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官方语言是现在的哪种方言?
过去不曾知道,我们村上人说的关中方言,是中国最古老的语言。还以为农民说的话,比较土气,生冷硬噌,难登大雅之堂。而实际上,在古代它是中国的官话,被 称为雅言,《诗经》《唐诗》要用古代的官话,也就是现在的关中方言来读,才算是标准读音。只有用陕西话才能读通唐诗,读出韵味。
白居易著名的《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其中的“色”如果按普通话发“se”音,没法押韵,按陕西话发sěi音,才能和陕西话“黑”押韵。
诗圣杜甫《梦李白》:“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落月满屋梁,尤疑照颜色。水深破浪阔,天使蛟龙得。”其中的测,黑,色,得, 都必须用陕西话来读才能押韵.按陕西话,“测”读cei,“黑”读hei,“色”读sei,“得”读dei,全诗才能押韵。
诗仙李白的《古风》:“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中贵多黄金,连云开甲宅。路逢斗鸡着,冠盖何辉赫。”其中的陌、宅、赫须按陕西方言分别读作mei、zei、hei,才能押韵。
王维《春中田园作》:“屋上春鸠鸣,村边杏花白。持斧伐远扬,荷锄觇泉脉。归燕识故巢,旧人看新历。临觞忽不御,惆怅远行客。”这其中的白、脉用普通话来读,不能与末句的客字押韵。但用陕西话分别读作“北”“们”“肯”,就全部押韵了。
高适著名的《燕歌行》:“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按陕西方言,“色”念sei,才押韵。
以下是一些人的考证,相信你读过之后,会为陕西方言而惊叹。
陕西自古帝王都,历经十三个朝代,大概有两千多年历史。中国的文化,语言,文字,都是在此期间形成和创立的。自建都陕西的西周始,关中方言被称为“雅 言”。《诗谱》载:“商王不风不雅,而雅者放自周。”秦始皇是土生土长的陕西人,唐朝皇帝李渊、李世民是陕西人。汉高祖刘邦虽不是陕西人,但在做皇帝之 前,长期在陕西活动。当然他的儿孙们,都是土生土长的陕西人了。由于陕西曾经是周秦汉唐四大朝代的国都,陕西方言曾经是当时的官方语言,因此诗经、古汉 语、史记以及唐诗,都需要以陕西方言来读,才能理解其中的一些词汇,读出当时的味道来。
不仅如此,你现在所写的汉字,也是在陕西创造的。先是有由仓颉造字,他是陕西宝鸡人,出生于五帝时代,距今已有4000多年历
戴红山先生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余,鹅湖一村夫也。
平居无所好,唯喜仿作《不亦快哉》以自娱。乖背时俗,无可投谒,虽欲一快于心,亦殊觉索然。今集其数三十有三,进呈诸君,倘搏一笑,乐不可支也!诸君若有意,起而和之,吾自如沐春风,乐亦无穷矣!是为序。
一:于书法吧读刘继庄先生奇文《欧阳中石——一位不懂书法的书法大师》,戏跟一帖:“当今谁的字都算不上书法,书法的时代已经结束了。鲁迅先生说过,诗在唐朝就已经写完了,鄙人亦说过,词在宋朝就已经写完了,今人作诗词,东施效颦而已。当今社会所谓的书法,不过是一帮子人瞎胡闹而已。”不意竟惹恼一位先生,以“《沁园春•雪》为古人不可媲美的巅峰之作”相质询。余无可遁逃,遂点评《沁园春•雪》:
没有猜错的话,你是指主席的《沁园春•雪》。这首词在今天算是写的比较好的,但也有毛病。像“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两句,与全诗就很不协调。我在乡间是抓蛇的,蛇在我手中玩物而已,把山比作蛇,一点气势都没有,不如改作“龙”字为好。“蜡象”喻“丘陵”,生硬,黄土高原上的朋友可为我作证,吾言不虚也。“山舞银蛇”是俯视,“原驰蜡象”是平视,突然接一句“欲与天公试比高”,令人哑然失笑。趴在地上的蛇象之类竟要与天公比高,主席的想象无人能及。为表凌云壮志,生造情境,这不是另类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吗?词的下阙大喊大叫,亦动人心魄,仿佛书法之剑拔弩张,虽难入上品,可为中上。请先生不要用“巅峰”一词造神。
虽为情急之词,亦自有道理。此先生一时语塞,又不甘沉默,遂酸讽道:“可惜先生晚生了65年,否则当年蒋先生御用文人与《沁园春•雪》‘斗’诗时,先生可能派得上用场,讨点赏钱!”
