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历史价值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3浏览:1收藏

红高粱的历史价值,第1张

1 对生命的意义的理解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对战争的理解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3对文化模式的促进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 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1 对生命的意义的理解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

《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

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

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

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

一切不复存在,只有 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

“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

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

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

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

“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 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

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

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

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

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

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

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

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

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

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

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

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

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对战争的理解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

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 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

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

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

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

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

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 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

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 ,它包容了对 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

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

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

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

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 内容。

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 的民间色彩。

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

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

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

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

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

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

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

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 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

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

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

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3对文化模式的促进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

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

《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

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

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

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

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

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

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

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

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

“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

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

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

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

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

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

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

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

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

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

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

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

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

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

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

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

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

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

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

《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

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

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

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

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

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

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 充沛。

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

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

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

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

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

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

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

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

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

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

”(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 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

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 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

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

《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 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

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

“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

“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

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

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

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人杰地灵

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山,与山西晋城市接壤,南临滔滔黄河,与郑州市、洛阳市隔河相望,东临新乡市,西临济源。

焦作古称山阳、怀州,是华夏民族早期活动的中心区域之一,现存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是司马懿、韩愈、李商隐、朱载堉、许衡及竹林七贤山涛、向秀等 历史 文化名人故里。

七十二贤之一:子夏

卜(bǔ)商(前507年—):字子夏,尊称“卜子”或“卜子夏”。春秋末年晋国温地(今河南温县)人,一说卫国人,“ 孔门十哲”之一 七十二贤之一

现在,山东省巨野县有其嫡系后裔。性格阴郁,勇武,为人“好与贤己者处”。以“文学”著称,曾为莒父宰。提出过“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还主张做官要先取信于民,然后才能使其效劳。后来孔子丧,孔门乱,子夏到魏国西河教学。李悝、吴起都是他的弟子,魏文侯尊以为师。宋人疑之,《诗》、《春秋》等书,均是由他所授。

东汉末帝:刘协

汉献帝刘协(公元181年4月2日—234年4月21日),字伯和,汉灵帝刘宏次子,汉少帝刘辩异母弟,母灵怀皇后王荣,东汉最后一任皇帝,公元189年-220年在位。因被董太后抚养,故称“董侯”,初封渤海王,后改封陈留王。

公元189年,董卓废汉少帝刘辩,立刘协为皇帝。董卓被王允和吕布诛杀后,董卓部将李傕等攻入长安,再次挟持了他,后来逃出长安。公元196年,曹操控制了刘协,并迁都许县,挟天子以令诸侯。公元220年,曹操病死,刘协被曹丕控制,随后被迫禅让于曹丕。

公元234年,刘协寿终正寝,享年54岁。 葬于禅陵 (今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北小风村),谥号孝献皇帝。

三司马:司马懿、司马师、司马炎

司马懿(179年—251年9月7日),字仲达,河内郡温县孝敬里(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三国时期魏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西晋王朝的奠基人。

司马懿曾任曹魏的大都督、大将军、太尉、太傅,是辅佐了魏国三代的托孤辅政之重臣,后期成为掌控魏国朝政的权臣。善谋奇策,多次征伐有功,其中最显著的功绩是两次率大军成功抵御诸葛亮北伐和远征平定辽东。对屯田、水利等农耕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73岁去世,辞郡公和殊礼,葬于首阳山。谥号宣文;次子司马昭封晋王后,追封司马懿为宣王;司马炎称帝后,追尊司马懿为宣皇帝,庙号高祖 。

“竹林七贤”:山涛、向秀

山涛 (205年—283年3月3日),字巨源。河内郡怀县(今河南武陟西)人。 三国曹魏及西晋时期名士、政治家,“竹林七贤”之一。

早孤,家贫。好老庄学说,与嵇康、阮籍等交游。山涛将离选职,欲召嵇康代之,嵇康致书与之绝交。年四十,始为郡主簿。山涛见司马懿与曹爽争权,乃隐身不问事务。司马师执政后,欲倾心依附,被举秀才,除郎中,累迁尚书吏部郎。

司马炎代魏称帝时,任山涛为大鸿胪。入为侍中,迁吏部尚书、太子少傅、左仆射等。每选用官吏,皆先秉承司马炎之意旨,且亲作评论,时称“山公启事”。曾多次以老病辞官,皆不准。后拜司徒,复固辞,乃归家。未几,卒,谥曰康。 有集十卷,亡佚,今有辑本。袁宏在《名士传》中称山涛等七人为“竹林名士”。

