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族人称谓知多少?下附祖宗18代称谓(修家谱必读)
上九代
鼻祖(始祖):九世祖
远祖:八世祖
太祖:七世祖
烈祖:六世祖
天祖:五世祖
高祖:四世祖
曾祖:三世祖
祖父(爷爷):简称“祖”,二世祖
父亲(爸爸):简称“父”,一世祖
自己
自己,简称“己”。“自己”是上九代与下九代的分水岭,不包含在“祖宗十八代”之内。下九代
儿子:简称“子”,一世孙
孙子:简称“孙”,二世孙
曾孙(重孙):三世孙
玄孙(元孙) :四世孙
来孙:五世孙
晜孙:六世孙
礽孙:七世孙
云孙:八世孙
耳孙:九世孙
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读kun)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即:子、孙、曾、玄、来、晜(kūn)、仍、云、耳。书中说:耳孙者,谓祖甚远,仅耳目闻之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为证也!
远祖:远祖、太高、太尊、先、祖先、先君、先人、祖考等,皆可称远祖。
始祖:始祖、鼻祖,皆可称始祖。
高祖:曾祖的父亲。高祖、高祖王父、显考、长祖、高门等,皆可称高祖。
高祖母:曾祖之母,亦可称高祖王母。
曾祖:祖父的父亲。曾祖、曾祖王父、曾祖父、皇考、府君、太翁、次长祖、曾翁、曾门、曾大父、曾父、曾太公、大王父、王大父等,皆可称曾祖。
曾祖母:祖父之母,亦可称曾祖王母。
(曾祖的兄弟及兄弟之妻,称“族曾王父”“族曾祖父”,“族曾王母”“族曾祖母”)
祖父:父亲的父亲。祖父、王父、大王父、祖王父、大父、祖君、祖翁、公、太公等,皆可称祖父。对人称其祖父曰“家公”。称人之祖曰“尊祖父”。称已故祖父曰“亡祖”“亡考”“皇祖考”“府君”“先祖”“先子”“先亡丈人”等。称人之已故祖父曰“大门中”。
(祖父的兄弟称“从祖祖父”“从祖世父”“从祖叔父”“从祖王父”“伯翁”“叔翁”)
祖母:父亲的母亲。祖母、王母、大母、太母、祖婆等,皆可称祖母。称人祖母曰“尊祖母”。称已故祖母曰“皇祖妣”。祖父之妾称“季祖母”“妾祖姑”。从祖祖父之妻称“从祖祖母”“从祖世母”“从祖叔母”“从祖王母”“从祖母”“季祖母”“伯祖妣”等。
中国人“三姑六舅”,对本祖一脉上下或亲戚关系称谓有严格的规定,在现实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难题,一个上下差7代的晚辈不知道如何称呼比自己大8辈的长辈,出现令人难堪的场面。现在依据中国《汉语大辞典》、东汉的《尔雅·释亲》和《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等史书考证,才确定了中国人本族内“上下九辈”的称呼。
附:《尔雅·释亲》:
01 父为考,母为妣。
02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03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04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05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06 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07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
08 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
09 父之姊妹为姑。
10 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
11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12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13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男人的宗族称谓(拟)14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15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
16 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17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18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
19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20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21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22 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
现代版亲属称谓表(请斧正)
23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
24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25 父之妾为庶母。
26 祖,王父也。
27 晜,兄也。──宗族
28 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
29 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
30 母之晜弟为舅,母之从父晜弟为从舅。
31 母之姊妹为从母。
32 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晜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母党
33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34 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晜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
35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
36 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
37 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
