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什么样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管,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设置方法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发展历史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相关评论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1、世卿世禄制
根据《史记》记载,我国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应为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具有很大的缺陷性,因为该制度本质上是为世族阶级服务的,这就导致寒门子弟根本难以通过该制度翻身。
之后,随着西周宗主地位的衰弱,世卿世禄制度也开始消亡,取而代之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制以及军功制。
2、荐举制
《左传 昭公十七年》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段话:“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大致意思是说教育开始逐渐地普及,这也是荐举制产生的主要原因。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国家的实力,便不再如昔日世卿世禄制一样只提拔贵族子弟,而是不管出身贵贱,依照能力来安排官职。
于是许多人便或毛遂自荐或被他人推举,步入到了仕途之中,比如说诸位很熟悉的荆轲,他便是被人推举给太子丹的。《史记》有文可证:“田光急见荆轲,言举荐之事,荆轲应之。”
3、军功制
与荐举制同处一个时期的还有军功制,这种制度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统治者为了激励百姓从军,也为了能选拔军事人才,提高本国军事实力所设置的一种选拔制度。战国时不少士兵便是通过军功制一跃成为将军,甚至名垂千古,最为著名的便是长平之战坑杀了四十万人的白起。
客观来讲,这两种制度即使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极难挑出毛病,它们皆是符合时代背景的产物,为日后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开拓了一个新方向。
4、察举制
待到秦汉建立后,便在荐举制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形成了察举制度。《文献通考 卷二十八 选举考一》记载:“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察举制跟荐举制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更加专业化官方化,是需要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并且人才还要接受考核,没有荐举制那样随意。因为察举制的考核很注重品行,所以也有人称其为“举孝廉”,汉光武帝刘秀的叔父刘良便曾是举孝廉出身。
值得一提的是,察举制虽然为士人为官提供了途径,但却依旧被贵族阶级所掌控。许多察举出身之辈,并不是真的品行高尚才华横溢,而是买通了考察官,或是背后有官僚阶级的支持。对于这种情形,甚至有史学家称“一场作秀的察举”,足以见制度背后的腐败。
5、科举制
之后,便是古代实行时间最长,也是最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科举始建于隋朝,后来唐朝对其加工完善,历朝历代进行一些改动,继续沿用下去,一直到1905年时,这项制度才被废除。科举对中国社会历史进程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故有学者认为“科举即是古代的高考。”
唐朝时,科举考试流程则为乡试---省试---吏部复试,主要分为常科以及制举两类。北宋时,科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将考试程序进行了改革,把吏部复试改为了殿试。
并在此之后成为北宋的定制。除此之外,为了防止考官舞弊,考试后一律将卷子密封,把考生的名字所遮掩住,并且不允许在卷子上留有特殊印记,有些类似于如今的高考阅卷。
而且为了得到更多人才,北宋也对科举进行了扩招,根据《宋史》记载,宋太祖在位期间便录用了近万人的科举取士,远比唐朝要多。这跟宋朝重文轻武的制度是有所关联的,正因此,才有学者发出:“宋朝是读书人最幸福的一个朝代”这样的感慨。
元朝时,科举经常停考,并且并无太多新意,在此就不多做叙述。明朝时科举有了新的变化,它开始跟学校制度结合起来,想要参加乡试,就比如成为各级行政单位的生员亦或是国子监的监生。
并且,明朝的科举考试的流程也进行了一些小修改,将省试换为了会试,在乡试之前还加入了一个县府院试。清朝时则是沿袭明代,几乎没有任何改动,只是使学校制度跟科举制度完全融合在一起,并把县府院诗改为了童试。
科举制度相比较之前的几个选拔制度,其优点不言而喻。它帮助了更多寒门子弟进入仕途,让士人看到了一条光明大道,也给国家带来了太多人才,著名的爱国诗人文天祥以及一代文豪苏轼便是科举进士出身,还都是二十岁考上进士的学霸人物。
不过科举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它还是做不到如当今高考一样绝对的公平,不少地方的考试依旧有舞弊现象,甚至就连最重要的殿试,也完全是看皇帝心情而定。并且科举太过死板,尤以清朝的八股文最束缚士人思想,这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人才的损失。
扩展资料
隋唐科举的积极意义:
