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风俗 苗族的风俗习惯简介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3收藏

苗族的风俗 苗族的风俗习惯简介,第1张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赞同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的风俗习惯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时令习俗、婚姻习俗、生育习俗、丧葬习俗等内容。苗族的风俗习惯实际上是以物质文化为载体的、依附于物质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体现为物化的文化,有的体现为非物化的文化现象。

一、生产习俗

农业种植业是境内苗族为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最主要的生产行业,集中地体现了苗族稻作文明的精髓。在苗族的农业生产习俗中,“活路头”制度、“封土、动土”制度、“开秧门、关秧门”制度和祭献制度是主要的农业生产习俗。

“活路头”制度是苗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创造的农耕文明之一,在 20世纪 70年代以前普遍实行。“活路头”是村寨中承担指挥和安排农活生产任务的自然领袖,一般由精通农活技术、懂得节令气候、经验丰富的男性农民担任。“活路头”属义务性质,有世袭和公众推举两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苗族“活路头”制度只有在中年人的脑海里留下模模糊糊的记忆。

“动土”、“封土”制度也是苗族重要的农耕制度。“动土”即春耕伊始时由“活路头”主持的仪式,一般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卯”日或“辰”日以自然寨为单位举行。 “动土”以后,村寨禁止吹芦笙,到“吃新”以后才解禁。“封土”即一年耕作和收割结后举行的仪式,一般在“苗年”后第十二天举行。是日,“活路头”祭礼来到举行“动土”仪式的田块用特定的仪式祭祀,是为“封土”。此后,村寨上任何人均不能再下田劳作。自 20世纪 50年代以后,此俗已基本消失。苗族的“封土”,一般限于水田,“封土”期间,旱地仍可耕种。

“开秧门”和“关秧门”为苗族农业种植业生产主要民俗事象。“开秧门”是苗族水稻移栽时的重要仪式,一般在播种后的第三个“卯”日或“辰”日或“午”日举行。“开秧门”前,任何人均不得事先插秧。进行时,家家户户采来树叶、野花等将糯米饭染成“五彩糯米饭”庆贺。“开秧门”这天,“活路头”先行来到来到田边祭祀,在田头插上一根茅草后插上几蔸秧苗,是为“开秧门”。“关秧门”是一季水稻移栽结束时的仪式,日子多选在“开秧门”后的第三个“卯”日或“辰”日。是日,家家户户包好粽子,备好酒菜,将田栽完,插上绑有包过粽子的粽粑叶、辣椒、白刺根、刺苞枝、米草包的木棍,洗净各种栽种用具,返家家祭庆贺。

二、时令习俗

春节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除雷公山、月亮山山区外,境内大部分苗族有 腊月二十三 祭灶神,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九杀年猪,除夕打糯米粑、贴春联,除夕夜守年,初一开财门等习俗。开大年初一清晨,有男孩的人家遣男孩趁人未进门之前到房前屋后拾些许柴薪,谓之“开柴 (财 )门”。年初一,男孩要到亲属家给长辈拜年,称“踩年”,长辈以糯米粑、钱币等物赐赏。凯里炉山、黄平、施秉等地苗族以 正月十三 为大年, 正月十四 为新年,拜年等习俗均在正月十四晨进行。“挂清”是春季重要的民俗活动,以腊肉、鸡蛋、鱼、糯米饭、酒以及香纸等祭物,到祖宗坟莹祭祀并扫墓。“四月八”是苗族夏季主要节令之一,主要风俗有吃黑糯米饭,禁役耕牛等。“端午”有吃粽子、悬艾叶、挂菖蒲之俗。凯里苗族有爬山之俗,黄平旧州、施秉、台江、剑河及锦屏、镇远等地苗族有赛龙舟之俗。“六月六”为夏季的主要风俗集中日,苗族有采百草为药、晒药、晒书等习俗。丹寨排调、榕江八开、从江加鸠等地苗族有该日采集百草煮药水行“药浴”之俗。丹寨孔庆、雷山大塘等地苗族还在“六月六”用百草扎成小药包挂在儿童身上“避邪”之俗。

