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详细资料大全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4浏览:3收藏

宗法详细资料大全,第1张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谒陵扫墓、祭祀先祖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人遵循“慎终追远”的古训,每当祭祀节日来临时,都会把家谱家规、遗像灵位等供于家中或亲往墓地,摆好香炉供品,焚香叩拜,祈愿先祖安息永固,福佑后辈幸福安康。

祭祖的形式或许因宗教信仰而不同,但纪念祖先的意义却是相同的。

我们供奉给祖先的食物,源于古代杀牲取血以祭,故称血食。现多称之为拜饭或供(贡)饭。这是中国人在祭祀活动中普遍采用的形式,也是家庭祭祀活动最主要的内容之一。过去,国人祭祖拜饭尤为隆重,鱼肉碗菜,水陆杂陈,色香味形均备,祭拜过后,众人分而食之,颇有钟鸣鼎食之意。

而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quickmeal(快餐)自80年代传入中国,很快就风靡一时,迅速成为社会生活的时尚。它不仅改变了国人的餐桌,连同老祖宗的“供桌”也发生了变化。

三牲祭品变成了切块熟食,佳酿香茗变成了碳酸饮料,时令蔬果变成了果脯蜜饯,黍稷肴馔变成了糕点罐头。更有甚者,以一堂塑料或折纸摆件,便完成了整场仪式过程。

简单了、便捷了,亲情却也淡了……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而礼之精髓,在于亲力亲为。

谨慎地办理丧事,虔诚地追念祭祀祖先,可以使道德风俗归于淳朴厚道。曾子谓之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按照民间的观念,祖先和神祇一样,是需要我们认真顶礼膜拜的。因为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时时刻刻的在关心和注视着后代的子孙们,我们要通过祭祀来祈求和报答他们的庇护和保佑。

因各地礼俗的不同,祭祖形式也各异,有的到野外瞻拜祖墓,有的到宗祠拜祖,有的是在家中将祖先牌位依次摆在正厅,陈列供品,然后祭拜者按长幼的顺序上香跪拜。

祭祀活动通常由三个要件构成,分别是礼义、礼文、礼器。

礼义指的是祭祀活动的宗旨、目的和意义。

礼文指的是祭祀活动的程序、文书和音乐。

礼器指的是祭祀活动的祭器、祭品和祭服。

祭祀现场布置图

祭祀流程参考

1、祭祀场所布置:根据祭祀方案,结合参与人数和场所空间,对祭祀场地进行布置;

2、仪式准备:检查礼文、礼器是否齐全,确保参与人员着装符合仪轨;

3、人员就位:司仪、襄仪就位,礼仪人员就位,祭奠人员就位;

4、仪式开始:按确定的时间举行仪式;

5、敬香、三献礼:由主祭者上香,供奉祭品;

5、恭读祭文:主祭者恭读祭文;

6、讲礼颂唱:响班、赞班颂唱挽歌、孝经;

7、祭拜礼:全体人员行祭拜礼;

8、祈愿礼:主祭者行祈愿礼;

9、仪式礼成:仪式圆满礼成。

神主列位

“清明节气”在公历每年的4月4-6日,这一天太阳到达黄经15°,《岁时百问》中记载“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中国广大地区有在清明之日进行祭祖、扫墓、踏青的习俗,后逐渐演变为华人以扫墓、祭拜等形式纪念祖先的一个中国传统节日。

食单

供菜(9品):酱香狮子头、汽锅鸡、炖牛肉、手把羊肉、红烧鱼、香菇焖春笋、香椿鸡蛋、香芹豆干、手撕包菜

汤羹(2品):决明菊花粥、芙蓉银耳羹

主食(2品):糯香乌米饭、蒸馍

点心(2品):艾叶青团、香酥馓子

清明祭祖仪式

(1)人员就位

司仪:内外肃静,行敬香礼。襄仪者就位——

襄仪:襄仪就位。

司仪:檀木凝香,沁心悠长;清明祭祖,萤火辉煌;双手供奉,祖德贤良。请某某某上前,敬香——(根据人员数量重复)

司仪:请就位。(根据人员数量重复)

司仪:众祭者就位——

襄仪:众祭者就位。

司仪:时值公元某某年清明,挚友亲朋共祭亲人,此地乃是礼法之场,亲友缅怀之所,务必庄重肃静,故祭者必尽其哀,演礼者宜诚其意,执事者各司其事,勿嬉笑喧哗,扰乱礼仪之规。

