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读了徐志摩山中写一篇作文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应了他诗中所说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虽然悄悄地走了,但他留下优美动人的诗歌和散文,经过岁月风风雨雨的洗涤,更加放出耀眼夺目的丽彩。徐志摩是一位杰出的诗人,他在现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是因为他的诗,其实他对散文的贡献也是很大的。梁实秋、周作人等人,甚至都认为“他的散文在他的诗以上”。 (梁实秋《徐志摩的诗与文》)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我国散文创作的一个高峰,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小品散文和杰出的散文大师,徐志摩就是其中的一位。徐志摩的散文大都收集在《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文集》、《自剖文集》、《秋》,也还有一些集外散文。他的散文是有自己特色的,既不同于鲁迅的叛逆峭拔、周作人的雍容恬适、冰心的清新婉丽、朱自清的典雅缜密,也不同于梁实秋的恢谐雅致、林语堂的幽默风趣、丰子恺的艺术启迪、沈从文的淳朴敦厚,也不象刘半农的旁征博引、刻谑辛辣,徐志摩就是徐志摩,他的散文具有浓艳绚丽的词彩、狂放不羁的想象,是一种激情与意气的渲汇,是一种“浓得化不开”的辐射。
一切真诚严肃的探索将会出现失足,一切追求都必然包含着局限──这失足和局现又恰恰体现着艺术的真谛。引用徐志摩自己的话来说:“一个伟大的作者如罗曼罗兰或托尔斯泰,正象是一条大河,它那波,它那曲折,它那气象,随处不同,我们不能划出它的一湾一角来代替它的全流。法国的艺术批评家丹纳说过“精神文明的产物和动植物界的产物一样,只能用各自的环境来解释”,徐志摩散文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也可用其所处的环境来研究或解释。因此,对于徐志摩散文中的一些内容比较驳杂、思想格调不太高的作品,只要我们把他放在特定的环境中来分析和研究,其散文在现代文学史上也会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的一个殷商家庭,作为徐门的长孙独子,从小就过着十分优裕的生活,没有受到生活的煎熬, 这使得他从小就与大自然体验到一起。况且启蒙教育中庄子的精奇、屈原的浪漫、李白的飘逸,更有魏晋以来的雍容华丽都对他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他的性格和气质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他没有走文学道路的愿望,他尊从长辈的意愿赴美学习金融技术。他写道:我查过我的家谱,从永乐以来我们家里没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英国剑桥大学学习,在这个资本主义民主革命的发祥地,从此他的志向转变了
剑桥是徐志摩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在剑桥这个典型的大自然温床里,他享受的全部是贵族化的生活方式,他散步、划船、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牛油烤饼、看闲书。他沉缅于带一卷书,走十里路,选一块清净地,看天,听鸟,读书,倦了时,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正是剑桥优美宁静乡村的自然风光和富有的物质生活享受,给诗人以性灵的启迪,孕育了他浪漫的情怀,培养了他浪漫的性格。同样也是这种资产阶级民主贵族气息与从小祖母、母亲教给的中国传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之心,使他形成了独特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
他还加入各种文沙龙,和名士作家的交往,广泛涉猎了世界上各种文学名著,在这个贵族名人圈子里,他倾心接受着资本主义文化的洗礼,如饥似渴地汲着思想和艺术上的营养,受到交往中文艺界著名人物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这无疑象催化剂一样促成他文艺细胞的发展。“这一直认为,自己一生最大的机缘是得遇狄更生先生。是因为他,我才能进剑桥享受这些快乐的日子,而我对文学艺术的兴趣也就这样固定成型了。变为一个“分行抒写”理想、咏叹人生、情满胸怀的浪漫主义者。