38 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
39 女子子之子为外孙。
40 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41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42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妻党
43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44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45 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妹为女妹。
46 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
47 女子子之夫为壻,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48 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
49 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50 两壻相谓为亚。
51 妇之党为婚兄弟,壻之党为姻兄弟。
52 嫔,妇也。
53 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婚姻
百家姓-徐
关键词: 百家姓
姓氏:徐
祖宗:若木
分类:以国为姓
姓氏起源:
徐氏的姓氏来源比较纯正,主要出自赢姓。是先帝玄孙伯益之子若木的后裔。相传陷帝有一个孙女叫女修,因食燕子蛋而怀有大业。大业娶少典氏女子女华为妻,生下小儿子叫若木因为他的父亲有功,所以封他于徐,建立徐国。徐国历经了夏、商、周三个朝代,都是作为诸侯而存在的。周穆王的时候传到了徐国的32世孙徐君偃,他很聪明,对百姓又很好,所以深得百姓的爱戴,国力不断强大。当时周穆王喜欢云游四方而经常不问国家大事,诸侯埋怨他的很多,徐君偃于是产生了想要取代周穆王的野心。他自称为徐偃王,率领各国联军向周国进军,周穆王知道这个消息后马上返回京城,调兵前去镇压。徐偃王只好收兵而逃,他躲进了彭城一带的山中。由于他得民心,跟着他到了山中的百姓很多。这座山后来就叫做徐山,徐州也因此而得名。周穆王也因此不得不封他的儿子宗于徐,称为“徐子”,继续管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楚国打败,国力从此日渐消退,周敬王八年的时候,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就称为徐氏,以国为姓,代代相传。
郡望:
1、东海郡:秦朝的时候置郡,治所在今天的山东境内。西汉时相当于今天的山东费县、临沂、江苏赣榆以南,山东枣庄,江苏灌南以北的地区;东魏及隋唐相当于今江苏东海县以东、淮水以北的地区。
2、高平郡:秦始元年改山阳郡置郡,治所在今天山东巨野南部。其后屡有迁居,其中北周时曾改高都郡置高平郡,治所在高都,相当于今天山西晋城、高平等地。
堂号:
“琴鹤堂”:宋朝时殿中侍御史上、赵忭是个清廉爱民的好官,人称“铁面御史”。他当成都知府的时候,一清如水。他看到人民安居乐业,就高兴地弹琴取乐。他养了一只鹤,时常用鹤毛的洁白勉励自己不贪污;用鹤头上的红色勉励自己赤心为国。他穷得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琴一鹤。
迁徙分布:
远古时期若木被封徐国的地方在今天的安徽凤阳县北部,世祖分居于浙江、江西、江苏等省的好多地方。二徐姓的大举南迁是从魏晋开始的,隋唐时期在我国的南方又有了进一步的繁衍发展。宋末,徐姓人再由江西石城迁至福建的上杭、 连城等地。元朝的时候,徐姓主要繁衍于广东的丰顺、梅县、海丰等 地。总之,徐姓在秦氢汉的时候 主要分布在我国黄河下游地区,尤为山东繁衍得最为旺盛。从魏晋至唐代,徐姓主要繁衍于淮河及长江下游大部分地区,宋朝以后,已经分布于广大江南地区了。至于我国西南地区的徐氏的大量繁衍就是宋代以后的事了。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
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九、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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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家谱是从家族的开创者或者知名祖先开始撰写的,记录家族世系、传承和家族故事的一种文献。
在编写家谱时,有一些特定的规则和注意事项需要遵循。
首先,家谱的编写应该从家族的始祖或者开基祖开始。始祖是指一个姓氏的最初来源,而开基祖则是家族在特定地域或更远地方的开创者。如果无法确定这些信息,可以从可追溯的最早祖先开始整理。
其次,家谱是对家族历史的研究和记录,必须保持高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在收集和整理资料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夸大、虚构和错误的信息。
第三,除了对事实的尊重,家谱也应该传递积极的信息和价值观。它应该反映出家族的成就、荣誉和道德风貌,以及家族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
最后,家谱应该根据家族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整理,不仅要包括重要的家族人物和事件,也应该记录下家族的传承、家训和家族文化等重要内容。
在编写家谱的过程中,要尊重和继承老一辈的写作要求和思路。比如在整理家族世系表时,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家族成员的信息,包括他们的生平和重要事件。同时,对于重要的家族故事和传统,也要尽可能地进行详细记录。
总之,家谱的编写是对家族历史和文化的一种重要的传承和保护,必须认真对待,尽可能真实、全面、详细地记录家族的世系、传承和文化信息。
有必要。在编修家谱时,一般会写上始祖、始迁祖、人文始祖,以及家族古代名人。对于不同种类的始祖的定义是需要明确的。因为在编修家谱时会涉及到这些概念,这样可以防止出现寻错根的情况,也便于子孙后代查看。所以有必要把三皇五帝写入家谱。
亲戚族人称谓知多少?下附祖宗18代称谓(修家谱必读)
本文2023-10-04 10:24:4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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