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4浏览:3收藏

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第1张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 辞海编纂委员会辞海:第6版[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3]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 元敏三经新义辑考汇评:周礼[M]台北:三军大学出版社,1986

[5] 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6] 礼记[M]崔高维,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7] 魏征,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8]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 郑樵通志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10] 刘昫,张昭远,贾纬,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1]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 脱脱,张起岩,欧阳玄,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3] 王尧臣崇文总目[M]钱东垣,辑释上海:商务图书馆,1937

[14] 尤袤遂初堂书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5] 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6] 张廷玉,万斯同,王鸿绪,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7]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M]瞿凤起,潘景郑,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8] 永瑢,纪昀,陆锡熊,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9] 赵尔巽,柯劭忞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信陵君(—前243年),名魏无忌,中国战国时代魏国人,是魏昭王的儿子,魏无忌是有孩子和妻子的,只是史书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而关于魏无忌的死因,这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因为魏无忌的能力很出色,且威信力很高,多次攻破秦国的军队,秦国想要攻取魏国,首先要拿下魏国就要搞定魏无忌,因此秦王为了离间,魏王和魏无忌的关系,就重金贿赂晋鄙的门客,让他诬陷魏无忌,并多次派人假意祝贺公子无忌即将称王,魏王听说后便对魏无忌产生了嫌隙,于是被魏王赐予毒酒,被魏王毒死了。也有的说,是因为魏无忌不受到魏王的重用,且对他多疑,魏无忌很苦闷,借酒浇愁与宾客日夜饮酒,且多近女色,长此以往竟身亡。

  魏征

  魏徵(580年-643年),字玄成。汉族,唐巨鹿人(今河北邢台市巨鹿县人,又说河北晋州市或河北馆陶市)人,唐朝政治家。曾任谏议大夫、左光禄大夫,封郑国公,以直谏敢言著称,是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

  中文名: 魏徵

  别名: 玄成

  国籍: 中国唐朝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唐巨鹿人

  出生日期: 西元580年

  逝世日期: 西元643年

  职业: 政治家

  主要成就: 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

  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代表作品: 《隋书·序论》和梁,陈,齐各书的《总论》,《次礼记》

  爵位: 郑国公

  谥号: 文贞

  享年: 63岁

  早年值隋末战乱,曾投瓦岗起义军。后入唐充太子建成掌管图籍的洗马官。 太宗即位 魏徵彩像

  ,先充谏议大夫,继任中央行政长官之一的侍中。贞观十七年正月戊辰(十七)日(643年2月11日)病卒于任。魏徵以性格刚直、才识超卓、敢于犯颜直谏著称。作为太宗的重要辅佐,他曾恳切要求太宗使他充当对治理国家有用的“良臣”,而不要使他成为对皇帝一人尽职的“忠臣”。每进切谏,虽极端激怒太宗,而他神色自若,不稍动摇,使太宗也为之折服。为了维护和巩固李唐王朝的封建统治,曾先后陈谏200多次,劝戒唐太宗以历史的教训为鉴,励精图治,任贤纳谏,本着“仁义”行事,无一不受到采纳。贞观十三年(639)所上《十渐不克终疏》,在当时和后世都有重要影响。 在法律思想上,遵循封建儒家正统,强调“明德慎罚”,“惟刑之恤”。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在于德、礼、诚、信:一个明哲的君主,为了移风易俗,不能靠严刑峻法,而在于行仁由义;光凭法律来规范天下人的行为是办不到的。“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他把治理国家之需要有刑罚,比作驾车的人之需要有马鞭,马匹尽力跑时,马鞭便没有用处;如果人们的行为都合乎仁义,那么刑罚也就没有用了。但法律或刑罚毕竟是不可少的,他认为法律是国家的权衡,时代的准绳,一定要使它起到“定轻重”、“正曲直”的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执法时“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而决不可“申屈在乎好恶,轻重由乎喜怒”,否则便不可能求得“人和讼息”。这一点对君主来说尤其重要。所以在进谏时,他总是特别要求太宗率先严格遵守法制以督责臣下。 在听讼理狱方面,他特别强调“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做到“求实”,而不“饰实”,严防狱吏舞文弄法,离开事实去严讯旁求,造成冤滥。他自己每奉诏参与尚书省评理疑难案件,都按照这些思想,着眼于大体,公平执法,依情理处断,做到“人人悦服”。魏徵所著有《隋书》的《序论》和梁、陈、齐各书的《总论》,另有《次礼记》20卷,和虞世南、褚亮等合编的《群书治要》(一名《群书理要》)50卷。他的重要言论大都收录在唐时王方庆所编《魏郑公谏录》和吴兢所编《贞观政要》两书里。 (现多将“征”写作“徵”)

