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5浏览:1收藏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第1张

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骂人最恶毒的话莫过于说人卑贱,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陷于穷困。

长久的处于卑贱的地位、穷困的境地,经常攻击当世和做出厌恶名利的样子,自我标榜是清静无为,这不是做士做君子的修养作为。

这是春秋战国末年政治家李斯先生说的话。这是非常实际、非常现实的话。

吾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乃文章。

《史记》

正文·李斯列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於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於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彊行者耳。故诟莫大於卑贱,而悲莫甚於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於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後。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来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彊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後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後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後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彊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原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後无战攻之患。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原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後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於是乃入上林斋戒。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杀之。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高乃谏二世曰:“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高上谒,请病,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适。子婴与妻子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春秋决狱与原心定罪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 轻。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 论,其本殊也。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弑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故折 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众,与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狱,政之 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第五》

一、

这段话的头一句翻译过来就是:《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人,即使其犯罪未遂也须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这段话,就是赫赫有名的“《春秋》原心定罪”原则。

如果单说“原心定罪”,现代人也很容易理解,比如同样是杀人,就分蓄意谋杀、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杀人等等,但在“原心定罪”之前加上《春秋》这个帽子,意义就不大一样了。

《聊斋志异·考城隍》称,一位叫宋韬的秀才生病后,灵魂出窍,到了阴曹地府参加公务员考试,结果考上了城隍。原因是他在“申论”中写了一句“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1)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这十六个字听上去是掷地有声,看上去也是合情合理,但操作起来却大有难度:城隍也许有法力,能看透犯罪嫌疑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可活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活人判案,也就只能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去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这也就是董仲舒说的“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董仲舒为此条原则举了四个例子:逄丑父该杀,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这四个人罪行相同而论罪不同,因为他们当时“犯罪”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所以,同样是欺骗军队,却既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同样是弑君,也还是既有该杀的,又有不该杀的。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心理动机。董仲舒总结道,审判案件一定要把深层的道理搞清楚啊!所以说,如果法院公正,理就会越来越明,教化也就会越来越得到推行;如果法院不公正,人们就会越来越淡化了是非观念,结果,官方宣传上在教育人民仁义道德,现实世界却在教给人们相反的道理,这世界还怎么得了。教化是为政之体,刑法是为政之用,它们领域不同,但作用一致,所以是绝不可相互悖离的,它们同样都为君子所重。

二、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经董仲舒的提倡和汉武帝刘彻的大力支持而兴起的。“(吕步舒)持节使决淮南狱……以《春秋》之意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史记•儒林列传》)“(何敞)以宽和为政,举冤狱,以《春秋》义断之,是以郡中无怨声。”(《后汉书•何敞传》)

“春秋决狱”,即以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作为依据来处理政治和司法问题。之所以用“春秋决狱”这个说法,一是因为作为断案依据的主要是孔子所著的,被称为“义之大者”,载“先王遗道”和“人道之极”的《春秋》经;二是受《后汉书·应劭传》所载的“故胶(东)[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的影响。

董仲舒有关的断狱案例曾被汇编成《春秋决事比》十卷,在两汉的司法实践中被经常引用。到现在,原来的案例遗失很多,现存史料中记载了少量案例,典型的有五个:

第一个案例。甲没有儿子,拣了一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了起来。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是要受重刑的。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判罪。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2)

第二个案例。甲把儿子乙送给了别人,儿子长大后,甲对他说:你是我儿子。结果乙一气之下打了甲二十棍子。按照法律,殴打父亲是要处以死刑的。但董仲舒认为甲生了儿子不亲自抚养,父子关系已经断绝,所以乙不应被处死刑。(3)

第三个案例。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有的官吏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4)

第四个案例。有一女子的丈夫坐船时不幸淹死海中,无法找到尸体安葬。四个月后,父母将这个女子改嫁。按照法律,丈夫没有埋葬前,女子不能改嫁,否则处死。董仲舒认为女子改嫁不是*荡,也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应免罪。(5)

第五个案例。有一大夫跟着君主外出打猎,君主打得一头小鹿,让大夫带回。半路上,碰见了母鹿,互相哀鸣。大夫见其可怜,就放了小鹿。君主要以违背君命处罚。还未处罚,君主得了病,想到大夫心地好,不但免了罪,还想提拔他。董仲舒认为,当初君主捕猎小鹿,大夫没有阻止(秦汉时禁止捕杀小鹿,以及其他幼小禽兽,春天时禁止捕杀任何禽兽),是违背了《春秋》之义,有罪;后来释放小鹿,算是有功,可以赦免。但提拔是不应该的。(6)

三、

《汉书·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载:“哀帝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亦东海人也,毁宣不供养行丧服,薄于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复列封侯在朝省。宣子况为右曹侍郎,数闻其语,赇客杨明,欲令创咸面目,使不居位。会司隶缺,况恐咸为之,遂令明遮斫咸宫门外,断鼻唇,身八创。”这案子看似简单明了,不就是个故意伤害么,应该很好判才是。不错,按照“春秋大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恶的,而且犯罪实施完成,这是该杀的。但控方的重点并不在这个故意伤害上面——相对于薛况和杨明犯下的另一罪行,故意伤害倒不显得有多要紧了。“御史中丞众等奏:‘臣闻敬近臣,为近主也。礼,下公门,式路马,君畜产且犹敬之。《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上浸之源不可长也,况首为恶,明手伤,功意俱恶,皆大不敬。明当以重论,及况皆弃市。’”“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诏书无以诋欺成罪。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慭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咸厚善修,而数称宣恶,流闻不谊,不可谓直。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非以恐咸为司隶故造谋也。本争私变,虽于掖门外伤咸道中,与凡民争斗无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至于刑罚不中;刑罚不中,而民无所错手足。今以况为首恶,明手伤为大不敬,公私无差。《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忿怒,无它大恶。加诋欺,辑小过成大辟,陷死刑,违明诏,恐非法意,不可施行。圣王不以怒增刑。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

