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有什么禁忌
仔细翻阅家谱时能发现,家谱中的内容都是一些正向的事情,家族中的违法乱纪以及道德底线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记入谱中的,这也是与家谱所含的“教化原则”有关。
不会被列进家谱,分别是:弃祖。不孝不悌,不尊重祖先的都视为弃祖;叛党。
忌盲目合异致宗脉混乱像是在元代的家谱中,可能会出现和母亲、妻族异姓为一谱的问题,而这合异的结果和形式即为通谱,“通”就容易出现追远冒祖。
谱牒是适应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需要而兴起的,在唐末五代,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谱牒彻底衰绝了,专门研究谱牒的谱学也消失了,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已经彻底瓦解。
谱牒衰绝的过程
如前所述,直到唐代中叶,维系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谱牒,还在不断地重修,谱学还相当兴盛,谱学家也代不乏人。可是,在唐中叶以后,尤其是唐末五代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谱牒已经散亡,谱学已经衰绝,我们甚至已无法举出一个有影响的谱学家来了。这说明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彻底瓦解之后,维系它们的统治的谱牒和谱学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被送进了博物馆。那种专门记载士族门第高下、研究人们血缘世系的官修的谱牒,藏于官府的正本,即人们据以选官和联姻的天下望族谱,因为长期战争和频繁的改朝换代,大多毁于战火。后唐时豆卢革说,朝廷选官,据以考查世系的“文书不完”(《新五代史》卷二八豆卢革传),就是指的谱牒已经残缺散佚了。至于藏于私家的副本和单姓谱,或者毁于战火,或跟着它的主人及庄园一齐被消灭,或者在逃亡流徙中散失。五代时,豆卢革一次问侍中郭崇韬:“汾阳王(指郭子仪)是代北人,你祖居雁门,是不是他的后人?”崇韬回答说:“经乱失谱牒。曾听先父说:去汾阳王已经四代。”(《旧五代史》卷五七郭崇韬传)可见在战乱中丧佚谱牒是普遍现象。由于谱牒在当时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它的散亡人们已不怎么关心,也没有必要进行重修。谱牒既然在政治上已没有什么重大的作用,研究它就没有多大价值,谱学和谱学家自然也就跟着绝迹了。从北宋以后,许多学者曾经一再谈到过谱牒衰绝的这个过程。如苏洵说,自唐朝衰亡,谱牒就废绝了(苏洵:《苏氏族谱谱例》,《嘉佑集》卷十三);胡应麟说,自五代以后,人们已不崇尚门阀,谱牒之学,遂绝而不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三九);归有光说,魏晋以后,根据门阀高下来选官,所以谱牒之学特别兴盛,直至李唐,还十分崇尚,五代衰乱,谱牒就荡然无存了(归有光《龙游翁氏宗谱序》,《震川先生集》卷二)。他们说的谱牒衰绝的过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2、北宋(公元950-1100年)以后人们均已不知自己的统系来处
谱牒是记录士族的世系源流、血缘亲疏、门第高下的簿籍,是用来区别人们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的依据。一家士族几代以至十几代的发展、繁衍情况及履历宦绩,都在谱牒上记载下来,所以他们对自己家族从始祖以下(一般是从魏晋以来)的历代祖先,叫什么名字,任什么官职,都了如指掌,家族内部支派分析的发展脉络,清清楚楚,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也十分明确。当谱牒衰绝之后,到五代北宋时期,情况就完全变了。历代皇室以至达官显宦大都出身于庶族地主,还有不少贫穷士子通过科举爬到高位,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搞清楚自己五代以上的祖先是谁,即使有的人本人心中有数,但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草野之民。例如宋初的几位宰相,范质、王溥的家世,只能数到他们的父亲,魏仁浦幼时孤贫,父亲叫什么名字,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赵普的世系虽然能数到曾祖父,再往上也搞不清了(这种情况均见《宋史》本传)。他们都是靠中进士这条路爬上高位的,并非由于家族的荫庇。由于没有了谱牒的记载,家族的世系脉络只能靠口耳相传,时间一久,谁是谁的祖先,谁是谁的子孙,在世的人相互间是什么血缘关系,也就搞不清楚了,家族的世系成了一笔糊涂账,即使那些确实出身于历史上的门阀士族的人们,也搞不清自己的来历了。这就是张载、程颐等人说的人们都已不知道自己的“统系来处”的意思。(张载:《经学理窟·宗法》,《张载集》第258页;程颐:《伊川先生语》,《二程集》第179页。)
