唐朝846年,崔升奉唐武宗之命,去新罗平乱(因那里有饥荒),889年,又因哀奴之乱,去东征,被封为银青光禄大夫,后来就定居在药城(现名忠州),汉族崔姓有12000多人。

   西晋至唐代,崔氏还分布于今山西、浙江、江苏、广西、安徽、陕西、甘肃等省的一些地方;西晋时被列为北方氏族之首。唐代以后崔姓大批南迁,主要分布于今天的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省。宋代时,崔氏最集中的地方在清河和博陵。

   宋代以后,崔氏分布地更广,有的于清代以后移居东南亚一些国家。

   崔姓移居台湾,多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康熙帝时占据台湾的郑氏集团归顺后,清在台湾设府置县,招徕东南沿海居民到台湾垦殖,以开发、建设台湾的这一阶段。现居台湾的崔姓居民大多是从广东、福建两省迁居而去的,现分布在台湾全省各地。

   1949年,大陆解放,崔氏一些成员随蒋介石迁移至台湾,其中较有名气的有崔书琴、崔垂言、崔百城等人。

   此外,还有一些崔氏成员在中国近代时期移居香港和澳门,其中最具盛名的是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会长、澳门基本法协会会长崔德祺。

   自明末以来,东南沿海省份的一些崔姓人士为谋生的需要,漂洋过海,在异国他乡落地生根。海外崔姓主要聚居地在今朝鲜半岛。

   三、崔姓家谱介绍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家牒、家乘、世谱,是一个家族或宗族的世系表谱,即用以记载宗族世系事迹的历史典籍,举凡姓氏源流、家族迁徙、人口兴衰、人物掌故、风物人情都可以入谱,可以说是宗族的发展史。家谱大致包括13项内容:序文;凡例;世系世表;源流、宗派;诰敕、象赞;别传、墓志;祠堂记、祠规;家规、宗约;家训、家范;义田记、义庄记;墓记、墓图;艺术、著作等,一般30年左右续修一次。一位对谱牒研究有素的学者认为:“如果说,国家编正史、州县纂方志、家族修谱牒,构成中国宗法社会历史大厦三大支柱的话,那么就数量之多,影响之广来说,当首推谱牒。”前代学者,如顾炎武、王夫之、章太炎、王国维、陈寅恪在治学中,也都重视使用家谱资料,以补正史之不足。在历史上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族人流亡或迁徙,首先要携带的就是家谱。

   《盱南崔氏族谱》(建昌崔氏)为清雍正年间崔仁懋等编。该支崔氏奉崔伦为始祖,崔伦自唐代乾符年间由抚州青泥徙居南城之北港(即今崔坊),是为建昌崔姓一世祖。南城、南丰、新城、广昌、泸溪各族支派皆其后裔。此家谱共16卷,卷一为谱序,卷二至十六为世传。

   安徽太平崔氏《仟源崔敦五堂支谱》为民国十八年(1929年)崔森编,该谱记唐代崔群之后世居宣州,至元代寿一公始由宣城洪林桥迁太平东乡黟山之阳,为始迁一世祖。传至第四世,分为东分、西分两派。传至第八世,东分有(火+汉-氵),生五子:琬、珊、武、文、曼,遂为五房,此谱载蟆下五房之世系,故称“五房支谱”。卷首外纪统谱世系(自汉代崔篆至唐代崔篆至唐代崔群)、内纪统谱世系(崔群到寿一之父省五)、人物类志,卷一敦五堂世系总图考,卷二至九二房至五房世系图考,卷十艺文,卷终墓图。

   民国十三年(1924年)崔铸编的《仟源崔氏悼叙堂支谱》(共10卷,首一卷,终一卷)为《仟源崔敦五堂支谱》中第九世崔滚一支,这支谱,属东分。“悼叙堂”即滚公支堂名。卷首新序,卷一旧序、簪缨考,卷二至九世系图及世传,卷九至十墓图、契据、艺文,卷终为本支祠产及历置公产及创修支谱跋。 安徽无为《濡须崔氏宗谱》(八卷),为崔筱云等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三戟堂活字本。该谱记载:南宋绍兴年间有舜民自铜陵迁无为,是为始迁祖。但该支自舜民以后世系不详。此谱以明宣德至嘉靖人崔彪为大房之祖,崔志清为二房之祖。

   湖南宁乡《崔氏七修族谱》共25卷,末一卷,崔黼编,为民国二年(1913年)默荫堂活字本。该谱以南宋时崔比为始迁祖,崔比自江西迁来宁乡。所存各卷为乐吾房、举臣房、赞明房、让吾房、爱台房、斗宇房、养心房、少州房、少溪房之系图,以及世传、墓图,卷末为存族编(辑名存而传阙者)、收族编(辑远徙各处者)。宁乡《崔氏八修族谱》系民国二年谱之重修本。宁乡崔氏支系又有崔荫樾等纂修的《博陵崔氏四修云岫支谱》(10卷),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三戟堂木活字本。该谱以南宋人崔比第76代孙崔守曾为宗祖。崔守曾于明万历四十七年筑别墅于宁乡板石衡,题曰“云岫”。卷一谱序,卷二系图,卷三至九行传,卷十墓图、字据等。

