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王爷有工资吗?王爷们有什么工作为什么能养那么多人?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4浏览:4收藏

古代王爷有工资吗?王爷们有什么工作为什么能养那么多人?,第1张

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电视剧里面看到,有很多每天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做的王爷,他们虽然每天很闲,但是却能够拥有一个很大的王府,王府里面有很多人,这些人的吃喝全都在王府里,而且每个月还要有工资发放,这一切开销都是王府出的,那就很让人奇怪了,这些王爷们看起来每天也没什么事做,为什么能养活这么多人古代的王爷到底是不是有工作的呢

1清朝王爷的工资

首先讲一下清朝官员的工资,清朝官员的工资标准沿用了明朝的规矩,各方面的待遇都比较差。正一品的高官每年的俸禄才180两银子,七品知县一年才45两银子。这点银子也仅仅足够几天的开支,远远无法满足官员奢靡的生活。所以说,官员们根本不靠这点钱养家,官员们贪污腐败的手段比比皆是。一个知县每年名义上的工资为45两银子,但知县每年的实际收入最少也有1000多两,这还是相对清廉的知县。如果是贪得无厌的那种,每年几千两不是问题。

毕竟像海瑞那样的官员太少,所以被大家所纪念。翁同龢是同治、光绪两位皇帝的老师,也是清朝的清流领袖,属于标准的清官。翁同龢一年的工资就是180两,但翁同龢家一年的开支最少也得4000两以上,问题来了,翁同龢的钱哪来的。我们回过头来讲清朝的贵族们,清朝的正一品官一年的工资为180两,亲王一年的工资为1万两,是正一品的50倍以上。郡王每年5000两,也是正一品的20多倍。所以说,皇家贵族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开支方向。

请注意,每年一万两根本不够王爷们挥霍。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老十胤向户部借了25万两银子。要知道,10两银子就够普通农户生活一年。王爷们除了工资之外,还有其他的收入。比如城外的皇庄、城内的各种店铺,这都是王爷们的财产。那些已经开始处理政务的王爷们,地方官每年还会有数额不低的孝敬。所以说,王爷一年的收入最少也能达到几十万两。在清朝末期,庆亲王奕劻堪称贪得无厌,一年收入上百万两银子没有问题。

当时,一艘铁甲舰也就是几十万两银子。由于清朝没有钱购买,最后被日本买走,成为了日本的吉野号。面对国库亏空的情况,清朝的那群王爷们各个慷慨激昂,但没有一个愿意拿出自己的家产。按照水师提督丁汝昌的计算,如果朝廷能下拨500万两银子,那他就能把北洋水师的规模扩大一倍。有的王爷除了拥有店铺和皇庄之外,还插手暴利行业。比如老九胤禟的门人任伯安,担任了江苏巡盐道,每年能上交百万两银子。

其实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在辛亥革命之后,这群王爷都是立刻衰败。按照一个军阀的话说,现在啥王爷也没有司令说话好使。很多王公贵族都吸食鸦片,最初变卖耕地和店铺,然后是各种古董和家具,最后连自家的王府也卖给了当铺。到了30年代,除了醇亲王载沣家族情况还可以之外,其他王爷都已经落魄不堪,有的王爷甚至想去挖自家的祖坟。在40年代,有一位郡王以卖煤球为生,被戏称为煤球王。

2古代王爷有什么工作

早在秦朝,中国就已经有了给皇家贵族封“王爵”的行为。但是一直到汉代,才开始给皇帝的儿子,即皇子们封爵。此后这个习惯就一直延续到了清朝,到最后甚至王爷这个爵位还可以世袭。那么,王爷们的生活究竟如何呢下面来为大家揭晓。

在有些朝代里,王爷的权力甚至可以跟皇帝相并肩。历史上汉初的诸侯王,清朝的摄政王,这些王爷的权力都步步紧逼皇权。而也有也有一些朝代的王爷,尽享荣华富贵,但却没有什么实际权力。像是明朝的王爷,就如终生圈养的小绵羊一般。还有一些没那么幸运的的,甚至可能地位跟普通老百姓差不多。也有最悲惨的,就是那些被囚禁又或者是掉脑袋的王爷。

首先要清楚,无论是在哪一个朝代,被封为王爵都是一件很荣耀的事。王爵是个很高的爵位,也就意味着王爷们会有一份不错的俸禄,拿着这些优厚的俸禄,王爷的生活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也有一些王爷可能是没有俸禄的,但是会有封地的,所以即使这些王爷们没有俸禄,但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封地上收取租税,仍旧可以过着不错的生活。例如明朝的藩王,他们在自己的封地里修建王府,气势宏伟,富丽堂皇,丝毫不逊色于明朝皇宫。

要是跟王府比起来,那西欧的城堡比起来就寒酸了不少。在古代王朝,一个规格足够顶尖的王府可以说相当于欧洲一座完整的城邦。在王府里,有各式各样的活动场所,游玩、读书、涉猎等等可以满足王爷们的日常需求与消遣。他们可以终日待在王府里,不踏出王府一步也不会觉得无聊。如汉代刘氏诸侯王,仅仅依靠着封地里的租税,手里的钱就比国库还富有,过的生活比皇帝还潇洒。

而那些没有封地的王爷,即便是拿着朝廷的俸禄,过得也很不错。毕竟作为皇家贵族,朝廷绝不会亏待王爷们。像是晚清的醇亲王,能够接触到许多常人无法接触的新事物。什么电话、汽车在当时算是相当高科技的物品,王爷都能提前享受。但要是一些无封地,有实权的王爷们来说,日子可能就没那么随意潇洒了,皇帝给予他们这个爵位,就是要求他们来帮助皇帝处理国家事务的。

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皇帝会给王爷封一块地,并且给他们配置好完整的工作系统,人、财、物都会提前准备好,然后让王爷们带领着一群官员大臣一同工作。如果刚好是皇帝特别重用的王爷,那就更辛苦了。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以工作为主,私人消遣娱乐时间就会大大缩小,变得少之又少。就拿清朝的庆亲王奕劻来说,平日里肩负着各种任务,日常消遣时间特别少,工作之余也就只能打打牌吃吃饭。其实可以说吃饭打牌也是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各种饭局来结交权贵,打牌也是为了哄慈禧开心。

