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农村的偷盗现象较多,这几年基本消失,真正的原因在哪?
八九十年代,农村的小偷“见什么要什么”,粮食要,农具要,家用电器要,钱财更要。那时候的农村相比现在而言,没有多少钱,人们也没有储蓄的习惯,都是放在家里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很大一部分小偷,实际上是过不下日子,才不得不走上这条路(没有帮小偷洗白之嫌)。随着社会发展,就业的门路多起来,有的小偷因为岁数及找到工作洗手不干。
其次,随着科技进步,很大一部分人好吃懒做的人,不再满足小偷小闹,转行干起其他勾当。以前的小偷是偷物偷钱,现在就是以钱为主。就像现在的职业乞丐只要钱,不再要粮食填饱肚子那样。前几年电信诈骗,传销等一些新型方式层出不穷,让很多人上当受骗,干一票远远超过了那几年**入室盗窃的数额。还依靠偷盗过日子的,已难以生存下去,适应不了市场,他们中大部分开始转变身份。但实质都是想不劳而获,唯一的区别就是换了一个称谓。
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前的农村,人们没有多少防护意识及措施,小偷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才屡屡得手。现在,人们在思想上重视,加上手里有钱,可以装监控,甚至把家中的探头连到自己手机上,无论在什么地方,打开手机,家中的情况一目了然。还有,国家在这方面投入越大,好多农村,在进出口都安装了治安监控探头,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三、金融网点普及和支付方式革新以前的农村,由于没有多余的钱,吸引不了银行的注意。现在,银行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在城乡普设网点,极大地方便了人们。大部分有闲钱的人,把钱存到银行,不是为了图利息,而图的就是安全。加上,现在时兴手机支付,虽然对一些老人不方便,但对大部分中青年人来说,省事方便也安全。不需要身上装太多现金,一部手机就可以走遍城市乡村,这也压缩了小偷的生存空间。
四、执法队伍自我净化以前,人们有一种认为,如果是执法者的亲朋好友家被偷被盗,很容易抓到小偷。而对于大部分没有这层关系的农村人来说,出现此种情况,大部分还是抱着备案为主,从内心也认为钱物找不回来。这几年,在政策的压力传导下,执法者不愿跟这些人有过多纠结。加上,年轻有学识的执法者走上治安工作前沿,他们从内心看不起此类人,不给这些人面子。让他们失去了靠山,不敢轻易试法。
结束语:总之,农村的偷盗现象减少是事实,既有从业人员转行有关,也有全民防盗意识提高有关,更有科技水平及金融服务提升有关,也与执法者严格执法有关。之所以总是有人去盗窃,主要是因为以下三方面原因:1、总有人想要不劳而获;2、有一部分人走投无路;3、偷盗成本低。
1、总有人想要不劳而获首先,生活中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太多了,其实大家都不想工作,都希望每天睡在床上,一觉醒来就能看到钱从电视机里面自己钻出来,但是哪有这样的好事呢?财富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所以说不劳而获本身就是行不通的。
但是就有一部分人坚持想要不劳而获,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些很容易赚钱的方式,但是大部分都是违法乱纪的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去当小偷,现在大学生毕业以后一个月也就几千块钱,小偷一晚上就能偷回来,一旦尝到了甜头以后,就更加不想劳动了,总觉得可以靠着快捷的方式赚钱,所以持续盗窃。
2、有一部分人走投无路其次,有一些人选择做违法乱纪的行为,其实也是生活所迫,但是这类人是少数,他们可能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干什么,所以才会误入歧途,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不知道违法乱纪的严重性,跟着社会上的混混去偷盗以后,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可以脱离父母的管控了,于是便持续走在这条不归路上,所以家长一定要好好管孩子。
3、偷盗成本低最后,偷盗本身的成本是比较低的,本身偷盗的金额不多的话,其实也不太会立案,很多人也就是偷点小钱,有些失主丢钱了只想着破财免灾,不会真的去追究,所以社会上其实有很多盗窃案是没有追究的,偷盗成本也是因此被拉低,导致越来越多的小偷觉得自己可以幸运地躲过一劫。
不犯法,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是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为使自己或他人免于遭受现时的不法侵害而有必要进行的防卫。
