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这些补贴你知道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5浏览:1收藏

教师退休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这些补贴你知道吗?,第1张

举国上下都是在举行各种各样庆祝会,发扬教师的优良传统。但那些将毕生精力投入到了课堂教学工作上的退休老师们,乃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奖赏,例如举行一次退休老师的讨论会,或者探望一下退休老师。

1、生活补助。退休后的教师可以领生活费用,具体规范可以参考一下70%的在职老师的业绩考核,但是因为地域不相同各有不同。大家可以看到江西铅山县退休人员(强制性)的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是95%,退休职工是75%。自然,依据岗位高低,补贴的金额是有区别的,有些甚至每月2593元。

2、一次性补助费。假如是30年以上老老师,能够享受到一笔一次性的补贴,但也不一样,江西的贵溪,上年给了一笔42000块的养老保险金。乃至有的地区,能给2014以后的退休老师派发一笔额外补贴,就好像是江苏的溧阳市一样,如果不在工龄补贴范围之内,就能得到额外补贴,每一个老师都会获得360块的补贴。

3、退休之后能够享受额外补贴。做为一个家庭的退休老师,能够享受到更高退休养老金工资待遇,安徽和海南就是其中之一。例如退休养老金五千块,加上百分之五,就可以拿到五千百分之五十的奖励金。

4、住宅补贴。江苏和浙江等一些地域也能给退休老师给予住宅补贴,比如一名江苏的退休老师,他说他房子补贴会有1800元。

5、社会养老保险。但在201410月以后,各位老师就会有了一笔额外工作中退休养老金,这种钱都是和他的退休养老金相关联的,一个月几千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他们都是十年的缓冲期,退休养老金选用新老两种方式结合的方式,但是因为这一繁杂的规章制度,有的地区的退休养老金都还没按时发放。伴随着教师地位的提升与经济待遇改进,确保老师退休后的工资待遇变成义务和责任,确保教师退休后各种补助立即按时发放,而且不断完善补助的种类,提升补助的规范变成新形势下在我国师资队伍建设最主要的特点和数据信号。

还好,好多地方都是在调节着退休养老金的相关政策,例如甘肃的一个退休者,就获得了几千块的退休工资。十年的缓冲期已经过去,仅有2年期限了,这些还没有拿到退休养老金的退休老师们,也能得到对应的慰问金。企业年金最开始始于欧美国家,可是2014年10月1日在我国社保改革,引进在我国企业年金分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和年金两类。

企业年金依照月基数交费之后,在退休情况下发放的方法有是随养老保险金,一起按月领到,直至个人帐户派发结束就停止。第2种方式就是将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像个人公积金那般一次性获取注销,第3种方案是转化成商业险,依照商业险收益形式进行享受待遇的领到。

这里还有一些相关退休老师的慰问金和补贴,诸位能够得知,在教师节即将来临情况下,各地都会进行对离休老师的关爱。但在薪水层面,离休老师们在享有养老金情况下,还能够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补贴、养老保险金加急、企业年金等福利。

可以。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而已经退休的教师,显然这两者都不符合,如果教师在退休以后,感觉自己精力什么的都尚可,开办一个补习班的话,这是不违反规定。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退休老师不能做家教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是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那么退休老师教师想要进行有偿补课是否合理,不少家长认为,退休教师补课是好事,只要手续全,身体健康,利用经验和学识尽量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收费合理那就是好事一桩。

翻看政策没有针对退休老师能否进行有偿补课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所以也可以理解成退休教师并不在被禁止范围内。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师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我国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因此,教师的退休年龄适用上文提及的第一种情形。

中央对退休老教师的政策: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辞退补偿。给予民办教师辞退时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这在国办发(1997)32号文件中已经有明确的要求,8号文件规定的措施和办法更为具体,就是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本人的代课或是民办教师的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等综合确定,但不低于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一、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关工委、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制订的《工作规则》和《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局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我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关工委工作,听取局关工委工作的汇报,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兼任局关工委主任,明确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关工委工作和老干部工作。教育局关工委、老教师志愿者服务团、市离退休教师协会“三位一体”,合署办公,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聘请了原在教育部门担任过党政领导职务,并热心于关心下一代事业的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或志愿者服务团副团长,还选取了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教科副科长),进入局关工委工作,联系协调局关工委与相关部门及学校之间的工作,完善了全市教育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网络,做到关心下一代工作校校有人抓,事情有人做,活动能开展。二是教育局关工委和各学校关工委每年都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年终都要进行工作总结,局行政把学校关工委工作也列入了学校年终综合考评的内容。三是经常组织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教师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水平,能与时俱进,配合教育局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关活动。几年来,我们都选派老同志参加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举办的骨干培训班,2008年,选派了4名同志参加省里的学习,同时又选派了9名老同志参加了我市组织的关工委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老教师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最近几年,我们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靖江市关工委组织下,先后又有8名老同志去湖南、贵州、海南、广东等省及我省的昆山、南通等市参观学习 ,取人之长,不断提高我局关工委的工作水平。