总的来说,王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时间,没权力,只能享受荣华富贵,消遣时间,虚度光阴;还有另外一种王爷刚好相反,有权利,没时间,权力对于他们来说更是一种责任,工作之余还要参加饭局,与官场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没有前一种王爷的奢侈无聊,但也相对来说过得比较辛苦。

3王爷是什么

王爷,封建时代尊称有王爵封号的人。不一定是王公贵族出身。拥有王爵封号的人还包括对国家和民族有贡献的平民被授予称号,如韩信等。

王爷相当于一个大地主,可以从自己的封地上收田租,生活条件很好。但没有离开自己封地自由活动的权力。除非皇帝召唤他进京。

王爷就是一个爵位,“王”在秦朝以前是对诸侯和周天子的称呼,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王就成为了一个爵位。

汉朝开始,封皇子、皇帝兄弟为王。魏晋开始,王爵分为亲王、郡王两等,亲王专封皇子、皇帝兄弟;郡王初为皇太子之子的封号,后多用于分封节度使等武臣,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

“王”分成两等:亲王和郡王,亲王是封建制度中的爵位名。在中国封建制度中,为王爵的第一等。

西晋武帝封宣帝孙永为东莞郡王,始见郡王之称。后世开始沿袭设置。隋爵分九等,郡王是第二等,位次于王。唐皇太子、诸王与亲王之子承恩泽者皆封郡王。唐代时郡王为从一品,也是第二等,以后各朝代郡王也多为二等。宋宗室近亲承袭,有皇帝特旨者封郡王。金、元沿置。清代时封爵第二等为多罗郡王,也称郡王。

至于官职,王爷是代表身份的爵位,说大可以比皇帝大,说小可以不如一个县令。关键是看皇帝的信任、手上的权力,在汉朝,“王”其实就是一个诸侯国的皇帝,在自己的封地里面,他比皇帝大。有没有权力要看是什么情况,在身份上,王仅次于皇帝,在权力上,就看皇帝让他管什么事情了,王爷掌管兵权的话,皇帝还要看他脸色呢

这个是小说落魄王爷的腹黑娘子中的片段。

相关文字:江彤念睁开眼睛,就看到破旧的房顶和布帘做的床幔。这是哪儿?“下次想死没人会救你!”冰冷的声音传来,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一个极其英俊的男人坐在旁边,剑眉星目,鼻子高挺,薄薄的嘴唇紧抿着,正冷漠的看着她。江彤念猛地坐起来,看了一眼四周。

《落魄王爷的腹黑娘子》是一部穿越题材的言情文,改编自作者“三妖”的原创小说《王爷,王妃貌美还狠凶》,书中的主角是江彤念、岑哲浔,故事梗概:一夜之间,江彤念从现代穿越到了古代,从一个单身女性成了有夫之妇,而且她的夫君还曾经是名满天下的小王爷岑哲浔。说起岑哲浔这个男人,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据说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征战杀场,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却受到了牵连,成了一个无法行走的残废,还被迫迎娶了原主这个刁蛮任性的女人,生活陷入了一片黑暗。

何为贫穷?何为富有?自古以来人们都有不同的解释。贫穷只是指金钱上的贫穷吗?我想并不是,肆意挥霍也代表着贫穷,思想卑劣也代表着贫穷。一定要腰缠万贯才叫做富有吗?也并非如此,腹有诗书气自华,若是一个人很有学识,那么也代表这个人足够富有。在大清末代,有位身份尊贵的王爷,当时见到他的人,无不形容他是个有钱人,然而后来,他却得到了与曾经完全不同的评价。

清末王爷晏森,大清末年的多罗克勤君郡王,他身份尊贵,是因为他的祖上是曾经跟随大清君王亲征天下的人才岳托,岳托能有多受君王重视,从历史的记载中就能了解到。晏森正是沾了祖上的光,其家族的声名一直十分显赫,以至于晏森根本无需担忧什么,从小到大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尽管晏森的祖上岳托逝世了,君王都坚持追封他为克勤郡王。

晏森在十四岁的时候,就继承了祖上的爵位,人们都尊称他为克勤郡王。晏森和溥仪是兄弟,本来属于他们的辉煌正在不断地攀升,可没想到命运却总是残酷无情的。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行,在动荡的大清末年,朝堂江河日下,被压制被操控。而本来令晏森骄傲的世袭王爷爵位,也被他人当作了可以欺辱的标志。本来晏森可以像不少人一样识时务,早日跑路,与朝廷脱净关系,但晏森舍不得放弃他的高官厚禄,更是没有眼光预见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清王朝说倒就倒了,晏森傻眼了。

晏森是个虚荣的人,大清倒台后,他也不愿放下自己的身段,他依旧认为自己是个要处处受人敬仰的王公贵族。即使他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钱财了,但他有在朝廷中带出的字画,古董也有些。本来这些东西够他低调生活,起码温饱不成问题。但晏森却不愿意做个普通人,他似乎对未来充满了自信,认为自己有一天一定会重新站立起来,他认为贫穷只是暂时的,他的命运一定是富贵的。晏森毫不思虑地把家里古董和宝物统统都卖掉了,这样他就手握了一大把钱财。

有了钱的晏森会做什么呢?以晏森祖上的办事行径,一定会拿这笔钱去做生意。可晏森却认为,这笔钱是撑起他颜面的支柱,只要手握这笔钱,他就是个有钱人。他丝毫不节约,买下了一栋房产,还在外面吃吃喝喝游山玩水,就这样,一笔钱很快就被他败光了。

挥霍完家产,钱袋见底后,晏森慌了,他为了能多找点钱财,把家里的祖坟都卖掉了。在卖祖坟前,晏森连祖坟土地上的树都找人砍了卖了,可以说是一分钱都不放过。然而,这一笔钱可又是一笔不小的钱财。这笔钱怎么也够晏森安稳地度过后半生,可没想他仍旧不在花钱上有所收敛,只不过两年就花完了。