对于此案,控方和辩方全都本着“《春秋》原心定罪”这同一个原则进行论辩。控方(御史中丞众等)认为:在宫门外犯罪,这是冒犯皇上,此风不可长!薛况是主犯,杨明是帮凶,这二人动机和行为都是邪恶的,犯了大不敬之罪。对杨明的处罚理应从重,应判杨明和薛况——弃市!辩方(廷尉)则认为:薛况的作案动机是因为父亲受了申咸的诽谤,所以心生愤懑,这是父子亲情所致,是孝心的体现,情有可原,哪就够得上死罪?杨明应该只以故意伤害罪判刑,薛况有爵位在身,可以减罪,所以,他和其他同谋应该减刑为“完为城旦”。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控辩双方都是本着“《春秋》原心定罪”,却从这同一个原则中推导出了各自不同的结论。

四、

在汉代及汉代以后的朝代,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以“春秋决狱”的方式审理,历代都有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刑法和其他法律,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按其制定法和一般的司法程序审理,而以“春秋决狱”方式审理的则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适用法律上却很牵强或者根本就有乖人情、有悖伦常的案件。如前面提到的5个典型案件。又如,如假卫太子案。卫太子是汉武帝的第一位太子,后因“巫蛊之祸”而被迫出逃,死于外地。有一个以卜筮为生的人,曾为一个做过卫太子近臣的人算卦,太子近臣说他的相貌很像卫太子,卜筮者遂异想天开,想冒充卫太子骗取富贵。假卫太子的出现,对汉昭帝的皇位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卫太子是皇帝的哥哥,并曾被立为太子,现在他又回来了,如何处置,昭帝和执政的大将军霍光都深感棘手,这可谓一例重大疑难案件。隽不疑引用了《春秋》中卫灵公太子蒯聩的事例。蒯聩得罪了卫灵公,出逃晋国。卫灵公死后,晋国送蒯聩回国继位,灵公另一儿子蒯辄已即位,拒绝蒯聩回国,《春秋》很赞赏蒯辄的做法。卫太子的情况与蒯聩相似,故隽不疑根据《春秋》的精神,大胆地逮捕了假卫太子,并最后将其腰斩于市。(7)

对“春秋决狱”的起止时间,目前法史学界的基本观点是:“春秋决狱”始于西汉武帝时期,至唐朝结束。

汉武帝时,儒家理论成为国家的政治法律指导思想,因统治者的提倡,又因依秦律而制订的汉律与儒家精神的诸多冲突,故以董仲舒为始,“春秋决狱”逐步形成风气。司法官以经义为依据判决,被告及其亲友也以经义进行辩护。程树德所作《九朝律考》中就辑有两汉的以《春秋》等儒家经典决狱、决疑、论事的事例五十余件,考虑到史料散佚的因素,实际数字应该更多,可见,两汉时期“春秋决狱”之盛况。虽然如此,两汉时期的“春秋决狱”仅仅是一种政治和司法上的惯例,尚未形成法律制度。

在“春秋决狱”的同时,汉以后的各王朝通过频繁的立法活动,将儒家的精神不断地渗入封建法律之中去,到唐代,礼与法完全融合在一起,达到“礼法合一”的程度。因法律已体现了儒家的精神,“引律决狱”与“春秋决狱”已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春秋决狱”因没有必要而不再流行,但对少数疑难案件,唐代仍以经义决之。如《旧唐书·刑法志》载,(唐宪宗)元和六(811)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后特从减死之法,决杖一百,配流循州。韩愈对此有不同意见,并引用《春秋》、《礼记》、《周礼》的精神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复仇者“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8)

五、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心定罪,《周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9)有诏减死。其中一段判决翻译过来就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不该判罪。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载:高宗时,绛州人赵师举父为人杀,师举幼,母改嫁,仇家不疑。师举长,为人庸,夜读书。久之,手杀仇人,诣官自陈,帝原之。 永徽初,同官人同蹄智寿父为族人所害,智寿与弟智爽候诸涂,击杀之,相率归有司争为首,有司不能决者三年。或言弟始谋,乃论死,临刑曰:“仇已报,死不恨。”智寿自投地委顿,身无完肤,舐智爽血尽乃已,见者伤之。

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

后欲赦死,左拾遗陈子昂议曰:先王立礼以进人,明罚以齐政。枕干仇敌,人子义也;诛罪禁乱,王政纲也。然无义不可训人,乱纲不可明法。圣人修礼治内,饬法防外,使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义,然后暴乱销,廉耻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庆报父仇,束身归罪,虽古烈士何以加?然杀人者死,画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庆宜伏辜。《传》曰:“父仇不同天。”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宜赦。 臣闻刑所以生,遏乱也;仁所以利,崇德也。今报父之仇,非乱也;行子之道,仁也。仁而无利,与同乱诛,是曰能刑,未可以训。然则邪由正生,治必乱作,故礼防不胜,先王以制刑也。今义元庆之节,则废刑也。迹元庆所以能义动天下,以其忘生而趋其德也。若释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忘生之节。臣谓宜正国之典,置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可也。

时韪其言。后礼部员外郎柳宗元驳曰: 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不得并也。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若师韫独以私怨,奋吏气,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礼之所谓仇者,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六、