徐志摩的散文从内容上看,长于用抒情方式来表现自我。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散文都难以摆脱低吟自我,徐志摩也不例外,因为他“长于流露抒发自己的感情而拙于描写社会生活。”表现自我是他最喜欢写的,表现得化较多的,也是他自己认为比较成功的。无论是论说文人和创作的,还是悼念亲人和故友的,还是记游大川和名城,诉说悲情的悲观,他都喜欢用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方式来表达。他不喜欢单纯地记叙事件,客观地描写景物,而是重在表现自我内心的感受,抒发内心的情怀。
抒情是他文章中的精华。例如他在散文《翡冷翠山居闲话》中,就用这种抒情的笔调酣畅淋漓地表现自己的内心感受。文章一开始,他就用“假如”带你走进山居,使你“正像是赴一个美好宴会”。又在 “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它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它带来一股幽远的淡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娑着你的颜色,轻绕着你的肓腰,就这单纯呼吸还是无究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近谷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秀美风景的全部正象画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这那里是在描写景物,这分明在描写自己的心“景”,使你不得不跟着他优美的笔调走进他的心“景”中,与他的“我”融为一体。
接着他又描写独行山居时的感受:“但在这春夏间美秀的山中或乡间你要是有机会独身闲逛时,那才是你福星高照的时候,那在是你实际领受,亲口尝味,自由与自在的时候,那才是你肉体与灵魂行动一致的时候……”这议论山居独处的好处,抒发对自然的向往,无一又不是以“我”为中心,加以生动活泼的文笔将作者内心感受抒发得充分尽致。他享受大自然的快乐与幸福,他陶醉大自然,讴歌大自然,自然是受到泰戈尔的否定二十世纪文明、回归大自然的自然祥物教影响。
有人认为他的散文结构格散,失之严谨,其实是比较偏面的。杨振声在《与志摩最后的一别》中说:“他那“跑野马”的散文,自己老早就认为比他的诗还好。”正是这“跑野马”体现了他散文的风格特点,但他的“跑”也不是乱跑一气。梁实秋在《谈志摩的散文》中说,“他的文章真是跑野马,但是跑得好,……志摩的散文几乎全是小品文的性质,不比是说理的论文,所以他的“跑野马”的文章不但不算毛病,转觉得可爱了。”梁实秋先生的这段话对徐志摩散文结构,无疑是极为精确的评价,他抓住了徐志摩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例如在《印度洋上的秋思》中,他以中秋的月夜为思的起点,开始了“跑”,他跑到别院的楼上,跑到手按在圣经眼睛流泪的老妇,悲泣的**,跑到威尔斯西境的铁矿,然而他的跑都没有离开月光的线索,他的跑是有自己的轨道。而他的散文章法趋于“定型”后,在布局和结构上也颇为讲究。例如,在散文《秋》中,人发现我们这个民族是老得不堪的一个民族。但了不绝望,他讲希望,讲性灵,思想不再乱跑野马,逻辑性也较强,理性的思辩色彩较浓厚,不同于以前的散文作品。
狂放不羁的想象也是徐志摩散文的艺术特色之一。在他的文章中,他总是尽情地驰骋想象,放纵联象的笔墨,宁可偏激,也要尽兴。在《想飞》中,他发挥过人的想象力,写出他想飞的愿望,发挥了他丰富的联想,想飞却又不能飞,写出了对社会的不满。继续往下读,还可读到他文笔生动,富于激情,艺术性较高的句子: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等等,无一不体现了他联想丰富的风格特征。
最早接触到徐志摩是从他的那首《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当时只觉得这首诗很美,很有意境,对于其中的咬文嚼字和情感抒发一概没有深究
其实后来我对他也没有很深的认识,只知道他是我国现代诗坛上屈指可数的大诗人之一,是《再别康桥》的作者对于他的其他作品也只有一点了解,如《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如《康桥再会吧》
想要写一写徐志摩完全是因为他的爱情故事,在上网查阅资料的时候看见一篇关于他的文章,文章里将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分别作了比喻,我觉得很贴切
一把秋天的扇子——张幼仪
一把秋天的扇子,意味着可以随手拿来驱热,也可以随手放或扔在徐志摩所有落册的女人中,原配张幼仪便是这个角色
他与张幼仪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也使得徐志摩对于这桩婚姻始终心存疑虑,进而在遇见林徽因后无法自拔的爱上她