结语

就这样,本是显赫的末代王爷成了落魄的平民百姓,迫于生计的压力,他最后只好当起了黄包车夫,而曾经与他交好的王公贵族也与他渐渐疏远了关系。晏森死后也只是草草下葬,潦倒窘迫的后半生也就这样结束了。人们都说,出生的命运看天,人生的命运看自己。晏森虽然有着一条好命,却也没逃过自己的肆意挥霍。不过,晏森的故事也给了我们许多警示,即使是再有钱,也要明白钱财的可贵,切不可不考虑自身情况肆意挥霍。

在封建社会,男女婚姻大事都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无论男女对自己的婚姻是无法插手。

华兰作为家中嫡长女,是盛紘付出最多,最疼爱的孩子。

加之华兰才貌双全,品行端庄,各方面都很出挑,理应配得上一门好婚事。

华兰到了及笄之年,盛紘的选婿标准很是苛刻:要门第好、家底儿厚、人口简单,公婆轴里好侍弄,最最要紧的是人家后生有能耐,要么读书有功名,要么会办事有产业,要么有武功爵位。

然而,按此标准,盛紘把自己平时结交的人家筛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迫不得已,只能降低标准。

夫妇俩经过一番商议,最终确定了三个候选人。

第一个就是令国公府第五个孙子;第二个是时任开封府尹的邱敬大人的儿子;这第三个就是忠勤伯府的次子。

首先来提亲的便是邱敬大人。

本来邱家与盛家最是门当户对,邱大人与盛紘素有来往,知根知底,并且邱二公子模样品行也很出众,最合适不过。

然而这当下时局不定,邱家却牵涉其中。

当今皇帝无嗣,最年长的莫过于德妃的三王爷和淑妃的四王爷。然而三王爷身子孱弱,年逾40,尚无子嗣。四王爷虽然有子嗣,但毕竟不是长子,并且行事做派嚣张跋扈,很不得民心。

而这邱大人正是三王爷的讲经师傅。盛紘曾劝解过邱敬莫要牵扯进立储之事。然而这邱敬非但不听,反而更加亲近三王爷。

三王爷虽然宅心仁厚,明德贤孝,但毕竟没有儿子,再贤德也无用,结果如何不可预测。若四王爷继位,邱敬必遭祸殃。

这就是个赌注,赌赢了,邱家鸡犬升天,赌输了,邱家一败涂地。

盛紘咱可拿华兰去赌,弄不好,整个盛家都会被牵扯进去,当下明哲保身才是上上策。邱敬断断不可接亲的。

王氏最中意的便是这令国公府,虽是降等袭爵,但终究不过才第三代而已,家世鼎沸,风光又旺盛。

然而盛紘却不这么想,他不想让华兰嫁入王公府第,虽然富贵,但终究是门庭深锁,华兰又心高气傲,真嫁入这种地方未必如意。

再来看看这令国公府,当真是什么王府贵地吗?若真如此,为何会向他六品盛家求亲呢?

其实这令国公府,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看着风光艳羡,其实内里污秽不堪。

令国公府家里人口众多,但都是穷奢极欲,好吃懒做之徒。几个小王爷和长柏一般年纪,屋里有二十多个丫鬟媳妇儿伺候着。整个家族与贾家无异,挥霍无度,铺张奢靡,内囊早已空了。

不仅如此,还做出一些颜面扫地之事,比如:经常贪媳妇儿的嫁妆。

若真是缺钱,倒也不是什么大事,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子孙着实不孝。这一大家子人,竟没有一个读书或习武争取功名的。

而前来提亲的便是二房的次子,这二房一把年纪还不停地讨小老婆,将房里的丫鬟媳妇儿沾染个遍,就连儿媳妇房里的贴身丫鬟都不放过,真真是肮脏至极。

想来这令国公府在京城的名声早已传遍大街小巷,体面人家都不肯把女儿嫁给他家,这才远到登州向盛家提亲。

最后便是着忠勤伯府的袁家了。

这家门庭冷落,要权没权,要势没势,要钱没钱。这与袁家的次子袁绍,盛紘瞧着很舒心,沉稳识礼,威风凛凛,年纪轻轻就在五城兵马指挥司里谋了个差事。

盛紘还专门儿向窦老西打听过袁绍的为人。这窦老西,素来狂傲,很少听他夸奖别人,却对袁绍连连称赞,说他人品才俱佳,若不是被家世拖累,官宦世家不愿与他结亲,差些的又瞧不上,也不至于到二十多岁了也没成家。

在盛紘看来,这袁家与一般的有爵位在身的王府公子不同,由于他家遭过难,所以他家子孙比一般的要能干懂事。正所谓有磨练方知立业难。

再者,这袁家有爵位护着,总归是个依附,就算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若袁文绍争气,挣个功名,将来有华兰好日子过。

总之,一个潦倒货被盛紘夸得如花朵一般。

不得不说,盛紘在选婿上,还是很有一套的。

说来大致有三点:

第一,不能只看外表风光,要看内里;

第二,不能只看当下,眼下无钱是小事,眼光要放长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要看男人的品行,人品俊伟,有担当,肯上进,这女人以后才能有好日子过。

虽然袁家也就满足盛紘的5条选婿标准,但是在求亲对象中,是最靠谱、最有前途的。

  林音说,墨云晔以血饲蛊,用血保了她三年不死,自己却沦落得神智不清,消失在王府的

  大火中,是生是死,尚不知晓;他还说,青云的帝王娶了丞相之女,几个月前有了太子,青云正

  举国欢庆。

  三年春、三年秋,于她而言其实是转瞬的过程,可是冥冥之中却有些东西变了,也许是经历

  过几度生死的豁然,也许这三年真的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之前的执念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淡

  了,曾经在她心头烙下的印记虽不可磨灭,但也给了她足够的勇气去看清,心头刻着的不仅仅是

  仇恨,更多的是怨恨。

  满心的欢喜被撕裂的怨恨,美满姻缘是虚幻的怨恨,血脉胎死腹中的怨恨,这一切,在长年

  累月家族仇恨的渲染下,变得异常狰狞,阴暗霸占了整个心,以至于她看不见宁臣的付出,看不

  见很多显而易见的事,用青画的一己之躯去疯狂地报复。

  三年生死,终究是平静了她的心。

  林音说,一个疯子即便能从火场里存活,恐怕也难活得久,不是饿死了,就是病死了;这番

  话在青画心中激起了不小的震荡,她呆滞良久,不知如何面对,她从来没想过,墨云晔死后她会

  做什么?是继续过青画的生活,还是回云闲山庄?她从没想过她能彻底赢他直到……他死。

  “还恨不恨他?”那天林音问得很直接,青画却一片茫然。

  “那,假如他健在,你会不会回心转意给他补偿的机会?”

