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民族四个等级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2收藏

元朝民族四个等级,第1张

1  第一等,蒙古人。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2  第二等,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3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4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蒙思明将等级大致分为两等:蒙古、色目人为一等,汉人、南人为第二等。

真正完整提出“四等人制”的还是中国人屠寄,他在《蒙兀儿史记》中吸取了日本汉学界的研究成果,认为元代社会民族界限分明,严格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遗憾的是没有给出任何具体史料来源。

这个看似“传承有序”,却 “查无实据”的观点,竟成为后世所有“蒙元四等人制”的源头。

扩展资料: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当多的汉族人在各级官府担任高级职务,其中不少是正职。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儿史记》所作传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员中,汉人占了409位,即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

此外,汉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职的,除了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中书省担任高官的汉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职尚书的,亦俯拾皆是。综合来看,汉族人在元朝各级政府不仅任职显要者甚众,而且担任正职者也为数不少。

认为“元朝各级官府 的高级官吏,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职”的说法并非准确。

参考资料:

四等人制-

在封建制度里,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当蒙古人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

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第一等:蒙古人

第二等: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边的一些较早归附的部族,也属于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第三等: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大理)人,东北的高丽人也是汉人。)

第四等:南人(最后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区的人民。)

扩展资料:

四等人制:

随着民族关系日益密切,往来与杂居也相当普遍。从蒙金战争时期就陆续有大批汉人被迁往蒙古草原以及天山南北、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与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各地;蒙古与色目官员、军户、商人等也大量移居中原内地;

云南地区居住的蒙古人约十万人左右;大都、上都等政治城市及杭州、泉州、镇江等商业城市都居住许多蒙古人、维吾尔人、穆斯林、党项人、女真人与契丹人等,这对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是十分有帮助的。

由于蒙古人与汉人人数的比例极不平均,汉人的文化与典章制度也比蒙古人优越。

元廷为了保护蒙古人地位,主张蒙古至上主义,推行蒙古人、穆斯林(包括西域各族和西夏人)、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南人(南宋统治下的汉人)等四个阶级的制度。

元廷给蒙古人与色目人极大的权利,并让汉人与南人负担较大的赋税与劳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十分沉重。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有把臣民明确划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

为了防止汉人聚集叛变,元廷规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蒙古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蒙古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

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族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汉人为官、例如史天泽、贺惟一等等。

—元朝

—元朝政治制度

您好!

元代以政治地位划分人口等级:蒙古人——蒙古本部贵族与投入蒙古本部下为头夏的其他部族色目人——早期归附蒙古的其他蒙古部落,契丹贵族,中亚钦察各部,大理贵族,吐蕃贵族,回鹘各部以及元廷聘请的外国官员汉人——原西夏遗僚,原金境内女真贵族,高丽外臣,渤海士,汉士……等南人——原南宋境内的汉士大夫,越人土官……等等。满族祖先女真人与渤海人在元代主要分在汉人阶层(此汉人并非汉族),但早期投诚的女真人成了蒙古贵族的头夏也就是家臣,所以也有少数分在蒙古人(此蒙古并非蒙古族)里的。--------------------------------------------------元朝所说的汉人并非汉族人,而是指汉地之士人,金时女真官僚后代有很多住于河北山西等地因此被列入汉人的多,并非汉族。民族这个词是20世纪初从日本引进的外来语,中国人真正认识民族,区分民族概念是近代的事,时间不过九十年而已。

元代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民族,元初即使蒙古贵族也刚刚进入知识阶层的门槛,就更谈不上识别民族了。元代划分的不同等级主要是针对不同地区的上层人士而言,划分等级是为了限制非蒙古贵族的政治权利,以此保证蒙古贵族子弟能得到更多的官缺,并非专门针对民族。人口等级划分限制了非蒙古贵族出身的上流阶层的权利,使他们不能超过蒙古贵族,这是元朝维护统治的手段。对于当时各族下层的百姓而言,人口等级对他们一点意义没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底层,世世代代放羊或种地永远也没有当官的机会,所以平民百姓根本都不被划入四等级当中。

 元朝汉族名臣

  刘秉忠(1216~1274)