法律分析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刑法的正当防卫是有所区别的,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针对侵害人人身的正当反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可以针对他人的财产反击的。刑法与民法对正当防卫确定的责任后果是不同的。正当防卫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因此即使给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防卫人错误认为存在正当防卫情况或者防卫超出了必要限度,防卫过当,应当适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这里适当是指仅对超过防卫限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承担责任。正当防卫必须是被侵害人或第三人所实施的,具有防卫意识的、客观上必要且不属于滥用权利的防卫;于此需要掌握的是,防卫意识是指行为人自己或第三人进行防卫的意识,对于侵害行为而言,防卫必须是必要的,至于必要与否要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而不能单纯从被侵害人角度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使自己或他人免于遭受现时的不法侵害而有必要进行的防卫。正当防卫须以一个现时的、对某个法律所保护利益的不法侵害为基础;于此需要掌握的是,侵害是指每种可能伤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人的行为;若不能充分证明侵害是合理的,那就是不法的;侵害必须是现时的,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这要看你怎么打斗了,小偷有没有还手的意思。
情况一:你发现了小偷,小偷那时候已经在逃跑,你追上去,小偷并没有还手殴打你的意思,但是你依然打了小偷,并且把对方打死,那么你面临的就是故意伤害致死罪。
通俗来说,就是小偷如果没有打你,你除了必要的制服以外,在制服以后你是不能殴打他的,否则你的额外殴打就是故意伤害。
情况二:你发现了小偷,小偷非常嚣张想谋财害命,灭你口,当时你不反抗可能你就会受伤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殴打在一起,小偷死了。
那么你就是正当防卫。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一旦小偷没有反抗,你就不能继续殴打,否则很可能会成为防卫过当。
真实案例分享,刺伤偷车贼被判故意伤害罪
姚某骑车去找叔叔陶某,当时姚某就把自行车停靠在叔叔陶某的店铺旁,这时候一小偷来偷姚某的车辆,姚某即使的发现了,于是叫叔叔陶某来抓小偷。
叔叔陶某前往抓小偷,小偷开始逃跑,中途姚某以为小偷口袋里装有刀子还提醒了陶某,恰好叔叔陶某身上也顺手带有刀子。
最终叔叔陶某抓住了小偷,小偷非常嚣张,”你捅我啊,捅啊”陶某说“你认为我不敢,你偷我自行车,我打死你都行”说完后,陶某就真的向小偷的腰部捅了一刀。
最终小偷面临左边肾部破裂,进而摘除,经过鉴定是重伤。
陶某认为自己是以为小偷有刀子才动手的,且对方偷东西在先,自己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是法院会怎么认为呢?
法院认为,虽然抓住小偷后,小偷有一个掏口袋的动作,但是其实是为了扔掉而作案的工具,并不是小偷也带有刀子,而小偷在没有实施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时,陶某却用刀子捅伤了小偷的腰部,导致其重伤,这样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判处:被告人陶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我国以正当防卫最终辩护成功的比例其实很低,甚至接近百分之零点几,所以个人认为遇见小偷,首先:
第一,保护好自己,因为很多小偷是亡命之徒,你不见得打赢对方。
第二,报警求助,有机会拍照就拍照。
第三,我国法律支持扭送也就是你可以制服他,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到警察到来,但是不要故意殴打,也不要把对方游街。
过去有一个案例,把小偷游街,最后判处给小偷道歉和赔钱。
小偷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大家也都痛恨小偷,但是我们的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千万不要为这种渣人将自己的人生搭进去。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小偷本来就是一个违法的职业,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是损害了我的权益,所以小偷在偷盗的过程中受伤了为什么户主还要负责任?
