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清朝皇帝的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5浏览:1收藏

谁有清朝皇帝的家谱?,第1张

楼主说的可能是《玉牒》,即皇帝的家谱,清代玉牒的内容很难见到,清朝皇室玉牒重达115公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着2600多册玉牒,详细记录了清朝历代所修的皇族人口及宗法谱系,堪称无价之宝。

现将玉牒的介绍附上。

清 代 玉 牒

皇族的族谱称作玉牒。清代玉牒,即清代皇族的族谱。

中国历代王朝,均修玉牒。可惜清代以前各王朝玉牒,均未流传于世。清代玉牒是唯一完整系统保存至今的皇族族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清代各类玉牒二千六百余册,辽宁省档案馆也保存大体相同的一份。这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对于清代的典章制度、宫廷历史、皇族户籍,以及人口学,谱牒学方面的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

纂修族谱,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修族谱,始终是豪门望族维护其族权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用以正名分、别远近,并作为承袭爵产的依据。而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更将纂修玉牒视为关系王朝政权统治的一件要事。每逢修玉牒之年分,即设立专门机构—— “玉牒馆”,并由皇帝钦派大员充任总裁,专司其事。

清代玉牒的纂修及其规则

顺治十二年议准,玉牒每十年纂修一次。但实际情况是,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因计算方法不同,将上届纂修之年计算在内,所以每次纂修递减一年,实际只隔九年,乾隆朝才改为不计算上届纂修年分。还有两次例外情况:一是乾隆七年重修后,应十七年再修,但事隔五年,即乾隆十二年又提前重修一次。再一次是清朝被推翻后,溥仪小朝廷于一九二一年最后修了一次玉牒。从顺治十八年初次纂修玉牒开始,有清一代,共修玉牒二十八次。

每次修玉牒,要用红笔在上次玉牒末尾添加上新生者,在修上次玉牒后死亡者,要用墨笔将红名改为黑色,即史书上所言 “存者朱书,殁者墨书。”从现存玉牒内容分析,后期所修玉牒较比前期内容要多些;两次玉牒纂修时间相距愈近,其内容差别就愈小。例如以光绪、宣统年间所修各次玉牒相对照,除每次在末尾增加几个新名和个别红名改黑外,内容基本一致。

玉牒修成后,要举行隆重的恭贮仪式。顺治十三年题准,将玉牒缮写三部,皇史窚、宗人府、礼部各藏一份。乾隆二十五年改为缮写西部,分别存于皇史窚和盛京。送贮之前,先由钦天监选择吉日,于宗人府搭设彩亭,用黄盖龙旗仪仗,乐部奏乐;玉牒馆总裁率纂修官员,俱穿朝服,恭奉玉牒,行三跪九叩礼,满汉文武官员于午门外跪迎;皇帝阅毕,内监捧出,再由王公于太和门外金水桥跪送,彩亭由东华门出,护送至皇史窚。玉牒送贮盛京,除了送行时仍用隆重礼节外,还要求所经地方,设彩棚奉安;出山海关后,盛京将军派官员率满洲兵丁护送,地方文武官员,俱穿朝服出郭跪迎跪送,至崇政殿陈设后,再送往敬典阁恭贮。

清代玉牒的纂修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尊卑观念,并充分反映了封建的纲常伦理,它表现在皇族命名、排列顺序及编修方法等多方面。

顺治九年规定:宗室觉罗所生子女,由各旗首领、族长亲加查询之后,于每年正月初十日前造册报送宗人府,分别载入宗室黄册和觉罗红册。后因皇族人口剧增,乾隆二十九年又改定:宗室觉罗所生子女,每三月一次,一年共分四次,查明造册报府,再由府详查注册。凡生子不报,以有作无;或本无子嗣,捏名抱养,以无作有,不但本家要被治罪,连负责官员和族长也要承担罪责。

在封建社会,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尊严。在宗室玉牒中,以带系为统;按照辈分为序,每一辈首列皇帝,自近支推及远支。皇帝之名,必须避讳,玉牒中凡出现皇帝名字之处,必用小块黄绫盖住,以表敬重。多数情况只写皇帝年号或庙号,而不直书皇帝名字。