余碌碌之才,不蒙嘉许,受此谬赏,不亦快哉!
二:闲居无聊,戏作《书法家,请停止书写“沁园春•雪”》一文,分寄包括唐国强先生在内的三十位书法名家。想此一干人等,欲赞同又无开口的胆量,欲反对又乏雄辩的口才,欲回复又虑及身份地位,欲不回复又恐遭我耻笑,人人露一副左右为难、莫可若何之伪知识分子嘴脸,不亦快哉!
三:闲居无聊,戏作一剧本,名曰《考察》,其文为:“官:有发票吗?妓:有!官:走!”此铁定为中国戏剧之最短小精悍者,他日秋雨先生《中国戏剧史》再版,自当补缀其中,我亦将因此而留名于青史,不亦快哉!
四:神州文化之旅中,李敖先生题词“休戚与共”,并解释“共”指“***”。若有神通之人,将那“戚”字改为“妻”字,再寄往老李之阳明山庄,不亦快哉!
五:神州文化之旅中,李敖先生先以台一青年因组党而锒铛入狱事,斥台湾宪法为虚妄;旋又以“只要认真,一切皆真”之偈语,赞大陆宪法为“货真价实”。堂堂学者,会耍“二皮脸”,多才多艺,不亦快哉!
六:艺术人生节目中,范曾先生言“我国言论非常自由”。观范公白着眼睛说瞎话,大有乃师文怀老之风,不亦快哉!
七:艺术人生节目中,范曾先生当众背诵《离骚》全文。哼哼唧唧若和尚念经,全无一字能听清。听众不辨真假,只好报以热烈掌声,观此滑稽一幕,不亦快哉!
八:闻孔庆东先生自称为孔子第73代直系后裔,不亦快哉!
孔庆东先生为文化名人,许又有家谱作证,此言当不虚也!
余有窥人隐私之癖,日积月累,略有小成:如知某人虽姓某,实则为其母红杏出墙之产物;又知某人虽姓某,实则为其母不育而由外姓过继之养子;又知某人虽姓某,实则为其母携其改嫁,为建和谐家庭,改其姓继父之姓使然。凡此种种,于寻常百姓家则可,圣人之家不至于此,故孔庆东先生确系孔子直系后裔无疑。
所谓直系,当从父系来说。孔子生伯鱼,伯鱼便有孔子一半之基因,伯鱼生子思,子思便有孔子四分之一之基因,至子上为八分之一,子家为十六分之一,如此直至第七十三代之孔庆东先生,其身上孔子基因当以亿亿分之一做计算单位。此非我臆猜,乃一遗传学家所授。亦既是孔子身心一丝一缕皆不遗传于庆东先生,孔子只其人文祖先而已。
堂堂北大教授,竟玩攀附名人之伎俩,由是可窥北大人文精神衰竭之一斑。何三坡先生云:“未名湖畔,一片神鸦社鼓”,信然。
九:接《华夏散文》杂志社信函,言我为业界杰出人士,已获准加入中国散文家协会,然须付入会费若干。想吾自述作以来,从未有只言片语见诸报刊杂志,今竟享入会“殊荣”,宛若深宫怨妇,忽得御驾临幸,不亦快哉!