《盐铁论·刑德篇》中说:“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罔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故禁不必,怯夫徼幸;诛诚,跖、蹻不犯。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肤而民不逾矩。’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析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乎!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在这里一方(即大夫方)认为,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杜绝犯罪,而另一方(即文学方)则认为法律当然应该有,可现在的法律也太过繁文缛节了,复杂到就连专业法官都经常搞不清楚,更何况文盲的老百姓呢。文学方为论证己方观点,引述《易传》以阐述——“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接着引述《论语》——“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并说“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经过一番论证后,总结道:“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将执法者过耶?何于人心不厌也!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该段结论直接点明了以《春秋》来断案的核心原则:论心定罪。也就是说:根据动机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动机是好的但行为违法,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坏的但行为合法,应该定罪诛杀。——我们后来一般不说“论心定罪”,而说“原心定罪”。

原心定罪,见于何休注“隐公元年”:“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已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公羊里面区别了及和暨,“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七、

就原心定罪而言,古人认为“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原心定罪”本来像是没什么问题,可“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却都是不小的问题。

对于春秋决狱,学术界向来对其评价很低,开风气之先的当为近代学者章太炎和刘师培。章氏认为:“独董仲舒为春秋折狱,引经附法,……上者得重秘其术,使民难窥,下者得以因缘为市……。”刘师培指出:引经决狱是“掇类似之词,曲相附合,高下在心,便于舞文,吏民益巧,法律以歧。故酷吏由之,易于铸张人罪,以自济其私”。

#能力训练# 导语章姓,在《百家姓》中排第40位。章姓一般出自于姜姓、妊姓,也因他姓而改姓、因他族而改姓。下面是 分享的国学宝典《百家姓》:章姓。欢迎阅读参考!

  姓氏源流

 章(Zhāng)姓源出有四:

 1、出自姜姓,为炎帝神农氏的后裔,以国名为氏,始祖盖为姜子牙。据《姓氏辨证》、《通志·氏族略》、《元和姓纂》及《古今姓氏书辨证》等所载,章氏的孕育地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鄣城村(现属章丘县),商朝时为鄣国;章氏的诞生地为豫章(今江西省南昌)。西周初,姜子牙受封于齐,建齐国,是为齐太公。鄣国被齐太公收为附庸国,后齐太公将鄣国及临近的齐国分封给庶子。春秋时鄣国被齐灭掉,鄣国的后人以国名“鄣”为氏,因认为国家已不复存在,又去掉表示疆邑的“阝”,成为今天的章姓。鄣国和齐国都为齐太公的后裔,鄣国灭亡,国人为纪念故国而去邑为章,称为章氏,实乃同宗相残的悲剧。

 2、出自妊姓,为黄帝赐封的十二个基本姓氏之一。据《元和姓纂》记载,妊姓是黄帝赐封的十二个基本姓氏之一,始祖为黄帝的长子。又据《左传》说,妊姓出自风姓,是太昊伏羲氏的后裔。黄帝二十五子,得姓十二,其一为妊,而谢、章、薛、舒、吕、终、泉、毕、过、祝十姓,都是出自最初的妊姓。因此,有章姓推溯起来当然是5000年前黄帝的后裔,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古老姓氏。

 3、出自他姓改姓而来:

 ①汉代章弇原为仇氏者,因避仇而始改之为章姓。

 ②元朝人章卿孙原姓刘,因由章姓人抚养长大,也以章为姓。

 ③据《元史·孝友传》所载,章卿孙,本姓刘,幼为章氏养子,遂姓章。

 ④据《蒋经国传》所载,蒋经国金屋藏娇,与章氏一胎产下二子,一曰章孝严,一曰章孝慈。

 4、出自他族改姓而来:

 ①清满洲人姓氏有章姓,世居大凌河。

 ②清满洲八旗姓章佳氏后改为章姓。

 ③明清时云南北胜州副同知姓章,系蒙古人;后来改为单姓章。

 ④当代土家族中原有人以姜加孔或姜加阿寅勒为姓,今蒙古、土家等民族均有此姓。后来也省作单姓章。

 得姓始祖:齐太公。名尚,字子牙(一说字望),又可称吕尚、吕望、姜太公,号太公望,又号太师尚父,是周初的政治家、军事家。辅佐文王兴周,帮助武王灭纣,是周朝第一开国功臣。成王时封于齐。后来,姜尚将其支庶封于鄣。春秋时鄣国被同姓的齐国吞并,鄣国子孙耻于同室操戈,就以失国为氏,后去掉邑旁,称章姓。他们尊齐太公为其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

