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谱牒改革的内容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3收藏

唐太宗谱牒改革的内容,第1张

(1)本题考查了唐太宗谱牒改革的内容.由“他下令修撰全国总谱《氏族志》,不限地域,不分民族渊源,收集当时全国各地具有影响的293个家族,排出等级,但不作为任用官员的依据”、“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可知朝廷主持修撰全国总谱;扩大入选范围;否定谱牒在选任官员中的作用;建立新的门第标准.

(2)本题考查了唐太宗谱牒改革的影响.由材料内容可知,唐太宗的谱牒改革降低了原来世家大族的等级,使很多从草原迁移而来的新兴家族跻身“高门”之列,打击了世家大族社会地位,有利于打破他们对官位和政治的控制,从而有利于肯定现有政治秩序,维持政权稳定,巩固民族交融的成果;同时家族门第不再作为选官标准,有利于人才选拔,抑制旧士族影响;有利于维护统一;将皇族排为第一等级则有利于提高皇族的地位,加强统治.

故答案为:

(1)朝廷主持修撰全国总谱;扩大入选范围;否定谱牒在选任官员中的作用;建立新的门第标准.

(2)加强皇室地位;肯定现有政治秩序,有利于维持政权稳定;抑制旧士族影响;有利于维护统一;巩固民族交融的成果.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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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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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隋唐废中正、兴科举,朝廷用人主要根据考试成绩,不再完全依据士族的门第出身,士族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权,士族这个头衔只是一种社会身份的体现了。因此谱牒也不再具有从前据以选官、品人的作用了。可是唐初还屡修谱牒,而且声势很大。究其用意,主要是唐太宗等人企图以唐朝皇室和功臣为主要成份.培植一个新的士族集团,用以代替山东士族和东南望族的旧士族集团,作为自己的社会基础,巩固唐王朝的统治。这个新培植的士族集团,要取得社会的承认和法律上的确认,就必须写到谱牒中去。所以唐初的屡修谱牒,不过是一种培植新士族、贬抑旧士族的措施或行为罢了。

1、唐初谱牒的重修过程

唐初大规模的修撰谱牒共有三次。第一次是贞观初年。唐太宗命高士廉、韦挺、岑文本、今狐德等主持撰修谱牒。高士廉等于是召集四方娴熟士族门阀的官吏、学者参加,并广泛搜集天下的谱牒,参考史传,辨其真伪,于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奏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此据《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橄文志》作一百卷)。高士廉等人大概没有领会到唐太宗命修谱牒的意图,是为了抬高新士族的地位,“崇重今朝冠冕”,仍然按照南北朝以来的传统,把山东士族崔、卢、李、郑等姓列第一等,这就触怒了唐太宗,发了一大顿脾气,指示按照“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的方针重修,然而颁布天下,依以为准。第二次是高宗时。此时武则天当政,中书令许敬宗以贞观《氏族志》未载武氏的族望,吏部尚书李义府也以《氏族志》中没有李氏的世系,于是奏请改修。显庆四年(659年)下诏,任礼部郎中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等主持其事,凡在唐朝得五品以上官职者均可入选,这就把士族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书成,改名为《姓氏录》,颁行天下,同时将贞观《氏族志》收缴焚毁(《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三次是中宗复位之时。当时左散骑常待柳冲认为《氏族志》、《姓氏录》颁行已近百年.士族兴衰变化很大,于是上表请加以改修。中宗命冲与左仆射魏元忠及史官张锡、徐坚、吴耀等八人依据《氏族志》重新修撰,几经波折,至玄宗即位,才撰成《姓族系录》二百卷奏上,复又命柳冲及著作郎薛南金刊定(《旧唐书》卷一八九柳冲传)。此后唐代就没有再修过谱牒了。唐初,士族还保持着虚假的高贵社会身份,所以那些新贵们还想用重修谱牒的机会挤进士族的行列,此后则已没有这个必要了。