隋唐时期创立的科举制度有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曾士迈
1926年4月生于北京。194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农学院植物病理系,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48年7月 北京大学农学院植物病理系毕业
1948年8月 北京大学农学院植物病理系助教
1949- 北京农业大学植物病理系助教
1953- 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讲师
1960- 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副教授
1964-1966 农业部派往越南执行文教援越任务
197411-19752 农业部派往墨西哥稻作生产考察组组长
1980- 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教授
1980-1995 历任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副主任、系主任,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研究所所长,北京农业大学学报主编等职。
1995年至今 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病理学系教授
1995 中国工程院院士
1948-1953 为植物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病理学、植病防治等课带实验,带毕业班生产实习。
1953-1964 先后主讲普通植物病理学、植物生理病理学、植物免疫学、农业植物病理学。
1974-1979 植物病理学(三年制,工农兵学员)。
1980-1987 植物免疫学、植物病害流行学(均为大学生课和研究生课)。
1988-1995 植物免疫学、植物病害流行学、植保系统工程(大学生课和研究生课)。
1995至今 植物病理学进展、植物抗病性专题(研究生课)。
获奖情况
1960 北京市文教卫生先进工作者
北京市委
1987 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植物病害流行电算模拟
国家教委
1987 国家自然科学奖 小麦条锈病流行体系
国家科委
1989 国家级优秀教师队伍
国家教委、人事部、中国教育工会
1989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市级奖
北京市政府
1989 北京市优秀教师
北京市政府
1989 政府特殊津贴
国务院
1989 农业部首届优秀教材优秀奖《植物病害流行学》
农业部
1990 全国首届"兴农杯"优秀农村科技图书一等奖 《小麦病、虫、草、鼠害综合治理》
科技日报、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
1996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师队伍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996 农业部第二届优秀教材一等奖《植保系统工程导论》
农业部
1997 农业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植保系统工程导论》
农业部
主要著作
1960 植物免疫学 林传光 曾士迈等编 农业出版社
1986 植物病害流行学 曾士迈 杨演合作编著 农业出版社
1989 植物保护(农业科技现代丛书) 曾士迈编 安徽科技出版社
1990 普通植物病理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 曾士迈 肖悦岩合编 电大出版社
1990 系统科学在植保研究上的应用 曾士迈 庞雄飞合编 农业出版社
1991 农业植物病理学(全国统编教材)第二版 修订组组长曾士迈 农业出版社
1991 小麦病虫草鼠害综合治理 李光博 曾士迈 李振歧主编 农业科技出版社
1994 植保系统工程导论 曾士迈 赵美琦 肖长林 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
1995 植物免疫学(全国统编教材) 李振歧 曾士迈 商鸿生主编 农业出版社
1998 植物抗病育种的流行学研究 曾士迈 张树榛 科学出版社
1953-1998 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
社会活动
曾任农业部科技委员会委员(1991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植保土化学科组召集人(1994止)、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副理事长(1997止)、北京市政府顾问团植保组组长(1997止)、北京植物病理学会理事长(1997止)等,现任中国植物病理学会理事长、中国植物病理学报主编、中国科学和科学通报等多种学术刊物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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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璜
周宗璜,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他在高等真菌分类和个体发育研究方面作出了贡献,是中国高等真菌学科的开拓者之一;也是中国粘菌研究的奠基人之一;他并率先对人参病害进行了研究,填补了我国空白。
简历
1904年8月27日 生于浙江省吴兴县(湖州)。
1920—1923年 上海青年会中学。
1923—1924年 上海圣约翰大学理学院。
1924—1928年 南京东南大学(即后中央大学)农学院。