   家谱可为研究社会变革和历史事件提供有力佐证。如明朝初年的洪洞迁民,正史中虽然也有记载,但不甚详细,而家族谱 (尤其今河南、山东等地家谱)中记载得较为详备。

   另据河南省孟津县大崔沟《崔氏家谱》记载:崔氏本居山西洪洞,迁于河南,相传;五门河北横岭,一居巩县白沙,一居孟津油坊街,一居洛阳太古庄,一居大崔沟,崔沟祖茔在村后北岭……今河南省巩义市《白沙崔氏源流》记载:白沙崔氏始祖崔思义,兄弟四人,原籍山西省潞安州等籍长子县:兴宁村。元末战乱迭起,人民离散。明太祖定鼎后,河南一带,地广人稀,官府组织移民。其长兄思仁守祖业于山西,其三弟、四弟思礼、思智分别迁居河南温县南部驼坞村、遂平县沙河店。二弟思义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迁居巩县白沙村,成为白沙崔氏始祖。始祖下分五门,今已繁衍二十四世。1995年统计,白沙计有崔氏后代 6000余人。今河南省洛宁县、沈丘县、郸城县、宜阳县、洛阳市郊、偃师市、永城市、濮阳市区和山东省鄄城县等地的崔姓家谱,都记有明初洪洞迁民事,均将其支系自山西东迁之人奉为其始祖。

   朝鲜半岛崔氏与李、朴同是大姓之一,朝鲜崔姓也修有家谱。如朝鲜朔宁《崔氏世谱》,三编,总目一卷,崔鹤九编,1913年朝鲜铜活字本,4册。该谱以崔天老为始祖,崔善甫为一世祖。分甲乙丙三编,各编又分上下,皆世传。末册版心刻“朔宁崔氏谱总目”,内载行状、墓志等。

鼎[鼎、鼑,读音作dǐng(ㄉㄧㄥˇ)]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古代鼎湖,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传说,黄帝采首山之铜,在今河南省灵宝县阌乡荆山铸鼎。这在史籍《史记·封禅书》中记载:“黄帝采首山铜,铸鼎於荆山下。”

又传说,大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阳,荆山脚下的焦岱湖就被人们称作“鼎湖”。这在典籍《说文》中记载:“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汉朝时期的汉武帝抱病后,就居于鼎湖宫。

中国历代古籍中所指的荆山,皆是指关中地区的荆山。例如据史籍《汉书•地理志》等众多古代地理志记载,荆山当在岐山和黄河之间,也就是今天的渭北荆山原。“荆山之阳”在荆山原南,就是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的荆山。

因此,夏禹当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的荆山“铸鼎”,绝非在今湖北省武当山东南的荆山,也非今河南省灵宝县阌乡的荆山,亦非今安徽省怀远县的荆山,更非今广东省肇庆市的鼎湖山,因为夏禹、黄帝的势力范围从来就未到过岭南地区。

荆山原上,葬有汉高祖刘邦的父亲(汉太上陵)、大唐王朝的开国皇帝唐高祖李渊(唐献陵)、唐武宗李炎(唐端陵)和唐敬宗李湛(唐庄陵)。

古代,居于荆山、鼎湖地区的住民,有以帝王铸鼎之史为姓氏者,称鼎氏,是非常古老的姓氏之一。

第二个渊源:源于官位,出自夏、商、周延传的国鼎,属于以国家象征为氏。

在典籍《说文》中记载:“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但是,在史籍《史记·封禅书》中却记载:是“黄帝铸鼎于荆山。”

不过,在史籍《左传·宣三年》中记载:“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

比较起来,作为民族精神的表征,本书还是崇尚比《史记》更加古老和原始的记载,即鼎为夏禹始铸。不过,不论是谁先铸造的大鼎,以鼎为国家之表,都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象征。

实际上,代表国家象征的鼎一共有十二座,而不是人们流传的“九鼎”。这在典籍《周礼·天官·膳夫》中即有记载:“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也就是说,当君王即位登基之时,一共要抬出十二座鼎,其中代表荆、梁、雍、豫、徐、青、扬、兖、冀九州大地的鼎为九座,称为“牢鼎”,义示“九州大地江山牢固”,而代表君、臣、民的鼎有三座,称为“陪鼎”,义示“君为臣之陪,臣为民之陪,民为国之陪”。

由于“鼎”代表了国祚、代表了社稷,是国家的象征,因此在两周时期,辅佐周王朝和各诸侯国的主政大臣,亦称作鼎鼐(国相)、鼎台(宰辅)、鼎臣(宰相)等。

在鼎鼐、鼎台、鼎臣等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官位称号位姓氏者,省文简称鼎氏。

第三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古代城郭鼎门,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在春秋战国至秦朝时期,人们称城郭的东门为鼎门,因为当年大禹铸九鼎之后,鼎是从城池的东门运入城中的。例如,在史籍《后汉·郡国志》中就记载:“雒阳东城曰鼎门。”

在古代居于城郭东门区域的住民中,有以城门别称位姓氏者,称鼎门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鼎氏、门氏。

第四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卫国大力士夏育,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鼎官,是周王朝时期的官名。在史籍《前汉·东方朔传》中记载:“夏育为鼎官。殿前举鼎者也。”