山涛前后选举百官都选贤用能。在武帝下诏罢除天下兵役时,认为不应该废除州郡武备,他的论点很精湛,众人都认为“不学孙、吴,而暗与之合。”后来天下混乱,州郡无力镇压,果如山涛所言。

向秀 (约227年—272年),字子期,河内怀人。魏晋竹林七贤之一。官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向秀雅好读书,与嵇康、吕安等人相善,隐居不仕。景元四年(263年)嵇康、吕安被司马氏害死后,向秀应本郡的郡上计到洛阳,受司马昭接见任散骑侍郎、黄门散骑常侍、散骑常侍,与任恺等相善。

向秀喜谈老庄之学,曾注《庄子》,“妙析奇致,大畅玄风”(《世说新语·文学》)。注未成便过世,郭象承其《庄子》余绪,成书《庄子注》三十三篇。另着《思旧赋》、《难嵇叔夜 养生 论》。

唐朝:练何、韩愈、李商隐

练何 ,(公元598年戊午至公元668年戊辰),字子俊,本姓东,乃伏羲后裔。粤稽洪荒甫辟,生民浑噩,姓氏未著。自太昊嗣兴帝,号伏羲,伏羲氏以木德王其姓风氏。民之有姓,实自此始。厥裔羲仲,帝尧时,命掌东方,青阳之令,易风姓为东方氏,取义青阳,曾称济阳为郡。东方氏三传有东不訾者,盖帝舜七友中人,居太原墟,因帝呼为东友,即更其覆,而仍相传为东,由居太原,故又易其郡为太原。东不訾九十六代嗣裔东何,乃汉仕郎中泾州东富公二十七代元孙,本贯河北道怀州河内县赵栿里(今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以河内为郡。公智勇超群,於唐贞观时为总管府录事参军,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十一月庚子日(农历十一月三十日),诏与李勣伐高句丽,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五月甲申日(农历五月十七日),献火攻策焚辽东城,(史书又称辽州)遂破之,有功回朝,於贞观十九(645)年十月戊午日(农历十月廿三日),在临渝关的汉武台刻石记功会上,唐太宗以“精练军戎”,赐姓练,封岐山侯,封三世恩荣世袭骑尉将军。钦差大臣兵御尚书大总管李勣赞曰拜题:“舜友贤裔,岐山侯第,贞观恩及, 赐姓启宇,诗书冠冕,诒谋济美。”妣赵氏,封一品夫人,与夫合葬於怀州河内县紫金坛(今沁阳市神农坛)。练公赵氏夫妇生育二子:练舜麒,练舜麟。麒袭职骑尉将军。麒公有友钦、友明、友文、友思四子,钦公袭职骑尉将军。钦公子贤相,亦袭职骑尉将军。

韩愈 (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

贞元八年(792年),韩愈登进士第,两任节度推官,累官监察御史。后因论事而被贬阳山,历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其后又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后人将其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李商隐 (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溪)生,又号樊南生,祖籍怀州河内(今河南焦作沁阳) ,出生于郑州荥阳(今河南郑州荥阳市),晚唐著名诗人,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

李商隐是晚唐乃至整个唐代,为数不多的刻意追求诗美的诗人。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以锦瑟为代表)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2]

唐文宗开成二年(837年),李商隐登进士第,曾任秘书省校书郎、弘农尉等职。因卷入“牛李党争”的政治旋涡而备受排挤,一生困顿不得志。唐宣宗大中末年(约858年),李商隐在郑州病故,死后葬于故乡荥阳。也有人说他葬于祖籍地怀州雍店(今沁阳山王庄镇)之东原的清化北山下。

两宋画家:郭熙、李唐

郭熙 (约1000-约1090年),北宋画家、绘画理论家。字淳夫,河阳温县(今河南孟县东)人。

出身平民,早年信奉道教,游于方外,以画闻名。熙宁元年召入画院,后任翰林待诏直长。山水师法李成,山石创为状如卷云的皴笔,后人称为“卷云皴”。

李唐 (1066—1150),南宋画家。字晞古,河阳三城(今河南孟县)人。初以卖画为生, 宋徽宗赵佶时入画院。南渡后以成忠郎衔任画院待诏。擅长山水、人物。变荆浩、范宽之法,苍劲古朴,气势雄壮,开南宋水墨苍劲、浑厚一派先河。晚年去繁就简,用笔峭劲,创“大斧劈”皴,所画石质坚硬,立体感强,画水尤得势,有盘涡动荡之趣。兼工人物,初师李公麟,后衣褶变为方折劲硬,自成风格。并以画牛著称。与刘松年、马远、夏圭并称“南宋四大家”。存世作品有《万壑松风图》《清溪渔隐图》《烟寺松风》《采薇图》等。