宋明时期的家谱是维系家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
每个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必有一部以至数部家谱。家谱又有宗谱、族谱、家乘等不同的名称。人口众多的大家族的家谱,同他们的祠堂一样,还分为通谱、支谱、总族谱、分族谱、大同宗谱、小宗谱等等。宋以后,随着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修家谱的风气十分盛行。到了明清两代,在农村中,可以说既没有无谱之族,也没有无谱之人。
1、家谱的内容
家谱是一种簿籍性质的东西,其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族的世系和血缘关系图表,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一般占90%以上的篇幅。世系图表中详细记载着全族男子的名讳、字号、生卒年月、葬地、配偶姓氏及生卒年月等,以及生几子几女、子何名、女适何地何姓等,“至于讳某宇,娶某氏,生几子,葬某处,寿若干、咸备载于后,庶几可示后昆。”(宋濂:《符氏世谱记》,《宋学士文集。翰苑别集》卷九)有进学中举、为官作宦者还要记其简历。每一代每一人都这样详细记录,不嫌其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族血缘关系的清楚。世系图表的基本形式有图式和表式两种。图式是把全家族的世系绘成简图。把主要内容注于图中,使人一目了然,表式是将家族世系排列成表格,将世系的内容用小字注于格内,也可收到眉目清楚的效果。
二是全文刊载本族有史以来制订的各种家法族规、家训家范、祖宗训诫子孙的言论等。“谱列家箴、家礼、庭训,立宗法实伸国法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如果一个家族有几百年的历史,历代制订的家法族规就很多,家谱不惜篇幅罗列上去。只有少数兴起不久的家族,修谱时还未制订成文的家法族规,它们的家谱才缺少这部分内容。这类东西是封建家族组织的形态结构的特点之一,载入家谱的用意是便于平时向子孙宣讲,要求族人永远恪守,并使族长能依据此类家法来惩罚不服统治的族众。
三是祠堂、祖茔、族产公田的坐落方位、形胜地图,以及义田记、墓志铭、买地契等等。“其各支家祠、条规、祭产地图,亦宜详载,以见报本追远之意,并使后便翻检”(《道光吴江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家谱凡例》)。祠堂的基本轮廓,几进几重、门户窗棂、围墙设施。都要绘制清楚,刻入家谱。祠堂如果是建在新近购置的异姓土地上,还要在家谱中记载购置过程,并附刻地契,以防一旦发生产权纠纷时有案可查。一个家族的祖茔往往有多处,大多错杂在异姓田地之间.抛弃在远郊乡野之外,且无专人经管,经过日晒雨琳风蚀,历年久远,就会树折碑残,失去标记。所以必须在家谱上详细记载每一墓地的方位、坐落和四至,并刻上略图。“祖茔,或绘形胜地图,或书世系格内,某山某向,坐落某处,庶免侵占.志不忘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
四是家族的历史。每个家族的家谱,都必有一篇叫做“宗族源流”或“族姓渊源”的小序冠于谱首,叙述本族姓氏的由来,始祖的渊源,迁徙的经过,兴盛的始末,祖宗的事迹等等。家族历史既是家族势力向族众进行宗法思想教育的工具,又是核查家族的系统源流确有依据。一般说来,一个家族的来历清楚,迁徙分析脉络分明,血缘关系也必然清楚。
2、家谱的“行辈字派”
这也是家谱所包含的主要规矩。行辈字派又叫祧字,是以之入名并区分辈份、排行的一些字。行辈字派在进入家谱以前就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起到了巩固宗族作用的姓名范畴内的东西是姓。姓是部落的名称,每个人都用同一个姓,表示每个人都是这家族里的人。后来种族繁衍,人口扩大,家族越分越多,于是出现了氏,氏是姓下面的分支。秦汉以后,姓、氏合一,同时门阀制度又兴起,社会中很讲门第观念和家族出身,这个时候,人们就考虑用名字来表示行辈了。