1928—1929年 南京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助教。
1929—1934年 法国巴黎大学理学院。
1934—1937年 北平静生生物调查所技师,同时兼任中国大学生物系主任。
1937一1938年 成都四川省病虫害防治所所长。
1938—1941年 成都四川省农业改进所技正,组主任。
1941—1946年 江西中正大学农学院教授。
1946—1948年 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分署专门委员会主任秘书,其间兼中正大学教授。
1948—1949年 农林部棉产改进处简任技正。
1949—1952年 上海军管会农林处—华东农林部特产处副处长,中国农业科学研究社副主任。
1952—1959年 公主岭东北农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植物保护系主任。
1959—1962年 吉林特产学院教员。
1962—1981年 吉林农业大学教授,系主任。
1981年9月24日 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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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叔群(1902--1970)福建福州市人。真菌、植物病理学家。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专门从事林业植物病理和粘菌、真菌的分类研究,以及中国粮棉作物--水稻、小麦、棉花病害的研究。建国以后,在他的倡导下实现了人工栽培食用、药用真菌,还成功地运用生物防治的科研成果,大面积防治森林虫害,为中国真菌学开拓了道路。他所发现的4个新属120个新品种为国际所公认,列入英国真菌研究所编的《真菌字典》中。曾发表论文70多篇,专著有《中国的真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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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维蕃
Qiu Weifan
(Chiu Wei-Fan)
1912.5.15~
植物病理学家。1912年5月15日生于江苏省无锡市。 1935年毕业于金陵大学植物病理学系。1948年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博士学位。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简历
历任清华大学副教授,北京农业大学一级教授,植物病理专业主任。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植物病理学会理事长,中国真菌学会理事长,国际植物病理学会理事,选入国际名人录,并被选为国际传记中心管理委员会副理事长等职。 四十年代开始从事真菌分类、 生理和栽培研究, 五十年代还开展了植物病毒学和生物诊断研究。 对十字花科和茄科蔬菜作物的病毒病理学以及防治基础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对北京大白菜三大病害和华北小麦丛矮病的病原学,流行规律以及防病增产措施,都做了大面积的防治试验。另外提出研制抗病毒诱导剂可行性的理论依据,并据此研制出 NS-83增抗剂,用以抑制番茄和烟草病毒病有显著抑病增产效果,已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其作用机制研究获国家教委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 完成了中国第一部《植物病毒学》专著。在真菌学上,他是国际上最早发现真菌异核现象者之一;在食菌分类和栽培的基础研究上,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主要论著有《农业植物病理学》,《植物病毒学》,《中国食菌及其栽培》,《中国大白菜三大病害的研究》,《植物诱导抗性及83增抗剂的研制,作用机制和应用》,《中国丝条状病毒及其导致的病害》,《农园植病谈丛》 等百余篇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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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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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家。福建龙岩人。1958年毕业于福建农学院。福建农业大学教授。系统地研究了中国水稻病毒的种类、分布、为害、传播测报与治理,其成果被誉为是“对世界病毒作出了新贡献”;发现一种新的水稻病毒——水稻簇矮病毒,受到国际稻病学界的高度重视;报导的水稻齿矮病毒和东格鲁病毒均系中国新记录;三种病害的及时发现,有力地控制其蔓延,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全面地研究了中国水仙、甘蔗、福建烟草、蕃茄和香蕉等植物的病毒种类、分布、发生和治理措施,报导了9个中国新记录和5个中国大陆新记录。
