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是否可作为继承的法律依据?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2收藏

《家谱》是否可作为继承的法律依据?,第1张

万德古籍

温馨提示:毛泽东同志早在1958年曾说过:“收集宗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可以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宝贵的资料”。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这种以记述男性血缘为脉络的宗族世系之书,虽然带有封建性的消极因素,但是,谱牒所载的家族史,

族谱又称宗谱、家谱、家乘,是家族的民间档案资料,族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也是我国传统的历史文献之一,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族谱是我国古代宗法社会的特有产物,它通过“载祖德、立族规、明宗支、分族丛”,籍以增强“木本水源”,“敬宗睦族”的思想感情。毛泽东同志早在1958年曾说过:“收集宗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可以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宝贵的资料”。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这种以记述男性血缘为脉络的宗族世系之书,虽然带有封建性的消极因素,但是,谱牒所载的家族史,包含了诸如姓氏来源、家族兴替、人口升降、民族迁徙、风俗习惯、社会变故、以及族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活动等,卷帙浩瀚,内容丰富,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无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

族谱在中国历史典籍中具有学术研究价值和跨时代的社会文化功能,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重视,随着我国史学研究领域的不断得到开拓,族谱的重要性再次为人们所认识。早在1984年11月20日,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发出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国档会字[1984]7号、办社图函[2001]29号),对于家谱整理工作和提供学术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作用。”

家谱与正史、方志一起,构成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家谱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修谱立志不仅有着学术研究、文物保护、道德教化的重要作用,而且对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认祖、增强民族凝聚力、加强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当然,族谱也有弊端,要历史地、具体地分析。宗谱因为始于封建社会,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烙印。如,封建专制思想、封建迷信、重男轻女、重农轻商、三从四德等等。对这些不合时宜的、有害的应予以摒弃。但旧宗谱许多族规家训中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如,孝敬父母,尊师重道,课子求学,爱国守法,以德为首,修身齐家,艰苦创业,勤俭为本,怜贫济困,戒止奢侈,禁止赌博等等。这些人伦思想、做人的规范、爱国主义精神,自强不息的精神,今日仍可汲取并加以发扬。

总之,族谱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可以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凝聚海内外炎黄子孙,促进各方面交流,促进团结,主流是应当肯定的。今日修谱,要用现代的精神,正确的观点来分析研究,扬其之精华,弃其之糟粕,既要挖掘、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优良之内涵,古为今用,又要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精神。

  摘 要:近三十年,中国民间自发兴起了一股编修新家谱的热潮。文章先回顾了家谱的历史演变,再分析了重修家谱兴盛的原因,并以家谱的“前言”、“后记”来例证。  关键词:家谱 重修 原因

 中图分类号:K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7(a)-0220-01

 家谱,也称宗谱、族谱、世谱、家书等,是记载一个家族迁徙、繁衍、兴衰历史,褒扬家族功德人物的史实资料,可以说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近三十年来,中国民间自发兴起了一股编修新家谱的热潮。这股热潮,其声势之大、数量之多、影响之深,远远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编修家谱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这股编修新谱的热潮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其原因可以从新修的家谱的“前言”、“序”、“后记”等中得到印证。

 1 家谱的演变

 最早的家谱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在甲骨、青铜器上简单刻有父子兄弟世系,这是中国最古老、最原始形态的家谱。经过秦汉时期的发展,到了魏晋南北朝,家谱适应世家豪族的政治需要处于兴盛期,成为了世族之间通婚和做官的主要依据。唐代,谱学的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官修谱牒巨大,私修家谱亦十分兴盛。宋代为家谱的转型期,官修谱牒废绝,私修家谱兴盛。家谱作为用来区别门第身份的政治功能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尊祖、敬宗、收族”和“尊尊亲亲之道”的道德教化功能,并产生了对后世影响极大的欧式谱例和苏式谱例。进入明代,中国家谱发展趋于成熟,编修家谱的体例、内容更加完善,并基本定型。明代修谱进一步发展以朱熹“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作为修谱的指导思想。清代及民国时期,编修家谱的活动在民间非常普及。新中国成立后的50~70年代,编撰家谱一度停止,大量的旧谱牒遭到了破坏。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在福建、浙江等东南沿海省份率先出现了重修家谱现象,很快遍及全国各地。