首先人们是用来表示行辈的,尤其是表示排行。这些常用在字中表示排行的字有:长、次、幼、少、元等等。这些字同先秦时期在名中表示排行的字:孟、伯、仲、叔、季等的作用是一样的,而且一般也都是字中的第一个字。长、元都表示排行第一,是在子,比如晋朝王悦字长豫、桓温字元子,他们都是长子。此外字中用长、元的还有汉司马相如字长卿、徐庶字元直等等。次,是次子的意思,排行第二。比如东汉时的祭彤字次孙。幼和稚都是小儿子的意思,排行最末。比如东吴主孙坚字文台,而其幼弟孙静字幼台,东晋葛洪字稚川,三国蜀马谡字幼常等等。少,是弟弟的意思,比如东汉之时许荆就上有兄长,他的字是少张。此外也有用某一个不是表示排行的字来给家里的兄弟命字的,如袁绍的儿子们的字一律都以显为第一个字。下层人民常以数字为名来表示排行。
魏晋以后,人们逐渐又把表示行辈的字从字转向名,这就是现在的家谱中一般的行辈字派了。唐朝的杜甫有两个儿子分别叫宗文、宗武,宋朝的三苏中苏轼与苏辙是兄弟。他们也代表了行辈字派的两种主要形式。
一种行辈字派是对各辈人名中的用字的限定。比如某一辈人的名中都用明字,另一辈都用德字等等。孔氏家族的行辈字派从思晦开始,他规定下一辈均用克字。再往下各辈依次在名中用: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详、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等等。现在在台湾的孔德成先生是孔子的77代孙。
行辈字派一般都是由家族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的,很多都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可以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行辈字派有的用在名字的头一个字,有的用在后一个字,以前一种居多。考虑行辈字派,既要考虑其意义,又要照顾读音,字形适宜人名,而且还可以与大量的字组合成名,不致于因人多而重名。行辈字派快要用完的时候,就由家族中德高望重的旅长再次将其延长。
这种行辈字派对人名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使双字名增多,因为这种行辈字派只能起双字名。但是由于其中一个字属于行辈字派,家族内的同辈人都用这个字,而且社会上可入行辈字派的字并不很多,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双字名,只是带上了家族标志的单字名。行辈字派还限制了名字的另一个字的使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字派的字不多,可与之组合的也不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人喜欢让另一个字也互有联系,比如杜周的三个儿子分别名叫延寿、延考、延年,寿、考、年都表示寿命,但这种字毕竟不多,如果这一辈有十几个人,可就十分难办了。所以行辈字派又往往会造成文意不通的名字和冷字僻名,这是由于宗谱既强调行辈关系,又十分重视名讳,不允许出现重名。
另一种行辈字派是用人名字的偏旁作出规定。像在《红楼梦》里,贾家第二代都用亻旁,第三代都用夂旁,第四代都用王旁,第五代都用艹旁,比如贾代善--贾敬--贾珍--贾蓉,这种行辈字派的选择用字范围似乎更宽泛一些,但是一代一代用下来,为数有限的偏旁也就所剩不多了,而有一些偏旁仍旧是字少或意差,如犭旁。
宗谱的行辈字派由于是加强宗法制度的工具,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亮、全、有、忠、诚、孝、礼、福、禄、吉、祥、贤、良等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世、多等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等。这也限制了行辈字派的用字。
宗谱在宋元(公元1000-1200年)以后在中层以上的家族中大为风行,甚至影响到皇族。清廷皇室的行辈字派是两种方法并用,像雍正皇帝一辈的名的第一个字都是胤,后一个字都是礻旁。乾隆皇帝一辈都是弘字,后面用日旁字。乾隆、道光、咸丰皇帝还分别规定了四个行辈字派:永、绵、奕、载、溥、毓、垣、启、焘、岂、增、祺。
3、续修家谱的间隔时间
