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的信仰与崇拜
古老的民族一般都会有较为神秘、独特的信仰与崇拜观念,锡伯族也不例外,锡伯族的宗教信仰较为复杂,在群众中曾流行过原始崇拜、萨满教、喇嘛教。
宗教信仰
锡伯族在长期从事狩猎和农耕生产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原始崇拜,并成为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原始崇拜主要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如猎神崇拜、渔神崇拜、土地神崇拜、灶神崇拜、喜利妈妈崇拜等。
藏传佛教喇嘛教在元代传入锡伯族地区,当时在蒙古统治下的锡伯族群众开始信仰喇嘛教,锡伯族西迁后仍然信仰喇嘛教,至今在东北和伊犁河谷还分别保留着“锡伯家庙”太平寺和靖远寺。
在锡伯族信仰原始崇拜的同时,还信仰萨满教。萨满教把宇宙分为上、中、下三界,上界天堂是神灵居住的地方,中界地面是人类居住的地方,下界阴间是魔鬼和人死后灵魂居住的地方。萨满教认为神、鬼主宰世间万物和人类祸福,为了祈求神灵保护和不受魔鬼欺压,萨满是神的弟子,萨满跳神驱魔,保佑人类平安。
锡伯族萨满教没有统一的教义、寺庙、宗教组织,也没有定期的礼拜仪式和节日,只有跳神时唱的萨满歌、跳的萨满舞和萨满画。传说伊散珠女神是锡伯萨满的始祖,萨满弟子必须经过攀登18级刀梯(寓意通过神界的18道关口)才能成为正式萨满。锡伯族萨满的职责,最初其范围很广,凡民间的疾病、婚丧喜事、出猎祭祀等都由萨满管理,随着社会发展,萨满专司驱鬼治病,保护人们平安。
“鲜卑兽”崇拜
锡伯人有不吃狗肉且喜欢养狗的习惯,源于对“鲜卑兽”的崇拜。传说“鲜卑兽”是一种似狮非狮、似狗非狗的动物,男人把它的头像刻在皮带钩上,上山打猎时特意系上它,小孩的帽子、鞋子也都绣成“鲜卑兽”头部形状,有的人家把它的画像挂在供桌前面,逢年过节,焚香叩头,甚至在锡伯族的家谱中也有它的图像。
对“鲜卑兽”的来历,锡伯族有一个流传至今的民间传说:居住在大兴安岭的锡伯族先民——鲜卑部落以狩猎为生,由于气候寒冷,食物来源匮乏,生存艰难,部落头人决定携众南迁。他们在莽莽的原始森林里迷了路,走了许多天也没有走出森林,就在他们弹尽粮绝、一愁莫展的时候,有一只似狮非狮、似狗非狗的动物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他们跟着这只怪兽平安的走出了森林。从此,锡伯人就把这只似狮非狮、似狗非狗的怪兽当作神兽供奉起来。
祈年树和树木崇拜
在察布查尔县以西的爱新舍里镇依拉齐牛录北2千米处,有一颗硕大无比的榆树,锡伯族人叫它“文车热哈林”,汉语意思是“祈年树”。
祈年树,树干围约9米,树高约15米,树冠覆盖面积一亩左右,树干上火烧的痕迹,证明它经受了劫难。它独立于田野之中,苍劲挺拔,枝繁叶茂,郁郁葱葱。若攀登树杈上,顿觉风声飒飒,遍体清凉,令人心旷神怡。
二百多年前,锡伯族从东北迁来时,这棵树仅有碗口粗细。锡伯族古谚:“独树不能砍”,以为神灵庇佑,群众特意加以保护,禁止小孩上树伐枝。每年端午节,牛录佐领邀集萨克达(德高望重的老人)和附近农民来树下联欢会,一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二为祈望丰收。