在夏、商、周乃至战国时期,历代皆有护鼎之官,称作“鼎铉舒”,俗称“鼎官”。

夏育,是春秋时期的卫国勇士,也是大力士,他在周王朝殿堂前将千斤重的鼎举了起来,还能将强健的大公牛的尾巴活活拽下来,国君为之惊叹,封其为鼎官。在史籍《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重记载:“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在典籍《裴駰集解》中引《汉书音义》注释:“或云夏育,卫人,力举千钧。”晋朝道祖葛洪在《抱朴子·辨问》中解释:“夏育、杜回,筋力之圣也。”后世人将“夏育”、“杜回”、“鼎官”等作为大勇士的代称。

在夏育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鼎官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鼎氏、官氏等。

第五个渊源:源于姜姓,出自战国晚期秦武王属下大将孟说,属于以历史事件为氏。

秦悼武烈王嬴荡身高体壮,勇力超人。他重武好战,常以斗力为乐,凡是勇力过人者,他都提拔为将军,置于身边。当时的乌获和任鄙皆以勇猛力大闻名,秦武王就破例提拔为将,并给予高秩厚禄。

有齐国人孟贲,力大无穷,勇冠海岱:陆行不怕虎狼,水行不避蛟龙,一人同时可制服两头野牛。孟贲听说秦武王重用天下勇士,便赶赴咸阳面见秦武王。秦武王考验之下,孟贲比乌获、任鄙还厉害,因此当即被任命为大将,与乌获、任鄙享受一样的待遇。

周郝王姬延九年(秦悼武烈王四年,公元前307年),雄心勃勃的秦武王嬴荡率领孟贲、乌获、任鄙等随从到东周都城洛阳观看九鼎,这九鼎代表九州,上镏刻有各州的山川、人物、土地贡赋之数。

秦武王逐个审视,在看到雍州鼎时,对众臣说:“这鼎有人举过吗?”

鼎官回答说:“自从有鼎以来,没有听说也没有人见过举起这只鼎,这鼎重达千钧,谁能举得起呀!”

秦武王问任鄙、孟贲二将:“你们两个人,能举起这鼎吗?”

任鄙知道秦武王恃力好胜,婉言辞谢:“臣只能举百钧之物。这鼎重千钧,臣不能胜任。”

而孟贲则伸出两臂走到鼎前,说:“让臣试举,若举不起来,不要怪罪。”说罢,紧束腰带,挽起双袖,手抓两个鼎耳,大喝一声“起!”只见那雍州鼎被孟贲抬离地面半尺高,就重重地落下。孟贲感到一阵晕眩,站立不住,幸被左右拉住,没有倒庄地上。

秦武王看了发笑:“你都能把鼎举离地面,难道寡人还不如你吗?”

任鄙劝道:“大王万乘之躯,不要轻易试力”。

秦武王固执不听,卸下锦袍王带,束紧腰带,大踏步上前。任鄙拉着秦武王苦苦劝阻,武王生气地说:“你不能举,还不愿意寡人举吗?”任鄙不敢再劝。

秦武王伸手抓住鼎耳,心想:“孟贲只能举起地面,我举起后应移动几步,才能显出高低”。于是,深吸一口气,使出乎生力气,喝声:“起!”雍州鼎也被举起半尺,秦武王接着移动左脚,不料右脚独力难支,身子一歪,鼎落地面,正砸到右脚上。秦武王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众人慌忙上前把鼎搬开,只见秦武王右脚足骨被压碎,鲜血流了一滩。等到太医们赶来时,秦武王已昏迷不省人事了,但仍然在自言自语;“心愿已了,虽死无恨。”入夜,秦武王气绝而薨。周赧王闻报大惊,亲往哭吊。

右丞相樗里疾护秦武王之棺回咸阳,立秦武王的异母弟赢稷为王,是为秦昭襄王。安葬完毕之后,樗里疾追究责任,将孟贲五马分尸;奖励任鄙劝谏之能,升为汉中太守;同时谏议秦昭襄王,追究左丞相甘茂耸恿秦武王入周观鼎之罪。

这件事在战国历史上称为“举鼎绝膑”。

孟贲死得冤枉之极,因此在孟贲的后裔子孙和族人中,有以“举鼎绝膑”这一历史事件为姓氏者,称鼎绝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鼎氏。

第六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西汉朝中期的重臣匡衡,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匡衡,字鼎,后字稚圭,东海承县人,就是今天山东省的枣庄市峄城区,一说是东海兰陵人,即今山东省的苍山县鲁城乡,是著名的西汉经学家。

匡衡自幼勤奋好学,但由于家贫,晚上连油灯也点不起,他见邻居家灯火通明,就在自己家墙上凿了一个小孔,让灯光透过来借以刻苦读书。历史上流传千古的“凿壁偷光”故事即由此而来。同乡里有一大户,家中豪富,藏书很多,匡衡便自愿为其做佣工,不要报酬。富户感到奇怪,问他缘故,匡衡表示愿读尽其藏书。富户听后颇为感叹,遂取出藏书供匡衡攻读。

顽强的学习毅力使匡衡获得了渊博的学识,后来他跟著名学者后苍学经,对《诗经》有深刻研究,特别对经学有精辟的见解,当时流传着“匡衡说诗,解人颐”。匡衡善于讲《诗》。一次他与别人讲《诗》时,相互驳难,别人被说得哑口无言,只好慌忙地穿着鞋溜走了。

