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的祖先是谁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2收藏

苗族人的祖先是谁,第1张

蚩尤。

苗族原本生活在黄河流域(下游)后经炎黄部族的征讨向南迁移到长江流域,后来在商周的时候,商朝、周朝的征讨以及百越的侵犯使得他们进入四川,并且他们击败了巴蜀文明(三星堆那个文明)。

在汉朝的时候,历代对少数民族实行高压政策,尤其是诸葛亮南征,将苗族赶往云南一带。

而传说至今苗族的歌谣还是有歌颂蚩尤的,也就是说,他们就是历史上与炎黄大战的那个蚩尤部族的后人。

扩展资料:

蚩尤,中国神话传说中上古东方九黎族部落首领,又传为主兵之神。

据说他有兄弟81人,能呼风唤雨,以金作兵器,常以兵作乱。

他们勇敢善战,威震天下。

黄帝联合炎帝部落,与蚩尤大战于涿鹿,今河北涿鹿南,之野。

据说蚩尤作战时能呼风唤雨,制作大雾,令黄帝兵迷失方向,不能战胜。

后来黄帝发明了指南车,能在大雾中辨明方向,才将蚩尤战败擒杀。

蚩尤死后,升天为星宿。

蚩尤活动于今河北、山东、河南及安徽北部地区。

传说部分九黎族在蚩尤被战败之后,南下与土著苗蛮所属部落杂居融合在一起。

因此,又称蚩尤是南方苗瑶民族的祖先。

苗族喜聚族而居,大的苗寨有几百户。同一个老祖公之后裔为“家族”,家庭人丁繁衍,人口增多,不便管理,又以老祖公所生之子分为“房族”。家族、房族均由辈分高、精通苗族风俗习惯、礼仪者担任“族长”、“房长”。执掌家族、房族内部的一切事务。

明、清时期,苗寨有“支鸡”、“马脚”的社会组织。即:划一村或人口少的几个村为“支鸡”;数个“支鸡”组成“马脚”。推选一人或数人为首领,谓这“寨老”、“乡老”。“寨老”、“乡老”均是年纪大、辈分高、办事公正,精通苗族礼节和风俗,善于言辞、德高望重者担任,在苗寨有绝对权威。负责组织制定“议榔”,进行架桥、修路等重大工程及其它重大活动,处理寨内部的一切事务、纠纷,协调寨邻关系等。他们均无报酬,办事公正,深受苗族人民拥戴。

不是,也有汉族的士司。

在讨论苗疆土司与苗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弄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那就是“苗疆土司”和“苗族土司”。简言之,凡苗族聚居区的土司均为“苗疆土司”,在这些土司中,由苗族充任的土司称为“苗族土司”。苗疆土司的外延,与苗疆的地域相重合;本文所说的苗疆,即苗族东部方言区,也就是史籍所称的红苗生息地。这块苗疆的地域如何?请看诸种史籍皆相同的记载:“红苗原出铜仁府,其族甚繁。东至辰州界,西至四川平头、平茶、酉阳土司、北至保靖,南至麻阳、东南至五寨司、经线三百里,纬线一百二十里,周千一百二十里,皆其族所居之所。”

按现在的地图计算,这块苗族聚居区的经线为360华里,纬线240华里,周围1200华里,面积21600平方公里,内含铜仁、松桃、秀山、酉阳、沅陵、泸溪、吉首、古丈、花垣、保靖、凤凰、麻阳等12个县市。除此之外,永顺、龙山、桑 植、大庸、以及鄂西边缘县份,尚有红苗寨落。

这块在历史上定格的苗疆,其地域一直保持相对稳定。明朝开国之后就着力于对苗族的镇抚,但37年后酉阳的生苗才开始归附。《明史》记载:“永乐三年(1405年),指挥丁能、杜福抚谕亚坚等十一寨生苗一百三十六户,各遣子入朝,命隶酉阳宣抚司。”到了光绪八年(1882年),官方镌刻的《移建安化县碑记》仍称“黔之东铜思所属有梵净山,高耸数千仞,绵延数百里,向为苗人所居。”

在这块土地上,统辖苗众的中小土司多由苗人充当,而担承治理责任的大土司,则多由汉人担任。民国二十年(1931年)编撰的《沅陵县志》,依旧沿引史籍的记载来陈述这种史实。该志有曰:“蛮部(指苗族)各有酋长,其酋皆各相雄长,不能统一。汉人之才智狡者,往往因而利用之,结合诸酋,使之承奉其号令。溪州之氏,盖汉人而为群蛮之所推尊者也。”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对这种史实有了新的说法。潘光旦教授在他的洋洋十余万言的专题报告中讲:“‘土司’不是一般的土官,而是‘土家人’所担任的‘土官’”改变了土司的内涵以后,对于它的构成成分,潘说:“元代以来,湘西的土司是一般的、十有八九的,由‘土家人’充当的”。尽管还有点闪烁其词,可他最后还是勇敢地过渡到预定的结论上,那就是:“元、明、清三代实行所谓‘土司’制度,一直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为止,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对当地的苗族,代表中原统治者经常‘约束’,随时镇压。”

历史果真如此吗?

历史上,汉族大土司对苗族没有起到“约束”和镇压作用。那位创导修筑长城来防御苗族的蔡复一,在公文中曾经强调过这种事实。

蔡氏字敬夫,福建同安人,万历进士,几次升迁官至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后总督贵州、云南、湖北军务。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蔡任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带管辰沅兵备道,驻节沅州(今芷江县)。他在《边防条又议》“责担承”那段中写道:“永顺(土司)约束镇苗,保靖(土司)约束竿苗,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苗哨原设有抚苗防守舍巴头目,月食禀粮……今则担承毫无实效,认结只属虚文。就中草苗猖獗尤甚,历数冬春二季入犯,十(之)三镇苗,而十(之)七竿苗也。”不仅“受国恩世有爵土的”永顺、保靖两宣慰司奈何不得镇竿生苗,就连专事屯戍的营哨兵也如同虚设。明代官员马协在同类的公文中写道:“(哨官)不为自强之计,甘为媚苗之术。”“……真所谓畏苗如虎,自视如鼠也。”

这种情况到了清朝依然没有甚么改变。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湖广总督郭(左王右秀)在反映苗疆情势与防务的奏章中写道:“历任督抚提镇诸臣,止议永顺、保靖二土司分寨抚管,土司相距颇遥,且兵未经制,止可偶供征用,未便其永远抚管。”十年后,湖南巡抚赵申乔在《题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中指出,土司的担承“毫无实济”。该疏曰:“镇竿有镇苗、竿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竿苗即红苗,向系竿子坪长官司抚管。前明以镇苗令永顺司担承,竿苗令保靖司担承,苗乃叛服无常,二土司有担承之名,毫无实济”。就是这道奏疏,取消了永保两土司担承“约束”苗族的虚名,改土归流。

为何汉族土司无法约束苗民?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苗族的社会结构与其他民族不同。苗族是个崇尚自由、强调自我意识的民族,它的尊卑全由实力的强弱来决定,无精神方面的因素,所以其社会管理框架属多系统的不稳定型结构,由于不是稳固的宝塔形模式,使异族统治者无法提纲挚领。

苗族人的祖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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