 公元前664年,鄣国被其同宗齐国消灭,章姓始散居齐地,如战国时齐(今属山东省)有将领章子。西汉初,有秦将章邯、章平兄弟,其后有豫章(今江西省南昌)人章文(太公之裔),甘泉(今江苏省扬州)人章赣,匈奴单于近臣章渠,匈奴降汉者章尼,东汉时有扬州(今属江苏省)人章河,这些史实表明,秦汉之际,章姓已北入蒙古,西入陕西,南及苏、赣。魏晋南北朝时期,姜太公的后裔,在豫章繁衍成为大族,由此形成了章姓豫章郡望,南北朝时期享誉青史的吴兴章姓即由此分衍而出。此期有资料表明,河间(今属河北省)之章姓亦发展迅速,后逐渐昌盛并形成了章姓河间郡望。隋唐之际,已有章姓人落籍梓州(治今四川省三台),而且今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地均有了章姓人家。五代十国时,已有章姓人落籍福建,如章仔钧其先祖由福建泉州徙居浦城。两宋时,见诸史册之章姓更胜,可谓名家辈出。由于北方动荡,此际章姓迁徙以南方为主,如章父章俞由福建浦城徙江苏苏州,章岷由浦城徙居江苏镇江,章甫由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徙居真州(今江苏省仪征),章琰由宁国太平徙润州(今江苏省镇江),章宪由建州浦城迁苏州……。此际,由于章得象、章敦、章鉴入朝为相,更使得江南之章姓名噪一时。明初,山西章姓作为明朝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湖南、湖北、陕西、河北、北京等地。明清之际,章姓分布更广,并有沿海之章姓迁居台湾,以及东南亚和欧美等地。1949年,蒋介石败居台湾,时江西、浙江、福建等地的章姓人随从者甚众。如今,章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湖北、浙江、江西等省多此姓,上述三省之章姓约占全国汉族章姓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四。章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一十八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二。

  历史名人

 章邯:秦朝将领。镇压陈胜、项梁起义军战功赫赫,后在巨鹿为诗人。咸丰壬子恩科状元,累官至国子祭酒。著有《望云馆诗稿》等。

 章昭达:吴兴武康(今属浙江省)人,南朝陈将领。其心情严刻,善于将兵,因军功历任定州刺史、都督、镇军将军、车骑将军等职。

 章全益:唐代东蜀涪城人。他从小丧父,由哥哥章全启抚养。他母亲病了,章全启割下大腿上的肉给母亲吃,母亲的病果然好了。过后章全启出门旅游,死在旅店里。章全益感激哥哥的恩情,制作了丧服,又因为章全启曾割自己的肉给母亲吃,他便用火烧自己的手指,以重复体验哥哥的疼痛。他还用银字书写《法华经》一部,早晚阅读朗诵。领会其中的道理。后来他在成都的府楼巷,建造了一座房屋,里面设置一座炼丹的炉子。他不用仆人,独自住在这间屋子里,炼丹得钱。数目达到一两金子,便刻一座佛像。

 章成缅:字道正,章忠祥子,生、卒无考。唐代浙江省桐庐人,为富春(今浙江省杭州富阳市)章氏始祖。以孝行称,人称孝标先生。一日,游东节度李绅幕中,恰值天雪,兴而赋诗,为绅所赏。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举进士及第,授校书郎。唐文宗太和中(约831年左右),官唐山东南道从事,试大理评事,仕终秘书正字。著有诗集《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章得象:浦城(今属福建省)人,章仔钧玄孙,北宋大臣。进士出身,仁宗时任相八年,对于宗党亲戚一概不用,而对范仲淹等推行的改革持缄默态度,以至无所建树。

 章卿孙:元代蜀人,本姓刘氏。幼为章提刑养子,遂姓章。与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辗转遍访于江西诸郡,迎归养之。

 章学诚:字实斋(1738-1801),会稽(今浙江省绍兴)人,清朝思想家、史学理论家、方志学家。乾隆进士,曾官国子监典籍,主讲定州定武、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后人湖广总督毕沅幕府,协助编纂《续资治通鉴》等书。著有《文史通义》、《史籍考》等。

 郡望堂号

 1、郡望

 武都郡:公元前664年,齐国伐鄣。七月,国君胡公祥陈亡,城池失落,鄣国被灭。韅因兄亡邑,不得已逃至梁州定居。鄣国和齐国都为齐太公的后裔,鄣国的后人本以国名“鄣”为氏,今国已不复存在,为不忘同宗相残之悲剧、牢记亡国之屈辱,因而去邑为章,自立章姓,谓章韅。章氏自此始也。梁州(今陕西省汉中东),春秋时置武都郡,战国楚置梁州郡。武都郡梁州,乃章氏第一个郡望。

 京兆郡:至韅公十八世,秦末大将章邯,任少府,为秦朝的军事支柱。为保秦皇朝安定,征战沙场。但秦二世胡亥听信臣赵高的谗言,欲置章邯于死地。章邯不得已弃秦降楚,归顺项羽。项羽灭了秦国以后,把秦国的土地分为三部分,封立三个王,名叫雍王、塞王、翟王,号称三秦。章邯驻军地雍州,封章邯为雍王,称王于咸阳以西,建都废丘(今陕西省兴平县东南)。雍州(九州之一。今陕西省中部、甘肃省东南部及宁夏、青海各一部),汉以前置京兆郡。京兆郡雍州,乃章氏第二个郡望。

 豫章郡:治所在今江西南昌,辖境相当今江西省。章平,章邯之弟,秦末将军,随兄降楚后,仕楚为上大夫,领兵守大散关。刘邦围攻废丘,章邯命章平支援,章平被韩信大败而被俘。赦后迁居豫章。在豫章生息繁衍,人口集聚增多,形成望族。洪州(今江西省南昌),汉置豫章郡,唐以后改洪州。豫章郡洪州,乃章氏第三个郡望。

 河间郡:北魏时治所在乐城(今河北省献县),古治在今河北河间西南。章自得姓,历周、秦、汉,至西晋,有章巖者,韅公三十七世,章平二十世,任兵部尚书,领兵四十万收大散关有功。因功高而封为河间侯,从而在河间形成名门望族。瀛州(今河北省河间),汉有河间郡(或河间国,今河北省献县)。河间郡瀛州,乃章氏第四个郡望。