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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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亮东(1900-1974年),别号立农,香山县(今中山市)南朗镇大车人。1935年被选派到美国奥列贡大学研究院学习植物病理及真菌学,1937年获硕士学位,由于成绩优异,获美国生物学会授予荣誉会员及美国植物病理学会金质奖章一枚。回国后,一直从事植物病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历任中山大学教授、华南农学院教授、广东农林处处长、华南农学院植保系系主任、华南农学院湛江分院副院长、广东植物病理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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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芳澜 字观亭,真菌学家、植物病理学家
1893年5月4日生于湖北省江陵县, 1973年1月3 日卒于北京。1911考入清华学堂预备班,两年后赴美国康乃尔大学学习植物病理学。1918年毕业,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一年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南京第一农业专科学校、广东省立农业专门学校,东南大学和金陵大学。1934年赴美国纽约植物园生化实验室和康乃尔大学植物病理系进行客座研究。1935年任清华大学任生物系教授,兼任农业研究所病害组主任。他仍继续真菌分类研究。1953年任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真菌和植病研究室主任,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应用真菌研究所所长,1958年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所长。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地学部委员。曾任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为理事长和《植物病理学报》主编,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名誉理事长。他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农业科学院通讯会员。
戴芳澜在真菌分类学、形态学、遗传学和植物病理学等方面发表论文和著作50多篇,为中国近代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他是中国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的奠基人。1930年,他发表的“三角枫上白粉菌之一新种”的论文,是中国真菌学家首次报道的真菌新种,是真菌学在中国创立的标志。他与BO道奇(Dodge)合作对脉胞霉 (Neurospora) 的分类和细胞遗传学研究成果是真菌学的经典文献。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植物病原目录》《中国真菌总汇》和《真菌的形态与分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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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望
简历
1904年1月16日 出生于浙江省定海县。
1930年 毕业于浙江大学农学院。
1930—1933年 任浙江大学农学院助教。
1933—1935年 任南京中央农业实验所技士。
1935—1937年 留学于日本九州大学农学部。
1937—1938年 在家乡定海简师任教。
1939—1941年 任上海南通学院讲师。
1942年 任苏北南通学院副教授兼图书馆主任。
1945—1946年 任浙江省定海县立中学教务主任。
1046—1948年 任福建农学院教授兼教务主任。
1948—1949年 任中正大学教授。
1949年 任浙江省舟山中学校长。
1950—1952年 任南昌大学教授。
1953—1968年 任江西农学院教授。
1971—1979年 任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教授。
1979—1982年 任江西农业大学教授。
1982年4月13日 在南昌逝世。
主要论著
1 黄齐望.粟黑穗病对于粟株生长及收量的影响.昆虫与植病,1935,3:234—235.
2 黄齐望.烟草疫病菌〔phytophthora nicotianae(speg.)De Hann〕与木霉菌〔Trichoderma lignorum(Tode.)Harz〕拮抗作用之研究.中华农学会报,1937,162:43—50.
3 黄齐望.烟草立枯病菌之研究史略及防除法.农学月刊,1937,4(2):34—42.
4 黄齐望.1936年植病界新发现之植物细菌病.农报,1937,4:901—902.
5 黄齐望.植病界溶菌素研究概况.昆虫与植病,1937,5:368—375.
6 黄齐望.植病研究上土壤温湿度之调节装置.昆虫与植病,1937,5:478—483.
7 黄齐望.中国棉麻病害要览.上海新农出版社,1952.
8 黄齐望.1955年江西境内所发现的几种作物病害.江西植保通讯,1955,2:21—23,4:24.
9 黄齐望,欧阳谅.江西十字花科根肿病的观察和防治意见.植物保护通讯,1955,8:1—4.
10 黄齐望,陈善堃.棉花缩叶病调查.植物保护通讯,1954,5:10—11.
11 黄齐望,欧阳谅.江西作物病害名录.江西农学院学报,1957,1—10.
12 黄齐望.油菜对菌核病的抗病性和病菌寄生性初步调查.江西植保通讯,1957,3:1—4.
13 黄齐望,刘安国.都昌棉花雷害调查.江西农学院科学研究汇刊,1959,128—132.
14 黄齐望等.江西农业病虫害病害部分.江西人民出版社,1960.
15 黄齐望,陶承祥.草皮、草木灰及几种矿物质对于稻瘟病菌的抑制作用.植物保护学报,1962,1(3):326—327.
16 黄齐望,李富文等.油菜霜霉病的发生规律、病原生活力及防治研究.江西农学院学报,1963,74—82.