这个事情要分成两个方面来对待,首先,如果查清楚小偷行为属实,并且是在偷盗的过程中发生了伤亡,过错责任在小偷,房主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小偷发生伤亡之后,小偷的家属起诉房主特殊侵权,并且不承认小偷去偷东西,那么房主就很难说清,麻烦就大了。
如果房主人在后面追小偷,小偷在前面跑,两个人没有肢体接触。小偷自己摔死了,那么这属于意外事件,房主人不负任何责任。小偷之死,完全是小偷的自己行为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如果房主人在追小偷的过程中,与小偷发生纠纷,小偷在与房主人撕扯的过程中摔死了,那么房主人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了。小偷偷东西固然应当受到惩罚,但是小偷偷东西因为与房主人发生纠纷而死亡,这显然造成了不应有的后果。对于小偷的死亡,房主人就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至少包赔小偷的丧葬费是有可能的,如果碰到小偷家属讹人,那么房主人可能会赔得更多。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对于小偷偷东西摔死了户主是否具有过错的判断,主要是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行为人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例如法律对某一特定领域规定了行为标准,行为人若违反了这些标准,就具有过失;
第二,行为人是否违反了一个合理人的注意义务。合理性的注意义务主要是指多数人在特定情况下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
就这种情形来说,住所是与外界隔离的场所,未经许可,擅自闯入就将涉嫌违法,严重涉嫌犯罪,更别说是基于其他犯罪意图的非法侵入。同时因为房屋不同于公共产所,对于房屋地面的保洁工作并非是法律强制性义务,房屋主人已经尽到自身所需要尽到程度,其不可能预见也不会预见晚上会有小偷入室盗窃并因为路滑从而导致小偷死亡。
房主对于进入者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注意义务:
1,被邀请者。对于被邀请者,房主应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如果被邀请者受伤,房主应承担侵权责任。
2,被许可者。对于被许可者,房主承担一般注意义务。如果被许可者受伤,须考虑房主的过错程度。
3,不法入侵者。对于不法入侵者,房主不承担注意义务。如果不法入侵者受伤,房主不承担责任。
在我国法上,对于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判断,与上述法理有关。
两个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将自己反锁在房主的家中,又碰上女主人回来,所幸女主人机智报警,不过面对民警的询问的时候,两个小偷竟然谎称自己是来看病的。
大连市民李女士家住7楼,11月25号下午1点多,李女士送孩子上课后返回,竟然发现家里进了贼,她立即报了警。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偷盗偷盗指的是在不经主人的允许之下,拿走属于主人的东西就称为偷盗。是违法的行为。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总结:这两个小偷虽然入室后只是睡着了,没有带着财物离开,但是民警在其住址中发现大量之前盗窃的财务,只需要物主前来认领后,将被定罪,至于判刑的长短则是由他们所盗窃的总额大小而界定的。
第一、小偷偷东西不定时(他先踩点)、也不事先通知、小偷也不一定是穷人、第二、小偷都好逸恶劳、第三、偷盗的东西大肆挥霍、望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被盗要及时的拨打110
我眼中的小偷作文大全小偷是人们都讨厌的对象,一但有人家里少了什么东西,人们都会毫无疑问地说:“这一定是小偷干的”。
但是我却对我们生活中的一种“小偷”充满敬意。
有一个人,他家里十分有钱,父母每年工资达数十万,虽然他家里十分有钱,但是他的父母一点儿善心也没有,他却很有善心。
他到父母保险柜内“偷”点钱然后骗父母出去有事,抽时间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穷人,残疾人。
我十分敬佩这个人的所作所为,虽然“偷”在某种程度上有一些不好,但是他敢做,敢“偷”父母的钱来帮助别人。