清初满族刚入关时,尚保留其固有淳俗,命名不排字辈。康熙朝开始,排字辈命名,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皇孙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以后乾隆又在弘字辈下,亲选“永、绵、奕、载”四字,依次命名。道光又在载字辈分下,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又在启字辈分下,亲选“焘、闿、增、祺”四字。所以,清代从雍正始,其辈分用字顺序为: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但这些字,“只有近支宗室,才能依此命名,其支派稍远者,命名即不得依此行辈。”1 所谓近支远支,是依与皇帝关系之亲疏而定。近支指皇帝的直系本支,当朝皇帝兄弟之子女,即皇侄,也算近支;其余宗室,皆为远支。当然,觉罗更在远支宗室以外,只能算做皇族中的沾亲带故者。嘉庆初年,因绵亿违反近支宗室命名规定,私用“金“字偏旁为长子取名“奕铭”,次子取名“奕镰”,遭嘉庆谴责:“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待,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近差事,不便交伊管领。”除将“奕铭”、“奕镰”分别改名为“奕绘”、“奕演”外,还命绵亿退出乾清门;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臣职务,处分可谓相当严厉。为了避免近支宗室自行起名的混乱现象,嘉庆七年又特降谕:“朕之亲兄弟,其子孙俱朕命名。”2 这样,不仅诸皇子,连诸皇侄也都要恭候钦定赐名了。

近支宗室名字在满文的书写上,也要特殊。满文系拼音文字,不像汉文可用同音字区别尊卑,而只能从拼写方式上加以区别。近支宗室人名,满文可以单拼,远支宗室、觉罗直至普通满族人名,满文必须连拼。乾隆二十五年特为此事通谕八旗:“嗣后满洲字名字,俱行连写,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至宗室等名字,单写者多,然近派宗室名字,尚可单写,远派宗室,亦不可如此单写,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著通行传谕。”3

还应指出,清统治者为了防止满族汉化,还在满族人命名上作了严格规定。满族人用汉字命名,不准用汉姓,名字只准用二字。乾隆三十二年,乾隆帝接见满保之子满吉善,当即训斥:“满保之子,竟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并亲将满吉善之名,改为吉善。嘉庆帝有一次发现题本内有满族人名清永泰,和坤保,当即将和坤保之名改为和保,清永泰之名改为永泰。因此,查阅玉牒上人名,汉文名字均为二字。当然,满文名字译成汉字对音,则不受此限制,如明安达礼、托莫尔欢、多伦泰。不过满族人起汉名,只准用二字,而满族人命名又偏爱用“安、泰,福、永、全、保,和、富、贵,崇、厚、裕、禄、常,荣、龄、桂、祥”等表示吉祥之意的汉字,结果造成同名者甚多。康熙三十二年规定:“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一有同名者,令卑者、幼者更改。”乾隆也曾感叹“今官员兵丁内与王公大臣同名者甚多,此皆该管大臣平素并不留心,一任属员兵丁等率意命名所致。”为此谕令各部、八旗、内务府查明,宗室觉罗旗员兵丁内,有与王公大臣同名者,俱著更改。尽管如此三令五申,但同名者仍时有所闻。嘉庆十一年,又发现昌吉县知县景安与湖南巡抚景安同名,立即谕令前者按满文语气改名。清末民初,满族语言习俗多已改变,相率改满姓为汉姓,如“瓜尔佳”氏改姓“关”,“富察,氏改姓“富”,“那拉”氏改姓“那”或“纳”,“扎思胡里”氏改姓“扎”。清王朝被推翻后,大部分清皇族也改了姓,一部分改姓“赵”,取百家姓第一姓;一部分改姓“金”,取“爱新觉罗”本义(“爱新”,满语意为“金”);“觉罗”,满语意为“国族”)。