 2 重修家谱兴盛的原因例证

 21 主观愿望——敬宗睦族,惟有修谱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极为深刻和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农村人口流动的增长,即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求学日曾增多。各家族子孙迁居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彼此有相见不相识之感。而家谱,就是家族群体联系感情、亲情的纽带。族中老人希望通过修家谱,达到“敬宗睦族”的目的。浙江海宁《褚氏家谱》的“前言”中写到:“当大部分子孙汇集硖石参加迁葬时,彼此有相见不相识之感。尤其是少、青、壮年一代对褚氏根从何来、对家史一无所知。所有健在老人都为自己重任深感不安和内疚。后经合计,一致认为,有续修家谱刻不容缓的急切愿望,因此开始筹编。”修谱可以使民族源流清晰,能得到族人相互提携帮助。……吾族之谱,自公元一九二四年第四届续修至今,屈指已八十有六载,由于年代久远,族内后裔或谋生外迁,或经商发迹,子孙繁衍,徙居各地,昭穆既远。当今后裔辈份不清,祖宗支派不明,犹如陌路之人,如何将族内之人团结起来,惟有修谱。”

 22 客观基础——盛世修谱,势在必行

 中国有句古话:盛世修史,明时修志。盛世也为修谱提供了客观条件,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冲破了“左”的思想牢笼,思想大解放使人们打破了精神枷锁,营造了宽松的文化氛围,让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有了新生的政治条件;二是经济快速发展,国力日益增强,百姓日益富裕,为修谱的各项费用提供了物质基础。《上虞管溪徐氏宗谱》序:“盛世修志,盛世修谱。可以说,政通人和,太平盛世赋予编史修志著谱的神圣使命和高度的责任感。”

 23 推动因素——“两个通知”的发布

 1984年,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图书馆等单位联合编撰《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为使这项涉及全国各图书、档案、文化部门的联合目录编撰顺利,国家档案局会同教育部、文化部联名向大陆地区各文化厅、文管会、档案局等单位发出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国档会字(1984)7号)。为了增加大陆以及海外收藏的中国家谱目录,2000年国家决定编撰《中国家谱总目》。为了推动此项工作进展。文化部办公厅于2001年2月发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办社图函[2001]29号)。“两个通知”的发布对近三十年来的家谱编修意义十分重大,推动了家谱重修的盛行。

 首先,家谱的价值重新得到了确认。在“”时期,家谱被认为是封建糟粕,不要说是修谱,连收藏的旧家谱也遭到了破坏。而在“两个通知”中,明确指出:家谱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对开展学术研究有着重要价值,同时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有着重要意义。《钱塘孔氏宗谱》重修宗谱新凡例中说:“家谱,是记载一个家族繁衍迁徙的历史文献,曾经被作为维系宗法制度和祖先祭祀的工具而被奉为圣物。然而在上世纪中叶的“”中被作为“旧时代”的遗物而惨遭毁灭。浩劫之后,家谱的性质和现实意义重新被人们所认识,被认为与国史和地方史志同为民族历史文化大厦的三大支柱。”

 第二,为农村修谱提供了契机,成为了修谱宗旨。需要敬宗睦族,修谱有了主观愿望。思想解放、物质丰富,修谱有基础。而家谱目录整理工作的开展,为修谱者重修家谱提供了契机。家谱目录专业工作人员为了对各地家谱资源进行调查、征集和著录工作,深入城乡,宣传家谱的价值、家谱工作的意义,民间私藏家谱被公诸于世。在家谱目录整理工作开展之际,各族人认为有必要对自家的家谱进行重修,并把“两个通知”精神定为修谱的宗旨。广西北流《郑氏族谱》凡例第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编好《中国家谱总目录》等文件精神编好士球公宗支系族谱。并在书前附有“两个通知”的原文。《齐贤镇西徐巷村樊氏家谱》“谱例”第一条:遵循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国档会字[1984]第7号联合通知“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也是建筑自己的血缘关系……”之精神,作为编修本谱之宗旨。

 编修新谱是历史上续修家谱的继续与发展,是适应社会需要、民众需求的一个文化现象。新修的家谱跟旧家谱相比,有继承、有批判、有创新。我们应对其进行引导,使新谱编修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健康向前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担当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功能。

 参考文献

 [1] 王鹤鸣中国家谱通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 赵小玲家谱征集工作的实践和体会[J]当代图书馆,2004(4)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现在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



宗法式家族是一种血缘组织,内部的血缘关系必须十分清楚,这种组织才能维持和发展。即使旧的家族裂变成许多新家族后,以及新家族再裂变之后,各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必须十分清楚。一个家族的始祖及始祖母是谁?始祖如有几个妻子的话,谁是嫡?谁是庶?他们各有几个儿子,名叫什么?他们的妻又是谁,又各有几个儿子?家族的各支各房是怎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现在众多族人的父、祖、曾祖、高祖等等是谁?谁和谁是什么血缘关系?新家族始祖是从旧家族的哪一代分裂出来的?它又是怎样一代一代地传到现在?总之,家族成员之间的各种复杂的血统关系必须清楚。在没有文字的时候,血缘关系靠一代一代的口耳传授,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中。时间长了,记忆难免有差错。当文字产生以后,人们就用文字把这种血缘记录下来,这就是谱牒,是家谱、族谱的雏形。