祈年树,是锡伯族的树木崇拜,实际上是一种自然崇拜的遗俗。锡伯族一直保留着这种崇拜树木的习俗,他们认为古树是有灵的,或是一种风水树,严禁滥砍乱伐。谁要是砍伐了风水树,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独树更灵验。如果独树被欢伐了,就会遭受灾难。
满族的原始信仰
满族人原始信仰敬狗,不杀狗,不吃狗肉,到满族家中做客,不能把狗皮帽子放在西坑上,因为满族人多用西炕供奉祖先,有北炕为夫,西炕为贵之俗。满族人以鸦为“神”,把它供为“神鸟、圣鸦”。祭祀时要把杀下的猪锁骨挂在神竿上让乌鸦吃,以示祭祀乌鸦。
萨满教
萨满教主张万物有灵,以萨满作为人灵交通的使者。崇拜的神灵包括自然神(如山神)、动物神(如马王)、祖先神以及人间神(如关帝)。后来满族虽崇信佛教,然萨满祭祀未废,而且佛教神祗也被纳入萨满祭祀中。清初开国伊始,主祭天神。“顺治初,定云、雨、风、雷,既配飨圜丘,燕建天神坛位于先农坛南,专祀之。雍正六年谕建风神庙”。这些受祭的对象天、地、云、雨、风、雷都是自然神,显然是萨满教万物有灵论的体现。
“跳神之举,肖初盛行,其诵祝辞者曰萨吗,迄嘉庆时,罕用萨吗跳神者,然其祭固未尝废也”。这里提到的萨吗即萨满,亦即专业巫师。说明萨满教在嘉庆以前一直盛行,在满族宗教信仰中占有主导地位。满族以西为贵,一般满族家庭皆于西屋西坑墙高处置一木架,叫祖宗板,上供一木匣,装有家谱和神书,神偶,祭规。每逢家祭,此处便是挂神位的地方。供祖宗板反映了满族的祖先崇拜观念。
佛教
满族还信仰佛教。由于历史的原因,蒙古族在清朝的地位仅次于满族,且满蒙允许通婚。故而,蒙古族信仰之藏传佛教(喇嘛教)很快传入满族中。另外汉传佛教对满族也发生了影响。满族信仰佛教出家为僧者少,信徒多居家念佛。供奉如来佛、观世音菩萨等佛教神祗,建有观音阁等佛教寺院并到佛教寺院中礼佛烧香,还愿换锁。如前所叙,佛教神祗还被纳入萨满祭礼中,甚至为孩子取名“观音保”、“菩萨保”,可见其佛教信仰之深广。满族人的家中供奉着佛各匣、祖宗板、祖宗架、木条等。在满族人家中院里,迎着大门立着一根六尺高神等,竿顶是风磨铜顶,包一块红布,竿的根部故有三块石头,俗称“神石”,传说,这些是为祭祀努尔哈赤的。
满族的禁忌
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许将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这里。忌打狗、杀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服孝中男子不剃发,女不簪花,三年内 红。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参考资料:
每个民族往往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的民族信仰动物,有的民族信仰鬼神,有的民族信仰祖先,有的民族信仰圣贤……这些信仰往往带有情感色彩。
那么,在 满族文化 中,满族的信仰和禁忌都是什么?一起随我来看看吧!