清代玉牒的种类及其特点

从编修方法上看,清代玉牒分为直格玉牒和横格玉牒两大类,直格表示辈分、横格表示支系,记叙方法虽大不相同,但各有所长,互为补充。

直格玉牒每页画十六行竖格,一般一至二格记载一个人名项,反映同一辈宗室觉罗男女的详细情况,原则上每一辈修订一册,但也有几代合订的特厚玉牒。直格玉牒包括有宗室子孙直格玉牒(亦称列祖子孙直格玉牒)、觉罗子孙直格玉牒、宗室女孙直格玉牒(亦称列祖女孙直格玉牒)、觉罗女孙直格玉牒四种,其格式大同小异。前西种记载了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胤字辈)、高宗(弘字辈)、仁宗(永字辈)、宜宗(绵字辈)、文宗(奕字辈)各代皇帝及同辈宗室觉罗子孙情况。穆宗与德宗是同辈人,所以都收在载字辈玉牒中,再加上溥字辈、毓字辈、恒字辈玉牒,共体现十三辈人名。记载内容包括姓名、封爵、授职、生卒年月日时、享年、生母姓氏、妻妾姓氏及岳父姓名职衔等。皇子还记有封谥等情况。而有关皇帝的记载尤为详细,通常要占去二、三页,除上述各项外,还包括被立为皇太子年月、即位年月日,谥号庙号、生母姓氏及其徽号,以及后妃的晋封情况。但是,并非所有后妃都能载入玉牒内皇帝一栏中。道光十七年以前,后妃生有子女,才准载入玉牒;道光十七年改定,皇后无论有无子女,俱著载入玉牒,皇贵妃以下生有子女者载入,无子女者概不载入。这样,既体现尊卑有别,也符合“母以子贵”的传统观念。

男女不同册,宗室觉罗女子,单修宗室女孙直格玉牒和觉罗女孙直格玉牒,其内容记载也比子孙玉牒简略,只包括封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生母姓氏、外祖父姓名职衔、成婚年月及夫婿姓名职衔。女子名字不准书于玉牒。玉牒中只能写某某第几女,以示区别;有封号者可将封号署于下面。

横格玉牒,其形式为每页画有十三行横格,每横格代表一个辈分,辈分最高者写于卷首第一横格,其子孙后裔依辈分递降。内容记载极为简略,只有姓名,职衔,封号。横格玉牒同样也包括宗室和觉罗两种,帝系和星源集庆可算做宗室横格玉牒的附类。

宗室横格玉牒记载了从显祖到文宗各代皇子的后裔情况(文宗以后的几代皇帝均无后嗣)。每一皇子为一支系,显祖、太祖每一皇子支系单修一册,太宗第十至第四子合修一册,第五至第十一子合修一册,世祖以下,便是每代皇帝所有皇子合修一册,但仍按长幼顺序,各成支系,不相混淆。宗室横格玉牒不记载皇帝本人情况,皇帝直系,单独编成帝系玉牒,自肇祖原皇帝起,至当朝皇帝,按照辈分为序,每代皇帝及其皇子为一页。 “星源集庆”实质上也是一种汉文宗室横格玉牒,但只记高宗以后各代皇帝的子女后裔情况,实际上只有四代,所以范围很窄,其装帧为经折式,也与一般玉牒装帧不同。

觉罗横格玉牒则记载了兴祖、景祖各子的后裔情况(不包括兴祖第四子景祖觉昌安和景祖第四子显祖塔克世),也是一子一册,单成支系,其版本格式均与宗室相同,只是封面及包装均为红色。

皇族女子不载入横格玉牒,只能载入按辈分编修的直格玉牒。

清代玉牒具有两大特点,在内容上,有宗室觉罗之分;在文字上,有满汉文之分。

清代皇族,奉太祖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称其直系子孙为“宗室”,对其伯叔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为“觉罗”。换言之,对兴祖、景祖的后代,称为“觉罗”。据玉牒序言内称:“兴祖、太祖、太宗时,未论世代远近。顺治时,以兴祖长子德世库,次子刘阐,三子索长阿、五子包朗阿、六子宝实,景祖长子礼敦巴图鲁、五子塔察篇古等子孙,因其世代相远,出宗室为觉罗。”4可知清代皇族,由顺治年间起,根据与开国皇帝清太祖关系之远近,而分为宗室和觉罗两大支系。宗室腰束金**带为标记,又称黄带子;觉罗腰束红带,又称红带子。而清代玉牒,同样也分为宗室玉牒和觉罗玉牒两大类,前者封面为**,后者封面为红色,以示区别远近。

清王朝本满洲贵族所创建。满族为我国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统治疆域辽阔。清初局势复杂动荡,统治未稳,清廷对于汉官,不敢轻信,其前期重要文书,俱用满文书写,不准汉官参与。修玉牒也是如此,故顺治、康熙两朝所修玉牒,仅有满文。雍正元年,才批准增设汉主事二人,于进士内遴选,经皇帝引见后,补授职官。以后每年宗室觉罗子女开列送府时,即以满汉两种文字造入册籍。因此,清代玉牒,除少数前期者外,基本上都以满汉两种文字写成,其格式内容完全一致。

康熙朝前,爱新觉罗家族的名字均用满语。

为了标明直系与远支的区别,康熙帝在给诸皇子命名时一律用"胤"字,给皇孙命名一律用"弘"字;