由于才智过人,博古通今,经学绝伦,被大汉朝廷看中,后来匡衡功成名就,位列三公,在汉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成为一代宰相。匡衡开始只做了个小官,地位不高,加之汉宣帝刘询不大喜欢儒生,便被派到地方上任职。为此,当时长安城内很多学者给汉宣帝刘询上书,请求将其留在京城,但未被汉宣帝没被采纳。

汉元帝刘奭即位后,匡衡因知识渊博而被调回京都。汉元帝经常让其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他也曾上书给汉元帝,指出:百姓生活十分贫困,而许多官吏却贪赃枉法,大肆搜括民财,一味追求享受;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廉耻,大搞裙带关系,阿谀奉承等。匡衡建议朝廷压缩开支,考订国家制度,整顿朝纲。这个建议得到汉元帝的重视和采纳,却收效甚微。

匡衡后来历官博士、给事中、光禄大夫、太子少傅、光禄勋、御史大夫,丞相。最后被晋封为乐安侯。但是在匡衡当了丞相后,却对专权宦官不敢揭露斗争。直到汉元帝逝世后宦官失宠,他才大着胆子上书弹劫宦官,因此受到朝廷众大臣指责和非议。匡衡因而在羞愧中辞去承相之职。

后来,匡衡明知百姓疾苦,却自己大量强行占有土地达两万三千顷。因此,汉成帝刘骜认为匡衡“言实不符,以权谋私,背法而不合春秋之义”,遂将其罢官贬为庶民,他于归家后不几年就病逝了。不过,匡衡“凿壁偷光”的故事却在千百年来激励着历代莘莘学子们。

在史籍《西京杂记》中记载:“鼎,匡衡小名也。”在史籍《前汉·匡衡传注》中也记载:“匡衡少时字鼎,长乃易字稚圭,世所传衡与贡禹书,上言衡状报,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

在匡衡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小名“鼎”为姓氏者,称鼎氏。

第七个渊源:源于封建制度,出自隋朝时期创建的科举制,属于以官职称号为氏。

隋朝时期,与隋文帝开凿大运河同时实行的另一项促进民族大融合的措施就是科举制。

科举制度始于隋文帝杨坚,隋文帝为了国祚兴盛,民族团结,规定不分出身和民族,皆按考试成绩选拔国家官员。后来的隋炀帝杨广将科举制度推广和普及,希望通过这一制度解释江南 的不满情绪,给中下层读书人提供入仕之途。考生不分出身,地位一律平等。考试是在小屋中进行的,考生往往一连考上几天,中途不许离开这些屋子。

科举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二十世纪初期,是古代读书人成为国家官员的一道龙门。中榜者的名字被高高张贴,有很多人去观看。从隋王朝起采用的这套科举制度为国家选拔官员提供了依据。从此以后,所有的历代朝廷官员包括地方长官都必须是科举合格者。由于一旦考中便可以衣锦还乡,享受荣华,所以有不少人考到白发苍苍。

中国的科举制度不论民族、出身,而是凭能力选拔官员,形成封建社会所能采用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为封建王朝吸收大量中下层社会的优秀人士进入统治集团提供了条件。

在科举过程中,隋炀帝杨广将一甲殿试中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称作“鼎甲”,盖因鼎有三足,而在一甲中皇帝只取前三名,故而称一甲为“鼎甲”,后世称“三鼎甲”。

科举制成了隋朝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重要措施和用人的支柱,在唐朝时期,科举制度基础上的人事体系逐渐完善,状元、榜眼、探花经基层历练后,大多成为帝王宫婿(驸马)、王公府婿(郡马)、朝廷重臣等。

在“三鼎甲”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荣耀历史为姓氏者,称鼎氏。

第八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宋、元朝时期的鼎州,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鼎州,亦称鼎城,古称嵩州,

秦昭襄王嬴则三十年(公元前277年),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建筑城池,称张若城,隶属于黔中郡。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21),分天下置三十六郡,在黔中郡内置临沅县。黔中郡治在沅陵西境,临沅县治在今常德市区内。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改黔中郡为武陵郡,张若城改称武陵城。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改置为朗州,治所在武陵县(今湖南常德)。宋真宗赵恒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改朗州为鼎州。

鼎州既是古代南北的交通枢纽,又是上溯黔东,下达苏皖的运输要道,素有“荆楚唇齿”、“滇黔咽喉”之称,又是江南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

元朝时期,蒙古大军攻克鼎州,在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设常德府安抚司,后在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改为常德路总管府。其时有原南宋鼎州住民以故居地名称“鼎州”为姓氏者,称鼎氏。

第九个渊源:源于 ,出自元朝时期散曲家玉元鼎,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元朝时期,有著名的元散曲家阿鲁丁,他后来后改汉名为玉元鼎。

玉元鼎是元朝至治、天历年间人(公元1321~1330年),曾为翰林学士。

在史籍《吴文正公集·玉元鼎字说》中记载:“学者阿鲁丁,以玉氏,以元鼎字。其先西域人也,始祖玉速阿刺,从太祖皇帝出征,同饮黑河之水,为勋旧世臣家,名载国史。”