一个家族的家谱,必须定期续修。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家族中总要新生孩子,娶进媳妇,增加人口,还会逝去老人,新增坟墓。族产公田虽不准买卖,但兴旺的家族还会购进公产,破败的家族,族产公田也免不了被不肖子孙偷着出卖,发生变化。所以家谱必须定期续修,把上述种种新的变化反映到家谱上来,这样才能确保家族血缘关系上的清楚准确。续修的间隔时间,绝大多数家族规定为三十年或三世。“谱必三代一修,恐世远年久,无不散失,乖离之弊,其所失为不小。”(《光绪春谷东溪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旧谱总纲》)许多家族还规定家谱要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族谱重修刻板后,每十年汇稿,三十年续倍,补刻刷印,附装谱后,以免久远难稽。”(《道光香山黄氏家乘》卷一《族规》)一个家族三十年不修谱,即被认为不孝,“修谱不宜历年久远。古人云:谱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属不孝”(《民国浦城高路季氏宗谱》卷一《谱训》),出现了这种情况,对族长及族中执事人员要律以不孝之罪,给予国法和家法的惩治。家谱三十年一修,大体上可以把家族中的两代人衔接起来。三十年是一代人的成长时间。每隔三十年续修一次家谱,就能趁老一辈还健在,新一代又已成长的时候,将三十年里家族中的亲缘关系的变化准确记录下来。如果间隔时间过长,老人陆续死去,族中人丁变化就会记不准确,势必引起血缘关系的混乱。
4、修谱的义例
所谓“义例”,类似我们今天说的指导思想。家谱能不能起到维系家族制度的作用,关键在于遵循什么义例去修纂。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该写的不写,不该写的又写了,或者兼收并蓄,有文必录,非但不能巩固家族统治,还会适得其反,削弱和涣散家族制度。修撰家谱的最基本的义例是什么?就是“隐恶扬善”、“为亲者讳”两句话。这是近代封建家谱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基本原则。一是扬善,写好的,“谱以正宗派,笃恩义,故独以书善也”(《嘉庆桐城黄氏宗谱》卷一《凡例》)。二是隐恶,不写坏的,祖先族人做了坏事,不准写进家谱,“凡有干谱例,当削不书,违者许房长(即族长)鸣祠处治”(《道光无为查林徐氏家谱》卷首载乾隆间订《规条》)。
5、家谱的保管
家谱刻印出来,要分发给族人保存,以备必要时查询,发挥它的作用。家谱一般一房一部,不得多印,掌谱人由房长充任,也有的家族规定推本房之贤能者为掌谱人。掌谱人领取、保管家谱时,要在族长处登记造册,注明所领家谱字号,这样便于检查家谱保存好坏,有无破损、失落现象,而且可以分清责任。一个家族,往往在家法族规中对家谱的收藏、保管提出严格的要求。如必须将家谱装进特制版木匣,供于祖龛之上,或藏于书室之中,不得随意乱放,以致亵渎家谱。木匣不准移作他用,家谱不准鼠蚀虫蛀、污损油浸、腐败霉烂、遗失散落、私自誊录或借给外姓人观看,违者依家法处罚。如果领谱人敢于瞒众觅利、鬻谱卖宗、出卖家谱者,则视为不孝,从重惩治。为掌握家谱的收藏、保管情况,家族每年要检查一次或数次,检查时,由领谱人携带原发字号的家谱,到祠堂集中,先由各领谱人相互检查,后由族长评判,保管好者表扬奖励,保管不善者批评处罚。
从湘潭陈氏和平越杨氏对家谱收藏的规定,可以看出家族对此的重视:“凡领谱者宜各什袭藏之,慎勿瓻借。即被水火之灾,亦须急为搬出,以谱之重,无异于契券也。……议定三年一会,公同勘验,若有污秽、添改、散遗、鼠啮及以箱作别用者,重行责罚。”(《宣统湘潭白沙陈氏支谱》卷首《家规》)
“谱牒所载,皆宗族祖、父名讳,见谱即见祖、父也,理宜敬谨收藏,毋得亵渎。莫如用木匣装载,置于香火之上,或藏之书室之中,每逢伏日晒晾,勿使少有蛀烂,所以妥先灵,垂久远也。岁时祭祀之日,各带原本,到祠会看一次,如有鼠咬、油污、墨侵以及磨坏字迹者,祠中之人,即在祖宗前申饬,并凭众罚银三两,归入祠内,以作后日修谱之贽,搞者不得与祭。更有不肖子孙,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觅利,致使以假混真,紊乱支派者,众共黜之,不许入祠。”(《咸丰平越杨氏重修小宗祠谱》卷十《原刊条规》)
6、家谱对于维系近代家族制度的作用
家谱的作用,在于防止因年代久远或异姓及同姓异族者迁入本地而造成家族血缘关系的混乱,从而达到“收族”的目的。因此,家谱首先是确认族众的血缘关系亲疏、防止血缘关系混乱的依据。家族既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组织,那么族人在家族中与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利益,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血缘关系中所占的地位。一般说来,在三四代以内,谁是谁的父祖,谁是谁的子孙,人们是不会搞混的。但是时间一久,族大人多,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就不容易记得很准确。加上族众中有过继族人子为嗣者,有养异姓儿为子者,有随妻带来异姓子者,有不同家族的同姓迁居本村者,时间一长,就会搞不清楚他们是不是本家族的人。而这些情况在家谱的世系图表上一查就着,就可以据此确定族众的地位,赈济贫困族众,解决世系纠纷,防止血缘关系的混乱。