二、动员和组织更多老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近几年来,我们与市离退休教师协会及老教师志愿者服务团一起,动员和组织身体较好,尤其是刚退下来的学校老领导、老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2008年我市有48位教师退休,除2人退休后不在靖江,其余均加入了学校关工委或老教师志愿者服务队。我们还与市协会及有关学校一起,调整了8个志愿者服务队的队长,对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育苗联系点(校外辅导站)进行总结推广,如新桥镇的三太村,新桥村,马桥镇的朝西村、新市村、生祠镇的东进村,城南办事处的莲沁小区,滨江新区晨阳社区,靖城街道办的小关庙新区、城北社区等,将他们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在靖江市关工委《情况简报》上予以报道,同时在2008年10月中旬又与市关工委一道召开了“育苗联系点”工作推介会。据统计,我市已有62%的退休教师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有200多个育苗联系点能正常开展工作。为进一步调动老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在局行政的关心支持下,每年暑假期间、老年节、春节都对离休教师、69岁、79岁及80岁以上的退休老教师进行看望或慰问,平时,离休教师或退休的校级领导生病住院,我们都与市离退休教师协会有关领导一起,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一年中,教育局总要花去15多万元左右的经费。我们深深体会到要老教师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我们也必须配合局领导做好尊重关爱老一代的工作,这样才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关爱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

关爱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是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事关民生的大事。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支持下,在市关工委的指导下,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推动关爱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近几年,我们对全市学龄孤儿、残疾、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进行业务辅导,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条块结合,属地包干,进家入户和进校入班的方法,摸清底细,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分类统计,逐个建档。设计统一的调查表格,进行归类统计,逐个建立台帐资料。三是分析研究,撰写报告。我们与市关工委一道在普遍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又选择1~2个典型,进行重点调查,深入了解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需要,并结合普遍调查的情况认真分析,分类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几年来,我们与市关工委一道分别撰写了《关爱孤儿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全市外来务工子女教育与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关注留守儿童成长》和《全市残疾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情况》等专题调查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靖江《情况交流》上刊登,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倾心办实事、做好事

1.关爱残疾儿童方面: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前身是靖江市聋哑学校。虽起步较早,但受体制和机制的制约,前几年仅有不到10名聋哑学生就读。这一状况妨碍了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过深入调研,我市决定整合教育资源,在原城北初中新建教学大楼,将聋哑学校于2007年初实行整体搬迁,并更名为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确保秋学期对外招生。为了扩大特殊教育学校的影响,我们与市关工委一道于2007年暑假牵头组织了靖江市特殊学生夏令营,组织聋哑学生参观盲人按摩馆、肢残青年创业实体、聋哑人个人网站、残疾人就业基地、新世纪造船、新时代造船公司和靖江滨江新城区。这一活动在靖江电视台、泰州电视台报道宣传后,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2007年秋学期,市特殊学校招生时一下子增加了40多名智障儿童。

在抓好特殊学校学生学习的同时,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捐款捐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2007年12月3日,由市关工委牵头以纪念世界第16个残疾人纪念日为契机,我们又联合市残联、团委、妇联等部门举办了“爱心暖人,真情助残”大型募捐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活动现场共收到募捐近20万元。活动后,还有不少私企老板给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送去棉衣、棉被和毛线衣,为他们改善了学习和生活条件。这一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全市上下掀起了资残助残的热潮。

2.关爱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方面

据调查,我市有留守儿童8000多人,其中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4000多人,外来务工子女1200多人,为做好这两部分弱势群体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我们在市文明委、关工委的指导下,整合各方力量,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留守子女、外来务工子女自我教育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做了大量的工作。