  “不会。”青画听见自己的声音,小而怅然,都结束了。

  青画走出竹林的时候正是月亮初升之时,她累极,却也不敢耽搁,只好从路边找了截枯木拄

  着走,这片竹林向来是在朱墨的边境,人烟稀少,她断断续续走了一夜,依旧不见半户人家,待

  到第二日天明,她翻过了一座山,忽然就看见了一片粉海,无数的桃花。

  她终于认出这地方,这是朱墨和青云的交界,湖眉山,当年她陪书闲到朱墨的时候就曾经路

  过这一片海一样的桃花林,没想到一隔三、四年,人面不再,桃花依旧。

  她还记得,顺着这片桃林一直走,就可以看到无数的三月芳菲盛开如火,这种曾经是她恶梦

  的植物其实是极美的,火红如同朝阳。

  青画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道该去往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这太多人用性命换来的生命,

  她只是茫茫然游定在桃林中,直到看见那一片沭目惊心的火红,三月芳菲;在那儿,她看到了一

  个人,一个脏乱不堪、衣衫破烂的男人,他蹲在一片火红的花海中,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动物,

  他没有抬头,只是瞪着三月芳菲满脸的凶相。

  在看到那背影的一瞬间,青画发现自己的心纷乱起来,她轻步靠近他,直到他面前,“你……”

  男人听见了声音,抬起头来,是一张划破了好几个口子、鲜血淋漓的脸,脸上却是带着憨笑,

  青画犹如惊雷一般呆滞,那是一张早就刻进她骨血里的脸,即便是没有一分完好、即便是跨越轮

  回,她都无法忘记,那是……墨云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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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活着。”青画轻声叹息。

  墨云晔却宛若耳聋,他又低下头去看着三月芳菲,木然的眼里又染上了凶悍的眼神。

  青画这才想起他早已疯掉的事实,她轻声问他:“你讨厌它?”

  墨云晔发了狠似的用手去抓三月芳菲的茎杆,几乎是一瞬间,他伤痕累累的身子忽然瑟瑟发

  抖起来,新划破了好几道伤口的手痛苦地捂住了胸口。

  青画忽然明白,他身上、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了。

  “呜……”墨云晔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又压着了不少三月芳菲,他的脸上已经没有血色,濒

  死一般。

  三月芳菲是有毒的,青画不知道他已经这么做了多久,只是看他的脸色,怕是正好毒发,这

  一刹那,她是犹豫的,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转身离开,给这个荒唐的故事来个荒唐的结局,可是

  看到墨云晔濒死的神情,她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手。

  最后的最后,她没能下狠心。

  三月芳菲如果不加药引,则毒性不重,花和茎有毒,根能解;青画曾经想过替他解了毒之后

  她能不能够搬得动他,把他带到阴凉些的地方不至于被山上的日头曝晒,直到她扶起他,她才了

  然,之前的考虑是多余的,他已经骨瘦如柴,体重恐怕和她相差无几。

  墨云晔睁开眼的时候,青画正端着从溪边舀了水的荷叶喝水,见到他醒来,她想了想,把水

  让给他,墨云晔的眼里一片茫然,显然是不理解这叶子的功用,青画便动手把水递到了他口边,

  轻轻倾斜。

  “水。”她轻道。

  水触碰到干裂的嘴唇的时候,墨云晔的眼里忽然放光,而后,是一阵狼吞虎咽,青画看着他

  罕见的丑态,心上酸楚,他到底多久没喝水了?

  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相遇,青画却并不打算把它延续下去,简单料理完他的伤势后,她就起

  身离开。

  从湖眉山腰到山脚、从山脚到客栈,那个脏乱的身影却宛若一个初生的婴孩,一直跌跌撞撞

  跟着她的脚步,一步都不肯松懈,也许是雏鸟情结,又或许是没有神智的人的本能,他一跟,居

  然是三天。

  “不要跟着我了。”她不只一次停下脚步,每次回头对上的却都是他笼着雾气的眼,他似乎

  是完全听不懂,只是等她走近了才露出个笑脸,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花花车车递上,仿佛那么做

  就能讨好她,他的眼神纯净如水,是属于一个孩童才有的剔透。

  他跟着她整整四日,在第五日的清晨栽倒在路边,气息微弱。

  然后,青画妥协了,她回过头,停下脚步把那个满身伤口、形同乞丐的人拖到阴凉的地方,

  在他身上盖上宽厚的叶子,盖一张,脏乱就少一分,等到只能看见他紧闭的双眼的时候,青画笑

  了笑,拿两片厚叶,把他彻彻底底埋了起来,大风一过,金黄的落叶遮天盖日,湮没了树下的人,

  墨云晔,你会死吗?

  青云的冬冰雪覆盖,有处叫明崖的地方乃是赏雪胜地,待到大雪消融,春回大地之时,绿萝

  仙居的紫藤蔓攀爬上花架,夏日荷塘月色如霜,秋日的红叶舟被夕阳染得带了金。

  青画一年看遍无数山水美景,回到故地是在春意盎然时分,湖眉山上的桃花又盛开了:桃花

  林下一片水泽,她必须提着裙子才能小心走过,临到尽头,她才回头看一眼身后默默跟着的木讷

  身影,他一直默默跟着,已经学会如何习惯她停停走走的脚步,遇上沼泽泥潭,再不会跟得遍体

  鳞伤。

  “回去吧。”她轻道。

  “嗯。”

  “不要踩着水坑。”

