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能卖给别人吗?
可以明确的说:家谱是不能买卖的!家谱不同一般的书籍,家谱是一个家族最神圣的物品,是家族的最宝贵的记忆,记录着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在以前甚至不能随便乱动,即使需要翻阅族谱也要焚香祭拜、净手、要怀着无比虔诚的心里去翻阅。
你可能心里会认为都啥年代了还玩这一套,但是如果你仅仅把家谱当成了一本书,那就大错特错了。
至今,各地还有供奉家谱的习俗,特别是在中国的北方,每逢春节就把家谱轴子请出来进行供奉,供奉的不是几本书也不是一个卷轴,祭拜的是祖宗,同样的你在卖家谱的时候,你卖的不是几本书,卖的是祖宗!
有些谱牒机构为了拓展业务,就会告诉修谱家族怎么筹集修谱经费的充当狗头军师的时候,就会灌输说“售谱收入”。
这个词不知道是谁总结出来,开创了家谱商品化的先河,但是很神奇的是竟然被很多家族接受了!当把家谱变成了商品的时候,那么家谱出现在旧书网、出现在废品回收站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修家谱的时候,经费不足,又不可能每户都有一套家谱的时候,怎么处理?
首先有祠堂的,可以将“天”字号的谱供奉在祠堂,“地”字号的家谱放在族长家,每一个房头房长都颁发一部家谱,这是按照祖制。另外有些对家族修谱贡献大,比如德高望重、对修家谱积极的出钱出力的人,又想请一部家谱回家,怎么办?
现在不是封建社会时期,家谱也不像之前,秘不示人。现在完全可以让这些人拥有家谱,这是没有问题的,那么问题是:丁费都是掏的一样多,凭什么有些人有家谱有些人没有家谱?这就可以设置一个标准。比如参与修家谱积极出力的人经过谱务委员会成员表决是否值得拥有家谱。
如果有些族人比较忙在外地工作,但是对于修家谱又比较热心,积极的捐款捐物,那么可以设置一个标准线,超过多少金额的赠送一套家谱。
可能有些人会说,这不是跟买卖家谱一样吗?错,买卖的是商品,捐赠是为家族做事,得到家谱是族人的一种回馈。形式一样,以钱易物,但是内涵完全不同。
如果没有后人,家谱可能需要寻找适当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1 捐赠给图书馆或历史机构:将家谱捐赠给当地的图书馆或历史机构是一种选择。这些机构通常会乐意接受家谱,并将其纳入他们的收藏中,使其他人也可以研究和利用。
2 转让给其他亲戚:如果家谱属于某个家族的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考虑将其转让给其他亲戚。他们可能会对家谱感兴趣,并愿意保存它,以保护家族的历史。
3 委托给专业的家谱公司:有一些专门从事家谱保存和管理的公司,他们可以提供家谱的寄存、整理、修复和数字化服务。可以考虑将家谱委托给这样的公司,以确保它得到专业的保护和管理。
4 焚烧或埋葬:在一些文化中,家谱通常会被焚烧或埋葬,以表示对祖先的尊重。如果遵循这种传统,那么可以按照适当的仪式将家谱进行处理。
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都应确保家谱得到适当的保存和处理,以保护家族的历史和传统。
国家图书馆关于“地方文献”的征集函
地方文献是某一地区自然、社会现象和群体活动方式的记录。地方文献中的方志、家谱,与正史一起构成中国史学三大支柱,方志更被赋予了资政、存史、育人的功用。国家图书馆从上世纪建馆之初即重视地方志、家谱的收藏,经过几十年的积累,现存方志、家谱的数量与质量都居全国前列。1990年4月国家图书馆在分馆(古籍馆)成立地方志和家谱文献中心,专藏特色地方文献,为读者提供阅览、咨询服务,此后又增加了文史资料和年鉴的收藏。目前共有藏书52万种,24万册。但由于新修家谱、地方政协文史资料等多种地方文献以“非正式出版”的形式发行,给地方文献的入藏带来很大困难。
2009年1月4日,国家图书馆正式成立方志馆。方志馆致力于地方文献的系统搜集、整理、研究、利用和保存,要成为为国家编修方志服务的信息机构,同时要建设成为全国地方文献系列专藏的收藏保存中心,地方文献服务咨询中心,整理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心。为了能够全面、系统收藏地方文献这一特色文献,国家图书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国家图书馆能够拥有丰富的馆藏文献,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的慷慨捐赠是国家图书馆丰富馆藏的重要渠道之一。国家图书馆借此向社会各界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诚挚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重点征集范围如下:
1、1949年以前出版的地方志、乡邦文献;
2、家谱及族姓资料;
3、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资料;
4、各类志稿、各类专业志、部门志;
5、地方党史资料;
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尚未收藏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专此致函。
寄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邮政编码:100034)
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
咨询部门: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电话010-88003126
E-mail:menghua@nlcgovcn
网址:http://wwwnlcgovcn
二○○九年一月
首页上找到的。。你可以自己仔细看下
附上地址首页:wwwnlcgovcn
这个文的直接地址:http://wwwnlcgovcn/syzt/2009/0119/article_212htm
国家图书馆 接受捐赠的具体详情在国图首页最下边---“支持我们”这是其中一个
国家图书馆文献捐赠办法
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总书库,全面入藏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等各类文献。在本馆百年历史中,各界捐让是本馆获取文献资料的重要途径。本馆一贯鼓励社会各界向图书馆慷慨捐赠文献资料,为继续做好文献捐赠工作,兹将本馆文献捐赠办法公布如下,敬请赐览:
一、收藏范围:
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此类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本馆全面接受捐赠;凡本馆未藏的其他文献资料品种或复本量较少的文献资料,本馆将重点考虑入藏。