2、唐代谱学抑制旧士族的性质

如前所述,唐初屡修谱牒的目的是为了抬高新贵们的地位,培植一个以皇室和功臣为主体的新士族集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在重修的谱牒中贬抑旧士族的地位,否则新贵们的地位是提不起来的。唐代谱学的这种抑制旧士族的性质,在太宗、高宗两次修谱的过程中表现得很充分。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奏上,唐太宗命令不准沿袭南北朝以来以山东士族为高门的惯例,而要以当今的官品作门第高低的根据,没有做本朝高官的士族,即使崔、卢也好,李、郑也好,王、谢也好,都得把门第品级降下来。原稿中列第一等的清河崔民干,一下子降到了第三等,这对于以门第高贵妄自尊大的旧士族,无疑是巨大的打击。高宗时修《姓氏录》,凡本朝官至五品以上均得列为士族,许多一字不识的穷汉出身的人,因当兵有军功而官至五品者,也都成了士族。这样做虽然有点滑稽,但却等于说当士族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它抑制旧士族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也正因为这一点,《姓氏录》遭到了旧士族的疯狂攻击,说它是“勋格”(意思大约是一种职官品级的表格),他们自己反而认为被收进《姓氏录》是一种耻辱。旧士族不愿意被收入“勋格”,而修谱者却偏要把他们收进去,让他们同那些“兵卒以军功致五品”(《旧唐书》卷八二李文府传)的人坐在一条板凳上,表示旧士族的地位也不过如此,故意使旧士族面子上难堪。

3、唐初的谱学和谱家

唐初的谱学虽然也很兴盛,但作用同南北朝的谱学完全相反,不是维护旧士族,而是贬抑旧士族,维护新士族了。因此,谱学家的任务就变成了论证新士族的合法地位,维护新士族的利益了。唐初的著名谱学家中首先要介绍的是路敬淳。他是高宗、武后时人,勤学不倦,对于历代谱学素有研究,对于各个士族的门第姓望,能究其根源枝派,曾撰《着姓略记》十卷行于世。史称“唐初姓谱学唯敬淳名家”,其他各家“皆本之路氏”(《旧唐书》卷一八九路敬淳传)。另一名家是柳冲,他曾主持修撰《姓族系录》,“好学多研”,是路敬淳以后的第一人。唐代谱学为柳氏家学,后其族人柳芳着《氏族论》,是对魏晋以来的谱学进行理论上的总结的第一篇论文,为后世研究谱牒的人所必读(《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比柳冲稍后的有韦述,亦是唐代谱学名家。他雅好谱学,在秘阁见到柳冲等撰《姓族系录》,非常喜爱,乃于工作之余,亲手抄录,另撰成《开元谱》二十卷(大约是《姓录》的节本)(《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柳芳《氏族论》“唐兴,言谱者以敬淳为宗,柳冲、韦述次之”(《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应是不假的。

唐初谱牒的形式也同魏晋南朝一样,分为私修的单姓族谱和官修的天下望族谱两种,前面说到的几次重修谱牒,即是指后一种。隋唐的单姓族谱,如《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和《通志·艺文略》中提到的许许多多某氏某姓家谱,我们至今只发现了两件原件的残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三册,第64,180-184页),都是用方框、线条、箭头表示的世系图表,详细注明每人的血缘关系、名讳、官职及配偶的姓氏名字等,图画清晰,抄字工整,人们看去,一目了然。官修的望族谱,却在敦煌石室中发现了几种残卷,其中以题为《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的最为完整和典型。它的内容是按照唐代的政治区划,依道、州、郡的次序排列,每一郡列出该郡的望族姓氏,少者三姓(如凉州西平郡),多者四十姓(如雍州京兆郡)(参见王仲荦:《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考释》、《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考释》、《敦煌石室出残姓氏书五种考释》(均载《㟙华山馆丛稿》):多贺秋五郎:《中国宗谱的研究》上卷第一章。)。据我们看,这大约是官修谱牒的一种提纲,而不是修成的谱牒。因为光列每郡的几个望族姓氏,而不列出某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这个望族,是起不到谱牒的作用的。

4、唐初的合族与通谱

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的没落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衰颓,旧士族的政治特权虽已消失,但却还保持着相当高的社会声望。新士族中的一些无耻的人,并不以家族列入士族为满足,仍然趋附旧士族的这种声望,想方设法同旧士族合族、通谱,追求旧士族社会身份高贵的虚荣。如李敬玄系庶族出身的新士族,长期做吏部尚书,三次娶妻都是山东士族,仍嫌门第不高,而与赵郡李氏合谱(《旧唐书》卷八一李敬玄传)。李义府官至吏部尚书、中书令,也嫌自己门第不高,谎称自己出身赵郡,与赵郡李氏叙昭穆。给事中李崇德是真正的赵郡李氏,迫于李义府的权势,只好答应。后李义府犯罪遭贬,李崇德即削除其谱牒。不久,李义府再为宰相,于是衔根在心,使人诬陷李崇德,竟至下狱自杀(《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杜正伦虽出自京兆杜氏,但已随祖落籍相州,不是杜氏的嫡支,身居宰相,还硬要挤进杜氏的嫡系中去,京兆诸杜不同意,于是他向皇帝建议开凿杜固(诸杜所居之地),以水灌杜氏(《新唐书》卷一○六杜正伦传)。王锷官至同平章事(宰相)。为了得到一个虚假的门望,竟无耻地认太原王为从父,甘愿去做人家的儿子,并以提拔王子弟多人为“名宦”作交易(《旧唐书》卷一五一王锷传)。可见他们为了换到一个山东士族的假门第,用了多少手段。唐太宗批评旧士族“无礼”、“无耻”,其实新士族在这一点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能告诉您,基本无考。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