  “嗯。”他木讷的重重点了点头,眼角眉梢尽是憨态,已然看不出一丝这身体曾经有的气势。

  就这样吧!青画细细看着夕阳把他的影子一点点拉长,一青一紫两个身影常常令她产生幻

  觉,宛若很多年前的江湖,很多年前的人……她微微笑了笑,踏进了桃林深处。

  夕阳、桃林、青衫,出人意料的融洽,美得如同画卷,墨云晔缓下脚步,静静看着那跃动的

  身影,纯然的眼眸中突然溢满了温驯。

  锦儿。他轻轻张了张口,却不敢发出声来,只能隔着虚空描摹她的眉眼,他自然知道,有朝

  一日当他不再装疯卖傻,也是他们决裂之时,纵然他和她如今日日相伴、近在咫尺,他却……必

  须站在天涯外,因为一开口,等待他的也许是玉石俱焚,这恐怕是老天爷的惩罚,让他有幸得以

  再度伴她左右,却……永远不能开口。

  后悔吗?林音曾经如此问他,他只是笑,笑罢了小心翼翼藏起眼底的光芒。

  朱墨湖眉山脚下,有个专卖玲珑糕的小客栈,客栈虽小,生意却兴隆得很;青画不打算在朱

  墨久留,也不打算去青云,临走前最不舍的却是这小小的糕点,她在那儿排了半天的队,总算是

  买着了一碟玲珑糕,小心翼翼地装进了包裹里,回头望了一眼不远处的湖眉山,眼里露出一些不

  舍,墨云晔就坐在她身边,呆呆看着她那一连串的动作,眨眨眼,扯住了她半截袖子,“你要去哪

  里?”

  青画愕然回头,手里的包裹落到地上,玲珑糕洒了一地,墨云晔开口极轻,虽然口气中依然

  带着一丝木讷,但却是字字清晰,这已经足够让她惊恐,她几乎是在一瞬间退后了几步,清亮的

  眼眸被防备渐渐覆盖,除了戒备,还有惊恐,她不怕他疯,只怕他没疯;她怕……怕他恢复了正

  常,成了她最不愿意见到也最怕见到的那个人。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僵持着,青画防备,墨云晔一脸的憨傻,热腾腾的玲珑糕在地上打了几个

  滚,染上了尘土,渐渐地没了热气,墨云晔第一个有了动作,他倏地蹲下身,在人来人往的客栈

  过道上,捡起发黑的玲珑糕,一股脑儿塞到口中。

  “你……”青画急急忙忙阻拦,却只抓住他的空手,他手里的玲珑糕早就被他塞进口中咽了

  下去。

  “好吃。”墨云晔露出笑容,毫无芥蒂地盯着青画的眼,他的笑容憨厚无比,曾经的公子云

  晔,现在正以一个很不雅观的姿势蹲在地上,吃那脏得不成样子的玲珑糕,那个温文娴雅的翩翩

  公子终于……再也找不回了,宁锦少年相识相爱的墨云晔找不回了,宁王妃恨到骨子里的摄政王

  找不回了,青画机关算尽终究赢不了的墨云晔找不回了……她这两生的爱和恨,或许真正到了烟

  消云散的时候。

  三月芳菲发作的时候她不曾忘记,重生成青画的时候她不曾忘记,昏睡三年的睡梦中她都不

  曾忘记的人,真的不在了,真正到了忘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忘记;花开后是凋零,草枯后是土

  屑。心死了,却什么都不剩下,忘记爱是痛,忘记恨,却是麻木个然,事到如今,她早已分不清

  对墨云晔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只能说斗墨云晔三一个字很久之前就已经刻进她的骨子里,

  刀剜都去不了了。

  她踩碎了地上的玲珑糕,拉起他的手,拽着他一步一步朝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直到边

  境的村落已经望不见,她才停下脚步,缓缓蹲下了身喘息。

  “哭了。”墨云晔认真地伸了手,小心地碰了碰青画的脸,青画隔着眼泪去看墨云晔那张模

  糊不清的脸,用力擦了擦,苦笑地叫他:“墨云晔。”墨云晔一声不响,没有一丝答应的意思。

  青画发现眼泪越发难以止住,到最后,她干脆坐在地上哭泣,哭累了就只剩下苍白的笑容,

  她看着那个笨拙的痴呆一动不动坐在她对面,轻声叹息:“墨云晔,宁锦爱你一世不得好死,青画

  今生说了无数次忘情,最后还是落魄成这样,你如果还有神智,是不是会笑话?我不知道是盼你

  有朝一日恢复神识,还是盼你痴傻一辈子?墨云晔,青画这一生,还是给了你……”她一生心神

  俱疲,到头来抽离了枝叶繁杂,其实只留下两样东西:对墨云晔的爱,对墨云晔的恨,当真是……

  一世梦:青画忍了太久,所以哭了很久,直到精疲力尽,才倚着野外的大树缓缓睡去。

  而墨云晔,他一直低着头,直到夕阳西下,他才抬起头坐到那个昏昏睡去的人身边,低眉微

  笑。他轻轻张口,却只是露出一丝气息,无声道:“不管爱恨,我都收下,锦儿,我们还有一辈子

  啊。”这长长的一生,才刚刚开始,不是吗?

  墨云晔犹豫片刻,轻轻俯下身,想在她泪痕初干的眼角落下一吻,却在触碰到她眼睛之前停

  下了,缓缓移开,没有惊扰到渐渐熟睡的青画;他靠着树干,一点一点,露出了笑容,赎罪也好,

  执念也罢,他负了她一生,他就会偿还她一生,没有朱墨、青云,没有摄政王、没有丞相女,这

  是漫长的一生,最难的时光已经过去,他可以等,等着幸福,总有一天……

  湖眉山上,芳草刚刚露出嫩芽,青画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明,晨曦微露,墨云晔在她

  身边睡着了,一脸的纯净,她笑了笑,等他睁开眼,才收拾了行装。

  墨云晔在原地伫立,看着她渐行渐远,眼里是一丝丝的满足。

  “没跟上?”青画去而复返,眼里带着小小的疑惑。

  墨云晔笑了,重重点头,“嗯。”

  “走吧。”青画慢慢在前面走着,墨云晔在不远处紧紧跟随。

  当最后一缕夕阳洒在她的睫梢,他在不远处捏紧了拳头,心如同棉絮一般柔软,他不知道,

  此生还有没有机会以正常的墨云晔姿态,在她面前喊一声“锦儿”,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

  或许总有一天她会原谅,又或许……

  我爱你,锦儿,哪怕,只能这样相伴。

  彼时青画已经穿过桃林,走过那一片红似火的三月芳菲,溪边开了一种白色的小花,纯白的

  花映衬着与它一道滋长的三月芳菲,有风过的时候,白色和红色荡漾起波纹,美得如同梦境一股,

  梦中的两个人,分明是相爱的。

  就仿佛,大梦十年归。

  剩下的是番外了~

  #番外(一):##出门记#

  青画不得已,带了个傻子出门。

  时过境迁,她已经有三年不曾踏足朱墨,这次回到朱墨第一桩大事,便是去买上十斤八斤的

  玲珑糕!