秋季节令风俗主要集中在七月半、八月中秋、九月重阳等节日上。“七月半”凯里、黄平、施秉、雷山、丹寨、麻江等地苗族有“烧包”之俗。中秋之节,凯里、黄平、施秉、镇远、锦屏、雷山、丹寨、麻江等地苗族有煮月亮饭、吃月饼、煮毛豆之俗。农历七月或七、八月之交,在水稻扬花的秋夜,雷山、丹寨、台江、剑河、凯里、麻江等地苗族青年男女有跳“稻花神”、“七姊妹”之俗。在水稻扬花、秋风凉爽的月夜,男女青年集中在一起,点上几柱香,烧上几张纸钱,由一个或几个男女青年用毛巾蒙住脸,坐在凳子上,由几个人用簸箕煽风使其处于昏睡状态,由一人或数人与其对唱,谓之跳“稻花神”,据说人的灵魂受簸箕风煽以后可以升天,到祖先居住的地方去访问,众人可通过该人之口咨询运程流年及婚嫁、姻缘等大事。

苗族的传统乐器有哪些

管乐乐器:有芦笙、芒筒、夜箫、姊妹箫、笛、唢呐等。

弦乐乐器:多为伴奏乐器,主要有二胡、古瓢琴、月琴等。

打击乐器:有铜鼓、木鼓和皮鼓。

芦笙,是少数民族特别喜爱的一种古老乐器之一,是民族节日中必备的乐器。而芦笙更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芦笙是苗族文化的一种象征,苗族芦笙在表演吹奏方面把词、曲、舞三者融为一体,保持了苗族历史文化艺术的原始性、古朴性。

芒筒,是苗、侗、水、瑶等族单簧气鸣乐器,又称地筒、莽筒、芦笙筒。苗语称果董、董 果木,意为筒筒芦笙。侗语称筒卜、咚的,意为大竹筒。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等省区。

夜箫,苗语称“寥”,因多在夜间吹奏而得名,是苗族特有的单簧气鸣乐器。它用无节的细竹管制成,管长50厘米左右,外径约11毫米,内径7毫米左右,管的下端开有4个音孔,上端为吹口,竖吹。在吹口的正面,开有一个长方形缺口,为夹簧片用的,簧片多用薄竹片或芦苇片做成。吹口的背面开有半弧形的缺口。吹奏时气流自弧形缺口进入管内,振动簧片而发音。制作夜箫时,因所用竹材长短不一,管径大小有异,所以它也有高、中、低音之分,但由于箫管细小,只能轻轻吹奏,可吹出两个八度音程。

  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

  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多先把稻谷晒干倒入碓中舂去米糠,现舂现吃,每次舂3—5斤。现在不少地方已用电力、水力碾米了。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油炸粑粑是先把粘米和少量的黄豆浸泡后,打成浆状,再把打好的稠浆舀入铁皮制成的模具内放入滚油中炸,呈金**即可。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狗肉性热,有暖腹健胃,强食滋补的作用。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

  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住在高寒山区的苗族,喜欢用白水将蔬菜煮成淡菜吃。四川的苗族还把豆浆做成豆花,用以待客。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夏天在黔东南,客人进门,主人总先送上酸汤,喝罢顿觉酸凉解渴。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咂酒别具一格,饮时用竹管插入瓮内,饮者沿酒瓮围成一圈,由长者先饮,然后再由左而右,依次轮转。酒汁吸完后可再冲入饮用水,直至淡而无味时止。咂酒一经开坛,剩酒无论浓淡,均不复再用。

  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除茶外,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糯米饭是苗族节庆、社交活动中的必备食品,许多地区的苗族常用糯米面做成汤圆,也作为节日期间的一种食品。无论婚丧嫁娶必须备有酒、酸肉、酸鱼,否则视为失礼。