乾隆帝以"永"字给皇子们命名,定下“永绵奕载”四字;

道光时,上述六个字已不足用,故于丁亥年补了"溥毓恒启"四个字;

咸丰丁巳年又续"焘闿增祺"四字,前后共十四个字。

民国以后,爱新觉罗氏已成平民,由光绪帝七弟载涛牵头重修家谱,逊帝溥仪又增补行辈用字十二个,即:"敬志开瑞锡英源盛正兆懋祥"。

加上过去所定十四字共为二十六个字。

十六世纪末,由于女真各部的争战兼并,形成了几个大的集团:满洲五部(苏克苏护河部、浑河部、完颜部、董鄂部和哲陈部)、长白山三部(讷殷部、赫舍理部和鸭绿江部)、扈伦四部(叶赫部、哈达部、辉发部和乌拉部)、野人女真(包括乌苏里江以东和黑龙江下游各部族)。

赫舍里曾经被译为黑舍里、纥石列,但是在雍正之后就不可能再发生此事。在编撰了《满洲氏族八旗总谱》以后,满族人就统一了姓氏称谓。康熙朝一代首辅索尼出于这一系。康熙的皇后就是赫舍里。

乾隆九年(1744年)十二月初三日,钦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以下简称《通谱》)修竣,谱系由满洲及蒙古、高丽、尼堪(汉人)四个部分民族组成。这是满洲民族共同体最终确立的一部法典。本部氏族又是满洲民族的核心。在“首崇满洲”思想的支配下,《通谱》目次首列满洲,卷一至卷六十五记载了各部族924个姓氏,5185户,传主5391人。而纳入本部族姓氏的准则,俱见于《通谱·凡例》,兹录于下:

一、八旗满洲大臣官员,功劳懿行,俱详载于国史馆《功臣传》及《八旗通志》列传。此书每姓之中应择功业最著者冠于一姓之首,略举梗概作传。其余无事迹可立传,及科尔沁撤回者俱附载于各姓各地方篇末。

一、满洲大臣官员凡应立传之人,自得其姓以来至雍正十三年以前,物故者依次择入。其有始归顺之人虽系平等官职,而其后人功业昭著者,并其后人一并撰入。

一、满洲内始立姓、始归顺之人,其居地名可考者,俱遂一开载,以昭族望。其地名无实据可凭者,惟开载姓氏、旗分、官爵,以备族姓之源。

一凡初来归依有名位可考者,通行载入外。其有自始归依之人,及后世子孙俱无名位者,伊等自有家谱可考,概不登录。惟系希姓,虽无名位,亦载入一、二人以存其姓。

一满洲内有赐姓者应详书赐姓原由,仍附书本姓内以昭世系。

一汉军、蒙古旗分内有满洲姓氏实系满洲者应仍编入满洲姓中。

[①]

一八旗满洲族姓有本人忘其姓氏祖居及归顺情由,又无凭可查者,概不载入其归顺情由。虽无考而功业显著者仍应载入并注明于各小传之下。

《通谱》中编录满洲本部姓氏的准则有七款,概括如次:1、满洲大臣官员“功业最著者”,始归顺系平等官职,“后人功业昭著者”撰入。2、开始立姓、初始归顺居地名可考者,以昭族望;地名无实据可凭,开列姓名、旗分、官爵,以备族姓之源。3、初来归依有名位可考者,无名位的希姓可载入一、二人,以存其姓。4、赐姓应详书原由;汉军、蒙古旗分内实系满洲姓氏;及从科尔沁撤回者可编入。该谱的编纂以部族姓氏为经,以传主为纬,将同姓氏、同原籍之人并列于同目之下,详注其由,以备稽考

[②]