  朱墨边境的小镇街道热闹非凡,湖眉山脚下的那家玲珑糕特色的小店面,隔了那么久依旧在;

  青画早早起了床,一开门,就见着了万年的尾巴,那个曾经风采翩然的,这会儿已经成了个痴呆

  的云哗公子,这会儿正睁着纯良的眼,很认真地盯着她房门。

  “怎么这么早?”

  傻公子墨云晔不说话,只是露了个笑容,见她没有发火的迹象就小心翼翼地凑近了,抱住。

  “放手。”

  墨云晔在她肩头摇摇头,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放手你能怎么着?

  还是早年的时候,她有几次下定决心把这落魄王爷打包送回皇室,他虽是逆贼,却好歹是皇

  室的血脉,既然疯了就没有再为难他的道理,可是每次好好地把人交给了宫里的人之后,第二天

  就会发现眼睛红红的墨云晔站在她门口,她一出门就死死抱住,一次、两次、三次,最后青画放

  弃了,他这习惯却还是没改,许是又回到朱墨了,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

  青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干笑,“我不跑,我就下楼买些吃的。”

  墨家王爷终于松了手,瞪大眼睛仔仔细细把她瞧上了几遍,最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又抱上

  了,显然,青画的信用已经……相当不行了,青画咬咬牙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看着他白兔一样

  的眼神,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乖。”

  墨云晔扭头,不信。

  “一起走吧。”青画于是认输。

  墨云晔的眼眸闪了闪,终于露出了一丝丝笑意,等到青画已经走在前面,他垂眸低笑,掩去

  了眼里满溢的笑意,才在后面慢慢跟上了,她今天穿了件翠绿的纱裙,整个人清爽无比,下楼梯

  的时候,客栈底下有几个男人在自家桌上窃窃私语:“看,是那昨日那带着傻子出门的妞儿……”

  青画已经出了客栈门,自然是听不见客栈里那些男人的污言秽语的,墨云晔不紧不慢跟着她,

  在路过那桌客人的时候淡淡地投上了一眼。

  那桌客人顷刻止了声,良久之后,其中一人才迟疑地出声:“大、大哥……这年头,傻子都这

  样吗?”

  墨云晔早已出了客栈门,不近不远地跟着,阳光把前面青画的身影剪成了一抹青绿,她一直

  走在前面,脚步却不是很快,没走多远,她似乎是不经意地回了回头,朝他在的方向投来一眼,

  墨云晔眯着眼遮去阳光,懒洋洋地笑了,心满意足。

  #番外(二):##花灯记#

  “姐姐,给你面具。”一个粉嫩嫩的孩子摇着小脑袋,吃力地把手里的面罩举了起来。

  青画微微愣了愣,微笑着摸了摸孩子圆圆的脸,接过了他手里的面具,小男孩蹦蹦跳跳又往

  后走了两步,对着一直默默跟在青画身后的那人依样画葫芦,“哥哥,给你面具。”

  青画身后跟着的那人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木然地望着前面的虚空,明明精致的脸上尽是憨

  傻之态,他只低头看了小男孩一眼,木讷地打量着他手里的面具,却不接过,风吹得他衣衫微乱,

  显得他瘦弱无比。

  有那么一瞬间,青画的心微微揪了一下,像是放了一只风筝,一阵大风吹过,风筝线断了那

  般,她犹豫良久,回了头,见着的是墨云晔笨拙无比地看着自己,他的目光在痴傻之后原本是浑

  浊无比的,这三年风餐露宿,现在成了宁静,当年名动天下的云晔公子终究是死了,只剩下一个

  木头一样的墨云晔,痴痴傻傻地,她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

  小男孩急红了眼,努力踮着脚去摇晃墨云晔的衣袖,“哥哥,面具。”

  墨云晔却依旧是无动于衷,宛若一根木头一样站在原地,直到青画极轻地叹息,“接了吧。”

  今日是朱墨的花灯会,这个朱墨的边境小城镇里有个习俗,花灯会那天的夜晚,人人都得带

  着面具赏花灯,面具代表福祉,每一户人家都会做上几个,倘若能有幸分了外来的客人带上面具

  玩上一宿,那五湖四海的福气都会聚拢到这一家去,这男孩,大概是被父母使唤了来求吉祥的。

  “哥哥……”

  听见了青画的话,墨云晔总算是有了一丝动作,他缓缓抬起手,笨拙地从男孩手里拿了面具,

  也不管眼睛有没有对准面具上的孔就胡乱往自己头上一套,怪模怪样地晃了几下脑袋。

  小男孩顿时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拽着青画的一抹衣摆摇了摇说:“姐姐,晚上村里点

  灯,一定要来哦。”

  “好。”

  000

  黄昏降临的时候,青画戴上了面具,她本来打算去湖畔看会儿灯,回头却找不到墨云晔的身

  影,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跟丢,他早已如同孩童,根本没有认路的能力……一瞬间,青画发现了

  自己的心慌,找,还是不找?