这难道不对吗?我有一个这样的邻居,他经常带着一个塑料带到街上去,看见一个瓶子或者什么垃圾就弯腰捡起来放到自己准备好的袋子里,他这样做了“偷”别人扔在地上的东西,不但使城市更加美观,而且绿化了城市,这样做难道不对吗?小偷这个词虽然在字面上形容不好的人,但是有些“小偷”帮助了别人,不但绿化了城市,使城市更加美观,使穷苦人感受到爱与被爱的温馨,这样的“小偷”难道多一点不好吗?这就是我眼中的“小偷”。
关于小偷的作文捉小偷一个很热很热的夏天,太阳照在大地上,把大地晒得 辣的,晒得人身上汗流浃背。
我和爷爷从学校出来,在考棚街上走着。
忽然,前面一位妇女的钱包被小偷抢走了,她喊:“抓小偷。
”小偷在前面跑,这位妇女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
这时,许多过路的群众都加入抓小偷的行列,我和爷爷也不例外,我拉着爷爷快步追去,还有人打“110”报警。
不一会儿警察来了,把考棚街围得像铁桶一样,小偷无处可逃了,跑到一个小巷子里,警察和群众在另一个小巷子等着小偷,小偷想回到刚才那个小巷子里,那边也有警察,他一出现,就被警察抓住了,小偷乖乖地伸出手戴上手铐。
最后,小偷被带到公安局,那位妇女也拿回了钱包,高兴得直夸警察,群众看见小偷被捉,都拍手称快。
有木有《智斗小偷》的作文,600字左右,要一波三折,要有情节~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小偷偷东西的情景,可从来没有亲眼地见识过。
想体验一下眼见为实的滋味。
终于,在昨天下午我亲眼见识了小偷作案的全部过程。
那天,在我回家的路上,我高高兴兴地哼着小曲。
我抬眼看见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大姐姐,穿着一件白色的小袄,口袋很浅,沉甸甸的,显然里面有些东西。
再往他身旁一看,有一个人一直在追着她的车,刚开始以为那个人是想坐到车子后座上。
可是,我定眼一看:这个车子后座是禁不起这个大人的重量的,这一点使我联想到??小偷!我正想对大姐姐喊叫,可转念一想: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为好,免得引火烧身。
不行,我是个初中生,一个红领巾少年,怎能不出制止,还是先看看情况,再来个见机行事吧!于是我屏住呼吸,耐着性子继续观察,只见得那个小偷边跑边偷偷摸摸地把手伸进那个大姐姐的衣袋里。
我忙给大姐姐传送眼神,可惜大姐姐专心致志骑车,哪会注意我的举动,小偷把一个黑色的钱包小心翼翼拿到半截时,突然我叫一声,顿时那个大姐姐好像有所察觉,把手伸进了衣袋,老天,还好。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提到了嗓子眼的心落下啦。
那小偷怎肯善罢甘休,见右边没有得逞,又溜到了左边,开始了第二次“英勇”的“冒险”。
此时我急中生智,跑到大姐姐车前说:“大姐姐,你拾到了我的本子了吗?”大姐姐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向左一扭头。
发现有个贼眉鼠眼的人正在掏自己的衣袋,此时,小偷见势不妙,赶紧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
通过这次的经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遇到紧急事件,要沉着,冷静,不要着急!
《我看见了小偷》作文600同学们,你们遇见过了小偷吗?小偷来了,你们害怕吗?我遇见过了,确实很紧张,那件事让我很难忘昨天,在我坐3号车去江门买书时,在车上,我挤了半天,车太多人了!我差点喘不过气,只好头伸进人群中喘了一会儿气突然我发现一个眼戴眼镜,身穿黑色衣服的小偷在伸只手进一位叔叔的背包,我当时想:啊!糟糕!有小偷了,怎么办?那小偷一下子就偷出一个黑色的钱包,但那位叔叔一直望着窗外,还没有觉察到,我当时不敢大喊说有小偷,因为我怕小偷来把我抓走,所以我很着急,车到了一个站,小偷就立即逃走出车,像离弦的箭,我这时像热锅上的蚂蚁,才大声喊:“这位叔叔刚才给刚下车的小偷才偷了个黑色钱包”叔叔立刻打110报警,叔叔立刻逃下车去追,为了协助叔叔抓小偷,我跑过去对叔叔说:“叔叔,不如我帮助你,好吗?”叔叔点点头。
我跟着叔叔去,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了警察叔叔们,他们马上穿上服装做好准备,我见到叔叔见到了小偷,立刻追上小偷,把小偷打下,警察叔叔们很快就过来把小偷抓回去,叔叔也拿回了钱包,警察叔叔们还表扬了我,我心里甜滋滋的。
我把这件事说给了同学们听,有的同学说:“有小偷是,我们应该立刻报警。
”有的说:“如果在路上遇见小偷跟着你,应该引他去多人的路上,再叫人们借一下手机报警,这样就不怕小偷了,很好吧!”经过这件事,我再也不怕小偷了,我终于有勇气了,这件事真是一件难忘的事啊!!
