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中国的军队编制是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2收藏

明朝时期中国的军队编制是什么?,第1张

  明朝部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 处所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 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 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 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 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 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 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附属 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处所军包含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 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 戍守军队, 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 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 持处所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 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域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 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斗,常被召出 征,战斗停止仍回原址。

  卫军重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 大的发展。卫军的兵器设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 冷武器制造优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 雷、各类火炮开端设备军队。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 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 管所在卫所的武器修造。

  明初,卫军重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 元朝和割据权势投降的“归附军”、因犯法而被谪发的 “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参军的“垛集军”。“垛集”原 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弥补军伍的一种措施,朝廷颁行 《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重要征集方法。按《垛集令》 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 为贴户,正军逝世,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 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厉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 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处所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经济位置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 役,父逝世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 若军户全家逝世绝或流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 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明建国后实行卫所兵制,几个府为一个防区,设卫。卫以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兵数大抵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百户所有总旗二,各辖五十人,小旗十,各辖十人。兵士称“军”,世袭当兵,另编军籍。卫的主官为指挥使,所的主官为千户、百户。各卫所分别属于省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的数目:洪武七年(1393)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千户所六十五。永乐后增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四百九十三,千户所三百五十九,总兵额二百七十余万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屯田所供以军饷。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重要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源于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盛行了很久一段时间,但是它最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废弃了。

在明朝初期,军户由参加农民起义的士兵、投降的元军和被判充军的犯人等组成。军队有独立的军籍系统,与普通民众有着严格的区别。而且,军户是世袭的,所以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继承军户这个身份

卫所制度有许多优点。首先,明代初期的军户就是明代卫所制度下的产物,并且将一部分不安定的人集中到军队里,使社会更加稳定了。

其次,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军屯,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思路是:不花费百姓的钱,而是由军队自给自足。而且军屯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初经济自战乱中复苏。在边疆进行屯田,还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直接由卫所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明代卫所制度对明朝的疆域领土的扩张是有积极意义的,明代卫所制度为帝国扩张带来了充沛的人力和物力。

当然卫所制也有缺点,军户世袭使得卫所制比较封闭,特别是被判充军的人,后代也要戍边,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兵卒逃亡;再加上军队中贪污严重,士兵被官员敲诈勒索,逃亡的情况也相当严重。

同时卫所制造成了明朝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因为卫所制度的实行,使得明朝的兵卒与百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而统治者为了扩大军队,大量地多次征召士兵。为了避免将领专权,所以会不定期地更换军队将领,最终导致了冗兵局面的出现

这是明朝特有的一种制度。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中只有明朝有世袭军官制度。很多人对此都很陌生。

明朝军民分籍,是把老百姓分为两种。一种是“军”:每家世世代代要有一个人当兵或军官。另一种是“民”:世世代代均免除兵役(除非是志愿投军的)。政府的户籍,因此也有两套,一套是军户,一套是民户。

这是来元璋所手创的奇特制度:综合了汉的屯田,唐的府兵,与宋的尺籍。他很以此种军民分籍自豪。他说:“朕养兵百万,不费国家一钱。”

洪武元年,天下事已经大定,他考虑到如何于胜利以后,安顿庞大数量的军官与兵士。裁减,编遣,复员,都不是好办法。裁谁?不裁谁?编谁?遣谁?复员,复到哪里去?复到农村,农村吃不消;“退伍军人”无田,无牛,无农具,无种子,也复不进农村!

于是,朱元璋想出了这个军民分籍的办法,不仅安顿了兵士,酬庸了军官,而且替他自己与他的子孙保存了庞大的军事力量,也就是替大明帝国维持了长治久安的国防军。

兵士,每人赏官田五十亩。条件是:当兵到老(六十岁);老了或死了以后,由儿子孙子一代一代地继承下去:每代只须有长子一人服役,次子以下作为“余丁”,也就是补缺的兵。这五十亩田,也要纳税(称做粮),每亩二斗四升,不运到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而集中储藏起来,作为军粮军饷。

各省最高的军事负责人是“都指挥使”。都指挥使的衙门及其辖区,均称为“都指挥使司”。这都指挥使司与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并称为“三司”,分别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与监察。

“都指挥使”的地位,不是世袭的。但是,只有属于“指挥使”一级的世袭的“世官”,或考中武科举的人,才有资格被任命为“都指挥使”。世官共有九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所镇抚。这些世官,依照明朝的“军民分籍”的制度,是一种没有封地而有禄田,没有人民而有部队的贵族。

明朝所有文官都要求是科举出身,考中进士才有大官做,考中举人才有中等文官做,如果考不上就算是首相,总督,巡抚的儿子也不能当文官。但为什么军官反而会有世袭军官制度呢?一个人因为他父亲是团长,就不管多不适合当军官都可以十七八岁当团长管一千多兵。奇怪的是这种制度下明朝居然能维持近300年。(其实如果崇帧皇帝迁都南京或者派太子南下监国,还可以象南宋那样保住长江以南) 军官,每人封一个“世官”:最高的是指挥使,管一个卫,其次有“千户”、“百户”,管千户所与百户所,最小的是镇抚,有资格管一个总旗或小旗。千户有正有副,百户之下有所谓“试百户”。指挥使与正千户之间,有所谓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有九等。大军官有功劳的,封为指挥使不够,便封公、封侯、封伯、封子、封男。这五等封爵,不属于“卫所体系”以内。

明朝时期中国的军队编制是什么?

  明朝部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 处所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 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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