玉元鼎所作的散曲,今存小令七首,套数二套;或写景状物,或吟咏闺情,词皆流美,用韵响亮,风格明丽委婉。元朝史籍中的《松雪斋文集·古今历代启蒙序》即为王元鼎所作,略云:“金陵玉君元鼎,取自三皇五帝以来事迹,编为四言,又韵其语,欲以教童蒙,使之诵习,俾知古今。携以见示,求为序引。盖自唐李翰已有《蒙求》矣。然不若王君所编为包括古今,该备治乱,不悖于先儒之论议,于小学不为无补。然余疾读一过,犹以事迹之繁非童子所能悉者,虽成人亦可读之以为历代史记之目也。若王君之用心不既勤矣乎?敬题卷首而归之。”元朝学者夏庭芝在《青楼集》中还记载了玉元鼎曾与当时的杂剧演员顺时秀交往甚密,并说玉元鼎是一位嘲风弄月、惜玉怜香的风流文士。

玉元鼎的后裔子孙主要分布在云南地区,以先祖名字汉化为姓氏,有称玉氏者,也有称鼎氏、元氏者。

第十个渊源:源于满族,出自金国时期女真独鼎部,属于以部落名称汉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

①满族都克达氏,源于金国时期女真独鼎部,以姓为氏,满语为Dukda Hala,世居留福村(今俄罗斯兴凯湖勒富河流域),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清朝中叶以后,多冠汉姓为鼎氏、都氏、山氏等。

②满族瑚鼎氏,满语为Huding Hala,世居和罗山秦(今俄罗斯霍尔河流域南岸),清朝中叶以后,多冠汉姓为鼎氏、胡氏。

二郡望:

鼎 州:亦称武陵、朗州,即今湖南省常德市。公元前三十万年,常德地区就有原始人群在沅、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聚居。澧县澧南乡、张公庙镇、津市市窑坡乡、石门渫水下游一带以及鼎城区灌溪镇岗市等处有旧石器时代的遗迹四十多处,经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石锤、石球、尖状器、砍砸器等。原始人利用这些简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实,猎取野兽。澧县彭头山遗址的发掘证明,距今九千年前,常德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这时期的原始人已掌握了石器磨制和陶器制作技术。距今七千多年的石门皂市下层文化是中国新石器早期文化的代表之一。这时期生产工具已有河卵石加工磨制的斧、凿等砍伐用具和鱼网坠,并已掌握了原始制陶技术,生产简单的饮食器皿。距今六千五百多年的安乡汤家岗遗址,反映了常德当时以母性为主导地位的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生活。距今无前多年的安乡划城岗遗址,是常德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有力证明。这时期生产工具大为改进,石器钻孔、切割和抛光技术比较成熟,陶器普遍采用慢轮修整。商周时期,常德境内人丁兴旺,经济繁荣。全市共有商周时期遗址五百五十多处,出土物有镞、簪、鱼钩、熔铜炉等。春秋战国是历史上社会变革时期,常德境内有上千战国墓,有澧县鸡叫城、桃源菜菱城、临澧宋玉城等战国时期的城址。常德(今常德市、县)在历史上有过临沅县、武陵县、常德县等名称,先后隶属于武陵郡、建平郡、武州、沅州、朗州、嵩州、鼎州、常德路、常德府、武陵道、常德专区等县以上行政机构。楚顷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程以守。常德有城,自此开始。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21年),分天下置三十六郡,在黔中郡内置临沅县。黔中郡治在沅陵西境,临沅县治在今常德市区内。西汉初时,仍称临沅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郡治驻义陵(今溆浦),临沅县属武陵郡。汉武帝分天下为十三部州,武陵郡属荆州。新莽时期(公元9~23年),改临沅县为监沅县,改武陵郡为建平郡。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监沅县复称临沅县,建平郡复称武陵郡。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武陵郡治移驻临沅县,此为设常德郡治之始。同时分临沅县沅水以南之地另置沅南县。东汉阳嘉三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改治汉寿(今常德县断港头乡)。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武陵郡为后蜀攻占。东汉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与孙权分荆州,武陵郡属刘备,临沅县仍属武陵郡。东汉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孙吴夺取荆州,武陵郡属吴。三国时仍之。两晋时期,临沅属荆州武陵郡,郡治在临沅县,州治在武陵。南北朝宋、齐时代,临沅县属郢州武陵郡。南朝陈文帝天嘉元年(公元560年),合荆州、郢州各一部没武州,临沅县属武州武陵郡。陈宣帝太建七年(公元575年),武州改名沅州,临沅县属沅州武陵郡,陈代的郡治、州治均设于临沅县。隋朝初期实行州县二级制。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临沅、汉寿、沅南三县合并,改为武陵县,是为武陵县之始,直到中华民国二年改名常德县,武陵县一名沿用了一千三百三十四年。同年,武陵郡改名嵩州,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改置为朗州,治所在武陵县(今湖南常德),辖武陵、龙阳二县,州治在武陵县。隋炀帝大业初年,又改朗州为武陵郡,仍辖原武陵县、龙阳县。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武陵郡置朗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天下为十道,朗州属江南西道。唐天宝元年(公元724年),又改朗州为武陵郡,改属山南东道。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复为朗州。五代时期,武陵县隶于楚的朗州。宋朝初年,武陵县隶于朗州,属荆湖北路。宋乾德元年(公元963年),武陵县西境置桃源县。北宋真宗赵恒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改鼎州军为常德府,武陵县为其属县。自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始,为荆湖北路安抚使治所。元朝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设常德府安抚司。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改为常德路总管府,属湖广行中书省,领武陵县、桃源县、龙阳县、沅江县。元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864年),明太祖朱元璋的军队攻克湘北,又改常德路为常德府,仍领上述四县。明朝时期,武陵县为常德府治,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分置湖南布政使司,常德为湖南布政使司岳常澧道常德府,至清查朝末期,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县。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于常德城设置武陵道。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撤销武陵道,常德县改隶湘江道。民国十一年,撤湖南道制,仅存省、县两级,常德县属湖南省直辖。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湖南分为九个行政督察区,常德县属第二区,专员公署驻常德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全省改设十个行政督察区,常德为第四区。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7月29日,中国人民 解放常德城。1949年设常德专区,专署驻常德县。辖常德、临澧、澧县、安乡、南县、华容、桃源、慈利、石门等九县。1950年由常德县析置常德市,由澧县析置津市市,常德专署驻常德市,辖两市、九县。1952年原益阳专区所属益阳市及益阳、沅江、安化、汉寿、桃江(驻桃江镇)五县划入常德专区,辖三市、十四县。1953年常德、益阳、津市三市改由省直辖。1958年常德、益阳、津市三市划归常德专署领导。1959年常德市交由常德县领导;益阳市交由益阳县领导;津市市交由澧县领导。1961年常德县领导的常德市、益阳县领导的益阳市、澧县领导的津市市均交由常德专署领导。1962年将益阳市及益阳、华容、沅江、南县、安化、桃江等六县划归益阳专区,常德专区辖两市、八县。1963年撤销津市市,并入澧县,常德专区辖一市、八县。1970年常德专区改称常德地区,地区驻常德市。辖常德市及常德(驻常德市)、临澧、澧县、安乡、汉寿、桃源、慈利、石门等八县。1979年恢复津市市,常德地区辖两市、八县。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8]18号)文件,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常德市设立武陵、鼎城两区。武陵区的范围包括原常德市和常德县的武陵、斗母湖、河洑、石门桥四个镇和丹洲、康家吉、南坪岗、河洑、芦获山五个乡;原常德县其余的三十六个乡镇为鼎城区的行政区域。常德市辖桃源、石门、沣县、汉寿、慈利、临沣、安乡七县。津市市由省直辖。截至2004年12月31日,常德市辖两个市辖区、六个县,代管一个县级市;全市共有十个街道、一百零四个镇、一百零六个乡。