满洲姓氏来归的时间,《通谱》分为“国初”、“天聪”、“崇德”、“顺治”、“康熙”五个时段。而年份不清者,则标以“来归年份无考”。

“国初来归”者:瓜儿佳氏459户,钮祜禄氏65户,舒穆禄氏78户,马佳氏49户,董鄂氏15户,赫舍里氏113户,他塔喇氏85户,伊尔根觉罗氏184户,舒舒觉罗氏59户,西林觉罗氏25户,通颜觉罗氏4户,阿颜觉罗氏6户,呼伦觉罗氏3户,阿哈觉罗氏1户,佟佳氏130户,那木都鲁氏41户,纳喇氏224户,富察氏185户,完颜氏75户,叩德氏4户,吴雅氏10户,兀札喇氏55户,戴佳氏19户,兆佳氏63户,郭络罗氏24户,颜扎氏28户,碧鲁氏20户,李佳氏44户,黄佳氏9户,吴扎库氏6户,锡克特理氏11户,库雅喇氏11户,萨克达氏79户,精奇理氏1户,赛密勒氏12户,扎库塔氏23户,乌苏氏66户,巴雅拉氏65户,辉和氏18户,鲁布理氏2户,尼马察氏13户,伊尔库勒氏12户,章佳氏24户,宁古塔氏26户,萨哈尔察氏9户,嵩佳氏7户,宜特墨氏14户,扎思瑚理氏4户,瑚锡哈理氏8户,喜塔腊氏29户,泰楚鲁氏3户,性佳氏8户,穆尔察氏8户,费莫氏22户,索佳氏12户,萨马尔吉氏2户,齐佳氏1户,葛济勒氏27户,哲尔齐氏5户,索绰络氏16户,鄂卓氏18户,钮赫勒氏10户,鄂济氏11户,裕瑚鲁氏9户,布尔察氏2户,伊拉理氏40户,虎尔哈氏9户,苏佳氏10户,温彻亨氏2户,哲尔德氏5户。

蒙鄂索氏:计7户7人,分居于瓦面河,长白山,浑春,拉发,沾河,讷殷江。萨察氏:计10户10人,分居于瓦尔喀,浑春。锡墨勒氏:计9户9人,分居于浑春库尔喀,辉河,浑春,拉门穆湖,三姓。刘佳氏:计9户9人,分居于李佳和罗,瓦尔喀,乌喇,喀尔沁,辉发,新屯,札穆纳,松花江。果尔吉氏:计7户7人,分居于郭络罗河,吉林乌喇,哈达,白都讷,乌喇。武佳氏:计6户6人,分居于乌喇,索伦,费达木村,五间房,吉林乌喇。佟鄂络氏:计5户5人,分居于札库塔,巴颜乌喇,当务里。郭佳氏:计5户5人,分居于苏完,盖州,瓜图理,哈什,辉发。梅赫理氏:5户5人,居那木都鲁。瑚锡理氏:计5户5人,分居于叶赫和多穆哈廉,虎尔哈,瓦克山,卦尔察浑春,白都讷。蒙古楚氏:计4户4人,分居于乌喇蒙古楚山,叶赫,沈阳,乌喇。崇吉喇氏:计4户4人,分居于乌喇,虎尔哈,瓦尔喀,讷殷。额尔赫氏:计4户4人,分居于绥分,尼尔吉,黑龙江,爱浑。布雅穆齐氏:计4户4人,分居于噶哈里,吉阳,黑龙江。都理氏:计4户4人,分居于马察,德都理,德敦村,黑龙江。倭勒氏:计4户4人,分居于齐齐哈尔,乌喇,黑龙江。尼阳尼雅氏:计4户4人,分居于费达木村,黑龙江。专塔氏:1户1人,居尼马察。布达喇氏:3户3人,居松花江。

叶赫勒氏:计3户3人,分居于呀哈,辽河,叶赫。朱佳氏:计3户3人,分居于崇果济巴布,叶赫,吉林乌喇。瑚雅拉氏:计3户3人,分居于乌喇,乌苏里,沈阳。鄂苏尔瑚氏:计3户3人,分居于木鲁,卓秦,索伦。罗佳氏:2户2人,分居于西克屯,哈达。敖拉氏:3户3人,分居于乌喇,黑龙江。瓦色氏:计3户3人,分居于虎尔哈乌喇,叶赫。珠尔根氏:计3户3人,分居于索伦,黑龙江。哈尔察氏:计3户3人,分居于尼马察,海兰,叶赫。布尼氏:计3户3人,分居于佛讷赫村,尼马察,居公额理。髙佳氏:计3户3人,分居于盖州,吉林乌喇。叶赫氏:3户3人,居叶赫。巴理氏:2户2人,居哲鲁。孙佳氏:计3户3人,分居于费雅郎阿,长白山,山答铺。喀尔沁氏:计3户3人,分居于乌喇,叶赫。翰颜氏:计3户3人,分居于赫林台,嫩河,达呼里。乌苏理氏:计3户3人,分居于德尔吉色钦,讷殷,辉发。尼佳氏:计3户3人,分居于乌尔锡河,沈阳,杏山。舒玛理氏:计3户3人,分居于虎尔哈,万边屯,海兰人。卓晋氏:2户2人,居长白山。色穆奇理氏:2户2人,居黑龙江。广佳喇氏:2户2人,居吉林乌喇。吴察喇氏:计2户2人,分居于安褚拉库,乌喇。苍玛尔纪氏:计2户2人,分居于黑龙江,碧新。