元朝:许衡、逯鲁曾、靳煌

许衡 (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3日),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怀庆路河内县人。金末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

自幼勤读好学,之后为避战乱,常来往于河、洛之间,从姚枢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与姚枢及窦默相讲习。

元宪宗四年(1254年),许衡应忽必烈之召出任京兆提学,授国子祭酒。至元六年(1269年),奉命与徐世隆定朝仪、官制。至元八年(1271年),拜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又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修成《授时历》。至元十七年(1280年),因病归怀庆休养。

至元十八年(1281年),许衡去世,年七十三,赠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后加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魏国公。皇庆二年(1313年),从祭孔庙。著有《读易私言》、《鲁斋遗书》等。

逯鲁曾 (?~1352年)字善止,修武承恩镇人(今河南省焦作市恩村)。元天历二年进士及第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辟御史台椽掌机密,后除太常博士,复拜监察御史。后历任枢密院都事、刑部员外郎、宗正府郎中,出任辽阳行省左右司郎中,又任佥山北道肃正廉访司事,入朝官拜礼部郎中。

靳煌 (1210—1293)又名德茂,字子安,祖籍河县王封人(今河南焦作市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王封村)。元代正三品嘉议大夫、怀孟路总管、尚药太医、太医院副使。生于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大安二年(公元1210年3月17日,元太祖成吉思汗五年,南宋宁宗赵扩嘉定三年)农历二月己卯日

明朝:何瑭、朱载堉、陈王廷

何瑭 (公元1474年—1543年)字粹夫,号柏斋,怀庆府(今河南武陟人),祖籍扬州府泰州如皋人

生于明宪宗成化十年,卒于世宗嘉靖二十二年,年七十岁。笃行励志。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河南乡试第一名,次年进京参加会试和殿试,进士及第,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修撰、以不屈于刘瑾,辞官。后刘瑾伏诛,复官,因直言出为开州(今濮阳)同知,东昌府(今山东聊城)同知,山西提学副史,浙江提学副史,南京太常寺少卿、正卿,北京工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等职,官至三品。明嘉靖十年(1531)年,何瑭告老还乡,成立“景贤书院”,设馆讲学,著书立说,著有《柏斋文集》[2] 、《阴阳管见》、《乐律管见》、《儒学管见》、《医学管见》、《兵论》等。

嘉靖二十二年(1543)九月十三日,何瑭病故,享年70岁,葬于怀庆府(今河南焦作沁阳)城南门外。明穆宗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初十,追封何瑭为礼部尚书,谥“文定”。

朱载堉 (1536年—1611年),字伯勤,号句曲山人、九峰山人,青年时自号“狂生”、“山阳酒狂仙客”,又称“端靖世子”,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今河南沁阳)人[1] ,明代著名的律学家(有“律圣”之称)、历学家、音乐家。

1536年,朱载堉出生于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是明太祖九世孙,郑藩第六代世子。朱载堉深受父亲郑恭王修德讲学、布衣蔬食、能书能文、折节下士的影响,自幼俭朴敦本,聪颖好学。早年即从外舅祖何瑭学习天文、算术等学问,因不平其父获罪被关,筑室独处十九年,直到1567年,其父被赦免,他才愿意入宫。[2]

1591年,郑王朱厚烷去世,作为长子的朱载堉本该继承王位,他却七疏让国,辞爵归里,潜心著书。在漠落坎坷19年的漫长岁月里,朱载堉拜结贤哲,出入俗理,以追逐日月的精神,专心攻读音律、历算,并开拓了边缘学科的广阔领域。 [2]

朱载堉越祖规,破故习,注重实践 和实验,一生刻苦求真,呕心沥血,共完成《乐律全书》、《律吕正论》、《律吕质疑辨惑》、《嘉量算经》、《律吕精义》、《律历融通》、《算学新说》、《瑟谱》等。载堉的成就震撼世界,中外学者尊崇他为“东方文艺复兴式的圣人”。因此,朱载堉和郭沫若一起被列为“世界 历史 文化名人”。

陈王廷 (1600-1680),字奏庭,出生于河南温县陈家沟,好拳习武,《陈氏家谱》说王廷又名奏廷,“明末武庠生,清初文庠生。陈氏太极拳创始人。”但族谱、墓碑、《温县志》都作“王廷”,故应作陈王廷。代表作品有《拳经总歌》。