  芦笙文化

  金色的秋天,是苗家制作芦笙的大好时节。每到此时,苗族小伙子便从山上砍回金黄的笙竹,开始削竹、制簧、安箍。于是一把把大小不同的芦笙随着一代新的芦笙手制造出来,并奏出一首首悦耳动听的曲调,引来姑娘的笑声和青睐。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据文献记载,芦笙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远在唐代,宫廷就有了芦笙的演奏。当时芦笙被称为“瓢笙”。清人陆次云在《峒溪纤志》一书中,对芦笙的形制和苗族男女“跳月”时演奏芦笙的情景作了具体的描绘:“(男)执芦笙。笙六管,作二尺。……笙节参差,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旋神荡矣。初则欲接还离,少且酣飞扬舞,交驰迅速逐矣。”由此看出芦笙在古代苗族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现在芦笙的形制已发生了很大变革,分大、中、小等多种类型。均由笙管、笙斗和簧片三部分构成。常用的芦笙管6根,外侧开有接音孔,下端装置铜簧,插入一长形木头葫芦内,每簧一音。在每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竹管作为共鸣管。小芦笙的管长十几公分,大芦笙长四、五米不等。低音芦笙类中,有在大竹筒内装一细竹管,发音者称为“芦笙筒”。现经改革,笙管数增至20余根,每管上端均套用薄铜皮制作的共鸣管,音域可达两个八度又五度。芦笙音色明亮浑厚,男女均可吹奏。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

  自古以来,芦笙吹奏,都要配合舞蹈,边吹边舞。不过根据各地区习俗的不同,芦笙的演奏也有所差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踩芦笙”,规模宏伟,芦笙高大,芦笙队伍演奏的芦笙,音乐丰富,乐声雄厚,气势磅礴,动人心魄。芦笙手们一边吹,一边熟练地做出倒立、滚翻、吊挂、倒背、爬竿、叠罗汉等高难动作。有的地区则以芦笙独舞和双人舞见常,旋律明快,节奏自由,技巧娴熟,引人入胜。有的地区芦笙较小,男吹女舞,节奏平稳舒缓,耐人寻味。这些不同风俗的芦笙技艺,汇聚成一束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奇葩,代代相传,永不衰退。

  另外,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花衣银装

  假若盛装的苗族姑娘汇聚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银色世界。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做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苗家姑娘的裙子叫百褶裙,但实际上一条裙子上的褶有500多个,而且层数很多,有的多达三、四十层。这些裙子从纺织布到漂染缝制,一直到最后绘图绣花,都是姑娘们自己独立完成,再加上亲手刺绣的花腰带,花胸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牯脏节

  苗族节日很多,一年之间各地共有数百次,比较普遍的有年节、吃新(谷)节、芦笙节、四月八节、赶秋节、吃姊妹饭节、龙船节等。然而最古老最神奇的是几年不遇的牯脏节。

  牯脏节又称鼓社节、拉鼓节、祭鼓节,是苗族地区盛大的传统祭祀节日。各地节日的周期不尽相同,有3年、5年、7年、9年、11年、13年举行一次的,也有30年举行一次的。因耗资巨大,多数是11年或13年举行一次。节期一般在农历九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

  全国最大的苗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每13年过一次牯脏节,最近的一次是1986年(虎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开始举行的。在节前的前两年同一氏族的村寨联合选出鼓主,俗称牯脏头,由德高望重,儿孙满堂的老人担任。鼓主主持筹备祭鼓用品,首先是选祭牛,好好喂养,不得役用。农历八月选吉日将上届用的鼓从藏鼓岩洞中抬回村寨,置于鼓场,称为“醒鼓”。然后伐大楠木凿造新鼓,并将新鼓抬入藏鼓洞,宣布启用新鼓,旧鼓废弃。到了牯脏节,于鼓场杀牛祭鼓,牛犄角连同头额骨一起,是主祭品。13天后,欢聚在一起的三、四万各族群众,要踩芦笙7至9天。平时不许启用的祭祀重器铜鼓,也要抬出来为歌舞伴奏,谓之跳铜鼓。

  节日里杀猪要说“亲吻大官”;拿刀来要说“拿叶子来”;用稻草烧猪,要说成“拿被子给官盖”;吃饱了,说是“满仓满库”;开猪脑说是“开仓门”。总之,说话要取富贵吉祥。

  跳铜鼓和踩芦笙同时进行。铜鼓场上中老年人居多,芦笙场上,多为男女青年,吹芦笙的小伙子要轮流为姑娘们领舞,姑娘们花衣银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成大圈,踏步摆手起舞,小伙子在踩芦笙的最后两天,可向看中的姑娘讨花带。姑娘们甚至会把贵重的银项圈、手表等当信物挂到意中人的芦笙芒筒上,每有此情,全场欢呼,衷心祝贺。铜鼓场中央摆着两大缸米酒,两个小伙子捧着盛满酒的大牛角杯,以竹棍敲着牛角,在舞者中选择敬酒对象。被选中者要倾杯而饮,不能用手接杯,否则就得从新来过。这种饮酒法叫作“喂牛”,因为牛是极受尊重的。