做好留守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我市新桥镇中心校关工委、西来镇中心校关工委在留守子女教育管理方面有较好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又积极加以引导,并对全市各校进行推广指导,帮助总结留守子女教育管理方面的经验,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与管理的方法,即三知(知道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校情况)、三多(多谈心沟通、多参加留守子女集体活动、多到留守子女家中走访)、三沟通(定期与留守子女父母、托管人、教师联系沟通)、两卡一簿(即联系卡、健康卡和相关情况记载簿)。选聘有爱心和责任心的老教师牵头负责,建立育苗联系点(校外辅导站),定期组织留守子女开展学习、娱乐等有益身心的活动。为使新桥经验在全市得到有效推广,市文明委、关工委又及时召开了全市关爱留守子女推进会,全市各镇(园区)、学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把会议精神化为工作动力,使全市关爱留守子女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一是落实代理家长制度,建立关爱组织。加强“社会妈妈”代管工作。全市涌现出了百余名“社会妈妈”,她们不仅给留守子女物质上的帮助,更多地给予了心理、生活和学习上的关心、教育、引导和帮助。加强“五老”志愿者服务团代管工作。组织“五老”志愿者开展“大手拉小手”留守子女代管活动,我市有30多位教师担任了“社会妈妈”,有近50位老师参加了代管活动。积极探索以班级或行政村组为单位成立“留守子女”小家庭,以年级或学校为单位建立“留守子女”大家庭,定期开展活动,引导留守子女逐步形成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提高学习和生活能力。二是突出文明关爱重点,促进健康成长。开展留守子女健康关爱行动,在市关工委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由我市华山医院免费为全市留守子女体检。开展留守子女文化关爱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向留守子女捐赠书籍。开展留守子女假日关爱行动,组织他们进行文体、书画等知识培训。三是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活动阵地。开办留守子女家长学校。全市已建立了12所“留守子女家长学校”,为关爱工作安全有保、学业有教、亲情有护提供了重要渠道。建立关爱留守子女之家。选择一些硬件设施较好、文化活动丰富的农家书屋,成立关爱留守子女之家,聘请老教师志愿者担任代理家长。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全市18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全部向留守子女免费开放。发挥“五老”的特殊优势,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帮学、结对帮困。2007年8月份,泰州市文明办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我市的经验做法在省市有关媒体上推介。

做好外来务工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外来务工子女,我市各学校均一视同仁。为照顾外来务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我们明确了真武小学、城南小学、红卫小学、长里小学和第四中学作为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学校,同时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拒收外来务工子女,外来务工子女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一般文化水平不高,经济条件不好,其子女大多学习成绩较差。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们借鉴关爱留守子女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开展了结对帮辅活动,即生活上多关心、学习上多帮助、平时多交谈。学校还与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要求教师要把外来务工子女当作自己的亲人,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纠正一些偏差行为,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把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率、巩固率作为学校考核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基本杜绝了辍学现象。还发动老教师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假日内登门进行辅导,今年2月26日《泰州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市红卫小学20余名教师关心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一个不能少”的事迹。

3.关爱孤儿方面

2006年底,市关工委在市委常委会讨论关工委工作时,汇报了我市孤儿的教育管理情况,引起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要求市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孤儿的关爱工作。分管关工委工作的相关市领导会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资助孤儿工作。一方面向全社会发出关爱孤儿的倡议,一方面通过行政推动,着力解决孤儿的救助问题。市政协发动委员捐款152万元,用于资助全市103名孤儿。不少私企老板,不但自己带头捐款,还发动员工捐资助孤,东华测试老总个人捐资3万元,职工捐资27万元,新桥镇马全章成立了寒山助孤基金会,靖江特钢公司成立了长新爱心基金会,还有不少好心人打电话给关工委要求“认养”孤儿,请关工委帮助物色“认养”对象。目前,全市已有20名孤儿被好心人“认养”。市民政局也对全市没有被认养的孤儿全部实行了“五保户”待遇,确保了我市孤儿真正做到有衣穿、有饭吃、有学上。此外,市政协还设立奖学基金,激励孤儿好好学习。2007、2008年度对全市获得奖励的三好生、优秀生、进步生以及中考、高考录取高一级学校的70多名孤儿颁发了40000多元奖学金,关爱、帮助孤儿的许多具体工作都是由老教师们协助做好的。

4.关爱失足青少年方面

在市关工委及司法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紧紧抓了两个环节,即向前延伸,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向后延伸,开展预防失足青少年再犯罪。我们的做法主要是“7个帮教”:一是案前帮教,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庭内帮教,在审理未成年人案犯时,让“五老”参与旁听,配合法官在庭审时进行法制教育;三是狱中帮教,每年春节、中秋到省少管所对靖江籍失足青少年进行爱心帮教;四是亲情帮教,安排未成年案犯的父母与子女见面,召开失足少年家长座谈会,进行亲情帮教;五是书信帮教,开展与失足少年的书信往来,让其汇报狱中表现和劳绩情况;六是责任帮教,与失足少年家长签订帮教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七是结对帮教,对缓刑和劳教释放的失足少年和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五老”,尤其是老教师进行一对一的帮教。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跟踪帮教措施,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得到了有效控制,2006年我市未成年犯罪人数为87人,2007年只有66人,下降了241%;重新犯罪的2006年是4人,2007年是零纪录。