我想对小偷说作文四百字以上怎么写我经常看到电视上、报纸上报告道:某某人被盗窃了钱包,李某家里丢了什么东西……一些新闻。
我想,这些人的东西、财产被偷了后一定非常伤心,也非常痛恨你们这些小偷。
你们这些小偷知道吗?当你们在顺利地偷走别人的东西时,虽然会很高兴,但是你们想过失主的感觉吗?你们这样不顾别人,尽情地去偷自己想要得东西。
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是的。
比如说我的邻居李阿姨就被你们这些小偷偷去了刚买的电动车:一天,阿姨骑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自行车回来了。
原来,这是她刚刚去集市上买的两千多元钱电动自行车。
骑回来后,她把车子放到了楼下的小房里,就回家了。
到了白夜三更,你们就开始出发了。
你们撬开了小房门,偷去了阿姨的电动车,再次“胜利凯旋”了。
到了第二天,“案发现场”只剩下一把撬烂了的锁和一扇半敞开的门了……当阿姨知道电动车被偷了时,她伤心了好几天。
我呼吁你们这些小偷:“请不要再偷东西了,如果世界上没有小偷,大家都可以过得平安乐业了。
况且,你们不偷东西,也不用每天胆战心惊地躲了。
请不要再当小偷了!”
关于怎么处置班级小偷的作文 600字班中“小偷”在我们这个和蔼又团结的班集体里,却有个出了名的“小偷”,她专门偷什么东西?别问,她可是专门“小偷”,爱偷偷的做事,但是始终会让我们发现个水落石出。
这个“小偷”名叫梁茹静,大家都称她小静,我们班有个习惯,就是离开教室上课得将自己的桌椅摆整齐,四年级时我们还能每次把桌椅摆好,可是长大了,却越变越懒了,能按要求做的没多少个同学,我们总是要受到班主任的批评。
从此,小偷开始行动了。
这是一节体育课,大家都得离开教室,各个同学“飞”一样跑出教室排好队,单椅子还是乱的,虽然是这样,可还是没有人去管那个乱七八糟的教室,而且没有一个人在乎。
一节体育课结束了,大伙“一窝蜂”似的跑回教室,大家都惊呆了,刚才摆得乱七八糟、连苍蝇都不来光顾的教室如今变得整齐有序,地上没有任何纸屑,看起来可舒适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班主任见此景,表扬我们做得非常好。
但是我们都承认着不是我们干的。
最后小娟同学公布是小静,大家感谢她为我们所做的。
就此以后我们不时叫她“小偷”。
就只是这样偷偷做一件事,就这样伟大?这不,她偷偷做的事还有……
作文《赞仙人掌》500字赞美仙人掌仙人掌虽然平凡,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仙人掌的故乡是终年干旱的地区,严酷的自然条件淘汰了弱者,仙人掌是强者,它几乎是不死的无论是在孤寂中还是被遗忘;无论在蔑视中还是受到其它不公正的待遇,仙人掌总是保持本色它不与其它的植物计较,不与其它植物争名利、抢位子它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为沙漠增添一份亮丽的色彩我被它那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我想了很多很多不知什么时候它来到沙漠,它褪去曾引以为豪的青枝嫩叶,换上钢针似的刺,它鄙视那缩在沙漠里的蛇、鼠、苟且偷生只要它们还活着,仙人掌就昂着头告诉所有困难----我们是不可战胜只要人来到这里,它们就会无私地献出宝贵的生命,供人们解渴在生活中,一些人也跟仙人掌一样,有着顽强而可贵的精神我想到了我们班的崔人赞同学,上个学期她本赞美仙人掌仙人掌虽然平凡,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仙人掌的故乡是终年干旱的地区,严酷的自然条件淘汰了弱者,仙人掌是强者,它几乎是不死的无论是在孤寂中还是被遗忘;无论在蔑视中还是受到其它不公正的待遇,仙人掌总是保持本色它不与其它的植物计较,不与其它植物争名利、抢位子它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为沙漠增添一份亮丽的色彩我被它那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我想了很多很多不知什么时候它来到沙漠,它褪去曾引以为豪的青枝嫩叶,换上钢针似的刺,它鄙视那缩在沙漠里的蛇、鼠、苟且偷生只要它们还活着,仙人掌就昂着头告诉所有困难----我们是不可战胜只要人来到这里,它们就会无私地献出宝贵的生命,供人们解渴在生活中,一些人也跟仙人掌一样,有着顽强而可贵的精神我想到了我们班的崔人赞同学,上个学期她本来就很拮据的家庭又遭遇不幸,她的妈妈患上了癌症,已到了后期我们大家是从老师那里知道这一切的,我们相约去她家看看一进门,我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我从没见过这样贫困的家庭,低矮的小平房,屋里一片漆黑,屋内根本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张老旧的破床、一张四角残缺布满钉子的桌子和一把旧椅子,那就是崔人赞吃饭和学习的地方她的妈妈身患重病,每天回家后即便是饥肠辘辘,也得先照顾完妈妈后才能去写作业、学习,然后才是吃饭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无论如何不会相信,那么阳光自信的一个女孩,竟然背负着如此沉重的生活重负,上学期她以100和995的成绩位居全班第一名就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取得的!