二、捐赠品收藏办法:
1.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还未有收藏的,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永久保存。
2.捐赠文献虽然符合本馆入藏标准,但本馆已有收藏,只是入藏复本数量不足的,将按馆定入藏复本数量和文献使用年限要求,补充作正式馆藏或临时馆藏。临时馆藏供读者短期借阅达到本馆规定年限后下架剔除或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3.凡本馆已入藏足够复本或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的捐赠文献,本馆将退回捐赠者或在捐赠者的允许或视同允许下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4.对于出版信息存疑的图书(与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公布的CIP号不符的、套用其他图书ISBN号的、台港书号大陆出版印刷的等)原则上谢绝接受。
三、相关权益:
捐赠文献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国家图书馆所有。
四、证书和感谢函:
1.凡本馆接受入藏的捐赠文献,无论永久保存还是临时借阅,本馆均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感谢函”(用于接受非正式出版物捐赠)。
2.凡选择后未被本馆入藏、允许国家图书馆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的捐赠文献,本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感谢函”(用于谢绝接受正式、非正式出版物捐赠)。
3.捐赠文献未被收藏、捐赠者又不愿意本馆自行处理其赠品,则请捐赠者在接到“感谢函”6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自行或委托他人将赠品领回(领回时请将“感谢函”交回)。逾期未领回或未作答复者,本馆将视同允许国家图书馆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五、捐赠品联系办法:
1.中外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代表作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文献。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善本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善本组联系,电话010-88545182。
2.方志、家谱。寄赠地址:北京市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收),邮编100034;咨询部门:本馆地方文献组联系,电话010-66174367。
3.中文图书[中国大陆正式出版(含民族语文)],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访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图书采访组联系,电话010-88545157。
4.中文图书(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出版中文图书)。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台港澳文献采编组 (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台港澳文献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618。
5.西文图书(英、法、德、意、西班牙、葡萄牙等)。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西文图书采访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西文图书采访组联系,电话010-88545657。
6.东方语出版物(日、朝鲜、阿拉伯、蒙古、越南、缅甸、印第)。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东文图书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东文图书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4250。
7.俄文图书。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俄文图书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俄文图书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623。
8.中文期刊。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报刊采编组 (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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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外文报纸。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外文报刊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外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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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能卖给别人吗?
本文2023-10-04 15:09:2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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