十:翻某散文杂志,每看一篇,则追问:值得一写否?一册翻完,无一入吾法眼。忽忆古人言“读其书,慨然慕之,想其为人”,便思聚此一干人等于一室,令论文学创作,定有人思接千载作深沉状,又有人情系苍生作悲悯状,有人搔首弄姿作妩媚状,有人无病呻吟作痛苦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则偏坐一隅,作冷眼旁观状,不亦快哉!
十一:百度“不亦快哉”四字。 梁实秋之装腔作势,贾平凹之恶俗到底,三毛之矫揉造作,孔庆东之自鸣得意,皆不足一哂;林语堂略有境界,惜又良莠不齐;李熬,政客也,更羞言之。看神州文苑,尽皆庸碌之辈,吾何其孤零也,不亦快哉!
十二:与光明、德林、老黄游鹅湖。时书院已需门票,而四人皆吝,无一肯出钱。窥门者位虚,余拉老黄趋而入,光明、德林亦随其后。二人道貌岸然,气宇不凡,纵作逃票勾当,亦绝无畏葸仓皇之色,悠然信步,有所指划。忽一女由厢房出,阻二人索票,二人遂作窘态,支吾而退。余与老黄遍游书院各屋而出,故以所见添油加醋陈说一番,观二人懊恼欣羡之色,不亦快哉!
十三:孩童时,与伙伴裸戏江中。时大义桥上有瓜摊,每有瓜皮抛掷而下,众皆蜂拥争抢。若尚有残红,便捧之大嚼,若无,辄指桥上垢詈之。想当年,落拓不羁,竟有魏晋名士之风,不亦快哉!
十四:戏水河中,逢一女裙裾飞扬,绰约板桥上。吾仰面而视,得尽览无边春色。彼浑然无知,吾亦不担偷窥之名,不亦快哉!
十五:大年三十,阖家团聚,共享盛宴。我坦然去夹盘中之卤鸡腿,手却遽为母所按,并斥曰:“独为孙儿辈所设耳!”众目睽睽之下,我遂面红耳赤将手抽回。想我已年过不惑,犹能被母斥若孩童,不亦快哉!
十六:余虽冰雪聪明,然于烹饪一事,终不得入门。平日皆贤妻掌勺,余则侍立听差。周三妻要当班,余无可遁逃,遂披挂上阵。正手忙脚乱之际,忽闻车铃声,妻提早归来矣。急将大勺奉上,甘居下手,不亦快哉!
十七:看尼姑骑电动车招摇过市,笑傲红尘,不亦快哉!
十八:看路边精神病患者暗自发笑,似大彻大悟,不亦快哉!
十九:看假洋鬼子(指加入外籍的名演员)出演主旋律片,不亦快哉!
二十:看庆东先生大谈“反三俗”,上演“贼喊捉贼”之滑稽剧,不亦快哉!
二十一:看李熬撒娇(向中共),不亦快哉!
二十二:看秋雨作古文,不亦快哉!
二十三:看鲁迅先生骂过的御用文人获鲁迅文学奖,不亦快哉!
二十四:看政协里坐着的和尚尼姑如看马戏团的小丑,不亦快哉!
二十五:看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无一人认识,遂胡乱画了几个圈,不亦快哉!
二十六:看《国家》一歌歌词,一半竟是病句,不亦快哉!
二十七:看《小学生守则》第一条有“热爱中国***”之句,想堂堂执政党,竟至向小学生“求爱”,不亦快哉!
二十八:梦中常有高来高去、陆地飞腾之功,不亦快哉!
二十九:梦中摔下悬崖,自以必死无疑,突然惊醒,方知在床上,不亦快哉!
三十:情怀已更改,再不熬夜看世界杯,不亦快哉!
三十一:所种兰花全部死光,到也省心,不亦快哉!
三十二:将年轻时买的诗集一把火烧光,不亦快哉!
三十三:大雨倾盆,无事须出门,不亦快哉!