  “牯脏节”因隔年较长,一般不轻易举行。因此,每当节日来临,人们异常兴奋,为了观看这一神奇的传统节日,牯脏场上往往出现人山人海的盛况。

  苗山斗马

  广西融水大苗山连绵叠障,巍峨秀丽,在山脚下一块开阔的坝子里,人们欢呼雀跃正在观看独特的斗马比赛。

  斗马是广西苗族的一项民间文娱活动,每年12月26日举行,历时3日。

  头1日,人们忙着到田里放水捉鱼,煮鲜鱼粥尝新;还蒸糯米饭、酿甜酒、宰鸡杀鸭,招待来自远方的亲友。

  第2日斗马,第3日赛马,斗马是一项引人入胜的比赛。上午10时许,在一排“过山冲”土枪响过之后,芦笙高奏,舞狮舞龙上下翻腾,后面跟着威武雄壮的马队,雄赳赳地进入斗马场。身着盛装的苗、瑶、侗族姑娘手持彩带在芦笙手外面形成圆圈,踏着芦笙的节奏翩翩起舞。斗马场上,骏马云集,几十匹精选出的好马个个膘肥体壮,在场边跃跃欲试,等待上场。当裁判一宣布斗马上场名单,两列马队各牵出一马,解开绳子,两马即向对方猛扑过来,双脚腾空相峙,互相撕咬,或突然转身翘起后脚,猛踢对方。紧张激烈和有趣的格斗场面不时引起四周观众的阵阵喝采和欢呼。经过几个回合的决斗,赛场上烟尘滚滚,泥沙飞溅,一匹马倒地或败走便分出胜负。接着又牵另两匹马进场。互相循环决斗,最后确定获胜的前三名。这时人们围拢前来,观赏着满身汗水的获胜马匹,啧啧称赞。胜马的主人也满面笑容地接受人们的祝贺。组织者在群众的簇拥下给胜马披红挂彩,给马的主人发奖。

  赛马是对骑手们勇敢和技艺的严峻考验,苗族山区,岭高路陡,羊肠小道,崎岖不平。它要求竞赛者胆大心细,骑术娴熟。竞赛开始,骑手们在五六米远之外,急步前跑,腾空上马。马背无鞍,骑者双腿夹紧马身,马儿在盘山小路上向前飞奔,惊心动魄的场面,令人注目神怡。最先到达终点的骑手得到赞扬和奖励。

  斗马的那几天,小伙子和姑娘们非常活跃。他们集中在山坡上,开展赛芦笙,“踩堂”等活动。从贵州以及附近村寨前来参加斗马盛会的各族群众,多达两万人以上,不少人还带来香菇,木耳、兽皮、药材、干笋等土特产交换,增添了热烈的气氛。

1、民族特色

苗族先民有自己崇拜的图腾。由于苗族支系繁多、分布广,他们崇拜的图腾有多种。如凤凰、枫木、蝴蝶、神犬(盘瓠)、龙、鸟、鹰、竹等。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先民把枫木作为图腾进行崇拜,认为自己的祖先源于枫木。

另外他们还把蝴蝶作为图腾,认为其祖先姜央是“蝴蝶妈妈”所生。湘、鄂、川、黔交界地区的苗族先民还以盘瓠为图腾,至今这一带还保留了不少盘瓠庙、辛女宫。而贵州西部苗族则以鸟为图腾。

苗族信鬼尚巫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仍很普遍,所信的鬼神多达几十种。他们把鬼分为善、恶两类:认为善神能赐福于人,为此应该经常祭献,恶鬼则与人作祟,降灾降祸,应当祈解和驱逐。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就要通过巫师实行巫术。

巫师是沟通人与鬼神的中介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受到苗族群众的敬重。巫师实行的巫术主要有占卜、禳解、招魂等。