满族的原始信仰
满族人原始信仰敬狗,不杀狗,不吃狗肉,到满族家中做客,不能把狗皮帽子放在西坑上,因为满族人多用西炕供奉祖先,有北炕为夫,西炕为贵之俗。满族人以鸦为“神”,把它供为“神鸟、圣鸦”。祭祀时要把杀下的猪锁骨挂在神竿上让乌鸦吃,以示祭祀乌鸦。
萨满教
萨满教主张万物有灵,以萨满作为人灵交通的使者。崇拜的神灵包括自然神(如山神)、动物神(如马王)、祖先神以及人间神(如关帝)。后来满族虽崇信佛教,然萨满祭祀未废,而且佛教神祗也被纳入萨满祭祀中。清初开国伊始,主祭天神。“顺治初,定云、雨、风、雷,既配飨圜丘,燕建天神坛位于先农坛南,专祀之。雍正六年谕建风神庙”。这些受祭的对象天、地、云、雨、风、雷都是自然神,显然是萨满教万物有灵论的体现。
“跳神之举,肖初盛行,其诵祝辞者曰萨吗,迄嘉庆时,罕用萨吗跳神者,然其祭固未尝废也”。这里提到的萨吗即萨满,亦即专业巫师。说明萨满教在嘉庆以前一直盛行,在满族宗教信仰中占有主导地位。满族以西为贵,一般满族家庭皆于西屋西坑墙高处置一木架,叫祖宗板,上供一木匣,装有家谱和神书,神偶,祭规。每逢家祭,此处便是挂神位的地方。供祖宗板反映了满族的祖先崇拜观念。
佛教
满族还信仰佛教。由于历史的原因,蒙古族在清朝的地位仅次于满族,且满蒙允许通婚。故而,蒙古族信仰之藏传佛教(喇嘛教)很快传入满族中。另外汉传佛教对满族也发生了影响。满族信仰佛教出家为僧者少,信徒多居家念佛。供奉如来佛、观世音菩萨等佛教神祗,建有观音阁等佛教寺院并到佛教寺院中礼佛烧香,还愿换锁。如前所叙,佛教神祗还被纳入萨满祭礼中,甚至为孩子取名“观音保”、“菩萨保”,可见其佛教信仰之深广。
满族人的家中供奉着佛各匣、祖宗板、祖宗架、木条等。在满族人家中院里,迎着大门立着一根六尺高神等,竿顶是风磨铜顶,包一块红布,竿的根部故有三块石头,俗称“神石”,传说,这些是为祭祀努尔哈赤的。
满族的禁忌
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许将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这里。忌打狗、杀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服孝中男子不剃发,女不簪花,三年内不穿红。
1、宗教信仰
萨满教的宗教活动主要是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有关的各种祭祀活动。对自然崇拜,所以满族人祭天、祭地;图腾崇拜,使满族人对动物神、植物神十分尊崇,祭鸦,祭狗,祭佛多妈妈,祭柳,满族人对祖先更是敬畏有加,各种年节和举行各种活动都要祭告祖宗。
(2)萨满。萨满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者,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十分特殊:他们被认为是本民族最有学问的人,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转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但是,萨满平时与族内普通人一样,一样可以结婚生子,而且,他们的服务不取报酬,也没有超越他人的权限。萨满死后,新萨满要经过严格的挑选、培训(满语学乌云),最后才能确定。
(3)满族与藏传佛教。满族还信仰佛教。由于历史的原因,蒙古族在清朝的地位仅次于满族。为了巩固满蒙之间政治上的联盟,满蒙上层历来有通婚的惯例。清朝许多皇帝都是由蒙古格格作皇后,比如皇太极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和历史上著名的孝庄皇后,都是蒙古族科尔沁部族的格格。由于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喇嘛教),所以喇嘛教很快传入满族。入关前大清就在盛京修有实胜寺,并常去祭拜;入关后在北京修有雍和宫,在承德避暑山庄有许多喇嘛寺。佛教神祗还被纳入萨满祭祀中,甚至有的满族人为孩子取名"观音保"、"菩萨保",可见其佛教信仰在满族人中间有着深广的影响。
(4)宗教仪式。满族人的宗教仪式非常多,而且也非常复杂,根据祭祀主体的不同,分为堂子祭和家祭两大类。