  直到夕阳西下,万千的花灯渐渐汇聚成了地上的星空,晚风送来透骨的凉,她才迈开了第一

  步,她用力在脑海里搜索他的模样、身影,却发现自己记得的永远只是那个风采翩然的云晔公子,

  他紫玉束发、轻衫佩玉;而那个跟着她风餐露宿了三年的人,他太过沉默,她虽然习惯,却没有

  半点记忆。

  墨云晔,青画轻声念了一递,埋头苦涩地笑,他还是赢了不是吗?三年朝夕相伴,他虽然是

  个痴呆,却还是赢了,因为,她还念着他,即使她不想承认,那份忧心却真实地在她心头蔓延……

  夜幕降临的时候,湖畔点起了灯,她站在山坡之上遥望底下的浮华万千,第一次,身边一个

  人都没有,她终于作了个决定,去湖畔寻找。

  湖畔熙熙攘攘,聚集了这个小镇上几乎所有的人,青画在人群中搜索着记忆里的那个身影,

  却一直无果,直到快到尽头,她终于在水中亭里见到了一个执笛而吹的身影。

  “墨云晔!”她喊出了声,只是声音太小,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哗之中,她咬咬牙,拨开层层

  人群挤到了远处的亭子中,犹豫着伸出手去抓他的衣摆。

  “墨云晔……”

  那个人回了头,眼光闪了闪,低头望了一眼她的手,轻声道:“姑娘认错人了。”

  青画一阵尴尬,匆匆收了手,早在她抓住他衣摆的那一刹那她就知道认错人了,他虽然戴着

  面具看不见脸,可他身上的衣衫是最好的料子,墨云晔这三年穿的都是她随手买的粗布衫,穿破

  一件才再买一件,他早就穿不了这种好衣服了,而且,他这些年的声音也……

  “对不起。”

  “无妨。”那人笑了,停顿片刻道:“姑娘要找的人,是不是和在下颇有几分相像?方才在下

  的家人也认错了人。”

  “他在哪里?”

  “西街。”那人执笛的手遥遥一指,轻柔道:“在另一侧湖畔,姑娘若是不嫌弃,在下家里的

  船只就在附近。”青画犹豫了,良久终于点了点头,但湖泊实在是有些大,如果绕过去,恐怕得

  要大半夜……真不知道墨云晔是怎么跑那么远的地方去的。

  “公子……”

  “我姓衡。”

  “衡公子。”半盏茶后,青画跟着衡公子到了船上,衡公子似乎颇为喜欢饮酒,船上的杯盏

  从琉璃到陶瓷一应俱全,桌上还放了一壶酒,酒香四溢,这酒味青画是认得的,是朱墨的特产醉

  嫣然,很多年前她每年都要寻它,这几年在外飘荡久了才渐渐没了当初的冲动,这会儿月色正好,

  湖上微风送爽,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是衡公子斟了酒递到了她面前。

  他说:“姑娘,请。”月色如纱,他戴着个面具,青画看不清他的表情,却大概可以想像出他

  是在偷笑,她不扭捏,接过了杯盏掀开面具抿了一口,朝他笑了笑,不知为何,他身上带着份让

  人心安的气息,让她不自觉地松懈下了防备。

  衡公子又倒上一杯,青画接了,一饮而尽。

  一壶酒,不一会儿就见了底,醉嫣然的酒劲儿来得极慢,良久后,青画才发现脑袋昏昏沉沉

  得厉害,衡公子吹起了笛子,游船在湖中荡荡悠悠前行着,她百无聊赖,懒洋洋倚着船舱看那一

  轮月亮,再后来……意识也渐渐模糊。

  迷蒙中,是衡公子的轻声细语:“姑娘要找的那人是姑娘的兄长吗?”

  “不是。”

  “是良朋好友?”

  “不是。”

  “那……是夫婿情人?”

  青画迷迷糊糊,她虽然早已在桌边找了个舒适的姿势闭上了眼,却依然是有意识的,只是听

  见衡公子的问话她却无言以对地选择了沉默,不一会儿,肩上多了丝重量,大约是衣服,青画学

  乌龟缩着脑袋避而不答,久了居然真的睡了过去……最后听到的,是衡公子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

  他说:“姑娘累了就好好歇会儿,在下……守着你。”月如勾,细细挂着。

  青画的气息渐渐平稳的时候,衡公子的眼眸柔和下来,他的手脚有些僵硬,缓缓伸手取下了

  面具,他眉眼如画,嘴角噙着一抹生涩的笑,不是那个痴傻的云晔,却是久违的摄政王墨云晔。

  锦儿,他不敢叫出声,只敢借着这面具与她讲上一两句话,她没有认出他的声音,不知道是

  时隔太久还是如何,他却只能苦笑,她一直不知道,她实在太容易醉,一壶醉嫣然就能让她安然

  睡上一宿,而他,也只有这时候才能放肆地看着她。

  风吹过,趴在桌上的青画微微皱起了眉头,墨云晔笑了笑,极轻地把她揽到了怀里。

  “什么时候你才能老实点?”他轻声叹息,怀里的绿衣早就没了意识,一动不动,倒是乖巧

  得很,他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她的脸蛋,埋头在她唇上印下一吻,不知为何突然记起了很久之前,

  她在王府中装疯卖傻的模样,不由失笑,现在可是和之前掉了个样儿,风水轮流转。

  “三年,锦儿,即使再过三年、又过三年,我也不急的。”他早已不是摄政王,有一辈子来

  陪她玩这个鸵鸟似的游戏,不是吗?

  ——全书完

古代

1《江南岸》by张鼎鼎

耽美-架空历史-传奇-正剧-连载中

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天之骄子 种田文

这是一个计算机系大学教授的穿越,这是一个冷清腹黑女王的男银,因为一时心软收养了一个脾气暴躁的小孩,最后却将他养成了狠辣腹黑攻的故事。不生子,不NP,坚持HE!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鼎大的文一定要顶,嘿嘿。首推此文,文笔老练,情节合理,可以算是如今种田文的高潮。腹黑养成属性。先种田,再从商,后入仕。注意小攻身份涉及皇室血脉,后文可能涉及朝廷。

PS:此文JJ已V,可到快眼搜索同步更新免费章节。

2《流水人家》by花风信

耽美-架空历史-爱情-正剧-连载中 (正文完结)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穿越时空

这是一个有皇帝却没有电的落后世界。--齐达

一现代农民穿越到古代种田的故事。

主角会在自己的专业上发扬光大,同时积极向上,进而发展成为古代五讲四美优秀青年。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算是引领近期种田风的先驱。正文已完结。猪脚先种田后入仕,与儿时两个发小爱恨纠葛了一阵,最终1v1。