2010年10月
民国规定一夫一妻制度 但为何有人娶40个老婆
民国时期,“姨太太”现象曾是中国“一夫多妻”的余绪……
1。“一夫一妻制”与民国的“姨太太”现象
我曾写过《中国古代男子“艳福”到底有多深》一文,谈到中国古代男人在娶妻纳妾上的“幸福”指数。
从过去的情况上来看,老婆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多妻”是有权有钱者的“福利”,一个老婆都养不起、养不好的底层男人,是没有找小老婆之本钱和机会的。
一夫一妻制其实在中国很有历史,包括所谓的“封建社会”在内,名义上都是一夫一妻制。皇帝虽然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权,后宫美女如云,但妻子,也就是皇后,只能有一位。
那么,多出来的女人算什么?皇帝封“妃”,民间算“妾”。
这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虽然在性生活的权利上,妾和妻基本上是平等的,甚至妾比妻更能享有,但在家庭地位和财产上,却有天壤之别,连妾生的孩子都比妻生的命贱,家谱写的是“庶子”。
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这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孙中山、蒋介石当年都是这样,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庆龄、宋美龄结婚的。
但是,我们不论从名人传记中,还是影视作品里,都能看到,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娶上三、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这是民国时特有的“姨太太”现象。
鉴于此,曾任国民 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庐山山道旁边的石凳上,别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许坐”,成为一时笑谈。
民国时期是提倡“文明婚”和法制的社会,既然“婚姻法”认定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何又会出现这类娶小的“违法乱纪”行为?原来,问题出在民国的法规上,民国的“司法解释”和实际判决中,竟然默认了纳妾的合法性。
2。民国的婚姻司法解释,范绍增的40房妻妾
民国十九年(1930年)12月,国民 颁布了民法《亲属编》,并于次年5月施行,其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
当时, 中央政治会议的立法原则是,“妾之问题,毋庸规定”。并认为,“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
而早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12月24日,时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在演讲中便向妇女协会公开承诺:“中国女子的人格,将由本党的主张和本院的立法,提高起来,保障起来。”
在此立法精神下,《亲属编》中废除了“妾之制度”,不再规定妾与妻的关系和在家庭中的地位。千百年来一直存在于中国男人婚姻生活中、并且为男人宠爱的“妾”,从法律上彻底消失了。此举在当时影响甚大,由于是“新鲜事”,社会上分歧也严重。
有的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的则认为,这给妾与妻争权夺利埋下了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当时,全国各地的报纸都曾就此展开了大讨论,波及了民国社会的各个阶层。
民国婚姻立法的初衷,显然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却变味了:
“二十年院字第 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
这些司法解释,可以说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男人纳妾不算重婚,属“与人通奸”行为,最多是道德问题。这与现在对婚外 、养小三是“作风问题”的司法定性,何等相似啊。
因此,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名存实亡,提高女权的立法愿望也大大弱化。民国男人找小老婆相当自由,比古代男子更厉害。
古代男人纳妾有明文规范,因地位不同而有所限制,如西晋时法律规定:诸王可以纳妾8名,公侯可以纳妾6名,一、二品官员可以纳妾4名,三、四品官员可以纳妾3名,五、六品官员可以纳妾2名,七、八品官员只能纳妾1名,老百姓不准纳妾。
而民国则无此等级限制。如果要问民国男人最多可以找多少小老婆?答案是:想要多少就多少,只要你有条件。有一位名叫范绍增的民国将军,竟然找了40名大小老婆。当时名声远播的游泳健将、有美人鱼之誉的杨秀琼,便是范绍增的第18房姨太太。
不同的是,民国时的“妾”不叫妾,而变成了男人的“家属”,对外则统一体面地称为“姨太太”。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2011年11月9日第B05版,作者:倪方六,原题:《一夫一妻制下的民国“姨太太”现象》
唐代的官方语言是现在的哪种方言?
本文2023-10-03 15:05:0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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