2、风俗习惯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

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扩展资料:

1、宗教信仰

苗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不同地区苗族的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有的苗族地区由于交通闭塞,苗族信仰原始宗教;还有少数苗族地区,如威宁、石门坎和湘西沅陵等地在近代由于受外国传教士的影响,有改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但总的来看,多数苗族群众信仰的仍是本民族长期形成的原始宗教,它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

2、自然崇拜

苗族的主要自然崇拜对象有天、地、日、月、巨石、大树、竹、山岩、桥等。在云南的金平麻栗坡等地的一些苗族中,每当农作物抽穗时都要祭“天公地母”,祈求天地使农作物丰收,这是苗族崇拜天、地的遗迹   。

——苗族

苗族服饰

     苗族分布较广,支系众多。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妇女较典型的装束是短上衣,百褶裙。苗族衣料过去以麻织土布为主,普遍使用独具特色的蜡染、刺绣工艺。裙子以白色、青色居多,服饰的用料、颜色、款式、刺绣等方面,都极具民族风格。配饰以头、颈、胸及手等部位的银饰为多见,苗族的银饰在各民族首饰中首屈一指。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充分显示了苗族的聪明才智,至今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

    

生活习俗

    吃:1.吃油茶。油茶是将油炸后的爆花米,掺水煮成的待客茶,客人喝了,主人高兴,不喝,则视为瞧不起主人。有的还要喝3杯,第一杯是油茶,第二杯是苦茶,第三杯是甜茶。2.吃山泥鳅(晰蜴,统称四脚蛇)。将处理后的山泥鳅加少量米粉,一起腌入坛子内,用来招待贵客。3.吃青菜。农历过年喜欢吃青菜,一般不切碎。

   穿戴:苗族的服饰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男,一般老人穿无领斜扣大襟衣,束腰带,穿裤脚,打绑腿。中年人和青年人,穿开襟上衣,短而小,布料多是自产的"家机斑衣",妇女服饰另具风格,上身穿无领镶边绣花衣,缀栏插花瓣与其间,下身着镶边、绣花或数纱宽脚裤。引人注目的女头帕,一般有一丈多长,颜色是青、蓝两种,黑色相间衬花格子有的包丝帕。

   住:1.吊脚楼,吊脚一般2-3屋,飞檐翘角,并有走廊围白木质栏杆,栏杆雕有各种图案。吊脚下层用来贮藏粮食,存放农具、堆放柴草、土灰,或圈牛、羊、猪及厕所等。上层为人居住。2.火炉,形状为方形,高60-70厘米,上面周围用木板盖好,四周用砖、石砌好,中间围成正方形火塘,用来烧火做饭,周围下层为空间,用以关鸡、鸭。天冷时,主、客人都坐在火炉上,说笑、谈论家事和休息。火炉上吊有一个不同形状的木架,将种子、茶叶篓、草鞋等挂在上面。

 

   节日、宗教信仰

 

   节日,除了汉族的节日外,苗族还有以下节日。

   1.三月初三青年男女对歌恋爱。

   2.四月初八吃乌饭,纪念杨再思,也有传说是纪念要一妹乌饭用树叶煮成,要提前将姑娘接回娘家一起吃乌饭;近处的可以不回娘家,但要给她们送去。此俗仅限于杨姓。

   3.六月初六敬土地神,到田坎上挂纸、烧香。一般都将家谱晒一次。

   4.十月初二过"小年",要杀老鼠吃。

    信仰:1.敬奉杨公再思。过去,乡境内有飞山庙16座。每年秋天举行盛大的庆庙活动。唱几天几晚人戏,其中"扛华山"和"打求财"等是每次必唱的节目,主要内容是,教育家庭和睦。在庆庙期间,要摆猪首、装香、烧纸。2.过去祭祖要杀牛,以自然寨子为整体,举行杀牛仪式,牛内脏用来祭祖先然后每人带一份肉回家。3.敬奉幡蝴,传说幡蝴是苗族的祖先。 

 

   婚 丧 习 俗

 