 2、堂号

 复生堂:源出宋代章王容,追思怀念其亡母,其挚情感动万物,连枯竹亦复苏,于是章姓遂有“复生”堂号。

 此外,章姓的主要堂号还有:“思绮堂”、“莱山堂”、“豫章堂”、“式训堂”、“此洗堂”、“河间堂”、“虚受堂”等。

 宗族特征

 1、章姓人才济济。如《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收录章姓名人一百三十五例,在一百位以后的姓氏中,独占鳌头。

 2、章姓多孝子。唐代章全益人称章孝子,同期章成缅亦称章孝子。宋代章王容,追思怀念其亡母,其挚情感动万物,连枯竹亦复苏,于是章姓遂有复生堂号。元代章卿孙,辗转走访三十八年不怠,终见其母。明代章衡民、清代章藻功、章谦存等均为名载史册之大孝子。

 章姓宗祠通用对联

 〖章姓宗祠四言通用联〗

 望居冀赣;

 源自炎黄。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指章姓源流和郡望。

 琅玡世泽;

 渤海家声。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同上。

 营丘遗绪;

 渭水流芳。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周武王封姜子牙于齐,建都宫丘。下联典指章氏系出姜姓,姜太公之后。

 灌园养母;

 断指报兄。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清章慥,隐华子岗,灌园养母。下联典指唐章全益,少孤,为兄全启所鞠。兄亡,服斩衰,断手一指以报。

 诗成归燕;

 佩赐银鱼。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章孝标,工诗,有《归燕诗》。下联典指宋·章彀,入为著作郎,赐绯衣银鱼。

 望孚辽海;

 节凛秋霜。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宋·章樵,知辽海,遇贼大至,郡县官多遭祸,独樵率诸生盛坐堂上、讲诵,贼至,敛刃而退。下联典指南宋·章颖,夙持风节,不为穷达所移,犹如秋霜烈日之不可犯。

 望居冀赣;

 源自炎黄。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出章姓郡望堂号。章姓尽管来源复杂,在发展中则以出自炎帝之后的章姓人为主体,以及以河间(今河北省献县)、豫章(今江西省南昌市)等为郡望,以“弘邦兴泰,译运嗣昌”等为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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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姓宗祠五言通用联〗

 耕砚善士女;

 随笔描真容。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清代画家章榕,字幻庐,吴人。精医、审音律、工书画,其画士女及花卉,钩勒、傅色钓妍雅。下联典指清代画家章谷,幼时从塾师学。师出,有友访之。群儿忘其姓氏。师怒。谷即以其笔画颧额须眉,惟妙惟肖。师笑曰:“某也。”叩之,果然。见《杭州府志》等。

 守台驱法寇;

 赋诗压元白。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清代将领章高元,字鼎丞,合肥人。光绪间随刘传铭、孙开华防守台湾,法军犯基隆,力战有功,授总兵。宋代天圣进士章岷,字伯镇,蒲城人,徙镇江。与范仲淹同赋诗,岷诗先就。仲淹览曰:“此诗真可压倒元白矣!”官两浙转运使,终光禄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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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姓宗祠六言通用联〗

 实践检验真理;

 时间解决问题。

 ——章乃器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章乃器(1898-1977)自题联。章氏为“七君子事件”受害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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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姓宗祠七言通用联〗

 父子一门精书画;

 兄弟两窑号龙泉。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清代书画家章谷,字言在,号古愚,仁和人。善八分隶体,画尤工绝,其子皆能绍谷艺。下联典指南宋陶瓷家章生一,处州人。他主持的哥窑和其弟主持的弟窑,又称权泉窑,为我国古代名窑。产品以青瓷为主,畅销国内及世界各地。

 子厚尚书左仆射;

 鼎丞重庆镇总兵。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宋代嘉佑进士章敦(1035-1105),字子厚,蒲城人,徙居苏州。博学善文。王安石悦其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后黜知汝州。高太后崩,起敦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下联典指清代将领章高元,官至重庆镇总兵。

 三月暧时花竞发;

 两溪分处水分流。

 ——章八元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唐代在历六年进士章八元《归桐卢旧居寄严长史》诗句联。

 野水不知何处去;

 游人却是等闲来。

 ——章碣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唐代诗人、进士章碣《城志偶题》诗联句。

 立地枯天怀大志;

 早春催人兆丰年。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鹤顶格析字、嵌“章”字的析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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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姓宗祠七言以上通用联〗

 释将活建州之民命;

 梦象兆郇国之祥徵。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五代章仔钧。下联典指北宋·章得象。

 文武兼优,是父是子;

 友恭尽美,难弟难兄。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章质夫父子进士第一。下联典指唐孝子章全益,涪城人。少孤,为兄全启所鞠。母病,全启割股膳母而愈。及全启亡,全益守孝服,断手一指以报。以卖药为业,居成都四十年,人号章孝子。

 风格如夏日秋霜,洵矣中兴良佐;

 标持以孤松劲柏,允矣开国名臣。

 ——佚名撰章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分别典指南宋·章颖、明·章纶。下联分别典指北宋·章得象、明·章溢。

  章氏家训

 〖太傅仔钧公家训〗(原文)

 传家两字曰耕与读,兴家两字曰俭与勤。

 安家两字曰让与忍,防家两字曰盗与贼。

 亡家两字曰嫖与贱,败家两字曰暴与凶。

 休存猜忌之心,休听离间之语,休作生忿之事,休专公共之利。

 吃系在尽本求实,切要在潜消未形。子孙不患少而患不才,

 产业不患贫而患非正,门户不患衰而患无志,交游不患寡而患从邪。

 不肖子孙眼底无几句诗书,胸中无一段道理,神昏如醉,礼懈如痴,

 意纵如狂,行畀如丐,败祖宗之成业,辱父母之家声,乡党为之羞,

 妻妾为之泣,岂可立于世而名人类乎哉?格言具在,朝夕诵思。

 译文:

 “耕”、“读”两字是为传家之宝,“俭”、“勤”两字是为发家之道,

 “让”、“忍”两字是为安家之本,“盗”、“贼”两字是为居家必防,

 “嫖”、“贱”两字是为亡家之路,“暴”、“凶”两字是为败家之源。

 不可存怀疑别人的心,不要听不利团结的话,不能干引起公愤的事,

 不要有贪图公众利益的行为。不良行为在萌生意念时就应当及早遏制,

 切不可发展养成恶习惯,最要紧的实事求是,万事以诚为本。

 子孙虽多而庸碌无才,是的不幸;家产虽富而来路不正,是的耻辱;

 门庭虽闹而调理无度,是的败落;交际虽广而结恶从邪,是的罪行。

 不肖子孙眼底无几句诗书,胸中无一段道理,精神萎靡不振,

 为人的礼仪如痴人一般茫然不知,却纵欲如狂,气度如乞丐一样狭小,

 败祖宗家业,辱父母名声,乡邻为之羞耻,妻妾为之哭泣,

 象这种人怎么还能够被称为“人”而活在世上呢?

 以上安家处世格言,应日夜诵读,切记在心。

 章姓典故、趣事

 〖枯竹复生〗

 “枯竹复生”是一个被人所经常引用的成语,而这个典故,就出在宋代的大孝子章王容的身上。

 据传,章王容事亲尽孝,母亲死后,他日夜追思怀念,其挚情竟然感动了万物,连已经没有生命的枯竹都被感动得复生。而且,他的子孙还相继以经学被朝廷所重用,所以当时的人都说,这是章王容的孝行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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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世救偏〗

 明清之际,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为代表的思想家,批评“以明心见性之空言取代修己治人之实学”的理学末流,倡导经世致用的思想学术,由此形成了当时的启蒙思潮。但这些思想家的重要思想并没有在社会上激起应有的回响,相反,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以及文化专制政策的推行,取而代之的是乾嘉考据学。章学诚作为乾嘉时期的学者,既反对考据学的脱离实际,亦不满宋学的空疏,于是重新提倡经世致用的治学风尚。他说:“所贵君子之学术,为能持世而救偏。”这充分显示出他的卓越之处。

 章学诚在致钱大昕的书札中说:“世俗风尚,必有所偏,达人显贵之所主持,聪明才智之所奔赴,其中流弊必不在小。载笔之士不思救挽,无为贵著述矣。苟欲有所救挽,则必逆于时趋。”他看到了当时学风的弊端,尤其是众所共趋的考据学,已脱离了社会现实,所以要“逆于时趋”,而挽救学术。对于当时的学风,他在《文史通义·原学下》篇有一个评价:“学博者长于考索,岂非道中之实积,而骛于博者,终身敝精劳神以殉之,不知博之何所取也。才雄者健于属文,岂非道体之发挥,而擅于文者,终身苦心焦思以构之,不思文之何所用也。言义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义理虚悬而无薄,则义理亦无当于道矣。此皆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也。”学问、文辞、义理三者被割裂开来,学问渊博者不知博之何所取,文辞敏捷者不知文之何所用,言义理者又陷入空而无当之境,牵强附会,由此导致了学风的不正。基于上述认识,章学诚倡导学术研究不能趋于时俗,而应“持世救偏”,诚如《文史通义·说林》所云:“风尚所趋,必有所弊,君子立言以救弊,归之中正而已矣。”

 章学诚对汉学的批评是十分明显的,他认为考证之风“征实过多,发挥过少,有如蚕食叶而不能抽丝”,如果做学问仅仅停留在考据上,那是“但知聚铜,不解铸釜”。对于宋学,章学诚同样持批评态度。他指出宋儒之学“以‘道’名学,而外轻经济事功,内轻学问文章,则守陋自是,枵腹空谈性天,无怪通儒耻言宋学矣”。宋学舍弃了“学问文章”,专事性命空谈,不免陷于学术末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章学诚对汉宋之学都加以批评,但他不是对汉学与宋学全盘否定,而是否定中又有所肯定。例如他批评汉学不遗余力,然而又认为汉学也有可取之处,“义理必须探索,名数必须考订”。宋学亦然,它既有空疏而为通儒所耻的缺点,但“《五子遗书》,诸家语录,其中精言名理,可以补经传之缺”,故“讲求文辞,亦不宜略去宋学”。章学诚能以一种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待学术,实属难能可贵。

 在学术大旨上,章学诚提出了“言性命者必究于史”的命题。“言性命者必究于史”是章学诚对浙东学术的一个总概括,亦反映了他本人的学术追求。章学诚并不反对“天人性命之学”,但认为不能“空言义理以为功”,而应将性命之学落到实处,与现实人事结合起来。所以,他平时致力于史学研究,将性命之学归于史学。这与他“六经皆史”的主张是一致的,即经学与史学都非空言,而应切近现实人事。

 章学诚的“持世救偏”思想,是对顾炎武等思想家学术精神的继承与发扬。顾炎武痛感王学末流性命之论的空疏,而大力倡导经世致用的实学,并提出了“理学,经学也”的命题。顾炎武所言理学与一般理解不同,指的是经学。在他看来,宋代以来的所谓理学到明代已成为末流,不能称之为理学了,而是禅学。因此,理学必须在经学以内讨论,通过经学来探求义理,乃治学之正途。所以,在顾炎武那里,理学,经学,都可视为实学的代名词。而从学术大旨来看,章学诚“言性命者必究于史”、“六经皆史”的命题,与顾炎武“理学,经学也”的观点相比,可谓异曲同工,即治学应发扬求实精神,以经世致用为目标。《文史通义·史释》云:“君子苟有志于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这也就是强调学术要与历史制度和社会现实联系起来,验于人事。