近几年来,我局关工委与市及有关镇、校关工委一道组建关爱工作小组,注重关爱边缘少年与问题学生。2008年中我市有两所学校的三名中学生犯有严重错误,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要开除、政法部门要拘捕,我们了解情况后,及时组建帮教小组,对这些还未成年的中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经常找他们谈话、深入班级了解情况,通过帮教这几名学生均有转变,现在学习认真了,行为习惯变了,一句话,就是变好了,使其得到免诉和缓诉。《中国火炬》、省《关心下一代周报》、《泰州日报》等报刊以《三年大手拉小手,失足未成千古恨》为标题报道了我们与市关工委做好关爱工作的经验。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1.紧扣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宣讲活动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们与市关工委一道建有一支比较成熟的志愿者宣讲队伍,常年坚持深入教育一线,开展有针对性的义务宣讲。例如,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巡回宣讲。2007年5月16日,我市举行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巡回宣讲启动仪式后,宣讲团用一个月的时间分赴全市各中小学校,宣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意义以及如何维护未成年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营造了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再如,进行“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宣讲。在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同时,结合党的十七大召开、香港回归1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建军8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庆,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市青少年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今年我们还结合“五四运动”90周年、建国60周年继续开展宣讲活动。

2.创新工作载体,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展青少年网上夏令营活动。

网络既给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特别是营业性网吧里,带有**和刺激性、暴力性的网络游戏诱惑了无知的青少年,使他们沉迷于网吧,深受其害,不少未成年人为此误入歧途。我们与市关工委及相关部门一起,采取了“疏”、“堵”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对全市城乡85家网吧、50家电子游戏室,选派140名“五老”,其中有30多位老教师进行义务监督,一方面通过开放“校园绿色网吧”,注重培养青少年健康上网观念,坚持正面引导。由市关工委倡导,我们在电信公司、中国靖江网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集科普知识、竞答、征文竞赛、电脑绘画、网上投票为一体的网上夏令营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国家大事,世界动态及各行各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古今中外的历史文化、名人轶事、天文地理等,使青少年学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知识面。据统计,四年来共有62万名学生参与了该项活动,靖江网上夏令营的专题点击率超过了90万人次。经过评比,共有420名学生分别获取“网上小博士”、“网上小记者”和“网络之星”荣誉称号,几十所学校被评为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这一活动得到了青少年学生家长的欢迎,也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由于网上夏令营活动的内容每年出“趣”又出“彩”,使一些青少年改掉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坏习惯。

3.深入开展读书活动,着力营造书香氛围

为积极营造学习氛围,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少年儿童课余生活,2007年4月至9月,我市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为期五个月的少儿读书系列活动。按照“全员参与、以校为点、辐射家长”的思路和“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积极创新、持之以恒”的要求,精心设计开展了以下主要活动:一是读书格言书法比赛。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由学生自创读书格言,并开展现场书法比赛,活动在4月23日举行的读书节启动仪式上进行,获奖作品刊登在靖江日报上。二是“同在阳光下”爱心捐赠贫困学生活动。发动有关单位向我市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捐赠书籍。活动中共向全市留守子女和孤儿捐献了价值5万余元的各类书籍。三是举办课本剧表演比赛。5月29日至31日,我市举行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课本剧(童话剧、小品)比赛。本次比赛分小学、中学、幼儿三个组别进行,共有63个节目参加了比赛。四是举办中华成语精短故事演讲比赛。活动采用层层选拔淘汰赛的形式,最终有36名选手进入了决赛。五是举行读书指导课观摩。举办全市读书指导课观摩,分低、中、高年级不同层次,面向全市教师和家长开课,普及读书指导方法。六是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由江苏省文化厅组织的“红领巾读书”活动以及“新华杯”《阅读年选》读后感征文活动,获奖征文在新闻媒体集中刊发。形式多样的少儿读书活动优化了校园文化环境,促进了学生素质提高,对构建学习型校园、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营造和谐社会文化氛围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精心设计“七彩之夏”,丰富暑期文化生活