  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所以,古代的家谱是残破不全的家谱。形象地说,古代的家谱是半个月亮,或半个太阳。

  女性不编入家谱不仅是男权的绝对和极度的显示,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家庭、社会以及政治地位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家庭是社会的因子,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没有家庭,哪有国家!一个人走向社会要从家庭出发,一个国家的建立也要以家庭作基础。编修家谱对女性的做法,难道不是对女性 “地位权”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吗?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如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就把女子编入了家谱,而且谱后的“跋”也是曾宝荪这个女才子写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

  1986年,福建省长乐县横岭乡谢氏修订家谱,一反女子不入谱的旧习,把当代女性大作家谢冰心编入了家谱。并且,谱的序言也是冰心写的。

  2003年,孔子世家第6次续修家谱 ,在江苏高淳举行了历史以来首次家族聚会。此次续修工作是国际儒学联合会“孔子世家谱牒研究课组”的研究项目。决定打破昔日只有男性入谱的惯例,不仅女性孔子后裔可以入谱,女性后裔的子女也同样可以写入家谱。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不久的将来,所有女性都会在自己的家谱中占有一席之地的!

谱牒是有文字以来,始终伴随着家族组织的一种文献,是家族组织的构成条件之一。什么时候家族制度发达,什么时候谱牒也就盛行。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形成后,人们根据家族的门第来选官、品人、联姻。门第不同,政治权利和社会身份也不同。天下的家族那么多,人们怎么知道哪家是士族,哪家是庶族?即使同一姓,天下同姓的人也很多,又怎么知道谁出身琅玡王氏,谁出身太原王氏?魏晋南北朝时战争连绵,家族迁徙频繁,怎么防止庶族迁到新地方后冒充士族高门?这就需要有一种文献把天下的士族记载下来,人们根据这种记载来确认谁是士族,谁是庶族,谁是高门,谁是卑门。这种文献就是谱牒。

谱牒是适应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需要而兴起的,在唐末五代,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谱牒彻底衰绝了,专门研究谱牒的谱学也消失了,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已经彻底瓦解。

谱牒衰绝的过程

如前所述,直到唐代中叶,维系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谱牒,还在不断地重修,谱学还相当兴盛,谱学家也代不乏人。可是,在唐中叶以后,尤其是唐末五代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谱牒已经散亡,谱学已经衰绝,我们甚至已无法举出一个有影响的谱学家来了。这说明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彻底瓦解之后,维系它们的统治的谱牒和谱学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被送进了博物馆。那种专门记载士族门第高下、研究人们血缘世系的官修的谱牒,藏于官府的正本,即人们据以选官和联姻的天下望族谱,因为长期战争和频繁的改朝换代,大多毁于战火。后唐时豆卢革说,朝廷选官,据以考查世系的“文书不完”(《新五代史》卷二八豆卢革传),就是指的谱牒已经残缺散佚了。至于藏于私家的副本和单姓谱,或者毁于战火,或跟着它的主人及庄园一齐被消灭,或者在逃亡流徙中散失。五代时,豆卢革一次问侍中郭崇韬:“汾阳王(指郭子仪)是代北人,你祖居雁门,是不是他的后人?”崇韬回答说:“经乱失谱牒。曾听先父说:去汾阳王已经四代。”(《旧五代史》卷五七郭崇韬传)可见在战乱中丧佚谱牒是普遍现象。由于谱牒在当时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它的散亡人们已不怎么关心,也没有必要进行重修。谱牒既然在政治上已没有什么重大的作用,研究它就没有多大价值,谱学和谱学家自然也就跟着绝迹了。从北宋以后,许多学者曾经一再谈到过谱牒衰绝的这个过程。如苏洵说,自唐朝衰亡,谱牒就废绝了(苏洵:《苏氏族谱谱例》,《嘉佑集》卷十三);胡应麟说,自五代以后,人们已不崇尚门阀,谱牒之学,遂绝而不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三九);归有光说,魏晋以后,根据门阀高下来选官,所以谱牒之学特别兴盛,直至李唐,还十分崇尚,五代衰乱,谱牒就荡然无存了(归有光《龙游翁氏宗谱序》,《震川先生集》卷二)。他们说的谱牒衰绝的过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2、北宋(公元950-1100年)以后人们均已不知自己的统系来处