17 黄齐望,陈菊芳.南昌郊区辣椒两种炭疽病菌的初步研究.植物保护学报,1964,3(3):317—318.
18 黄齐望.江西桑寄生调查.植物保护,1964,2(6):267.
19 黄齐望,李富文等.棉角斑病种子带菌研究.江西植保论文选集(病害部分)1965,39—41.
20 黄齐望.棉花根肿的观察和预防.江西植保论文选集(病害部分),1965,42.
21 黄齐望,夏林元.蚕豆赤斑病病原菌的研究.植物保护,1965,3(2):62.
22 黄齐望等.水稻病害的诊断和防治.江西人民出版社,1975.
23 黄齐望.江西经济植物病害志.江西人民出版社,1978.
24 黄齐望,刘安国.南昌郊区水稻菌核菌鉴定.江西植保,1978,1:42—44.
25 黄齐望.观察安义县水稻凋萎型白叶枯病纪要.江西植保,1978,1:18,2.
26 黄齐望.植医须知(一)江西植保,1978,1:46—49.
27 黄齐望.植医须知(二)江西植保,1978,2:42.
28 黄齐望.植医须知(三)病菌接种.江西植保,1979,4:50.
29 黄齐望等.稻条叶枯病概观及分生孢子促成研究.江西植保,1979,2:27—29.
30 黄齐望.植医须知(四)稻叶斑病害鉴别法.江西植保,1980,4:47—50.
31 黄齐望.防治植物病毒病的化学治疗剂研究近况.江西共大学报,1979,1:53—57.
32 黄齐望.植物感染生理.江西共大学报,1980,1:41—43.
33 黄齐望,车慕贞,廖月华.诊断二晚黄叶病纪要.江西共大学报,1980,3,4:25—26,71.
34 黄齐望.江西近年升级的稻曲病.江西农大学报,1981,2:22—26.
35 黄齐望.论农药之祸及病虫害防治.江西农大学报,1981,3,4:34—41.
36 黄齐望.植医须知(五)菌类实验的准备工作.江西植保,1981,1:30—32.
37 黄齐望.植医须知(六),植病解剖的石蜡切片.江西植保,1981,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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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友三
吴友三,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他在小麦抗锈育种上培育出十多个品种,对我国东北麦区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小麦秆锈菌生理小种分离、鉴定,小麦耐锈性特点和机制的理论研究上做出了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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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孔湘,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一生潜心研究柑桔黄龙病,首先证明黄龙病病原为病毒;首创柑桔繁殖材料热处理消毒方法;推行“无病虫栽培”技术,为振兴我国柑桔事业作出了卓著贡献。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所实施的选拔人才的模式最著名的就属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度又被称为九品官人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通过各州郡定期推选德才具备名士官员作为人才选拔官员,也叫做大中正。同时有了大中正这种总管地区人才选拔的官员后,还需要其他的一些评选人才的官员,也就是中正和小中正,这些中正基本上都是各州郡闻名的人才。
如果品行和名气达不到要求,那么是很难担任中正这一职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魏晋南北朝的发展之下,统治阶级渐渐发现九品中正制不能适应新的 社会 形势,并且渐渐显现出其深层的诸多弊端。那么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端在哪些地方呢?为何这种政策一直饱受诟病呢?