赫书氏:吉2户2人,居林乌喇。康杰达氏:2户2人,居黑龙江。吉鲁氏:计2户2人,分居于乌喇吉林乌喇。都鲁氏:计2户2人,分居于长白山,黑龙江。色拉氏:2户2人,居瓦尔喀。鄂穆绰氏:2户2人,居佛讷赫村。培佳氏:2户2人,居东古村。舒穆理氏:计2户2人,分居于海兰木,萨尔碧图村。鄂尔绰络氏:计2户2人,分居于苏完,卦尔察。徐吉氏:徐2户2人,居吉和罗。达尔充阿氏:计2户2人,分居于吉阳,黑龙江。乌尔瑚济氏:计2户2人,分居于松花江,乌苏里。颜济理氏:计2户2人,分居于沈阳,白都讷。卓起氏:计2户2人,分居于黑龙江,界凡。鄂索络氏:计2户2人,分居于启尔撒,吉林。钮瑚特氏:2户2人,居浑春库雅拉。盛佳氏:2户2人,居长白山色钦。倭彻赫氏:2户2人居哈达。索察氏:2户2人,居乌喇哈达。赫叶勒氏:1户1人居沈阳。禄叶勒氏:计2户2人,分居于黑龙江,三姓。拜晋氏:2户2人,居黑龙江拜察。乌雅察氏:计2户2人,分居于吉林乌喇,鄂云屯。穆克图氏:2户2人,居叶赫。扎拉氏:计2户2人,分居于叶赫,辉发。傅佳氏:计2户2人,分居于辉发,福宁额。

郭浑氏:2户2人,居黑龙江。尼锡理氏:计2户2人,分居于宁古塔,巴颜和罗。赫佳氏:计2户2人,分居于雅兰,讷殷。强恰理氏:2户2人,居耀州。钟吉氏:计2户2人,分居于叶赫,抚顺。梅楞氏:2户2人,居叶赫。舒禄氏:2户2人,居长白山。琨都勒氏:1户1人,居红山。额色氏:计2户2人,分居于董鄂,萨哈尔察。伏尔哈氏:2户2人,居佛阿拉。觉佳氏:计2户2人,分居于章图理,佛阿拉。瑚雅氏:计2户2人,分居于讷迪村,呼讷赫。都佳氏:计2户2人,分居于辉发,索伦。谟克拖氏:计2户2人,分居于凤凰城,叶赫。虞佳氏:计2户2人,分居于鄂克敦,裕发。碧喇氏:计2户2人,分居于和攸,长白山。伊库鲁氏:诺罗2户2人。多罗宏氏:那木都鲁2户2人。钮赫氏:佛阿拉马尔敦1户1人;内河1户1人。翁钮络氏:叶赫2户2人。吉普褚氏:叶赫2户2人。金佳氏:讷殷江1户1人;1户1人居瓦尔喀。石穆鲁氏:2户2人,居浑春。马察氏:计2户2人,分居于赛音,索伦。

赫济理氏:2户2人,居辉发。蒙鄂络氏:计2户2人,分居于虎尔哈,阿赖。郭罗氏:2户2人,分居于长白山沾河,哈达。纳塔氏:2户2人,居尼马察。佟塞勒氏:计2户2人,分居于萨哈尔察,嫩河。精吉氏:1户1人,居吉林乌喇。萨尔都氏:1户1人,居哈达。和岳络氏:1户1人,居虎尔哈。舍颜氏:1户1人,居费雅郎阿。毕鲁勒氏:1户1人,居苏完。瑚克锡勒氏:1户1人,居伊兰费尔塔哈。顺布鲁氏:1户1人,居哈尔敏。舒发察氏:1户1人,居绥河。殷佳氏:1户1人,居嘉木湖。图尔敦氏:1户1人,居墨尔根城。庆格理氏:1户1人,居黑龙江。苏拉喇氏:1户1人,居黑龙江。阿尔拉氏:1户1人,居黑龙江。墨勒氏:1户1人,居叶赫。巴尔拉氏:1户1人,居辽河。敖拉托欣氏:1户1人,居黑龙江。拜英格理氏: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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