 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章学诚可谓生非其时。在考据学风盛行的乾嘉时代,他的学问“逆于时趋”,思想不为时人称许,即使在他去世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也仍然湮没无闻。直至胡适为他作了年谱,梁启超高度评价他在史学、方志学上的成就,学术界才慢慢关注他。尽管章学诚的思想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没有产生应有的影响,但从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他不凡的学术创见。顾炎武提出“理学即经学”的命题时,其主旨并非为了考证,而在于经世致用,但后人曲解他的用意,以致把他奉为清据学的鼻祖。从章学诚的思想学术来看,他并没有囿于成说,专事考证,而是继承了顾炎武等大思想家的学术精髓,力矫时弊,直与清初三大师的思想相呼应。

  枞阳家谱资料

  程姓:

  桐城《程氏宗谱》14卷

  清乾隆14年(1749)程久泰始修。程发强、程裔后续修

  清同治六年(1867)存子堂活字本14册

  安徽地区博、日、美馆藏号:10571

  桐城《皖桐曲水村程氏宗谱》14卷首1卷

  程翰桂修,清嘉庆23年

  (1818)崇箴堂活字本18册。

  人民大学馆藏号:10570

  《皖桐程氏宗谱》20卷首1卷末1卷

  (清)程怡、程茂林纂辑 光绪十八年(1892)伊洛堂刻本22册2046页

  河北大学馆藏号:10572

  桐城《程氏宗谱》28卷。

  清光绪27年(1901)木刻本。

  浙江绍兴博馆藏号:10573

  查康熙四十三年《程氏人物志》程氏各派居里:桐城,县城西门一派;县城东南方向山口一派。

  婺源一支迁桐城始祖:应雷(寿二)、应经(子和)、仁高(德二)、应宰。后裔居:小龙湾黄村圩、青庙堂、缪家山。

  元末程举一避乱居桐城县西丁家冲,后裔分为丁家冲和冯头山两支。

  元末程颐十一世孙程庆四由婺源迁蕃阳瓦屑坝,眀初由瓦屑坝迁桐西瓦庄坂。

  伯符九十二世,簧墩湘公派婺源彰安上宅黄莲木坞时广公支下:文学、文迪兄弟俩约在眀弘治年间由婺源迁桐城。文学子道远;文迪子道孙。

  张姓:

  安徽桐城·皖桐张氏宗谱十三卷末一卷

  藏地:日本美国

  (清)张鲁山等续修

  清道光七年(1827)书签堂木活字本刊本十二册

  安徽桐城·皖桐张氏宗谱二十卷末一卷

  藏地:美国

  (清)张联元等修

  清光绪五年(1879)书鉴堂活字本二十册

  安徽桐城·张氏宗谱二十八卷末一卷

  藏地:安徽省图书馆 日本 美国

  (清)张士端 张焕之等重修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木活字本二十九册

  安徽桐城·桐城南乡姥山张氏五修谱二十六卷

  张廷镇 张泽辛纂修

  1915年木活字本二十六册

  安徽桐城·横螃张氏宗谱二十八卷

  藏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

  (民国)张宗铎等辑

  1915年笃亲堂活字本二十八册

  安徽桐城·连城张氏双河股宗谱二十四卷

  藏地:安徽博物馆

  张光麟 张光廷等纂修

  安徽·桐城张氏宗谱二十二卷首一卷

  藏地:安徽省图书馆 日本 美国

  (清)张绍华纂修

  清光绪十六年(1890)刻本二十四册

  安徽桐城·皖桐南湾张氏重修宗谱十四卷

  藏地:日本美国

  (清)张惕侬等重修

  1924年一本堂重刊本十四册

  安徽桐城·连城张左塘公支谱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

  藏地:江苏苏州市图书馆(缺卷12)

  (民国)张贤藩 张维藩等纂

  1931年活字本

  安徽桐城·张氏宗谱三十五卷首一卷

  藏地:中国国家图书馆 人民大学 安徽省图书馆安徽安庆市图书馆 美国

  (民国)张开枚等续修

  1933年铅印本二十八册

  民国《横峰张氏宗谱》二十八卷,张宗铎等修,民国四年(1915)笃亲堂铅印本,原装二十八册。横峰张氏是明清时期桐城望族之一,原本姓胡,元明鼎革之际,胡长乙于明洪武二年(1369)由饶州徙居桐西横峰,编户受田时,寄籍清河张氏户下,更姓为张。该谱以长乙公为一世祖,长乙原名太,字长乙,号校圃。在追溯其渊源时,仍以胡姓为本,记述其先人业迹。清雍正二年(1724),长乙公十世孙立选,首次修谱。该谱以长乙的五世孙八人,分作八大房,各房之下又分若干支。其后又先后五次重修,民国时刻印。该谱旨在联络长乙公更胡姓为张姓后,徙居各地之后裔,故名《横峰张氏宗谱》。

  李姓:

  安徽桐城·龙河李氏宗谱十七卷

  藏地:日本美国

  (清)李英秀 李兆隆等重修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绵远堂木活字本十七册

  安徽桐城·龙河李氏宗谱二十九卷末一卷

  藏地:河北大学 湖北省图书馆

  清光绪三十年(1904)绵远堂刻本三十册

  安徽桐城·李氏宗谱十卷末一卷

  藏地:人民大学

  (清)李怀智纂修

  清光绪十年(1884)敦本堂活字本十二册

  安徽桐城·延平李氏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

  藏地:日本美国

  (清)李荫川 李慎三等重修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木活字本四册

  安徽桐城·鹿城李氏族谱五卷

  藏地:安徽图书馆

  (清)李卓斋等纂修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刻本四册

  安徽桐城·李氏族谱十八卷首一卷

  藏地:人民大学

  (民国)李荫(禾农)等修

  1916年慕义堂活字本二十册

  施姓:

  5544安徽桐城车津施氏宗谱五卷首

  一卷(清)施玉鸣修清同治十年(1871)刊本五册

  日本美国

  5545安徽桐城车津施氏家乘三十四卷末一卷

  (民国)施葆棣撰

  民国八年(1919)刻本

  辽宁大连市图(缺五卷)

  姜姓:

  安徽桐城·皖桐姜氏宗谱六卷

  安徽桐城·姜氏宗谱六卷

  许姓:

  8789安徽桐城许氏宗谱十二卷

  (清)许鸿昌等修

  清同治三年(1864)敦德堂木活字本 十五册

  北图 安徽徽州地区博(残)

  8790安徽桐城许氏宗谱六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许达才等修

  清光绪二十年(1894)崇本堂活字本 八册

  人民大学

  刘姓:

  (安徽桐城)皖桐刘氏宗谱6卷

  (清)刘芳祥 、刘会友等续修

  清同治九年(1870)木活字本(现存 7册)

  现藏日本、美国

  (安徽桐城)刘氏(六修)宗谱14卷

  (清)刘来璋续辑

  清光绪八年(1882)敦木堂活字本(现存 14册)

  现藏北京图书馆

  (安徽桐城)刘氏六修族谱32卷

  (民国)刘梓培等修

  民国三年(1914)敦睦堂活字本(现存 32册)

  现藏人民大学图书馆

  (安徽桐城)官庄刘氏宗谱14卷首1卷末1卷

  (民国)刘志谋 、刘文谋纂

  民国十年庄桥刘氏敦木堂木活字本(现存17册)

  现藏安徽博物馆、美国

  〔此帖子已被 程璟 在 2005-4-5 14:10:4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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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程璟

  发表时间:2005-2-14 21:25:43

  孙姓:

  安徽·桐城孙氏家谱二十八卷首一卷:

  (清)孙脱颍等纂修 清同治十二年(1873)刻本二十九册

  安徽图

  安徽桐城·孙节悯公后裔世系:

  清刻残页

  吉林大学(残页十八页)

  安徽桐城·苍基孙氏家谱三十二卷:

  (民国)孙荫 孙培同纂民国十一年(1922)铅印本 一册

  国图 安徽图(存十一卷) 安徽安庆市图(存二卷) 日本 美国

  安徽桐城·苍基孙氏宗谱二十六卷首一卷

  (民国)孙贻谋 孙康等续修民国十三年(1924)木活字本 十二 册

  日本 美国

  安徽桐城·棠山孙氏宗谱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

  (民国)孙云卿等纂 民国十五年(1926)环兴堂刊本十九册

  安徽图

  王姓:

  桐城王氏、桐城东楼王氏、桐城桐川王氏、桐城皖桐王氏、

  有堂号:槐荫堂。

  《皖桐太原王氏谱》载,太原王氏一支于元末避乱南迁安徽婺源,后移桐城,称桐城王氏、古塘王氏等。县中还有自鄱阳迁来的东楼王氏、龙眠王氏等,也属太原王氏支派。

  何姓:

  桐城青山何氏支谱四十九卷<民国>何荫松修 民国三年刻本

  三十册 3097页 12T 411-3/412-1

  青山何氏三修族谱十四卷首一卷<清>何玉琪纂修 光绪二十一年广石堂活字本

  十二册 945页 19X 89-6/90-7-1

  何应奎——安徽桐城(籍贯)——安徽婺源(祖籍)——《明进士题名碑录》

  郑姓:

  桐城郑氏宗谱

  江姓:

  安徽桐城浮山江氏族谱十八卷

  (清)江国柱 江锦成等四修

  清光绪五年(1879)爱山堂木活字本

  北图 日本 美国

  注:一名《江氏宗谱》。

  1919安徽桐城浮山江氏宗谱二十四卷

  (民国)江少农等修

  民国九年(1920)刻本 二十四册

  安徽徽州地区博

  1920安徽桐城江氏宗谱四十九卷末一卷

  (清)江鸿书等修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敦伦堂活字本 五十二册

  人民大学

  1921安徽桐城钢山江氏宗谱十六卷首一卷

  (民国)江南炎等修

  民国七年(1918)笃亲堂活字本 十七册

  美国 1922

  天津市东丽区政协委员江高林。江高林也是济阳江氏后裔,其祖上约在700多年前,从婺源一带迁往安徽桐城,祖传的《江氏宗谱》为忠恕堂》,是江皋公受康熙皇封修撰的,据安徽省书协会长刘夜峰叔叔刘唯一的考证,济阳《江氏宗谱》为历代谱学之范本,凡修家谱者,均参照其格式。据张廷玉(清康熙吏部右侍郎)在康熙61年撰写的《江氏支谱序》中记载:江氏之先始于伯益,伯益黄帝18世孙也,生三子,皆封国,其三子元仲封江国于济阳,后为江氏始。后人一般尊称元仲为始祖,传至江高林已130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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