  编辑本段实行政策

  在法律思想上,遵循封建儒家正统,强调“明德慎罚”,“惟刑之恤”。认为治理国 魏征

  家的根本在于德、礼、诚、信:一个明哲的君主,为了移风易俗,不能靠严刑峻法,而在于行仁由义;光凭法律来规范天下人的行为是办不到的。“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他把治理国家之需要有刑罚,比作驾车的人之需要有马鞭,马匹尽力跑时,马鞭便没有用处;如果人们的行为都合乎仁义,那么刑罚也就没有用了。但法律或刑罚毕竟是不可少的,他认为法律是国家的权衡,时代的准绳,一定要使它起到“定轻重”、“正曲直”的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执法时“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而决不可“申屈在乎好恶,轻重由乎喜怒”,否则便不可能求得“人和讼息”。

  编辑本段作品一览

  魏征所著有《隋书》的《序论》和梁、陈、齐各书的《总论》,另有《次礼记 群书治要

  》20卷,和虞世南、褚 亮等合编的《群书治要》(一名《群书理要》)50卷。他的重要言论大都收录在唐时王方庆所编《魏郑公谏录》和吴兢所编《贞观政要》两书里。 魏征 谏太宗十思疏 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德不厚而思国之安,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将崇极天之峻,永保无疆之休,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德不处其厚,情不胜其欲,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者也。 凡昔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岂其取之易、守之难乎?昔取之而有余,今守之而不足,何也?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竭诚则胡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虽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 君人者,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惧满盈则思江海而下百川,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总此十思,弘兹九德。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文武争驰,君臣无事,可以尽豫游之乐,可以养松乔之寿,鸣琴垂拱,不言而化。何必劳神苦思,代下司职,役聪明之耳目,亏无为之大道哉? 译文: 我听说,要想使树木生长得茂盛,必须稳固它的根部,因为根深方能叶茂;要想水流潺潺,经久不息,必须疏通它的源头,源远才能流长。同样的道理,如果想使国家安定,统治稳固,就必须积聚道德和仁义,缓和与百姓间的矛盾。反之,源流不深却要它流长,根不牢固却要树长得茂盛,德义不厚却想使国家安定,我虽然无知,也知其不可,更何况像您这样的明君呢!作为统治天下的国君,如果不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从长远利益出发,那就等于是刨了树根希望树木茂盛,堵了源泉还要流水畅通啊! 历代的帝王承天景命治理天下,善始者实多,而善终者却少。难道取之容易而守之艰难吗?原来是在打天下的时候,帝王对待臣民诚心诚意,一旦得志,便纵情傲物;如果彼此竭诚相待,虽远隔一方心也会在一起;如果远离臣民,即使是骨肉之亲,也形同陌路。如果只是用严刑监督,用威势镇压百姓,就会使百姓外表恭顺而内心不服。时间久了必然会激起民愤。怨不在大小,可怕的是人民的力量,因为船能载舟,亦能覆舟。一定要慎重啊! 因此恳请国君接纳臣下的建议:遇其所好,理应“思知足以自戒”,要懂得知足;要修建什么,就要克制自己,以安定百姓生活为前提;想到高处不胜寒,就要谦虚并加强自己的修养;担心骄傲自满会招来损失,就应有江海容纳百川的度量;喜欢游乐,就要严格按照国君一年打猎三次的规定;害怕自己懈怠;就应慎始慎终;忧虑自己受到蒙蔽,就要虚心纳谏;害怕谗言和邪恶,就要自身行得正;有所赏赐不要因为个人的喜好乱加赏赐;施行刑罚,也不要因为自己一时怒气而滥用。总之,如果国君您能发扬光大这十点陈述的话,选拔能者任之,择其善者从之,那一定会使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文武并用,自然可以达到垂拱而治的情景了。哪里需要您劳神苦思,代管百官的职事呢?