(2)仪式开始

司仪:全体肃立,某氏一族,清明祭祖大典现在开始,默哀——

司仪:默哀毕。

(3)行三献礼

司仪:逝者已矣,生者永悼,音容随远,难忘亲恩。挚友亲朋,报本情殷。谨循旧典,献祭恭伸。请全体肃立,行三献礼——

司仪:主祭者,初献佳酿——

司仪:玉杯佳酿,琥珀之光。五谷精华,馥郁醇香。净手而酌,报恩祖芳。灵若有知,来格来尝——

司仪:挚友亲朋,请双手合十,一拜,起——,初献礼成——

司仪:主祭者,亚献蔬果——

司仪:四季自然,时令果蔬。天地精华,可纳可出。谨摘慎取,恭敬堂屋。灵若有知,来格来尝——

司仪:挚友亲朋,请双手合十,再拜,起——,亚献礼成——

司仪:主祭者,三献明粢——

司仪:先辈劳作,粟黍富足。子孙家业,此为源头。谨献粮米,唯敬是图。灵若有知,来格来尝

司仪:挚友亲朋,请双手合十,三拜,起——,三献礼成——

(4)诵读祭文

司仪:炳炳烺烺,沈博绝丽。翰墨为礼,以报亲恩。祈灵有知,鉴此微忱——

司仪:请主祭者,某某某,恭读祭文;

(5)祭拜礼

司仪:挚友亲朋,请全体肃立,行三叩首礼,一叩首,起——,再叩首,起——,三叩首,起——,礼成——

(6)祈愿礼

司仪:请全体家属双手合十,行祈愿礼——

司仪:我等亲眷,以礼为拜。麻布素衣,衷于内外。天有感召,惠我族门。祈我先祖,恩泽后代:幸福安康,相亲相爱;杰于大众,不寻常态。祈愿礼成——

(7)仪式礼成

司仪:某氏一族,清明祭祖大典圆满礼成,祝福众亲友礼法有本,事业兴旺,满门清吉,万世荣昌。

襄仪:满门清吉,万世荣昌。

司仪:请各位挚友亲朋上前自由祭奠。

祭文

祭神祇文

辰逢百六,节近重三。后生晚辈因修岁祀于亲人之墓,敢昭告于众护佑神明曰:惟兹窀穸,仰赖神功,朝夕保佑,祀典宜崇。谨具酒馔,聊表微衷。惟神鉴之,永奠厥封。

尚飨。

清明祭文

维公元二〇某某年某某清明,后生晚辈谨备香花蔬果,肴馔佳酿于列祖列宗之灵前曰:韶光流易,已届分烟,桐花初放,柳絮将棉,追念先德,倍觉怆然,礼重报本,祭祀宜虔。谨具牲醴,荐诸豆笾。恭伸祭告,佐以短篇。

尚飨。

小贴士:

祭祀节日参考

1、重要祭祀节日

(1)清明节:农历清明节气;

(2)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3)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

(4)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

(5)寒衣节:农历十月一日;

(6)春节: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

2、家庭祭祀节日

(1)作七:逝者去世后每七天做一次祭奠,民间通常在逝者去世后的第7、21、35、49日的时候举行祭奠仪式,俗称“头七、三七、五七、七七”;

(2)六旬:逝者去世后的第60日;

(3)百日:逝者去世后的第100日;

(4)祭日:又称周年,指在逝者去世的日期进行祭奠;

(5)冥诞:又称冥寿,指在逝者出生的日期进行祭奠。

祭祀注意事项

1、家庭祭祀节日宜于当日举行,重要祭祀节日可于前7日内举行;

2、神祇与先祖共祭,应先祭祀神祇再祭祀先祖,不宜同时祭祀;

3、参与祭祀人员须着素服,化淡妆,不宜佩戴饰品,仪式期间静心止语,不得随意走动或高声喧哗;

4、祭品种类宜根据逝者生前喜好、信仰确定,数量以阳数(奇数)为好;

5、祭祀者要注意长幼顺序,一般由家中辈分高、年龄长者作为主祭;

6、祭祀仪式结束后,供品要撤下并分发给众人,不宜长期摆放于供台上直至变质。

晒谱是6月29日是农历六月初六。

是我国传统的“晒谱节”,民间流传着“六月六,晒家谱”的习俗。据悉,复原风雅传统举办晒谱节一是教育后人勿忘先祖,二是更深地了解自己的姓氏文化。接下来咱们也来“晒晒”全国唐氏族谱!

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家里都有晒族谱习惯,同一族谱人聚在一起吧族谱搬出来晒晒,这样保存族谱防霉防虫,另那家有添丁也要记上族谱,添男丁还要请大家吃点心族谱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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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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