  中国元代前期政治家字仲晦,初名侃邢州(今河北邢台)人邢州在1220年即归蒙古政权统治,刘侃17岁时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1238年,辞去吏职,先入全真道,后出家为僧,法名子聪,号藏春散人1242年,北方禅宗临济宗领袖海云推荐他入藩王忽必烈幕府子聪博学多能,深受重视1250年,他上万言策,提出:“治乱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主张改革弊政,建立制度,如定百官爵禄,减赋税差役,劝农桑,兴学校等,对忽必烈采用“汉法”起了推动作用1260年,忽必烈称帝,命子聪制定各项制度至元元年(1264),忽必烈命子聪还俗,复刘氏姓,赐名秉忠,授光禄大夫等官职六年,订立朝仪八年,建议忽必烈以大元为国号

  刘秉忠还主持了元朝首都大都和陪都上都的营建1251年,蒙哥即大汗位,以忽必烈管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忽必烈将营帐移到金莲川,并在1256年命刘秉忠在当地建立新城1258年建成,定名开平,忽必烈称帝后改为上都至元三年,又受命在原燕京城东北设计建造新的都城新城规模宏伟,工程浩大至元九年,忽必烈根据刘秉忠的建议,命名新都为大都至元十一年正月,大都宫阙建成

  刘秉忠长于诗词,沉郁豪迈,在元代文学中别具一格其作品有《藏春集》6卷传世

  史天泽(1202-1275),元初丞相,字润甫,燕京永清(今属河北)人

  史秉直之季子天泽善骑射,勇力过人,从其兄天倪镇守直定

  元太祖八年(1213年),蒙古军进入河北,他随父秉直、兄天倪领乡勇降蒙古军,从攻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兄天倪死,继任河北西路兵马都元帅先后击败金恒山公武仙,围攻五马山(今河北赞皇境),擒斩红袄军首领彭义斌,对巩固蒙古在河北的统治出力甚多窝阔台(元太宗)时,他被授任真定、河间、大名、东平、济南五路万户,参与灭金之战蒙哥(元宪宗)时,从攻四川中统二年(1260年),任中书右丞相随忽必烈(元世祖)征阿里不哥次年,与宗王哈必赤统兵平定李之乱至元年间,参与围攻襄樊,为元军中间突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后与伯颜率军灭南宋,中途病还,死于真定(今河北正定)

  天泽本人是散曲作家,《录鬼簿》列为“前辈已死名公,有乐府行于世者”;其子史樟,即史九散仙,也曾撰写过杂剧他们都喜欢交纳文人

  张弘范(1238--1280)

  元大将宇仲畴,涿州定兴(今属河北)人张柔子中统三年(1262年)为行军总管,围李(王禀)于济南;后为万户,参与围攻襄樊之役,又从伯颜攻宋,为前锋渡江至元十五年(1278年)任蒙古汉军都元帅,南取闽广他使弟弘正为前锋,俘文天样于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次年于压山(今广东新会南)击败张世杰所统水军,灭宋有《淮阳集》

  李孟

  元朝中叶大臣字道复,号秋谷祖籍潞州上党(今山西长治),父唐始徙居汉中(今属陕西)李孟习儒学,通经史,曾开门授徒元成宗铁穆耳即位之初,被选为皇侄海山(武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师傅大德元年(1297),海山出镇北边,李孟留京师辅导爱育黎拔力八达八年,随爱育黎拔力八达出居怀州(今河南沁阳)十一年春,成宗死,无嗣,皇后伯要真氏策划临朝称制爱育黎拔力八达闻讯赶至大都,李孟受命与丞相哈剌哈孙联络,发动政变,废伯要真氏爱育黎拔力八达监国,授李孟中书参知政事海山即位,李孟恐遭猜忌,弃官逃居许州(今河南许昌)至大三年(1310),被召回朝,特授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徽政院事次年,武宗死,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李孟为中书平章政事,后又任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建言行科举,进用儒士,节制财用,罢僧、道官,皇庆元年(1312)十二月,致仕延佑元年(1314)十二月,复拜中书平章政事次年,与程巨夫、许师敬议制贡举法;廷策进士,为监试官与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不合四年,罢中书平章政事七年仁宗死,元英宗硕德八剌立,铁木迭儿倚太皇太后答己势力擅权,李孟降为集贤侍讲学士次年病故

元朝民族四个等级

1  第一等,蒙古人。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2  第二等,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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