  编辑本段史籍记载

  《新唐书·魏征传》:“ 魏征,字玄成,魏州曲城人。少孤,落魄有大志。初为太子洗马,太宗即位,拜谏议大夫、秘书监,寻晋检校侍中,封郑国公。以疾辞职,拜特进,仍知门下省事。徵性 魏徵头像

  [1]谅直,知无不言。太宗或引至卧内,访天下事,尝以古名臣称之。校辑秘省群书,及撰齐、梁、陈、周、隋诸史,序论多出其手。卒谥文贞。集二十卷,今编诗一卷。” 魏征(580-643)字玄成,唐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河北巨鹿人,祖籍为四川省广元剑阁人。从小丧失父母,家境贫寒,但喜爱读书,不理家业,曾出家当过道士。隋大业末年,魏徵被隋武阳郡(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北)丞元宝藏任为书记。元宝藏举郡归降李密后,他又被李密任为元帅府文学参军,专掌文书卷宗。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李密失败后,魏征随其入关降唐,但久不见用。次年,魏征自请安抚河北,诏准后,乘驿驰至黎阳(今河南浚县),劝嵛李密的黎阳守将徐世绩归降唐朝。不久,窦建德攻占黎阳,魏征被俘。窦建德失败后,魏征又回到长安,被太子李建成引用为东宫僚属。魏徵看到太子与秦王李世民的冲突日益加深,多次劝建成要先发制人,及早动手。 玄武门之变以后,李世民由于早就器重他的胆识才能,非但没有怪罪于他,而且还把他任为谏官之职,并经常引入内廷,询问政事得失。魏征喜逢知己之主,竭诚辅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加之性格耿直,往往据理抗争,从不委曲求全。有一次,唐太宗曾向魏征问道:「何谓明君、暗君?」魏征回答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君之所以暗者,偏信也。以前秦二世居住深宫,不见大臣,只是偏信宦官赵高,直到天下大乱以后,自己还被蒙在鼓里;隋炀帝偏信虞世基,天下郡县多已失守,自己也不得而知。」太宗对这番话深表赞同。 贞观元年(627),魏征被升任尚书左丞。这时,有人奏告他私自提拔亲戚作官,唐太宗立即派御史大夫温彦博调查此事。结果,查无证据,纯属诬告。但唐太宗仍派人转告魏徵说:「今后要远避嫌疑,不要再惹出这样的麻烦。」魏徵当即面奏说:「我听说君臣之间,相互协助,义同一体。如果不讲秉公办事,只讲远避嫌疑,那么国家兴亡,或未可知。」并请求太宗要使自己作良臣而不要作忠臣。太宗询问忠臣和良臣有何区别,魏征答道:「使自己身获美名,使君主成为明君,子孙相继,福禄无疆,是为良臣;使自己身受杀戮,使君主沦为暴君,家国并丧,空有其名,是为忠臣。以此而言,二者相去甚远。」太宗点头称是。 贞观二年(628),魏征被授秘书监,并参掌朝政。不久,长孙皇后听说一位姓郑的官员有一位年仅十六七岁的女儿,才貌出众,京城之内,绝无仅有。便告诉了太宗,请求将其纳入宫中,备为嫔妃。太宗便下诏将这一女子聘为妃子。魏徵听说这位女子已经许配陆家,便立即入宫进谏:「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居住在宫室台榭之中,要想到百姓都有屋宇之安;吃着山珍[2]海味,要想到百姓无饥寒之患;嫔妃满院,要想到百姓有室家之欢。现在郑民之女,早已许配陆家,陛下未加详细查问,便将她纳入宫中,如果传闻出去,难道是为民父母的道理吗?」太宗听后大惊,当即深表内疚,并决定收回成命。但房玄龄等人却认为郑氏许人之事,子虚乌有,坚持诏令有效。陆家也派人递上表章,声明以前虽有资财往来,并无订亲之事。这时、唐太宗半信半疑,又召来魏徵询问。魏徵直截了当地说:「陆家其所以否认此事,是害怕陛下以后藉此加害于他。其中缘故十分清楚。不足为怪。」太宗这才恍然大悟,便坚决地收回了诏令。 由于魏征能够犯颜直谏,即使太宗在大怒之际,他也敢面折廷争,从不退让,所以,唐 魏徵全身像