按照全省“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的要求,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局关工委设计了我市“七彩之夏”暑期系列活动方案,并自始至终参加了有关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一是“红领巾与八一军旗同行”走进军营主题活动。2007年8月中旬我们组织了部分老教师与学生代表走进63707部队。活动中,来自全市各学校的读书标兵、留守子女和孤儿代表,观看了远望二号船的宣传教育片,听取国防知识讲座并登上部队游艇,游览长江水域,参观远望号测量船。二是开展“争做良师益友,相伴孩子成长”系列活动。邀请全国著名青少年教育专家“知心姐姐”卢勤来靖作“把孩子培养成财富”主题讲座,向全市家长传授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的方法。组织教师代表、读书标兵与“知心姐姐”座谈,探讨教育和学习方法。举办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邀请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名誉副会长张先翱教授和省少先队工作学会的成员徐国英两位专家来靖,分别讲授如何开展好学校少先队活动和贯彻《少先队工作实施纲要》,来自全市18个学校的近60名少先队辅导员参加了培训。三是举办“开启文化之旅,打开艺术之门”主题活动。以“手拉手读好书好报,心连心写知心书信”为主题,举办首届少年儿童书信比赛活动,引导少年儿童读好书好报,用书信表达自己的真挚感情。四是开展“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主题活动。各校关工委还组织老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老少同乐”、“老少同讲(童年)”的活动,2008年暑假还先后举办的留守子女、残疾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夏令营活动。我们还与市关工委一起在与金色阳光酒店联合举办了城乡儿童手拉手活动。

五、就地取材,进行实在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

郁建兴是从我市走出去的“世界和平卫士”,在郁建兴于伊拉克武器核查中不幸殉职以后,这几年中,我们与郁建兴小学、中学时代的母校——土桥小学、土桥中学的关工委一起,每年清明节前,与郁建兴小时候的任课教师(大都已退休)和这两所学校的学生开展了“从小就听党的话,长大一心跟党走”、“继承先烈遗志,长大报效祖国”、“学习郁建兴,做孝亲敬老的好少年”,接过郁建兴中队(由省少工委命名)的旗帜,当郁建兴中队的好雏鹰等系列教育活动,教育一批又一批的少先队员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报效祖国,还发动和组织全市所有学校的学生观看“郁建兴”的专题片,有些学校关工委还组织学生到土桥中、小学开展学习郁建兴的活动。

我市离休干部苏中武同志(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撰写了了《竹林峰火》等革命回忆录,还自筹资金创办了“竹林人家”,成了我市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暑假,我们都与有关学校关工委一起,组织学生前去参观学习,组织小记者前去采访,听苏爷爷讲过去的革命斗争故事,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教育青少年学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刘国钧故居、靖江革命烈士陵园也是我们组织学生常去的地方,并且关工委的老同志还把自己了解的情况讲给学生听,组织培训生祠中心小学、孤山中心小学的小讲解员,让他们向前来参观学习或祭扫的其他学校的学生进行义务讲解和介绍。既培养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工作能力,同时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过去、懂得现在,掌握未来。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三项主题教育活动中,我们又与生祠镇东进村、生祠中心小学关工委一道,组织“五老”与青少年学生一起“走村路,访村人,讲村史,坐村车,看村景,画村貌,尝村果”的活动,让青少年实实在在地看到了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在省关工委组织的歌颂改革开放成就的征文竞赛中,我市青少年学生所写的征文,得奖文章在全泰州市名列前茅,几乎占泰州市大市的一半。

今年五四前后,我们将抓住“五四”运动90周年的有利契机,由学校关工委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纪念活动,同时大力宣传,从我市走出去的青年科学家,2008年度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的宋征宇的优秀事迹,特别是他学生时代勤奋好学的“板凳精神”,教育当代中小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人成才,将来能更好地报效祖国,服务人民,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去。

近几年来,我们还与有关社区、学校关工委一道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如在靖城街道办小关庙社区开展“红领巾观察社区是与非”的活动,在实验学校开展“中学生进网吧的利与弊”辩论赛,在城北小学、季市中心小学开展“传承家规家训,弘扬文明礼仪”“我与好习惯签个约,家规家训进千家”的活动,在西来镇中心小学开展的“孝亲敬老,从小做起”等等,我们都本着“就地取材,走出引进,优势互补,讲究实效”的原则,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培养情操、提高道德素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取得了较为实在的效果。

六、以家规家训为抓手,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

2006年9月,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家规家训征集评选活动,导向正确,切入点好、社会影响广泛深远,具有直接的感化、教育和启示作用,为开展荣辱观教育,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载体,特别是对我市在“学赶苏南,后来居上”的历史进程中,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促社会风气,具有现实意义。我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开展的家规家训征集活动,成为我市各校关工委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补充教材,同时也引起了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新华日报》、《泰州日报》、新华网、新浪网和江苏卫视等多家媒体及网站均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报道。根据市文明委的要求,2007年我们将家风建设形成系列活动,寓家风建设于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创建之中,大力宣传推广家规家训的优秀作品,推动家规家训走进家庭、扎根家庭,使重视家庭教育、实践家规家训在全市城乡蔚然成风,为建设和谐靖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市关工委以[2007]0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以家规家训为抓手,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道德实践活动的意见。教育局关工委召开了专门会议,提出了贯彻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以老少同学,社区、学校共建为举措,全市各校有效地开展了“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涌现出一批像外国语学校、实验学校、市三中、城北小学和季市镇中心小学等先行单位。我市城北小学以吟诵“家规家训”为主题的节目在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赴港演出中获得了金奖。