谱牒是记录士族的世系源流、血缘亲疏、门第高下的簿籍,是用来区别人们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的依据。一家士族几代以至十几代的发展、繁衍情况及履历宦绩,都在谱牒上记载下来,所以他们对自己家族从始祖以下(一般是从魏晋以来)的历代祖先,叫什么名字,任什么官职,都了如指掌,家族内部支派分析的发展脉络,清清楚楚,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也十分明确。当谱牒衰绝之后,到五代北宋时期,情况就完全变了。历代皇室以至达官显宦大都出身于庶族地主,还有不少贫穷士子通过科举爬到高位,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搞清楚自己五代以上的祖先是谁,即使有的人本人心中有数,但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草野之民。例如宋初的几位宰相,范质、王溥的家世,只能数到他们的父亲,魏仁浦幼时孤贫,父亲叫什么名字,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赵普的世系虽然能数到曾祖父,再往上也搞不清了(这种情况均见《宋史》本传)。他们都是靠中进士这条路爬上高位的,并非由于家族的荫庇。由于没有了谱牒的记载,家族的世系脉络只能靠口耳相传,时间一久,谁是谁的祖先,谁是谁的子孙,在世的人相互间是什么血缘关系,也就搞不清楚了,家族的世系成了一笔糊涂账,即使那些确实出身于历史上的门阀士族的人们,也搞不清自己的来历了。这就是张载、程颐等人说的人们都已不知道自己的“统系来处”的意思。(张载:《经学理窟·宗法》,《张载集》第258页;程颐:《伊川先生语》,《二程集》第179页。)

宋明时期的家谱是维系家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

每个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必有一部以至数部家谱。家谱又有宗谱、族谱、家乘等不同的名称。人口众多的大家族的家谱,同他们的祠堂一样,还分为通谱、支谱、总族谱、分族谱、大同宗谱、小宗谱等等。宋以后,随着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修家谱的风气十分盛行。到了明清两代,在农村中,可以说既没有无谱之族,也没有无谱之人。

1、家谱的内容

家谱是一种簿籍性质的东西,其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族的世系和血缘关系图表,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一般占90%以上的篇幅。世系图表中详细记载着全族男子的名讳、字号、生卒年月、葬地、配偶姓氏及生卒年月等,以及生几子几女、子何名、女适何地何姓等,“至于讳某宇,娶某氏,生几子,葬某处,寿若干、咸备载于后,庶几可示后昆。”(宋濂:《符氏世谱记》,《宋学士文集。翰苑别集》卷九)有进学中举、为官作宦者还要记其简历。每一代每一人都这样详细记录,不嫌其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族血缘关系的清楚。世系图表的基本形式有图式和表式两种。图式是把全家族的世系绘成简图。把主要内容注于图中,使人一目了然,表式是将家族世系排列成表格,将世系的内容用小字注于格内,也可收到眉目清楚的效果。

二是全文刊载本族有史以来制订的各种家法族规、家训家范、祖宗训诫子孙的言论等。“谱列家箴、家礼、庭训,立宗法实伸国法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如果一个家族有几百年的历史,历代制订的家法族规就很多,家谱不惜篇幅罗列上去。只有少数兴起不久的家族,修谱时还未制订成文的家法族规,它们的家谱才缺少这部分内容。这类东西是封建家族组织的形态结构的特点之一,载入家谱的用意是便于平时向子孙宣讲,要求族人永远恪守,并使族长能依据此类家法来惩罚不服统治的族众。

三是祠堂、祖茔、族产公田的坐落方位、形胜地图,以及义田记、墓志铭、买地契等等。“其各支家祠、条规、祭产地图,亦宜详载,以见报本追远之意,并使后便翻检”(《道光吴江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家谱凡例》)。祠堂的基本轮廓,几进几重、门户窗棂、围墙设施。都要绘制清楚,刻入家谱。祠堂如果是建在新近购置的异姓土地上,还要在家谱中记载购置过程,并附刻地契,以防一旦发生产权纠纷时有案可查。一个家族的祖茔往往有多处,大多错杂在异姓田地之间.抛弃在远郊乡野之外,且无专人经管,经过日晒雨琳风蚀,历年久远,就会树折碑残,失去标记。所以必须在家谱上详细记载每一墓地的方位、坐落和四至,并刻上略图。“祖茔,或绘形胜地图,或书世系格内,某山某向,坐落某处,庶免侵占.志不忘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