谱牒源于何时?大概可以上溯到先秦时代。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都是周以后的东西,周代的《世本》,曾对司马迁创作纪传体通史有过参考作用,学术界公认为为中国家谱的开山之祖。战国时代的《春秋公子血脉谱》,启我国家族史籍以"谱"为名之先河。周代的《世本》,在于"奠系世,辨昭穆",它所奠的系世,是周宗室的帝王世系;所辨的昭穆,是尊卑贵贱的亲疏。完全是为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王朝统治服务的。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已经"礼崩乐坏",趋于瓦解。到了汉高祖刘邦"徒步有天下",宗族组织由兴到衰,由破坏到重建,至东汉时已由世族宗族代替了,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两汉的家谱功能是为恢复、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势力极度膨胀,选用官吏实行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家",官之任用,"不考人才行业,空辨姓氏高下","有司选举,必稽谱牒","家之婚姻,必由谱系",此时的家谱,成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依据。与之适应的是修家谱之风极为盛行,国家设谱局,置谱官,"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同时,伪造世系门第的造假现象应运而生,由"尚官""尚姓"至于"尚诈"。唐朝初年,修谱继续为官府垄断。为了打击旧有的门阀势力,抬高李氏皇族社会地位,唐太宗李世民组织力量编纂《氏族志》,"以今日官爵为等级高下",旧有门阀势力受到重大打击。五代以后,"取士不问家世",庶族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出仕;"婚姻不问门阀",新兴的庶族地主、商人在社会上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以至宋代,家谱编纂方式由过去主要是官府修谱发展成私家修谱。家谱功能上也由过去主要是出仕、联姻的政治功能转变为"尊祖、敬宗、收族"的社会伦理道德的教化功能。明清以降,私修家谱之风盛行不衰,目前存世家谱、族谱绝大多数是清代以后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谱被认为是封建宗族制度的产物,作为一种特有的封建文化自然在荡涤之列,民间的修谱活动几于绝迹。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政治环境的日渐宽松,政府采取的是一种不支持、不制止的宽容态度,纂修家谱过去被禁止的"封建宗族活动"又"沉渣泛起"、"死灰复燃"。社会各界对新修家谱看法不一,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家谱的内容

明以前家谱所见极少,无以考察。明以后,一种新的家族制开始形成,它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宗规家法来约束族众。"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睦族"需赈济族人。修谱建祠,开办义学、义庄,耕种义田,管理祠产,家族活动自然多了起来。家谱的内容也逐渐由记载单一的血缘世系到比较全面记载家族的整体情况,内容愈来愈多,篇幅愈来愈大。不过,相对清代家谱而言,明代家谱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只有谱序、跋和世系图(表)。历史进入满清以后,家谱纂修数量骤增,内容不断增加。就总体情况而论,大致包含以下方面:

谱序。谱序是每部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阖家或某几位族人撰写的序和当时名流写的赠序,以及跋语等。序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家族世系渊源、传承关系、修谱缘由和经过以及任事人员等,是熟悉、研究一部家谱的直接切入点,是了解该家族世系源流的重要资料。

谱例、谱论和目录。谱例又称凡例,用条文形式主要阐明族谱纂修原则和体例以及类目安排的理由。谱例强调家族血缘的纯洁性,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伦理纲常,表示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谱论一般是摘录前代硕学名儒论家谱之重要的语录,也有直接把皇帝的喻民榜、喻民诏刊载在谱前,以告诫族人。目录又称总目,说明该谱的卷数,每卷的主要内容。谱例和目录是识谱的入门指南,缘径方可探幽。

恩纶录。又称恩荣录、褒颂、诰勅、赐谕、告身等。主要登载历代皇帝和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官员对家族成员封赠、褒奖文字,举凡勅书、诰命、上谕、御制碑文、祭文、赐匾等,靡不备载。

传记。一般家谱都有先祖像赞、小传,把本族先祖中有显赫身份的人绘成遗像载诸谱端,并附像赞。大多数家谱不仅有先祖像赞,还有列传,对本族名望著世或德行懿范者列传志行,包括节妇、烈女,附载年谱、寿序、墓志铭、祭文、行述、碑铭等。

族规、家训。这是每部家谱必载的内容,要敬宗收族,没有一定的族规、家法不行。族规、家训的内容十分庞杂,除了传统的宗法内容外,还有诸如财产继承、婚姻纠纷、禁盗禁赌、封山禁林等。