几年来,我们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事情,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活动,但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如在家长学校和校外辅导站的建设方面,还未达到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提出的要求。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经久不衰的事业。我们将以教育部、省、市关工委领导来靖视察指导为新起点,继续发挥“五老”尤其是老教师的作用,继续努力,积极做好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工作,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把我局关工委工作做得更好,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为培养更多更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已退休教师应当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有关规定, 但我们可以从下面两则好消息中窥探到政府对退休教师的重视和爱护。

(一),在2019年9月末,广东省政府财政厅按照之前部署的方案,将全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和生活困难补助款项,落实发放到各原民办教师账号了。对待原民办教师尚且如此爱护,退休老师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还会远吗?

(二),从河南省传来的另一个好消息,也可以看出国家对教师教龄的重视,这对退休老师来说,同样是一种潜在的福音。

河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也就是说,一名教师入职第二年就能领到每月10元的教龄津贴,满5年就可领到53元,满10年就可领到105元,满20年就可以领到210元,以后每年增加10元。

一名教师教龄满30年就可领到每月310元的教龄津贴,并继续每年递增。

河南省政府的做法在全国舆论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广大教师都希望自己所在地区也能尽快实施这一方案。

不过,这个政策是河南的地方法规,至于如何在全国推广,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在教育部为庆祝第35个教师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个问题又让老师们产生新的希望。

这说明从全国层面上提高教师的教龄津贴已经有了可能,这也预示着执行了30多年的10元封顶的教龄津贴措施将成为 历史 。

这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对退休老师来说同样如此,老教师们为祖国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但之前的教龄津贴实在是太低了,10元封顶!绝对应该给予补偿。

我认为国家绝对会出台新的政策,让退休老师们享受新的教龄津贴。朋友们你们认同退休教师享受比较高的退休工资吗?

我记得初当教师时,那时很多人不愿当教师,有的人即或当了一段教师,认为教学又苦又累,工资待遇很低,就转行了。好在我们这些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在当学生时,就有专业思想课,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两袖清风,甘为人梯,燃亮了学生,毁灭了自己是我们的人生信条。就这样,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党的教育事业。课时多,还要兼异课头,没有班主任费,没有超课时费等等,评选优秀,先进,只是一张奖状或荣誉证书,我们没有任何不满,觉得领导认可你的工作,学生,家长一句赞美就是最好的回报。因此,无论再苦再累,工资再低,我为一生坚持从教感到幸福。当然,退休后,许多教师身体都不好,我们仍无怨无悔。今天,我想表达一下心声,在教龄津贴上,一定要考虑退休教师,因为这是对一生能够坚持在教育教学上的老教师的一种人生肯定。请制定政策的有关同志考虑。

在教师薪酬这一块,教龄津贴也是广大教师意见比较大的部分,到现在为止,基本上都还在执行我国的教师教龄津贴自1985年制定标准。 一直按教龄5年津贴3元,教龄10年津贴5元,教龄15年津贴7元,教龄20年津贴10元,且10元封顶的老标准核算。 对老教师来来说,已经把这个教龄津贴忽略不计了,因为在工资中所占的比例实在太少,可有可无了。

但是这项津贴已与原来设立时的初衷不一致了, 当年国家为了鼓励教师终生从教, 专门在教师工资以外设立了按照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发给专门的津贴。

2018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广大教师的 社会 地位和收入待遇 ,提高教师相应津贴并向乡村教师倾斜,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那么现在各地也正在落实实施中,以河南省的动作为最快, 从2019年7月1日起,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样教龄二三十年的老教师的教龄津贴就可以拿到200、300元,这对教师长期从教是非常有利的,可有效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希望尽快在全国推广开来。

对于退休老师来说,2014年以前退休的,按老人老办法办理的,退休金跟职称有关。2014年以后退休的老师按过渡期的退休金发放,似乎现在教龄津贴跟退休老师无关。但是我想说, 这些老教师曾经也为教育事业长期和终生任教,但没有完全享受长期任教给他们带来的福利,是应该在退休金方面给予 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也可按其曾经从教的教龄每年补助5-10元发放,体现公平原则。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许国家会有更全面科学的安排,你们觉得退休老师应该得到教龄方面的补贴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然后我再来解释一下为什么。

之前的教龄津贴每个月就几块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次增涨的幅度可谓空前,极大地鼓舞了老师们的干劲。

我们需要先弄明白退休教师的工资由谁来支付。

在编在职教师的工资增长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会有政府统一拨款或者国家扶持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以提高某一方面津贴或基本工资的情况下进行上涨。