灭佛原因:

1、佛教是外来宗教,佛教的发展,给寺庙和僧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加上佛教寺庙往往享有免税、田地、女婢、奴隶等特权,这造成了社会财富向佛寺的极大集中,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唐朝会昌灭佛时就说“十分天下财,而佛有七八”。

2、另外,僧侣不事生产不服劳役,还拥有大量仆役、女婢,在人力资源匮乏的古代,这一现象对社会经济和军事造成的影响更加明显。寺院经济力量的过分发展,终于引起了世俗统治阶级的强烈不满,而僧侣不守戒律霸占田产鱼肉百姓的行为更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种种交织在一起的矛盾激烈时,导致统治阶级通过政治手段加以解决。中国佛教史上所谓“三武一宗”之难,也就是这种矛盾斗争激化的结果。

扩展资料

唐武宗灭佛介绍: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敕迎佛骨(即所谓舍利)于凤翔法门寺。先在宫中供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礼敬,从而再次掀起全国性的宗教热潮。是时,“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  。

对此,韩愈从儒家立场出发,予以坚决反对。他上表认为,佛教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国所固有,只是在后汉时才传入中国,因而不合先王之道。又说,佛教的流行使“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对封建统治有害而无益。他着重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义,父子之情”,故不宜敬奉。

于是他断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世之惑。”(《谏迎佛骨表》,《韩昌黎全集》卷三九)并表示,“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此表正与宪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触,且历数前代奉佛之君运祚不长,因而招致宪宗的盛怒,欲处韩愈以极刑。后经裴度、崔群等人的说情,最后被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反佛是在佛教势力达于鼎盛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比唐初傅奕反佛更为深刻的影响。史称韩愈“素不喜佛”,信奉孔孟之道。他有感于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强大,中央政权削弱,又有感于儒学的衰微和佛、道的蔓延,曾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论文。

他在这些论文中认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亲的孔孟之道,限制佛、道的传播,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其法曰:必弃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意思是说,佛教背弃纲常名教,有碍国计民生,不合文化传统,务必予以排斥。

为了达成排佛目的,韩愈提出了儒家的“道统”,把它作为民族文化的主线,以与佛教各宗派的传法世系相对抗。他自认得了儒学真传,以继承和发扬从尧舜到孟子的道统为历史使命,要效法孟子辟杨、墨的精神来辟佛、道。基于此,他特别推崇《大学》的理论体系。《大学》将治国平天下列为头等大事,并与个人的道德修养联系起来,而佛教提倡出世主义,既违背封建伦常,又否认国家至上观念,所以佛教是不可容忍的。

唐武宗即位后,武宗开始了对佛教的整顿。而赵归真因曾遭京师诸僧的诮谤,常感“痛切心骨,何日忘之”(《宋高僧传》卷十七),这时便利用武宗对道教的偏信,于宫中“每对,必排毁释氏”(《佛祖历代通载》)。他向武宗荐引了道士邓元起、刘玄靖等人,以声气相求,同谋毁佛。加强了唐武宗灭佛的决心。