   恋爱:以歌为媒,农历三月初三,青年男女穿戴整齐,成群结队赶到山头水边,对歌恋爱。情同意合者,便相邀离去,表示恋上了。平时看牛、放羊也对歌,并赠红。双方父母同意便结婚,如不同意,还有逃婚的习俗。

    结婚:一般在结婚前一个月,长则半年,就开始哭嫁。对长辈要一个一个地器,然后再送礼物,现在改变了许多。男女结婚时,女方和来人到男方家吃三天三晚酒,这三天新娘只能同伴娘睡,不能与新郎同床。三天后,新娘与伴娘一起回娘家生活,二年、三年、五年不等。男方有农事需人帮忙,接女方在男方家同住。待女方怀孕后,才能接新娘到男方家长住期共同生活。 

   丧事:老人落气时,要抬到中堂里,坐在正中,备有斗(容器)、凉筛,坐在斗上脚踏凉筛落气。洗尸,由长教子井里担水,参入桃叶、菖莆叶煮成温水给洗尸,洗过的水(倒入便桶),让其后代每个尝三点,表示吃字不愁,叫"衣饭水",在死者身上围白线,一岁一根,平时掉的牙齿要保存着,殓时放入棺材内,死后头发禁烧。进棺材时,口含银,手捏茶叶米还要到飞山庙点亮。

 

苗族银饰

   由于对银饰的大量需求,苗族银匠业极为兴旺发达。仅黔东南境内,以家庭为作坊的银匠户便成百上干,从事过银饰加工的人更是多达数干。家庭作坊多数为师徒传袭的父子组合,也有夫唱妇随的夫妻组合。这些作坊常是农忙封炉,农闲操锤,皆不脱离农事活动。

  黔东南境内的苗族银匠可分为定点型和游走型两类。多数为定点型,他们在家承接加工银饰,服务于相对封闭而形成区域格局的一寨或数寨,客户毫无例外来自本系,所以,也可称之为支系内部的银匠。定点型银匠的分布和数量,依据区域环境及市场需求自然调节,以施洞、排羊、西江、湾水、王家牌等地较为典型。游走型银匠同样以家庭为作坊,农闲季节则挑担外出,招揽生意。通常每人郡有自己的专门路线。他们并不局限只为本系或本民族加工,对沿途数百里其他分支或民族的银饰款式都了然在腑,加工起来亦轻车熟路,得心应手,所以也可称之为地域性银匠。据调查,黔东南银匠游走足迹遍历全省,并延及广西北部及湖南西部。

  黔东南境内不仅苗族银匠多,而且出现了以霄山大沟乡的控拜、麻料、马高为代表的银匠村。银匠村中数百户人家,80%以上以银饰加工为副业。农闲时节,村寨之中叮当之声不绝于耳,炭火炉烟荡然于户,一派繁忙景象。游走型银匠皆出于银匠村,密集的加工力量迫使银匠村的一部分人选择外出经营的方式。银匠村是贵州境内的一个奇特现象,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

  比起苗族银饰的历史,苗族银匠的历史要短得多。据对施洞、控拜、壬家牌等地银匠的调查显示,苗族银匠大约出现于清末,至今才有近百年历史。最初的苗族银匠大多挟铁匠之技艺改行拜师,向汉族工匠学习打制银饰。龙里云雾山一带的"打铁寨",是当地唯一有苗族银匠的村寨,包揽了方圆数十里的银饰加工制作。至今,仍不难由这一地名证实我们的观点。苗族银匠一般都是子承父业,世代相袭,手艺极少外传。苗族银饰的加工,全是以家庭作坊内的手工操作完成。根据需要,银匠先把熔炼过的白银制成薄片、银条或银丝,利用压、寥、刻、搂等工艺,制出精美纹样,然后再焊接或编织成型。苗族银饰工艺流程很复杂,一件银饰多的要经过一二十道工序才能完成。而且,银饰造型本身对银匠的手工技术要求极严,非个中高手很难完成。  

  贵州非白银产区,历史上的银饰加工原料主要为银元、银锭。也就是说,苗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周而复始,经年累月,积攒下的银质货币,几乎全都投入了熔炉。正因为如此,各地银饰的银质纯度以当地流行的银币为准。譬如民国时期黔东南境内是以雷山为界,其北边银料来自大洋,纯度较高,南边来自贰毫,银饰成色较差。20世纪50年代后,党和政府充分尊重苗族群众的风俗习惯,每年低价拨给苗族专用银。