而退休金的增加要看当地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情况,按我们的GDP增长速度来看,我们的养老金也在每年上调,也就是说在个人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教师的退休金也会逐年随着 社会 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有所上调,只是和在编在职的教师工资上调方式和名目不一样。

所以,广大的退休老师们也不要灰心,说不定会有其他的利好消息呢。

已退休的教师不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

教师工资中有三项内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国家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标准。

全国各地已经按照新标准,对所有老师兑付了增加部分的金额,平均下来每人可能增幅在300元左右。

只有教龄津贴的执行标准还是三十四年以前的。 教龄5到10年,每人每月三元。教龄10到15年,每人每月5元。教龄15到20年,每人每月7元。20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

这样的标准,与现在的物价,房价确实极不匹配。基本工资已经不知道比1985年涨了多少倍。

最近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将从7月1日起,对教师的教龄津贴进行调整。即每年十元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教师的工龄是十年,那么从7月1日起,每月的教龄津贴将变成100元。这对于广大一线的教师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这样的好消息可能被很多已经退休的老教师看到,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为教育事业奋斗了几十年, 是否也应该给自己补发。虽然我也很同情这些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老前辈们。我明确的告诉大家,教龄津贴增长以后,退休教师是不可能发的。

教师退休以后,退休金执行标准和在职是两码事。2014年10月1号开始教师的养老与企业养老并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十年过渡期等措施。

老人老办法就是只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新人新办法是指2014年10月1日以后入职的老师,按照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标准计算退休金。

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一个年限的问题。而且调整教龄津贴,目前只有河南一个省实施,从今年7月1日开始的,对于政策的执行,我们只能表示理解。

有人胡说八道:退休教师脱离了教师岗位就不提升教龄津贴,这公平吗?这不是卸磨杀驴吗?退休了就一脚踢了。那谁还愿意终身从教?退休教师在一线辛苦了工作了几十年,拿着低得可怜的工资,干着无人想像的活。买教科书都是肩挑几十斤步行五六十里路到学校,现在的老师谁干过?少得可怜的工资还要给学生垫书杂费,自己一家老小饭都吃不上,现在的老师谁干过?现在退休了没有利用价值了,提工资没有退休教师的份了。

教龄津贴在退休金中,退休时是指明的在总的退休金中。故不给在2O18年12月31日前退休教师增加教龄工资是违背教师法的。望有关部门细读教师法。查阅下退休教师工资目录或退休文件!

2019年是教育部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第二年,也是目标达成的关键一年,在此《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提高广大教师的 社会 地位和收入待遇 ,提高教师相应津贴并向乡村教师倾斜,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工资水平,贯彻教育部的建设教师队伍的战略部署,各省区也进行了积极的响应,比如河南,先是提出在乡村从教男满30年教龄,女满25年教龄的教师,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称,不受岗位名额的限制,赢得了广大教师的一致好评。

之后省政府又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一政策让全国广大教师欢欣鼓舞,我国的教师教龄津贴自1985年制定以来,一直按教龄5年津贴3元,教龄10年津贴5元,教龄15年津贴7元,教龄20年津贴10元,且10元封顶的老标准核算,30年来,物价上涨了100倍以上,而教龄津贴一直原地踏步,让广大教师倍感委屈。如今河南率先提高教龄津贴,在3元、5元、7元、10元的基础提升到50元、100元、150元、200元,而且上不封顶,教龄30年可以领到每月300元的教龄津贴。这个数目对于一生清贫的老师来说,足以令人欢欣鼓舞,令人赞叹。

相信河南的这一举措在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趋势引领下,各地的教师教龄津贴一定也会有相应的提升。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事业单位,包括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早在2014年10月1日就与企业并轨了,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转为人社部养老保险部门负责,养老保险的核算和教师在职工资的核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编在职教师的工资增长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会有政府统一拨款或者国家扶持的情况下,以提高某一方面津贴或基本工资的情况下进行上涨,比如去年7月份上调的基本工资,是按事业单位“两年一调整”的工资调整政策结合国家经济增长迅速,以及各省市在教育上投入的资金多少等来核算的。有些地区还会给予教师一定的一系列贴补,如乡村教师贴补,车补、务餐费等,这些都是政府专项贴补在编在职教师的,退休教师无法享受。

而退休金的增加要看当地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情况,按我们的GDP增长速度来看,我们的养老金也在每年上调,2016年上调68%、2017年上调55%,2018年上调5%,也就是说在个人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教师的退休金也会逐年随着 社会 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有所上调,只是和在编在职的教师工资上调方式和名目不一样。