  [3]太宗有时对他也会产生敬畏之心。有一次,唐太宗想要去秦岭山中打猎取乐,行装都已准备停当,但却迟迟未能成行。后来,魏徵问及此事,太宗笑着答道:「当初确有这个想法,但害怕你又要直言进谏,所以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还有一次太宗得到了一只上好的鹞鹰,把它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很是得意。但当他看见魏徵远远地向他走来时,便赶紧把鸟藏在怀中。魏徵故意奏事很久,致使鹞子闷死在怀中。 贞观六年,群臣都请求太宗去泰山封禅。藉以炫耀功德和国家富强,只有魏征表示反对。唐太宗觉得奇怪,便向魏征问道:「你不主张进行封禅,是不是认为我的功劳不高、德行不尊、中国未安、四夷末服、年谷未丰、祥瑞末至吗?」魏征回答说:「陛下虽有以上六德,但自从隋末天下大乱以来,直到现在,户口并未恢复,仓库尚为空虚,而车驾东巡,千骑万乘,耗费巨大,沿途百姓承受不了。况且陛下封禅,必然万国咸集,远夷君长也要扈从。而如今中原一带,人烟稀少,灌木丛生,万国使者和远夷君长看到中国如此虚弱,岂不产生轻视之心?如果赏赐不周,就不会满足这些远人的欲望;免除赋役,也远远不能报偿百姓的破费。如此仅图虚名而受实害的事,陛下为甚么要干呢?」不久,正逢中原数州暴发了洪水,封禅之事从此停止。 贞观七年(633),魏征代王珪为侍中。同年底,中牟县丞皇甫德参向太宗上书说:「修建洛阳宫,劳弊百姓;收取地租,数量太多;妇女喜梳高髻,宫中所化。」太宗接书大怒,对宰相们说:「德参想让国家不役一人,不收地租,富人无发,才符合他的心意。」想治皇甫德参诽谤之罪。魏征谏道:「自古上书不偏激,不能触动人主之心。所谓狂夫之言,圣人择善而从。请陛下想想这个道理。」最后还强调说:「陛下最近不爱听直言,虽勉强包涵,已不像从前那样豁达自然。」唐太宗觉得魏征说得入情入理,便转怒为喜,不但没有对皇甫德参治罪,还把他提升为监察御史。 贞观十年(636),魏征奉命主持编写的《隋书》、《周书》、《梁书》、《陈书》、《齐书》(时称五代史)等,历时七年,至此完稿。其中《隋书》的序论、《梁书》、《陈书》和《齐书》的总论都是魏征所撰,时称良史。同年六月,魏征因患眼疾,请求解除侍中之职。唐太宗虽将其任为特进这一散职,但仍让其主管门下省事务,其俸禄、赏赐等一切待遇都与侍中完全相同。 贞观十二年(638),魏征看到唐太宗逐渐怠惰,懒于政事,追求奢靡,便奏上著名的 隋书

  《十渐不克终疏》,列举了唐太宗执政初到当前为政态度的十个变化。他还向太宗上了「十思」,即「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另一版本“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将有所作,则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惧满盈,则思江海下百川;乐盘游,则思叁驱以为度;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畏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 以怒而滥刑。”选自《魏郑公文集》) 贞观十六年(642),魏征染病卧床,唐太宗所遣探视的中使道路相望。魏征一生节俭,家无正寝,唐太宗立即下令把为自己修建小殿的材料,全部为魏征营构大屋。不久,魏征病逝家中。太宗亲临吊唁,痛哭失声,并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魏征在贞观年间先后上疏二百余条,强调“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对唐太宗开创的千古称颂的“贞观之治”起了重大的作用。 魏征曾经力荐过杜正伦和侯君集,认为他们有宰相之才。因为魏徵的推荐,杜正伦被提拔为兵部员外郎,后又改任为太子左庶子:侯君集也官至检校吏部尚书。魏徵死后,他俩都因牵连到太子李承乾谋造反事件之中,一个被流放,一个下狱被杀。荐人失当,魏徵难辞其咎,世人甚至推测,魏徵此举有暗结同党之嫌。

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