其次,家谱在历史上曾是向族人宣传宗法思想的工具或课本。宣传的方法主要是祠堂读谱。通过祠堂读谱这种家族的重大活动和盛大典礼,使宗法思想和家族观念在族众的思想上扎下根来,达到团聚族人的目的。
再次,家谱在历史上还是惩罚族人的一种工具。在封建家族制度盛行的农村,族人的名字列进了家谱,就表示得到了家族的承认,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不准入谱或削去谱名,在人们的观念上认为是一种奇耻大辱。封建家族势力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观念,把不入谱和削谱作为随意处罚族人的手段。族人倘有不孝不悌,犯奸为窃、玷辱家声、逆伦伤化者,一慨不准入谱,如果在修谱之后发现了这些“罪名”.还要从家谱上削去名字,严重的株连父兄子弟一起削去名字。私生子虽有亲近的血缘关系,但也不准上谱。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
而名称有族规、族约、家范、家训、祖训、族戒等不同称谓。其内容大都相同。将遵守国纪、团结宗族、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尊崇师长、重教兴学、和睦乡邻、见义勇为、勤劳节俭。
严戒赌*等为人处事、传统礼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条文,刊印谱中,以此来约束、教育、激励族人。这是客家人传统美德和家都文化的集中体现。
族谱特色:
族谱的特色之一是谱序,它是极有价值的纲领性内容。用极具概括的文字,论述修谱意义、修谱历史、本族源流。大都由本族名流官宦或请著名学者、政界要人撰写。经查阅宁都各姓族谱。
发现作序的文坛巨匠和历史名人有欧阳修、朱熹、苏轼、王安石、曾巩、黄庭坚、文天祥、解缙、吴澄、赵孟頫、董越、陈勉、魏禧、邱维屏等。有的家谱连续几届都请名人写序,比如《璜溪中坝清河廖氏族谱》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届谱序,分别由欧阳修、朱熹、文天祥、陈勉撰写。
族谱的特色之二是字派。即制订字辈、派名、派行。是民间一种独白的传统取名方法,其功能是同族人走启蒙天下,都能区别长幼世序辈份的大小。每届修新谱时,老谱中的字派必印载谱内,若老字派使用接近末尾,则又要续增新字派,体现绵延不断,长衍吉祥。
-修谱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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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写家谱的规矩有以下这些: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一般来说,以下这6种人事不得入谱的:
1、弃祖。水有源,人有祖;敬祖尊宗,人皆行之。如果不尊重祖先、不孝敬父母、随便改姓氏,这种人不得入家谱。所谓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就是这个道理。
2 、叛/党。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 、犯/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
4、败伦。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 背义。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
6、 杂贱。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家谱有什么禁忌
本文2023-10-03 00:45:4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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