由此可见,在职在编教师教龄津贴的增长了,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是不会增长的,因为退休教师工资与在职教师工资改革调整无关,不随在职教师参加工资调整,而退休教师的养老金调整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参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如果为了实现公平,国家也只能对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实行专项拨款补贴到基础养老金中去才能实现。

对于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都是养老金。 退休以后的教师也是如此,并没有什么教龄津贴, 不过养老金的计算是会考虑到教龄津贴的 。

教龄津贴,是国务院 在 1985年在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的文件中 提出的 ,对于公办教师实行教龄津贴,其中教龄5-10年的,每月3元;10-15年的,每月5元;15-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在那个年代,一个月的工资也才几十元,所以教龄津贴对于教师来说也是收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教龄津贴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于教师这一职业的尊重 ,同时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人们长期从事教师行业是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的。

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距离文件的下发已经过去了30年,现在教师普遍工资收入都是以千位单位进行计算了,而教龄津贴还是原来的标准, 在工资收入中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教龄津贴对于退休后养老金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

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两会上,都会有代表或委员提到关于教师教龄津贴过低的问题。而在今年,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些省份的改变。

2019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从7月1日起, 教师的教龄津贴按照一年教龄10元的标准计算 ,那么对于老教师来说,一个月就能多个几百元了,这算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也希望其他省份能够尽快学习河南省做出改变,在教育这件事情上加大投入。

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10元 一年 的教龄津贴也可能太低,所以希望能够有省份敢于创新一些办法, 比如按照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教龄津贴的标准 。这样就不用担心过了一些年后,教龄津贴跟不上时代的脚本,政府又要出台一个新文件的问题。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工资一般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教龄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补贴五大块组成。

其一般是按照双年度提高基本工资,每一年都要提高的是薪级工资。如果个人的职称和岗位提高了,其工资也会随之提高。

而现在教师退休以后,已经没有了上面这几块工资的说法了,完全是按照新的计算办法决定教师的养老金。一般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三部分组成。特别强调的是,临界点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教师,还要一块过渡性养老金,那么,这样的老师就可以领取四块养老金。

为了保证退休教师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最近几年都对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也可以说是提高),调整的幅度差不多都是5%~6%左右。

一般情况下,我们这里只要在职教师提高工资,退休教师都会随着提高养老金,幅度和上面说的是一致的。用养老金乘以调整的百分比,就可以计算出来自己增加的数额。

像河南省这一次对教龄工资的改革,同样不会给退休教师增加教龄工资的。为了协调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肯定会在提高在职教师教龄工资的同时,采取措施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已经为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现在老了,退休了,那么,一定会被照顾的吃喝不愁,安享幸福晚年的。

也就是说,退休教师虽然没有教龄工资了,但是他们的生活水平一定会得到有效地保障!

退休教师可以做一些利所能及的事情。这样不但可以发挥余热,还可以锻炼身体。因为,即然是需要辅导的学生,多数是学习过程中知识丢失或思维能力较差一点的孩子,一个老年人要捕导十几个学生那是相当费精力的。

如果真的是家长和孩子们需要,辅导几个或做家教还是可以的。这样即可以发挥余热,又和孩子在一起,对人对已都有好处!

退休教师在家辅导本学科的学生,这不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老师退休后再继续开辅导班,其实是能够理解的。辛辛苦苦了一辈子,虽然有退休工资,但是也是少的可怜。为人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够嫁一个好人家,不希望孩子缺少吃穿。在结婚的时候必须要给孩子买房子,年老的父母也希望通过补课能给孩子赚取一定的费用。他们希望再能帮助孩子的年纪多帮助一些,会让孩子过得比别人更好。

退休教师是可以开办补习班的,并且教育局也不会干涉退休教师的正常教学。教育部针对教师不能开办补习班的规定只针对“在职教师”,至于退休教师是否可以开办,教育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开办补习班所需的证件、资格、场地都是完善的,其他人就没有权利干涉退休教师的正常教学。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违反了《教育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满40年教龄退休教师工资是100%。因为,教师工资是由多种因素组成的,比如:教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地区津贴、交通补贴等一系列因素组成的。所以,各人的工资水平并一样。满30年教龄的退休教师,可以享受100%个人的平时总工资。

教师退休工资最新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工资×(工龄÷法定工龄)×(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

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12×(75-退休年龄)

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40年教龄一次性补助是各省市对从教满四十年的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其退休后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和申请办法要参照各省市的规定,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由各省市的教育部门进行认定。教师教龄津贴新标准包括: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也就是10元封顶。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按照绝对数额计算。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加班工作人员超时工作进行补偿,与法律对加班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则,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毕竟不能取代加班费,二者归于不同法律规范的范畴。因此,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教师退休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这些补贴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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