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困难并没有击倒这个顽强的女孩,她不就像沙漠里的仙人掌吗?从崔人赞的身上我明白了很多:一个人的潜能是很大的,不管有多大困难,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战胜困难,风雨总在风雨后富兰克林曾说:“未曾见过一个起早勤奋的人抱怨命运不好;良好的品格,优良的习惯,坚强的意志,是不会被所谓的命运击败的”困难的生存环境谁都可能遇到,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仙人掌那样坚强在经历困难考验与磨难后,依然能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愿意为别人付出所有的人才是最可敬的人他们就像
绿叶赞有人称赞牡丹的华贵艳丽,有人倾慕百合的幽香高雅,更有人喜爱莲花的玉洁冰清。
历代多少文人慕容对花视如珍宝,以花为题写下了多少名传千古的优秀篇章。
然而衬托这些秀丽妩媚、鲜艳夺目的花儿的,正是那些不为世人所注意的绿叶。
春天,当你走进一片花海之中时,你会想到鲜花怒放,靠的是一片片平凡无奇的绿叶吗?正是这些绿叶,用无数次光合作用,制造了大量的养料供花朵成长,使花儿一朵比一朵妖艳,而绿叶自己呢?她从不摆出骄傲的样子,尽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使鲜花开发,同时又以她的翠绿衬托着鲜花。
盛夏,绿叶们手挽手撑起一把绿伞,为人们送来凉爽。
金秋,绿叶在秋风的吹拂下纷纷枯黄,脱落,她并不为自己短暂的一生而悲伤,也不为自己没有得到人们的欣赏而难过。
她勇敢地拥抱芬芳的泥土,甘愿化作土中的养料,为大树所吸收,使她长得茁壮……我常想:鲜花好看,要是没有绿叶的衬托,也显不出她的美丽,自然界与人类都是这样。
一个人即使你是出人头地的佼佼者,也只有置身于千万平凡劳动者之中,才能有所作为。
在现实生活中,不知有多少像绿叶一样的人,默默无闻地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敬爱的老师,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教导我们学习文化知识,不知倾注了多少爱心,希望我们长大成材,他们像春蚕一样,无私地为人们贡献一切,用辛勤的汗水抚育我们成长。
他们所做的一切,难道不像那些不为人知所注意的绿叶吗?我要做一片平凡的绿叶!无私地为人们做出贡献!
那天晚上,爸爸妈妈都有事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里玩。
忽然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心想:爸爸妈妈刚出门,怎么就回来了呢?一定是别人在敲门,我就继续玩。
过了一会儿,敲门声越来越大,我想门缝一看,啊!顿时吓了一跳,原来是个小偷呀。
他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好像非常紧张似的,左看看。
右看看,贼眼骨碌碌转,染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一双大大的耳朵,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一副墨镜。
他正在用钳子开我们家的门。
我想:完了,爸爸妈妈又不在家,我怎么办呢?是开门把钱给他,还是……还是开门吧。
当我把手伸出去时,突然想起爸爸妈妈出门前对我说的一句话:“不管有谁来敲门,都不要给他开门。
如果他用钳子开,你一定要镇定,想办法把他吓跑。
”我躺在床上吓得发抖,怎么也想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眼睛一亮,终于想出了一个把他吓跑的好办法。
我站在门前大声说:“爸爸,有人在外面敲门,你去看一看是不是妈妈。
”小偷听见了,吓得转身就跑。
我看见了大笑起来。
小偷,我真想对你说:“你不应该随便偷别人的东西,如果你继续偷下去,警察叔叔一定不会放过你。
我希望你能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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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农村的偷盗现象较多,这几年基本消失,真正的原因在哪?
本文2023-10-03 10:56:4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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