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力迅速衰退。以往那种对外来文化兼容并蓄、完全开放的勇气和信心丧失殆尽。佛教作为异族宗教,自然也就在被排斥之列。会昌三年(843年)四月,朝廷“命杀天下摩尼师,剃发令著袈裟作沙门形而杀之”(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会昌四年三月,以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而“归真乘宠,每对,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

唐武宗灭佛,实始于会昌初年,而至会昌末年达到高潮。早在会昌二年(842),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充入两税徭役”(《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参考资料:

三武一宗之厄—

赐姓亦是姓氏的一个重要来源。帝王将某个新的或现成的姓氏赐给某个族群作为它的成员的姓氏,就是赐姓。

赐姓制度可以秦代为界分为前后两种类型。秦代是中国姓氏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分界线,秦代之前姓是姓,氏是氏,两者泾渭分明,秦代之后姓、氏合一,姓与氏已无区别,源自先秦时代的氏已被等同地视为姓。

我们在前文曾指出,姓源于原始氏族的图腾,是随人类社会的进化而历史地形成的,姓是氏族成员内部约成俗定的产物,并不是由氏族之外的某个人物赐予或恩惠的,它是氏族血缘同一性的标志。既然姓是氏族血缘这种"自然关系"的标志,因此,就不存在所谓"赐姓",姓是无待于赐予的,而是一个氏族"与生俱来"的。

但史籍中却多有关于"赐姓"的标志。如《尚书•禹贡》说:"锡(赐)土姓。"《左传•隐公八年》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左传•昭公八年》说周王使帝舜的后代胡公主祀帝舜,并赐之姓曰陈。《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帝舜赐予为之驯龙的飂叔安之子姓董,氏豢龙,《国语•周语下》说帝虞"命姓授氏"之事,赐禹姓"姒",氏曰"有夏",赐四岳姓"姜",氏曰"有吕",《国语•楚语下》说:"民之彻百官,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如果说从来不存在什么"赐姓"制度,古人的这些说法莫非全是空话了吗?

对上述记载应具体分析。细绎诸段文字,叮知其中所谈包括"赐性"和"命氏"两种情况。《尚书•禹贡》的"锡土姓"、《左传•隐公八年》的"因生以赐姓"、《国语•周语》的"命姓"及赐禹姓姒、赐四岳姓姜是"赐姓",但姓非由赐而得,禹之姓姒、四岳之姓姜并非由赐而得,而是源于图腾,姒、姜诸姓与图腾之间的渊源关系前文已述。但"赐氏"或"命氏"制度却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左传•隐公八年》的"胙之土命之氏",《昭公八年》的周土封虞舜后代胡公于陈地并赐之姓曰陈氏,《昭公二十九年》之舜赐为之驯龙的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回"豢龙",《国语•周语》之舜命禹氏曰"有夏"、命四岳氏曰"有吕",《周语》之"彻其官者,物赐之姓,以监其官"等,都不是赐姓,而是赐氏,姓不可赐。而氏却可赐。我们在上文曾经说过,只有贵族才有氏,氏是权力、地位等的象征,因此上述所列举的命氏事件均与赋予土地、官职、权力等活动同时进行,《左传》所谓"胙之土命之氏"、周封胡公于陈地而赐之姓曰陈、舜命禹氏曰有夏、四岳曰有吕(夏、吕均为地名或国名),都是因封地而赐氏,而舜赐驯龙的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曰"豢龙",《周语》所谓"物赐其姓,以监其官"等则是因任命官职赋予权力而赐氏。《左传》说舜赐飂叔安之子姓曰"董"、氏曰"豢龙",实际上,"董"亦当为氏,而非姓,因为"董"原本有董理、料理、管理之义,现代汉语中的"董事会"、"董理"等词取"董"字的这个意思,而"豢"也无非是"管理、料理"之义,因此,此族以"董"为姓当源于其以"豢龙"为氏,或许董氏是豢龙氏的一个支族。

综上所述,先秦之所谓"赐姓",实际上是指"赐氏",或者说,先秦只有赐氏而天赐姓,赐氏是在一个新的族群从其母体族群分化出来之时,由官方赋予它一个正式的与其地位、财富、权力相当的名号,因此,赐氏活动总是伴随着新的"氏族"的形成,伴随着这个新形成的族群对权力、财富的占有。赐氏是一种具有实际的政治、经济后果的行为。

秦代之后,由于封建制为郡县制所代替,经济、政治权力由天子一人所独揽,已不再存在受天子册封、拥有独立的政治、权力的诸侯国(汉代曾一度出现封建制的反动,但很快就被荡除,封建制在秦代之后只是昙花一现),权力不再是靠世家大族独断专行,而是由国家官僚行政系统实施,也就是说,权力与家族分离了,因此,原本作为权力之象征的氏到这时已丧失了意义,它除了仅仅作为家族血统的标志之外,已不具备象征权力的作用了,也就是说,氏蜕变成了姓,或者说,姓氏不分、姓氏合一了。秦代之后,仍常有皇帝赐姓的事情发生,但这时的赐姓已大大不同于先秦的赐氏,赐姓不像赐氏那样伴随着土地、权力等的赋予,而仅仅是赐予一个家族某个名号,即准许它用某个字为姓而已。因此,秦代以后的赋姓主要是具有一种象征的、荣誉的意义,而不再具有如先秦赐氏那样的实际价值了,只是一种精神鼓励,而非物质奖赏。