  除了在锤砧劳作上是行家里手,在造型设计上苗族银匠也堪称高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苗族银匠善于从妇女的刺绣及蜡染纹样中汲取创作灵感。另一方面,作为支系成员,也为了在同行中获得竞争优势,苗族银匠根据本系的传统习惯、审美情趣,对细节或局部的刻画注重推陈出新。工艺上的精益求精,使苗族银饰日臻完美。当然,这一切都必须以不触动银饰的整体造型为前提。苗族银饰在造型上有其稳定性,一经祖先确定形制,即不可改动,往往形成一个支系的重要标志。苗族女性饰银,爱其洁白,珍其无暇。因此,苗族银匠除了加工银饰,还要负责给银饰除污去垢,俗称"洗银"。他们给银饰涂上硼砂水,用木炭火烧去附着在银饰上的氧化层,然后放迸紫铜锅里的明矾水中烧煮,经清水洗净,再用铜刷清理,银饰即光亮如新。

  苗族银饰以其多样的品种、奇美的造型和精巧的工艺,不仅向人们呈现了一个瑰丽多彩的艺术世界,而且也展示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精神世界。苗族银饰的种类较多,从头到脚,无处不饰。除头饰、胸颈饰、手饰、衣饰、背饰、腰坠饰外,个别地方还有脚饰。

苗族舞蹈

苗族民间舞蹈有芦笙舞、铜鼓舞、木鼓舞、湘西鼓舞、板凳舞和古瓢舞等。尤以芦笙舞流传最广。贵州的丹寨、台江、黄平、雷山、凯里、大方、水城,以及广西融水等地,在每年正月十五、三月三、九月九等传统节日,和过年、祭祖、造房、丰收、迎亲、嫁娶等喜庆节日,都要举行芦笙舞会。舞姿以四步为多,也有二步、三步、六步、蹭步、跳步、点步以及左右旋转等跳法。苗族一级演员金欧领舞的“苗族青年舞”,1963年已摄成舞蹈艺术影片《彩蝶纷飞》,在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上演,深受群众喜爱。

苗族是歌舞的富有民族,仅苗族“鼓舞”一项,就近十种之多。苗族“鼓舞”在唐代《朝野佥载》上就有“五溪蛮,父母死,于村外闾其尸,三年而葬,打鼓路歌,亲戚饮宴舞戏一月余日”的记载,由此可见苗族“鼓舞”历史的悠久。

苗族的“鼓舞”主要种类集中在湖南省西部、贵州省东南部清水江流域一带。

黔东南的苗族《木鼓舞》,是过去每13年才举行一次的“吃牯脏”大型祭祀活动时的“鼓舞”形式。节日时,舞蹈的男女狂舞三日,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如醉如痴。

《花鼓舞》是湖南省凤凰、保靖、花垣等县苗族人民欢度农历“六月六”“八月八”“赶夏”“赶秋”等传统节日时,必有的自娱性舞蹈。届时,在举行盛会的广场中央,架起一面由三人负责敲击的大鼓。由两人持双槌敲击鼓皮,一人持单鼓槌敲击鼓梆,参加集体作舞的人们,没有人数和男女限制。作舞之前,击鼓者用本民族语言歌颂发明木鼓者的功德,以此作为对祖先的祭奠。然后,众人便在鼓点的伴奏下围鼓成圈翩跹起舞。这些作舞者的基本舞姿多来于各类生活动作的模拟,其中还加入一些武术成分,使舞蹈动作柔美而刚劲。《花鼓舞》的特点,是两位击鼓者在旋转、翻身或跳跃下表演多种对称性舞姿的同时,还能敲奏出和谐而统一的鼓乐。

苗族民间舞蹈《猴儿鼓》,是以三人或多人模拟猴子各种习性与击鼓姿态的男子表演性舞蹈。表演时,由一名鼓手在鼓后击鼓作乐,另一鼓面朝向穿猴装、画猴脸谱的舞者。舞蹈动作多为模拟猴子啃吃苞谷、荡秋千、看鼓、试鼓、惊鼓、相互嬉戏等。扮演猴子的舞者可用拳击鼓,也可以槌击鼓。整个“鼓舞”不但风趣、热烈、技艺性极强,而且具有一定的戏剧情节。