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却不娇纵,她恪守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即便在她心里很清楚的知道他爱的不是自己
很难想象当她看见自己的丈夫与林徽因共伞并肩站在康桥上谈笑时会是怎样的心境或悲伤,或凄凉,或自嘲很难想象当她决定成全他去追求自由时,自己仍旧照顾着他的家人,或许这是爱情她真的就这么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一生耗费在一个眼里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男人身上她明明知道在徐志摩看来,她就是一个“乡下土包子”、她明明知道,他形容他们的婚姻是“小脚与礼服”„„
当有人问她爱不爱徐志摩时,她的回答是——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把照顾徐志摩和他家里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她是徐志摩最看不上眼的女人,却又是最爱他的女人,这就是爱情的不等式 一朵别院的玫瑰——林徽音
24岁的徐志摩开始写诗便是因为她——他眼中的“唯一之灵魂伴侣”——林徽因是她开启了他人生的另一条天河,她也自然成了诗人河里的那条水草,终其一生在心中荡漾
在我看来,她恰似一朵娇艳的玫瑰,却开在了别人的园里徐志摩也只好徘徊在花园的院门外,探着头向里张望,这一看就是几年
可以说,徐志摩一生中最爱的是林徽因,当然后来他也爱陆小曼但是因为林徽因让他伤得很深,而最终他们又错过,这就造成了徐志摩对林徽因始终怀有深刻的印象不是有句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嘛他为了她背弃无爱的婚姻、反驳自已的老师、放弃家庭的支持,也得罪了不少朋友
他对林徽因的爱情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林徽因十七岁左右的时候,另一段是徐志摩遇难前,林徽因在香山修养的时候前一个阶段就像是热恋,充满激情与狂热;而后一个阶段已经失去了狂热,取而代之的是理智,是爱情的蜕变升华
再来说说林徽因,我相信她是爱过徐志摩的,但是从小接受传统教育的她又怎会不顾一切和徐志摩再一起呢!况且那时候的她还小,对于爱情她了解的夜不会很深,那时候的她,没有思想也没有胆量反抗家里,反抗社会,和一个大她7岁并已结婚生子的男人共度一生;后来的她变得成熟,理性,对于爱情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但那时她已有了梁思成,他也有了陆小曼,此时的他们才真正相互理解,相互惜存的
她在徐志摩去世后对沈从文写信说:“他若没死,我待他是仍不能改的,这可能是他说的我爱我的家我的丈夫胜过爱他的缘故”可见林徽因承认对徐志摩的感情,曾经也略微后悔过没有选择他,但是即使重新来过,林徽因仍会理智地选择
一束璀灿的烟花——陆小曼
徐志摩完美的现实追求终落在社交名媛陆小曼身上,可以说他们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
徐志摩把对林徽的那份爱和盘托给了陆小曼,陆小曼也最终获得丈夫给她的自由,两人突破层层阻力终于走进了婚姻如果故事到此为止,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下去”也算是老天对徐志摩的一点点恩赐
但是宿命里的爱情有时往往弄错方向,当身体近了爱情却远了婚姻并没有按徐志摩的推算在理想中落定,而是似烟花般在空中漫散,美丽了,也沉寂了婚后的陆小曼抛弃了原本非常丰厚的物质生活,婚后却又始终得不到徐志摩家人的认可,精神上十分忧郁她沉浸在各种社交活动中,真正做到了“视金钱为粪土”,而徐志摩为了生计不得不到处讲学,写诗,此时的他已经疲惫不堪
在他们作了最后一次激烈的争吵,徐志摩搭乘邮机飞往北京,为的是去赶一场林徽音的重要演讲,因飞机遇上大雾坠毁在山东上空至此,这场恩怨宛若在黑夜里燃放的烟花的样子,一片一片飞散,一簇一簇坠落他也跟着烟消云散„„
徐志摩,他的生命被热爱他的三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续:张幼仪自立、自强,继续侍奉公公,抚养儿子,并在上海创立时装公司、女子银行,开风气之先,业务也相当发达,直到56岁才再次结婚,得享天年;林徽因拣拾了一块失事飞机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议设置“志摩奖金”鼓励文学青年;陆小曼终身素服,绝足社交场所,编辑出版《徐志摩全集》成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愿望到1965年她辞世也没能实现
根据读了徐志摩山中写一篇作文
本文2023-10-03 22:37:2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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