秦代之后赋姓与先秦赐氏的另一个区别是,先秦赐氏导致一个前所未有的氏号的产生,如舜赐其驯龙之官为豢龙氏,就标志着豢龙氏族和豢龙氏号的产生;而秦代以后的赋姓则只是将一个现成的姓赋予一个人及其后代,而这个人原来亦有姓,例如,天子可能把他的姓赐予他的亲信,特准后者随他的姓。由此可见,秦代之后的赋姓并不导致新的姓氏的产生,而只是导致某些家族姓氏的改变而已。

秦代之后的赋姓活动最常见的是皇帝将自家的姓赏赐给臣下,作为对后者的奖赏,而臣子能随皇帝的姓,虽不得不抛弃祖先的姓氏,有改宗忘本之嫌,但与皇族攀上本家,却仍是光宗耀祖、造福后人的幸事。

秦末楚、汉之争时,跟随刘邦打天下的有一个齐人娄敬,此人能言善辩。刘邦取得江山之后,商议建都大事,由于刘邦手下都是东方人,众人皆议提建都洛阳,只有娄敬力排众议,说服刘邦建都长安,以得天下形势之要,从而奠定了汉家数百年基业。刘邦建都长安后,心中高兴,于是特许娄敬姓刘,改名刘敬。

唐代皇族姓李,唐开国后,许多追随李氏家族打天下的有功之臣、开国元勋也得以赐姓李氏。如燕郡王罗艺、吴王杜伏威、曹国公徐世(责力),以及邴元紘、胡大恩、祁子和、董忠臣等,均因赐姓而改姓李氏,于是,这几支的罗、吴、杜、曹诸姓从此之后就改姓李了。

又如天宝年间的功臣安重璋,因安禄山反叛,遂上书玄宗说"耻与逆臣同姓",玄宗嘉其忠心和气节,特批其"徙籍京兆,举族以李为氏"。安重璋家族因此得以改姓为李,可谓"弃暗(安)投明"。

盛唐之世,中外文化交流盛极一时,不乏异族人仰慕中华文明大唐繁华,一心归顺唐王朝,由于其异族色彩的姓氏与汉族姓氏格格不入,他们往往改为汉姓,而唐天子也大开方便之门,为一些投诚归顺的异族首领等赐姓李氏。如唐太宗时,鲜卑拓拔赤辟率部归唐,太宗赐姓李氏;太宗时还以契丹首领库克为松漠都督府都督,并赐姓李氏;唐玄宗时,沙陀族首领朱邪赤心归唐,玄宗亦赐其姓为李氏。现在李姓成为中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大姓之一,或许与唐代许多异姓改为李姓不无关系。

宋代皇帝在赐姓方面也十分慷慨。宋神宗时,西藩木征率河、洮二州投靠宋朝,神宗赐其本人及其诸弟皆姓赵,并分别赐名为思忠、继忠、济忠、绍忠、醇忠、存忠等,可见其赐姓不过是为了获得被赐姓者的忠心。另外,西羌的降赞归附宋朝,宋王朝亦赐姓赵氏,后来建立西夏国的赵元是即是其后人,西夏的历代皇帝均以赵为姓。

明代皇帝姓朱,他们也把朱姓作为"无形资产"到处"收买人心",如蒙古人就一度得赐朱姓。皇姓确实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但也不能滥用,否则会贬值,因为物以稀为贵,如果普天下人都姓了皇姓,则皇姓也就不足为贵了,因此,历代皇帝还常拿别的姓氏赏赐给臣民,而并不总把皇姓随便予人。如汉代的扶嘉,原不姓扶,汉祖刘邦为嘉奖他扶翼汉室的功劳,因赐姓扶氏。西汉名将李陵的后裔后来归顺魏朝,因是在丙殿被魏帝召见的,故赐姓曰丙。历事唐朝五代皇帝的员半山之祖,本来姓刘,自梁人魏,由于其德操颇像战国时的伍员,遂赐姓为员,其后人即以员为姓。唐时回鹘国的宰相原叫爱邪勿,唐朝皇帝赐其姓为爱,名弘顺。后唐时契丹耶律阿保的长子耶律突欲投靠后唐,唐明宗赐姓东丹,后来又赐姓李。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航海家、探险家郑和,本不姓郑,而姓马,是阿拉伯血统的元代功臣赡思丁的后裔,郑和是被明军掳入皇宫作太监之后才赐姓为郑的。蒙古人脱欢之父在明太祖朱元璋时归附明朝,朱元璋赐其姓为薛,脱欢后来嗣父为官,得赐名为斌,薛斌之子在其父死后又得明成祖朱棣赐名为绶。蒙古人都帖木儿,于永乐年间率部归降,明成祖赐其姓为吴,赐名允诚。蒙古王子也于永乐年间归降,明成祖赐其姓为金,赐名为忠。

由于赐姓,导致不少家族的姓氏发生改变,使后人的姓不同于先人的姓,这是在根据姓氏寻根问祖时必须注意的,因为现在同姓李氏的人在唐代之前可能并非都姓李,他们在一千多年之前并非本家,有的还可能源于西域少数民族血统。总之,赐姓、改姓的现象提示我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历程中,姓氏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变化,或异姓交融,或同姓分化,姓氏的历史并非如人们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一脉相传的历史,人们在与同姓的陌生人初次相见时,常情不自禁地说"五百年前是一家",事情或并不尽然。

(来源:姓氏名号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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