苗族民间自娱性的《踩鼓舞》,是年节、喜庆集会,尤其是农历三月“姊妹节”时,必不可少的女子“鼓舞”。舞蹈时,先由一名少女边歌边走入场内,然后继续歌唱并击鼓伴之。歌词内容基本为召唤,如姊妹们不要错过时机,快来作舞等。随后,众多盛装的苗族姐妹便聚拢在鼓架周围,面对皮鼓踏节而舞。在舞蹈进入高潮时,外围的男女老幼观众也可进入舞场,组成若干层同心圆圈共同作舞。舞蹈动作自由、欢快,时有两腿颤抖而带动全身的特点。

流行于黔东南的《反排木鼓舞》,现已成为苗族节日庆典以及出访他国的代表性舞蹈,被邻国友人誉之为“东方迪斯科”。

新中国成立后,在苗族诸多种自娱性和表演性“鼓舞”的基础上,人们又创造出了由四人同时敲打作舞的《四面鼓舞》。这种“鼓舞”流传在湘西的凤凰县和贵州省松桃县苗族聚居的地方。该舞男女均可参加,四人分别站在鼓面前,双手持槌击鼓。在统一的节奏下边击鼓边表演规定套路。每一套路动作完成后,大家按顺时针方向换到下一鼓面位置,再进行其它套路的“鼓舞”表演,既有表演性又有娱乐性。

苗族演奏芦笙、以芦笙伴舞的历史,自宋代已有记载。清代刻本《广舆胜览》中的舞蹈形象与“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分明是对现在所谓《铜铃舞》的记载。

曾生活于洞庭湖畔的苗族先民,以鸟为图腾,因而今日苗族妇女的头饰银冠与彩条长裙,仍充满着锦鸡羽毛的斑斓色彩和飞鸟图案。至今贵州省黔南苗族,保存着一种源于古代祭祀的大型舞蹈《芦笙堂》。表演时,由男子吹奏芦笙,专人敲击铜鼓,身着盛装、头戴银冠的少女,微乍双臂作鸟态款款起舞。这种情景与云南省开化出土的2000余年前铜鼓鼓面上的纹饰极为相似。此外,从云南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形贮贝器上的“击鼓歌唱图”中,可进一步窥探到苗族与古代百越部族及铜鼓文化间的密切关系。

在苗族的自娱性舞蹈中,还有头戴银冠、身着彩条长裙模仿锦鸡动态的《锦鸡舞》;头戴羽冠、模仿雉鸡相斗、跳跃、嬉戏,含有杂技技巧的男子双人《芦笙舞》和源于妇女刺绣、搓麻等家务劳动的《板凳舞》等。

中国苗族的支系繁多而分布广阔,形成了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歌舞品种。除以上介绍者外,贵州省“花溪苗”的《芦笙舞》、“红粘苗”的《跳硐》、“花苗”的《花树舞》、流传在丹寨县的《古瓢舞》、云南省苗族的《芦笙舞》、广西壮族自治区苗族的《芒哥舞》,以及《斗牛》、《牵羊》、《花棍舞》等,种类之多不胜枚举。 

苗族音乐

苗族音乐较为丰富、克满民俗生活的生动情趣,是苗族社会生活的写照,它由民间歌曲和民间器乐曲两大部分组成。

  苗族民歌按社会功能及体裁可分为:山歌、酒歌、婚俗歌、叙事歌等几类。山歌是苗族社会生活中演唱最为自由的一种体裁,它既能用汉语唱也能用苗语唱,编唱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它是苗族赶场、歌会、走亲访友,谈情说爱所必须的一种演唱形式,流传广,影响大。

  苗族除了丰富的民间歌曲外,流传着许多独具特色的乐器和大量的乐曲。共同展现了“能歌善舞”的民族性格特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乐器是芦笙和唢呐。

苗 族 历 史 

     苗族先民于秦汉时聚居在“五溪”地区,即今湘西、黔东等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人口:7398035

    分布: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的风俗 苗族的风俗习惯简介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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