堂子祭。堂子是清朝皇族爱新觉罗家族的萨满祭祀场所,所以堂子祭又叫国祭,凡官员庶民,禁止设堂子。入关前和入关后,清朝的帝王在各地修了许多的堂子。>堂子祭典礼各不相同:元旦拜天及出征、凯旋祭堂子,是国家大典,由皇帝主祭,王公大臣陪祭。日祭、月祭、立杆祭、则是皇室或皇帝个人的祭典,属于家祭,无须陪祀。
2、主要禁忌
满族人以西为贵,一般满族家庭都在西屋西炕墙高处置一木架,叫祖宗板,上供一个木匣,装有家谱和神书,每逢家祭,此处便是挂神位的地方。所以,西炕上不准堆放杂物,也不许坐人。
满族人敬狗,不杀狗,不吃狗肉,到满族家中做客,不能把狗皮帽子放在西坑上;此外满族人也敬乌鸦,不许打骂乌鸦。
这些禁忌都与满族的宗教信仰有着直接的关系,是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在日常习俗中的表现。
鄂温克族有许多“哈拉”,即氏族。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固定名称,一般以居住地名、河名、山名、村落名、部族或部落酋长的名字命名。如“杜拉尔”是“在河旁住的人”之意;“涂格敦”是“在秃山底下住的人”之意;“那哈塔”有“山南坡住的人”之意
我国鄂温克族主要“哈拉”有数十种,例如:杜拉尔(杜)、涂格敦(涂)、那哈塔(那)、萨马基尔(萨)、卜勒基给尔(卜)、何勒特依尔(何)、达阿图(戴)、阿尔本千(阿、吴)、伊格基尔(伊)、巴依格尔(白)、阿其格恰基尔(阿)、哈哈尔(韩、哈)、何音(何)、武力斯(武)、敖拉(敖)、金迪基尔(金)、郭尔佳(郭)、索勒果尔(索)、那米尔、那妹他、那乌那基尔、杜拉给特、巴雅基尔、西木萨基尔、奥布特克基尔、奥斯特基尔、奥勒特给特、玛鲁基尔、哈拉玛鲁给特、道力奥特、考诺克特、巴拉格金、照鲁套特、齐布奇、索罗共、固德林、长拉他昆、布利托特、给力克、索利托斯基等等。
从前,每年在六月间“祭敖包”,敖包会是鄂温克氏族的盛大节日,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敖包”。“祭敖包”时要杀牛宰羊,由本“哈拉”的人祭祀,并举行赛马、摔跤比赛活动,优胜者获奖,是本氏族的荣誉和自豪。
解放前,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萨满”,例如杜拉尔氏族有八个“毛昆”(“毛昆”是从“哈拉”分出来的),就有八个“萨满”。
“萨满”死亡后,一般要由他 (她)们的子女继承,新“萨满”学三年后,要向本氏族的人宣誓:“一定要把本氏族、家族保护得像樟松一样,冬夏常青,子孙满堂,牲畜兴旺”。
鄂温克人“哈拉”内部自古有严禁结婚的习俗,只许与其他氏族通婚,如与达斡尔、蒙古、满、汉族等通婚。一旦同一“哈拉”的青年男女相爱接触时,就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父母的谴责,被认为是违背了本氏族的法规。鄂温克族的婚姻嫁娶是一夫一妻制。
鄂温克族的葬礼,从前非常讲究,安葬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埋葬死人时,鄂温克人是以“哈拉”为单位;同一个“哈拉”的人死后,就埋葬在一个坟地里,不允许别的氏族掺杂混入。当父母去世以后,埋葬时,必须由其子女、叔、伯亲属抬着灵枢送向“哈拉”的葬地。如果死者是70岁以上的老人,几乎全氏族各“哈拉” 的人都来参加安葬仪式,人们认为70多岁人并不是死去,而是“成佛归天”了。
鄂温克人有“哈拉”家谱,鄂温克语叫“给布”。从前,一般每隔20年召集全氏族“哈拉”大会。事先“哈拉”内部商量续家谱事宜,会议日期确定之后,通知全“哈拉”男性成员参加“伊桑”大会,是很隆重的。
由家族长主持举行续家谱仪式,然后续写本氏族男性青少年名单,大会结束后,大家欢聚一堂共进一餐,表示“哈拉”伊桑大会圆满成功。鄂温克族家谱不能随意打开,一般由家族长保管。每逢春节向“家谱”敬酒叩头,表示对祖辈的尊敬和怀念。
锡伯族的信仰与崇拜
本文2023-10-03 08:21:4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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