PS:此文JJ已V,可到度娘文库搜索免费TXT,可惜不太全,少了最后章。

3《张云的古代生活》by 南瓜夹心

耽美-架空历史-爱情 -轻松-连载中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生子 天作之和

张云穿越古代,被好心农户收留获救,渐渐与农户之子产生好感,现已订婚。男猪穿越后身强力壮,善狩猎和从商。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个人感觉作者可能是新手,笔触不够老辣。不过相对于她的处女作(也是耽美种田,已完结,但烂尾倾向严重。个人不太推荐,不过有兴趣也可以去支持下。)而言,这第二篇文笔朴实,情节温馨,不错。注意雷点,该作者所有文都是很温情的生子包子文。

4《荒岛求生》by大假发

耽美-架空历史-爱情 -轻松-连载中

种田文 穿越时空 布衣生活

作者:我想让你去种地

路以南:我考虑一下

作者:我已经决定了,让你去种地

路以南一咬牙:好吧,但是要付给我失业补偿,还有农业补助

作者:这样啊,那我想让你回到古代去种地

路以南怒视作者:没门

作者:可是我已经把你扔回去了

路以南泪流满面

作者:我想让你去古代的荒岛种地

路以南:不要啊

作者:我已经把你放荒岛上了,希望你能活下来,阿门

路以南疯狂诅咒作者中

被诅咒的作者浮上来,慢吞吞的对路以南说:忘了跟你说,我还扔了个小少爷给你,记得照顾好他,88

路以南狂化……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不幸的穿越到古代,又更加不幸的流落到荒岛的种田文,或者说是求生文。顺便说,本文金手指有开,开的比较大,部分地理环境设定来自于某几部荒岛文,比如鲁宾逊漂流记。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本文有点慢热,不过好在最近进展较大,两位男猪已确定不CJ关系。而且有出岛趋势。

5《农夫》by修七

耽美-架空历史-爱情-正剧=连载中

穿越时空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本文开头很种田很温馨,杀手穿越的猪脚很低调的做农民,身边有两个食客,一个是朝廷落魄王爷,一个是失忆邪教教主。注意:后期食客身份暴露,三人的感情纠葛。有点小虐。心理承受能力低的小朋友请绕行。

6《张楠的发家致富奔小康之路》by爱上灭绝师太

耽美-近代现代-奇幻-轻松-连载中

种田文 重生 天之骄子 灵异神怪

一个站在权利顶峰擅长玩弄权术冷血无情穿金戴银娇生惯养的古代人穿越重生在现代七十年代(架空滴),最穷,最苦,最落后;没电,没钱,没饭吃;没地,没爹,没自来水的一个单亲家庭。一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一个单纯好欺负的母亲,一群白痴的小萝卜头。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主角带领全家脱贫致富的故事,有魔幻森林冒险,有暴风雪,有野兽,有奇遇,有精灵,主线是致富,副线以后可能会穿插感情,不排除没有

再简单点儿说,这是一部清水小白文,平淡种田文,脱贫致富文,奇幻童话文,基本不依据史实(没空查资料),行文全凭师太的天马行空,禁不起任何亲的逻辑推敲,不喜胡说八道的请尽快点叉离去,留下的不许说我胡说八道。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这是现实种田+奇幻灵异的文(很矛盾的组合)。注意雷点。

6《猪倌》by花粉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猪倌》大概算是种田文鼻祖,不过当年没活起来,最近借着种田风,咸鱼翻身。此问我没看过,不好评价,不过可以肯定口碑不错。

现代

1《乐思茗的悠闲生活》by 悠悠仙

耽美-近代现代-爱情-轻松-已完成

种田文 都市情节 幻想空间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小受捡到随时携带生长空间,结识小攻。一起在空间又在种田。现代种田文不多,好闻更少,这篇真是真真好。

2《网游之农为本》by零誓

幻想未来-网游-正剧-已完成

天作之和

从2010到3010,跨越了一千年的时光。长梦千年,这几个居然字真是成了他的人生写照。从没什么本事变成了什么本事都没有的人。生活艰难啊!好吧,咱去虚拟网游里讨生活总行了吧。问题是,这是真实的网游不是网游小说,他什么特长都没有,在这个高手遍地的网游里怎么赚钱啊?!什么?!种地?!好吧,好吧,种地就种地,哈哈,有个这么大的牧场,在游戏里当地主也不错啊!喂喂,我都准备老老实实种地了,你干嘛老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啊……

本文很白很天真,所以请千万慎入。一对一,不NP。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零大的文风很合我的胃口,科协都是V文>-<。文笔好,肉肉也合情合理。其实本文就是2010年的植物人在3010醒来,一无所有靠政府救济,自能选择网游职业玩家,游戏角色为农民,最后傍小强作老公。个人感觉不是很白,挺好的文。

3《魔法庄园》by夜嘀

耽美-幻想未来-奇幻-轻松-连载中

穿越时空 魔法时刻 种田文 男男生子

平凡的厨师男主穿越去奇幻魔法大陆,过着平凡异域生活的故事。

唯一的亲人去世,八岁的劳里只有妖精系幻兽翡翠为伴,学魔法多年不成,只好回家种菜养鸡。

作者唠叨:奇幻文,所以真的很奇幻- - 雷者慎入,切忌。此文没有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此文慢热,温馨,清水。此文牵涉美食。前半段偏向种田,后半段牵涉冒险和狗血- -主角受,一对一。更新不定~~~~~

任步逍遥友情提示:奇幻类不太感冒,故本文没看过,不好妄加评论。注意雷区生子。

没给钱。

落魄王爷是电视剧老酒馆里的人物,落魄王爷不但白吃白喝不还账,还骗了贺义堂一大笔钱,最后隐姓埋名去了,没有还过钱。

老酒馆是由上海儒意制作、北京吉翔剧坊影视、北京完美蓬瑞、天津蓬翔文化联合出品,刘江执导,高满堂、李洲编剧,陈宝国、秦海璐、冯雷、刘桦、程煜、冯恩鹤等主演的年代剧。

古代王爷有工资吗?王爷们有什么工作为什么能养那么多人?

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电视剧里面看到,有很多每天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做的王爷,他们虽然每天很闲,但是却能够拥有一个很大的王府,王府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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