清朝政客:曹谨

曹公,名谨,字怀朴,号定庵,生于1787年,卒于1849年。曹谨为清怀庆府河内县(今河南沁阳)人。道光十七年(1837),曹谨被任命为台湾凤山县知事。

焦作出过很多名人,这里介绍焦作走出的4位开国将军。

李雪三(1910—1992),河南焦作修武人,1932年1月入党,开国中将。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五军团38师宣传队队长、宣传科长,红十五军团73师宣传科长、军团统战部长等职。参加过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赣州、水口、漳州等战役和长征,参加过直罗镇战役和东征、西征。

抗战时期,曾任八路军115师344旅警卫营政委,冀鲁豫支队第一大队政委,新四军3师8旅副政委、政委等职。参加过平型关、中解村、张店、盯店、“讨伐石友三”等战役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东北民主联军第2纵队4师政委,第39军副政委等职。参加过通辽、池南、白城、齐齐哈尔、四平、三下江南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第39军副政委、政委,志愿军后勤部副政委,总后勤部副政委,后勤学院副政委等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中第一至五次战役和阵地坚守防御作战。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2年12月22日在京病逝。

彭施鲁(1916—2009),河南焦作武陟人,1936年入党,开国少将。

抗战时期,曾任东北抗联第四军团政委,支队教导大队政委,苏联红军第88步兵旅的连指导员、连长、参谋,苏军驻佳木斯卫戍副司令员、司令员等职。参加过反“扫荡”、开辟松花江下游新游击区、杨木林子等战役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东北军政大学合江分校副教育长,东北军区军政学校副校长,第27步兵学校副校长等职务。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军事师范学校副校长兼训练部部长,军委军校部编研处处长,总参军校部、军训部副部长, 体育 学院院长,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副参谋长等职。

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2009年11月7日在京病逝。

马宁(1922—2010),河南焦作沁阳人,1938年入党,开国少将。

抗战时期,曾任晋南干部学校干事,第18集团军第129师11旅司令部作战参谋,太行军区1军分区作战股股长,太行军区1军分区司令部训练参谋,太行军区第7军分区司令部作战股股长,太行军区4军分区司令部作战股股长等职,参加过百团大战等。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黎城46团参谋长,晋冀鲁豫军区6纵队50团参谋长,晋冀鲁豫军区6纵队50团副团长,中原野战军第12军教导团副团长,第二野战军12军司令部参谋处副处长等职。荣获过第二野军特级战斗英雄称号。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空军第20师副师长、师长,空军第一军副军长、军长,兰州军区空军司令员,空军司令员等职。参加夺取浙东沿海制空权的战斗和一江山三军联合作战。

1964年4月晋升空军少将军衔,2010年12月3日在京病逝。

王文英(1916-2013),河南焦作沁阳人,1935年入党,开国少将。

抗战时期,曾任山西决死队第1总队3中队指导员,总队宣传科科长,武工大队政委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冀鲁豫军区第24旅70团副政委,第71团政委,第二野战军19军55师副政委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第二野战军师政委,兰州军区海黄平叛指挥部政委,青海省军区副政委,政委等职。

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2013年6月28日在广州病逝。

崇敬将军,宣传将军。今天介绍几位焦作籍的解放军高级将领,他们也应该是名人,受到人们的尊敬。他们是:

李雪三(1910年10月14日—1992年12月22日),河南修武人,开国中将。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9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志愿军后勤部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后勤学院副政治委员等职务。作为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总团长,曾率6个分团170名代表回国向祖国人民汇报,受到祖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和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党和国家***的接见。

杨志亮,河南武陟人,海军中将军衔。1962年11月出生,1981年入伍,1988年,杨志亮曾参与南沙赤瓜礁海域的“3·14海战”,中国海军全歼入侵我领土的越南海军,他曾荣立一等功。后历任舰政委、保障基地政委、北海舰队航空兵副政委、南海舰队政治部副主任、南海舰队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海军研究院政委等职务,2019年12月晋升海军中将军衔。

欢迎大家补充介绍。

许衡(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3日),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怀庆路河内县人。金末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

自幼勤读好学,之后为避战乱,常来往于河、洛之间,从姚枢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与姚枢及窦默相讲习。

元宪宗四年(1254年),许衡应忽必烈之召出任京兆提学,授国子祭酒。至元六年(1269年),奉命与徐世隆定朝仪、官制。至元八年(1271年),拜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又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修成《授时历》。至元十七年

红高粱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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