任何一种行政制度,都要有配套的制衡体制,才能明确权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正面作用而避免负面效应。九品中正制在魏国时期经历短暂而卓有成效的初期运作后,因此在一定时期,吏部授予士人官职所依据的品状标准大致就按照这种模版固定下来的,而特定的官职往往对应相应的品状。
官位必须与品状相当,不能超出该品之外。因而在依据品状授予某人相应官职方面,吏部并无多少斟酌回旋余地。决定士人得授官职高低的权力,实际仍然掌握在给予士人品状的州、县中正手中。如果说汉代的乡举里选,毁誉还出于众人之论,那么九品中正,只是"寄雌黄于一人之口"。
也因为中正权力如此之大,又缺乏监督约束,长此以往,种种弊端也就不言而喻了。这就使得民间流传一个说法:若想仕途通达,必须交结中正,并且还得让中正选拔你,由此可见,当时的中正拥有着极高的人才选拔权力。如若得罪中正或中正身边的人,则仕途就会受到羁绊。
不过中正品第并非只是一种褒贬虚名,而是和人仕途径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官位必须和品第相当,降品等于免官。纠品状的高下直接关系得授官职大小,评为上品者不仅可直接授予较高的官品,而且享有荫亲的特权。西晋时期,国家施行按官品占田、荫亲、荫客制度,明确规定"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士人"各于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至九族,少者三世"。
高等级品状对应优厚的待遇,自然吸引众多士人唯"品"是瞻,一时间"人人望品,求者奔竞"。为求得上品,士人无不奔走交接担任中正或与中正有关联之人。此种情形无疑给负责品评人物的中正徇私舞弊提供了温床。曾经有官员在担任幽州中正时,就徇私举荐自己的儿子为官。还有的人担任中正期间,直接公开受贿,给多少钱就品定多少等级,也因此被朝廷的御史猛批。
这种利用手中人才任免权职权徇私舞弊的绝非只是少数。担任中正品评人物,徇私舞弊,造成了九品选官制度的腐败,这已经不是什么偶然事件,而是成为朝廷下的腐败,而那些通过贿赂中正获得高品、取得官职的人,更是与中正结为朋党,相与援助,更加剧了腐败的深入和延续。
西晋末年时期,中正王衍评定人物,位列前茅的王澄、王敦是他的亲兄弟和从兄弟。看似举贤不避亲,然王衍所举人物究竟如何?据载,王澄担任建威将军、雍州刺史、荆州刺史期间,就经常大摆宴席,吃喝用度完全任意妄为,十分奢侈,甚至当外敌来犯的时候,这位刺史还不当回事,继续喝酒作乐。
因为王澄放纵无度,荒废职事,后与王敦交恶,为王敦袭杀;而王敦与从兄弟王导协助司马睿建立江东政权,首级被"悬于南桁,观者莫不称庆"。所以中正评级人物搞徇私舞弊现象十分常见,而朝廷也是知晓这种情况,但是很难做出改变,毕竟九品中正制度是国家选人制度,如果更改了,用什么来替换呢?
魏晋时期,中正的设置分为州、郡两级。州中正多被称为"大中正"或"都中正",郡中正称"小中 正"或"中正"。之后除某些地方分为州、郡、县三级外,中正的设置基本还是以州、郡二级为主。各位大、小中正或在地方或在中央任职,品评人物品第只能在各自的驻地,于本职工作之余进行。此外,中正之职关乎国家选拔人才的大事,仅有经过司徒任命的高级官吏方能兼任,其人数一定极其有限。
往往是一州设立一个中正,甚至有的中正兼领数州。如东晋王述任扬州刺史,"加征虏将军,进都督扬州徐州之琅邪诸军事、卫将军",王述所任职事已经不少,还"领并、冀、幽、平四州大中正",北魏王慧龙"领并、荆、扬三州大中正",南朝陈散骑常侍宗元饶"领荆、雍、湘、 巴、武五州大中正"。
学者统计,南朝任中正者,"凡113人,其中州中正89人,郡(邑) 中正24人"。即使当时全国并不统一,就南朝所辖地区、人口而言,中正人数亦远远不足。以一人之精力为众多士人评定品状,怎么完成?纵然完成了,评定的品状又如何能名副其实,恰如其分?