四是家族的历史。每个家族的家谱,都必有一篇叫做“宗族源流”或“族姓渊源”的小序冠于谱首,叙述本族姓氏的由来,始祖的渊源,迁徙的经过,兴盛的始末,祖宗的事迹等等。家族历史既是家族势力向族众进行宗法思想教育的工具,又是核查家族的系统源流确有依据。一般说来,一个家族的来历清楚,迁徙分析脉络分明,血缘关系也必然清楚。

2、家谱的“行辈字派”

这也是家谱所包含的主要规矩。行辈字派又叫祧字,是以之入名并区分辈份、排行的一些字。行辈字派在进入家谱以前就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起到了巩固宗族作用的姓名范畴内的东西是姓。姓是部落的名称,每个人都用同一个姓,表示每个人都是这家族里的人。后来种族繁衍,人口扩大,家族越分越多,于是出现了氏,氏是姓下面的分支。秦汉以后,姓、氏合一,同时门阀制度又兴起,社会中很讲门第观念和家族出身,这个时候,人们就考虑用名字来表示行辈了。

首先人们是用来表示行辈的,尤其是表示排行。这些常用在字中表示排行的字有:长、次、幼、少、元等等。这些字同先秦时期在名中表示排行的字:孟、伯、仲、叔、季等的作用是一样的,而且一般也都是字中的第一个字。长、元都表示排行第一,是在子,比如晋朝王悦字长豫、桓温字元子,他们都是长子。此外字中用长、元的还有汉司马相如字长卿、徐庶字元直等等。次,是次子的意思,排行第二。比如东汉时的祭彤字次孙。幼和稚都是小儿子的意思,排行最末。比如东吴主孙坚字文台,而其幼弟孙静字幼台,东晋葛洪字稚川,三国蜀马谡字幼常等等。少,是弟弟的意思,比如东汉之时许荆就上有兄长,他的字是少张。此外也有用某一个不是表示排行的字来给家里的兄弟命字的,如袁绍的儿子们的字一律都以显为第一个字。下层人民常以数字为名来表示排行。

魏晋以后,人们逐渐又把表示行辈的字从字转向名,这就是现在的家谱中一般的行辈字派了。唐朝的杜甫有两个儿子分别叫宗文、宗武,宋朝的三苏中苏轼与苏辙是兄弟。他们也代表了行辈字派的两种主要形式。

一种行辈字派是对各辈人名中的用字的限定。比如某一辈人的名中都用明字,另一辈都用德字等等。孔氏家族的行辈字派从思晦开始,他规定下一辈均用克字。再往下各辈依次在名中用: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详、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等等。现在在台湾的孔德成先生是孔子的77代孙。

行辈字派一般都是由家族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的,很多都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可以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行辈字派有的用在名字的头一个字,有的用在后一个字,以前一种居多。考虑行辈字派,既要考虑其意义,又要照顾读音,字形适宜人名,而且还可以与大量的字组合成名,不致于因人多而重名。行辈字派快要用完的时候,就由家族中德高望重的旅长再次将其延长。

这种行辈字派对人名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使双字名增多,因为这种行辈字派只能起双字名。但是由于其中一个字属于行辈字派,家族内的同辈人都用这个字,而且社会上可入行辈字派的字并不很多,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双字名,只是带上了家族标志的单字名。行辈字派还限制了名字的另一个字的使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字派的字不多,可与之组合的也不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人喜欢让另一个字也互有联系,比如杜周的三个儿子分别名叫延寿、延考、延年,寿、考、年都表示寿命,但这种字毕竟不多,如果这一辈有十几个人,可就十分难办了。所以行辈字派又往往会造成文意不通的名字和冷字僻名,这是由于宗谱既强调行辈关系,又十分重视名讳,不允许出现重名。

另一种行辈字派是用人名字的偏旁作出规定。像在《红楼梦》里,贾家第二代都用亻旁,第三代都用夂旁,第四代都用王旁,第五代都用艹旁,比如贾代善--贾敬--贾珍--贾蓉,这种行辈字派的选择用字范围似乎更宽泛一些,但是一代一代用下来,为数有限的偏旁也就所剩不多了,而有一些偏旁仍旧是字少或意差,如犭旁。

宗谱的行辈字派由于是加强宗法制度的工具,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亮、全、有、忠、诚、孝、礼、福、禄、吉、祥、贤、良等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世、多等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等。这也限制了行辈字派的用字。

宗谱在宋元(公元1000-1200年)以后在中层以上的家族中大为风行,甚至影响到皇族。清廷皇室的行辈字派是两种方法并用,像雍正皇帝一辈的名的第一个字都是胤,后一个字都是礻旁。乾隆皇帝一辈都是弘字,后面用日旁字。乾隆、道光、咸丰皇帝还分别规定了四个行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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