典制。包括冠礼、笄礼、婚礼、祭礼等,有的谱以仪礼统之,含仪文、丧礼的图式、器具和祭品的制作。还有的谱把祠规、祠产、义学、祀田的管理条例和契据也放在典制之内。

墓图、墓志。墓图绘有所在地地名、方位、四址交界;墓志介绍墓主的生平和墓庐建置情况。湖南家谱特别重视墓图,不少家谱都将其单独列为一卷,有的甚至几卷、十几卷。

派语。又称辈份诗、班行诗等,没有统一的名称,登载族人排行字辈,有的谱派行或称班次多达八十辈、一百辈。派语在谱中占的份量极小,但却极重要,是一个家族男性成员取名的依据,直接反映出家族内部不同辈分成员之间纵向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以及相同辈分成员之间横向的、平行配合的关系。

捐款、领谱名目。修谱是族人共同的事,必须大家捐资,是族人对修谱的认同和责任。领谱名目是族谱修完后发给各房各派的登记录。家谱是按房按派编号发放的,不能冒领。编号有的按"千字文",有的按八卦,有的按十二生肖,还有的以修谱宗旨编号,等等。

世系图。湖南家谱有很多称垂丝图,顾名思义,喻世系子孙绵延不绝,似垂柳丝丝。图实为表,多采欧式,以五世为一图,下五世格尽另起。称始祖为第一世或第一派祖,以此序列,清晰可考。有的谱分外世纪和内世纪。外世纪从受姓始祖至谱尊始祖(或始迁祖)止,内世纪则以始祖(或始迁祖)奉为一世祖或一派祖。

世系表。湖南多称齿录。按家族辈份、长幼序列,各具派名、字号、生卒年、官阶爵次、婚配、子女情况。

清及清以后家谱的内容大体上如前所述,但并非千篇一律,没有统一的类目设置要求,只是互相参照。因此,不同家谱内容上有增有减,有分有合,但世系图、世系表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谱"了。

家谱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是中国五千年文明的见证。家谱在过去是一种家族制度规范,能够规范人伦,是对社会法律和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于当代来说,传统文化经过了一个断代,修家谱可以为传统文化补课,重温先祖的优秀文化,这对建设和谐社会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建设和谐家庭,就需要和谐的人格,家谱可以补充法律制度所涉及不到的内容,通过家族、家规、家族的凝聚力来解决很多问题。比如希望工程,可以通过家族援助,如果每个家族都能自我解决,那么就不用到社会上寻求帮助了。家谱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具有文学、社会、史料价值。正史的记录毕竟是有限的,范围也太大,家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有利补充,而且更加生动。如果我们现在修好家谱,那么,也是将来子孙了解我们的一个范本。修家谱是敬祖先的表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宗教,这是错误的,其实中国人有很朴素的祖先信仰,这就是朴素的宗教。不仅我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比较大的国家,也都存在浓厚的祖先信仰。韩国保存了很多完好的家谱,他们的总统卢武铉、卢太愚都曾经到山东来认祖寻根。所以我们这代人更有责任和义务把老祖宗遗留下来的文明给继承发扬下去。不能让历史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出现断层。让我们一起努力吧!为我们的下一代做一个见证!

{1}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封诸侯,建藩卫”,简称“分封制”。所封诸侯都在王畿以外,各建邦国。受封者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荀子·儒效篇》曰:“周初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制。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封国内的层层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度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这样的层层分封,形成为一座政治宝塔,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自天子至士,为各级贵族,庶民主要是农业劳动者。

商王朝政治体制是方国联盟。方国是部族集团,方国联盟体制以原有部落为基础建立起来,没有打破部族,保留了原始的人类社会组织。商王朝以商部族为中心建立国家政权,商王控制着联盟的权力,支配各方国,人类最初建立的政治制度大体都是这样。西周封建邦国则打破了部族形式,分封到各地建立的王国,不再以部族集团的首领为统治者,而主要以周王室的同姓亲族为分封对象,重新建立一套体制。同时又以宗法制强化王权,并解决各级行政权力的继承问题。这种制度显然比方国联盟更有效,因为一方面各封国与中央(王室)形成了臣属关系;另一方面,各封国与王室的血缘关系保证了政治隶属关系的有效性。当然,西周不可能打破所有的部族组织,为控制全国,同姓亲族、功臣、姻亲所封之地或为战略要地,或为富庶地区,受封地的同时还伴随着大量的物质、武装和人口,这就保证了统治效果。由此可以看出,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较之夏、商更为成熟。但是,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会减弱。

西周初期的分封制是有历史条件的,武王伐纣并未真正统一华夏,好成王时候才在周公的辅佐下基本上统一了中原地区,但是很多偏远地区并无人治理,这才有了分封,一方面作为宗法制度中的鉴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分区域地治理。

初期的分封制度确实有很好的效果,因为这种基于血缘的宗法制度,在第一代的时候,封地里的统治者和王室的关系很近,但是世袭制度是一切祸害的根源。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血缘制度就会越来越疏远,就再也无法保证诸侯国的“忠心”了。更致命的是春秋后期的大夫专政更是将血缘关系变得更加淡薄。

《家谱》是否可作为继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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