但中正又必须完成其品评士人的职责,怎么办?只能是"采声于台府,纳毁于流言"。时人应璩评论云:"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闻与郡县,希疏如马齿。生不相识面,别义理?"形象地揭示了中正脱离实际、品评无据的弊端。
四、品第评定,重家世、轻德才
按照制度来说,品评人物,选授官职,应以德、才为本,家世门第居于次。九品中正制施行之初,中正评定人物品第之后,方"考之簿世,然后授任",家世只是一个参考因素。但不久之后,中正品评人物之标准已经发生严重偏差,出现了不顾其品行才德,专重门第权势的风气。"庶族寒人,无寸进之路。"如西晋王沈"少有俊才",只因 "出于寒素,不能随世,为时豪所抑"。
因家世而无法获得高"品",纵然德高才显,也不能任较高官职。刘毅论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暨时有之,皆曲有故。"时人段灼指出: "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途之昆弟也。"品第评定,重家世、轻德才,使得在官员选拔方面,国家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伤。清代学者王夫之评论道:"晋宋以后,虽有英才勤劳于国,面非华族之有名誉者”。
九品中正制以德才衡量人物,别其高下,分为九等,各以才之所宜,授予相应官职。其选官程序设计乍看起来似乎公正合理,然而一种制度的意义,不会仅仅凭借其本身来证实其合理性,必付之于实施,在实践中方能得到真实显现。九品中正制将人才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再分别品第,加以"天才英博""亮拔不群" 五六一类评语。
吏部根据等第和评语斟酌选授。这样的选官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造成官员的任命与升降大致遵循成型的品状标准,而缺乏灵活性。此外,人才有通才与专才之分, "通才"强调某人知识能力的通贯,不重视特定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条件和技能。"专才"则注重不同职位之间的差异对人才的特殊要求。具体到每一个人,常常是擅长特定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而在其他方面未必擅长。
因此,量才授职,要区分清楚某人的长处和短处,才能发挥选官制度的作用。但实际上中正在品定人物时,仅以"天才英博""亮拔不群"一类评语品评人物才能。简单评语既混淆了通才与专才的区分,又难以使执掌授官的吏部掌握某人的具体专长,从而授予相宜的职位。这是除刘毅论"九品有八损"以外,九品中正制自身无法克服的又一弊端。
九品中正制种种流弊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流弊根源在于其基本属性,即九品中正制本是一种"战时政策"。西晋时人李重论日:"九品始于丧乱,军中之政,诚非经国不刊之法也。"曾经魏武帝曹操死时,子曹丕嗣为魏王。这时正值三国鼎立,曹丕要保住其父留下的基业,急需大量人才。
但由于战乱,原有的地区行政建制 遭到极大破坏,为了求生,人口流动也十分频繁,使得汉代一直沿用的乡举里选的人才选拔体制由于 缺乏必需的环境而不能得以施行。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找到一种既适应现实政治环境又快捷易行的方法。九品中正制恰恰就是统治阶级需要的这么一种体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网罗统治阶级需要的大批人才。
西晋卫瑾评日:"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为一时选用之本耳。"南朝梁沈约也曾说过"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促,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这些说法都明确指出了九品中正制设立初期的"战时政策"属性。这一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适应了时代需要,本是选官制度的一个进步,但时过境迁,当和平取代战争以后,这种特殊环境中产生的特殊制度难以适应新的形势。
和平时期,士大夫们再不用整日里疲于躲避战火,或不得已暂时团结起来共御外敌,而是将充足的精力用于经营仕途,从而使得官僚体系的内部纷争愈加复杂化、多元化。能够满足战争年代用人需求的九品中正制,面对和平时期按部就班却又暗含千丝万缕关联的用人程式,愈加发不相凿枘。其消极因素不断显现,逐渐成为 社会 发展的桎梏。
九品中正制度的利处的确是可以很快地给国家选拔出一大批人才,这个也是魏晋南北朝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毕竟按照州郡范围内选拔人才,人才的基数就大。同时,这恰恰也是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因为选拔人才所需要的官员队伍太过庞大,庞大到朝廷已经不可能直接进行插手管理,因此,这才造成了诸多乱象。总的来说,九品中正制度败就败在人性上面。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中正是官名,负责考核的官员,九品是将全国人们分为九个等级。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设置方法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是什么样的选官制度?
本文2023-10-03 23:02:5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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